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交接班制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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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交接班制度总结

医院的交接班制度有明确的规定,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物品、药品等交待不清楚时,应当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医院交接班制度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交接班制度总结篇1

一、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科室必须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排好班。排班后,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擅自调换或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必须向科主任或排班者说明,经协调后方可换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并必须做到接班者未来,交班者不走。

三、各科室应设昼夜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四、值班医师负责全科室的临时医疗处置、急诊、会诊和危重病员的观察、治疗,并记录病程。值班时间内,值班医师应巡查病房至少三次(下午下班前、晚熄灯前、晨起床后),对危重病员应随时巡视。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五、值班护士应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按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对危重病员要严密观察,负责接待新入院病员,填写值班记录,同时检查、指导下级护理人员的工作。对规定交接的毒、麻、精神类药品及医疗器械要当面交清。

六、医师、护士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危重病员床头交班,特殊情况个别交班。要求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医师交班必须按要求详细填写交班记录。

七、值班医师不得擅离岗位,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有事必须离开时,应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八、值班医师交班时将处置情况除记入病历外,应向经管医师口头重点交清,必要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九、医护集体交接班至少每周一次,由值班人员报告病员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病员的病情变化以及病员思想动态,一般不超过十五分钟。医师交接班应在主任医师或病区负责医师主持下进行。

十、接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检查各项护理记录和医师交班记录书写情况。

十一、值班人员要做好病区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逐级请示报告。

十二、医院设立行政和医疗总值班。负责处理值班期间全院的安全、行政和医疗、护理等紧急事宜。

十三、夜间和假日值班,次日可酌情休息。

十四、检验、放射、药剂等有关人员可参照执行,应努力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以保障临床工作顺利进行。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医院交接班制度总结篇2

1.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 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5-10 分钟到病房,阅读病室报告、护理

记录、交班记录本。在接班者未到岗与交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 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病室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遇到特殊情况应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班工作方可离去。白班应为夜班做好物品准备,如抢救药品及抢救用物、呼吸机、麻醉机、氧气、吸引器、注射器、消毒敷料、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4. 交班中发现患者病情、治疗及护理器械物品等不符时,应立即查问。接班时间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5. 交班内容及要求:

5.1 交清住院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院)、手术(分娩)、病危、病重、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手术前、手术当日、分娩、危重、抢救、特殊检查、留送各种标本完成情况等,患者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写出书面病室护理交班报告。

5.2 床头交班查看危重、抢救、昏迷、大手术、瘫痪患者的病情,如:生命体征、输液、皮肤、各种引流管、特殊治疗情况及各专科护理执行情况。

5.3 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清洁、整齐、安静、安全的情况。

5.4 接班者应清点毒麻药、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若数量不符应及时与交班者核对。

附:排班原则及要求1. 满足患者需要,均衡各班工作量,配备不同数量的护士。

2. 保证护理质量,适当搭配不同层次护理人员,最大限度发挥不同年资、不

同职称护理人员的作用。

3. 公平的原则,保证护理人员休息,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量满足护理人员的学习时间及特殊需要。

4. 节约人力,排班具有弹性,紧急情况时适当调整。

医院交接班制度总结篇3

为了提高我院的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医生、医院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医务部负责值班、交接班制度的制定和在全院的`管理实施,并定期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促进值班、交接班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持续改进;各临床及相关医技部门负责在本科室内贯彻落实本制度,各级临床医师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一、医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各科室在夜间及节假日,须设值班医师。

1、值班医师应提前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手术病人必须交班,其他病人如出现病情变化也应交班。交班医师应把交班内容记录于《值班、交接班记录本》,交接班医师执行双签字。

2、交班时交接班医师应一起巡视全病房病人,危重病人和当天新入院病人、手术病人,于床前交班。

3、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新入院患者

予以及时检查和医疗处置,并及时书写病历。值班医师亦应将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手术病人及其他需要交班的病人情况与处理扼要记录于《值班、交接班记录本》。

4、值班医师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

5、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6、值班医师若因会诊、手术等医疗事务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保持通讯通畅,当护理人员请叫时应立即前往诊视。

7、值班医师因抢救病人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时下班,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8、每日晨交班会上,值班医师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各级医师和主任医师报告,重点报告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手术病人及其他需要交班的病人。

9、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

10、代班主任负责值班期间会诊及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如处理困难则负责联系专科二线值班人员或科主任。

二、辅助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1、药剂、检验、放射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内容详见各科值班制度)。

2、做好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值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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