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市涪陵区教师招聘100名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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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201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100名教育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进优秀人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00人。其中:高中教师岗位25人、初中教师岗位10人、城区小学教师岗位22人、农村小学教师岗位18人、幼儿教师岗位15人、中职教师岗位10人。具体招聘学校及学科岗位详见《涪陵区201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一)涪陵五中、涪陵实验中学、涪陵高中的应聘人员需985、211工程院校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其余高中教师岗位和初中教师岗位、城区小学教师岗位需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幼儿教师岗位需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需2010年毕业生至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中职教师岗位需2010年毕业生至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学科岗位要求。其中幼儿教师岗位可为音乐专业。

(三)具有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中职教师岗位除外;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在报到时提供)。

(四)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简章规定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9.涪陵区内在职公办教师;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一)2012年11月27日上午:涪陵五中、涪陵实验中学、涪陵高中的应聘人员在西南大学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

(二)其余岗位应聘人员的报名时间及地点如下:

1.2012年12月3日上午,长江师范学院。

2.2012年12月4日上午,西南大学。

3.2012年12月5日上午,内江师范学院。

4.2012年12月6日上午,涪陵区教委七楼。

报考人员只能在高中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岗位、城区小学教师岗位、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中职教师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层次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各岗位层次之间以及不同学科岗位之间不得兼报。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生证、院系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聘涪陵五中、涪陵实验中学、涪陵高中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获奖证书、院系出具的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就业自荐书等。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人员到报名点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招聘学科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紧缺学科(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特殊岗位(幼儿教师、中职教师岗位)除外。属紧缺学科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则可适当放宽比例。

(二)考试考核

根据应聘单位和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考试考核方式。

1.涪陵五中、涪陵实验中学、涪陵高中: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

(1)初试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指定地点参加初试。初试分值100分。主要为教育教学理念进行测试。包括考生自我介绍(须同时提供大学学科成绩、获奖情况和奖学金情况等内容,不介绍本人姓名)和考官有关教育教学知识提问两个环节。

考核小组根据考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和考生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获奖等情况量化评分(应聘人员初试的原始材料留存一个月备查),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复试

2012年11月27日下午,根据初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并在西南大学公布,同时公布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2012年11月28日上午,复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为100分。复试采取现场说课、上课的方式进行,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定就业协议人员。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单位的招聘科学岗位名额等额确定签定就业协议人员,并现场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如经确认自愿放弃签定就业协议的,其缺额按招聘单位招聘学科初试和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其余招聘单位及岗位: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到指定地点分学科专业参加笔试。笔试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

(1)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

公共科目分值100分,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原重庆市人事局编印);专业科目分值100分,内容为分学科的中学专业知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学科岗位采取实作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上午08:30—10:00公共科目;10:30—12:30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重庆市涪陵第十四中学校(涪陵区北斗支路10号,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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