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院医疗互助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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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问题解答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问题解答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问题解答1、什么是职工互助保障活动?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是全国总工会创办,职工自愿参加、自筹资金、自我服务、互助互济性质的一种会员合作制的互助保障形式,是政府支持、企业和职工参与、工会操办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团组织。

当前我市推出的是住院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综合保障活动。

2、互助会和商业保险公司有什么区别?互助会同商业保险公司一样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商业保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不以营利为目的。

它是为了发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光荣传统,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由工会组织会员开展的经济性社会互助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会员的基本经济利益。

3、哪些职工可以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凡身体健康,在滨州市辖区范围内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均可由单位工会(行政)按规定统一组织,以团体形式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

4、职工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吗?不可以。

必须以团体形式参加。

参加本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员参加。

5、会员怎样交纳会费?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

单位行政、工会负担70%,职工个人负担30%。

会费一经交纳,不再退还。

6、互助金标准是什么?住院医疗互助金标准:1、基本住院互助金按照统筹基金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7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同一保障期内只能领取两次住院医疗互助金。

2、门诊特病互助金按照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50%领取(最高不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同一保障期内只能累计领取一次门诊特病互助金。

3、大额医疗补助互助金按照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60%领取,最高不超过5000元,同一保障期内只能领取一次大额补助互助金。

退休职工住院互助医疗保障计划

退休职工住院互助医疗保障计划

退休职工住院互助医疗保障计划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解决退休职工在医疗方面的担忧,一些地方开始实施退休职工住院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即通过职工自愿缴纳一定费用,建立起共同承担医疗费用的互助机制。

本文将从该计划的背景、实施情况、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者提供参考。

一、背景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医疗保障水平逐渐提高,医疗费用也在不断上涨。

退休职工因年龄增大、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面临着更多的健康风险和医疗支出。

然而,我国的退休金水平相对较低,仅能应对基本生活开支,无法满足高额医疗费用的需要。

因此,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亟待解决。

二、实施情况当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实施退休职工住院互助医疗保障计划。

具体的实施步骤如下:1.政府支持:相关政府部门将加大对该计划的支持力度,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2.职工自愿参与:退休职工可以自愿选择参与该计划,通过缴纳一定费用来加入互助机制,以便在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时获得一定的经济帮助。

3.管理服务:建立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参与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制定规章制度,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4.医疗费用支付:参与者住院治疗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比例进行医疗费用的支付,由互助机制共同承担一部分费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三、效果退休职工住院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1.解决医疗费用问题:该计划为退休职工提供了一定的医疗费用帮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患者在医疗方面的经济压力。

2.加强团结合作:参与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互助合作的关系,增强了凝聚力和团结性,促进了社区和谐发展。

3.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有了求助互助机制的支持,医院可以更好地为退休职工提供专业化、优质化的医疗服务,提高了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退休职工住院互助医疗保障计划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1.覆盖面不足:目前参与该计划的退休职工还不够广泛,覆盖面较窄,一些基层退休职工尚未得到有效的保障。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实施办法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实施办法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实施办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一种通过员工之间相互帮助,增加员工在住院治疗期间的经济保障的方式。

通过此计划,员工可以共同承担住院费用的部分费用,减轻单个员工的经济压力,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

一、计划目标1.提供住院医疗费用互助保障,减轻员工在住院期间所带来的经济压力;2.增加员工之间的互助和团结,形成良好的团队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3.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互助机制,确保住院医疗费用的互助资金得到合理运用,确保所有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参与范围计划适用于全体在职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等。

所有员工均有参与此计划的权益,但需符合一定的参与条件,如连续工作满半年以上等。

三、互助范围和金额1.互助范围包括住院治疗期间的费用,如住院押金、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金额由参与员工根据个人经济状况进行自愿性捐款,并根据互助资金的余额和互助费用的支出进行调整;2.每个员工每年的互助金额限额不能超过一定的比例,以确保互助资金的合理运用和公平分配;3.互助资金将由专门设立的保障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

四、互助申请与赔付1.参与员工在住院治疗期间,可以向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将获得相应的互助赔付;2.互助赔付将按照比例进行,具体比例由参与员工自愿捐款金额决定;3.互助赔付的金额将直接支付给参与员工,用于支付住院治疗期间的费用,确保员工及时得到经济支持。

五、互助资金管理1.互助资金将由保障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确保互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2.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将依法设定互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六、互助计划宣传与评估1.企业将通过各种形式,如企业内部刊物、宣传会议等,广泛宣传互助计划,提高员工对互助计划的认知和参与意识;2.企业将定期对互助计划进行评估,追踪计划的运行情况和员工的满意度,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进。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知识百问百答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知识百问百答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知识百问百答1、什么是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答: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

2、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是什么样的组织?答:中国职工保险办事处是不以盈利为目的,是职工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社会互助互济合作保障计划组织,是工会实施“送温暖工程”的有效载体,通过工会组织职工依靠自己和集体的力量,用互助合作的办法,解决职工生活中的困难问题,作为国家基本保障计划的补充。

3、中国职工保险办事处郑州办事处是否接受郑州市总工会领导?职责是什么?答:办事处接受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和郑州市总工会的双重领导。

其职责是:贯彻总会宗旨,发展并领导本地区基层工会的职工互助保障组织,吸收会员入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并推行互助保障活动,依靠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互助保障活动。

4、为什么说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是工会组织为职工办好事,做实事的有效途径?答:缴费低,保障高;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为职工办理,职工参加活动和出险都是工会干部为职工办理,大额赔付,工会干部亲自将互助金送到职工的病床边,减轻职工家庭的经济压力,同时在精神上也给予职工家庭很大的慰籍。

5、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对企业有什么好处?答:职工是企业发展的主体,关爱职工身体健康是企业应尽之责。

职工互助保障不仅为职工买了一个安心,也为企业免去了不少后顾之忧。

对于有条件的企业来说,还可把出资为职工参加互助保障作为一项福利送给职工,让职工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企业关爱,共同为企业发展努力。

6、普惠重疾保障活动会不会持续开展下去?答:普惠重疾保障活动会持续开展下去。

这是郑州市总工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解决在职职工因病至困、因病返困和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增加保障,改进和提高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全面推行工会普惠化服务为工会会员办理的一项普惠活动,目的是为解决患病会员的部分经济困难。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意外)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意外)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意外)为缓解职工因病住院治疗或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医疗费用支出增加和收入减少带来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的规定,制定《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意外)(以下简称“本活动”)实施细则》。

第一条活动的基本内容参加本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会员因病住院治疗(含急诊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及门诊慢性病治疗时,根据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或者会员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身故、残疾时,会员可按照本活动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用于缓解会员家庭经济困难。

第二条参加本活动的条件和办法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其所在单位的工会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陕西省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申请参加本活动,成为本会会员。

为保证会员享有公平的权益,本会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活动。

参加本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体参加。

第三条参加本活动的规定1.参加本活动会费标准为每人95元,交纳会费后互助保障期在约定时间统一生效。

互助保障期一经生效中途不得退出本活动。

2.本活动保障期为一年,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保障期满后,无论会员是否已享受互助金待遇,所交纳会费不再返还。

3.会员所在单位应提供参加本活动的会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书面告知其是否属于本活动列明的高危行业。

4.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只允许参加一次本活动,超出次数视为无效。

对已参加活动的单位,本年度内新增人员参加活动原则上将在下一年度本单位续保时统一办理。

5.参加本活动的会员在约定生效的互助保障期开始之日起,按照不同保障责任执行相应的观察期。

互助保障期满后,符合参加条件的会员在15日(含本数,下同)内继续参加本活动将不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超过15日后续保仍须执行观察期。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是一种为在职职工提供住院医疗保障的互助制度。

它通过职工的共同储备和相互帮助的方式,为参与人员提供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和医疗服务的保障,降低了职工的经济负担,保障了职工的健康权益。

本文将从互助保险的基本概念、意义、运作模式以及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全面了解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是一种互助制度,即参与人员通过共同缴纳一定的费用,形成一个互助基金。

当有参与人员需要住院治疗时,可以向互助基金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这种互助制度的优势在于可以通过大量职工的共同力量,分摊个别人员的医疗费用,降低了个体的经济负担。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具有几个明显的意义。

首先,它可以保障在职职工的健康权益,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在职职工由于工作压力大、工作环境差等原因,容易患上各种疾病,需要及时就医。

而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可以为他们提供及时的住院医疗服务,保证他们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照顾。

其次,它可以减轻在职职工的经济负担,降低他们的医疗费用支出。

在职职工的薪水一般有限,一旦发生住院治疗,往往需要支付较高的医疗费用,这对经济能力较弱的职工来说是一个较大的负担。

而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可以通过共同储备的方式,为他们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有助于减轻其医疗费用支出。

最后,它可以增加在职职工之间的互助意识和归属感,促进团队合作和共同进步。

通过共同储备和相互帮助的方式,职工之间建立了一种互助关系,形成了一个互助社群。

这种互助关系不仅可以增加职工之间的归属感,还可以促进职工之间的互相帮助,增强团队合作和共同进步的意识。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的运作模式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首先,参与人员需要缴纳一定的互助金作为互助基金。

这笔互助金一般由职工本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缴纳的金额一般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和单位的规定而定。

其次,当参与人员需要住院治疗时,可以向互助基金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住院篇)

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住院篇)

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住院篇)问:潞河医院是几级医院?是医保定点医院吗?定点医疗机构编码是多少?答:潞河医院是二级甲等医院。

是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编码是12110001。

问:我的医保定点医院没选潞河医院医院,若在该院看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在医保中心报销吗?答:如果您没有选择潞河医院作为您的医保定点医院,那么除急诊就医外,您在我院普通门诊就医或非急诊住院是不能够享受医保报销的。

问:参保人员怎样办理住院手续?答:请您在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时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实名制住院确认单”。

具体流程如下:医生开具住院单和实名制住院确认单→持住院单、实名制住院确认单、社保卡到住院处窗口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完成登记后持实名制住院单和社保卡到病房办理入住手续→请接待您入院的护士在核对完你的社保卡后为您在实名制住院单上签字→24小时之内由家属将您的实名制住院确认单和社保卡交到住院处留存(否则您将不享受住院费持卡结算)。

享受生育保险的患者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复印件两份。

问: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是多少?答:“基本医疗保险”在职患者:按一个医疗保险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计算。

报销标准为:1. 起付线—3万元的部分,由医保支付87%,个人自付13%;2. 3万元以上—4万元的部分,由医保支付92%,个人自付8%;3. 4万元以上部分,由医保支付97%,个人自付3%。

问: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是多少?答:“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患者:按一个医疗保险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计算,报销标准为:1. 起付线—3万元的部分,由医保支付92.2%,个人自付7.8%;2. 3万元以上—4万元的部分,由医保支付95.2%,个人自付4.8%;3. 4万元以上部分,由医保支付98.2%,个人自付1.8 %。

注: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住院大额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一种由职工互助组织或雇主组织提供的住院医疗保险计划。

此类计划旨在为在职职工提供保障,以应对突发的住院医疗费用,并减轻由此带来的经济负担。

以下将从互助保障计划的定义、特点、运作方式以及优点等方面进行讨论,以探究这一保险模式的作用和影响。

首先,互助保障计划是一种基于团体互助原则的医疗保险制度。

其核心理念是共同承担风险,共享资源,以实现庇护和保护的目的。

相比于传统的商业保险,互助保障计划依赖于成员间的互助和共识,不涉及营利行为,更注重团体精神和社会责任。

其次,互助保障计划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是无论年龄、职位、收入的不同,所有参与者都享有相同的保障权益。

这是因为互助保障计划的目标是提供全员覆盖,使每个人都能够得到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其次是共担风险和共享资源的原则。

互助保障计划通过共同缴纳费用,建立共同的保障基金,以便在需要时为成员提供帮助。

最后,互助保障计划更加注重成员之间的互助和支持,以加强成员之间的团结和凝聚力,形成更加紧密的群体关系。

互助保障计划的运作方式通常是每位参与者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障费用,形成共同的保障基金。

当成员发生住院的情况时,可以向保障计划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凭证。

根据计划的规定,保障计划会根据成员的需求和基金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偿。

这种方式使得成员在收到医疗服务后能够得到部分费用的返还,减轻了住院的经济压力。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优点是多样的。

首先,这种计划能够满足职工的住院医疗保障需求,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经济支持。

其次,互助保障计划的费用相对较低,参与者能够承担得起,使得更多的职工得以享受到这种保障。

再次,互助保障计划具有较为灵活和便捷的申请和理赔流程,大大减少了成员的操作难度和时间消耗。

此外,互助保障计划还能够促进职工团结和凝聚力的形成,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社会责任感。

总结来说,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一种旨在为在职职工提供住院医疗保障的机制。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办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办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办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市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办法市总工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关于“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精神,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互助保障体系,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济互助的光荣传统,有效帮助职工减轻个人医疗负担,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XX市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由XX市总工会与椒江、XX、路桥三区总工会共同组织和领导,按照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政策标准、统一实施时间、经费独立核算、风险各自承担的原则,开展医疗互助活动。

XX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管理委员会负责《市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办法》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工作。

市、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具体负责所属基层单位申请参加人员的登记建档、互助金的收取和补助金申请的受理、审核、申办、发放等工作。

第二章互助对象和互助期限第三条凡XX市本级(含XX经济开发区)和椒江、XX、路桥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的在职职工(统一按国家法定在职年龄),均可由单位工会(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可以单位名义,下同)统一组织参加本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以下简称活动)。

非公企业参加活动的人员数量应占本单位职工总数的70%以上;其他单位参加活动的人员数量应占本单位职工总数的90%以上。

第四条各单位工会组织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XX市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参保单位工会印章;2.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人员名册一份和电子文档(以EXCEL格式,内容包括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医保号);3、本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名册和单位缴费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办法

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办法

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办法一、总则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办法的制定是为了深化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险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促进医改进程。

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正式在职职工以及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

二、保障范围和标准1.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范围包括住院治疗、手术、护理费等需直接支付的医疗费用;2.保障标准为住院医疗费用的70%;3.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不低于每次住院的200元,每年住院的次数不超过3次;4.保障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保障资金的筹集1.宁波市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划拨用于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基金;2.在职职工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费用;3.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支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费用。

四、保障的申请和审核1.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的申请应在住院前申请,提交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费用清单;2.申请材料经过工作单位审核后,由医保部门进行最终审核并做出保障决定;3.审核通过后,相关费用由保险基金支付,并直接划拨给医院。

五、保障的管理和监督1.市医保部门负责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的管理工作;2.市财政部门负责保障资金的划拨和使用;3.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和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追责;4.监督机构和职能部门可以对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其他1.在职职工及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在享受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的同时,仍然需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宁波市将逐步推进医疗互助保障的信息化管理,提高保障效率和服务水平。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办法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在职职工的住院医疗权益,减轻其经济负担,提升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医改进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通过加强对保障资金的筹集、申请和审核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可以确保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的实施。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内容简介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内容简介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内容简介一、什么是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需要自己承担的部分进行赔付,降低个人承担比例,充分体现保险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的功能是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较大组成部分。

二、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基本条件是什么?本会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活动,并且在同一单位参加本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的80%,并且不低于50人。

不足50人的单位必须100%参加。

三、参加本活动的缴费标准是多少?职工参加本活动的会费标准为年50元,本活动的有效期为一年,交纳会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生效。

(北营公司开始日期:9月30日——2012年8月31日。

今年不用缴费,职工以前每月扣2元医保互助费,1年24元,其余26元从会费集团统一划拨)明年9月后如何缴费待定。

四、参加本活动的具体规定有哪些?1、在互助期满后,会员不论是否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纳的会费不再退还。

2、在同一互助期内职工只能参加一次本互助保障活动。

3、首次参加本活动的会员在互助期生效30天内(含本数)住院治疗的,不享受领取互助金待遇。

4、互助期满后,符合参加条件的会员在15日内继续参加本活动将不再受上述30天期限的限制。

五、参加本活动有哪些待遇?在互助期内,会员因住院治疗并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发生自付医疗费时,可以领取下列五项互助金:1、根据《本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并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条件的部分),会员可以依据职工按比例自付部分医疗费的70%领取互助金。

2、根据《本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特殊病种门诊,包括:①脑出血、脑血栓后遗症;②恶性肿瘤;③糖尿病;④晚期尿毒症;⑤肺结核;⑥精神病;⑦肝、肾、骨髓移植术后;⑧系统性红斑狼疮;⑨冠心病支架术后一年内的抗凝治疗;⑩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会员可依据职工按比例自付部分医疗费的70%领取互助金。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合作保险赔付说明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合作保险赔付说明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合作保险赔付说明最近有许多职工咨询有关职工医疗互助保险赔付的问题,现就有关问题做如下说明:1、赔付金额的计算方法:①一级医院(如:吉大一、二、三院等)按照吉林省医疗机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左上角“统筹基金支付”一栏中的数据÷0.85×0.15×0.7所得数值为应赔付的金额。

②二级医院(如:宽城区医院、铁北医院等)按照吉林省医疗机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左上角“统筹基金支付”一栏中的数据÷0.88×0.12×0.7所得数值为应赔付的金额。

2、赔付申请时应准备的材料:①出院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返还本人)②住院专用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返还本人)③身份证复印件3、其它有关保险的细则详见《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合作保险计划》(长春)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合作保险计划(长春)为了配合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缓解职工因患病造成的生活困难,根据《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相关政策,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制定《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计划(长春试行)》(以下简称本计划)。

第一章投保条件第一条、凡已参加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的在职职工,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以下,并成为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的,均可根据自愿的原则,加入本计划,成为被保险人。

每个基层单位参加本计划的人数(在职)不得少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的80%(职工总数少于或等于20人的单位,必须100%参加)。

由各基层工会或代办处统一组织办理投保手续。

第二条、投保时必须填写《投保单》,参保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当月或上月的《基金征缴通知单》及其复印件。

填写清晰完整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合作保险计划申请书”。

第三条、基层单位工会有义务向被保险人宣传、解答保险计划的内容,使被保险人了解本计划。

第二章保险期限第四条、本计划保险期限为一年。

初次参加本计划,保险期限为自办事处接受投保并且交纳全部保险费(或者保险储金)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一年期限届满当日二十四时止(免责任期除外);期满按规定续保,保险期限仍为一年。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是一种提供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费用保障的共济机制。

它通过职工的互助参与,共同担负住院医疗费用,保障了职工在生病需要住院治疗时的医疗支出。

该计划的主要运作方式是通过成立专门的互助组织,将参与的在职职工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一定的互助费用,形成一个互助基金池。

当有职工需要住院治疗时,可以向互助组织提出申请,由互助组织根据职工的实际住院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偿。

这种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共同参与,职工之间形成了相互支持的关系,增强了员工之间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在这个集体中,大家都是平等的、共同的参与者,有困难时可以互相帮助。

这种互助关系有助于激发职工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团队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可以解决职工因疾病住院治疗而面临的医疗费用问题。

对于大部分在职职工而言,住院治疗是一项高额支出,而且无法预期。

当职工突然生病需要住院时,可能会给家庭带来重大负担。

而有了综合互助保障计划,职工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减轻了其家庭的经济压力,保证了病情能够得到充分治疗。

再次,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的运作可以规范化管理,增加了运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该计划可以成立专门的互助组织,由组织对互助费用的缴纳和使用进行管理,确保互助费用的使用符合一定的规定和程序,杜绝随意性和不公平行为的发生。

职工可以通过互助组织查询互助费用的使用情况,保证了参与者对互助费用使用的监督权益。

最后,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的参与形式多样,可以适应不同职工的需求。

在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中,参与的方式可以通过自愿加入、按比例缴纳金额等方式进行,根据不同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这样,职工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参与的方式和金额,增强了计划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综上所述,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对于在职职工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通过互助参与的形式,解决了职工在住院治疗时面临的医疗费用问题,增加了职工之间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规范了运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满足了不同职工的需求。

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知识问答

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知识问答

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知识问答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是群众性的医疗互助互济活动,旨在通过发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促进多层的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减轻职工因患大病造成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协助政府解决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

实施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的目的是什么?开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目的是为了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光荣传统,通过职工之间的互助帮助“聚小钱,办大事”,实现“无病我助人,有病人助我”,从而解决职工因患大病导致生活水平下降或因病致贫的问题,使广大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从整体上得到提高。

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凡工会组织关系隶属于太原市总工会的企业、事业、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包括内退、内养)以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形成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按规定交纳互助金,均可以团体形式参加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

此项工程不接受职工个人加入互助的申请。

在职职工是指现在与本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未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的周期是则有、怎样规定的?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周期为一年,互助起止时间为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互助金缴费标准是多少?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必须按期缴纳互助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期36元。

互助金每期缴费一次、在职工参加互助活动时一次性收取。

职工申请互助时,期限有什么规定?职工在一个互助期内申请互助,需在医院(或医保部门)最终出具的医疗费专用收据或结算凭证之日起90日内提出,逾期我中心不在受理。

不承担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补偿的情形有那些?1、参加互助工程期满而治疗期还未结束,未按规定期限继续缴纳下一期互助金的,超出当期互助期治疗天数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计算互助金补偿;2、工伤、职业病、生育费用;3、利用各种欺诈、作弊行为骗取互助金的。

职工住院互助保障计划

职工住院互助保障计划

职工住院互助保障计划一、职工住院互助保障计划概述 (1)1.1 计划的起源与发展 (1)1.2 计划的目的与意义 (2)二、计划的参与主体 (2)2.1 职工群体 (2)2.2 企业与单位 (2)2.3 互助保障机构 (3)三、互助费用的缴纳 (3)3.1 缴费标准 (3)3.2 缴费方式 (3)四、保障范围与待遇 (4)4.1 疾病种类与住院类型 (4)4.2 保障金额与赔付比例 (4)五、理赔流程 (4)5.1 报案与申请 (4)5.2 审核与调查 (5)5.3 赔付与通知 (5)六、计划的管理与监督 (5)6.1 内部管理机制 (5)6.2 外部监督体系 (6)七、计划与其他保障的衔接 (6)7.1 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 (6)7.2 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6)八、计划的发展趋势 (7)8.1 保障范围的拓展 (7)8.2 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 (7)一、职工住院互助保障计划概述1.1 计划的起源与发展职工住院互助保障计划的产生源于职工群体在面临医疗费用负担时的实际需求。

社会经济的发展,职工面临的健康风险不断增加,传统的医疗保障体系在某些方面可能存在覆盖不足的情况。

这一计划应运而生,旨在通过职工之间的互助共济,为患病住院的职工提供额外的经济支持。

它从最初在部分地区、部分企业的小范围试点,逐渐发展到在全国范围内众多企业和单位广泛推行,成为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部分。

1.2 计划的目的与意义其目的主要是减轻职工因病住院所带来的经济压力。

在现代社会,尽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广泛,但对于一些重病或需要长期住院治疗的职工来说,仍然存在较大的自付费用缺口。

职工住院互助保障计划通过职工少量缴费形成互助基金,在职工患病住院时给予一定的补助,这有助于提高职工应对疾病风险的能力,增强职工的安全感和归属感,同时也体现了职工之间团结互助的精神,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计划的参与主体2.1 职工群体参与职工住院互助保障计划的主体核心是广大职工。

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报销流程

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报销流程

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报销流程稿子一
嘿,朋友!今天咱们来聊聊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报销那点事儿。

你知道不,要是你参加了这个职工医疗互助,生病住院的时候可就多了一份保障呢!那报销流程其实也不难。

等你出院啦,先把那些住院的发票、病历啥的都整理好,可别弄丢了哟。

然后呢,拿着这些资料去单位工会找专门负责的小伙伴。

他们可热情啦,会帮你看看资料齐不齐。

要是资料都没问题,那就等着审核啦。

审核这步也别着急,耐心等等。

审核通过之后,钱就会慢慢打到你的账户上啦。

这期间呀,要是有啥不清楚的,就大胆问工会的人,他们都会耐心给你解答的。

反正就是别嫌麻烦,该报销的咱们一定得报,这可是咱们的权益呢!
怎么样,是不是感觉心里有底啦?
稿子二
亲耐的小伙伴们,今天咱们唠唠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报销的流程哈。

假如你不幸生病住院了,别慌,咱们有医疗互助呢!出院后,第一步就是把住院期间的各种单子收集好,像发票啦、诊断证明啦、费用清单啦等等。

要是有缺的,赶紧补上。

都齐全了,那就进入审核环节咯。

这时候,咱们就安心等待,就像等待一份惊喜一样。

审核通过后,钱就会像一阵及时雨,哗啦啦地流进你的口袋。

要是等待的过程中你心里犯嘀咕,别憋着,随时跟工会的人交流交流,他们会给你吃下定心丸的。

呢,这个报销流程其实没那么复杂,只要咱们一步步来,该得的报销肯定跑不了!加油,让咱们都健健康康的,万一有个头疼脑热的,也不怕,有医疗互助给咱撑腰!。

大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常见问答

大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常见问答

⼤连市职⼯医疗互助活动常见问答对于⼤连市职⼯医疗互助活动常见问答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2015年10⽉30⽇,市职⼯医疗互助管理委员会第⼀次会议宣布:⼤连市职⼯医疗互助活动正式启动。

此举标志着我市职⼯可通过参与职⼯医疗互助得到更多的保障援助,从⽽减轻经济负担。

作为2015年市⼯会为职⼯兴办的重点实事项⽬,参加活动的职⼯因病出院后,其符合条件的⾃负部分将按规定领取补助,参与⽅式请致电市职⼯医疗互助中⼼电话82610127、82610400。

问:什么是职⼯医疗互助答:由⼯会倡导组织,职⼯⾃愿参加,⾃筹资⾦、⾃我管理、⾃我保障的⾮营利性互助互济活动。

问:职⼯如何参加医疗互助答:凡⼤连市⾏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均可由单位⼯会统⼀组织参加。

问:职⼯参加医疗互助要交多少钱怎样交纳答:职⼯互助医疗资⾦由职⼯个⼈缴纳,也可由个⼈和单位共同承担,每⼈每⽉6元;市总⼯会为参加医疗互助的市直单位职⼯每⼈每⽉补助3元。

缴费⽅式为年缴。

问:职⼯缴费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补助答:职⼯所在单位交款5个⼯作⽇后开始⽣效,⼀年内有效。

问:职⼯出院后怎么申请补助答: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请在出院后15个⼯作⽇内,由职⼯本⼈或其委托代理⼈携带《⼤连市职⼯医疗互助补助申请表、经医院盖章的出院⼩结复印件、医院出具的住院费⽤结算单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本⼈(及委托代理⼈)⾝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的银⾏卡开户⾏及卡号,到市职⼯医疗互助中⼼办理补助申请。

问:职⼯医疗互助活动的补助范围是什么标准是多少答:个⼈医疗费中属于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付范围内的⾃负部分(不含门槛费和全⾃费部分)。

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按40%报销;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按45%报销;20000元以内(含20000元)的,按50%报销;30000元以内(含30000元)的,按55%报销;50000元以内(含50000元)的,按60%报销;50000元以上的,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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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的目的是什么?开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目的是发扬中国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光荣传统,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通过职工之间互助互济,“聚小钱,办大事”,实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缓解患病住院职工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过高造成的经济困难,使职工在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还能得到互助活动给予的补助,以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

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什么关系?组织开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是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基础上的延伸,是“接力棒”的关系。

三、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与商业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与商业医疗保险有本质的区别。

商业医疗保险是保险企业行为;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是通过工会组织动员职工自愿参加的互助合作行为,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帮助解决职工特殊困难为目标。

四、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凡已参加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加人),均可在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团体参加住院医疗互助活动。

参加的人员中,在职职工不少于本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总数的80%,退休人员在本单位在职职工参加的同时可自愿参加。

五、如何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采取团体会员制。

参加人由所在单位工会(以下简称参加单位)统一组织缴纳互助费,并由参加单位将相关资料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打印《武汉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参加申请书》,同时,提供本单位近期参加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名册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各一份。

然后由所属区、局(总公司)、直属大单位工会(以下简称代理单位)到武汉市职工医疗互助办公室(以下简称互助办)统一办理参加手续。

六、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每期周期为一年,第一期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参加单位在第一期互助活动开始前已办理了参加互助手续的,其互助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2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如在第一期互助活动开始后办理参加互助手续的,其互助有效期为缴纳互助费并交齐符合要求的参加资料的次日零时起至2012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且其互助费仍按本办法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

七、互助费缴费标准是多少?互助费标准一期一定,每期参加时一次性缴纳。

第一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份100元,每人限缴一份。

互助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八、职工住院医疗互助费的筹集方式有哪些?(一)职工个人缴纳;(二)本级工会经费结余部分列支;(三)单位行政承担(根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列入成本);(四)其它。

九、如何办理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金的申请手续?参加人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向本人所在单位工会进行申请。

单位工会应及时到设在本辖区总工会的市职工医疗互助办公室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1、经参加单位、代理单位审核盖章的《武汉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给付申请书》;2、参加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如参加人已经身故,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的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医保定点医院或本地医保部门出具的住院医疗收费收据、医疗费用结算清单等有效票据的原件;4、经医院盖章的出院小结复印件;5、互助办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十、医疗互助金的申请时限有何规定?医疗互助金的申请,必须在参加人出院之日起90天内向互助办提出。

逾期仍未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享受医疗互助金的权利。

十一、医疗互助金如何计算?参加人在互助有效期内,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和各种补助(如公务员补助等)结算支付后,对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不含起付线和自费费用),采取分段计算的办法给付医疗互助金(医疗互助金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具体为:1、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部分,按30%给付医疗互助金;2、1万元(不含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60%给付医疗互助金;3、10万元(不含10万元)至12万元(含12万元)的部分,按80%给付医疗互助金。

基本公式:给付基数=住院医疗总费用-基本医疗统筹支付-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各项补助补贴(如公务员补助)-自费费用-起付线案例一:某职工在互助有效期内在某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总额为100151.11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支付81194.98元,大额医疗保险支付0.00元,公务员补助0.00元,个人自付16945.73元,自费费用2010.40元,起付线800元。

互助金计算如下:(1)给付基数=100151.11-81194.98-0.00-0.00-2010.40-800=16145.73(2)互助金计算: 10000×30%=3000(16145.73-10000)×60%=3687互助金合计:3000+3687=6687(元)案例二:某职工在互助有效期内在某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总额为721611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支付185623元,大额医疗保险支付300000元,公务员补助0.00元,个人自付136945元,自费费用99043元,起付线800元。

互助金计算如下:(1)给付基数=721611-185623-300000-0.00-99043-800=136145(2)互助金计算:10000×30%=3000(100000-10000)×60%=54000(120000-100000)×80%=16000互助金合计:3000+54000+16000=73000(元)十二、在一个互助有效期内发生多次住院时,如何申请医疗互助金?互助金又如何计算?参加人在一个互助有效期内多次住院治疗,可多次申请医疗互助金。

申请医疗互助金时,按每次出院分别办理,不累计重复计算。

案例三:某职工在互助有效期内第一次在某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总额为44417.71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支付26679.82元,个人自付14753.16元,自费费用2984.73元,起付线800元。

该职工在互助有效期内第二次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总额为20939.29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支付15813.28元,个人自付4356.99元,自费费用769.02元,起付线400元。

互助金计算如下:第一次住院:(1)给付基数=44417.71-26679.82-2984.73-800=13953.16(2)互助金计算:10000×30%=3000(13953.16-10000)×60%=2372互助金小计:3000+2372=5372(元)第二次住院:(1)给付基数=20939.29-15813.28-769.02-400=3956.99(2)互助金计算:3956.99×30%=1187(元)该职工两次住院互助金合计:5372+1187=6559(元)十三、在参加互助活动前已住院,互助有效期内出院的,其互助金如何计算?案例四:某职工参加了第一期互助活动,其互助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2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该职工因病于2011年12月28日住院治疗,2012年1月17日出院,住院天数为20天,医疗费用总额为103213.84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支付83632.22元,个人自付16368.15元,自费费用3213.47元,起付线800元。

1、分析:此种情况,只能按互助有效期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计算给付基数。

发生在互助有效期外的住院医疗费用,将不予补助。

计算住院天数时应注意:住院当天记入住院天数中,出院当天不记入住院天数中。

因此,只能按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7日期间16天的住院医疗费用计算给付基数,对于2012年1月1日以前的住院医疗费用将不予补助。

给付基数=(住院医疗总费用-基本医疗统筹支付-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公务员补助-自费费用-起付线)÷住院总天数×互助有效期内的住院天数2、互助金计算如下:(1)给付基数=(103213.84-83632.22-3213.47-800)÷20×16=12454.52(2)互助金计算:10000×30%=3000(12454.52-10000)×60%=1473互助金合计:3000+1473=4473(元)十四、在互助有效期内住院,互助期满后才出院且没有参加下一期互助活动的,其互助金如何计算?案例五:某职工参加了第一期未参加第二期互助活动,其第一期互助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2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该职工因病于2012年12月19日住院,2013年的1月6日出院,住院天数为18天,医疗费用总额为52195.45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支付38601.19元,个人自付11132.55元,自费费用2461.71元,起付线800元。

1、分析:由于该职工参加了第一期未参加第二期互助活动,因此,只能按2012年12月19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13天的住院医疗费用计算给付基数,对于2013年1月1日以后的住院医疗费用将不予补助。

2、互助金计算如下:(1)给付基数=(52195.45-38601.19-2461.71-800)÷18×13=7462.40(2)互助金计算:7462.40×30%=2239(元)十五、在互助有效期内住院,互助期满后才出院且已参加下一期互助活动的,其互助金如何计算?案例六:某职工同时参加了第一期及第二期互助活动,其第一期互助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2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第二期互助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3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该职工因病于2012年12月26日住院,2013年的1月8日出院,住院天数为13天,医疗费用总额为52390.17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支付37045.42元,个人自付14706.55元,自费费用638.2元,起付线800元。

1、分析:由于该职工同时参加了前后两期互助活动,因此,应分别按2012年12月26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6天,及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8日期间7天的住院医疗费用计算给付基数,再分别按第一期及第二期互助办法的给付标准计算医疗互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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