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06936建筑法规串讲笔记资料

合集下载

建筑法规06936名词解释

建筑法规06936名词解释

建筑法规06936名词解释城市管理:是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保障城市肌体健康运行,以城市的物质要素包括人、财、物、信息等各种资源为对象,对城市做出综合性协调、规划、控制和建设的活动。

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是围绕执行公共权威而展开的活动,是国家的组织活动。

目标管理:是指通过建立目标、分解目标、指导目标的实施和对目标进行检查评定来进行管理,使各项管理工作都围绕总目标的实现而统筹运转。

管理体制:管理系统的结构和组成方式,即采用怎样的组织形式以及如何将这些组织形式结合成为一个合理的有机系统,并以怎样的手段、方法来实现管理的任务和目的。

建管合一:使城市管理职能与建设职能混合交叉并集中配置于同一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模式。

多头分散管理:不设建设委员会,城市职能分别由几个独立平行的政府职能分散行使的管理模式。

行政:行政是一种社会组织有序进行活动的形态、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它通过一定的形式、活动和关系表现出来。

行政领导:是行政组织或机构的管理者通过一定方式指挥影响组织内的个体成群体,从而实现一定组织目标的活动过程行政沟通:即行政信息沟通,指的是行政体系与外界环境之间,行政体系内部各部门、层次、人员之间凭借一定的媒介和通道传递思想、观点、情感,交流情报信息以期达到相互了解、支持与合作,谋求行政体系和谐有序运转的一种管理行为或过程。

行政效能:就是行政投入与行政产出之间的比值。

行政机构:组织、行政组织,是社会行政系统的结构形态。

是行政行为赖以表现的组织基础。

法律:广指国家机关制定并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是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是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行政合理性: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要求行政机关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

行政合法性:指行政管理权的存在与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建筑法规(06936知识点)

建筑法规(06936知识点)

致的原则1 反应在建三个因素发生变化建筑法例依照市场经济规律原则表此刻:主体改正:指建想法律关系主体数目增加或第一章建想法律概括想法例立法中,就是要成立健全市场主体体减少,也能够是主体改变。

在建设合同中,系 2 要求建想法律的立法确定建设市场系统客体不变,相应权益义务不变,此时主体改建想法律:是指国家权益机关或其受权拥有一致性和开放性 3 要求建想法律的立法变也称之为合同转让的行政机关拟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确定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系统。

建设客体改正:指建想法律关系中权益义务所指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集体、公法律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实现对建设行为的调的食品发生变化。

客体改正能够是其范围变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整 4 要求建想法律立法自己拥有齐备性更,也能够是其性质改正活动中发生的各样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责权益相一致是对建设行为主体的权益和义建想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建想法律关系主体规的统称务或责任在建建立法上提出的一项基本要之间的权益义务不复存在,相互丧失了拘束建想法律的调整对象:即建设关系,也求,详细表现为: 1 建想法律主体享有的权力就是发生在建设管理活动和各样建设利和执行的义务是同一的 2 建设行政主管部消灭的形式有: 1 自然消灭 2 协议消灭 3 违活动中的社会关系。

详细以下: 1 建设门履行行政管理权既是其权益,也是职责,约消灭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 2 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 3 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责任建想法律关系产生、改正和消灭的原由法律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依照行为主体的不一样,法的规范作用详细可事实以分为(设和法律的规范性):引导、评论、法律事实:指能够惹起建想法律关系产生变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建设单位、设计教育、展望和强迫作用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有关单位之间发生建想法律立法的基本源则:指建建立法时所法律事实的分类(按能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的相应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06936自考建筑法规-选择题

06936自考建筑法规-选择题

建筑法规》一建设工程法规综述【单选例题1.1】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是(B)。

A . 公民的法律意识B . 法律的存在C . 交易的发生D .物的转移【单选例题1.2】以下法律关系的内容中,不属于法律义务的是D)。

A . 在买卖关系中,卖方在收取价款后交付标的物B . 行人遵守交通规则C . 公民缴纳个人所得税D. 达到法定婚龄的公民结婚【单选例题1.3】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代理的是①)。

A . 由于事务繁忙,甲委托王某代其通知邀请张三赴宴B . 乙雇佣李四为其修缮房屋C . 丙委托中介为其征婚D .丁企业委托律师事务所代其办理营业执照【单选例题1.4】我国法律规定的特殊诉讼时效是指(C)。

A . 《民法通则》规定的适用1年诉讼时效的情形B . 适用20年诉讼时效的情形C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期4限年为D .适用2年以上诉讼时效的情形单选例题1.5】(C)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A . 侵权行为B . 无因管理C . 合同D .不当得利单选例题1.6】民法上所谓的他物权是指(B)。

A.他人所享有的物权B.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物权C.某些特定物上的物权D.没有所刊人的物权【单选例题1.7】下列权利不属于著作人身权的是(B)。

A.发表权B.发行权C.署名权D.修改权单选例题1.8】下列关于法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C)A.具有民事权利能力B.具有民事行为能力C.是自然人和企事业单位的总称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单选例题1.9】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形成了一定的()。

A. 权利和义务B. 合同C. 契约D.协议单选例题1.10】人民法院指定一名律师作为离婚诉讼中丧失行为能力而又无其他法定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的代属理人于(B)。

A.法定代理B. 指定代理C. 约定代理D. 委托代理单选例题1.11】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C)。

A . 自物权B .不动产物权C . 用益物权D . 担保物权单选例题1.12】专利权属于(C)。

广东自考06936建设法规大纲

广东自考06936建设法规大纲

附件6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设法规》(课程代码:06936)课程考试大纲目录一、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二、课程内容和考核目标第1章建设法律制度概论1.1建设法律制度概述1.2建设法律关系1.3建设法律责任第2章城乡规划法律制度2.1城乡规划法律制度概述2.2城乡规划的制定2.3城乡规划的实施2.4城乡规划的修改2.5监督检查第3章土地管理法律制度3.1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概述3.2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3.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4耕地保护3.5建设用地第4章建筑法律制度4.1建筑法律制度概述4.2建筑许可4.3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4.4建筑工程监理4.5建筑安全生产管理4.6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第5章招标投标法律制度5.1招标投标法律制度概述5.2招标5.3投标5.4开标、评标和中标第6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6.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概述6.2房地产开发用地6.3房地产开发6.4房地产交易6.5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第7章环境保护法律制度7.1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概述7.2环境监测管理7.3保护和改善环境7.4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第8章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8.1合同法总则8.2建设工程合同三、关于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附录:题型举例一、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一)课程的性质与特点《建设法规》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程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

该课程主要研究建设领域内的法律问题。

明确要求学生掌握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环境保护法以及合同法等建设领域内的重要法律制度,使学生具有依法办事,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内依法办事的能力。

本课程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实用性的特点。

(二)课程的设置目的与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熟悉并掌握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合同法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和主要规定。

具备依法办事,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内依法办事的能力。

06936 建筑法规3

06936 建筑法规3

简答题: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验收的依据:(1)条件:①完成建设工程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③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④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文件;⑤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证书。

(2)依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以及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的规范和主管部门(公司)有关审批、修改、调整的文件。

2.各级工程建设从业单位的业务范围有哪些?(1)建筑业企业从业单位的业务范围①根据各级工程建设单位所具备的能力和水平,有关法规对各类从业单位所允许从事的业务范围都作了具体规定,并严格禁止越级承包业务和无资质等级的单位从事建筑活动。

例如:建筑业企业中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②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

二级企业可承担中型工业、能源、交通工程建设项目,1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区建设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下的公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

③外国建筑企业在我国从事建筑活动也有相应的资质管理,由于已经加入WTO,有些办法须作修正。

到目前为止,尚未出台相关规定。

(2)各级《工程勘察证书》,《工程设计证书》的适用范围有哪些?①持有甲级证书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证书规定行业大、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内相应生产必要配套工程和设施,下同)的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任务。

②持有乙级证书的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承担证书规定行业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任务。

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任务,需经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批准。

③持有丙级证书的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承担证书规定行业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任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任务的,应当经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批准。

④持有丁级证书的单位,只能在单位所在地的市或者县范围内承担证书规定行业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及零星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任务。

建设法规自考笔记

建设法规自考笔记

建立法规第一章1旨在调整国家机关、社会机构与公民之间在建立活动中或建立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23性建立法规,地方建立规章。

建立法律的法律效力最高,越往下法律效力越低。

法律效力低的建立法律不得与比其法律夏利高的建立法规相抵触,否侧。

其相应规定是为无效。

府制定颁行或经其批准颁行的,由其所辖城市人民政府是定的建立方面的法规〕3,建立活动的内容包括建立工程的方案、立项、资金筹措、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

它包括两个相关联的方面:一方面提供指导、协调与效劳;另一方面检查、监视、控制与调节。

4,建立活动的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立行政主管部门与建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立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民事关系是指从事建立活动而产生的国家、社会组织、公民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6,建立法规是国家组织与管理建立活动、标准建立活动行为、加强建立市场管理、保障城乡建立事业安康开展的重要工具。

主要表达在三个方面:标准、指导建立行为,保护合法建立行为,处分违法建立行为7,法律的三要素:主题,客体,内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9,建筑法规立法的根本原那么市场经济原那么,法制统一原那么,责权利相一致原那么10,建立法规的实施:建立执行法,建立行政,司法专门机关,司法建立法规的遵守11,所谓建立法规体系,是指已经制定与需要制定的建立法律、建立行政法规与建立部门规章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构造。

广义的建立法规体系还包括地方性建立法规与建立规章。

12,建立法规的实施是指执法、司法与守法等三个方面,是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社会组织、公民实现建立法律标准的活动。

13:建立行政执法,是指建立行政主管部门与被授权或被委托的单位,依法对各项建立活动与建立行为进展监视检查,并对违法行为执行行政处分的行为。

具体包括:建立行政决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与行政奖励;建立行政检查,包括实地检查与书面检查;建立行政处分,包括财产处分、行为处分与惩戒;建立行政强制执行。

建筑法规概论复习资料

建筑法规概论复习资料

建筑法规概论复习资料第一章绪论★1.建筑法规的概念及表现形式?答:建筑法规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在建筑活动中相互之间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表现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技术法规以及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标准等。

2.建筑法律关系的构成?答:建筑法律关系由建筑法律关系主体、建筑法律关系客体和建筑法律关系内容所构成。

3.建筑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答:建筑法律关系的客体有财、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富四类。

★4.《建筑法》的立法宗旨及实施时间?答:《建筑法》的立法宗旨: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实施时间: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5.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制度的内容:一书,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两证,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章建筑许可法规★1.建筑许可制度的概念及包括内容?答:建筑许可制度指由国家授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开始以前,对该项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必备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发给施工许可证,允许该工程开工建设的一项制度。

包括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文书、施工图纸、建设资金、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监理合同等内容★2.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答:(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建筑企业资质分哪几个序列?答:建筑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4.从事建筑活动的人员注册执业资格有哪些?试举一些答: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资格。

建筑法规笔记

建筑法规笔记

建筑法规笔记第一篇:建筑法规笔记1.通过,颁布时间,条数及包括内容。

2.施工许可制度(1)申请施工许可证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除了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要求外,还应当满足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工期不足一年,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百分之五十,超过一年的不少于30%。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A.工程投资额在三十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当地政府可以适当调整。

B.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

C.抢险救灾工程。

D.临时性建筑。

E.军用房屋建筑。

6*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3)办理许可证程序。

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附加领取施工许可证所必须的前提条件和证明文件发出申请,发证机关对于符合的自收到申请15日内颁发许可证。

对于不符合的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且说明理由,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要求限期补正,齐全后时间相应顺延。

(4)施工许可证的管理A 废止条件(三个月,二次延期);B.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在建工程,一年);C.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六个月。

3.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P421*资质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承包。

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劳务资质。

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课设丙级,劳务资质不分级别。

3*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均设甲乙)。

4*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

建设法规自考笔记名词解释

建设法规自考笔记名词解释

建设法规名词解释第一章概述1建设法规: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国家机关、社会机构和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建设行政管理关系以及与之密切联系的建设经济协作关系。

3建设活动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计划、立项、资金筹措、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

它包括两个相关联的方面:一方面提供指导、协调与服务;另一方面检查、监督、控制与调节。

4建设活动的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民事关系是指从事建设活动而产生的国家、社会组织、公民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6建设法规是国家组织和管理建设活动、规范建设活动行为、加强建设市场管理、保障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具。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处罚违法建设行为7建设法规体系,是指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广义的建设法规体系还包括地方性建设法规和建设规章。

8建设法规的实施是指执法、司法和守法等三个方面,是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社会组织、公民实现建设法律规范的活动。

10建设行政执法,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被授权或被委托的单位,依法对各项建设活动和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执行行政处罚的行为。

具体包括:建设行政决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和行政奖励;建设行政检查,包括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建设行政处罚,包括财产处罚、行为处罚和惩戒;建设行政强制执行。

11建设行政司法建设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进行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仲裁,以解决相应争议的行政达成协议。

12行政调解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以法律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相应争议的行政行为。

建设法规复习笔记

建设法规复习笔记

建设法规复习笔记◆建造师管理制度: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四类: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

初始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我国的法律体系(9项):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②民法:(调整作为平等主体间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组成:《民法通则》和单行民事法律----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③商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商事关系和商事行为)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④经济法:(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包括:建筑法、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⑤行政法:(调整国家行政管理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⑥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前者调整劳动关系、后者调整社保和福利)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⑦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自然资源法包括: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包括: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⑧刑法:(规定犯罪和刑罚)包括:刑法⑨诉讼法:(有关诉讼活动)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仲裁法、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宪法(9项):宪法规定的公民7项基本权利和6项基本义务①平等权--公民的基本权利②政治权利的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⑤社会经济权利⑥文化教育权利⑦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民法: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内容构成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分三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无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具备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客体:包括财、物、行为、智力成果内容: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1主体变更(数目、名称)2客体变更(范围、性质)3内容变更(权利增加、权利减少)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1自然终止2协议终止(分为即时协商、约定终止条件)3违约终止民事法律行为: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 行为人意思的真实表示3 行为内容合法4 行为形式合法◆代理:(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已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认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和代理关系的第三人代理的种类:1 委托代理 2 法定代理3 指定代理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 1 授权不明确的责任承担2无权代理的责任承担 3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的责任承担 4 代理事项违法的责任承担 5 转托他人代理的责任承担代理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2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法定或指定代理的终止——1被代理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的能力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3 代理人丧失民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代理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监护关系取消◆债权、知识产权:财产体系包括三个部分—1以所有权为核心的有体财权制度2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无体财产权制度3以继承权债权等为内容的其他财权制度债权:(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债的发生根据: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债的其他发生根据(遗赠、扶养、发现埋葬物)债的消灭:1债因履行而消灭2债因抵消而消灭3债因提存而消灭4债因混同而消灭5债因免除而消灭6 债因当事人死亡而消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特征—1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2专有性3地域性4时间性著作权、专利权(发明权期限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期限10年)、商标权◆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1胜诉权消失2实体权利不消灭诉讼时效期间的4类:1普通诉讼时效(2年)2短期诉讼时效(1年)3特殊诉讼时效4权利最长保留期限(20年)诉讼时效的终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诉讼时效的中断:重新算的时间点依照下列情形:1 因提起诉讼而中断的情形2因提出要求而中断的情形3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情形◆物权法(重点):(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抵押权:债权人就是抵押权人,将财产用于抵押的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就是抵押人,用于抵押的财产就是抵押物质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不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人就是质权人,将动产或权利用于质押担保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就是出质人。

建筑法规概论复习资料

建筑法规概论复习资料

建筑法规概论复习资料第一章绪论★1.建筑法规的概念及表现形式?答:建筑法规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在建筑活动中相互之间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表现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技术法规以及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标准等。

2.建筑法律关系的构成?答:建筑法律关系由建筑法律关系主体、建筑法律关系客体和建筑法律关系内容所构成。

3.建筑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答:建筑法律关系的客体有财、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富四类。

★4. 《建筑法》的立法宗旨及实施时间?答:《建筑法》的立法宗旨: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实施时间: 199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5.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制度的内容:一书 ,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两证,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章建筑许可法规★1.建筑许可制度的概念及包括内容?答:建筑许可制度指由国家授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开始以前,对该项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必备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发给施工许可证,允许该工程开工建设的一项制度。

包括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文书、施工图纸、建设资金、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监理合同等内容★2.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答:(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建筑企业资质分哪几个序列?答:建筑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4.从事建筑活动的人员注册执业资格有哪些?试举一些答: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资格。

06936自考建筑法规(1)

06936自考建筑法规(1)

06936自考建筑法规(1)建设法规正文:1建设法:是调整国家管理机关企事业、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2建设工程设计: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3城市总体规划:从宏观上控制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引导城市合理发展的总体布局。

4房地产法:调整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各种服务活动中所形成的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市政工程业:从事道路、桥涵、排水、污水处理、防洪、路灯等建筑行业。

6工程建设标准: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制定的标准。

7风景名胜区:广义上的风景名胜区时具有较高美学、科学与历史文化价值,从自然景观为主,融入人文景观为一体,有国家典型性代表性的特殊地域(是风景资源集中的地域)。

8起诉: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

9建设行政执法: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人民意志,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建设管理机关从宏观上、全局上管理建设业的法律规范。

10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或地区权利机构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环境,根据人群和生态系统的综合要求,而制定的各种环境参数允许水平的法规。

11物业服务:也称物业管理,是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依据合同约定,对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并提供相关服务活动。

12城市公用事业: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行业,它们都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物质条件13土地管理法:调整人民在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4环境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等(其中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

15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

建设法规复习资料

建设法规复习资料

建设法规复习资料引言建设法规是指规范和管理建设活动的法律法规。

在建设领域,建设法规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环节都起到重要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了解并熟悉建设法规对于从事建设行业的从业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几个常见的建设法规进行梳理和复习,包括: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建筑设计规范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我国针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颁布的主要法规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第一:在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基本原则。

•全过程管理:强调从规划、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监督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2. 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和义务本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各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

包括:•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要负责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确保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监理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要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要求和监理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合格。

3. 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措施•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配备合格的质量管理人员。

•项目质量计划: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制定工程质量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和管理措施。

•管理文件的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涉及大量的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工程施工方案、验收报告等,这些文件应进行科学的归档管理,方便后期查阅。

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是指对建筑设计中的各项内容和要求进行规范的文件,旨在保证建筑设计的质量和安全。

以下是建筑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1. 建筑设计基本原则•安全性:建筑设计要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能够承受各种自然灾害和外部力的作用。

•实用性:建筑设计要满足人们在空间使用上的需求,提供良好的居住、办公、生活环境。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串讲重点笔记(精)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串讲重点笔记(精)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串讲重点笔记阅读本笔记注意事项:一、本笔记中的“P”表示书中页码,如“P1”表示此部分以下内容在书中的第1页。

二、本笔记中的“……”表示这部分内容在书中应划下来,属于应掌握的内容,在本笔记中用“……”表示。

三、本笔记中的括号即“(”中的内容表示这部分内容是课堂笔记,为老师上课的重要记录,同学们必须高度重视。

四、本笔记中序号后没有写内容的表示书中该序号后的内容都应划下来。

如在本笔记中看到“(一”,表示(一后的字都应划下来;看到“1.”表示1.后的字都应划下来;看到“(1”表示(1后的字都应划下来等等。

P3-4二、注册(一2.延续注册3.变更注册4.增项注册P5(三不予注册的情形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2(10P101Z301014倒数第16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2(3(4P111Z301021一、宪法二、民法三、商法四、经济法P12-131Z301022法的形式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五、行政规章六、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七、国际条约P14-161Z301031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倒数第5行: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民法通则》第13条第2款规定:“……”3.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民法通则》第13条第1款规定:“……”P15倒数第12行:法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1(2(3(4P16第11行: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1. 财2. 物3. 行为4.非物质财富P221Z301034债的概念(债的发生P23-24倒数第1行:物权是指权利人……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建设法规体系:是指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它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

我国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及其法律效力:(1)建设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行的属于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范围的各项法律,它们是建设法规体系的核心和基础。

(2)建设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制定颁行的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范围的各项法规。

(3)建设部门规章: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与国务院其它相关部门联合制定颁行的法规。

(4)地方性建设法规: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行的或经其批准颁行的由下级人大或常委会制定的建设方面的法规(5)地方建设规章: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颁行的或经其批准的由其所辖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建设方面的规章。

建设行政执法: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被授权或被委托的单位,依法对各项建设活动和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执行行政处罚的行为。

具体包括:建设行政决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和行政奖励;建设行政检查,包括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建设行政处罚,包括财产处罚、行为处罚和惩戒;建设行政强制执行。

建设行政的司法的内容:1,行政调解,指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以法律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互谅达成协议。

2,行政复议,指在相对人不服行政执法决定时,以法向指定部门重新处理申请3,行政仲裁,指国家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对特定的民事、经济的劳动争议居调解,做出判断和裁决。

建筑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市场经济原则,法制统一原则,责权利相一致原则。

工程建设:是指土木建筑工程、路线管理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其相关的其他建设的总称。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电力、通讯线路、石油、燃气、给水、排水等管道系统和各类机械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

建筑活动:指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建筑装饰装修活动。

工程建设程序:是在认识建设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总结提出的,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

也是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的顺序。

工程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书序农民集体所有,其余都属国家所有。

工程建设用地都必须通过对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划拨而取得,需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进行工程建设,也必须由国家征用农民土地,然后再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及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在具备以下条件:已经办好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企业已确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落实并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时方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紧挨着能和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因自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可想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既不按期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延期时限的,以批准的施工许可证自行作废。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验收的依据: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证书。

依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以及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的规范和主管部门(公司)有关审批、修改、调整的文件。

建设项目投资后评价的内容:投资后评价建设项目投资后评价是工程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经济技术活动。

它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工程建设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

目前,我国的投资后评价分为建设单位的自我评价、项目所属行业(地区)主管部门的评价及各级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主体)评价三个层次进行。

能够区分我国工程建设程序的各阶段及各阶段包含的环节:设计是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设计文件是制定建设计划、组织工程施工和控制建设投资的依据。

他对实现投资者的意愿起关键作用。

设计与勘察是密不可分的,设计必须在进行工程勘察,取得足够的地质,水文等基础资料之后才能进行。

另外,勘察工作也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在工程选址,可行性研究,工程施工等个阶段,也必须进行必要的勘察。

可行性研究的审批管理:是有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批准程序,审查通过后,正式进入工程项目建设准备阶段。

项目建议书:投资机会分析结果文字化后形成的书面文件,以便投资决策者分析、抉择。

(必要性、客观可行性、获利的可能性)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获批准后,对拟建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等内容所进行的分析论证。

(两者为决策阶段)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是指事先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才允许其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一定建筑活动的制度。

工程建设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划分:根据我国现行法规,我国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建筑业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划分的相关规定:建筑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建筑工程等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它又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其所承包的工程,可全部自行施工,也可将主题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及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专业晨报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对其承包的专业工程,可全部自行施工,也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安咯无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但不得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活动,根据专业范围可分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劳务分包企业,它只能进行劳务分包,不得从事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专业分包活动。

各级工程建设从业单位的业务范围:(1)建筑业企业从业单位的业务范围1)根据各级工程建设单位所具备的能力和水平,有关法规对各类从业单位所允许从事的业务范围都作了具体规定,并严格禁止越级承包业务和无资质等级的单位从事建筑活动。

例如:建筑业企业中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2)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

二级企业可承担中型工业、能源、交通工程建设项目,1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区建设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下的公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

3)外国建筑企业在我国从事建筑活动也有相应的资质管理,工程建设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划分:1、房地产开发企业。

分为1、2、3、4共四级2、工程总承包企业。

1、2、3共三级3、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按综合类设甲级一个级别,专业类甲、乙两个级别,劳务类不分级别。

4、工程设计企业。

综合类只设甲级,行业类设甲、乙、丙3级,专项资质一般设甲、乙两级。

5、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大多数分为特、一、二、三共4级;港口与航道工程、冶炼工程、化石油工程之分为特、一、二共三级;通讯工程分为一二三三级;机电安装工程分为一二共2级。

6、专业承包企7、劳务分包企业除木工作业、砌筑作业等分为一、二级外,其他抹灰作业、石制作、油漆作业等不分等级8、工程监理企业,分为甲、乙、丙三级。

关于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的注册及执业的相关规定: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二两级。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的范围不受工程规模及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则要受一定限制,具体限制范围由建设部另行规定。

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1)执业范围。

注册结构工程师可从事结构工程设计;结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等调查和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及建设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2)执业要求及责任。

目前,我国尚不允许注册结构工程师个人单独执业,所以,注册结构工程师必须加入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后才能执业,并由单位统一接受设计业务和统一收费。

注册结构工程师因结构设计质量造成经济损失时,其赔偿责任先由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然后再向注册结构工程师追偿。

建设部正在制定具体的执业管理和处罚办法。

注册建筑师的概念1)注册建筑师是指取得建筑师证书并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专业的人员。

注册建筑师制度是指具备一定专业学历的设计人员,通过考试与注册确定其职业的技术资格,从而获得建筑设计签字权的一种制度。

2)在我国,注册建筑师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与二级注册建筑设计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条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条件适当放宽,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

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及其承担工程范围: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管理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人口在50万以上的为大城市,20万以上的为中等城市,不满20万的为小城市。

城市规划:城市人民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本市的经济好社会发展目标,事先依法制定用以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城市设施的科学配置综合部署和统一规划城市规划法地域适用范围是城市的规划区:即城市市区、近郊区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刮花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总体规划:是从宏观上控制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引导城市合理发展的总体部署。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考虑的期限一般为20年,近期建设计划,其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

详细规划内容: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内各项建设作出的具体规划。

内容:规划。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