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纪委领导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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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纪委同志您好:

我是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东沟村村民翟义,我是一名普通村民,实名向您举报东沟村村委会和前进村村委会私自把我承包的鱼塘擅自卖给了多家民营企业,具体事实如下:

我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村子,我家于1988年与村里签订了承包荒地合同,治理三荒。1988年——1990年用了三年的时间将承包的荒地推建成养鱼池,并且得到了政府批发的养殖许可证。鱼塘面积:450亩。

1990年——1994年由于经营管理不良,经济回收不好所以鱼塘暂时搁置,与家人商量各种调整方案,希望鱼塘能有更好的收益。

前些年村与村之间合并,将我村合并给向阳村,将前进村合并给先锋村,由于村与村之间合并重新划定了界线,没有接到两个村委会任何通知下私自就将我承包的土地分成了两份,并且分在了两个不同的村中(归属向阳村220亩;划分到先锋村230亩)。又在我没有接到任何村委会通知的情况下先锋村村委会直接将我的鱼塘(230亩)填平并且分成了五份卖给了他人。在先锋村填平我鱼塘的时候,我听同村的村民告诉我这件事情后,我先去的现场,当时的人告诉我说:“我跟先锋村有合同买的地,这是我的地想怎么弄就怎

么弄。”后来,我又去了先锋村委会与村领导交涉这件事情的时候,村领导告诉我:“现在的这块地已经划分到我们村了,这是我们村的土地,我们可以随便卖,你爱上哪告就上哪告,你有招你就去想,你们上访的人员是告不倒我的,你们告到哪我花钱买到哪”。这是先锋村委会对我的答复。

接下来再向组织说一下我们向阳村的一些事实:

2011年村里起诉我拖欠承包费,当时的村书记(刘长久)要求与我解除合同并且让我补交承包费(220亩*1元*20年=4400元),官司刚开始,村书记(刘长久)就因涉嫌腐败被中纪委抓走了。所以官司就自然结束了。当时与村委会承包的合同上明确写着每亩1元钱承包费。我想因为我承包的是450亩为什么就不明不白的把我的地就分成了两部分,并且为什么只让我交220亩的承包费剩下的230亩怎么处理呢?村委会对我的解释是:“村村合并和地界划分,这是国家的决定”。但是我对这片土地从一片荒地通过三年的推建以及投资才变成了今天的模样,而且当时我是响应了国家的号召——治理三荒的政策,1988年的时候我对这片土地投入了很可观的资金,因为治理土地无论是材料还是机械都需要资金的投入。原铁峰乡(现扎龙乡)在当时给了三万块钱的无息贷款扶持政策,才让我能在这三年里顺利的把荒地推建成

了养鱼池现在的规模,但是先锋村委会的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利擅自将村民的土地卖给他人给我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严重损失。

现在,向阳村村委会没有通知我本人的情况下,也没有我本人在现场的情况下要将我剩余在本村的土地220亩以每亩一千元的价格进行公开拍卖,并且这些事情都已经决定后才通知的我本人,这就是对我一个普通村民的答复,然后告诉承包的钱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承包的钱都归村委会所有,还告诉我:“我这些年对这块地的人力投入和资金以及物力的投入都没有用了。剩下的事就是村里的了,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了。”另外,现任村领导通过与村民私通买官,因为他没有拉拢我,所以我是从其他村民的口中得知以每张选票300元人民币的价格拉拢选票,希望纪检委的同志可以去调查取证。我以村民的身份想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铁锋区法院不予立案。

再有我曾到乡、区、市信访办反映过此事,都是口头让我回去等消息,但是没收到任何答复,对于这些政府部门已经失去了信任,深深地让我感到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渺小,我相信一定会有一个政府部门能为我一个普通老百姓做主的。

以上内容皆属事实,我只能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市纪检委的同志这里了,希望能通过你们查证事实,将违法乱纪人员绳之以法,清除党内的害群之马,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现在的村领导真的太厉害了,不顾及老百姓的生死,只顾及自己的收益,所以,我相信中国共产党、纪检委会给我一片蓝天。

举报人签字:翟义

日期:201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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