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常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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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
我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 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 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 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 理的 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 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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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续)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 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 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 的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约 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 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 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 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法规常识
在工作、生活中经常接触 到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法律法规常识内容
一、劳动法常识 二、劳动合同法常识
一、劳动法常识
劳动法常识
劳动法知识点
什么是劳动法 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 用人单位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一)什么是劳动法

《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 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从狭义上讲,我国《劳 动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通过,1995年 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 广义上讲,《劳动法》是调整劳 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调整与 劳动关系密切相隧的其他社会关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续)
(一)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三)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1994年1月国务院通过《关于职工工 作时间的规定》,将普遍实行多年 的8小时~10小时工作制度改为实行 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 时的工时制。这一工时制自1994年3 月1日起实行。
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续)
(四)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六)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丧失 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的基本生活而依 法强制实行的一项物质帮助制度。社会 福利是国家和社会为方便劳动者工作和 生活,适应其物质文化需求而举办的各 项事业。
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劳动义务(续)
1.用人单位应承担平等和择优录用职 工的义务。 2.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义务。 3.保证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义务。 4.提供劳动者享有安全卫生和劳动保 护的义务。 5.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的义务。
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劳动义务(续)
6.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的义务。 7.配合解决劳动争议的义务。 8.保证劳动者实现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的义务。 9.对员工档案管理的义务。
[案例一]
• 某公司因扩大生产,现急需招聘5名技术 工人。在招聘条件中,写明只招男性, 不招女性。 • 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 • 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要求保障男女平等就 业的规定。除法律明文规定不适合妇女 工作的工种或岗位外,用工单位不准有 性别歧视的规定。
[案例二]
• 某地一工厂,强迫数十名民工在有毒气 体的环境中工作,每天劳动14个小时, 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人只要要求加 班工资,便被施以拳脚。 • 有毒气体,侵犯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 • 每天工作14个小时,侵犯休息休假的权 利; • 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获得劳动报酬的 权利; • 对工人施以拳脚,侵犯生命健康权利。
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续)
(七)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八)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1.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 2.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 3.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4. 依法享有知晓公司制度变更的权利。
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
(三)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
《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应履行 以下的基本劳动义务: (一)积极完成劳动任务 (二)不断提高劳动技能 (三 )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四)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案例三]
• 1 何某与刘某系某企业的职工,何某于1999年1月与企 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刘某于2000年9月与企业 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的试用期为6个月。何 某因身体不适向企业提出调换工作岗位的申请,并提供 了医院证明。刘某于2001年1月因喝酒在岗期间与同事 打架,并将同事打伤。2001年2月企业以何某不能胜任 工作,刘某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了与何某和刘某的劳动 合同。何某与刘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 出申诉。 • (1)企业解除何某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为什么? • (2)本案应如何处理。
(四)用人单位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
一、用人单位范围 在我国,根据《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法 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有: 1.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国家机关 4.事业组织 5.社会团体
用人单位的基本劳动权利(续)
(一)择优用人的权利 (二)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三)员工管理制度 (四)裁员制度
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劳动义务(续)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 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 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者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者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 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 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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