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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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文件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文件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文件的管理,提高文件管理效率和水平,便于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文件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的起草、审批、签发、分发、归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文件管理应遵循“依法、规范、科学、及时”的原则,确保文件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第四条文件管理工作由我单位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各部门和单位配合开展。

第五条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规者,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章文件的起草第六条文件的起草应符合规范管理要求,包括文件名称、文件类别、文件编号、正文等内容。

第七条文件起草人应当根据文件的具体情况,确定文件的性质和重要性,确定文件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第八条文件的起草人应当根据事实和依据,在文中清楚表述,并确保逻辑严密,无误。

第九条文件的起草人应当对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第十条文件的起草人应当及时报送领导审批,确保文件的及时性。

第三章文件的审批第十一条文件的审批应当根据文件的性质和重要性确定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文件的审批人应当认真审查文件的内容,确保文件的符合规定,合乎逻辑。

第十三条文件的审批人应当根据文件的具体情况,确定批准意见,并加盖印章。

第十四条文件的审批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工作,确保文件的及时性。

第四章文件的签发第十五条文件的签发应当由具有签发权的领导人员或专门委托的人员完成。

第十六条文件的签发人员应当在签发文件之前认真核对文件内容,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文件的签发人员应当在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印章。

第十八条文件的签发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发工作,确保文件的及时签发。

第五章文件的分发第十九条文件的分发应当根据文件的性质和内容确定分发范围和方式。

第二十条文件的分发应当保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

第二十一条文件的分发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保文件的及时分发。

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的完整、准确、及时、安全,提高工程项目文件记录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各部门之间信息的流通和共享,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的管理和使用。

三、文件记录归档管理1. 文件记录的归档工作由公司指定的专人负责。

负责归档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

2. 文件记录应按照工程项目的进度和分类顺序进行归档,并严格按照文件管理要求进行整理,以便随时检索和使用。

3. 归档文件应定期进行整理,清理过期、重复、无用的文件记录,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给领导。

4. 归档文件的存放位置应设置密封、防潮、防火的文件柜或文件箱内,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 对于有安全保密要求的文件记录,应特别注意加强保密措施,确保不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四、文件记录的保管期限1. 普通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的保管期限为5年,特殊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的保管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文件记录的保管期限到期后,应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记录应进行销毁,不得外泄。

3. 对于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记录,可以在保管期限到期后转存到长期存储档案中,以备日后研究参考。

五、文件记录的检索和利用1. 文件记录的检索应遵循“先查简表、再查明细表”的原则,便于快速准确找到所需文件记录。

2. 对于需要借阅的文件记录,应填写借阅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不得私自擅取、更改、销毁文件记录。

3. 对于经常使用的文件记录,可以将其扫描保存在电子设备中,方便随时使用和查阅。

4. 对于外部部门或者相关单位需要的文件记录,应在经领导批准后进行提供,不得私自泄露。

六、文件记录的备份和保护1. 对于重要的文件记录,应定期进行备份,并保存在不同地点以防止数据丢失。

2. 对于电子文件记录,应设置密码和权限管理,防止被非法窃取或篡改。

3. 对于纸质文件记录,应做好防潮、防火等保护措施,确保文件记录的完整性。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工程基本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便捷、准确、安全、完整、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合同文件、报批资料、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责任单位为工程管理部门,具体执行部门为工程资料管理部门。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

第六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资料的分类、归档、存储、检索、传递、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意识。

第八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应遵循信息化管理的原则,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章资料分类管理第九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内容、形式、重要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料、合同资料、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等。

第十一条各类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应设置明确的标签和编码,便于查找和归档。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根据需要进行密级分类管理,重要资料应加强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存储应采用专门的存储设备和环境,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长期保存。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部门应定期清理过期、无效或重复的资料,避免堆积和浪费。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资料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严格控制销毁程序,避免泄密和遗漏。

第三章资料传递管理第十七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应经过资料管理部门审核和备案,确保资料传递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可以采取书面传递、电子传递等方式,传递前应进行密级和完整性检查。

第十九条建筑工程资料的接收方应及时确认接收,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归档和存储资料。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过程中如有纠纷或遗漏应及时报告资料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经理部)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建设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生产、企业管理、工程维护、改建及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经理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以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图片、录像、声像、录音、光盘等各种载体形式的全部文件。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建设项目(包括天然气管道工程、成品油管道工程、原油管道工程等)档案是项目建设和管理历程的真实记录和原始凭证,是项目交付后生产运营、管理、维护、改扩建的依据和不可再生的信息资源,同时也是全面鉴定工程质量、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的可靠凭证。

第四条全面、系统、完整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项目经理部工程建设档案,保护好国家的宝贵财富,是项目经理部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各处室、项目(分)部、EPC总承包商、监理以及各工程参建服务商。

第二章建设项目档案管理部门职责第六条为确保项目经理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建立起由项目经理部、设计、EPC、监理、施工等单位组成的建设项目档案业务管理网络,由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实行统一的建设项目档案业务标准。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是项目经理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统一的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二)负责统一组织与协调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的管理工作以及制定编制竣工档案的统一标准、规范和要求;(三)负责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的竣工档案编制工作进行培训、指导、监督、检查;(四)负责对移交的建设项目档案进行验收、审核、整理、登录、编目、入库管理;(五)负责统一保管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档案,提供信息开发和利用;(六)参加项目经理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搬迁改造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维护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管理、工程维护和改扩建中的作用,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福建省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T 3503—2007)、《石化建设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文件规定》(SH/T3543-2007)、《石化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SH/T3903)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搬迁改造建设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第二章归档责任与归档范围第三条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开工前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等前期文件。

建设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对公司搬迁改造项目资料的形成、积累、编制、整理形成的及归档等活动进行组织、指导和管理。

第四条项目施工阶段(一)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实行总承包,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全部文件收集整理;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部分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

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

(二)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署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三)项目文件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及资料提供部门见附件1。

第三章项目文件的编制第五条交工技术文件的内容与份数(一) 交工技术文件的内容应包括:(1)施工组织设计;(2)工程开工、中间交接、交工等工程交付文件;(3)土建、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检测等质量验收文件;(4)设备、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材料的检测、复验报告;(5)竣工图。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篇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篇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精诚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及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保证项目运行的顺利进行。

二、定义1. 工程项目资料:指与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图纸、报告、合同、备忘录等书面或电子形式记录的信息。

2. 项目资料管理:指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组织、存储、检索和传递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三、责任和义务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资料的整体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资料管理工作。

2. 资料管理专员负责项目资料的分类、存档和检索工作,并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资料管理情况。

四、资料分类与存档1. 根据资料的性质和用途,将项目资料划分为不同的分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资料、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等。

2. 制定统一的编号规则,对每个资料进行编号,并在资料存档时做好记录。

3. 将项目资料按分类进行归档,确定专门的存储位置,并采取防尘、防潮等措施保证资料的安全。

五、资料检索1. 定期进行资料清查,核实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设立资料查找申请表格,由项目组成员在需要找回某一份资料时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方可进行检索。

3. 在进行资料检索时,应确保资料的完整、无损,并及时将资料归还原位。

六、电子化文件管理1. 对于电子化的项目资料,采用专门的电子文件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2. 在电子文件管理系统中,对各类文件进行分类、存储和检索,并设置权限,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3. 对于重要的电子文件,进行定期的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七、资料传递与销毁1. 在资料传递时,采用书面方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接收。

2. 对于不需要保留的资料,应及时销毁,采取物理破坏或电子删除等方式确保资料的彻底销毁。

八、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等。

九、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

2. 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工程文件保管制度

工程文件保管制度

工程文件保管制度一、目的与范围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所有工程文件能够得到妥善的保管、管理和归档,以便于查询、使用和追溯。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部门和个人。

二、文件分类与编码所有工程文件应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并赋予唯一的编码。

例如,设计文件、施工记录、合同文件等都应有明确的分类标准和编码规则,以便快速识别和检索。

三、文件生成与审批工程文件的生成应遵循严格的流程,包括初稿的准备、审核、修改以及最终的批准。

每一步骤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确保文件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文件存储与保管所有工程文件应保存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如实体存档室或电子数据库。

实体文件应防火、防潮、防虫害,电子文件则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同时,对于敏感或关键文件,应实施额外的安全措施,如加密或限制访问权限。

五、文件借阅与复制为了保护文件的安全和保密性,任何借阅或复制行为都应经过严格审批。

借阅者需填写借阅登记表,注明借阅日期、归还日期和借阅目的,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复制文件时,应确保不泄露敏感信息,并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六、文件更新与废弃随着项目的进展,某些文件可能不再适用或需要更新。

所有更新的文件应及时替换旧版,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废弃的文件应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销毁,确保不会泄露任何敏感信息。

七、档案管理与审计应定期对工程文件的存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审计结果应记录并作为改进管理制度的依据。

八、应急处理与灾难恢复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火灾、网络攻击等紧急情况,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灾难恢复计划。

这包括建立备用存储设施、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演练等措施。

九、培训与责任所有涉及工程文件管理的员工都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文件保管的重要性和具体操作流程。

同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确保每个人都能按照规定行事。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文件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文件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维修等项目。

第三条工程建设管理应该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规划先行、责任到人”的原则,落实全过程无事故、零缺陷的目标。

第四条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严格按照制度流程和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项目立项阶段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应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经过前期论证和评估,确定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应当提供完整的立项申请材料,包括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规模、项目投资预算、工程周期等内容。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应当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应当成立项目组,明确项目组成员、职责和任务,细化项目实施计划。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应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包括方案设计、选址筛选、初步论证等内容,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施工阶段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应当根据项目计划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包括工程进度、施工步骤、质量标准等内容。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加强施工安全监督。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应当加强质量控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应当加强现场管理,保障施工场地整洁有序,确保施工人员安全施工。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应当建立施工日志,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事件和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和解决。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应当定期召开施工会议,分析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施工进度。

第四章竣工验收阶段第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工程项目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技术文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管理工程项目技术文件,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运维管理过程中的技术文件管理工作。

三、技术文件的定义技术文件是指工程项目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设计、施工、验收、竣工、运维等与工程有关的书面资料和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图纸、规范标准、施工方案、验收报告等。

四、技术文件的分类1. 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

2. 施工文件:包括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日志等。

3. 竣工验收文件:包括竣工资料、验收报告等。

4. 运维文件:包括运行维护手册、检修记录等。

5. 其他辅助文件:包括相关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意见等。

五、技术文件的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文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技术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2. 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验收机构等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提交和审核技术文件。

3. 项目部门要定期对技术文件进行检查,确保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所有相关人员要遵守技术文件管理制度,保护技术文件的安全和机密性。

六、技术文件的流程1. 技术文件的生成: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编制相关技术文件。

2. 技术文件的审核:由专业人员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技术文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 技术文件的归档:技术文件按照文件管理规定进行归档,确保技术文件的保存安全和完整性。

4. 技术文件的提取:需要使用技术文件时,可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提取相关技术文件。

5. 技术文件的更新:技术文件需随工程进展不断更新和完善,确保技术文件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七、技术文件的保密性1. 技术文件属于公司和工程项目的重要资产,未经授权不得向外部泄露技术文件内容。

2. 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技术文件,需要加强保密措施,确保技术文件的安全性。

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资料的整理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资料整理效率和质量,保障施工过程中各类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合同资料、质量检测报告、验收资料等。

三、资料整理与归档1. 工程项目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清晰、便于查询”的原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工程项目资料应按照项目流程和文件管理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命名,并采取电子化管理和实物归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存。

3. 负责整理工程项目资料的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料管理知识和技能,确保资料整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资料归档应定期进行备份和更新,避免数据丢失和泄露的风险。

四、资料查询与借阅1. 工程项目资料的查询与借阅应遵循“有权者查,有事者借”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2. 资料查询和借阅应提前向资料管理员申请,并留下相关记录,借阅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3. 资料借阅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保持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资料销毁与更新1. 工程项目资料的销毁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流程进行处理,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性。

2. 已过期或已失效的资料应及时更新或销毁,避免存储空间浪费和信息混乱。

3. 资料销毁过程中应注意环保和信息安全,避免造成数据泄露和环境污染的风险。

六、监督与检查1. 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整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负责监督和检查的部门应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保障施工过程中各类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七、执法与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追责和处理,确保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2. 对于盗用、篡改、泄露工程项目资料的行为,将按法律规定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工程项目资料管理部门所有。

新建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内容

新建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内容

新建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新建工程资料的管理,规范工程资料的采集、整理、保存和利用,保障新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新建工程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文件、图纸、设计方案等,具有保质、保密和保留价值的工程记录。

第四条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依规管理、依标管理、依约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加强信息化管理,确保工程资料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被记录、归档、检索和追踪。

第五条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加强领导指导,推动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全体员工应提高工程资料管理的意识,加强规范操作,维护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工程资料采集与整理第七条工程资料的采集应结合工程进展情况,确保及时记录工程的各个重要环节和数据变化。

第八条工程资料的整理应按照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进行,确保各类资料的归档和分类清晰明确。

第九条工程资料的整理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设计方案、勘察报告等,应按照文件分类标准进行整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系统。

第十条工程资料的整理应遵循“先易后难、先小后大、先新后旧”的原则,确保资料整理的有序性。

第十一条工程资料的整理应由专人负责,按照资料编号、提交流程等规定进行,确保整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工程资料保存与利用第十二条工程资料的保存应当固化保存,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工程资料的保存包括电子档案和实体档案两种形式,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第十四条工程资料的保存应涵盖各个阶段的资料,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各类资料。

第十五条工程资料的利用应当遵循“按需查阅、保密使用、合理利用”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十六条工程资料的利用包括内部利用和外部利用,应根据需求进行选择。

第十七条工程资料的利用应当建立流程,遵循规定进行,确保资料的利用效果。

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降低工程成本,防止违规建设,根据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单位建设的基本建设项目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基本建设管理的目标是:在确保安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提升工程进度、节约建设成本,保证项目“中州杯”,力争“鲁班奖”。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尊重建设规律,优化建设程序,规范管理过程,注重效率提升,加强预算控制,注重后期运行。

第五条建设项目分为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三大部分。

前期准备阶段从项目建议书起至取得施工许可时止,包括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征地拆迁、以及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测量、土地定界、工程可行性研究、招标、勘察、设计、审图、造价、监理、施工承包等业务的对外发包工作。

施工阶段从工程发包之日起至施工结束,包括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工期和文明施工监督,以及合同管理、造价管理、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施工过程问题协调、工程款拨付管理。

竣工验收阶段自施工结束至工程移交运行,包括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工程移交运营、后期保修管理等。

第六条成立项目建设管理部,负责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

是项目推进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监督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如下工作:1、收集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发展和群众需求等相关信息,根据基本建设工程工作需要,提出项目建议;2、办理项目有关的行政审批手续;3、办理项目征地、拆迁;4、筹备组织项目有关业务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起草项目有关文件资料;5、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6、组织参与设计评审、工程招标和工程验收;7、审查承接项目各项业务的承包商资质;8、审核项目有关业务的发包合同;9、复核工程预算和工程结算;10、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期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11、审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制发工程联系通知书;1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工程移交和保修期内的维修事务;13、保管项目建设档案。

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活动,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进行的各类工程建设管理活动。

本单位包括各级各类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工程建设管理应按照“科学计划、合理结构、严格管理、综合协调、安全高效”的原则实施。

第四条工程建设管理应遵循“现代化”的管理理念,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促进工程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第五条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决策能力。

第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机构,确定管理责任制度,明确管理权限和工作流程,确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本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确保他们能够胜任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系统,依托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工程建设管理的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本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工程性质和工程特点,设立专门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第十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或者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议和决策重大工程建设事项。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或者团队,负责具体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各项管理制度的内容、依据、应用范围和责任主体,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计划策划第十三条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划、市场需求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工程建设管理计划,明确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对各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和论证,明确项目可行性、投资回报和风险控制等要素,综合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性。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按照计划的要求,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和管理方案,明确工程建设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建设能够按时、按质、安全完成。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某地市花城投资XX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某地市花城投资XX公司(下称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X项目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根据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年度目标推进计划,工程建设部及合同技术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拟定项目管理小组成员,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成立项目管理小组,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小组成员由工程建设部现场代表、合同技术部预算员(造价员)及技术员构成。

并指定现场代表为项目管理小组组长,组长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项目管理小组不限于监督、管理、协调、服务于单一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至项目竣工结算为止,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全过程跟踪管控。

并接受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的监督和领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六条项目管理小组组长职责(一)制定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代表公司对该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公司年度考核。

(二)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三)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小组成员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按公司流程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签手续,下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作指令,传达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指示和精神。

(五)向项目管理小组成员通报及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工作动态。

(六)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稳定性因素,掌握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报告并力所能及地做好思想稳定、规劝工作。

发生不稳定性问题主动参与处置。

(七)根据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召开加快施工进度、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减少工程造价等专题会议,参加监理例会及公司月底工地例会。

第七条项目小组成员职责(一)根据本项目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目标责任,明确各小组成员工作内容和管控措施,推动PDCA循环。

工程项目文件存档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文件存档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文件存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文件的存档管理,提高文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加强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有序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文件的存档管理工作,适用于项目管理单位及相关参与单位。

第三条工程项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文件、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验收文件、报告文件等。

第四条工程项目文件存档管理应遵循合法、准确、全面、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文件存档管理应做到结构合理、分类明确、操作简便、安全可靠。

第六条项目文件存档管理工作应当与工程项目管理相结合,相互配合,确保文件管理工作更加高效和规范。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文件存档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文件能够安全保管、有效管理。

第八条项目文件存档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门所有。

第章项目文件存档管理的责任第九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程项目文件的存档管理工作。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门有权制定文件存档管理方针、政策和程序,推动文件存档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专人负责文件存档管理工作,并向其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各参与单位应当配合项目管理部门做好工程项目文件的存档管理工作,确保文件能够及时归档、管理完整。

第十三条各参与单位应当按照文件存档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文件,配合项目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对文件存档管理工作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和评估,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各参与单位应当积极配合项目管理部门进行文件存档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文件存档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重要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对于文件存档管理工作中的不合规行为,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并作出相应的处理结果。

第三章文件存档管理的操作流程第十八条文件存档管理应当遵循以下操作流程:(一)文件接收:当收到相关文件时,应当立即登记并确认文件的真实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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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各部门对外沟通文件由部门负责起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建设办公室资料员,经总工程师审核,经建设办公室主管审批后发放。
第九条 建设办公室所有成员有义务将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文件,与自己承办的事务文件性成果及时交建设办公室资料员归档。
第三章 文件控制
第十条 工作程序
⑷.合同文件。含图纸及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与监理、施工单位等往来函件、会议纪要;
⑸. 学院下发建设办公室文件、建设办公室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等。
⑹.工地现场检查记录、会审记录、会议纪要、建设办公室阶段工作总结、监理周报、月报等。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四条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所有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管理归总工程师负责,建设办公室任何部门收到的文件、技术资料均要在指定时间内送达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在指定时间内审阅签署处理意见后交办。
g)工地现场检查记录、施工日志和大事记、建设办公室阶段工作总结。
第十四条 文件实行统一编号。设计图纸用原设计院编号,其他文件编号办法及含义可按档案统一工程代号、文件类型、编写部门单位代号、编制日期。
第十五条 文件的编写与审批。
建设办公室对外行文除特殊情况经主任批准外,须以建设办公室的名义。
技术问题联系函,由总工程师安排人员编制,总工程师审批,必要时由总工程师审核,建设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批;
建设办公室向承担设计任务设计院设计项目组、现场监理机构、施工项目部发出的联系函件,由总工程师安排人员编制,总工程师审批;由建设办公室某部门提出的须协调问题,由部门领导安排编制文件,部门领导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所有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有意义的数据。
本办法所称文件是指信息及其承载媒体,包括如下几类:
⑴.有关的国家、地方法令、法规;
⑵.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方的与某工程建设有关批文;
⑶.国家、行业、地方的规范和技术标准;
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单位发出的申请、请示、报告、联系函件,由建设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安排编制,由建设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批;
建设办公室向承担建设任务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发出的非技术问题联系函,由建设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安排编制,由建设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批;
建设办公室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等,只涉及部门内部的按职责分工由部门编写,部门领导审核,建设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批;涉及建设办公室全局的,由建设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安排编写,建设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批。
文件审批表格式见附表1。
第十六条 须发放的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a) 须转发、传阅的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学院下发的文件;
⑴.自编文件程序步骤
⑵.外来文件处置程序
第十一条 需控制的文件和资料形式包括:
①以文件、图纸形式构成的文件;
②以实物、照片、胶卷、软件、拷贝构成的文件和资料。
第十二条 需归档管理的外来文件包括:
a)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际标准、国外标准以及需执行的上级组织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
b) 需审阅的设计文件(图纸);
c) 需传阅审批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交来的报告、函件;
d) 需下发的建设办公室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等
e) 需发出的建设办公室自编文件;
第十七条 文件的收发。所有收文、发文均造册登记,归信息资料管理员统一管理。收、发文登记表格式见附表2、附表3。
信息资料管理员在收到文件并登记后,附收文表头(见附件4),技术文件交总工程师、其他文件交建设办分管副主任签署处理意见。按处理意见信息资料管理员负责复制、分发、传阅、跟踪催办、并将处理结果汇报原签署领导,文件回收归档;
b)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c) 招标投标有关资料及合同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发包合同和补充合同、及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d)设计任务联系单、监理工作联系单及对外联系函件;
e)专家组活动记录;
f)学院下发建设办公室文件、建设办公室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等。
f)工程专题报告,包括开工报告、停工、复工报告;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报告
g)经确认的质量检查验收记录、供货单位提交的产品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和图样资料;
h)作为工作依据的其它外来文件和资料;
第十三条 须管理的对外发文和内部文件包括:
a)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单位发出的申请、请示、报告、联系函件;
b)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和中介机构信息。
c)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工程所在地方的与某工程建设有关批文。
d) 勘察设计资料,含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签证、图纸会审记录;
e)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交来的函件、会议纪要、各种计划报表、监理周报、月报、签证等;
第五条 总工程师办公室(或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设信息资料管理员岗位,对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所有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统一编码、收转、跟踪催办、保管归档工作。
第六条 设计图纸由建设办技术部按工程进度与合同要求向设计院催要,在指定时间内审核并由技术部部长签署意见转建设办资料管理员。
第七条 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的往来函件、工地建设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材料检验信息,设计错误、施工环境变化、以及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其他问题由工程部负责收集,在指定时间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建设办资料管理员。
某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某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畅通技术信息流程,确保某工程建设有关各方意见及时有效沟通;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有效及时传递,以便某工程建设各有关各方、各个场所都能及时使用有效文件,防止误用失效、作废文件;及时、完整、准确、系统的整理、归档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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