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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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问题调查报告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问题调查报告

关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问题调查报告一.前言作为一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大二学生,在大二暑假我们设计了一个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问卷调查,为了真实地了解现在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以及此制度的现状和问题,我们对这次问卷调查的结果和数据进行了汇总和分析,在汇总和分析中凭借我们自己对社会保障和低保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得出我们的分析报告。

此次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问卷调查于2012年七月中旬至九月初进行,进本形式为由小组成员分别携带等比例的部分问卷回到自己的家乡(涉及4个地区,包括:重庆,甘肃,江苏,河南)。

其中因为有城镇也有农村,所以问卷参与者包含多种人群。

获取到所有问卷之后,在九月初开学之后,携带问卷回到学校小组成员进行了汇总和分析.二.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一)基本情况.截止至2012年9月份,我们总共收集了300份有效问卷,经过统计分析得出,300个接受调查的人中有城乡低保的是90人,占30%。

其中:城市低保对象是22人,占所接受调查的城镇人口的9。

65%;农村低保对象是47人,占所接受调查的农业人口的6。

5%.(二)低保对象构成情况。

城市低保对象中,男性4872人,占50。

4%,女性4789人,占49。

6%。

18岁以下2138人,占22.2%,18至59岁6485人,占67。

1%,其中18岁-—45岁的青壮年3817人(不含重残、重病和在校学生),占39.51%,60岁以上1038人,占10.7%.“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人员)人员382人,占4。

0%,在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2401人,占24。

8%,患重病45人,占0。

5%,一、二级重残535人,占5.5%,征地农转非712人,占7。

4%,三峡移民418人,占4。

3%,水库移民456人,占4.7%。

农村低保对象中,男性12749人,占50.2%,女性12653人,占49.8%。

18岁以下2323人,占9。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高四平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3]48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高四平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3]48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高四平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高四平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3〕48号)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提高四平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21日提高四平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富民工程的若干意见》(吉发〔2010〕21号)、《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未来五年及2013年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四政发〔2013〕2号)、《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民发〔2013〕15号)和《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民发〔2013〕39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按照全省民政工作确定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达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5%以上”、“人均补助水平达到月267元和年1385元”总体目标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测算工作的意见》,依据市财政、统计等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确定市区及辽河农垦管理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3年度缴费标准

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3年度缴费标准
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3年度缴费标准
序号
人群划分
一档缴费
二档缴费
三档缴费
个人缴费
政府补助
个人缴费
政府补助
个人缴费
政府补助
1
农村成年人
50
300
200
300
400
300
2
农村未成年人
50
300
——
——
400
300
3
农村低保对象(成年人)
10
340
88
412
400
300
4
农村低保对象(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中未成年人
城镇重点优抚对象
——
——
88
412
400
300
17
城镇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残
——
——
——
——
0
700
18
城镇低保对象且三级中度残疾
——
——
10
490
400
300
19
城镇三级中度残疾
——
——
50
450
400
300
20
城镇享受高龄津贴人员
——
——
88
412
400
300
21
在校大学生
50
300
——
——
400
300
22
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
10
340
——
——
400
300
350
88
412
400
300
11
城镇成年人
——
——
200
300

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

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

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低保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人员最低生活费标准、失业救济金标准、退休人员养老金最低标准等保障相结合,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需要的最低费用救济制度。

第三条凡户籍在本市市区而且常住的城市居民(包括乡镇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原则;坚持权力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坚持定期救济和临时救济、政策扶持、社会互助、家庭保障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原则;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与实事求是、因户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平、公正和动态管理、属地化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县(市)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工作经费和依法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保公司、工会、卫生、公安、物价、统计、审计、人事、残联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工作。

区、县(市)民政部门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工作的具体管理;街道办事处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受理、审核及具体管理;社区委员会成立协审小组,协助审批机构做好申请低保待遇人员的家底收入、实际生活水平的调查核实及低保对象情况公开及日常管理。

第二章保障标准第六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东陵区、于洪区月人均为205元;苏家屯、新城子区、新民市(政府所在地)、辽中县(政府所在地)月人均为179元;康平县(政府所在地)、法库县(政府所在地)月人均166元。

上海市城乡低保标准

上海市城乡低保标准

上海市城乡低保标准上海市城乡低保4月统一每人每月790元今年上海市城乡低保标准增加金额历年最高,且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级层面的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从4月1日起,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90元。

为了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今年上海市城乡低保标准增加金额历年最高,且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级层面的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

至此,上海市社会救助制度在政策体系和救助标准上全面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市从2015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保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的收入豁免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特殊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标准。

据介绍,这次调整低保标准是上海市第19次调整城镇低保标准和第15次调整农村低保标准。

相较于去年,城镇低保标准提高11.27%,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7.42%。

从4月1日起,低保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从每人每月7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35元。

在经济状况认定时,对低保家庭中从业人员的收入,按照该标准予以豁免,进一步鼓励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通过劳动实现自我解困。

与此同时,上海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日常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7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30元,与城市“三无”人员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实现统一。

此外,从4月1日起,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申请专项救助的收入标准统一调整为: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580元。

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调整后,专项救助政策的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

对重残无业人员、城市“三无”人员等部分特殊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一并调整提高。

相关阅读:上海上调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农村低保增幅达24%上海将从4月1日起上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社会救助标准。

全国各地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统计表(5月7日更新)

全国各地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统计表(5月7日更新)
2013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统计表(5月7日更新) 月最 低工 资标 实施日期 准 (元 ) 1400 2013.1.1
省 城市 份
北 1 京 北京 市 上 2 海 上海 市 天 3 津 天津 市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 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 重 、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 4 庆 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北部新区 市 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 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 深圳 广州 广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5 东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 省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 揭阳、云浮 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 厦门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福清市、长乐市 、闽侯县、连江县、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鲤城区、丰泽 区、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荔 福 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新罗区 6 建 平潭综合实验区、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漳浦县、云霄县 省 、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安溪 县、德化县、永春县、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沙县、仙游 县、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漳平市、 永定县、上杭县、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 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尤溪县 、大田县、顺昌县、光泽县、浦城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 县、长汀县、连城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古田县、屏 南县。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矫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 青山区
1320
1260
河 10 北 省
2012.12. 1

(整理)年宜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整理)年宜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013年宜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农保)政策要点一、参保对象:除按规定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和学生医疗保险的对象外,户口在本市的所有城乡居民,不得重复参保。

二、筹资标准:201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总额420元/人.年,其中市级以上财政补贴170元/人.年,镇(街道)财政补贴120元/人.年,个人自负130元/人.年。

[孤儿、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以民政局核定的为准)个人自负部分由各镇或村财政承担。

]三、补偿办法:参保人员在参保年度内(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办法补偿:1、门诊补偿实行门诊统筹模式。

参保对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时发生的药品可报费用按40%的比例进行结报补偿;每人每日只能享受一次刷卡补偿,且单次补偿限额30元;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额300元。

2、特殊病种门诊补助(1)补助病种及范围:慢性尿毒症进行的门诊血透治疗和腹透治疗、门诊检查费用及相关并发症的门诊药费;器官(限肝脏、肾脏、肺脏)移植后在门诊进行的抗排异治疗所需药品费;红斑狼疮所需的药品费;恶性肿瘤进行的门诊化学、放射治疗的治疗费,抗肿瘤类用药(不包括辅助用药)、中草药费(需有公办医疗机构出具的处方)以及与恶性肿瘤相关的辅助检查费(限CT费、B超费、X光费、检验费);再生障碍性贫血所需的药品费;急诊患者24小时以内,因抢救无效死亡的门诊费用;帕金森氏综合症所需的药品费;精神病所需的药品费。

(2)补助标准:①按照年度内各病种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的50%,年度最高补助标准分别为:器官(限肝脏、肾脏、肺脏)移植10000元;恶性肿瘤10000元;红斑狼疮5000元;再生障碍性贫血5000元;急诊24小时内抢救无效2000元;帕金森氏综合症2000元;精神病2000元。

②尿毒症患者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血液透析,透析费用实行最高限额结算,年结报最高限额为30000元,实际结报比例为70%;门诊检查费用年结报最高限额为700元,实际结报比例为70%;相关并发症的门诊药费年结报最高限额为3500元,实际结报比例为70%;(3)补助办法:恶性肿瘤患者、尿毒症患者凭当年度符合规定的门诊有效票据和疾病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按季度直接至市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管理中心填写《宜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补助申请表》,由市鉴定小组审核后再按规定予以补助。

中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演变

中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演变

中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演变过程和现状叶兴庆张顺喜(中国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研究司)内容提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制度上保障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重要途径。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低保制度从部分城市逐步扩展到全部城市,进而从城市延伸到农村。

城市低保制度最初是部分城市在社会救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后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得到中央政府的重视,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充实保障资金,进而成为城市社会保障的基本制度之一。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地方在定期定量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开始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中国政府决定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为城市低保对象。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

农村低保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所有农村居民。

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比,低保制度具有更加明显的贫困指向特征,是由政府直接对贫困人口给予“兜底”式定期定量救助;与传统的社会救助制度相比,低保制度是一个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减缓贫困更加有效。

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要着力破除户籍制度的限制,将进城农民工、户籍在外地城市但生活在当地城市的人口等都纳入保障范围;做好与最低工资制度、再就业扶持政策等的衔接,避免逆向选择和“养懒汉”。

完善农村低保制度,需要改变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农村低保人数指标的做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改变主要靠地方筹集农村低保资金的做法,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投入;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

社区网格员-应知应会知识题库

社区网格员-应知应会知识题库

同安区社区网格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知识题库一、单项选择题:1、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

A、统筹兼顾B、全面发展C、以人为本D、可持续发展【答案】C2、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

A、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B、立党为公,执政为民C、走群众路线D、与时俱进【答案】A3、“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

A、立党为公,执政为民B、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C、加强党的作风建设D、维护社会稳定【答案】A4、党的领导主要从()方面进行领导。

A、政治、思想和组织B、政治、思想和工作C、政治、思想和作风D、政治、思想和生活【答案】A5、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是()。

A、团结奋进B、艰苦朴素C、艰苦奋斗D、纪律严明【答案】C6、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是()。

A、少数服从多数B、个人服从组织C、下级服从上级D、民主集中制【答案】D7、流动党员是指因居住地、工作变化等原因,连续()不能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的组织生活,但一时又无法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

A、3个月B、9个月C、6个月D、一年【答案】C8、年满()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A、14B、16C、18D、25【答案】C9、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选举要采取()的方式。

A、举手表决B、无记名投票C、记名投票D、民主测评【答案】B10、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A、中国人民B、中华民族C、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答案】C11、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

A、3个月B、6个月C、一年D、三年【答案】C12、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即为自行脱党。

A、3B、6C、12D、24【答案】B13、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A、3B、6C、12D、24【答案】B14、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保定农村低保政策

保定农村低保政策

保定农村低保政策20XX保定农村低保政策如下河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5月1日起开始实施,规定拥有两套以上住房或单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超过当地人均居住面积2倍的将不能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现役义务兵不计入家庭成员。

根据《办法》,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员。

现役义务兵;脱离家庭,独立生活一年以上的宗教教职人员;离家出走,失踪一年以上人员;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等不计入家庭成员。

抚恤金不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

河北省城乡低保每人每月能领多少钱据了解,目前,河北省城乡平均低保标准分别为437元/月和2587元/年,与全国城乡平均低保标准428元/月和2947元/年相比,河北省农村平均低保标准已低于全国水平。

同时,河北省扶贫标准为2736元/年,高出全省农村平均低保水平149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研究制定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的实施办法,通过适当调标,将低保标准提高到扶贫标准以上,并实行动态管理,始终保持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

浙江、辽宁、河北三省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努力均始于1996年。

至2004年底,三省农村贫困地区基本上都做到了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20XX年浙江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3.98万人,年平均保障标准为1795.8元,全年发放保障金5.51亿元;辽宁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6.7万人,年平均保障标准为853元,全年发放保障金2.62亿元。

河北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8.3万人,年平均保障标准约为850元,共发放保障金1.72亿元。

河北农村低保标准据了解,目前,我省各县(市、区)低保标准大多在600元至1000元之间,其中80个县低于693元的国家绝对贫困线标准。

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不得低于700元。

从明年1月起,农村低保标准不到700元的,要调整到700元,人均月补差额以县为单位不低于25元。

2013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

地区类别
月最低
工资标准(元)
小时最低
工资标准(元)
南京
市区一类148013
溧水县、高淳县二类128011
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一类1480 13
徐州市区二类128011
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邳
州市、睢宁县
三类11009.5
常州
市区一类148013
金坛市、溧阳市二类128011
苏州市区、吴江市、张家港市、常熟市、
昆山市、太仓市
一类148013
南通
市区、启东市、通州市、海门市一类148013
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二类128011连云港
市区二类128011
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县三类11009.5
淮安市区(不含楚州区、淮阴区)二类128011
楚州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
盱眙县、金湖县
三类11009.5
盐城市区、大丰市、东台市二类128011
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
响水县
三类11009.5
扬州
市区二类128011
江都市、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三类11009.5
镇江
市区一类148013
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二类128011泰州
市区二类128011
靖江市、姜堰市、兴化市、泰兴市三类11009.5
宿迁市区、宿豫县、沭阳县、泗阳县、
泗洪县
三类11009.5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按照规定,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
资标准。

低保的条件标准

低保的条件标准

低保的条件标准一、低保的条件标准一、什么是低保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较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二、低保的条件标准(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相关政策法规当前,中国农村低保制度的发展态势,大致相当于城市低保制度1997年下半年的情形,正处于一个促一下就能全面覆盖,如果没有外力推动则可能进展缓慢的关键时刻。

要使此项制度有一个实质性突破,中央政府应扮演更为积极的角色。

较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近年来,随着各项相关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较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符合低保法律常识:申请低保的条件如下: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013年建档立卡有关事项说明

2013年建档立卡有关事项说明

2013年度扶贫对象建档立卡近期有关事项的说明各村委会: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上报的问题困难统计情况看,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下面我着重说明以下几点问题。

关键环节的把握:1、贫困户识别:①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②贫困户家庭至少有一个劳动力并且年龄在16岁以上— 60岁以下,③必需是农村户口。

④贫困户的选择要根据收入来源、住房情况、家庭耐用消费品、农机具、以及上学及健康状况等情况来进行综合评议选出。

2、贫困户识别的对象及时间:①农村户口本注册人员,②2013年度建档立卡的标准时间节点为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1月1日至今入户的人不在识别范围之内。

3、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即村两委会会同乡(镇)扶贫专干、包村干部对贫困户初选对象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7天、2014年7月11日-7月17日),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贫困户名单进行审核,确定乡(镇)贫困农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7天2014年7月19日-7月25日),县扶贫办复审后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告。

贫困村识别要做到“一公示一公告”,即乡(镇)人民政府初选贫困村后进行一次公示(7天),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一次公告。

要坚持全程公开,全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结果公开、公平和公正。

贫困户和贫困村识别要严格按照程序,必须在7月底完成。

4、档案资料要完整:①行政村要有:贫困户向村委会提交申请表,村一级要有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记录和公示表册及影像资料;贫困村要有贫困村登记表;②乡(镇)要有:相关评选记录,要有精准、完备的电子档案。

规模分解、初选对象、公示公告3项工作是关键,是目前我们工作的重心;③在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各类资料,并分类归档,是各级检查验收的依据。

鸡峰镇扶贫办2014年7月7日。

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标准

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标准

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67号)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城市低保工作规范。

一、城市低保工作原则城市低保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政府以货币补助为主要形式,保障其家庭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社会救助制度。

实施城市低保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障基本生活;2、属地管理;3、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4、保障水平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5、公平、公正、公开。

二、城市低保工作管理机构职责(一)各级民政部门是城市低保工作管理机构,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各级人民政府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城市低保工作。

(二)省级民政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全省城市低保工作。

制定全省性城市低保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省级城市低保年度补助资金需求计划,会同财政部门提出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协同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指导、监督和检查城市低保工作;负责全省城市低保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以及其他与城市低保工作有关的事项。

(三)设区市民政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省、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城市低保工作。

制定本行政区城市低保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调整市辖区城市低保标准;编制本行政区城市低保年度资金需求计划和年终决算,协同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负责本行政区城市低保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管理以及其他与城市低保工作有关的事项。

(四)县级民政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省、市、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城市低保工作。

制定本行政区城市低保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调整本行政区城市低保标准;编制本行政区城市低保年度资金需求计划和年终决算;建设和管理本行政区城市低保信息系统;负责城市低保待遇的审核、审批;管理城市低保工作档案等事项。

兖州低保标准、保障范围及申请程序

兖州低保标准、保障范围及申请程序

兖州低保标准、保障范围及申请程序
1、兖州区现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对人均月收入达不到600元的城市居民家庭实行差额救助。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对人均月收入达不到450元的农村居民家庭实行差额救助。

2、保障范围
(1)具有我区常住户口的居民;(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区农村低保标准;(3)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我区农村低保标准。

3、申请程序
(1)城市低保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居委会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后,张榜公示无异议的,镇(街)审核审批,报区民政部门实施救助。

对批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2)农村低保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后,张榜公示无异议的,镇(街)审核审批,报区民政部门实施救助。

对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家庭,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4、低保金发放形式
低保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民政局每月向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报告,由财政局将资金划入低保资金专户,通过银行直接打入低保对象个人账户,低保对象凭银行卡按月领取。

北京市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

北京市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

北京市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北京市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北京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是真的吗?下面是网的具体内容,欢送阅读,!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受城乡低保二元分化结构影响,本市社会救助制度在建立之初,存在着制度设计、标准设定等方面的城乡差异。

近年来,按照城乡统筹等理念,本市将工作侧重点放在了农村,注重加大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幅度,缩小城乡差距。

从xx年到xx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480元调整至710元,年均增幅约8.14%。

农村低保标准从月人均300元提高到710元,年均增幅约18.8%。

仅用4年时间,农村低保标准和城市低保标准的差距,就缩小为零。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吕海燕介绍,统一城乡低保标准考虑了北京市经济开展和城乡统筹的实际情况。

“一些农村地区的'困难群体,他们与城市低保对象在生活上的支出差距并不大。

”吕海燕说。

城乡低保标准并轨是指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低保补贴是一样的,采取统一标准,不再区别对待。

提高特殊人群救助水平是民生十件实事之一,包括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不低于650元,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按城乡低保标准的平均增幅,提高孤儿养育标准、城镇“三无人员”和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100%到达当地农村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

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无生活,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 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 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3年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3年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3年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
保障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藏政发[2013]19号
【发布部门】西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3.02.05
【实施日期】2013.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3年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藏政发〔2013〕19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低收入群众的关怀与照顾,让广大低收入群体充分享受我区改革发展的成果,经2013年2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标准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
1 / 1。

江门市社工常用政策汇总

江门市社工常用政策汇总

江门市江海区晨光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常用政策汇总一、低保1.低保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2.保障对象范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范围是指有本辖区内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有权申请低保生活保障:(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以下简称“三无”人员)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和下(待)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居(村)民(不包括农村五保户对象)。

3.低保标准从市民政局获悉,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市统一实施低保提标,按照已经落实的低保提标方案,我市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低保标准。

我市四市三区城镇低保标准均提至每月500元,农村低保标准除蓬江区提至每月500元外,其他地区的农村低保标准也比去年增加了100元,其中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提至每月400元,恩平市、开平市提至每月350元。

4.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5.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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