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正式版
实验室危险品及有毒药品管理规定
实验室危险品及有毒、有害药品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实验用化学危险品、有毒、有害药品的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本学院特制定本规定。
1. 化学危险品、毒品的采购、储运和保管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设立专库、专人管理,明显标志、分类存放。
对化学危险品、毒品建立和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防止因质变、分解或人为原因等造成自燃、爆炸和污染。
2. 存放的化学危险品、毒品名称、数量按照帐物相符的要求定期检查。
剧毒物品必须存放在铁柜内,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同时建立存放档案和领用登记卡,详细填写使用记录。
3. 各实验室使用危险物品须先写出报告,包括物品名称、纯度、数量、使用人、用途等,且以一次实验的最低使用量或最小包装为限,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4. 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残渣或过期的剧毒物品由各实验室统一收存,妥善保管,报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5. 盛装、研磨、搅拌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工具必须固定,不得挪作他用或乱扔乱放,使用后的包装必须统一存放、处理。
6. 剧毒物品使用后须填写使用情况报告单作为档案资料保存。
7. 带有放射性的废弃物必须放入指定的具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封闭保存,报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8. 实验室设置收集桶,随时分级、分类收集有害、有毒废液、废固,定点存放,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保管。
废液/废固收集桶的存放地点必须张贴危险警告牌、告示。
化工制药实验教学中心
2013.4.22。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管理制度范文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实验室的安全生产,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危险品、毒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的危险品、毒品。
第三条实验室内的危险品、毒品的管控和管理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第四条实验室内的危险品、毒品的管理工作由实验室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实验室内的危险品、毒品的知识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进行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危险品管理第六条实验室内危险品的进出必须经过审核和登记,具备合法的手续和相关的资质。
第七条实验室内危险品的存放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应注意分类存放、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第八条实验室内危险品的使用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注意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第九条实验室内危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确保运输安全,防止发生泄漏或事故。
第十条实验室内对于过期、变质等危险品的处置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切勿随意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第三章毒品管理第十一条实验室内毒品的购买必须经过审核和登记,具备合法的手续和相关的资质,同时对购买数量进行严格控制。
第十二条实验室内毒品的存放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应加强防护措施,防止毒品被盗或被非法使用。
第十三条实验室内毒品的使用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少毒品的使用数量,防止被误食或误吸。
第十四条实验室内毒品的销毁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切勿随意处理,防止被非法使用。
第十五条实验室内的毒品管理必须定期进行盘点,确保毒品的使用情况和数量与登记一致,防止遗失或滥用。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实验室的危险品、毒品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扣除奖金、降级、开除等。
第十七条对于对危险品、毒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表彰等。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保障实验室安全,保护实验室人员的健康与生命安全,提高实验室工作的效率和成果的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程,制定本管理规程。
第二章有毒、有害物品的分类及标识第二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按照其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程度不同,分为五个级别:(一)级别一:剧毒物质,具有极高的毒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二)级别二:高毒物质,具有较高的毒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较大的危害;(三)级别三:中毒物质,具有一定的毒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一定的危害;(四)级别四:低毒物质,具有较低的毒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较小的危害;(五)级别五:无毒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没有危害。
第三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标识内容应包括有毒、有害物品的名称、级别、危险性描述、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等。
第四条实验室应当建立有毒、有害物品登记台帐,对实验室内所有有毒、有害物品进行登记,包括物品的名称、分类、数量、使用时间、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五章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与管理第五条实验室应当设立专门的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区域,存放区域应由防火、防爆设施,并符合安全、通风、排放要求。
第六条实验室应当对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位置进行合理划分,不同等级的物品应分别存放,并标明标识。
第七条实验室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有毒、有害物品不会溅泼、泄漏或者撞击其他物品,避免发生事故。
第八条实验室应当定期检查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区域和容器的完好性,并对有损坏和过期的物品进行处理。
第九章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与处置第九条实验室使用有毒、有害物品必须经过合格的人员培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第十条实验室使用有毒、有害物品应当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当建立有毒、有害物品的废弃物处理程序,废弃物应当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置。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
试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试验室是科学讨论的紧要场所,其中使用的化学品、生物物品和辐射源等试验室物品均存在不安全性。
为了保护试验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必需建立完善的试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规范试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储存和处置。
本文将从试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标识、分类、储存、操作和处置等方面进行认真介绍。
一、试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标识试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标识是指标记容器或表示其所在区域的标识。
标识应当清楚、易于辨认,在试验室工作区域显著位置设置,以便工作人员正确地识别和处理有毒、有害物品。
标识包括以下内容:1.物品名称和化学式;2.不安全等级和不安全类别,例如易燃、腐蚀等;3.生产厂商和供应商;4.储存位置和方式。
二、试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分类试验室物品的分类重要是依据其不安全性等级、物性和用途等方面进行。
常见的试验室物品重要分为以下几类:1.化学品:包括有机物、无机物、酸、碱、盐等;2.生物物品:包括细菌、病毒、真菌等;3.辐射源:包括放射性物质、X光设备等;4.其他:包括易燃物品、爆炸品、气体等。
三、试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1.化学品的储存:(1)遵从不同化学品储存条件,例如酸碱不可混合,易燃、易爆物质应保持阔别热源、火源等;(2)储存时需遮光、防潮、防热,避开阳光直射;(3)有毒化学品应分别储存,阔别易燃、易爆物质等。
2.生物物品的储存:(1)依照生物安全分级储存,分级越高,储存条件越严格;(2)低温储存,通常为-80℃或-20℃;(3)生物物品储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换。
3.辐射源的储存:(1)存放在带有防辐射屏的防护设备中;(2)设立辐射警示牌,在可见位置显著标示。
四、试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操作1.操作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测定操作区域内的空气质量,并穿戴好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护眼镜等;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出试验室的许可范围,确保人员的安全;3.操作结束后做好清理工作,避开残留的有毒、有害物品对人体的危害。
试验室危险物品使用管理标准
试验室危险物品使用管理标准
是为了保证试验室安全,防止危险物品的泄露和不当使用,制定的管理规定。
一、试验室危险物品的分类和标示
1. 危险物品应根据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包括有毒物品、易爆物品、易燃物品、氧化剂、腐蚀品等。
2. 试验室应设立统一的标示系统,使用统一的标识标志,以便工作人员能够识别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二、试验室危险物品的存储和保管
1. 危险物品应单独存放,与其他物品分开。
禁止与食品、药品等易受污染的物品放在一起。
2. 危险物品应储存在专门的储存柜或储存室内,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3. 危险物品应按照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存放,对于有毒物品和腐蚀品等应设立专门的存储区域。
4. 危险物品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包装完好,避免泄露和污染。
三、试验室危险物品的使用
1. 危险物品的使用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并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其了解危险物品的性质和正确使用方法。
2. 在使用危险物品时,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避免接触皮肤和吸入有害气体。
3. 禁止将试验室危险物品带离实验室,禁止将试验室危险物品用于其他非实验目的。
4. 使用过的危险物品应密封存放或立即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四、事故应急处理
1. 在发生危险物品泄露、燃烧或爆炸等意外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进行事故报告和紧急处理。
2. 试验室应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进行事故救援工作。
3. 试验室人员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是试验室危险物品使用管理标准的一些要点,具体的管理标准可以根据试验室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落实。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范本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制定本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实验室内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使用、存储和废弃管理。
第二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质:(一)有毒化学品:危险物品、剧毒化学品等;(二)放射性物质:同位素、放射性医疗物品等;(三)生物制品:细菌、病毒、真菌等;(四)其他有害物品:废弃电池、废旧荧光灯、废弃药品等。
第三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应当遵守“四重原则”,即:减少使用、加强防护、健康检测和妥善处理。
第四条实验室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有毒、有害物品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采购第五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采购;(二)合理负责: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品种和规格;(三)梳理清单:建立有毒、有害物品采购清单,明确需求量;(四)供应商管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黑白名单;(五)验收审批:对采购的有毒、有害物品进行验收,并及时审批入库。
第六条对采购的有毒、有害物品应当进行标识,并妥善保管。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七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使用前核实: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当核实物品名称、性质、规格等信息;(二)安全操作:使用人员应当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三)防护设备:使用人员应当佩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四)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应当具备合格的通风设备和泄漏自动报警装置等;(五)严禁禁入:未经许可,非实验室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六)操作纪律:实验室应建立操作纪律,确保操作规程得到严格执行。
第八条使用人员应当定期参加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培训,了解有关知识和应急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第四章存储第九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存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存储:按照物品的性质和危险等级进行分类存储;(二)标识明确:对存储的有毒、有害物品应当明确标识,标注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危险等级;(三)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存储地点的环境、设施和容器是否存在问题;(四)授权管理:对存储区域进行授权管理,非相关人员严禁进入;(五)防火防爆:存储区域应具备防火、防爆措施和设施;(六)独立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应当独立存放,与其他物品隔离。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四篇)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程,规范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与使用,保障实验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购买、存储、使用和废弃管理,包括实验室内的化学品、生物制品等有毒、有害物质。
第三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指的是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腐蚀性、毒性等特点,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一定危害性的物质。
第四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合理利用。
第五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责任由实验室主管负责人统一组织,由实验室管理员具体执行。
第二章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购买与存储第六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购买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验室的具体需求进行,购买时必须对物质的性质、用途、储存条件进行充分了解。
第七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存储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分类存放,根据物质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存放,如分为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等。
(二)定期检查,对存放的有毒、有害物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密封性和安全性。
(三)明示标识,标示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危险性、存放地点和常规措施。
(四)限制存放,实验室内不允许存放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只允许存放必要的数量。
第三章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与操作第八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必须按照实验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擅自改变或忽视操作步骤,违规操作会有严重的安全风险。
第九条使用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熟悉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第十条使用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时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实验手套、护目镜等,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在进行有毒、有害物质实验或操作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消防设备,保障实验室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四章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废弃管理第十二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废弃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绝不允许随意倾倒或丢弃。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一、总则为规范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化学试剂、放射性物质、生物制品等。
三、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及标识1. 有毒有害物品的分类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按照其化学、物理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五类:易燃、易爆、易腐蚀、毒性和放射性。
2. 有毒有害物品的标识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应按照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化学试剂的CAS号、安全标志、物质命名、危险性等级等。
四、有毒有害物品购进与存放1. 有毒有害物品购进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购进应满足以下要求:(1)严格按照采购程序,选择正规的供应商;(2)了解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安全参数;(3)购进的物品必须标明生产厂商、物品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及有效期限。
2. 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应按以下规定进行:(1)按照分类标识,分类存放;(2)确保储存环境稳定,通风良好,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同一区域;(3)物品的存放应低于室温,不得阳光直射,远离电源设施、明火等易产生火源的地点;(4)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区域内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五、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1. 预先了解物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安全参数以及操作注意事项等信息;2. 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特别是涉及到毒性和放射性物品的操作一定要做好防护;3. 严格按照实验室操作规程和相关操作程序进行,严禁任意调配和试验;4. 注意实验室的通风和清洁,每次使用后及时清洗,确保实验环境的整洁和安全;5. 使用后不能随意丢弃、排放,应存放在指定的处置容器中,禁止乱倒乱扔。
六、事故处理若出现有毒有害物品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处理:(1)通知实验室主管或安全负责人,并启动应急预案;(2)带上防护用品,尽可能快地进行紧急处理,并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3)封锁现场,保护周围人员,确保现场安全。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模版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模版1. 目的本管理规程旨在规范实验室对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确保实验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并保护环境安全。
2.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程适用于实验室中使用、保存、处置有毒、有害物品的所有环节和实验室人员。
3. 术语和定义3.1 有毒物品:指对人体有害,有可能引起中毒或其他不良健康影响的物质;3.2 有害物品:指对人体、环境具有物理危害、化学危害或其他危险特性的物质;3.3 实验室:指进行科学研究、试验或教学活动的场所。
4. 职责分工4.1 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定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4.2 相关人员须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并参加有关培训,了解和掌握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操作和处置方法;4.3 实验室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正确使用、储存、处置有毒、有害物品,并积极报告事故和隐患。
5. 有毒、有害物品的分类和标识5.1 根据有毒、有害物品的特性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等级,并使用相应的标识进行标识;5.2 有毒、有害物品应进行明确的分类和标识,以提醒实验室人员注意其危害;5.3 实验室应建立有毒、有害物品目录,明确每种物品的类别、特性和安全操作事项。
6. 有毒、有害物品的购买和领用6.1 实验室应根据需要,合理制定有毒、有害物品的库存量,并确保库存物品的有效期限;6.2 购买有毒、有害物品应向专业供应商采购,并保存采购合同和相关手续;6.3 领用有毒、有害物品时,应填写领用登记表,注明领用数量和用途,并由实验室主任签署确认。
7. 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和保存7.1 实验室应建立专门储存区域,符合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要求;7.2 有毒、有害物品应单独存放,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放,且应分类储存;7.3 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容器应完好无损,密封性良好,防止泄漏和挥发;7.4 实验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储存方法和条件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并定期检查其储存状况。
有毒物质的管理规程
检验科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管理规程1、目的:制定本管理规程目的是建立有毒有害品安全管理规程,保障检验员安全,规范有毒有害品的使用管理;2、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检验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3、责任对象:检验科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使用的检验员;4、内容:本公司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指化验室的化学物品,如: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碳酸钠等化学试剂;5、有毒有害物质贮存管理规程:5.1有毒有害物质放置于专用存储间,分类码放整齐,由检验科长、专业技术员两人保管。
5.2不准在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室内休息、饮食,严禁吸烟。
5.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室内。
6、实验室管理措施6.1检验科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工作,落实《有毒有害品安全管理规程》;6.2所有检验员上岗时着装规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6.3使用化学试剂、危险品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6.4试验中使用电炉,加热炉时,必须专人操作,不得擅离岗位,确保安全;6.5试验工作台面上,不应放置任何暂时与试验无关的化学药品,如浓酸、易燃、易爆物品;6.6试验时,确需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必须由主管领导同意,专业技术人员监控状况下使用,试验完后,及时送回专用存储间存放。
6.7每班做好实验室清洁卫生、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源。
7、废弃物管理:7.1实验室废水统一排放入专用管线至污水处理站,严禁向其他下水管线、口倾倒污水;废弃化学试剂保存于旧试剂瓶内,暂存在专用存储间,不得随垃圾丢弃;7.2生产线溶液回收管理:对检验完工后的生产线溶液进行回收,由两名化验员负责完成溶液的回收,溶液回收于专用试剂瓶内,分类返回对应的溶液池,绝对不允许混淆防止交叉污染,回收工作完成后填写回收记录。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范文(三篇)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实验室环境安全,预防实验室中的有毒有害物品对人身、设备和环境造成危害,保障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实验室中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使用、管理和处置。
第三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放射性等性质,对人身、设备和环境有潜在危害的物质。
第四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安全、环保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管理的责任人,对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购买、储存、使用、管理和处置负责。
第六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制定并完善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制度、规程和操作规范,组织有毒有害物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
第七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使用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时,应遵守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规定,做到规范操作、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第八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管理人员应熟悉有毒有害物品的性质和特点,具备一定的化学基础知识和实验经验,并按照标准化的程序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三章储存与使用第九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有毒有害物品应存放在专用储存柜或专用仓库内,储存柜或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腐蚀等性能。
(二)储存区域应具备防火、防爆、通风良好的条件,不得存放与有毒有害物品不相符的物品。
(三)储存柜、仓库应标有明显的标示,标明有毒有害物品的种类名称、危险性质、储存日期等信息。
(四)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符合防火、防爆、防腐蚀等要求的量,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
第十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使用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前,应仔细阅读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说明书,熟悉物品的危险性质、使用方式和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在使用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时,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实验手套、护目镜等。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防止因其使用不当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实验室内所有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第四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科学、安全、经济的原则。
第五条负责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应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程序,确保实验室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二章有毒、有害物品的分类和标识第七条有毒、有害物品应根据其毒性和危险性进行分类,并在容器上进行相应的标识。
第八条有毒、有害物品应根据实验室的需要进行分装和标识。
第九条有毒、有害物品的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1. 中文和英文的品名、化学名;2. CAS 号(如有);3. 危害性标识;4. 防护措施;5.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6. 存放要求;7. 生产厂家。
第十条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应经过检验合格,包装牢固,不得破损、漏气、渗漏。
第三章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第十一条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应符合以下原则:1. 分类存放,分门别类,避免混放;2. 使用不同类别的有毒、有害物品应分开存放,避免相互混淆;3. 存放位置应固定,易于辨识,并设有醒目的警示标识。
第十二条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应具备以下条件:1. 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通风柜或储存柜中,避免日晒和潮湿;2. 罐内应有密封和盖子,封闭存放;3. 存放区域应干燥、诺出火源,避免暴晒;4. 存放区域应远离易燃和可燃物品,避免发生事故。
第十三条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应进行定期检查和储存台账的记录,确保存储的安全可靠。
第四章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第十四条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应有特定的实验方案,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五条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应经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佩戴防护设备。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1. 引言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探索的场所,但同时也存在着各种潜在的危险和健康风险。
在实验室中,许多化学物质可能会对人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为了避免和减轻实验室工作者可能遭受的伤害,实验室必须有一套严格的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和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实验室,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医学实验室、环境科学实验室等。
3.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实验室安全规程》4.《Hazard Communication标准》5.《欧盟化学品法律框架REACH》4. 有毒有害物品的分类和标识有毒有害物品应当根据其对人的毒性和致病作用分为不同的分类。
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者的安全,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要进行标识。
本实验室的有毒有害物品分类以及标识标准如下:•物品分类–有害物质–有毒物质–可燃物质–腐蚀物质•标识标准–所有有毒有害物质需要精确标示,以便使用者正确识别。
–安全标识符应包括危险标志、信号字、危险提示和安全提示信息。
–标识符需要在容器中清晰可见,并且不能被粘贴或覆盖。
5. 储存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规定有毒有害物质是一种高度危险的物质,因此必须采取特殊的措施进行储存和使用。
实验室必须将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在专门的、带有标示的储存柜或室内。
以下为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和使用规定:1.所有的有毒有害物质必须储存在特殊的储存柜或密闭容器内,以避免泄漏和污染。
2.储存室必须设有通风设施,以保证空气的流通和新鲜空气的进入。
3.必须禁止将食品和饮品放置于储存室内。
4.储存柜应定期清洁和检查,避免出现泄漏。
5.所有有毒有害物品的标识必须保持清晰可见,不能被磨损或覆盖。
6.所有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必须有负责人,使用人必须戴上个人防护装备。
7.尽量避免有毒有害物品与其他物品、人员和环境接触,严格遵守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实验室危险品及有毒药品管理规定
实验室危险品及有毒药品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实验用化学危险品、毒品的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储运、保管和使用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易引起火灾、爆炸和人身中毒伤亡的化学试剂、气体、放射性药品等,统属化学危险品、毒品。
第三条化学危险品、毒品的采购、储运和保管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设立专库,专人管理,分类存放。
对化学危险品、毒品建立和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防止因变质、分解或人为原因等造成自燃、爆炸和污染。
第四条化学危险品、毒品的储存和保管1.化学危险品、毒品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分类存放。
对化学危险品、毒品采用双层包装,标有明显标志,定期检查,适时通风,严防自燃自爆。
保管和使用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化学危险品、毒品性能、特点、防护办法等知识。
2.存放化学危险品、毒品的库房远离火源,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配备防护用品与消防器材及专门工具。
3.存放的化学危险品、毒品名称、数量按照账物相符的要求定期检查。
剧毒物品必须存放在铁柜内,加锁保管,同时建立存放档案和领用登记卡,详细填写使用记录。
4.实验室使用的各种气体、钢瓶,由专人负责采购、提运、保管。
第五条化学危险品、毒品的供应1.各实验室领用危险物品、剧毒须先写出报告(报告中写明物品名称、纯度、数量、使用人、用途等),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学院主管领导然后按批准的物品数量到专管人员负责领取。
2.各实验室领用剧毒品如(KCN)等,必须详细写明用途,由实验室主任签字,主管院领导、领导学校国资处、学校保卫处分别批准后。
以一次实验的最低使用量或最小包装为限,由两名专管人员同时领取,并在库房登记卡上签字。
剩余的剧毒品,应由两名专管人员负责返库,不得随意转借他人或找他人代为返库。
3.发现危险物品丢失、被盗或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报告保卫部和有关部门。
第六条化学危险品、毒品的使用1.学生或实验人员在使用化学危险品、毒品之前,由熟悉危险品、毒品性质的专业人员讲授使用方法及安全防护措施。
2023年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
2023年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保障实验室安全,保护人员健康和环境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处理和运输。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有毒、有害物品,指对人体、环境或设施具有毒性、危险性、腐蚀性、易爆性、易燃性等危害的化学品、生物制剂等。
第四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采购与存储第五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合理用量和质量。
第六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人员必须接受有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第七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存储应设置专门的存储区域,符合安全、防火、防爆的要求,严禁与其他化学品混存。
第八条存储区域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通风装置、消防设备、抗腐蚀设施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包装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装标识清晰明确,防止溢漏和污染环境。
第十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包装容器应设有密封装置,以防止泄露和风险扩散。
第三章使用与处理第十一条任何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和处理都必须在专业指导下进行,并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
第十二条使用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实验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实验衣、防护手套、护目镜等。
第十三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操作过程应规范,避免产生化学反应、溅溺、喷射等危险情况。
第十四条操作过程中如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外溢或泄漏,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使用后的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应及时处理,妥善封存或送交专门机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第四章运输与清理第十六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运输应遵守国家相关运输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采取相应的包装和措施保证安全。
第十七条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外泄、泄漏和损坏,并确保车辆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实验室中的危险品和毒品得到安全管理和使用,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环境安全的一套规章制度。
1. 危险品管理:
- 实验室应确定并分类危险品,并建立危险品清单,包括危险品的名称、性质、储存位置等信息。
- 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危险品存储区域,并按照规定的标志和标签进行标识和存放。
- 所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处置都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
-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危险品管理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2. 毒品管理:
- 实验室应明确规定禁止在实验室中存放、使用或交付任何毒品。
- 实验室应检查和监控实验室环境,及时发现和处理任何毒品的存在。
-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防范和识别毒品的能力,必要时可以配备专门的毒品检测仪器。
- 实验室应建立严格的访客登记制度,限制外部人员进入实验室,以防止毒品的非法携带和使用。
3. 管理责任:
- 实验室应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的管理和监督。
-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审查实验室的危险品、毒品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 违反危险品、毒品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具体制度的内容和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范本
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保障实验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的所有实验人员。
第三条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包括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致癌物质等。
第四条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目标是确保实验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最大程度地降低实验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风险。
第五条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和标识第六条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根据其危险性质进行分类,并在容器上进行相应的标识。
第七条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等。
2. 易燃易爆化学品:如酒精、液氨等。
3. 腐蚀性化学品:如酸碱等。
4. 致癌物质:如苯、甲醛等。
第八条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标识必须清晰、准确地显示物品的名称、危险性质以及相应的警示标识。
第九条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必须牢固可靠,不得使用有损伤、泄漏的容器。
第三章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第十条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应经过实验室主管人员同意,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购买。
第十一条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应符合以下规定:1. 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按照分类和标识要求进行分类存放。
2. 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安放在专门的化学品柜或储存间,并按照规定进行封存和监控。
3. 对于易挥发、易燃易爆的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并保证通风良好。
4. 对于易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品,应按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泄漏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5. 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不得擅自携带离开实验室。
第十二条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1. 实验室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具备相应的使用资质,才能使用化学危险物品。
2. 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实验服、手套、护目镜等。
3. 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管理制度模版
实验室危险品、毒品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实验室环境的安全和提高实验室成员的安全意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危险品和毒品的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危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等物质。
第四条实验室毒品指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使用、储存或交易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吸毒品、麻醉药品等。
第五条将危险品和毒品管理纳入实验室日常管理中,严禁私自携带、使用、储存任何危险品和毒品。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六条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危险品和毒品的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定实验室危险品和毒品的管理制度,组织实验室危险品和毒品的购买、使用、储存和处置工作。
第七条实验室负责人应组织危险品和毒品的使用培训,提高实验室成员对危险品和毒品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八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设施、危险品标识和储存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品和毒品记录台账,包括危险品和毒品的购买情况、使用情况、存储情况和处置情况等。
第十条实验室各成员应加强安全意识教育,自觉遵守实验室危险品和毒品管理制度,发现危险品或毒品问题应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第三章危险品管理第十一条实验室负责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实验室危险品清单,明确管制物品的类别。
第十二条严禁私自购买危险品,应按照规定的渠道和程序购买合格的危险品。
第十三条实验室成员在使用危险品前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方可操作使用。
第十四条实验室危险品的储存应符合相关标准,设置专门存放危险品的房间,标识明显。
第十五条实验室危险品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置,严禁乱倒、随意丢弃。
第十六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危险品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危险品的安全性。
第四章毒品管理第十七条实验室负责人严格禁止实验室成员携带、使用、储存任何毒品。
第十八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存储区域,确保没有任何毒品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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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编号:LX-FS-A77908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
程正式版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标准管理规
程正式版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有毒、有害物品的购买
1.1依据实际使用情况,由实验人员填写计划单,报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1.2 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送交采供部购买。
1.3采购此类药品需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从经营单位购买。
1.4采供部门二人持“毒品购买证”或麻醉、精神药品购买证件到指定单位购买,运送途中需实行有效的防范措施,安全交至仓库管理部门。
有限购买证
件严禁转借他人。
2. 有毒、有害物品的接收
2.1 此类药品保管员应由二人担任,负责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
2.2 此类药品保管员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和品质,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
2.3 保管员验收
2.3.1二位保管员先后核对实物与购买计划单是否一致。
2.3.2 检查有毒、有害物品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清晰,文字完整,易于辨认,无污染、无渗漏、无破损、无混杂、无启封痕迹。
2.3.3精密称定(未开口状态)重量,四人(两位保管员,两位采购员)核对确认。
以上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保管员拒绝接收,报主管领导进行调查,直
至符合规定。
2.3.4 验收合格,填写接收记录,四人签名。
2.3.5 瓶外贴上标签。
内容包括:编号、购进日期、重量、有毒标志。
3. 有毒、有害物品的贮存保管
3.1此类物品须置于保险柜中贮存,分类码放整齐,有存放编码记录。
建立出入库帐目,及时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帐目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2 贮存环境及条件:严格按《化学试剂管理规程》中的要求进行贮存;特殊品种按其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贮存。
3.3 保险柜要双人、双锁保管,二人各有一把锁的钥匙。
3.4保管员对化学性质不够稳定的药品每月检查一次,性质稳定的每季检查一次。
做到帐、卡、物相
符,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负责人。
3.5 不准在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室内休息、饮食、严禁吸烟。
3.6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室内。
4. 有毒、有害物品的发放
4.1 使用者需二人领用并在收发记录上签名。
4.2 实验室负责人批准签名。
4.3 二位保管员(发料人)核对后签名,二人开锁,取出试剂,交给领用人。
4.4 领用人复核原包装重量(在分析天平上称重),应与原包装验收重量相符,否则不准开封,并立即报告实验室主管和采供部负责人调查处理,直至符合规定。
4.5 检查原包装的完整性,封口严密,封条完
好,标签完整,外标识完整等无误后方可开封取样。
4.6取样完毕后加贴封口条,注明封口人、封口日期、剩余毛重等,退回保管员处。
4.7保管员填写发放记录、注明剩余量(毛重),两人签字确认。
4.8未经批准领用的试剂不得发放。
4.9所有的记录均保存至有毒、有害物品用完后五年方可销毁。
4.10有毒、有害物品的销毁
4.10.1凡超过有效期或使用期的有毒、有害物品均应销毁。
4.10.2因某种原因致使其改变物理化学性质的有毒、有害物品应销毁。
4.10.3使用完毕后的有毒、有害物品内包材严禁擅自丢弃,必须交保管员统一管理,统一销毁。
4.10.4此类药品的销毁需登记造册,经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监督销毁。
5. 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化学试剂的收集
5.1实验室的废弃化学试剂和实验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废物,严禁向下水口倾倒或随垃圾丢弃,不可将废弃的化学试剂放在楼道、阳台、庭院等公共场合,违者将受到严格追查和处罚。
5.2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化学试剂应按下述规定放置:
5.2.1.固体,一般应保存在(原)旧试剂瓶中,并注明是废弃试剂,暂存在试剂柜中。
5.2.2.液体,化学学院统一购置塑料桶(分三类并印有标志),用以分别收集含卤素有机物、一般有机物、无机物废液。
废液收集桶应随时盖紧,并放于实验室较阴凉的位置。
6.实验室废物、废液的处理
6.1污染物的一般处理原则为:分类收集、存放,分别集中处理。
尽可能采用废物回收以及固化、焚烧处理,在实际工作中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检测,尽可能减少废物量、减少污染。
废弃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排放标准。
6.1.1 化学类废物。
一般的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经空气稀释排出。
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或吸收处理后才能排放。
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容器标签必须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
一般废液可通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后排放,有机溶剂废液应根据性质进行回收。
6.1.2生物类废物。
生物类废物应根据其病源特性、物理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地点,专人分类收集
进行消毒处理,日产日清。
液体废物一般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
固体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处理。
固体非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
满足消毒条件后作最终处置。
可重复利用的玻璃器材如玻片、吸管、玻瓶等可以用消毒液浸泡2-6h.然后清洗重新使用,或者废弃。
盛标本的玻璃、塑料、搪瓷容器可煮沸15min.或者用消毒液浸泡2-6h,消毒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用于微生物培养的,用压力蒸汽灭菌后使用。
微生物检验接种培养过的琼脂平板应压力灭菌30min,趁热将琼脂倒弃处理。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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