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安全及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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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目的
1.1、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1.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名从业人员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2、范围
2.1、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
2.2、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3、职责
3.1、健康要求。从业人员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和直接触顾客的工作。
3.2、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3.3、持健康证上岗。
3.4、出现腹泻、呕吐、发热、咳嗽、咽喉痛、手部受伤、耳眼鼻溢液等症状必须暂时调离接触食品、卫生用品或顾客的工作岗位。
3.5、勤洗手,开始工作前和去厕所返回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卫生用具之前和处理食品原料后必须用流动清水彻底洗手。
3.6、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工作期间不戴首饰(手表)。
3.7、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吸烟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3.8、勤洗澡、勤理发,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9、服装保持干净,在厨房工作时帽子始终罩在头发。
4、具体规定
常用消毒方法:物理消毒
1、紫外线消毒:用于空气、物品(食品)的消毒。每10—15平方米30瓦紫外线毒灯一只,每次照射30—60分钟。
2、煮沸消毒:小物品的消毒,将物品放入煮沸水中15—30分钟。
3、蒸汽消毒:将餐具等放入蒸汽柜内,温度保持100度;消毒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红外线消毒:将餐具等放入消毒柜,温度保持100度;消毒时间不少于15分钟。常用消毒方法:化学消毒
1、消毒灵、漂白粉:餐具、茶具、水质消毒。
2、戊二醛:理发工具消毒,0.3%碱性液体浸泡5分钟。
3、环氧乙烷:空气消毒,0.5—0.7公斤/平方米,15分钟蒸发,作用12—48小时,使用时防止明火及中毒。
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要求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9、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禁止生产经营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5、纠正措施
严查食品标识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索证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
环境卫生要求
1、内外环境必须保持整洁,污水排放通畅。
2、必须具备消毒设施;防蝇、防尘、防鼠设备或设施;防腐用冰箱一台;应用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如:带盖的桶或其他);刀、墩应配备两套并生熟分开及有明显标识;具有保洁设备或设施;每个从业人员配备两套工作衣帽。
3、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洗净、消毒、保洁。
4、仓库内食品及原材料必须离地离墙上架分类存放,有明显标识,非食品不得人内。冰箱内生熟食品分开,熟食品放上层,生食品放下层。操作台上生熟食品及原料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5、要有与加工食品相符的操作间,如加工冷菜,要有冷菜间;加工面点,要有面点间。客堂接待能力与操作加工场所相符。
杜绝食品污染
食品从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烹调、每个环节或过程都有可能受到外环境中各种有害物质的污染,以至降低营养价值和卫生质量。
食品污染来源
1、生物污染:微生物(细菌、霉菌及毒素)、寄生虫等。
2、化学污染:农药、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等。
3、放射性物质污染。
食品污染途径
1、食品生产加工过程污染:在生产加工中使用的容器、工具、管道清洗不当或使用不当均可造成污染
2、运输污染:运输车辆不洁,如:非食品与食品混装和运输车辆污染,生熟食品混放等均可造成污染。
3、人为污染:以假代真、掺假、掺杂、掺入有毒有害物质、操作人员带有传染性疾病污染食。
4、意外污染:发生地震、火灾、水灾可对食品造成污染。
食品腐败变质
食品腐败变质是指微生物对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分解(如:发生霉斑,出现异味等)。
1、发生腐败变质的原因:微生物、环境因素(温度、湿度、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