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酒、配制酒(露酒)检测-科标检测
Q_HJG0019S-2018配制型果酒企业标准
Q/HJG配制型果酒杭州金谷酒业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依据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在参照、引用GB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和GB/T27588《露酒》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该产品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交货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由杭州金谷酒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金谷酒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明东、方文通。
配制型果酒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配制型果酒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人可食用或药食两用(或符合相关规定)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已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GB/T27588露酒GB10343食用酒精GB317白砂糖GB/T20882果葡糖浆GB/T31121果蔬汁类及其饮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3.1.2白砂糖应符合GB317的规定。
3.1.3果葡糖浆应符合GB/T20882的规定。
3.1.4食用酒精应符合GB10343的规定。
3.1.5果蔬汁应符合GB/T31121的规定。
果酒、配制酒(露酒)
附件4:
果酒、配制酒(露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8家企业生产的90种果酒、配制酒(露酒)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2757-1981、《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2005、《露酒》QB/T1981-1994等相关产品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果酒、配制酒(露酒)产品的酒精度、干浸出物、总二氧化硫、铅、甲醇、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酒精度、苯甲酸、日落黄项目。
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葡萄酒的检测(果酒生产技术课件)
葡萄酒中所含糖的总量, 用g/L来表示,以葡萄糖计 干葡萄酒:每升≤4克 半干葡萄酒:每升4.1~12克
半甜葡萄酒:每升12.1~45克 甜葡萄酒:每升≥45.1克
一 葡萄酒的理化指标
3、挥发酸
作用
测定葡萄酒健康状况的“体温表”
了解葡萄酒是否生病、病害的严 重性以及预测贮藏的困难程度
国家 标准
≤1.2g/L,以乙酸计
5、甲醇
作用
国家 标准
葡萄酒生产过程中需要 严格控制的一项指标
白葡萄酒:每升≤250毫克
红葡萄酒:每升400毫克以下
一 葡萄酒的理化指标
6、滴定酸
用1L葡萄酒中所含各种有机酸的
定义 克数来表示,以酒石酸计,单位
是g/L
国家 甜葡萄酒:5~8g/L 标准 其他类型:5~7.5g/L
一 葡萄酒的理化指标
葡萄酒的技术指标是衡量葡萄 酒质量好坏的尺度,是一个最基 本的尺度
一 葡萄酒的理化指标
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50372006《葡萄酒》标准的规定
一 葡萄酒的理化指标
1、酒精度
定义
国家 标准
20℃条件下,每100毫升的 葡萄酒中含纯酒精的毫升数
酒精度应≥7%
一 葡萄酒的理化指标
2、总糖
定义
国家 标准
葡萄酒的品评实验
二 闻气味
第三次闻香
• 使劲摇动酒杯,使得葡萄酒剧 烈运动
• 用于鉴别香气缺陷 • 手掌盖住杯口,上下剧烈摇动
葡萄酒的品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验
三 品滋味
喝入少量6-10 ml样品于口中, 尽量均匀分布于味觉区,仔细品尝, 有了明确印象后咽下,再体会口感后 味,记录口感特征。
酒剂的质量检测项目
酒剂的质量检测项目
中国酒水行业近几年发展迅速,酒剂质量检测越来越重要。
在众多项目中,通过质量检测,可以有效提高酒剂的质量,保证其质量安全,给消费者带来更多安心的体验,也为行业的良性发展贡献力量。
酒剂质量检测的内容主要包括酒剂的水分、还原糖、杂质及淀粉含量,依据《酒类产品实验技术指南(GB/T 4977-2020)》实施相关检测,对对酒剂中无机盐、有机磷、重金属、发酵残渣等进行检测,通过物理、化学方法测定,确保其安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促进行业发展。
此外,为了更好地提高酒剂质量,检测人员还需要对酒剂的气味、酸度、酊度、色泽、滞后性固体、葡萄酒中的乙醇、醋酸的含量,以及非酒精饮料及酒精饮料添加物的含量,进行检验。
这些检验项目,均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等方针,采取微生物分析,即通过微生物分析方法,从而确定酒剂中含量的标准规定,保证其品质和风味。
要满足酒剂质量检测要求,需要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例如:对产品的质量检验,设计个性化的质量控制程序,强化审核手段等等,都必不可少。
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如在原料采购和加工制备等环节,贯彻安全生产原则,落实各项安全规定,确保酒剂质量满足国家规定。
总之,酒剂质量检测对酒水行业极其重要,它不仅可以保证各类酒剂的质量安全,也为行业良性发展贡献力量。
面对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我们在实施质量检测时,要更加严格地执行国家质量标准,确保食品安全,给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
葡萄酒及果酒出厂检验方法
葡萄酒及果酒出厂检验方法
1.外观检验:检查酒的色泽、清澈度、透明度、有无悬浮物等。
葡萄酒的色泽应为清亮的红色、白色或者粉红色,没有任何悬浮物。
果酒的色泽取决于所用水果,应该清亮透明。
2.香气检验:通过嗅闻来判断酒的香气是否纯正、浓郁。
葡萄酒的香气应该是清香而芬芳的,果酒的香气则因水果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3.味道检验:尝试酒的口感,包括甜味、酸味、苦味和酒精感等。
葡萄酒的口感应该是平衡、醇厚,并且具有一定的酸度和喜人的余味。
果酒则可能有不同的口感,如甜、酸或苦等,也应该根据产品的特性来评判。
4.酒精度测定:使用专业的酒精度测定仪器,测量酒中的酒精含量。
葡萄酒的酒精度通常在12%至16%之间,果酒的酒精度则因水果的糖分含量而有所差异。
5.pH值测定:使用pH计来测量酒液的酸碱度。
葡萄酒的pH值通常在3至4之间,果酒的pH值则取决于所用水果的酸度。
6.酒石酸含量测定:酒石酸是葡萄酒中常见的结晶物质,可以通过酸度测定仪器来测量其含量。
高品质的葡萄酒应该有适量的酒石酸,但不应过多。
7.硫酸盐含量测定:硫酸盐是葡萄酒中常见的添加物,可以通过化学分析方法来测量其含量。
合格的葡萄酒和果酒应该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8.添加物检测:对酒液中可能添加的防腐剂、颜色剂、甜味剂等进行检测。
酒类质检标准勾兑酒的甲醛含量检测
酒类质检标准勾兑酒的甲醛含量检测甲醛作为一种有毒有害物质,广泛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在酒类生产中,也常常会涉及到对甲醛含量的检测。
本文将详细介绍酒类质检标准中勾兑酒的甲醛含量检测方法。
一、甲醛的危害及监管要求甲醛作为一种强烈的刺激性气味有毒物质,长期暴露在高浓度的甲醛环境中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酒类产品中的甲醛含量需符合特定的限制要求。
二、酒类质检标准中的甲醛检测方法酒类质检标准中常用的甲醛检测方法包括以下几种:1.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高效液相色谱法是一种常用的分离、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
在酒类质检中,可以通过高效液相色谱法准确地测定酒样中甲醛的含量。
2. 气相色谱法(GC)气相色谱法是一种常用的检测有机物的方法。
它通过将样品挥发成气态,然后利用气相色谱仪进行分析,可准确测定酒样中甲醛的含量。
3. 光谱法光谱法是一种非常便捷和准确的检测方法。
其中,紫外-可见光谱法和红外光谱法被广泛应用于酒类质检中的甲醛含量测定。
三、酒类勾兑酒甲醛含量的检测流程酒类质检标准中对勾兑酒的甲醛含量进行检测的具体流程如下:1. 样品的准备首先,从勾兑酒样品中取一定量的样品,并将其放入适当的容器中。
2. 前处理在样品准备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一些前处理,如蒸馏、浓缩等,以获得适合检测的样品。
3. 检测方法的选择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如HPLC、GC或光谱法。
4. 标品的配置根据检测方法的要求,使用标准溶液配置一系列浓度不同的标品溶液。
5. 仪器的操作根据检测方法的要求,进行仪器的校准和设置,确保仪器的正常运行。
6. 样品测定将样品溶液放入仪器中进行测定,记录仪器的测定结果。
7. 数据处理和分析对仪器测定得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计算出样品中甲醛的含量。
8. 结果判定根据酒类质检标准中的要求,将测定结果与标准进行对比判定,判断样品中甲醛含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酒类质检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在酒类质检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如样品的复杂性、仪器的故障等。
果酒检验规程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果酒检验规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广西南宁绿悦食品有限公司果酒检验规程编制:品管部审批:陈智理2013-1-1发布 2013-1-10实施广西南宁绿悦食品有限公司目录一、进货检验规程1.A类物资检验规程1.1葡萄检验规程1.2(食用)酒精检验规程2.B类物资检验规程2.1白砂糖检验规程2.2柠檬酸检验规程2.3亚硫酸检验规程2.4食品添加剂检验规程2.5硅藻土、皂土、活性炭检验规程2.6酿酒酵母检验规程。
3.C类物资检验规程3.1瓶子检验规程3.2纸箱检验规程3.3标签检验规程3.4软木塞检验规程3.5胶帽检验规程3.6包装纸检验规程3.7验证二、过程检验规程1山楂酒过程检验规程2生产用水检验规程3外观包装质量过程检验规程三、最终检验规程1山楂酒最终检验规程2外观质量检验规程1.A类物资进货检验规程1.1山楂果检验规程1.1.1 送检:1.1.1.1 首批送检:a 供应商的葡萄产地不同首次供货的,到葡萄果成熟度达到工艺要求时需送样检验。
B 送检人持“采购单”到公司化验室送检。
1.1.1.2 批量送检:a 经首批检验合格后,供应商可运输鲜葡萄果到公司收购点进行批量检验。
b 葡萄果到达公司指定收购点后,在收购点待检区摆放整齐。
1.1.2 检验:1.1.2.1 葡萄果质量等级标准:a) 特等品:葡萄成熟度100%、100%黑果,无青果,果梗少,颗粒新鲜,无异味、无腐烂、无泥砂和其它杂质;浆果含糖量≥150g/L,含酸量<27g/L,出汁率≥55%。
b) 一等品:葡萄成熟度100%、95%以上黑果,5%以下红果,无青果,颗粒新鲜,无异味、无腐烂、无泥砂和其它杂质;浆果含糖量≥146gL,含酸量<27g/L,出汁率≥55%。
国家监督抽查果酒及露酒产品质量结果分析
2009年第16卷第1期·53··监督监测·国家监督抽查果酒及露酒产品质量结果分析马君刚,李强,易新萍(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新疆乌鲁木齐830017)[摘要]目的了解我国果酒及露酒产品质量情况,为实施果酒及露酒国家标准的完善与修订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2004—2007年对全国lO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果酒及露酒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国家监督抽样,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并评价分析。
结果连续4年的国家监督抽检促进了果酒及露酒行业产品结构的调整,产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2004年果酒及露酒产品质量的合格率仅为23.1%,2007年合格率上升至60.5%,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结论建议制修订果酒及露酒国家标准,规范企业标准的管理。
加强监管并保护有地方特色的果酒及露酒品牌,推动我国果酒及露酒行业发展。
[关键词]果酒;露酒;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中图分类号]TS262.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6131(2009)01—0053一04[Abstract]Objective:Tounderstandtheproductqualityandprovidescienfificbasisfortheimplementationanda-mendmentofthenationalstandardsforwineandliqueur.Methods:From2004to2007,thesamplesofwineandli·queuramong10provinceswerecoHectedandtestedaccordingtothestandardmanualof‘ProductQualitySupervisionandimplementationoftheNormals’.Results:Theresultssuggestedthattheproductqualityofwineandliqueurhasbeensignificantlyimprovedbyfourconsecutiveyearsofsupervision.Theproductqualifiedratewasonly23.1%in2004,anditroseto60.5%in2007.Butmanyproblemsremained.Conclusion:Itisnecessarytorevisenationalstandardsforwineandliqueur,andpromotethecorporatestandardmanagement.Itwasproposedtostrengthensuper-visionandprotectthebrandwithlocalcharacteristicsforthedevelopmentoftheindustry.[Keyw∞d8]Wineandliqueur;Nationalsupervision;Productquality随着人们物质文化水平和保健意识的不断提高,祛病延年,健康长寿,是众人所愿。
食品和保健食品检测标准及认证范围(科标)
食品和保健食品检测标准及认证范围(科标)中心以化工行业技术需求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资源整合、技术共享为基础,分析测试、技术咨询为载体,致力于搭建产研结合的桥梁。
以“专心、专业、专注“为宗旨,致力于实现研究和应用的对接,从而推动化工行业的发展。
中心以化工行业技术需求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资源整合、技术共享为基础,分析测试、技术咨询为载体,致力于搭建产研结合的桥梁。
以“专心、专业、专注“为宗旨,致力于实现研究和应用的对接,从而推动化工行业的发展。
动化工行业的发展。
中心以化工行业技术需求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资源整合、技术共享为基础,分析测试、技术咨询为载体,致力于搭建产研结合的桥梁。
以“专心、专业、专注“为宗旨,致力于实现研究和应用的对接,从而推动化工行业的发展。
中心以化工行业技术需求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资源整合、技术共享为基础,分析测试、技术咨询为载体,致力于搭建产研结合的桥梁。
以“专心、专业、专注“为宗旨,致力于实现研究和应用的对接,从而推动化工行业的发展。
中心以化工行业技术需求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资源整合、技术共享为基础,分析测试、技术咨询为载体,致力于搭建产研结合的桥梁。
以“专心、专业、专注“为宗旨,致力于实现研究和应用的对接,从而推动化工行业的发展。
体,致力于搭建产研结合的桥梁。
以“专心、专业、专注“为宗旨,致力于实现研究和应用的对接,从而推动化工行业的发展。
中心以化工行业技术需求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资源整合、技术共享为基础,分析测试、技术咨询为载体,致力于搭建产研结合的桥梁。
以“专心、专业、专注“为宗旨,致力于实现研究和应用的对接,从而推动化工行业的发展。
动化工行业的发展。
中心以化工行业技术需求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资源整合、技术共享为基础,分析测试、技术咨询为载体,致力于搭建产研结合的桥梁。
以“专心、专业、专注“为宗旨,致力于实现研究和应用的对接,从而推动化工行业的发展。
中心以化工行业技术需求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资源整合、技术共享为基础,分析测试、技术咨询为载体,致力于搭建产研结合的桥梁。
本次检验项目葡萄酒及果酒
本次检验项目一、葡萄酒及果酒(一)抽检依据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葡萄酒》(GB/T 15037-200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1. 果酒(李子酒、杨梅酒、樱桃酒等)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展青霉素、糖精钠(以糖精计)、铅(以Pb 计)等4个指标。
2. 葡萄酒抽检项目包括三氯蔗糖、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糖精钠(以糖精计)、纳他霉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赭曲霉毒素A、酒精度、铅(以Pb计)等12个指标。
二、蛋及蛋制品(一)抽检依据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1. 再制蛋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 计)等4个指标。
2. 其他类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铅(以Pb计)等5个指标。
3. 鲜蛋抽检项目包括利巴韦林、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培氟沙星、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氟虫腈(以氟虫腈、氟甲腈、氟虫腈砜和氟虫腈亚砜之和计)、氧氟沙星、氯霉素、洛美沙星、诺氟沙星、金刚乙胺、金刚烷胺、铅(以Pb计)等17个指标。
出口配制酒检验规程
出口配制酒检验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出口配制酒的检验。
二、检验项目
1.外观检验:检查酒体的颜色、透明度、香气、口感等;
2.成分检验:检查酒的酒精度、残糖度、酸度、氯化物等;
3.包装检验: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标签是否正确,防伪标志是否清晰;
4.毒害物质检验:检查酒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质,如铅、砷、硫化物等;
5.微生物检验:检查酒中的微生物数量,如大肠杆菌、酵母菌等;
6.抗氧化剂检验:检查酒中是否含有抗氧化剂,如维生素C、维生素E等。
三、检验方法
1.外观检验:采用肉眼观察法;
2.成分检验:采用标准分析法;
3.包装检验:采用肉眼观察法;
4.毒害物质检验:采用标准分析法;
5.微生物检验:采用标准分析法;
6.抗氧化剂检验:采用标准分析法。
四、检验结果
1.符合要求的:结果合格;
2.不符合要求的:结果不合格,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果酒检验规程标准化实施方案
果酒检验规程标准化实施方案一、引言果酒作为一种特殊的酒类产品,其质量检验和标准化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果酒质量的稳定性和可比性,制定果酒检验规程标准化实施方案是必要的。
二、背景果酒检验规程标准化实施方案的制定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和背景:1.果酒行业发展迅速,需要建立一套统一的检验标准体系;2.现有的果酒检验方法和标准存在差异,不利于质量控制和市场监管;3.制定标准化实施方案能够提高果酒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认可度;4.标准化方案的实施有助于消费者对果酒质量的保障。
三、制定目标本果酒检验规程标准化实施方案的制定目标如下:1.建立统一的果酒检验标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2.明确各项检验指标的测量方法和评价标准;3.提供完整的检验步骤和操作指南,方便操作人员的实施;4.确保果酒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四、制定过程制定果酒检验规程标准化实施方案的具体步骤如下:1.召集相关专家和行业人士,组成标准制定委员会;2.收集和整理现有的果酒检验方法和标准;3.对不同标准的差异进行对比和评估,制定统一的标准;4.编写标准化实施方案文档,包括标准编号、适用范围、定义和术语等内容;5.组织专家会议,对标准化实施方案进行讨论和修订;6.完成最终版本的标准化实施方案,并进行公示和发布。
五、实施与应用本果酒检验规程标准化实施方案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应用。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1.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和推广标准化实施方案的重要性和意义;2.组织相关培训和研讨会,提高果酒企业和检验机构的标准化意识和能力;3.建立果酒检验标准的数据库和信息分享平台,方便行业人员的查询和参考;4.开展标准化方案的实施评估和监督,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六、总结果酒检验规程标准化实施方案的制定将有助于推动果酒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化。
通过统一的检验标准,可以提高果酒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消费者的信任和满意度。
标准化方案的实施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只有形成全行业的共识和合作,才能实现果酒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酒类食物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酒类食物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酒类包括白酒、葡萄酒、果酒和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
抽检依据是GB/T —2006《浓香型白酒》、GB 2760—2021《食物平安国家标准食物添加剂利用标准》、GB 2762—2021《食物平安国家标准食物中污染物限量》、GB 2757—2021《食物平安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15037—2006《葡萄酒》、GB 2761—2020《食物平安国家标准食物中真菌毒素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铅等重金属,酒精度等理化指标,苯甲酸等食物添加剂和柠檬黄等合成着色剂等20个指标。
产品合格信息见附表。
附表
产品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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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酒、配制酒(露酒)检测
1. 果酒
以新鲜水果或果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
分为:平静果酒(a.干果酒b.半干果酒c.半甜果酒d.甜果酒)、起泡果酒(a.高泡果酒b.低泡果酒)、特种果酒。
2. 配制酒(露酒)
以发酵酒、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已改变了其原有酒基风格的酒。
按生产工艺:浸泡法、热回流法、复蒸馏法、渗漉法、配制法。
按添加物来源分为(a.植物类配制酒/露酒b.动物类配制酒/露酒c.动植物类配制酒/露酒d.其他类配制酒/露酒)。
2.1 植物类配制酒(植物类露酒)
利用植物的花、叶、根、茎、果为香源及营养源,经再加工制成的、具有明显植物香及有效成分的配制酒。
2.2 动物类配制酒(动物类露酒)
利用食用动物及其制品为香源及营养源,经再加工制成的、具有明显动物有效成分的配制酒。
2.3 动植物类配制酒(动植物类露酒)
同时利用动物、植物有效成分制成的配制酒。
科标检测研究院作为一家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可以快速准确的进行食品检测,并出具国家资质认可的食品检测报告。
保证您的产品符合各项法律法规标准,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产品价值。
3. 检验依据
GB 2757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GB 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2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酒类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方法
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方法
GB/T 5009.48 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49 发酵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GB/T 5009.141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
GB 10343 食用酒精
GB/T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试验方法
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QB/T 1981 露酒
QB/T 1983 山楂酒
QB/T 2027 猕猴桃酒
4. 样品
应当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进行签封。
运输时应避免强烈振荡、日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品和污染物混贮、混运。
5. 检验要求
5.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5.1.1果酒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3。
表3果酒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强制性/
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及不
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酒精度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推荐性
GB/T 15038●
2干浸出物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推荐性●
3总二氧化硫
GB 2758强制性GB/T 5009.34●
4铅强制性GB 5009.12●
5苯甲酸GB 2760强制性GB/T 5009.29
GB/T 23495●
6山梨酸强制性●
序号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强制性/
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及不
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7糖精钠强制性GB/T 5009.28
GB/T 23495
●
8环已基氨基磺酸
钠(甜蜜素)
强制性GB/T 5009.97●
9乙酰磺胺酸钾(安
赛蜜)强制性GB/T 5009.140
●
10合成着色剂c强制性GB/T 5009.35
GB/T5009.141
●
11菌落总数
GB 2758强制性
GB/T 4789.25
●
12大肠菌群强制性●
13
肠道致病菌(沙门
氏菌、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强制性●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c合成着色剂具体检测项目视产品色泽而定
5.1.2配制酒(露酒)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4。
表4 配制酒(露酒)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
强制性/
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及不
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酒精度c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推荐性GB/T 15038●
2铅
GB 2757强制性GB 5009.12●
3锰强制性GB/T 5009.48●
4苯甲酸c
GB 2760强制性GB/T 5009.29
GB/T 23495
●
5山梨酸c强制性●
6糖精钠强制性GB/T 5009.28
GB/T 23495
●
7环已基氨基磺酸钠
(甜蜜素)
强制性
GB/T 5009.97●
8乙酰磺胺酸钾(安
赛蜜)
强制性GB/T 5009.140●
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
强制性/
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及不
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9合成着色剂d强制性GB/T 5009.35
GB/T5009.141
●
10菌落总数c
QB/T 1981推荐性
GB/T 4789.25
●
11大肠菌群c推荐性●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c酒精度≤20% vol的产品,需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苯甲酸、山梨酸。
d合成着色剂具体检测项目视产品色泽而定
注: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5.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5.2.1 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5.2.2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的检验项目(主要是产品通用重要特征值)时,应按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并判定。
5.2.3当同一检验项目存在多种检测方法时,应优先采用表3、表4的“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中所指定的检测方法。
6. 判定原则
经检验,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所检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e,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一般不合格。
注e:执行QB/T 1981-1994、QB/T 1983-1994、QB/T 2027-1994的产品若仅有酒精度指标不合格时,可单项判定为不合格,综合判定结论为: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规定的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