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基层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质量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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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提升刑事办案质效路径初探

基层检察机关提升刑事办案质效路径初探

基层检察机关提升刑事办案质效路径初探作者:许世兰石磊来源:《中国检察官·司法实务》2021年第07期摘要:提升刑事办案质效是基层检察机关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

在实践中,部分基层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不到位,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工作开展质量不高且具有较大随意性,加之部分基层检察官司法理念落后、综合素质不高等,严重制约了刑事办案質效的提升。

基层检察机关需深入落实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工作,提高办案检察官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刑事办案质效。

关键词:刑事检察办案质效路径一、基层检察机关提升刑事办案质效的重要性进入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1]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提出,“人民检察院怎样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水平的需求,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要做的文章”[2]。

作为刑事案件办理的主力军,基层检察机关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立足检察职能,以求极致的态度把每一个案件办准、办好,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基层检察机关刑事办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不到位1.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开展不规范,阻力大。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刑事诉讼规则》)第256条规定,经公安机关商请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派员适时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活动,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对案件性质、收集证据、适用法律等提出意见,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基层检察院办理自侦案件存在的问题及新举措

基层检察院办理自侦案件存在的问题及新举措

作者: 吴东伟;邓光湖
作者机构: 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检察院344400
出版物刊名: 中国检察官
页码: 46-47页
摘要: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生命线,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声誉,更关系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等问题.近年来随着执法办案力度的不断加强,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质量有较大提高,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必然会带来负面影响.现就在自侦案件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情况,探讨一下当前自侦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及解决办法.。

如何提高自侦部门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

如何提高自侦部门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

如何提高自侦部门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近年来,基层检察院受理举报案件线索的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而且很多举报线索可查性不强,质量不高,直接造成了成案率低下的趋势,已经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反贪、反渎工作的深入开展。

如何解决现实工作中案件线索少,立案质量不高等制约自侦工作的发展问题,仍然是我们自侦部门工作人员急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笔者认为要克服案源不足的困难,转变单纯依靠群众、单位举报的坐等思想和消极认识,充分发挥办案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努力从以下几方面,提高自行发现案件线索能力。

一、从互联网上发现案件线索。

作为大众传播工具的互联网,有迅速收集和传播新信息的功能,也是人民群众表达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一个重要渠道。

对互联网上的信息给予必要的关注,可以发现许多案源。

比如从法院公开网站上的判决书中,我们可以找到哪些行政机关成了被告,输了官司。

哪些国有企业被诈骗了,国有资产损失了多少,再从中寻找人为原因,在这些人为原因背后寻找职务犯罪案源;从国土、安监等部门的公开网站上我们可以找到有关土地出让、征迁、重特大安全事故等行政处罚决定,也可以从中发现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案件线索;从审计部门的公开网站上可以寻找到审计部门对有关单位、领导的审计信息,对发现案件线索也十分有用。

通过挖掘媒体作用,尤其关注如延安新闻、延安论坛等媒体资讯,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干警更容易深入、更好的打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寻找案源的渠道。

二、从社会交往中发现案件线索。

“处处留心皆学问”,我们自侦人员在工作之余毕竟还是一个社会人,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而优秀的侦查人员一定是细心察微的有心人。

在社会交往中,侦查人员要做到从不放过任何一丝蛛丝马迹,可以从当事人发牢骚、闹矛盾、起内讧、夫妻反目等过程中,发现有用的信息和案件线索。

三、从办理案件中发现案件线索。

侦查人员要善于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新的案件线索,及时调查,以达到查办此案,牵出彼案的目的。

工作心得:基层检察院应如何开展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工作心得:基层检察院应如何开展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工作心得:基层检察院应如何开展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为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规范执法办案、保证公正廉洁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表现方式,其主要方法是通过评查已办结的案件,查找分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以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

案件评查工作也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办案质量的高低,对于增强检察工作人员办案责任心,保障人权都有重要意义。

也是基层检察院每年必然开展的一项工作。

现结合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试对基层检察院应如何开展好案件评查工作作以初步探讨。

一、现基层院案件评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被评查人员从观念上不太支持评查工作。

被评查人员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是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能否长久、有效运转的前提。

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却存在着天然的矛盾,不愿被管理和监督是人的本性。

尤其在观念上,不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将案件质量评查的制度简单地定位为纠错,认为认为案件逮捕、起诉,自侦案件自有法定程序跟着,而无须案件评查。

而且一年要办理那么多案件,难免出现错漏字、缺少个盖章、签名等一些小毛病,搞案件评查就是“鸡蛋里挑骨头”。

对案件评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也使得案件评查工作在开展中存在滞后、拖拉现象。

2、被评查人员在行动上不积极主动参与案件评查。

在具体的评查工作中,面对来自各业务科室的抵触,必然会影响评查人员的积极性,使评查人员不敢认真评查,也不愿意认真评查,工作做得较浅。

有些案件评查人员存在思想顾虑,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措施,评查人员与被评查的办案人员平时都是朝夕相处的同事,在评查过程中可能有碍于情面,有意放水,导致评查不客观、不真实,流于形式,工作效能低下。

最终使评查设定的预期目标不能得到很好的实现。

如何将评查人员从这种矛盾的漩涡中解脱出来,也是评查工作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3、案件评查方法科学化水平低,评查标准不够具体,操作具有局限性。

评查方法是否科学、适用、恰当,直接影响评查结果是否准确。

对当前自侦案件侦查监督工作的思考

对当前自侦案件侦查监督工作的思考
等 同 于 法 律 监 督 ,否 则 ,会 严 重 影 响 我 侦 案 件 的侦 查 监 督 工 作 ,应 当 站 在 全 局

们 检察机 关的声 誉 ,使工 作 处于不 利 的 的角 度 去 认 识 ,去 解 决 这 个 问题 。
境 界 。况 且 随 着 两 法 的 修 改 ,检 察 机 关
二 、要从 提高 自侦 案件质 量 的根本
管 辖 案 件 的 增 多 , 已 使 对 自 侦 案 件 的 侦 目的出发 ,充分 认识 到侦 查监 督工 作 的 查 监 督 工 作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 因 此 , 我 们 重要性 应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予 以 重 视 , 加 强 对 自 侦
平等对待
后 撤 案 , 大 大 降 低 了 自侦 案 件 的 质 量 ,
由于 自侦案件 的 侦查 部 门与侦 查 监 造 成撤案率 居 高不 下的恶 果 ,有 损 于检 督 部 门同属于检 察机 关 的 内设部 门 ,又 察 机 关 的声 誉 ,这 样 极 不 利 于 检 察 机 关
同 属 于一 个 检 察 长 的 领 导 之 下 ,其 对 案 自侦业务 的长足 发展 。 因为 , 自侦 部 门
近 年来 ,各地 检察 院 的 自侦 案件都 不 同程度地 反 映出 一个 问题 , 自侦 案件
案件 的侦查监督工作 。


首先 要从 思 想上 重视 自侦 案件 的 “ 案不 实 ” “ 目凑 数 ” 等 现 象 屡 立 , 盲
的侦 查监 督工作 ,不 能 内外 有别 ,对所 有 发 生 ,最 后 造 成 的 结 果 往 往 是 疲 于 奔 有 的 侦查 机 关或 侦查 部 门应 一视 同仁 、 跑 ,为完 成任务 年初 立案 ,年 终或 是年

如何提高自侦案件质量

如何提高自侦案件质量
关键 词 自侦案件 案件质 量 法律 监督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0 90 9 (o 9 1一8 —1 1 0 — 5 22 o )O 1 1 0 中图分类 号 : 9 63 D 2. 影响 自侦案件 质量 的原 因


督活动 , 包括提 前介 入 , 监督又 引导侦 查活动 , 既 监督 审讯等 侦查 活 动 是否合 法 , 重监 督侦 查人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是否 履行 对犯 罪嫌 疑人 、 着 证人 的告 知义务 , 是否 具有 诱供 、 刑讯逼 供 等违法 取证 行为 以及 着重 审查 决定逮 捕 、 他强 制措 施和 撤案 决定 。 其 4 刑检部 门对 自侦部 门进行 立案和 侦查监 督 , 自侦部 门也 . 而 “ 查” 侦 手段 。 因此 , 高检 院制 定初 查制度 中 由于初 查活 动 的非 要对 刑检 部 门的 审查批 捕 、 在 审查起 诉等 活动进 行 监督 。
法 定性 , 对初 查手段 做 出 了一 定 限制 , , 不 得对 被查 对象采 便 即 “
( ) 查 中有 局 限性 的侦 查 手段对 保证 案件 质 量不 利 一 初 初 查 是当前 检察 机关 在 查处职 务犯 罪 过程 中 的一个 必 经环 节 , 实中 , 察机关对 职务犯 罪 的初 查活 动采 取 的是 通过“ 现 检 进行 询 问、 查询 、 勘验 、 鉴定 、 调取证 据材料 等不 限制被 查对 象人 身、 财 产权利 的措 施” 来确 认举 报 、 告等 材料 提供 的情 况是 否有 犯罪 控 事实需 要追究 , 这一活 动实质 上 已基 本履 行 了刑 诉法 中所规 定的
L g l y t m n o it e a S s e A dS c y e

工作心得:完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工作心得:完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工作心得:完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内部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是通过对已办结的自侦、公诉、侦监、民行等业务部门的案件,以法律、司法解释和相关执法办案规范为标准,对案件质量进行检查、分析和评价的专门活动。

该项活动主要从案件的程序和实体等多方面进行评查,分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旨在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X县人民检察院自案件管理中心成立以来,便由该部门负责案件质量评查的组织、协调工作,从院业务部门骨干人员中抽调人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定期对已办结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

本文试以X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为视角,探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应的建议,供大家一起探讨交流。

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现状X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案件质量评查为重要抓手,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探索由程序性评查向实体性评查深入。

通过案件质量评查,该院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查范围和要点。

为切实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作为提高执法水平和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途径,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X县人民检察院实际,制定了《X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明确了评查范围、评查要点,评查中要抓住关键与实质,突出案件评查的质量。

要着重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风险评估、文书使用和制作、涉案财物处理等方面进行评查。

(二)成立评查工作组,加强评查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主管案件管理工作的副检察长和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案件质量评查日常工作,由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业务部门部分骨干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多措并举促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顺利开展。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及建议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5条将案件受理工作单列出来,统一了案件的入口,为案件管理工作的运行奠定了基础,也为案管工作带来挑战。

一、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一是案件管理部门职能不明,服务多于监管。

部分领导和同志对案件管理部门的设立初衷和职能不了解,对案件管理部门的设立不够重视,在人员配备、设施配置、经费保证等方面保障不足。

这样就造成,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责仅仅局限于案件的受理、分流等事务性工作。

而管理职能因缺编缺人导致形同虚设,无法起到应有的监管作用。

二是案件管理部门定位低,难以开展有效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案件管理部门需要实施具体的监管行为,但目前案件管理部门的设置仅仅与业务科室平级,这样就造成了实际工作中监督不能的尴尬局面。

再加之一些业务科室承办人对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管存在抵触情绪,不服管理,造成监督不到位。

三是案件管理工作信息化、自动化程度不高。

目前,案件管理工作依托渭南市院《检察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办案,但案件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不高,案件材料的流转多以纸质形式为准,办案工作、接待律师工作还停留在纸质审、阅卷的状态。

再加之该系统存在诸多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网上网下两套办案流程,不但没有减轻办案人员的工作量,反而增加了工作麻烦,造成了办案人员对网上办案的抵触情绪。

二、推进案件管理工作的建议(一)应进一步明确案管部门的定位,要求其主要对案件流程、时效进行监控,对案件质量定期进行评查,对业务工作开展监督。

(二)应减少事务性工作,突出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作用。

(三)应建立公、检、法办案信息化共享平台。

尽快为案管部门配备电脑、高速扫描仪、复印机、案卷装订机等硬件设施,为卷宗电子化、文书集中打印提供条件和创造便利。

(四)应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运用,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奖惩机制。

为了提高检察机关案件办理质量,促进承办人员提高办案能力,应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奖惩办法,与干警绩效考核、岗位目标责任制相挂钩。

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监督的几点思考

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监督的几点思考

检察院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 , 对 司法机关 刑事诉讼职能活 动的所有 环节 ,包括立案 、侦查 、起诉 、审判 、 执行等 , 行法律监 督职 能。 履 我国检察 机关自 17 年恢复 重建 以来 ,依照刑 98
事诉讼法关于 案件管辖的规定 ,一直 肩负着查处 贪污贿 赂 、渎职侵权等 职 务犯罪案件 , 同时 , 检察机 关又是承 担 公诉职能的 司法机关 。检察机关内 部 的侦查与公诉的关 系 ,是通过内部 实 现的监督 , 难免存在监督环节的盲点 。 从 目前情况来看 ,这 已成 为检察机关
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中有待加 强的一个
薄弱环节 。
检察机关对自侦案件 的监督是多 方面的 , 既有立 案监 督、 诉讼监督还有 审判监督 ,笔者试从检察机关 对自侦 案件 的立 案监 督及诉 讼监 督的现 状 , 探究如何 更好 的发挥检察机关 的自侦 职能 ,确保 自侦 案件的侦办准确 、高 效 ,切实达到 党和 人民对检察机关反 腐败的要求。
自侦案件立案监督 ( )自侦案件立 案监 督的现状 一


两项基本 价值 ,即准确 查明事实和 尊 重人权 。因此 ,自侦 案件的立案监督 , 既需要列 事实进行复核 , 而对立案 从 决定在实体 法的应用上作 出是否有误 的法律评价 ;也应该对立 案这一刑诉 职能活动的进 行是否符合程 序法的规 定实行监督。 由此可见 , 这些活动属于 专门的法律行 为 , 有 专门履 行法律 只 监督职 能的机 构 或部 门才适 于承 担 , 以保证职能活动的正确进行和司法公 正。 而人大常委会是最高的权力机关 , 担负着立法 、 修改法律 、 监督 法律 的任 务, 同时人大还监督同级检、 法两院的 工作 。 笔者认为 , 人大常委 会内务 司 在 法委 员会成立 自侦案件 监督 组 ,专门 监督检察机关 自侦案件的查 办情况是 个行之有效的监督 措施。 2 完善内部监督机构 ,检察委员 . 会严格把关 关于立 案监督工作程序 。对于立 案中的一般工作情 况说明及督促 或补 救完善性质的 问题 ,如要求说明不 立 案理由 、 查处结果 、 纠正补办程序 性手 续、 答复情况查询等等 , 可直 接向立案 部 门出具书面文书材料 提出限期要 求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三篇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三篇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三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第一篇: 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加强案件管理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执法活动,保障案件质量。

各基层检察院自成立案件管理中心以来,在案件监督管理方面虽然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化程度不高、运行机制不健全、管理流程不规范等,还有一些基层检察机关面临案件数量大,疑难案件多的困境。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有清晰的认识,并应提出相应对策。

就实务层面来说,当前一些基层院所尝试的案件管理模式有不少创新之处,新兴事物的出现总要经过实践的检验,现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对当前案件管理状况做一些探讨。

一、本院案件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案件集中统一管理指由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受理和移送案件,严把案件进出口 ,控制办案环节,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和审查,确保案件质量。

我院案件管理中心于成立于2023年6月份,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9件,办案管理系统软件的应用覆盖了全院主要检察业务的各个环节。

案管中心主要职能为:(一)案件受理、分流和赃证物管理。

案管中心将原先各业务部门独立受理案件的工作集中统一起来,对全院案件实行网上受理、分流,对冻结、扣押涉案款物及收缴的赃款赃物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并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否超期、案件卷宗材料是否齐备等情况进行审查,统一登记后移交业务部门或承办人。

在案件受理中以程序审查为主,辅之于实体审查。

针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自侦部门不立案或撤销案件进行实体审查;应办案部门申请,对移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追加漏犯、漏罪及变更强制措施等进行审查。

案件办结后,将需要送达的材料及法律文书统一送达侦查、审判机关或有关当事人。

(二)定期对业务信息进行统计与分析。

充分运用办案系统软件,对案件实行动态登记录入,随时掌握诉讼进程并提供各类案件的详细统计数据,通过定期对案件开展调查研究,在掌握案件管理资料和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性意见和建议。

基层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是 可 能得 罪 一 些 领 导 干 部 或一 些 掌 握 实 权 的人 物 有
的干 警 怕 因此 影 响 以后 发 展或 影 响今 后 家 属 、子 女 就 业 、 学等 一 系 列 问题 , 升 因而 在 办案 中有畏 难 情 绪 。
( ) 三 办案 质 量存 在 的 问题
3没 有真 正 实 现看 守分 离 。 国刑 诉 法规 定 . 解 、 、 我 提 看 押犯 罪 嫌疑 人 的 工作 必须 由司法 警 察承 担 。 些 案件 有 办 理过 程 中 , 司法警 察 并 未履 行 职 责 , 守 、 看 提讯 全 部 由
证 据 很 难 收 集
强行立案 , 甚至 个 别 单 位 出现 突 击 立案 、 案 的情 况 。 撤 4 重 协 作 、 监督 。 、 轻 由于 检 察机 关 自 部 门和 监督 侦 部 门 同属 一 家 。 平 时工 作 中 多 注 重协 作 、 合 , 一 在 配 在
定 程 度 上 弱化 了监 督 部 门应 履 行 的监 督 和 制约 职 能
以上 办 案 人 员 进 行 。但是 在案 件 办 理 过 程 中 .单 独 讯 ( ) 的 事情 时有 发 生 。 询 问
涉 及 国家 机关 工 作 人 员 , 这些 人员 社 会 关 系 繁 杂 、 系 关
网较 厚 , 这 些 案 件 的查 处 , 往 会 得 罪 不 少 人 . 别 对 往 特
前 . 由于 我 国正 在 进 行 机 构 以及 用 人 制 度 等方 面 的改
犯罪案 。 一些发案单位领导法 治观念淡薄 . 对案件 的查
处 总 是 遮 遮掩 掩 , 者 是 怕 拔 出萝 b 出泥 . 者 是 看 或 带 或 重 本 部 门及个 人 的声 誉 , 本 单 位 干部 被 查 处 . 级 领 怕 上

浅析检察机关案件质量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析检察机关案件质量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析检察机关案件质量问题及解决对策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基本的执法活动,是履行检察职能,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最主要手段。

而办案质量始终是检察机关的生命线,所以检察机关要抓好案件质量,必须不断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通过不断规范办案行为,提高案件质量,从而促进公正执法。

可以说,目前在全国政法部门轰轰烈烈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归根结底就是要解决办案质量问题。

一、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问题及其成因检察机关的案件质量不高,总体上来看,主要原因在于检察机关不能严格执法。

但进行深层次地剖析,既有主观上存在执法不严的因素,也有内、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和客观上存在的“地方保护”等原因。

但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自身存在的原因是主要的,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1、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

由于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都把检察业务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因此办案也就自然成了检察业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于是有些检察院便把“立案数量”作为工作标准之一,有的直接或变相地规定了“办案指标”,甚至对完不成指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这样,无形中就给基层检察院和办案人员施加了压力,从而产生了“紧迫感”。

在办案过程中,为了完成任务数就难免搞一些凑数案子。

这就给以后案件质量问题埋下隐患,最后又不得不为处理这类案件而采取亡羊补牢的措施。

2、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

在全国司法界引起强烈轰动的“佘祥林杀妻冤案”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倾向带来的恶果体现的最为明显。

办案人员先入为主的认为佘有罪,于是为了追求这种所谓的实体上的公正,不惜牺牲程序上的公正。

但由于历史等各方面的原因,我国的司法体系中长期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如何处理两者的关系是摆在我们司法人员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程序公正是诉讼过程的公正,实体公正是诉讼结果的公正。

事实上,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同等重要,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应当程序优先。

浅谈如何提高自侦案件质量

浅谈如何提高自侦案件质量

法和诉讼的过程规范做到依法办事, 最终维持法律的公正、 公平。但是在现实工作 中我们的自行侦查案件的质量不高, 工 作工还有一些不足。本文主要是要认清 自身的 问题并寻求对策, 力争提 高自侦案件的质量。
关键 词 自 行 侦 查 存 在 问题 对 策 作者 简介 : 汪翔 , 富 阳市人 民检 察 院 , 研 究方 向 : 刑 法学 。 中图分 类号 : D 9 2 5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0 7 . 0 8 2 . 0 2
可能 成 为缺 口。 如: ( 1 ) 案件 的起 始阶 段 , 一线 办案 的知情 人在 私 案质 量 就必 须针 对 问题 相处 对策 。下面 就把 我针 对 问题想 的 一
利 的作用 下 , 可 能 出现 向被侦 查 的对象 泄露办 案的一些 线索 或替 些 对策 罗列 如下 : 他们 隐瞒真 相 。( 2 ) 进 一步立 案侦 查 阶段 , 一 些检 察机 关为 了完
又说 “ 知 人者 智 , 自知 者 明” 。办案 也一样 , 那 么 我们 办案 中存 在 调 自 侦 案件 立案 的数 量 , 甚 至作 为年 度工 作 的量化 任务 , 其 实这 哪些 问题 呢 ?下面 就讨 论一下 我们 存在 的问题 :

是 违 反 自侦 案件 的 基本规 律 的 。 另外 , 上级 检察 院在 对其 下属 检
认为 这是 是 很 多办案 工 作人 员办案 过 程 中安全 意识 不 强 。很多 办 察 院 的工作要 求就往 往要 求把 撤案压 缩在 很低 的水平 ,
案警察 甚至 是少数 领导 只重视 办案没 有安 全意识 , 不知道 安全 是 与提 高办 案质 量相 符合 的 。 这个 认识 也是 不对 的 , 因为有 些 案件 做好 一切 事情 的前 提 , 对于 办案 也不例 外 。 很 多时候 安全 成 了 口 经侦 查的确 不符合 起诉 的标准 , 对这 些案 件进行 撤案 或不起 诉是

工作心得: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质量之我见

工作心得: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质量之我见

工作心得: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质量之我见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检察监督之重任,当务之急就是要提高办案质量。

因为案件质量是衡量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标尺,是检察事业的基础和保障,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过去,由于检察干警的执法观念不强、执法水平和办案手段的科技含量较低、以及政府行政干预等方面的原因,办理了一些有重大影响的冤假错案,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对我们的教训是极其惨痛的。

熟话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我们在铭记教训的同时,要改进我们的工作作风,着力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完善办案机制、健全案件质量管理体系,把案件质量搞上去。

近年来,检察干警文明办案、依法办案的程序意识逐渐增强,检察机关的形象和社会地位也明显好转,但仍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检察机关及其每一位检察干警都必须把办案质量作为目前研究的重要课题,否则,监督只能是法律条款中的文字而已。

提高办案质量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综合素质是指一个人的知识水平、道德修养以及各种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养。

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是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的保障,也是提高办案质量的根本保证。

检察干警只有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才能凡事从大局出发,综合考量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才能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地办理案件。

如果干警的思想观念不强,就会缺乏进取精神,消极怠工,影响办案效率;业务素质不高,案件质量也无法保障;知识水平低下,就无法学习网络知识,运用高科技手段办理案件,实现网上办公。

因此,检察机关要教育广大干警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定理想信念,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

二要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公信意识、创新意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

当前基层检察院办理自侦案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规章制度文书

当前基层检察院办理自侦案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规章制度文书
(一)思想认识的偏差,影响了对提高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贯彻落实。在检察干警中,对立案数、批捕起诉率、有罪判决率下降的问题认识不一致。主要有两点:一些干警认为职务犯罪案件对社会危害不大,只要被告人能及时退清赃款就行,至于如何处理关系不大,案件质量差些无关紧要;还有的强调举报线索量少、质差,侦查手段和装备落后,办案经费不足等原因。只看客观因素,不从主观方面找原因,缺乏开拓意识,创新意识。
(四)上级部门制定的工作考核目标缺乏一定科学性。考核基数高,如某基层院反贪局在20XX年以前全局7名干警,每年立案数平均5件。20XX年以后,只有5名干警,立案数为9件,20XX年为10件。立案任务的过大加重,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质量的提高。从某市近三年反贪办案数据统情况看,一个很明显的特点是,立案数每年大幅上升,但法院判决率却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立案质量问题。事实上,立案数的大起大落都是不正常现象,应平稳发展。
一、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在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对近几年来一些基层检察机关办理的自侦案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发现在案件质量方面存在“八重八轻”的情况:
(一)重实体、轻程序:反映在执法观念上,表现为①取保候审条件掌握不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现象较为普遍。②办案超期现象时有发生。③送达和告知手续不完备。④取证程序不规范等。
(六)重传唤、轻追逃:由于受警力、装备、经费不足等因素的制约,对犯罪嫌疑人在立案后多以传唤到案,一旦犯罪嫌疑人闻风外逃,案件即查不下去,只好告终。由于追逃乏力,致使一些人犯罪后认为只要外逃就万事大吉。
(七)重协作、轻监督:由于自侦和监督部门同属一家,在平时工作中多注重协作,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监督部门应履行的监督职能。
(四)重打击、轻保护:在查办自侦案件时偏重对犯罪的打击而忽视了对举报人和关系证人的保护。

工作心得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建议

工作心得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建议

工作心得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建议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法律秩序、保护人民权益的重要职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我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加强队伍建设。

要加大对检察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检察机关应该建立健全选拔、培训和晋升机制,鼓励人才培养和轮岗交流,为检察官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

此外,还要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机制,激励检察官积极工作。

其次,优化执法办案流程。

要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可以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办案信息共享和多部门协同办案,减少重复办案和资源浪费。

同时,建立分类处理机制,针对不同案件制定不同的办案方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第三,完善法律保障措施。

要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办案。

同时,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执法公正和权益保护。

对于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要建立健全申诉制度,对于有关投诉和意见要及时处理和反馈。

第四,加大对犯罪团伙的打击力度。

近年来,犯罪团伙威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有所增加。

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执法部门的协作,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

同时,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犯罪团伙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五,加强对涉众型案件的处理。

涉众型案件是当前执法办案工作中的一大难点和痛点。

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要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与协商,提高公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度。

同时,要加强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最后,要加强执法规范和法律意识。

执法必须依法行使,不能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

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执法素养。

同时,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执法的公正和权威。

总之,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需要从队伍建设、流程优化、法律保障、打击犯罪、涉众案件处理、执法规范等方面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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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基层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质量的思考
[摘要]自侦案件质量如何,直接影响检察机关自身形象,而且还会影响到反腐败工作的成效。

自侦案件存在质量问题,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

提高自侦案件质量,要切实加强队伍素质建设,转变传统侦查观念和思路,要在具体办案中严把“三关”:初查关、立案关、侦查关,妥善处理两个关系:“地方大局”与依法独立办案的关系,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

[关键词]自侦案件;质量问题;原因;思考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职务犯罪进行查处的案件质量如何,不仅直接影响自身形象,而且还会影响到反腐败工作的成败。

如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有力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切实提高自侦案件的质量,以确保自侦案件工作的公正、公平及有效运作,是我们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必须深思和探讨的课题。

一、基层检察院办理自侦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不起诉率相对较高
根据调研发现,当前不少检察机关的侦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微罪不诉率达20%以上,有的超过30%。

较高的微罪不诉率反映出我们侦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把关不严,对于轻微的职务犯罪,社会危害不大,群众反映不强烈,不需要追究责任的案件也予以立案。

立小案而又不重视深挖案件线索,广泛收集侦查情报信息,以便扩大战果,最终不得不以微罪不诉结案。

这样的结果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二)自侦案件判缓免刑所占比例大
不少检察院查办的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起诉到法院后,被告人被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占判决总人数的70、80%,有的甚至达到90%。

缓免刑比例高,既影响了检察机关打击职务犯罪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也难以达到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

(三)立查的大要案相对较少
大要案涉及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在地方具有一定地位和背景的实权人物或者是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大。

一些检察院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考虑到自己的人事、财政需要依靠地方政府的现实,自然在办案过程中就有所屈服于地方政府和一把手的意愿,使得基层检察机关陷入“大案不敢碰,小案不能挖”的尴尬境地,直接影响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也难以保证自侦案件的质量。

二、基层检察院办理自侦案件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基层检察院办案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侦破案件是侦查人员搜集固定证据,并用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过程,办案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能力的欠缺,会导致案件在实体方面产生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错误的问题;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技巧能力的欠缺,会导致案件出现非法取证、程序违法的问题。

素质不高的案件承办人,不可能办出高质量的案件,所以说,办案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是决定职务犯罪案件质量最重要的因素。

(二)办案人员的执法观念存在误区以及外部监督与内部制约缺位
在大多数情况下,案件质量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因为办案人员本身不具备避免这些问题的业务素质,而是由于认识上出现了偏差。

有些办案人员没有认识到保护犯罪嫌疑人及证人、涉案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查清犯罪事实、打击职务犯罪一样都是自己的重要职责,加上外部监督与内部制约的缺位,使得办案人员认为作为检察干警,只要是为了查处犯罪,在实施侦查行为时,出于赶进度、图方便、提速度等各种各样的原因,有意或无意简化、省略或变相使用各种侦查手段。

(三)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都把检察业务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因此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也就自然成了检察业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于是有些检察院便把“立案数量”作为工作标准之一。

这样,无形中就给办案人员施加了压力,从而产生了“紧迫感”。

在办案过程中,为了完成任务数而去办案,质量当然不高,这就给以后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埋下隐患。

(四)地方行政干预,也是影响个案质量的重要原因之一
有的部门领导因怕综合治理影响本单位年终考评从而影响其政绩,导致一些案件不同程度地受到地方行政的干预。

还有一些案件由于领导认识上的误区,也会影响到案件的查处。

比如说渎职侵权犯罪由于主体特殊,有的部门领导对渎职侵权犯罪就认识不深刻,对查处渎职侵权案件不理解,认为检察机关是小题大做,继而不配合侦查工作。

三、提高基层检察院自侦案件质量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

通过学习政治理论,引导自侦部门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帮助其积极改造主观世界。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自侦队伍业务素质。

要想方设法对侦查人员加强侦查
技能的培训,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邀请一些侦查专家、审讯专家、法学专家讲授侦查、审讯技巧,提高审查、判断、综合运用证据的能力和案件的突破能力,通过培训、考察他人好的经验做法,开阔侦查视野,帮助自侦部门干警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开阔思路。

3.加强职业纪律教育,改进工作作风。

把提高自侦案件质量和增强抵御腐败的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党纪、党规和其他纪律教育,保证自侦队伍正确行使检察权,廉洁从检,公正执法,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动,不为权势所屈。

4.建立侦查人才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

要以人为本,切实关心和爱护侦查人才,提高侦查人才的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稳定侦查人才队伍,避免优秀侦查人才的流失,确保侦查队伍的战斗力。

(二)转变传统侦查观念和思路,注重证据和侦查策略
1.及时改变重实体轻程序、重数量轻质量、重打击轻保护的做法。

要充分认识到只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到依法提取证据,做到准确公正地认定犯罪,做到依法保护人权,推行侦查人性化,才能确保案件质量。

2.树立发展的证据观念。

要强化侦查设计获取最佳途径,运用逻辑敏锐捕捉在案线索,树立以全面收集证据为核心的观念,必须一切从证据出发,着眼于做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

3.要具有强烈的侦查意识和案情意识。

强化在自侦过程中抓重点,抓主要矛盾,抓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环节,重点抓案件工作的突破口,只有这样,工作才能主动,才能有成效,质量才能高。

4.坚持主动出击,广泛收集线索和信息。

被查对象身分特殊,作案手段隐蔽,其犯罪证据也较隐蔽,难于发现和搜集,要求自侦部门注意拓宽侦查视线,主动出击,同时从那些执法不公、执法犯法的现象中发现案件线索。

(三)在具体办案的过程中严把“三关”
1.把好初查关。

一要对线索加以研究,吃透线索,并制定详细周密的初查计划,做到心中有数,知已知彼,有的放矢,寻找最佳的“突破口”,避免因计划不全给初查工作带来失误,从而有效提高办案的成效率;二要注重保密,不能说的绝不能说,严防“透风撒气”,确保案件瓜熟蒂落,同时要秘密进行,可采取“声东击西”、“以案掩案”等策略,营造有利的初查环境,减小初查难度。

2.把好立案关。

把好该关是确保自侦案件质量最关键的一环,要严格证据的审查运用,不能轻易地决定立案,以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能判刑。

3.把好侦查关。

一要转变执法观念,避免以前的“有罪推定”、“先入为主”以及片面依赖口供定案的做法,积极探索新的侦查思路和方式,做到以事实服人,以法理服人,最大限度地防止翻供、串供,防止冤假错案;二要制定详尽的侦查计划,明确目的、方向和任务,使侦查工作少走弯路;三要善于运用谋略,巧妙、
灵活、适时地运用侦查策略,以智取胜,不能千篇一律,不过要注意不能用法律禁止的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去获取证据;四要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既要注重有罪、罪重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又要注重无罪、罪轻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既要注重口供、证言的收集和固定,又要注重与案件有关的书证、视听资料的收集和固定,既要注重直接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又要注重间接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同时要学会运用间接证据来突破案件。

(四)妥善处理两个关系
1.处理好“地方大局”与依法独立办案的关系。

检察机关自侦部门要坚持依法独立办案,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检察权,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不办“台阶案”、“人情案”、“关系案”。

2.处理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

自侦部门在查处职务犯罪过程中必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保证办案质量,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追求良好的社会效果,不能一味地为办案而办案,这样才能确保检察机关在查处职务犯罪时不偏离办案方向,使案件质量达到实体正确、程序合法、办理及时、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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