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各月份纳税申报期限表
2015年纳税申报期限doc
2015年纳税申报期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现将2015年我省地税机关征收各项地方税(费)申报缴纳的期限明确如下:
一、2015年地方税(费)按月申报缴纳期限
二、2015年其他专项地方税(费)纳税申报期限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纳税申报,耕地占用税及契税按次申报,土地增值税清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等其他专项纳税申报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 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次的填报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
其中:第19行至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19行至第24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四、各行次的填报1.第1行至第26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
2015年征期日历
备注:
1.纳税人在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实行季度预缴(征期为每年1、4、7、10月),年度汇算清缴。
2.此表内所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包含了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此表未包括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按次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申报期和入库期。
2015年征期日历
月
期限
税种
1月
1-19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1-30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11月
1-16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印花税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12月
1-15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印花税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10月
1-26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2015年各月纳税申报期限
2015年各月纳税申报期限-青岛国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现将2015年各月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其中:4、7、10月份分别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缴纳期限)截止日期明确如下:
1月份截止到1月19日
2月份截止到2月16日
3月份截止到3月16日
4月份截止到4月20日
5月份截止到5月20日
6月份截止到6月15日
7月份截止到7月15日
8月份截止到8月17日
9月份截止到9月15日
10月份截止到10月26日
11月份截止到11月16日
12月份截止到12月15日
上述日期如有变化,以提前通知为准。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2月29日。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精)
附件3:《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1-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及报送要求(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填报。
(二)报送要求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将本表加盖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之后的复印件,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本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中的A109010表是一致的。
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将本表加盖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之后的复印件,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
二、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税款所属时期”:月(季)度申报填写月(季)度起始日期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年度申报填写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总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3.“总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分支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位)。
4.“应纳所得税额”:填写本税款所属时期汇总纳税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
5.“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总机构统一计算的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
非居民企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5版)(导入模板)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4
销售费用(填写附表F130)
5
管理费用(填写附表F130)
6
财务费用(填写附表F130)
7
资产减值损失
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
投资收益
10
二、营业利润
11
加:营业外收入(填写附表F110/F111)
12
减:营业外支出(填写附表F120/F121)
13
三、利润总额
14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写附表F140)
七、应纳税额
25
加:境外所得应补所得税额
26
八、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27
减:本年度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28
九、本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
29
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
30
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有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声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纳税人公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会计主管:
经办人:
受理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15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写附表F140)
16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填写附表F150)
17
四、纳税调整后所得
18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附表F160)
19
五、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2015年及以后纳税年度的汇算清缴。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一、申报期限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应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应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办理汇算清缴。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取得生产经营所得所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表内信息栏1.投资者信息栏填写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
(1)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4)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被投资单位信息栏(1)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载明的被投资单位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
(3)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三)表内各行的填写1.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第2行“国债利息收入”:填写已计入收入的因购买国债而取得的应予免税的利息。
2015年税务机关税收征期日历明细表
1-13日1-19日申报后三日内1-19日1-30日1-30日1-31日1-10日1-10日1-15日1-28日1-10日1-10日1-16日202014年12月26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1-19日1-15日1-16日1月2月3月1-13日1-31日1-13日1-13日1-20日申报后三日内1-20日1-30日1-13日1-13日1-18日1-31日1-10日1-10日1-15日1-30日1月1日到6月1日1-20日1-18日1-15日3月4月5月6月1月1日到3月31日1-10日1-10日1-15日申报后三日内1-15日1-31日1-10日1-10日1-17日1-31日1-14日1-14日1-18日1-30日1-19日1-19日1-20日1-20日1-22日申报后三日内1-22日1-15日1-17日1-18日1-22日7月8月9月10月1-31日1-10日1-10日1-16日1-30日1-10日1-10日1-15日1-31日1月1日到12月31日备注:1.实行季度预缴的纳税人申报缴纳1-16日11月12月2.在国家税务局实行按季缴纳废弃费税征期一致。
3.此表内所述“申报缴纳……个人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与8.此表备注栏内无文字说明的,为4.此表未包括车辆购置税、契税、5.此表未包括保险机构代收机动车6.此表未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5日申报缴纳资源税印花税年度申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申报缴纳资源税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地税无应纳税(费)款申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申报缴纳资源税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2015年度北京国税、北京地税常用征期日历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处共同整理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9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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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公告》的解读
2015年1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以下称本公告),对现行预缴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
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修订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是纳税人履行申报纳税义务、遵从税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基础。
此次修改预缴纳税申报表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重大税收政策。
今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4大领域(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技术使用权转让享受减免税等政策。
目前,现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难以满足上述优惠政策的减免税申报,必须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表。
二>是优化申报表,进一步提高填报准确性。
特别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涉及税法与会计差异核算、减免税统计较为复杂,实践中有一些填报错误。
因此,有必要进一步优化申报表,降低纳税人填报风险,提高申报准确率。
2015年征税日历
月份
申报期限
税种
1月
1-19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1-30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备注:
1.纳税人在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实行季度预缴(征期为每年1、4、7、10月),年度汇算清缴。
2.此表内所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包含了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此表未包括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按次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申报期和入库期。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10月
1-26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1-30日
申报缴纳2014年四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补缴2014年三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差额
2月
1-16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印花税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3月
1-16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5.01.29•【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施行日期】2015.0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费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现将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纳税人办理税款所属期2015年1月及以后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使用调整后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
调整内容主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1号)的规定,相应增加《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和附3《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中成品油消费税适用税率栏次。
二、纳税人应依据《抵扣税款台账(从量定额征收应税消费品)》数据和库存变动情况,填写纸质《成品油库存报告表(所属期2014年12月13日至2015年1月12日)》(附件2),作为税款所属期2015年1月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2.成品油库存报告表(所属期2014年12月13日至2015年1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月29日附件1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填表日期:年月日计量单位:升;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项目应税消费品名称适用税率(元/升)销售数量应纳税额汽油1.12 1.40 1.52柴油0.941.10 1.20石脑油1.12 1.40 1.52溶剂油1.12 1.40 1.52润滑油1.12 1.40 1.52燃料油0.941.101.20航空煤油0.94——1.10——1.20——合计-————本期减(免)税额: 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2015年《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表)》excel版本
税款所属期: 2017 年 1月 1 日至 姓名 国籍 (地 区) 名称 征收 方式 □查账征收 项目 一、本期收入总额 二、本期成本费用总额 三、本期利润总额 四、分配比例 % 五、应纳税所得额 查账 征收 1.按本期实际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2.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 □核定征收 身份证 件类型 2017 年 1 月31 日 身份证 件号码 纳税人 识别号 纳税人 识别号 类型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0 0 0 0 0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 □承包、承租经营者 □合伙企业 金额 0 0 0 金单位 信息
1.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 核定 征收 2.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确定的应纳税 所得额 六、按上述内容换算出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七、税率 %
八、速算扣除数 九、本期预缴税额 十、减免税额 十一、已缴税额 十二、本期实际应缴税额
谨声明:此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填写 的,是真实的、完整的、可靠的。 纳税人签字: 代理申报机构(人)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2017年 1 月 31 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受理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0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0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0号【修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核定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的公告【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日期】2015.04.30【实施日期】2015.07.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0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相应填报说明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适用于非居民企业预缴季度税款时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适用于非居民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其中附表《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和《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勘探开发费用年度明细表》,由特定行业企业填报,一般企业无需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适用于非居民企业预缴季度税款、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同时,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也使用本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包括法定扣缴义务人和指定扣缴义务人,以及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情况下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按次或按期扣缴或申报企业所得税税款时填报。
常用纳税申报日历
常用纳税申报日历月份申报期入库期税种备注:(申报期、入库期以下统称为“征期”)1月1-10日1-10日按月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元旦放假征期顺延三天1-15日1-15日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元旦放假征期顺延三天,又逢周末征期再顺延一天1-15日1-15日按季度申报缴纳的金融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1-15日印花税年度申报1-18日1-18日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外国企业驻京代表处的营业税元旦放假征期顺延三天1-18日1-18日申报缴纳2006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1-18日无应纳税(费)款申报1-31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2月1-7日1-7日按月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2日1-12日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周末,征期顺延一天1-12日无应纳税(费)款申报1-28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3月1-7日1-7日按月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2日1-12日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周末,征期顺延一天1-12日无应纳税(费)款申报1-31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4月1-9日1-9日按月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周末,征期顺延一天1-10日1-10日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1-10日1-10日按季度申报缴纳的金融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1-16日1-16日按年或按半年申报缴纳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周末,征期顺延一天1-16日1-16日申报缴纳2007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1-16日1-16日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外国企业驻京代表处的营业税1-16日无应纳税(费)款申报1-30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1月1日到3月31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1月1日到4月10日查帐征收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元旦、春节放假,征期顺延十天1月1日到4月30日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1-14日1-14日按月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五一放假,征期顺延七天1-17日1-17日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1-17日无应纳税(费)款申报1-31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6月1-7日1-7日按月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1日1-11日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周末,征期顺延一天1-11日无应纳税(费)款申报1-30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7月1-9日1-9日按月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周末,征期顺延一天1-10日1-10日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1-10日1-10日按季度申报缴纳的金融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1-16日1-16日申报缴纳2007年二季度企业所得税周末,征期顺延一天1-16日1-16日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外国企业驻京代表处的营业税周末,征期顺延一天1-16日无应纳税(费)款申报1-31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8月1-7日1-7日按月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0日1-10日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1-10日无应纳税(费)款申报1-31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9月1-7日1-7日按月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0日1-10日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1-10日无应纳税(费)款申报1-30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10月1-15日1-15日按月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十一放假征期顺延七天,又逢周末征期再顺延一天1-22日1-22日征收单位机动车辆船舶的税款十一放假征期顺延七天1-15日1-15日征收200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1-17日1-17日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十一放假征期顺延七天1-17日1-17日按季度申报缴纳的金融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1-20日1-20日申报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1-22日1-22日申报缴纳2007年三季度企业所得税十一放假征期顺延七天1-22日1-22日按半年申报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1-22日1-22日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外国企业驻京代表处的营业税1-22日无应纳税(费)款申报1-31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1-31日1-31日征收本市个人机动车辆船舶税款11月1-7日1-7日按月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2日1-12日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周末,征期顺延一天1-12日无应纳税(费)款申报1-30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1-30日1-30日征收本市个人机动车辆船舶税款12月1-7日1-7日按月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0日1-10日按月申报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1-10日无应纳税(费)款申报1-31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1-31日1-31日征收本市个人机动车辆船舶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1.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2015版)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写说明: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
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附表1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附表2为《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2.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
3.纳税人识别号(必填):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当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4.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个人是指自然人。
6.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7.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写。
8.身份证照类型: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
选择类型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9.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纳税人本人姓名、常用联系电话及地址。
10.房产原值:本项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2015年度纳税申报期限总结
2015年度纳税申报期限总结1.增值税纳税期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进口增值税专用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2.消费税纳税期限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以1 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至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3.营业税纳税期限.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4.资源税纳税期限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