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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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根据《决定》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对文化改革发展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

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思想精神上的旗帜,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全面总结了党领导文化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深刻分析了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全面部署了文化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文化建设的行动纲领。

陕西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有着悠久丰厚的历史文化、光辉灿烂的革命文化、特色鲜明的民俗文化、壮美雄奇的山水自然文化、颇具实力的现代文化以及深受海内外关注的宗教文化。

多种文化资源聚集一域,优势得天独厚。

近年来,特别是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战略地位,提出“文化强”的奋斗目标,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同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为促进陕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安康,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普及,巩固了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舆论宣传导向正确,凝聚起了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合力;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广泛深入,提高了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优秀文化产品不断涌现,扩大了陕西文化的影响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力度加大,对外文化交流活跃,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弘扬;文化体制改革攻坚克难、全面推进,增强了文化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一批大型文化企业相继组建,一批重点园区、基地和产业项目建成或开工。

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日益凸显,文化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日益提升,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日益高涨,我省文化建设已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必须清醒地看到,作为文化资源大省,我省文化发展的整体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
还有较大差距,主要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亟待加强,社会文明水平尚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高,城乡、区域文化发展不够平衡;文化产业规模不大,总体实力和竞争力不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合格市场主体任务艰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建设和管理急需加强和改进;文化建设投入总量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等等。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决定》提出的要求,抢抓机遇,大胆创新,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局面。

二、陕西文化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紧紧围绕实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共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为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把文化育民、富民、惠民、安民贯穿文化改革发展的始终,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全省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陕西文化实力和竞争力,加快建设文化强省。

到2020年,我省文化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是:建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文化建设的各项主要指标处于全国前列。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新时期陕西人精神进一步弘扬;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公益性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立;文化产业快速发展,2015年实现增加值占全省GDP5%以上,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性产业。

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十二五”的基础上再翻一番,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占全部消费支出比重居全国中上水平;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文化交流更加活跃,陕西文化对外影响力不断扩大;文化繁荣发展的人才保障更加有力。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遵循以下重要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

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文化改革发展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以人为本。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
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遵循文化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

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以改革促发展、促繁荣,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提高文化开放水平,推动陕西文化走出去,积极吸收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坚持统筹兼顾。

统筹关中与陕南、陕北地区的文化建设,扩大区域联动,实现协调发展;统筹城市与乡村文化发展,突出面向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着力缩小文化差距;统筹国有和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加快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三、实施建设文化强省“八大工程”
(一)核心价值引领工程。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导文化建设,引领社会思潮,不断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1.开展“信仰、信念、信心”系列宣传教育。

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

开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心的“三信”宣传教育活动。

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形势政策、国情省情、革命传统、改革开放及国防教育。

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努力使这一全党全国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成为推动陕西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强大精神力量。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活动。

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实表现纳入吸收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对党组织的考核管理。

2.深化公民道德建设活动。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育和弘扬“爱国守信、勤劳质朴、宽厚包容、尚德重礼、务实进取”的陕西人精神。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先进典型。

到2020年建成一批全国和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城区)、文明单位和文明村镇。

3.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动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

创新形式,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

及时推出善于学习、学用结
合的先进典型。

深入开展全民读书活动,提高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的浓厚风气。

(二)宣传舆论导向工程。

把握正确导向,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使各类宣传文化阵地,各种文化产品和服务始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

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要求,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

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巩固壮大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

组织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典型新闻宣传。

主动设置议题,理性引导舆论热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做到科学、理性、依法、建设性监督。

制定陕西省新闻舆论监督管理办法。

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应急体系,完善党委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健全新闻发布工作机构。

完善新闻阅评、报刊审读、广播电视收听收看制度,推动各类媒体准确传播信息,自觉抵制错误观点,坚决杜绝虚假新闻。

2.发展现代传播体系。

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提高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

整合各类宣传资源,构建统筹协调、责任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富有
效率的舆论引导格局。

重点扶持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当代陕西杂志、西部网,发展壮大华商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等都市媒体。

3.推进网络文化建设。

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

强化网上舆论引导,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

支持重点新闻网站发展,建设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网站和思想理论网站、专业文化网站、青少年网站等特色网站。

发挥主要商业网站、行业网站的建设性作用,培育一批网络内容生产和服务骨干企业。

加强网络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出一批具有陕西特色、全国知名的网络文化品牌。

建立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

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

4.扩大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

制定并落实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规划,展示陕西“绿色、现代、开放、和谐、奋进”的新形象。

充分发挥中央和境外驻陕新闻机构的作用,延长宣传半径。

组织好中央媒体、境外媒体陕西行活动。

每年推出一批优秀的外宣图书、音像制品。

积极推动省内主流媒体对外交流合作,拓展对外宣传阵地。

扩大文化“走出去”的规模和影响,推动陕西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举办境外陕西文化周等文化交流展示活动。

实施对外文化贸易促进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外向型文化企业,鼓励文化商演、文物外展和影视剧、图书等文
化服务和文化产品出口,做大对外文化贸易品牌。

鼓励文化单位同国外有实力的文化机构进行项目合作,学习先进制作技术和管理经验。

(三)文化精品繁荣工程。

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立足发展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激发文化创作生产活力,推出更多具有中华气派、陕西特色的精品力作,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1.繁荣哲学社会科学。

巩固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并重,推动陕西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加快发展。

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促进优秀社科成果转化。

加大对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项目的扶持。

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推出更多有分量、有影响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整合研究力量,建设中国西部(陕西)智库园等一批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一批具有专业优势的思想库。

2.创作生产更多的文化精品。

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和正确的文化立场。

把创新精神贯穿文化创作生产全过程,兼收并蓄、博采众长,增强文化产品的时代感和吸引力。

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广播影视精品工程、文学艺术创作工程、精品图书出版等工程。

结合关中、陕南、陕北区域文化特色,不断推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影响的文学、戏剧、电影、电视、动漫、音乐、舞蹈、美术、摄
影、书法、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等文化艺术精品。

做大做强“文学陕军”、“西部影视”、“陕西戏剧”、“三秦书风”、“长安画派”、“黄土画派”、“陕西文物”、“陕西旅游演艺”、“陕西民歌”等特色文化品牌。

3.完善文化产品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

坚持和完善作家艺术家基层挂职锻炼、深入生活采风、作家签约制度及重大文艺题材全国招标等制度。

完善文化产品选题论证、资金投入、推介销售、监督管理、表彰奖励等工作机制。

加大对文学艺术创作的扶持力度,设立陕西文学基金、陕西美术发展基金、陕西出版基金。

加强文艺理论研究和文艺评论工作。

建立省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专项经费稳定增长机制,2015年达到1000万元以上。

(四)文化遗产传承工程。

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进一步挖掘和阐发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价值,维护民族文化基本元素,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全省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

1.提高文物保护利用水平。

加强科学考古和公众考古,加大对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和建设力度。

建设秦始皇帝陵遗址、汉阳陵遗址、唐大明宫遗址、汉长安城遗址、秦咸阳城遗址、延安红色革命大遗址等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国家遗址公园。

把关中建成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基地。

促进博物馆建设,建立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民办博物馆为补充,个性鲜明、布局合理的博物馆体系。

积极
扶持民办博物馆发展,对其中以服务公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给予一定财政补贴。

实施“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建设工程。

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大力振兴秦腔艺术,扶持汉剧、汉调桄桄、眉户、碗碗腔、商洛花鼓等地方戏曲。

积极发展剪纸、皮影、泥塑、刺绣、雕刻、农民画等特色艺术品种。

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整体保护项目实施。

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工作。

3.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

深入挖掘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

在国民教育中增加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建立一批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研究基地。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设立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陈列布展、文物征集专项经费。

扶持民间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自乐班、文学社团等群众性文化团体的发展。

实施文化数字化上网工程。

(五)公共文化服务工程。

把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群众广泛享有优惠或免费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1.完善文化基础设施。

实施“两馆一院一站一室”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社区)书屋、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农村文化人才培训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消除
盲点、提高标准、完善服务、改进管理。

把镇村文化站(室)、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设计。

建设标志性文化设施,提高城市文化品位。

实施陕西文化艺术中心、陕西秦腔博览馆、陕西文学馆、陕西考古博物馆、西部国际图书城等一批重大文化设施项目。

统筹规划和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坚持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和帮扶力度。

加强少数民族文化设施改造和建设。

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2020年,全省市、县两级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建成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标率,村综合文化室、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室)设置率全面提升;固定和流动数字化公益电影放映在全省农村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实现全覆盖,有线广播电视实现村村通,无线广播电视达到户户通。

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以保障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为主要内容,2015年前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3.加强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文化建设。

落实我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化农村环境,繁荣农村文化,提高农民文化生活质量。

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

建立城乡共建、
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合理配置城乡文化资源,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把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基本指标。

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省、市两级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

加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建设。

组织示范性、导向性、普及性群众文化活动。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经常化。

对每年惠民演出达到一定场次的演出团体,实行“以奖代补”。

做好主要党报党刊在农村基层发行和赠阅工作。

推进城乡阅报栏(屏)建设。

办好陕西农林卫视频道、陕西农村广播频率和杨凌《农业科技报》。

(六)文化产业发展工程。

把文化产业作为我省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的突破口,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推动实现跨越式发展,保持年均增速25%以上,使文化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到2015年,培育一批年营业收入过50亿的文化企业,实现3—5家文化企业上市。

到2020年,建成若干个年营业收入过百亿的大型文化企业。

1.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加快建立以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旅游、文娱演出、印刷包装、创意动漫、广告会展、民俗文化八大重点行业为主导,以一批大型产业集团为支撑,以中小文化企业为基础,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体系。

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重点培育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艺术品、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等产品市场,加强资本、产权、版权、人才、信息、技术等要素市场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构建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组织。

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和文化产权交易机构。

积极发展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咨询、担保、拍卖等中介机构。

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物流基地建设。

大力发展文艺演出院线、电影院线,推动中等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

实施城镇数字影院建设改造工程。

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中小城市商业影院和社区影院,建立面向影院的电影发行服务体系。

2012年前各市完成数字影院建设和改造任务。

2015年前各市、县建成1—2个有一定规模的演出场所,各县完成数字影院建设和改造任务。

办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

完善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

制定鼓励和支持区县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

2.培育骨干文化企业。

扶持壮大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使其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支持陕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陕西广电网络产业集团、陕西出版集团、西部电影集团、陕西演艺集团、陕西新华发行集团、陕西旅游集团、陕西体育产业集团、华商传媒集团、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等省内骨干文化企业做强做大,组建陕西日报传媒集团。

制定加快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骨干企业。

3.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全面实施《陕西省“十二五”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各类建设项目。

把文化产业项目纳入各级政府对外招商引资工作。

支持关中、陕南、陕北发展各具特色的区域文化产业。

突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把西安建成全国文化产业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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