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集下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随州等5家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随州等5家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随州等5家支公司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4.07
•【字号】鄂保监产险[2008]27号
•【施行日期】2008.04.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随州等5家支公司的批复
(鄂保监产险[2008]27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筹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支公司的请示》(鄂阳光财险〔2007〕59号)、《关于筹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城支公司等三家机构的请示》(鄂阳光财险〔2007〕60号)、《关于筹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门支公司的请示》(鄂阳光财险〔2008〕14号)已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筹建随州支公司、宜城支公司、襄城支公司、南漳支公司、天门支公司。

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

二、筹建就绪,须向湖北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三、筹建期满未提出开业申请者,如无正当理由,视为放弃筹建。

二○○八年四月七日。

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湖北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湖北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筹建湖北分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6.22
•【字号】鄂银保监复〔2021〕294号
•【施行日期】2021.06.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其他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湖
北分公司的批复
鄂银保监复〔2021〕294号
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请示》(友邦寿〔2021〕212号)收悉。

经审查并征求中国银保监会意见,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

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

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该机构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湖北银保监局申请开
业,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湖北银保监局
2021年6月22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李开华任职资格的批复-鄂保监产险[2006]24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李开华任职资格的批复-鄂保监产险[2006]24号
二○○六年三月八日
——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李开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产险[2006]24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李开华同志高管任职资格报批的请示》(鄂人保财险发[2006]2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李开华符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樊市分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李开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06.03.08
施行日期
2006.03.08
文号制管理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曹永凯等12人任职资格的批复-鄂保监产险[2007]3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曹永凯等12人任职资格的批复-鄂保监产险[2007]3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曹永凯等12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曹永凯等12人任职资格的批复(鄂保监产险[2007]31号)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你分公司《关于核准曹永凯、王华亮、沈传宝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中华保险鄂发[2006]192号)、《关于核准黄晓汉等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中华保险鄂发[2006]214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曹永凯符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王华亮符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沈传宝符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黄晓汉符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陈蓉符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王安平符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樊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李汉舟符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王顺荣符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程义华符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赵德全符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刘益胜符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雷云符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夏昌军任职资格的批复-鄂保监字[2009]247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夏昌军任职资格的批复-鄂保监字[2009]247号
——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夏昌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字[2009]247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夏昌军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中华财险发[2009]58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夏昌军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夏昌军任职.12.18
施行日期
2009.12.18
文号
鄂保监字[2009]247号
主题类别
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湖北楚天融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鄂保监中介[2007]6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7.02.02
【实施日期】2007.0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湖北楚天融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7]6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湖北楚天融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六家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大地财保鄂发〔2006〕194号)、《关于申报北京中亚四海通信网络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大地财保鄂发〔2007〕17号)收悉。

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
1 /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蓝天营销服务部等5家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的批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鄂保监产险[2006]116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6.10.31
【实施日期】2006.10.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蓝天营销服务部等5
家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鄂保监产险[2006]116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变更“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蓝天营销服务部”经营地址的请示》(安邦鄂发〔2006〕103号)、《关于变更“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山支公司”经
1 /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川、钟祥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鄂保监产险[2007]98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7.07.30
【实施日期】2007.07.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川、钟祥营
销服务部的批复
(鄂保监产险[2007]98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对汉川营销服务部进行开业验收的请示》(安邦鄂发〔2007〕115号),《关于对钟祥营销服务部进行开业验收的请示》(安邦鄂发〔2007〕116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川、钟祥营销服务部。

1 /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凉山中心支公司会理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川保监复[2010]274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0.06.09
【实施日期】2010.06.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凉山中心支公司会
理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川保监复〔2010〕274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凉山中心支公司会理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地址的请示》(安邦川发〔2010〕444号)收
1 /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荆州市天盾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电子工业企业财会税费
【发文字号】鄂保监中介[2007]120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7.08.16
【实施日期】2007.08.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荆州市天盾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7]120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荆州市天盾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四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大地财保鄂发〔2007〕244号)收悉。

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1 /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武汉市武昌区腾达汽车修理厂等6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法规类别】保险监管【发文字号】鄂保监中介[2006]27号【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发布日期】2006.04.06【实施日期】2006.04.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武汉市武昌区腾达汽车修理厂等6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鄂保监中介[2006]27号)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关于为湖北省冶金物资总公司等5家单位申办保险兼业代理证的请示》(大地财保鄂发〔2006〕29号)和《关于武汉市武昌区腾达汽车修理厂申办保险兼业代理证的请示》(大地财保鄂发〔2006〕34号)收悉。

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分公司申报的武汉市武昌区腾达汽车维修厂等3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

二、你分公司申报的湖北省冶金物资总公司、武汉馥盛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因申报代理险种与其主营业务不相关,不予核准其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三、你分公司申报的武汉市汽车客运总站已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许可证编号为42010030003218600,代理险种为意外伤害保险。

你分公司如在原代理险种范围内进行委托代理无需重新申报,签订代理合同即可;如需新增代理险种,应上报新增代理险种的相关数据盘,并附原兼业代理许可证正副本。

四、你分公司应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及时转发相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五、你分公司要切实承担起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责任。

对因疏于管理而导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代理业务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保险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核准表二○○六年四月六日附件: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核准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沙洋县远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鄂保监中介[2006]50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6.05.26
【实施日期】2006.05.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沙洋县远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6]50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沙洋县远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办保险兼业代理证的请示》(大地财保鄂发〔2006〕49号)收悉。

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
1 /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荆州中心支公
司开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鄂保监产险[2007]74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7.06.14
【实施日期】2007.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鄂保监产险[2007]74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鄂阳光财险[2007]11号)、《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鄂阳光财险[2007]12号)、《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鄂阳光财险[2007]13号)、《关于严建军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鄂阳光财险[2007]14号)、《关于薛晶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鄂阳光财险[2007]15号)、《关于
张华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鄂阳光财险[2007]16号)收悉。

经研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吴刚任职资格的批复-鄂保监产险[2007]86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吴刚任职资格的批复-鄂保监产险[2007]86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吴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产险[2007]86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吴刚同志高管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太保产〔2007〕5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吴刚符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公司湖北分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吴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07.06.26
施行日期
2007.06.26
文号
鄂保监产险[2007]86号
主题类别
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武昌等六家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武昌等六家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武昌等六家支公司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11.02
•【字号】鄂保监字[2009]208号
•【施行日期】2009.11.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武昌等六家支公司的批复
(鄂保监字[2009]208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筹建武昌区等三家支公司的请示》(新保鄂发[2009]59号)、《关于筹建大悟等三家支公司的请示》(新保鄂发[2009]60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公司筹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昌、公安、咸丰、大悟、鄂州、云梦支公司。

二、上述支公司筹建期为6个月,在筹建期内不得开展业务。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分公司须向湖北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陶旭松任职资格的批复-鄂保监产险[2008]2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陶旭松任职资格的批复-鄂保监产险[2008]2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陶旭松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08.03.10
施行日期
2008.03.10
文号
鄂保监产险[2008]21号
主题类别
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二○○八年三月十日
——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陶旭松任职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产险[2008]21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对陶旭松同志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申请》(鄂太保产(2008)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陶旭松符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中国银保监会鄂州监管分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鄂州监管分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鄂州监管分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鄂州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4.29
•【字号】鄂州银保监复〔2021〕18号
•【施行日期】2021.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鄂州监管分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鄂州银保监复〔2021〕18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迁址的请示》(平保产鄂分发〔2021〕40号)收悉。

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鄂州市鄂城区文苑路宏洋凤凰城”迁址至“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鄂东大道一号昌盛小区1号楼至2号楼二层”。

二、你公司应及时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2021年4月29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公布日期】2007.02.14•【字号】鄂保监产险[2007]18号•【施行日期】2007.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开业的批复(鄂保监产险[2007]18号)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开业的请示》(阳光财险[2007]6号)收悉。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湖北省分公司的批复》(保监产险〔2006〕1267号)的有关精神,我局在审查相关材料、组织现场验收及进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考察谈话的基础上,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开业。

二、核准该分公司的营业地址为武汉市汉口沿江大道69号四楼,经营范围为湖北省行政辖区。

该分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

三、核准陈双桥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石甫军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陈皓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四、该分公司开业后,应严格按照核定的营业地址、经营区域及业务范围开展保险经营活动。

五、该分公司收到《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后,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附件: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湖北省分公司的批复(保监产险〔2006〕1267号)(略)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冯贤国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冯贤国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冯贤国任职
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5.07.15
•【字号】
•【施行日期】2005.07.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冯贤国任职资格的
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冯贤国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函》(人保财险函〔2005〕13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冯贤国符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随州、黄石三家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鄂保监产险[2006]37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6.04.14
【实施日期】2006.04.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随州、黄石
三家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鄂保监产险[2006]37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对安邦保险十堰中心支公司(筹)进行开业验收的请示》(安邦鄂发〔2006〕12号)、《关于对安邦保险随州中心支公司(筹)进行开业验收的请示》(安邦鄂发〔2006〕22号)、《关于对安邦保险黄石中心支公司(筹)进行开业验收的请示》(安邦鄂发〔2006〕23号)、《关于熊经国同志拟任高管职务的请示》(安邦鄂发〔2006〕11号)、《关于胡进树同志拟任高管职务的请示》(安邦鄂发〔2006〕20号)、《关于张世玉同志拟任高管职务的请示》(安邦鄂发〔2006〕21号)收悉。

经研
究,批复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