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探矿工程管理规定
地勘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地勘单位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地勘单位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项目管理制度。
二、项目管理组织1.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地勘单位项目管理分为总体规划、招标采购、设计施工、成本控制、质量监督等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协同配合。
2.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项目工作。
三、项目立项1.项目可行性研究在立项阶段,需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可行性,确保项目的实施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2.项目立项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应包括项目的目标、范围、预算、进度计划、风险评估等内容,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项目。
四、项目计划1.项目计划制定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规划、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资源计划、项目质量计划等内容,确保项目的实施按照计划进行。
2.项目进度控制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计划,及时监控项目的进度,并及时调整计划以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五、项目实施1.项目实施过程项目实施过程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项目经理应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变更管理若项目发生变更,应及时调整项目计划,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变更。
六、项目风险管理1.项目风险评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定期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分析项目的风险,并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2.项目风险应对一旦项目发生风险,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七、项目验收1.项目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应根据项目的验收标准,明确项目的验收内容和标准。
2.项目验收流程项目验收由验收小组组织进行,验收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确定验收结果。
八、项目总结项目总结应包括项目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提出项目管理的改进建议,为今后的项目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以上是地质勘探单位项目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勘探管理制度
工程勘探管理制度工程勘探管理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明确勘探任务、优化资源配置、规范作业程序、保障人员安全以及提升数据质量。
制度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应设立专门的勘探管理小组,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勘探活动。
该小组应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操作人员等角色,并确保每位成员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
二、勘探前的准备在正式开展勘探活动之前,必须对勘探区域进行充分的调研,并制定详细的勘探计划。
这包括了解地质背景、环境条件、历史资料等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选择合适的勘探方法和技术。
同时,准备必要的勘探设备和工具,并对参与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与技能培训。
三、现场作业管理现场作业是勘探活动中最关键的部分,需要严格按照既定的作业计划执行。
制度中应详细规定作业流程、安全措施、数据记录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所有现场操作人员都必须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勘探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数据处理与报告编制完成现场作业后,接下来是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这一阶段要求高度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处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工程设计和施工决策。
因此,制度中应包含数据处理的标准流程和质量控制措施。
同时,还需要根据分析结果编制详细的勘探报告,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五、安全管理安全是工程勘探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管理制度应涵盖全面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人员的安全教育、现场安全防护、应急预案制定等。
确保在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理。
六、质量监控与改进制度应建立一个持续的质量监控机制,定期检查勘探过程的各个环节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整改。
通过不断的监控和改进,提高整个勘探过程的质量和效率。
地勘钻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目录第一章勘探工程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2)第二章地质勘探野外作业基本规定 (2)第三章探矿工程安全生产具体要求 (5)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3)根据工程院探矿公司的工作安排及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钻探工程等方面的要求,以及职工身体健康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勘探工程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作业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质勘探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面全面负责,分管副职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各职能机构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三条、必须获得安全生产资格资质才能从事相应的地质勘探生产作业。
地质勘探单位应积极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现代化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设置安全机构或注册安全工程师,项目组必须设专职或兼安全员,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必须获得《安全员合格证》。
第五条、地质勘探野外生产作业实行报告登记制度。
野外生产作业必须到作业区域所在的地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登记。
第六条、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保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从地质勘探经费中提取1%作为安全生产措施经费。
第七条、各项目主要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八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大检查制度。
每月进行安全检查1次。
检查时,应有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参加。
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第二章地质勘探野外作业基本规定第九条、建立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行传染病种、疫情传染源,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状况。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规定(四篇)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规定是指针对地质勘探作业而制定的相关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的规定。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进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组织管理要求:规定地质勘探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
2. 作业环境要求:规定地质勘探作业场所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包括场地平整、通风良好、无积水等。
3. 作业设备要求:规定地质勘探作业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经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4. 作业操作要求:规定地质勘探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和职业技能,遵守作业规程,正确使用工作工具和仪器设备,严禁违章操作。
5. 安全防护要求:规定地质勘探作业人员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同时规定必要的集体防护措施和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杆、警示标识等。
6. 灾害防治要求:规定地质勘探作业中可能面临的各类灾害,如塌方、溶洞、突水等,要求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规定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是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能够确保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进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规定(二)地质勘探是一项重要的勘探活动,它涵盖了对地球地壳的物质、构造和能源等资源的调查和研究。
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规定是为了保障人员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规定,包括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技术措施等方面。
一、规章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安全责任,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到人。
2. 安全作业规范。
制定详细的勘探作业规范,包括勘探区域的划分、勘探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范进行。
地质勘查坑探规章制度
地质勘查坑探规章制度一、地质勘查坑探规章制度的制定背景地质勘查坑探规章制度是地质勘查单位为了规范地质勘查坑探工作,提高勘查质量和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
制定地质勘查坑探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地质勘查坑探工作的管理,规范勘查人员的行为,保障勘查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二、地质勘查坑探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1. 勘查坑探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地质勘查坑探工作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领导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勘查工作。
勘查人员应按照领导人员的指导,认真完成勘查任务。
2. 勘查坑探工作的安全管理勘查坑探工作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勘查作业的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勘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确保勘查人员的人身安全。
对于危险作业环节,必须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3. 勘查坑探工作的设备和工具管理地质勘查坑探工作需要使用各种勘探设备和工具,对于设备和工具的选择、使用和维护应有专门管理规定。
设备和工具的保养保管工作应有专门人员负责,确保设备和工具的完好可用。
4. 勘查坑探工作的数据记录和报告地质勘查坑探工作需要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数据。
对于勘查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应有规范的操作程序。
勘查报告应包含详细的勘查结果和分析,为后续勘查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5. 勘查坑探工作的环境保护地质勘查坑探工作必须保护环境,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在进行勘查工作前,应对勘查区域的环境情况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勘查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勘查现场,恢复原状。
6. 勘查坑探工作的质量管理地质勘查坑探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勘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勘查人员应始终保持专业精神,认真负责地进行勘查工作。
对于勘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应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地质勘查坑探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地质勘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地质勘查坑探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勘探管理制度
勘探管理制度勘探管理制度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勘探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勘探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质勘探作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探的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石油、天然气、煤炭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地质勘探单位是本单位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从事矿产地质勘探及管理的企事业法人组织(以下统称地质勘探主管单位),负责对其所属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从事钻探和坑探工程作业的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具备钻(坑)探地质勘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地质勘探单位从事地质勘探活动,应当持本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和地质勘探项目任务批准文件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八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岗位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三)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制度;(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五)重大危险源档案管理和检测监控制度;(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八)劳动防护用品、野外救生用品和野外特殊生活用品配备使用制度;(九)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本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本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是保障矿山地质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
为确保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地开展,提高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引言本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矿山地质工作提供基础支持。
二、管理机构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由矿山地质测量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和调度。
三、测量工作的组织与计划1. 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按照矿山的开发、建设和生产需要,合理确定测量任务的计划。
2. 管理部门应根据矿山地质工作的实际情况,科学地安排和调度测量人员和设备,确保测量任务按时完成。
四、测量方法与技术要求1. 矿山地质测量应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合适的测量方法和技术手段。
2. 测量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应的测量方法,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测量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测量数据的处理与质量控制1. 测量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记录,包括测量点的坐标、高程、倾角等参数。
2. 测量结果应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测量数据的处理应根据需要进行校正和调整,以提高数据的可靠性和精度。
六、测量成果的报告与管理1. 测量成果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和报告,包括测量数据的原始记录、处理过程、计算结果等内容。
2. 管理部门应及时对测量成果进行审核和归档,确保测量数据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七、测量工作的安全与环保要求1. 测量工作应遵守矿山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测量人员的人身安全。
2. 测量工作应注重环境保护,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合理利用和管理测量设备。
八、工作责任与考核1. 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应明确,任何人不得推诿或逃避责任。
2.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测量工作进行考核,对优秀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达标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和警告。
九、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生产制度
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生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生产制度。
第二条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生产制度适用于从事地质勘察工作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所有形式的企业。
第三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利,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第四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和组成。
第五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明确应急预案的组织和管理程序,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安全生产相关的档案资料,便于查询和管理。
第十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二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机制,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稳定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应急联络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生产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制度,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管理,保障勘察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确保地质勘察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地质勘察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地质勘察工作安全。
第四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总结经验,改进措施,提高地质勘察作业的安全性。
第七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事故记录、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资料。
第八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投入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经费、设备和人员资源。
第十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第三章安全作业管理第十一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制定作业安全规程,明确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地质勘察作业前,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场地的安全。
第十三条地质勘察作业中,应加强现场监督,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地质勘察作业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向设备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操作培训,确保设备操作的安全性。
第十八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设备管理台账,及时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
第五章安全监管第十九条地质勘察单位应接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配合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二十条地质勘察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安全监督制度,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地质测量工作,保障矿山生产安全,保护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准确、及时的原则,为矿山生产提供可靠的地质和测量数据。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地质测量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地质测量人员,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地质测量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质测量机构,明确地质测量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地质测量机构和人员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机构,负责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地质测量机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地质测量人员组成,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七条地质测量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矿山地质测量专业知识和技能;(二)熟悉矿山生产工艺和矿山安全法规;(三)具有矿山工作经验;(四)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对地质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三章地质测量工作内容第九条地质测量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矿山地质调查与勘探;(二)矿山测量;(三)矿山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四)矿山地质预报与监测;(五)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六)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地质测量工作。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根据矿山地质测量工作计划,组织地质测量人员进行地质调查与勘探,收集和整理地质资料,为矿山生产提供地质依据。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山测量制度,确保矿山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矿山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及时更新地质资料数据库,为矿山生产提供准确的地质信息。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山地质预报与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矿山地质问题,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钻探工程岩矿心及地质样品管理办法
钻探工程岩矿心及地质样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钻探工程管理,依据国家颁发的行业标准《岩金矿地质勘查规范》、《地质岩心钻探规程》、《地质勘查钻探岩矿心管理通则》,并结合公司地质钻探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各分、子公司(矿)作为钻探工程合同签订的主体,对所属矿区施工的钻探工程质量直接履行管理职责,并按本细则相关条款建立岩心库和地质样品库及配备数码相机等设备、设施,同时对岩矿心及地质样品进行妥善保管、保存。
第三条公司地勘部是钻探工程的监管部门,在对工程设计、合同、验收等进行审查把关的同时,对岩矿心及地质样品管理行使监督、检查和考核职能。
第二章岩矿心管理第四条钻前准备开钻前机台要平出放置岩矿心的场地,同时设置防雨、避雷和遮阳设施,并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将钻孔(井)地质编录所需的各种物资,包括岩矿心装具和用于岩矿心编号的书写工具、材料等准备好,没有足够的岩心箱不得开钻。
第五条钻孔取心采取岩矿心应严格按照岩心钻探操作规程和项目地质设计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提取岩矿心时,严禁吊打岩心管,避免岩矿心人为破碎或次序颠倒,对于松软岩矿心要尽量保持原状,严禁叠置或放稀摆放,以与口径规格相符的岩心箱格子摆平摆满为限。
第六条岩矿心整理(一)从岩心管取出的岩矿心应按由浅至深的顺序摆放,随即进行清洗, 清除外来混杂物质,以露出岩石本色为准。
然后将清理好的岩矿心按由浅至深的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摆放在岩心箱内。
(二)岩矿心丈量要准确。
丈量时应尽量将各自然断块对接好,对于松散、破碎的岩心不得随意拉长或压缩,必要时可采用体积法换算其长度。
(三)所有岩矿心均需按回次统一编号。
凡岩心长度大于10厘米、矿心长度大于5厘米的直接在圆柱面上或横切面上编号,并用红漆或油浸色笔写明回次号。
(四)每个回次的岩矿心整理后应当即填写岩心牌,写明本回次取心数据,并置于本回次岩矿心的末端。
岩心牌和取样隔板要防潮防锈。
岩矿心编号标记和岩心牌填写必须书写工整,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原始资料检查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保证地质调查项目(以下简称地调项目)原始资料真实、可靠,提高成果报告质量,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质量监督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检查的地调项目原始资料范围包括: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地质、探矿工程、测绘印制、实验测试、信息技术等专业。
第三条地调项目原始资料检查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要求、项目设计和中国地质调查局(以下简称地调局)有关要求进行。
第四条地调局负责组织地调项目原始资料的检查工作。
集中检查一般每年一次,特殊情况随时抽查。
地调局组织检查项目的比例一般不低于当年实施地调项目总数的10%。
检查工作由地调局或地区地调中心(地区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进行。
专家组一般由3〜5名地调局聘任的相关专业监督审查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五条地调项目实施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把原始资料的经常性检查工作纳入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责任制和检查验收制,包括自检(100%)、互检(100%)、上一级负责单位专检(20〜30%)等方面。
经常性检查必须在现场进行,并做好经常性检查情况的记录。
第六条专家组对地调项目原始资料的检查重点放在野外。
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工作精度,野外实地检查比例要达到5〜10%。
相关专题研究及信息工程项目也应进行原始资料检查。
第七条地调项目原始资料检查的内容包括:工作部署和工作量的使用是否合理得当;采集、记录到的原始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清晰,符合野外实际地质情况;原始资料管理是否规范,日常整理、登记是否及时;阶段性综合整理是否及时、完整等。
第八条地调项目原始资料检查实行打分制。
检查结果分四个等级:优秀(100〜90 分);良好(89〜75分);合格(74〜60 分);不合格(59〜0 分)。
优秀:地调项目原始资料经检查完全符合技术标准及要求;良好:地调项目原始资料经检查符合技术标准及要求;合格:地调项目原始资料经检查无重大质量问题,基本符合技术标准及要求;不合格:地调项目原始资料经检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不符合技术标准及要求,必须返工重作。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5510-16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质勘探作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探的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石油、天然气、煤炭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地质勘探单位是本单位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从事矿产地质勘探及管理的企事业法人组织(以下统称地质勘探主管单位),负责对其所属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地质探矿工程工作细则(打印)
地质探矿工程工作细则一、槽探工程工作细则(一)工程布置及施工要求1、工程布置原则⑴探槽工程一般用于揭露地表矿(化)体及与找矿有关的地质现象(诸如地层分层线、构造断裂带、岩体接触边界)。
了解矿(化)体产出特征、规模、形态和品位变化,圈定矿(化)体范围。
⑵探槽布置方向原则上与岩层或矿(化)体走向近似垂直。
⑶探槽长度可根据用途和地质情况决定。
对走向不清的矿(化)体可沿物化探异常短轴方向布置探槽。
⑷探槽间距的确定,在踏勘和预查阶段不受勘探网限制,在普查、详查阶段其主干探槽必须布置在勘探线上,辅助探槽在主干槽之间起加密控制作用。
2、施工要求⑴探槽施工要求槽形完整、断面呈倒梯形、槽帮平滑、槽底平整,最大深度不超过3米,槽底宽不得小于0.6米,要求槽底应揭露基岩约0.3米。
⑵探槽揭露到矿(化)体时,其顶、底板揭露长度不得小于1米。
⑶坚实土层条件下槽壁坡度在60°~80°,潮湿松软土层条件下槽壁坡度应小于55°。
(二)探槽编录1、编录操作程序⑴探槽施工结束,经地质人员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在2~3天内完成编录工作,以免日久坍塌。
⑵编录工作先确定编录槽壁,一般首选北壁、北东壁、北西壁和东壁;同一矿区平行探槽,原则上绘制同一壁。
⑶确定基点并钉木桩,采用皮尺设置基线,探槽弯曲时可分段设置基点、基线;GPS测定基点坐标,罗盘测量皮尺方位角和坡度角,将测量数据记录于槽、井、坑探工程基点基线记录表。
⑷确定基岩面,通过观察正确判断残坡积物与风化基岩的界线,用油漆画线区分。
⑸确定分层单元,一般同矿区填图单元一致,矿体的分层单元应小于矿区填图单元。
不同矿(化)体,不同矿石类型和工业品级、不同岩石类型和较大构造应分层,每分一层须用油漆画线,并标注分层号。
⑹对整个探槽全景须进行照相记录,其照相方位同基线方向。
要求照片近景中能清晰反映槽底和壁高。
对编录过程中重要的地质现象进行特写。
2、素描图绘制⑴首先统一素描图图式图例和图名格式,所用图例须与同一矿区其他剖面图图例一致。
矿山地质工作细则[修改版]
第一篇:矿山地质工作细则矿山地质工作细则为了适应新型现代化企业管理要求,使公司所属各矿山的各项地质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正规化和统一化要求,特制定我公司矿山地质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章矿山探矿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矿山开发程序和地质工作阶段,将矿山勘探划分为基建勘探、生产勘探和地质勘探三类。
在此我们统称为探矿。
第二条矿山探矿的目的:矿山探矿是为了延长矿山寿命、扩大生产规模和探清矿区资源储量。
在已知的主矿体、平行矿体及矿区外围有利成矿地段继续进行找矿、评价和勘探工作。
第三条矿山探矿的任务:一、在原地质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矿体空间赋存位置、形态、产状、规模和矿石质量特征。
二、进行储量升级,促进生产矿量的平衡,保证矿山持续稳定生产。
三、为开拓、采准、采矿设计和矿山长远规划提供必要的地质材料。
四、详细查明开采技术条件、水文地质、构造地质条件,为安全生产提供资料。
- 1...5、预期地质效果。
6、安全及其它注意事项。
二、附图要求:1、有地形地质图的要附地形地质图。
2、中段地质平面图(1:500-1:1000)。
3、有钻探工程的要有地质剖面图(1:500-1:1000)。
4、矿体垂直纵投影或水平投影图(1:500-1:1000)。
5、中段地质平面工程对照图(1:500-1:1000)。
第七条探矿工程施工的地质技术管理要求:1、根据探矿设计施工要求向施工部门进行技术交底,以便按设计要求施工。
2、及时掌握工程进度,进行地质编录和地质取样,经常到现场指导施工。
3、根据工程揭露的实际地质情况,发现与设计出入较大时应及时修改设计。
4、施工当中,遇有重大地质因素影响安全施工,应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矿山探矿工作总结:每年度的年末都要对全年的探矿工作进行总结。
一、探矿工作总结的文字要求:1、区域地质与矿区地质简述。
2、矿体地质特征。
- 3...参数表。
六、地质标本及实物。
第十一条原始地质编录描述内容包括。
岩性描述:岩石名称、颜色、结构、构造、矿物成份、地层层位、蚀变类型及产状要素等。
地质探矿钻探工程施工标准
地质探矿钻探工程施工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质探矿钻探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地质探矿钻探工程的施工,包括勘探孔、取样、分析试验等工程活动。
第三条地质探矿钻探工程施工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保证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培训和资质。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并按照要求执行。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工作第八条施工前,应对工程现场进行勘察和评估,确定施工方案和工期。
第九条施工前,应对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和工具完好,能够正常使用。
第十条施工前,应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前,应对工程现场进行环境保护评估,制定环保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施工前,应与相关单位或部门协商,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三章施工工艺和要求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法和工艺。
第十四条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在施工现场,应建立施工档案,记录施工过程和结果,做好施工记录。
第十六条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定期检测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七条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第四章施工验收和结算第十八条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施工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制定结算报告,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结算,对施工工程进行评价和总结。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及时总结施工经验,提出改进建议,为今后的施工工作提供参考。
第五章复工和维护第二十一条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和工具的正常使用。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2篇)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1、要熟练使用罗盘、光学经伟纬仪、并能熟练进行经伟纬仪的计算,并爱护好测量仪器。
2、要熟知《云安煤矿地质勘探报告》和《云安煤矿安全专篇》对地质、地形勘测要求。
3、对掘进工作面每周的中、腰线一定要测量定位好。
4、对回采工作面伪倾斜角度,顶底板岩层变化情要及时测量分析,预防顶底板事故发生做好技术分析。
5、对采掘工作面遇到的断层裂隙要及时分析掌握,预裂隙突然来压来水,顶板垮落,煤层走向层理不清晰。
6、巷道贯通时要坚持用经纬仪测量,预防贯通时安全事故发生。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2)是指矿山企业为了合理、高效地进行地质测量工作,规范管理矿山地质测量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测量工作组织与责任:明确各级测量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确保测量工作的高效运行。
2. 测量项目规划:制定测量项目的规划和计划,确定测量目标、要求和方法,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3. 测量设备管理:确保测量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定期进行设备的维修和检验,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4. 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测量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
同时,采用合适的数据处理方法,得出准确的测量结果。
5. 质量控制与评估:建立合理的质量控制机制,包括对测量数据的监督和检验,遵循国家和行业标准,实施评估和审查。
6. 测量数据的应用:将测量数据与矿山地质信息系统相结合,为矿山的规划、开发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测量数据和分析结果。
7. 安全管理:确保测量工作的安全进行,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和培训。
8. 监督与检查: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进行自查和外部检查,及时纠正和改进不足之处。
以上是一些典型的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内容,不同的矿山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这些制度的实施可以保证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靠性,为矿山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提供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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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坤宇矿业有限公司
地质探矿工程管理规定(暂行)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地质探矿工程的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地质探矿工作全面、快速展开,以最低的资金投入取得最大成效,提高公司后备资源储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地质探矿工程范围
地质探矿工程是指以河南省第一地调队为我公司所做的地质探矿总设计为基础,各矿在本矿区正常生产范围外有可能赋存矿体的地方进行的探矿工程施工。
二、工程申报、审批程序
1、工程项目申报要写出书面请示报告,附施工设计说明、图纸(1:200或1:1000),并详细写明工程地点、地质概况、运输方式、巷道规格、工程量、地质储量以及推断储量的依据,同时编制施工预算,经矿长签字、盖章(公章)后,报公司技术创新部审核。
2、技术创新部进行现场调查和可行论证,审查工程的施工方案,并签署具体意见,经有关负责人签字、盖章(技术创新部公章)后,报经营管理部。
3、经营管理部结合施工负责单位,对施工负责单位提出的工程预算、结算单价、结算办法和施工合同进行调查审核,审查结束后签署具体意见、经有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经营管理部公章)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
4、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立项后,由负责施工的矿山部门推荐施工队,安全环保部、技术创新部、经营管理部对施工队施工资质、有关证件及能力进行审核,并将结果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进行施工。
5、与施工队签定施工合同以矿山企业为主,报技术创新部、经营管理部审查、确认并备案。
三、工程质量管理及监督
工程质量管理以工程所属地单位为主管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全程跟踪管理工程质量,严把工程质量关。
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为工程质量的主要负责人。
公司技术创新部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程资料的收集和保管
地质探矿工程的资料以矿山企业技术科为主来收集、整理(图纸比例为1:200或1:1000),公司技术创新部进行监督。
工程结束后,矿山企业技术科要将资料整理、汇总报公司生产技
术部备案。
五、工程的验收和结算
1﹒工程验收范围为见矿脉前(必须达到2.4克米/吨)的主运输巷道、沿脉、穿脉,见矿脉后的工程纳入生产探矿。
2﹒每月28—30日对工程进行验收,特殊情况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技术创新部牵头,经营管理部、财务部、以及属地单位有关部门参加,按井巷工程验收规范和合同验收标准进行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合格,经验收人员签字后,由所属单位技术科依据完备的工程验收单出据验收报表,报公司技术创新部、经营管理部审核后,由该单位企管科依据施工合同进行结算,经公司主管领导和财务部门签字后入帐。
验收报表报技术创新部、经营管理部备案。
3﹒不合格工程不预收验收结算。
可修品由施工队返工、整修直至合格后方可验收;不可修报废工程不预验收结算。
4﹒未经公司批准立项、未按程序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不预验收结算。
六、本管理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