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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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1)组织工作。

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

同时,负责与学校、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支持和资源保障。

2)指导成员。

作为名师工作室的领导者,主持人应具备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指导成员开展教学研究和课题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培养导师。

作为导师,主持人要与学员结对子,制定培养计划和目标,指导学员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活动,提高学员的教育教学水平。

4)推广成果。

主持人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果,通过各种形式向外推广,提高名师工作室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章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的保障措施一、资源保障1)场地保障。

学校要为名师工作室提供场地,建立名师办公室和研究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

2)经费保障。

学校要为名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用于购买图书、期刊、软件等教学研究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3)人才保障。

学校要优先选拔具备一定教学经验和专业能力的教师作为名师工作室成员,为名师工作室的人才储备提供保障。

二、管理保障1)制度保障。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和权利,规范工作流程和管理程序。

2)督导保障。

学校要定期对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3)荣誉保障。

学校要及时表彰名师工作室的优秀成果和个人表现,激励名师工作室成员积极投入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一章总则为了创师培养培训机制,有效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进程,推进本市“名师工程”建设,促进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培养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头人,根据《***市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市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第二章名师工作室职责与任务一、工作室指导思想以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形成以名师为核心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教师群体,通过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团队培养、整体提升,努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配置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名师队伍,为本市教育工作更好、更快可持续地发展,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贡献。

工作室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12.22修改)

工作室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12.22修改)

武昌区“彤心”王彦群少先队名师工作室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为推进少先队工作队伍体系建设,发挥少先队名师在辅导员队伍建设和促进基层少先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少先队名师与广大少先队辅导员教师合作互动的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名师资源优势及名师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促进工作室成员的专业快速发展,实现武昌区少先队工作优质资源共享、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参考《“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彤心”王彦群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工作室在武昌区共青团委员会、武昌区教育局、少先队武昌区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依托工作室,带动开展好区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小干部、小骨干培养、少先队学科建设、少先队活动课实施、《少先队改革方案》落实等各项工作。

二、管理与考核1.工作室领衔名师由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聘任并颁发聘书,聘期3年。

工作室成员在区少工委领导下由领衔名师遴选及管理,并与其签订协议。

2.工作室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区少工委负责,通过年度考评制度,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

3.工作室成员聘期满,考核合格经双向选择,由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继续聘任,领衔名师予以续聘。

三、职责与任务工作室的职责是发挥名师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率先贯彻实施少先队文件精神、示范落实《少先队改革方案》、规范少先队礼仪、提升全区少先队辅导员的专业能力,提高武昌区少先队工作的整体水平、着力打造全区少先队建设新生态,促进全区少先队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服务队员成长。

工作室承担率先贯彻少先队文件精神、落实各级《少先队改革方案》、规范少先队礼仪、培养少先队骨干辅导员及少先队员、开展少先队教育研讨及课题研究、少先队活动课竞赛等任务。

(一)发挥好少先队名师的思想引领作用1.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文件精神,推动落实各级少工委的工作部署。

2.率先落实各级《少先队改革方案》,在全区少先队工作范围发挥引领、带头、辐射作用。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是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教学成果突出,具备一定影响力的优秀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旨在推动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

为了规范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制定以下办法:一、名师工作室的建设1. 名师工作室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充分调动优秀教师参与工作室建设的积极性;兼顾学科和类型的平衡,确保各个学科和不同类型的名师工作室均能发展;合理分布在不同学校,覆盖不同地区。

2.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应经过评审,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公示,合格者得到命名与资金支持。

3.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应确定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制定考核评价制度。

二、名师工作室的管理1. 名师工作室应设立负责人,担负工作室管理和组织工作,负责工作室规划、目标设定、工作总结等。

2. 名师工作室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教学经验,分享教学资源,讨论教学问题,提高教学水平。

3. 名师工作室应与学校建立联系,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师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

4. 名师工作室应积极申报教科研项目,组织教研活动,推动教师专业发展。

5. 名师工作室应进行定期的工作总结和评估,发挥评估结果的指导作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名师工作室的资金支持和保障1. 名师工作室应享受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组织活动、购买教学资源、开展研讨等。

2. 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应享受相应的教学岗位职称晋升和薪资待遇。

3. 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应得到相应的表彰和荣誉,提高名师工作室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通过以上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提供参考和指导,推动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024年名师工作室规章制

2024年名师工作室规章制

2024年名师工作室规章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师工作室是学校为激励优秀教师创新教育教学工作而设立的高水平教研团队,旨在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的设立和管理遵循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名师工作室的工作重点是教研活动、教学研究、教师培训和学科带头人引领等方面。

第四条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宗旨是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学校的不断发展。

第五条名师工作室的成立、撤销和管理,由学校教育教学领导小组负责。

第二章名师工作室的建立第六条建立名师工作室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成果、业绩等。

第七条候选人的推荐应经过学校自愿申报、分科评审、公示等程序,并获得学校教育教学领导小组的批准。

第八条候选人入选名师工作室后,需签订工作室合同,就工作目标、工作计划以及评估机制等进行书面约定。

第三章名师工作室的管理第九条名师工作室设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相关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专家组成,负责协调、指导名师工作室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名师工作室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主要议事事项包括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教研课题确定和工作重点等。

第十一条名师工作室每学期组织开展多次教研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集体备课、教学观摩、研究报告等。

第十二条名师工作室对成员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水平、教研成果、学科带头人引领等。

第十三条名师工作室对成员教师实行师徒制度,由资深教师担任师父,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辅导。

第四章名师工作室的权益和义务第十四条名师工作室成员享有优先参加教育培训、学术研究和学科竞赛等的权益。

第十五条名师工作室成员需按照工作室合同的约定,全力完成工作目标和计划,积极参加各类教研活动,并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名师工作室成员需对自己的教学成果进行分享和交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做出贡献。

第十七条名师工作室成员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行为。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近年来,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日趋重要。

名师工作室是指由一批优秀教师或教育家所组成的团队,在特定领域内开展教学研究、课程开发和教学实践等活动。

名师工作室不仅可以激励教师持续学习和创新,还能够推动教育教学模式的变革和提升学生的学习成果。

本文将介绍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办法。

一、建设名师工作室的条件1、教师个人素质高:名师工作室的核心是名师,其中的教育家或者优秀教师应该要求其在教书育人、科研创新、团队协作等方面拥有一定的经验,能够具备一定的教育思想和教授技能。

2、工作室的创办目标明确: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必须要有一定的目标和方向,包括:团队的科研研究、课程的开发、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开发等,工作室目标要明确,获得更好的实效。

3、团队要面向学科本身:名师工作室的建立是服务于学科教育和研究的,因此,工作室的人员最好是围绕某一学科或者是某一学科领域展开研究,为该领域的教育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撑和服务。

4、建设资金来源明确: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日常运行将需要一定的经济资金支持,因此,资金来源一定要明确,一般来说,我们可以从学校或者是政府上获得资助,也可以通过特色课程、教育培训、项目代建等方式获得。

二、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办法1、工作室队伍的建设: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必须依据实际的需求,确定核心人员和团队成员,其中,核心人员应该要求能够在工作室运作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团队运作中的关键人物。

同时,在招收工作室成员时,我们还需以其教学成果、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以及科研创新成果作为参考标准。

2、名师工作室的运作机制:名师工作室需要有一套完整的运作机制,包括各个环节的流程和方法、具体工作、活动开展等,同时,这些机制还应该能够灵活适应不同工作室的特点和需求。

比如,可以定期开展讨论会、研讨会等活动,还可以根据成员需要开展教学相互交流、网络互动等活动。

3、工作室管理动态化:名师工作室不仅需要有固定的管理机制,还需要不断地对机制进行调整和完善。

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

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

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一、工作室的定位及目标1、定位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的核心定位在于打造一个集教育研究、教师培养、德育工作研究于一体的专业化平台。

该工作室将依托我校的优质教育资源,以提升名班主任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为目标,培养一批具有高水准班主任专业能力的教师团队,为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贡献力量。

2、目标(1)首先,名班主任工作室的挂牌负责人与核心成员需实现个人提升,确保工作室初步建成并充分发挥作用,为我校提供优质服务。

具体包括:- 提升挂牌负责人的领导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培养核心成员的专业素养,使其具备班主任工作的各项能力;- 通过工作室的运行,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2)建立并逐步完善一整套管理培育机制,包括:- 制定教师培养方案,确保工作室成员的专业成长与我校发展需求相结合;- 设立激励机制,鼓励工作室成员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 建立健全工作室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名班主任的专业化发展成效与辐射带动效应- 通过工作室的运行,提升名班主任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使其成为我校教育改革的排头兵;- 发挥名班主任的示范带头作用,辐射和带动我校其他班主任及教师的专业成长;- 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为学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在此基础上,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将紧紧围绕以上定位和目标,不断优化工作室建设,为我校培养一批批优秀的班主任和教师队伍,助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教师培养1、对拟招聘的工作室成员的要求和期望-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验;-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能够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任务;- 拥护我国教育政策,积极投身于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对外展示工作室的形象和成果。

2、工作室成员专业成长和专业发展的目标- 提升工作室成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班主任工作能力;- 培养成员在教育科研、课程开发、德育工作等方面的专业素养;- 帮助成员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提升教育教学创新能力;- 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与目标随着教育发展的快速进步,名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教育教学的一种重要方式,能够提升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

为此,本方案旨在介绍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旨在引导学校教师积极参与名师工作室建设,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的科研和教学改革。

二、项目内容1. 名师工作室的定义名师工作室是以学校优秀教师为核心,按照一定的组织管理形式,集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的组织单位。

名师工作室旨在通过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

2.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要求(1)选聘优秀教师:选取学校中具备一定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能力的优秀教师担任名师工作室成员。

选聘优秀教师应综合考量教师的教学经验、获奖情况、教学评价等因素。

(2)制定工作计划:名师工作室成员应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定期组织会议讨论成果和交流经验。

(3)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名师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入研究教材内容和教学方法,提出创新教学方案和教材改进意见。

第1页/共4页(4)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名师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参加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管理实施方案1. 名师工作室管理机构的建设(1)成立名师工作室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研组长、名师工作室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协调和管理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发展。

(2)制定管理规范和制度:建立名师工作室管理规范和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责,规范工作流程和管理程序。

2. 名师工作室的运行机制(1)定期召开名师工作室会议:“月会议制”或“季度会议制”,集中讨论和交流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和经验。

(2)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名师工作室成员应定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撰写研究报告并在会议上进行分享和讨论。

(3)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定期组织名师工作室成员参加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资讯】xx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建工作开始啦桂文通湖北名师工作室

【资讯】xx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建工作开始啦桂文通湖北名师工作室

【资讯】xx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建工作开始啦桂文通湖北名师工作室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我省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今年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的“湖北名师工作室”支持计划申报开始啦!速速随来了解一下相关申报要求吧!一、申报范围湖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师以及教研机构教研人员均可以申报.二、申报条件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应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校级领导比例不超过推荐数的三分之一.教研机构教研人员作为主持人申报的,其工作室成员应为学校教学一线教师.入选“楚天中小学校长(教师)卓越工程”的人员在申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名额分配初、中等学校名额分配单位名额单位名额武汉市 13黄冈市 9黄石市 7咸宁市6十堰市 7随州市 5宜昌市 7恩施州 6襄樊市 8仙桃市5鄂州市5潜江市(含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8荆门市5天门市5孝感市8神农架林区3荆州市8总计115高等学校名额分配校专任教师数<1000可推荐1人1000≤校专任教师数≤2000 可推荐1人校专任教师数>2000 可推荐3人高职高专院校可推荐1人四、评选程序基础教育学段学校推荐评议小组成员:校领导、教师代表评选标准:评选条件和推选指标内容评选方式:投票评选结果: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县(市)教育局考核评议小组成员: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评选标准: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听取该校教职工和所教班级学生及家长的意见)评选结果: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在县教育 __上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市(州)教育局评选评议小组成员: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评选标准:考查、考核的同时,征求相关学科专家的意见评选方式:投票评选结果:在市(州)日报上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省教育厅评审确定省教育厅组织“湖北名师工作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在省教育厅门户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予以确定高等学校学校推荐评议小组成员:校领导、职能处室工作人员、教师代表评选方式:投票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宣传橱窗及推荐人所在院系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按基础课专任教师评选条件推荐的人选须在申报材料上注明.省教育厅评审确定省教育厅组织“湖北名师工作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决定“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人选,在全省进行公示.五、报送材料要求类型要求备注数量及规格申报表一式5份(a4纸张印制)申报表相关按职称评审材料要求复印后,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高校申报人员科研成果限报主持人及前5名成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排序第一的及承担的厅级以上课题;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教研机构教研人员科研成果限报主持人及前5名成员,在省级期刊上发表的排序第一的论文及承担的市级以上课题).综合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a3纸张印制)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a4纸张印制)报送时间xx年10月17日―28日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湖北名师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相关文件及表格请登录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hbe.)下载.:省厅内容仅供参考。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是指对于在中小学教育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通过设立名师工作室并进行科研、教研、教学等活动的管理办法。

一、建设条件1.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对象应为具备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卓著的中小学教师;2.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需有明确的教育教学改革目标和计划,并有相关科研、教研项目或课题;3. 名师工作室需有必要的经费支持和师生资源保障。

二、建设程序1. 教师申报:教师通过学校的正式渠道向学校提出名师工作室申请,并提交个人简历、教育教学成果等相关材料;2. 学校审核:学校对教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教师的业绩进行评估;3. 学校批准:学校根据专家评估结果和教师的申请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设立名师工作室;4. 工作室建设:获得批准后,教师与学校共同制定工作室的建设方案,并进行实施;5. 评估与管理:学校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定期评估与管理,根据工作室的表现进行奖励或调整。

三、管理要求1. 工作室的成员应定期参加教研、科研活动,并及时发布成果;2. 工作室应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与其他教师开展合作共享;3. 学校应为工作室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师生资源支持;4. 学校应定期对工作室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奖励或调整。

四、奖励措施1. 名师工作室获得优秀评估结果,学校可给予一定经费奖励和荣誉称号;2. 工作室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教育教学科研奖励,学校可给予一定经费奖励和荣誉称号;3. 工作室成员获得个人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学校可给予一定经费奖励和荣誉称号。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发展。

通过建设和管理名师工作室,可以为教师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建设“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建设“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建设“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10.11•【字号】鄂教职成〔2016〕9号•【施行日期】2016.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省教育厅关于建设“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通知鄂教职成〔2016〕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职高专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14]51号),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从2017年起,每年遴选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要意义工作室是以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为载体,由我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专业骨干教师、行业企业技术能手共同组成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技术攻关创新团队。

工作室的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高水平专业教师和行业企业的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建设优秀专业教师团队,提高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校企合作,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开展技术创新,服务社会经济和行业企业发展。

二、工作室建设要求(一)队伍建设:设立主持人1人、特聘顾问1-2名、成员6-8人,由学校和企业人员共同组成。

工作室实行届期制,每届4年。

(二)硬件建设:工作室设在职业院校内。

所在学校能为工作室提供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和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

(三)运行管理:工作室建设规划定位合理、目标清晰;运行管理制度健全,措施有力;注重平台建设,动态反映建设成果。

三、工作室职责和任务工作室由主持人全面负责,其职责和任务是:(一)加强专业建设。

依托工作室,组建专业教师团队,发挥传帮带作用,加强专业教师培养。

加强校校、校企之间的交流合作,引进行业企业的岗位技能标准和生产流程标准,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定课程计划,共同设计教学内容,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名师工作室管理措施

名师工作室管理措施

名师工作室管理措施一、方案名称就叫名师工作室管理措施方案吧。

二、目标与需求1. 目标呢,就是要让名师工作室能够高效地运转起来,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提升整个工作室的教学研究水平和教学质量。

2. 需求方面,需要有一套合理的管理措施来规范工作室成员的行为,激发大家的积极性,还得方便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三、方法流程1. 成员管理选拔成员的时候,不能只看教学成绩,还要看教学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可以通过教师自己报名,然后进行试讲、教学方案展示等方式来选拔。

对于成员的培训,要定期开展。

可以请教育专家来做讲座,也可以让工作室里的名师分享自己的教学经验。

培训内容包括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以及如何进行教学研究等。

建立成员考核机制,从教学成果、参与工作室活动的积极性、对其他成员的帮助等方面进行考核。

如果连续几次考核不达标,就要考虑调整成员。

2. 资源管理建立资源库,把名师们的优秀教案、教学课件、教学视频等都收集起来。

资源库要进行分类管理,方便成员查找和使用。

鼓励成员分享自己的教学资源,对于分享优质资源的成员给予一定的奖励,比如在考核中加分或者给予小礼品。

3. 项目管理工作室要开展一些教学研究项目。

在项目立项的时候,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实用性和创新性。

可以让成员们共同讨论,提出项目的选题。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检查项目进展情况。

如果遇到问题,大家一起商量解决办法。

项目结束后,要对项目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优秀的项目成果要进行推广。

四、具体实施步骤1. 成员选拔发布选拔通知,明确选拔的条件、流程和时间。

收集报名教师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教学创新思路等。

组织选拔活动,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筛选,确定入选成员名单,并公示。

2. 成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邀请专家和名师,提前沟通好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开展培训活动,做好培训的记录,包括培训的内容、参加人员、培训效果等。

“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为传承*市教育深厚研究底蕴,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建立优秀教师培养长效机制,促进全区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根据《*市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市中小学名师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按照*市区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须要,在“十二五”期间,顺利完成以下建设目标:(一)实现名师素质提升。

通过名师工作室的建立和运行,在教育教学实践和教科研活动中加强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教师的培养,努力完成优秀教师梯队建设。

(二)顺利完成名左右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育任务,努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大幅度提高科研能力,同时实现教师业务型向专家型、学者型的转型。

(三)加强对30所中、小学校相关学科的定向业务指导,使其教育教学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大幅度提高。

(四)通过名师工作室,同时实现全区优质教师资源共享,为教师专业蜕变构建平台,提供更多积极支持和服务。

二、建设标准及要求(一)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应当具有以下条件:1、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认真实施教师培训计划,制定名师培养方案,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2、高度重视名师工作室建设,按照本建设方案建议,认真完成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有关工作。

(二)名师工作室软硬件标准:名师工作室的设备布局及价格如下:1、所在学校须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工作场所及简单装修(面积原则上不少于40平方米),2千元;2、小型会议桌(十座),3千元;3、图书存放架、期刊存放架、档案存放架(各一套),5千元;4、教育教学图书,部分文史、科技类图书及教育期刊本以上,6千元;5、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各一台),1万元;6、视频展示台、录音视频设备、长焦直投式投影仪(各一台),1万元;7、带支架黑板、白板(各一块),1千元;8、联结宽带网络,电话及或电子邮件设备,3千元;9、建立名师工作室网页,建立名师个人博客;10、空调(一台),5千元。

名师工作室--规章规章制度

名师工作室--规章规章制度

名师工作室--规章规章制度引言概述:名师工作室作为一种专业教育组织形式,旨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为了保证名师工作室的正常运行和高效发展,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名师工作室的规章制度。

一、入选条件:1.1 教师资格要求: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必须具备正规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在教育领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1.2 评选标准:评选名师工作室的教师需要在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如获得教学奖项、发表教育研究论文等。

1.3 推荐程序:教师可以通过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申请加入名师工作室,并提交个人教学成果和教学发展计划。

二、工作室管理:2.1 组织架构:名师工作室设立一个负责人,负责协调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组织活动。

2.2 工作计划:工作室成员需要制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和任务,并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估。

2.3 资源支持: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包括教学设备、教材和教学辅助材料等,以支持名师工作室的教学研究和实践活动。

三、教学研究:3.1 学科研究:名师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参与学科研究,推动学科教学的创新和发展。

3.2 教育论文:工作室成员鼓励发表教育研究论文,分享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

3.3 教学交流:工作室成员之间应定期进行教学交流,分享教学心得和教学资源,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四、师德师风:4.1 教育教学规范:名师工作室成员应遵守教育教学的规范,不得有违规行为。

4.2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室成员应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

4.3 教育教学纪律:工作室成员应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不得有违纪行为。

五、成果评估:5.1 教学成果评估:名师工作室的教师应定期进行教学成果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5.2 教学效果评估:学校应对工作室成员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以提供改进教学的建议和支持。

5.3 工作室发展评估:名师工作室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推动工作室的持续发展。

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为规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出经验、出成效、出人才、讲奉献”的要求,搭建教师专业化发展平台,形成长效激励机制,构筑学校人才高地,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二、工作目标名师工作室由同一领域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共同组成,是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学习共同体,既是一个开放性的研修组织,也是研训学一体的培训模式。

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专业(学科)包括德育项目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高水平、出成就、有影响的品牌教师团队。

三、工作要求1.名师工作室要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计划与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养容、培养形式、研究专题、培养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达到培养目标。

要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逐步成为团结和谐、思想活跃、成果丰硕、富有战斗力的学习型团队。

2.名师工作室要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加强教育教学实践与理论研究,要关注专业(学科)发展与职业教育的前沿动态,研究和解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引领专业建设发展和提升教育品质。

3.名师工作室要创新中青年教师培养方式,帮助成员形成教学特色,促进成员个性化发展和专业化成长,培养一批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学识素养、开阔教育视野和较高研究水平、在业有一定影响的优秀教师,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4.名师工作室要为学校和教师提供实在而有效的服务,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要及时对外展示专业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论文、专著、培训、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形成示辐射作用。

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最新

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最新

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最新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名师工作室已成为一种受广泛欢迎的教育变革模式。

名师工作室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督导或者学校校长组织专业能力较强、教学成果突出的优秀教师自发组成的一个专业共同体,通过集中建设、深化专研、教研合作等方式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以推动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

本文将结合最新的教育实践和研究,探讨名师工作室建设的实施办法。

一、名师工作室建设的目标名师工作室的建设目标主要包括:提高优秀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促进教师的教学研究和相互交流;培养一批具有专业领导才能和教研能力的骨干教师;引导教师树立学习型专业社群的理念等。

因此,名师工作室的建设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突出专业化。

名师工作室是由一批具有专业素养和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组成的,要求教师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研究水平。

2. 注重研究性。

名师工作室是为了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推动教育教学改革而设立的,因此要求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深入研究问题,形成教学研究成果,提高教学效果。

3. 强调合作性。

名师工作室是一个教师集体,要求教师之间相互合作、相互支持,在共同的目标下共同成长、共同进步,形成一种合作共赢的氛围。

二、名师工作室建设的内容名师工作室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专题研究活动、教学辅导活动、资源共享活动、教研交流活动等方面。

下面将分别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介绍:1. 专题研究活动专题研究活动是名师工作室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专题研究活动中,工作室的成员可以确定一个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问题,探讨解决方案,形成研究成果。

这样不仅可以让教师深入了解自己的专业领域,提高教学水平,还可以促进教研合作,形成团队合作力量,推动教育质量的提升。

2. 教学辅导活动教学辅导活动是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教学辅导活动中,工作室的成员可以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经验,对其他教师进行课堂观摩和教学指导,从而帮助其他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

名师工作室管理细则

名师工作室管理细则

名师工作室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名师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快速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我校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打造优秀教师群体,塑造一批教育教学的带头人,学校决定建设若干名师工作室,使之成为教师交流的平台、成长的阶梯和引领辐射的中心。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是以首席名师为主导,以工作室名师为主体,以开展科研为重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主要目的研究共同体。

第二章名师工作室的组建第三条名师工作室由首席名师、名师团队及学员组成,其中,首席名师1人,名师团队成员2-3人,学员3人及以上,每个名师工作室可聘顾问「2人。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为首席名师,首席名师的选拔采取教师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经学术委员会评选,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认定并公示。

名师团队成员由首席名师选聘优秀教师担任,学员经各教研室推荐,由首席名师认定并报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名师工作室以培养方向命名,全称为某方向名师工作室。

名师工作室实行任期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三年期满后进行等级评定,被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评为优秀者,可继续下一周期名师工作室工作,其他等级需重新申报。

第四条首席名师的申报条件1、获得高级教师职称或市级优质教师(含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以上荣誉称号,且现仍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或行政人员,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以破格申报。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模范、教学能手、科研专家。

3、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业绩突出,在本学科、本专业领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4、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能组织、培养和指导骨干教师进行课题研究;有较强的学科建设能力、专业建设能力和课程开发能力,能指导学员开展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

5、主持校级研究课题或参与市级以上研究课题至少I项;在公开刊物至少发表论文2篇;参与市级以上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名师工作室管理实施细则

名师工作室管理实施细则

名师工作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名师工作室一、工作室设定原则上每学科创立一个名师工作室,条件具备一个创立一个。

名师工作室地点设首席名师所在,由所在配备专用工作室、专用电脑及其他设备,由教育局挂牌,任期每届三年。

二、申请与认定首席名师1、首席名师的产生,按本人申请,专家认定,领导审定的方法,确定每个名师工作室的一名首席名师。

2、名师团队由首席名师组聘,人数5人左右,在98名名师中按双向选择的原则产生。

3、学员组成:每个名师工作室聘学员15人。

学员来自是名师团队外的其他名师和优秀青年教师。

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一、名师工作室的任务名师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培训中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重点问题研究,加强学科教学教研团队建设,开展本研修活动,参与送培上门活动,破解学科教学难题,引领全相应学科教学健康开展。

具体职责如下:1、培养、培训教师。

以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为责任人,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中青年教师培养责任书,在中青年教师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开展目标、途径,规定双方职责及评价方法。

工作室还要承当教师培训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开展的中青年教师的培训授课任务和学科教学业务指导工作。

2、课题研究。

工作室要以首席名师的特长为根底,以工作室全体成员的智慧为依托,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要提供有价值的旨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研究论文或报告,总结自身教育教学经验和名师工作室的经验并加以推广。

每个工作室在工作周期内要积极撰写优质的教育科研论文并向上级教育部门争取重点研究课题。

3、教学指导。

每个名师工作室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教学研究活动,工作室成员每期至少为中青年教师展示两堂教学示范课。

工作室要通过开展课堂诊断、问题研究、考试研究、专题讲座、课题带动、本研修、读书交流、观摩考察等活动,不断更新中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提高他们的课堂驾驭能力,辅导他们在国家、省、级赛课中获奖。

4、成果辐射。

工作室教学、教研成果应以论文、专著、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送培上门、专题讲座、媒体报道、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外辐射,引领全学科课程教学改革。

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

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

“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我省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湖北名师工作室”支持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由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教师担任主持人,由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担任成员。

工作室发挥“引领、传承、创新、共享”等功能,是集教学科研、成果辐射、专业发展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发展共同体.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工作室的管理服务工作。

所在单位和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工作室的推荐、培育和日常管理;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工作室的考核管理;省教育厅负责工作室的评选、宏观管理。

第二章评选第四条工作室每年评选一次,其中初、中等学校20个,高等学校20个。

工作周期为3年。

第五条工作室的建立以学科为基础,德育工作、课程评价等专业也应纳入工作室的创建范畴。

鼓励校际合作,联校建立工作室。

第六条初、中等学校工作室主持人评选条件(一)师德高尚;具有教育创新精神;身心健康,不超过55周岁。

(二)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教学水平,在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般应为湖北名师、特级教师,省十佳班主任,特别优秀的市(州)级以上名师,并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三)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第七条高校工作室主持人评选条件(一)师德高尚;具有教育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二)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在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

一般应从国家级教学名师,湖北名师,省级十佳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人选中遴选。

(三)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第八条工作室成员评选条件:(一)具备良好的师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能积极承担工作室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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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我省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湖北名师工作室”支持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由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教师担任主持人,由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担任成员。

工作室发挥“引领、传承、创新、共享”等功能,是集教学科研、成果辐射、专业发展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发展共同体。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工作室的管理服务工作。

所在单位和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工作室的推荐、培育和日常管理;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工作室的考核管理;省教育厅负责工作室的评选、宏观管理。

第二章评选
第四条工作室每年评选一次,其中初、中等学校20个,高等学校20个。

工作周期为3年。

第五条工作室的建立以学科为基础,德育工作、课程评价等专业也应纳入工作室的创建范畴。

鼓励校际合作,联校建立工作室。

第六条初、中等学校工作室主持人评选条件
(一)师德高尚;具有教育创新精神;身心健康,不超过55周岁。

(二)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教学水平,在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般应为湖北名师、特级教师,省十佳班主任,特别优秀的市(州)级以上名师,并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

(三)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第七条高校工作室主持人评选条件
(一)师德高尚;具有教育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二)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在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

一般应从国家级教学名师,湖北名师,省级十佳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人选中遴选。

(三)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第八条工作室成员评选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师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能积极承担工作室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三)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鼓励在乡村学校中选拔工作室成员。

第九条初、中等学校工作室评选程序为:主持人申报,学校推荐,县、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评选推荐,省教育厅评审后报省委
人才办审定。

第十条高校名师工作室评选程序为:主持人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评审后报省委人才办审定。

第十一条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对评选出的名师工作室联合授予“湖北名师工作室”牌匾。

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初、中等学校工作室核拨工作经费,经费一次性拨付。

高校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配套。

第三章职责
第十二条工作室职责
(一)建立工作机制。

工作室要制定发展目标、工作方案及成员考核细则等,做到每月有活动,每季有小结,每学期有成果。

建设工作室网站,及时更新动态。

(二)做好专业引领。

工作室要了解当前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前瞻性地解决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新问题,为教育发展提供实践参考和动力支持。

(三)开展课题研究。

工作室要积极开展理论学习、课题研究。

每周期内,至少主持1项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主持人及成员至少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

(四)指导培训教师。

工作室建立导师培养制,为成员制订专业成长方案,指导和帮助成员成长;积极承担县、市、省课改培训等任务,打造个性化教育实训平台。

(五)提供对口帮扶。

工作室应对口帮扶一所乡村学校,指导一
批乡村教师,为乡村学校发展提供资源支持。

第十三条工作室主持人职责和权利
(一)担任团队导师,制定工作室建设及运行方案、管理制度,带领团队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二)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理论学习和教学活动,带动工作室成员共同成长。

(三)对工作室成员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高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培养、评奖评先、职称评审等活动,可以直接向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名推荐。

第十四条名师工作室成员职责:严格遵守工作室管理制度,在名师的引领下,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方法,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自我成长。

第四章管理
第十五条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所在单位应为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基础设施、配套经费、活动平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第十六条工作室的日常运行由主持人负责。

所在单位履行协管和监督职能,保障相关经费的依法依规使用。

第十七条工作室经费由所在单位实行专户管理,主持人负责具体开支,专款专用。

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基础建设、教育科研活动以及工作室日常开支。

添置的硬件设施属国家固定资产,纳入主持人所在单位统一管理。

第五章考核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负责辖区工作室的考核,考核以市(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为主,省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指导和检查。

第十九条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主持人负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工作室成员资格,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纳符合条件的新成员。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报省教育厅批准,撤消其称号。

(1)在评选中弄虚作假,骗取称号的。

(2)违法乱纪、有损教师形象的。

(3)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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