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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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规范行政检查行为。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参考!【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1】为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市政府《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济政办字【2016】95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以及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随机抽查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住房城乡安全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

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取待查对象。

局属有关经授权、委托具有执法职能的单位为执法责任主体,负责开展行业内安全检查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本地全部被监管企业,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

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由于之前造成违法事实,已经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05.31•【字号】济建建管字〔2023〕17号•【施行日期】2023.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济建建管字〔2023〕17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建筑市场环境,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和《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和检查计划的通知》(济建发〔2023〕11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2023年6月至10月。

二、检查范围1.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在济南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23〕1号)中涉及到的相关企业。

3.济南市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检查内容(一)市场各方主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市级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在市级项目从业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本辖区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注册地在本辖区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在本辖区从业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

检查以下事项:1.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净资产、人员、设备等配备达标情况,施工业务文档以及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9.08.27•【字号】青建办字〔2019〕54号•【施行日期】2019.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建办字〔2019〕54号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现将《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8月27日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为在全市建筑市场监管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19〕4号,附件1)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建筑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事项外,原则上所有的建筑市场监督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依规处罚处理,注重信用惩戒;对市场主体正常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减少干扰干预,以监管方式创新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二、监管对象和监管事项(一)监管对象1.本市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造价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2.本市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二)监管事项1.建筑业、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企业资质合规情况;2.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3.项目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4.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重点抽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持注册建造师、监理师证书上岗及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5.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6.建筑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落实情况;7.可结合实际情况依法依规一并开展其他相关事项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县《关于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
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组织机构
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住建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年度抽查时间、内容、抽查比例
(一)抽查时间:
2021年3月至1日至12月至30日
(二)抽查内容:
1、建筑市场监督检查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建筑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
(三)抽查比例:100%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三)强化考核督导,落实工作责任
四、结果运用
抽查结果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坚决维护建筑及房产市场管理秩序。

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建领域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建领域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建领域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8.03•【字号】•【施行日期】2022.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建领域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厅机关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7月28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2022年度山东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于7月29日启动2022年度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抽取了检查对象,本次检查时限为7月29日至10月31日。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检查事项和检查内容(一)牵头检查事项1.物业管理活动联合检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发起,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为配合部门,检查对象为全省16市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检查实施部门为省、市、县(市、区)级相关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检查事项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是否按照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2.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联合检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发起,省市场监管局为配合部门,检查对象为全省16市部分园林绿化行业相关企业,检查实施部门为省、市、县(市、区)级相关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检查事项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检查内容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合同履约情况、信用承诺履行情况;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准确性及报送情况。

3.租赁行为联合检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发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为配合部门,检查对象为全省16市部分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实施部门为市、县(市、区)级相关部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关情况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关情况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关情况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关情况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中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我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的通知》(豫建法〔2021〕14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房地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建房〔2021〕319号)文件要求,我厅于2021年11月份,对取得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检查。

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检查方式和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已取得有效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不超过2%比例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库中随机抽取,同时选取了部分投诉举报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企业也纳入检查范围,共计检查112家。

因疫情管控,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委托各地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人员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企业人员档案、项目档案、商品房销售合同等书面资料、实地走访(暗访)项目等方式开展检查活动。

二、检查结果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企业能够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主动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检查发现,39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4个方面:一是个别企业存在拒不配合检查或处于失联状态。

漯河市友和置业有限公司拒不配合检查,孟津县华强土地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无法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取得联系,未接受检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模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模板】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一、为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检查工作效能,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为,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防止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消极作为现象的发生,依据松政办〔2016〕6号文件要求,参照市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根据县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参照省厅、市局做法,我局经梳理研究,先选取“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等10项检查事项为随机抽查执法事项。

对确定的检查监管事项,通过省厅、市局和本局建立的“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执法人员。

我局各职能科室、站所依据本部门的法定职责,对公布的检查事项进行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必须遵循本工作细则。

三、依托省厅、市局和本局统一建立的随机抽查监管平台,实施随机抽查工作,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跟踪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

四、检查执法人员库从在编的职能科室或委托执法的事业单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中选取,同时吸纳行业专家。

检查执法人员和行业专家按内设职能科室所承担的检查事项分类入库。

五、检查对象、事项名录第一次库录入后,根据情况的变化,实现动态更新不断予以增补和删减。

由各职能科室、站所于每年1月15日前收集报送录入本年度检查对象,作为本年度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的依据。

六、各职能科室、站所负责所承担的检查事项的执法人员、行业专家的更新收集报送工作;局审批科负责录入随机抽查监管平台和汇总上报有关部门;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实施。

七、随机抽查对象事项原则上不低于各类市场主体或项目总数的5%,但对市场监管异常的应增加抽查力度,对涉及质量安全的检查项目应全面抽查。

抽查频数原则为每季度抽查一次,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减。

八、具体工作步骤:一、由职能部门站所提出抽查事项及日期安排,是经相关分管领导批准,时间确定后报告局纪检、监察室备案。

二、在局纪检、监察室监督下通过摇号,摇出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2名以上)。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概述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加强监管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已经成为了现代化监管模式的代表之一。

本文旨在探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介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监督部门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行业的经营者进行监管工作,并通过公开披露检查结果,让公众更加清晰地了解各行业的经营者的经营状况,最终达到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

其中,“双随机”是指监管部门在检查时,不仅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同时也随机选择检查的时间和地点;“一公开”是指检查结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公开披露,让公众充分了解监管过程和结果。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1. 确定检查对象监督部门应该确定检查对象并公开,让检查对象充分了解检查的内容,以及检查结果的公开披露时间。

同时,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重点行业的检查力度,并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

2. 检查的随机性监督部门应该在检查对象中进行随机抽查,并且对抽查结果进行实时的公告。

在公告中,应该详细说明检查的内容、地点、时间、结果等信息。

3. 检查的公开性检查结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公开披露。

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媒体、公告栏等方式公开披露检查结果,并详细说明检查过程、结果以及检查对象的经营状况。

4. 检查结果的处理监督部门应该及时处理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检查对象反馈,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相关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5. 监督和评估监管部门应该对检查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总结检查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并对监管工作进行优化和改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优势1. 增强监管公开透明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最大优势在于其公开透明度。

监督部门的监管行为将通过公开披露来达到透明化,这有助于各行业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市场的诚信度。

2. 增强监管权威性随机抽查与公开披露,同时加强了监管部门的监管权威性与公信力。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3.11.01•【字号】晋建科函〔2023〕767号•【施行日期】202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晋建科函〔2023〕767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通知》(晋建科函〔2023〕220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11个市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建筑节能监管情况及在建项目各方主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开展了检查。

检查组共随机抽查87个项目,检查项共2640项,涵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等方面,其中符合2137项,占比80.95%;不符合503项,占比19.05%。

对24个问题突出的项目下达了执法建议书。

二、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一)主要做法与成效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各市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基本到位,推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更加完善。

各市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和检查内容,对发现的参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吕梁市印发《关于2023年度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参建主体依法查处。

晋中市印发《关于加强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通知》,不断强化绿色建筑保障措施。

二是绿色建筑发展成效显著。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银川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银川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银川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4.03.14•【字号】•【施行日期】2024.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银川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各县(市)住建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银产业园管委会,各建设、施工、监理、起重机械租赁、安拆企业: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和银川市十五届八次、九次全会及“1+37+8”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坚决消除因冬季停工期间带来的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督促项目各参建企业落实相关责任,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银川市房屋市政工程春季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银住建发〔2024〕39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开复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压实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扎实落实开复工有关要求,确保我市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检查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5月15日。

三、检查方式及对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对银川市市辖三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受检项目按照项目总数量40%,建筑业企业和起重机械租赁、安拆企业总数的10%进行抽查。

两县一市建设工程开复工检查工作由各县(市)住建部门负责实施,市住建局予以指导。

四、检查内容(一)项目级检查1.安全生产条件管控情况(1)开复工程序落实情况。

开复工前,施工企业是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或工作计划,是否召开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题部署会,是否严格按照“六个一律”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10.12•【字号】•【施行日期】2017.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现将《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12日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4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4号),进一步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结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实际,现就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的“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通过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检查对象,选派随机产生的检查人员,依照规定职责对被检查对象的日常监管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将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实现既依法履职,又体现改革服务精神,防止检查任性,切实解决执法检查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工作和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和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有关“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有关“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有关‘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嘿,各位看官,今天咱们来聊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这个词儿听起来是不是有点高大上?其实吧,这事儿咱们得细细道来。

咱们得明确一下“双随机、一公开”的概念。

简单来说,就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公开。

这样一来,既能确保公平公正,又能提高工作效率。

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个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1.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

2.保障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3.提升执法水平,打造阳光执法。

二、实施范围1.涵盖所有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2.涉及各类行政审批、监管事项。

三、工作原则1.公平公正:确保抽查过程公开透明,抽查结果公平公正。

2.高效便捷: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抽查工作效率。

3.动态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抽查范围和频次。

四、实施步骤1.制定抽查计划:各级监管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抽查计划,明确抽查范围、对象、频次等。

2.抽取检查对象: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检查对象,确保公平公正。

3.选派检查人员:根据检查对象的性质和业务特点,随机选派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查人员。

4.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检查,确保检查质量。

5.公开检查结果: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五、保障措施1.组织领导:成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2.资金保障:确保抽查工作所需经费得到保障,确保抽查工作顺利进行。

3.人员培训: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4.技术支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抽查工作效率。

5.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认知度。

六、工作要求1.严格依法依规:抽查工作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抽查过程合法合规。

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gōngkāi)工作总结为进一步转变(zhuǎnbiàn)执法理念,标准(biāozhǔn)执法行为(xíngwéi),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

根据《关于(guānyú)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1、依据上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那么》,明确随机抽查的检查要求,标准检查方式、检查要点、检查程序,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标准、监督到位。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权责清单,梳理出局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事项,制定《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包括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对象等内容。

3、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监管领域市场主体情况、执法监督事项,建立了可供随机抽取的“建筑业企业名录库〞。

名录库涵盖全部检查对象,登记信息包含检查对象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许可文件名称、许可范围、许可文件编号、许可机关等。

4、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根据执法监管事项,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是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登记信息包含执法检查人员根本情况(姓名、性别等)、执法部门、职务、执法证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联系电话等,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执法人员名录库实行出入库动态管理。

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情况1、根据《关于印发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给合本局实际工作制定了《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方案和抽查工作计划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方案和抽查工作计划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方案和抽查工作计划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全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持续稳步提升,现决定开展2023年建设工程“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一、检查内容(一)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1.责任单位质量行为重点抽查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抽查“两书两牌一档案”制度落实情况、施工图及重大设计变更审查、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情况,组织竣工验收情况等。

重点抽查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配备和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到岗履职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抽查钢材等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复检、混凝土试块留置及送检情况、实体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落实等情况。

重点抽查监理单位监理项目部人员配备及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及落实情况,对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审查情况,见证取样制度落实情况,监理旁站、监理通知下发及复查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抽查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及施工作业面质量。

突出对质量投诉比较集中的楼板、墙面裂缝和屋面、外墙、厕浴间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及无障碍设施工程质量的检查。

钢筋:重点抽查钢筋规格、数量、位置,箍筋平直段长度,钢筋接头位置、箍筋的弯勾角度、搭接长度等情况。

混凝土:重点抽查混凝土养护、混凝土强度及成品保护情况,框架结构梁柱节点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外观质量及混凝土质量缺陷处理等情况。

模板:重点抽查后浇带处模板支撑体系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模板及其支撑体系支设情况等。

砌体:重点抽查砌体构造柱、圈梁、水平系梁及拉结钢筋设置情况,填充墙与顶部梁板的拉结情况,楼梯间、人流通道填充墙钢丝网砂浆加强层的设计和施工情况等。

电梯工程:重点抽查电梯平面尺寸、电梯基坑深度、井道圈梁设置、电梯层门洞口尺寸、召唤盒预留位置、电梯挂钩设置。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抽
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1.05.27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
正文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抽查工作
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住建局2021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查事项、检查内容和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抽查任务。

属于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要注重发挥好牵头作用,组织、协调做好计划制定、对象抽取、组织实施、结果公示等工作。

参与检查的计划,要积极配合做好其他部门牵头的联合抽查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要求,将抽查检查结果100%记于企业名下,通过住建局网站、宁夏“互联网+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7日附件。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4.01.29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
正文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
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执法科室(单位):
按照市双随机办《关于编制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相关执法科室(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将我局内部抽查计划和我局发起或参加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部门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抽查内容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抽查比例及频次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检查依据备注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注册建筑师检查证书和执业印章是否在有效期内;对其权利和义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并核查是否存在“挂靠”注册的行为;检查其执业业绩,核查其执业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有超越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的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1.《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注册建筑师的考试、注册和执业实施指导和监督。

”2.《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注册建造师检查证书和执业印章是否在有效期内;对其权利和义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并核查是否存在“挂靠”注册的行为;检查其执业业绩,核查其执业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有超越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的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改)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检查证书和执业印章是否在有效期内;对其权利和义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并核查是否存在“挂靠”注册的行为;检查其执业业绩,核查其执业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有超越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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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原则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按照住建部门的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等职责任务,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和协调联系,防止单一抽查的原则,全面做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住建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法制稽查科、市政科、工程股、房管所、质监站、安监站、招标办、保障股、村镇科、供热办等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法制稽查科科长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安排、指导、协调、督查和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抽查范围及抽查实施要求
(一)抽查范围:建筑企业资质、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建筑工程招投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建设工程招投表检查、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物业服务管理检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检查、供热企业经营许可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农村危房改造检查。

(二)实施要求:
1、各职能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制度及相关要求。

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

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2、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随时进行动态更新。

各抽查事项由责任股室牵头,严格按照已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有关事项的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3、建立的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公开,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前,各抽查事项由责任科室牵头,从本单位的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或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并负责对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指导。

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进行公开,并对抽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

对抽查事项所涉及的市场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通过随机抽取或抽签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5、各抽查事项的责任科室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具体抽查时间由责任股室自行安排。

有关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并做好抽查记录,首查完毕后统一归档备案。

6、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7、实现责任可追溯。

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

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检查小结呈报牵头检查事项的责任科室并形成最终报告上报局领导。

检查报告(检查小结)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情况、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

责任科室要及时做好检查档案归档并妥善保管。

(三)组织方式:检查人员在执法人员名单录入中随机抽取2—3名组织检查。

(四)抽查时间:2018年3月至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填写“双随机”监管记录,完成监管检查工作,并存档备案;
2、要将监督结果通过本单位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查检查对象整改落实;
3、要对监管工作进行总结梳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提出后续监管思路和意见建议;
4、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执政、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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