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合集下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9)【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政办发[2009]53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8.06【实施日期】2009.08.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5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简称市国土局)。

市国土局是负责本市土地与矿产资源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转变的职责。

1.加强本市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政府土地储备,强化土地资源参与经济调节、促进产业发展的作用。

2.加强本市集体土地管理,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和服务,依法保护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3.强化为中央在京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提供相关服务和保障的职责。

4.强化依法承担本市国土资源领域安全工作的责任。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拟订本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

国考职位2024岗位表

国考职位2024岗位表

国考职位2024岗位表2024年的国考职位表涵盖了多个省份和岗位,具体如下:
北京(包括北京市各个部门职位)
上海(上海市各个部门职位)
广东(广东省各个部门职位)
山东(山东省各个部门职位)
山西(山西省各个部门职位)
江苏(江苏省各个部门职位)
浙江(浙江省各个部门职位)
河南(河南省各个部门职位)
湖北(湖北省各个部门职位)
甘肃(甘肃省各个部门职位)
黑龙江(黑龙江省各个部门职位)
天津(天津市各个部门职位)
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各个部门职位)
湖南(湖南省各个部门职位)
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各个部门职位)
吉林(吉林省各个部门职位)
重庆(重庆市各个部门职位)
江西(江西省各个部门职位)
安徽(安徽省各个部门职位)
云南(云南省各个部门职位)
海南(海南省各个部门职位)
辽宁(辽宁省各个部门职位)
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各个部门职位)
陕西(陕西省各个部门职位)
青海(青海省各个部门职位)
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个部门职位)
福建(福建省各个部门职位)
贵州(贵州省各个部门职位)
四川(四川省各个部门职位)
河北(河北省各个部门职位)
西藏(西藏自治区各个部门职位)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职位信息请及时关注官方网站。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土地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土地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土地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10.10.18•【字号】•【施行日期】2010.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土地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分局:根据2008年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北京市土地总登记工作方案》和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北京市开展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到2009年12月31日我市顺利完成了城镇国有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

为下一步继续衔接做好日常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规范全市土地登记工作行为,现就土地登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土地总登记结束后日常土地登记问题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初始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

土地初始登记是土地权利的第一次登记,因此,对土地总登记遗漏或各种原因在总登记时未能登记的土地进行的第一次登记,应当按照初始登记的程序办理。

其具体要求如下:(一)初始土地登记不发布通告。

(二)初始土地登记的公告:1、对历史遗留迄今,尚未办理过土地登记手续的存量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进行的初始土地登记,对权属审查结果必须公告。

公告应在权属审核后进行,公告期限为15天,公告内容按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执行;2、通过土地征收、招拍挂、划拨、出让等方式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审批手续齐全,且四邻指界无争议的可以不进行公告。

(三)土地总登记与日常土地登记衔接问题城镇国有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结束后,各分局应当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和我市土地登记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市土地登记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安排,依法依规开展日常土地登记工作。

并做好与土地总登记工作的衔接,确保土地登记的全覆盖。

(四)关于"划拨决定书"问题1、2008年7月1日前,党政机关、军队、武警、大专院校、国有企事业等单位经依法批准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使用至今,土地利用现状符合《北京市实施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细则》的,不需提交"划拨决定书",日常土地登记时可根据地籍调查成果直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手续,使用权类型栏填写"划拨"。

国土资源部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公告为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国土资源部党组决定,对部分副局级领导职位实行公开选拔。

现公告如下:一、选拔职位(一)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以下简称经研院)副院长1名。

(二)中国地质科学院(以下简称地科院)副院长1名。

(三)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以下简称沈阳地矿所)副所长1名。

(四)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以下简称西安地矿所)副所长2名。

二、选拔范围(一)经研院副院长职位选拔范围:经研院、部机关、部在京直属单位,经研院所在地区(廊房市)的部直属单位。

(二)地科院副院长职位选拔范围:地科院、部机关、部在京直属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勘局。

(三)沈阳地矿所副所长职位选拔范围:沈阳地矿所,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局(限沈阳市户口)。

(四)西安地矿所副所长职位选拔范围:西安地矿所,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局(限西安市户口)。

三、职位的基本条件和特殊要求(一)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努力实践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作风民主,顾全大局,清正廉洁。

2、具备从事所选拔职位的基本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及文字能力。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突出的工作实绩。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任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或副处级职务5年以上。

6、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二)特殊要求1、经研院副院长(分管科研工作)。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两个以上专业(地矿、土地、经济)学习经历,其中经济专业为必备专业。

长期从事国土资源管理或经济研究工作,有科研管理经验及学术成果。

2、地科院副院长(分管行政后勤工作)。

有较强的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有后勤、物业、经营管理经验。

2024国考公务员岗位招录一览表公布(出炉)

2024国考公务员岗位招录一览表公布(出炉)

2024国考公务员岗位招录一览表公布(出炉)2024国考公务员岗位招录一览表公布2024国考职位表(各部委)系统类型职位数中央党群机关136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本级)313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16861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6382024国考职位表(各地区)地区职位数招录人数职位表广东132733252024国考广东地区职位表北京80918372024国考北京地区职位表安徽55911852024国考安徽地区职位表福建67212732024国考福建地区职位表甘肃4519202024国考甘肃地区职位表广西62412382024国考广西地区职位表贵州3718192024国考贵州地区职位表海南3174982024国考海南地区职位表河北77417512024国考河北地区职位表河南92717722024国考河南地区职位表黑龙江53612002024国考黑龙江地区职位表湖北76815742024国考湖北地区职位表湖南70815862024国考湖南地区职位表吉林49410932024国考吉林地区职位表江苏83916042024国考江苏地区职位表江西45610152024国考江西地区职位表辽宁82417882024国考辽宁地区职位表内蒙古63112772024国考内蒙古地区职位表宁夏1643182024国考宁夏地区职位表青海2804722024国考青海地区职位表山东109521692024国考山东地区职位表山西53310662024国考山西地区职位表陕西51612702024国考陕西地区职位表上海3649672024国考上海地区职位表四川81416252024国考四川地区职位表天津2997392024国考天津地区职位表西藏2052902024国考西藏地区职位表新疆52412762024国考新疆地区职位表云南92413402024国考云南地区职位表浙江80317172024国考浙江地区职位表重庆3405572024国考重庆地区职位表2024公务员国考报名具体时间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于10月14日发布,共计划招录3.96万人。

国考计划岗位表

国考计划岗位表

国考计划岗位表1. 岗位类别,国考计划岗位表通常按照岗位的性质和职能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如行政管理类、法律类、经济管理类、教育类、卫生类等。

每个类别下又包含了不同的职位。

2. 职位级别,国考计划岗位表中的职位级别通常分为中央级、省级、市级和县级等不同层级。

不同级别的职位对应着不同的管理范围和职责。

3. 职位名称,国考计划岗位表中列举了各级各类岗位的具体名称,如行政主管、办事员、科员、专员等。

每个职位名称都代表着一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4. 招录单位,国考计划岗位表中还会标注每个岗位所属的招录单位,包括中央部门、省级机关、地市级机关等。

招录单位决定了工作地点和工作环境。

5. 职位要求,国考计划岗位表中对每个职位的要求会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工作经验要求等。

不同职位的要求会有所差异,考生需要根据自身的条件进行选择。

6. 编制情况,国考计划岗位表中还会注明每个职位的编制情况,即该职位的人员配备情况。

有些职位可能是新增编制,有些可能是替代编制,这对考生了解职位的稳定性和发展前景很重要。

7. 职位特点,国考计划岗位表中还会对每个职位的特点进行简要描述,包括工作性质、工作内容、职业发展空间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考生了解职位的具体情况,从而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

8. 考试科目,国考计划岗位表中还会列举每个职位所需参加的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能力测试、申论、面试等。

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和兴趣进行选择,并做好相应的备考准备。

总之,国考计划岗位表是考生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时的重要参考资料,通过详细了解每个职位的类别、级别、名称、要求、特点等信息,考生可以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并做好相应的备考准备。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7.05•【字号】京政办发[2000]67号•【施行日期】2000.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政办发[2000]67号2000年7月5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0)2号),组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简称市国土房管局),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简称市政府房改办)的牌子。

市国土房管局(市政府房改办)是负责本市土地、地质矿产、房屋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

1.原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简称市房地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

2.原北京市地质矿产局(简称市地矿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

3.原由市政府房改办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

4.原北京市计划委员会承担的组织制订本市国土开发、整治和保护总体规划的职能。

5.原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市政管委)承担的住房制度改革和协调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1.将原市房地局承担的本市住宅锅炉供暖的行业管理职能,交给市市政管委。

2.将原市地矿局承担的核准地下水取水、管理地下水人工排水和回灌的职能,交给北京市水利局。

(三)转变的职能。

1.取消审批报废地热井登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丙级勘查设计监理单位资格、在京非国务院主管部门所属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的职能。

2.取消核准市及区县属国有企业改制土地估价结果及土地处置结果、确认城镇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方式、远郊区县房改售房成本价、非采矿权所有人使用他人矿泉水井生产矿泉水、地热勘查设计与地热井施工单位登记、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内销现房)、市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房屋修缮企业资质、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的职能。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北京市土地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北京市土地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北京市土地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04.09.24•【字号】京国土出[2004]209号•【施行日期】2004.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法商法总类正文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北京市土地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京国土出[2004]209号)各土地评估机构、土地估价师:为促进土地评估行业的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提高我市土地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加强和规范土地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68号)要求,结合我市土地评估行业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我市土地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

现将检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凡在北京市执业的土地评估机构和土地估价人员,均属于此次检查的范围。

包括已在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注册或经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推荐已在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的土地评估机构及各机构的土地估价人员,及虽未注册但从事土地估价的机构和人员。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按照国土资源部文件的要求,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土地评估机构的执业资格及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具体包括:土地评估机构是否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取得土地估价的营业范围;是否拥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专职土地估价师;是否在土地评估行业自律组织进行了注册登记;是否建立了内部技术质量控制、财务管理、估价报告档案管理、人事管理、奖惩等制度。

(二)土地评估机构的脱钩改制情况。

重点包括土地评估机构是否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通知》(国办发[1999]9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1号)以及《关于土地评估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18号)文件的规定,在人员、财务(含资金、实物、财产权利等)、业务、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实行了彻底脱钩,并改制为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平等竞争的经济组织。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国土市[2006]290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国土市[2006]290号
第九条 土地一级开发项 I应当在招标前编制土地一级 开发实施方案和招标方 案。 7 1
第十条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应包括 以下 内容 : ( ) 一 土地一级开发项 I用地的范围 、 7 1 面积 、 四至 、 地上 ( 物情况和规划条件 等; 下)
( ) 二 拟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的工作内容 , 包括前期手续办理 、 征地拆迁组织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 ; ( ) 三 完成 开发的时 间和周期 ;
部 门复查 : 节能行政 主管部 门应 当在收到复查申请之 日起 1 5个工作 日内将 复查结果告知用能单位 。 ‘
第二 十一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 节能违法行为记录系统 , 向社会公开用能单位 因违法用能受到行政处罚 的情 况和被下达节能监察意 见书后的整改工作情况等信息。
第 四章 法律责任
( 违法向用能单位 收取 费用 的; 三)
( 有其他违法行为并造成较 为严重后果 的。 四) 第五章 附则
第二 十六条 本办法 自 2 0 0 6年 7月 2 0日起施行 。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发布 《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 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的通知
京 国土 市[0 6 20号 20 )9
第二十二条 用能单位存在违法用能行为 的, 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节能监 督管理工作职责的部 门依照有
关法律 、 规和规章 的规定 , 法 对其进行处罚 。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对于不属于节 能监察职权范 围的违法用能行为 , 当及时移送有 监督 管理权 的有关部门处理 。 应
第二十三条 用能单位违反本办法第 十八条规定 , 拒不提供相关资料 、 品, 样 或者隐瞒事实 真相 , 伪造 、 隐匿 、 销毁 、 篡改 证据 的, 由节能行政 主管部 门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 10 元罚 款 , 00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责任人员处 50 0 元罚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公布日期】2013.11.25
•【字号】京国土法[2013]551号
•【施行日期】2013.1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京国土法〔2013〕551号)
市国土局各区县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法制统一原则,我局对2012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2013年第19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1月25日附件:。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02.12.12•【字号】市国土房管出字[2002]1100号•【施行日期】2002.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国土房管出字[2002]1100号)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土地一级开发行为,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满足本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用地需求,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市、区(县)政府批准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政府委托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地储备中心)及分中心,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年度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用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用、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为。

第四条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本市土地一级开发的管理工作。

市土地储备中心及分中心按有关职责分工,做好土地一级开发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或分中心组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土地一级开发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除外。

参加投标的土地一级开发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中标的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其承担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第二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确定和实施第六条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会同市计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编制全市土地一级开发年度计划,经市土地储备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告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告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02.08.20
•【字号】
•【施行日期】2002.08.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告
(2002年8月20日)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4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有关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3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受我局委托,已经开展了土地整理、征用、收购、收回、储备和土地入市交易等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凡属京政办发(2002)33号文件规定,须进入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向我局申请入市交易。

二、凡属京政办发(2002)33号文件规定,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愿意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可向我局申请入市交易。

三、其他有关单位如需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或原土地使用权人已完成立项、规划、拆迁等相关前期工作,愿意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
的,均可向我局申请收购或申请入市交易。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其他有关单位按上述规定向我局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权属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权属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权属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国土局各区县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权属审查办法(试行)》已经2011年7月6日第1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权属审查办法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附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权属审查办法.doc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权属审查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明晰土地权属状况,规范土地权属审查工作程序,适应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地籍管理基础作用,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权属审查,是指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对土地权属、用途(地类)、面积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工作。

第三条土地权属审查依申请办理。

当事人办理下列事项前,应向土地所在地分局提出申请,取得《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附件三):(一)征收集体土地;(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五)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变更出让合同;(六)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七)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八)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用地;(九)采用收回、收购方式储备国有土地;(十)土地开发整理。

第四条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或协议出让手续,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办理土地权属审查:(一)2008年1月1日后已办理过土地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二)征收集体土地阶段已经进行过土地权属审查的;(三)土地储备阶段已经进行过土地权属审查的。

第五条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出让合同,属于2008年1月1日后已办理过土地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且变更后的土地出让范围不超过原有土地出让范围的,不再办理土地权属审查。

第六条本办法第三条(一)、(二)、(六)、(七)项的情形,当事人应当在勘测定界之前申请办理土地权属审查,取得《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

土地规划岗位职责

土地规划岗位职责

土地规划岗位职责一、土地利用规划1.调研与分析:负责土地资源的调查、调研和分析,了解土地资源的状况、特点和潜力,为土地利用规划提供可靠的数据和信息支持。

2.规划编制:根据国家、地区的土地管理政策和规划要求,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和重点发展区域。

3.专题研究: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特殊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用地、耕地保护等,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4.规划监测: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规划措施,确保规划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5.政策宣传:组织宣传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性和意义,增强社会公众的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意识。

二、土地供应计划1.基础工作:对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提供基础性支持,包括土地市场的调研、土地需求的评估、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情况调查。

2.计划编制: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市场需求情况,编制土地供应计划,确定各类土地的供应量、供应方式和供应时机。

3.监测与管理:对已供应的土地进行监测和管理,了解土地利用情况和开发利用进度,及时处理土地供应中的问题和矛盾。

4.合理配置:根据土地供应计划,协调各类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5.沟通与协调: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土地供应中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土地供应的顺利进行。

三、土地整理规划1.规划编制:负责土地整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包括编制土地整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确定土地整理的目标、任务、措施和步骤。

2.监测与评估:对土地整理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了解土地整理的进展情况和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规划和措施。

3.协调与组织:协调各类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组织土地整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机构,推动土地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进展报告: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土地整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问题,征求意见和建议,推动土地整理工作的高效推进。

5.相关配套工作:与土地整理相关的工作,如土地评估、土地利用调整、土地征收等,提供支持和协调工作。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公开上市交易工作流程和部门职责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公开上市交易工作流程和部门职责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公开上市交易工作流程和部门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02.04.28•【字号】京国土房管出[2002]360号•【施行日期】2002.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公开上市交易工作流程和部门职责的通知(京国土房管出(2002)360号2002年4月28日)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市局有关处室、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土地利用中心: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意见》(京政发〔2002〕4号)和《关于改革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意见》(京政发〔2002〕5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第二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通知要求,本市经营性项目用地要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公开上市交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为适应这一供地方式的重大改革,我局原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中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公开上市交易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分工需要重新调整明确。

经研究,现将有关调整明确的事项通知如下:一、出让处负责受理原国有土地使用者提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申请,受理后将协议出让、转让项目转由土地利用中心继续办理,将入市交易项目转由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继续办理;同时,出让处对出让工作的全程进行行政审批、监督管理。

二、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出让处转来的人市交易项目用地,须组织招标、拍卖或挂牌交易的具体工作,待成交后,核发《成交确认通知书》,并将该项目转由土地利用中心继续办理。

三、土地利用中心对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转来的有关材料继续进行签订合同、收缴地价款等后续工作。

四、上述工作环节的具体衔接工作由出让处、土地利用中心和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予以研究确定。

五、出让处、土地利用中心和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要根据本通知规定的职责范围,分别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规范并予以公示。

2011年北京市地勘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情况表xls

2011年北京市地勘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情况表xls

2011年北京市地勘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情况表单位名称: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单位简介】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简称水文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市地下水位动态和地面沉降的监测、评价、预报工作;承担水资源量计算,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监测、分析等具体工作;承担地下水人工排水和回灌单位名称: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单位简介】: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位于海淀区北洼路。

主要职责是:负责承担本市供水水源地的普查勘查评价与作;负责本市地下水(包括地下热水)监测数据和资料的汇总、分析工作;承担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与监测工作;承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领域的科研和攻关,水土的物理和化学指标测试,天然饮用矿泉水的鉴定与评价,有害废弃物的安全地质处置、选址及环境评价等工作;承担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岩土工程勘察、地球物理测井、洗井、固井,各种热水井,供水井的施工。

单位名称: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单位简介】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23号。

主要职责:承担本市国土资源和地质环境的调查、勘查和评价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的调查、预警预报和防治技术工作;承担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地质工程施工,桩基施工等工作。

单位名称:北京市地热研究院【单位简介】北京市地热研究院是北京市地勘局下属的自收自支型事业单位,位于海淀区田村路,主要职责是:开展地热地质的综合研究及地热勘单位名称:北京市地质工程设计研究院【单位简介】北京市地质工程设计研究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北京市密云县,主要职责是:承担北京市固体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矿产地质、工程地质及工程设计施工方面的研究工作;从事探矿技术工艺的研究推广和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与治理工作;从事建设项目前期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工作;承担水井钻凿、柱基、工程降水等施工任务。

单位名称:北京市地质勘察技术院【单位简介】 北京市地质勘察技术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中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中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局机关各处室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提出、调研、论证、形成方案,承担具体工作并发挥参谋作用。
土地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矿业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三重一大"事项相关决策提供专业理论和技术咨询意见;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中的重大复杂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重要干部任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全系统正副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的制度建设。
2.全系统正副处级干部的任免、交流、考核等。
3.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
4.对局系统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录用工作的监督管理。
5.其他有关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规划师、副巡视员、局办公室主任组成,局研究室主任、局法制处处长、驻局监察处处长列席,其他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两种会议议题的区分,由《中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规则》规定。
(三)本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辅助主体是局机关各处室、土地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矿业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决策辅助形式是局务会议、局长专题会议、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公众听证会。
5.本市土地供应政策的拟定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基准价格的确定;对土地价格评审、中介机构监管的指导性意见;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的确认。
6.本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规划及有关监督管理办法的制订。
7.落实市政府折子工程等重大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
8.对本市重大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和主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全日制本 取得相应 土地资源管理 科及以上 学位 、城市规划
无限 制
28周 岁以 下
1:5
2015年北京 生源应届毕 业生
88339401
www.b jgtj. gov.c n
管理岗
20
社会在职人员 海淀 土地管 从事土地资源管理相 和2015年北京 区 理职位 关工作 生源应届毕业 生
1
全日制本 取得相应 土地资源管理 科及以上 学位 、法学
1
2015年北京生 北京市 源应届毕业生 土地整 东城 项目管 负责土地储备开发项 或北京地区普 理储备 区 理 目管理相关工作 通高校应届毕 中心 业生
2
2
北京市 土地整 东城 项目管 负责土地储备开发项 2015年北京生 理储备 区 理 目管理相关工作 源应届毕业生 中心
2
土地资源管理 、人文地理、 资源管理工程 硕士研究 取得相应 、农业资源利 生及以上 学位 用、资源环境 与城乡规划管 理、民商法、 国际法 土地资源管理 、人文地理、 资源管理工程 全日制本 取得相应 、农业资源利 科及以上 学位 用、资源环境 与城乡规划管 理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 单位名 所属 职位名 号 称 区县 称 职位简介 招聘对象 招聘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人数 专业要求 政治 面貌 年龄 要求 其他条件 计划录用 人员与面 工作经历最 试人选的 低年限 确定比例 2015年北京 生源应届毕 业生或北京 地区普通高 校应届毕业 生 咨询电话 单位 网站 备注
1:3
三年及以上
64409910
管理岗
无限 制
1:3
三年及以上
64409910
管理岗
第 1 页,共 10 页
北京市 土地利 8 用事务 中心 北京市 土地利 9 用事务 中心 北京市 土地利 10 用事务 中心 北京市 国土资 11 源局信 息中心
业务工 东城 从事土地使用权出让 2015年北京生 作人员 区 、转让、租赁及地价 源应届毕业生 职位 财务统 东城 从事财务、统计、人 2015年北京生 计人员 区 事劳资相关工作 源应届毕业生 职位 综合管 东城 从事土地利用业务管 理人员 社会在职人员 区 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职位 信息系 负责业务信息系统及 东城 统管理 其数据库的规划、建 社会在职人员 区 员 设及运维工作
本职位属外业 35周 岗位,需经常 岁以 深入现场踏 下 勘,适合男性 报考
1:5
两年及以上
84064089
www.b jgtj. gov.c n
管理岗
北京市 土地批 东城区 东城 后监管 15 土地利 区 和档案 用事务 管理 中心
1
北京市 朝阳区 从事本单位文稿起草 朝阳 综合管 16 土地利 工作,负责与相关部 社会在职人员 区 理 用事务 门的综合协调 中心
1
地质、环境科 硕士研究 取得相应 学与工程相关 生及以上 学位 专业
无限 制
35周 岁以 下
1:5
无限制
64409801
管理岗
1
硕士研究 取得相应 计算机或项目 生及以上 学位 管理相关专业
无限 制
30周 岁以 下
1:5
两年及以上
64409801
管理岗
1
全日制本 取得相应 科及以上 学位
不限
无限 制
3
全日制本 取得相应 科及以上 学位
不限
无限 制
28周 岁以 下
1:5
无限制
63837025
www.b 纳入规范 jgtj. 管理事业 gov.c 单位 n www.b jgtj. gov.c n
22
2
全日制本 取得相应 科及以上 学位
不限
无限 制
28周 岁以 下
1:5
无限制
63837025
管理岗
北京市 社会在职人员 丰台区 丰台 专业技 国土资源管理基础事 和2015年北京 23 土地利 区 术岗 务性工作 生源应届毕业 用事务 生 中心 北京市 社会在职人员 土地整 理储备 丰台 综合管 国土资源管理基础事 和2015年北京 24 理岗 务性工作 生源应届毕业 中心丰 区 生 台区分 中心
专技岗
管理岗
管理岗
专技岗
社会在职人员 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值 北京市 、2015年北京 地质灾 守、应急调查、险情 国土资 东城 生源应届毕业 12 害应急 汇总等事务性管理工 源局信 区 生或北京地区 管理员 作,需承担外业调查 息中心 普通高校应届 及夜间值守工作 毕业生 北京市 网站群 负责北京市国土资源 国土资 东城 13 建设管 局网站群的建设、管 社会在职人员 源局信 区 理员 理和维护工作 息中心 负责划拨土地批后监 管、市局“出让土地 北京市 土地批 批后监管子系统”公 东城区 东城 后监管 布的本行政区域内项 14 土地利 社会在职人员 区 和档案 目批后监管工作;土 用事务 管理 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 中心 议档案管理及转交工 作 负责划拨土地批后监 管、市局“出让土地 批后监管子系统”公 布的本行政区域内项 社会在职人员 目批后监管工作;土 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 议档案管理及转交工 作
专技岗
18
负责土地储备、土地 社会在职人员 朝阳 综合管 供应、土地后备资源 和2015年北京 区 理 调查评价等方面的具 生源应届毕业 体实施工作 生
2
全日制本 取得相应 科及以上 学位
不限
无限 制
1:5
无限制
www.b 88981717- jgtj. 1312 gov.c n
管理岗
19
土地储 海淀 从事土地储备管理相 2015年北京生 备管理 区 关工作 源应届毕业生 职位
2
全日制本 取得相应 科及以上 学位
不限
无限 制
28周 岁以 下
1:5
1
土地资源管理 、法律、档案 管理、城市规 划、中文、信 全日制本 取得相应 息管理与信息 科及以上 学位 系统、城市管 理、测绘工程 、地理信息系 统 土木工程、测 绘工程、遥感 硕士研究 取得相应 科学与技术、 生及以上 学位 城乡规划、土 地资源管理等 相关专业
无限 制
本职位属外业 35周 岗位,需经常 岁以 深入现场踏 下 勘,适合男性 报考
1
硕士研究 取得相应 金融学、经济 生及以上 学位 学
无限 制
28周 岁以 下
1:3
2015年北京 生源应届毕 业生或北京 地区普通高 校应届毕业 生 2015年北京 生源应届毕 业生
64409910
www.b jgtj. gov.c n www.b jgtj. gov.c n www.b jgtj. gov.c n www.b jgtj. gov.c n www.b jgtj. gov.c n
无限 制
28周 岁以 下
1:5
无限制
88339401
www.b jgtj. gov.c n
专技岗
21
社会在职人员 丰台 综合管 国土资源管理基础事 和2015年北京 区 理岗 务性工作 生源应届毕业 生 社会在职人员 丰台 综合管 国土资源管理基础事 和2015年北京 区 理岗 务性工作 生源应届毕业 生
无限 制
28周 岁以 下
1:3
64409910
www.b jgtj. gov.c n
管理岗
无限 制
28周 岁以 下
1:3
2015年北京 生源应届毕 业生
64409910
www.b jgtj. gov.c n
管理岗
3
2015年北京生 北京市 源应届毕业生 土地整 东城 综合管 负责中心综合管理相 或北京地区普 理储备 区 理 关工作 通高校应届毕 中心 业生 北京市 土地整 东城 综合管 负责中心综合管理相 2015年北京生 理 关工作 源应届毕业生 理储备 区 中心 北京市 负责款项收付、日常 土地整 东城 出纳 社会在职人员 报销、保证金收退等 理储备 区 中心 北京市 负责土地储备开发综 土地整 东城 项目管 合管理、项目管理工 社会在职人员 理储备 区 理 作 中心 北京市 土地整 东城 综合管 负责中心综合管理工 社会在职人员 理 作 理储备 区 中心
2
土地管理、公 全日制本 取得相应 共管理、法学 科及以上 学位 专业 全日制本 取得相应 会计专业、统 科及以上 学位 计专业
无限 制
28周 岁以 下 28周 岁以 下 35周 具有三年及以 岁以 上从事房地产 下 相关工作经验 30周 岁以 下
1:5
2015年北京 生源应届毕 业生 2015年北京 生源应届毕 业生
3
法律类、经济 管理类、城建 规划类、建筑 全日制本 取得相应 工程类、财务 科及以上 学位 财会类、测绘 类、环境类及 相关专业
无限 制
28周 岁以 下
1:5
无限制
63837025
www.b jgtj. gov.c n
专技岗
1
全日制本 取得相应 科及以上 学位
不限
无限 制
28周 岁以 下
1:5
无限制
63837025
www.b jgtj. gov.c n
管理岗
第 3 页,共 10 页
北京市 国土资 社会在职人员 源局丰 丰台 综合管 国土资源管理基础事 和2015年北京 25 台分局 区 理岗 务性工作 生源应届毕业 国土资 生 源管理 所 北京市 土地整 负责土地储备项目运 理储备 石景 外勤岗 作前期手续办理、完 26 社会在职人员 中心石 山区 位 成对外沟通协调、文 景山区 字材料撰写 分中心 北京市 负责土地储备项目运 土地整 作前期手续办理、完 理储备 石景 内勤岗 成对外沟通协调、组 27 社会在职人员 中心石 山区 位 织各一级开发实施单 景山区 位完成相关工作文字 分中心 材料撰写 北京市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 国土资 打击私挖盗采、制止 源局石 违法行为、基层矛盾 石景 执法岗 2015年北京生 28 景山分 纠纷排查化解,受理 山区 位 源应届毕业生 局国土 、调查核实国土资源 资源管 方面的信访举报事项 理所 等 北京市 负责国土资源一线执 门头沟 国土资 法巡查、依法查处有 社会在职人员 区国土 门头 源执法 关违法案件,受理有 和2015年北京 29 资源执 沟区 监察岗 关投诉和举报;负责 生源应届毕业 法监察 位 国土资源管理法律、 生 队 法规宣传工作 北京市 国土资 源局门 门头 30 头沟分 沟区 局国土 资源管 理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