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直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码照片采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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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

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

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照片样式照片规格: 26mm (宽)x32mm (高),分辨率350dpi ;颜色模式:24位RGB 真色颜色模式;基本要求: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不应佩戴首饰。

常佩戴眼镜应佩戴眼镜(不含墨镜)。

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头部占 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尺寸 26mm (宽) x32mm (高)。

头像大小及位置:人像在照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稍偏上,其中脸部宽207 ± 14像素,头顶发迹距照片上边沿 7-21像素, 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 207像素,当头顶 发迹附件 5207 *«± 14 261HUI32iinnIS ± I mm距照片上边沿距离与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 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以上照片样式、规格要求、颜色模式、基本要求和头像大小及位置与公安部门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要求基本一致。

单人拍照电子照片命名方式为:姓名信息检索码.jpg ,例如张三的照片可以命名为“张三00000012.jpg ”;批量拍照电子照片可用“批量压缩图片工具软件”按照相机实际拍照时间和拍照顺序命名并排序,如:9.28 上午联通001.jpg 9.28上午联通002.jpg、9.28上午联通003.jpg …….。

上传电子照片的文件大小:60KB~80KB 之间。

照相人员须知社保卡照片对照相人员的基本要求:白色或浅色必须换为深色上衣、洁净面部、去除浓妆、整理头发、去除饰物,并特别注意的以下几项要求:1.衣着:请穿深色有领上衣,不要穿白色或浅色上衣,不要敞开衣领。

2.头部:A.头发整理好不要凌乱,发髻不要盘在头顶,不要留太高的发型或怪异发型。

办社保照片要求

办社保照片要求

社保卡照片要求
[导读]:社保卡照片采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样式,照片规格为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尺寸为32mm×26mm。

冲洗,不能打印。

采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样式:
1、样式:见图示
2、照片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

尺寸为32mm×26mm。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图像背景为纯白色,无边框;
4、图片格式:采用JPG格式,质量中,相片在100K以内,以18位身份证号码+姓名命名(如:370628************张三.jpg)。

5、要求:
免冠,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等浅色上衣,脱掉外套;
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长发、烫发者就露出两耳,或把头发扎起,不得盘在头顶,不化浓妆和佩戴首饰;
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流程

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流程

附件一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流程1、各参保单位按照规定时间(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表)携带U盘到区劳动保障局各经办机构(区人力资源市场)拷贝本单位数据和程序;2、参保单位根据信息采集要求对本单位基本数据(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进行修改完善。

对于身份证号不足18位的,要到公安部门变更为18位;3、参保单位按照社会保障卡数码照片标准和拍照要求对本单位每位参保人员拍照(有关要求见附件),形成各参保人员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以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为名字保存。

4、在完成基本信息和电子照片后,参保单位将本单位基本信息和电子照片拷到U盘上报区劳动保障局各经办机构。

5、区劳动保障局经办机构将以上两项数据导入核心二版,校验两项数据是否对应,如有问题退回参保单位;如无问题,导出数据由参保单位带回统一打印出《山东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通知参保个人领取。

6、参保个人对社保卡申领表信息进行校对,如果发现错误,可直接在《山东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上修改,然后由参保单位工作人员携带修改的申领表和U盘到区劳动保障局经办机构修改。

修改后,参保单位再打印出正确的申领表,交参保个人重新审核。

确认正确无误后,由本人签字,单位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区劳动保1、审核日期是指经办机构审核完成日期。

2、如申请表有未填写项目,请在该项目空白处直接将正确信息填入。

3、表格需要修改的错误信息划去,正确信息填入以下表格:附件六社会保障卡发卡责任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同志,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领取本单位社会保障卡__________张。

为做好我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为参保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将为民办事的目标落到实处,特签订此责任书:1、在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将社会保障卡及时、完整的发放到参保职工手中;2、组织本单位的参保职工认真学习社会保障卡相关文件规定及“山东省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

医疗保险培训材料d

医疗保险培训材料d

第一部分省直管单位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省直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是我处具体经办业务的重要内容之一。

按照业务流程,可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工作:社会保险登记、基本信息采集、医疗保险费征缴、个人账户注资、医保关系转移等环节。

一、社会保险登记(一)社会保险登记1.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首先要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是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标志。

它体现了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是社会保险强制性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

实行社会保险登记制度是199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一项重要内容。

《条例》第七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为了贯彻执行《条例》,劳动保障部以第1号部长令发布了《社会保险登记经管暂行办法》,详细规定了社会保险登记的各项程序和内容,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

2.参保范围。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省属驻济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52号)规定,省属驻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于2012年12月1日启动,参保单位范围为省属驻济机关、财政拨款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中央驻济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3.报送材料。

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在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局服务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批准成立的文件、证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事业单位登记经管部门颁发的年检过的有效期之内的山东省事业法人(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年检过的有效期之内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

(4)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及任职文件)复印件。

(5)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6)参公单位需要提供参公文件复印件。

(7)开户申请。

抬头: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内容包括:单位性质、人员构成(编制人数、在职、退休、有无合同制工人等)、已在我局参加的保险及参加时间、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省直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

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

附件5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1、照片样式2、照片规格: 26mm(宽)x32mm(高),分辨率350dpi;3、颜色模式: 24位RGB真色颜色模式;4、基本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不应佩戴首饰。

常佩戴眼镜应佩戴眼镜(不含墨镜)。

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尺寸26mm (宽)x32mm(高)。

5、头像大小及位置:人像在照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稍偏上,其中脸部宽207±14像素,头顶发迹距照片上边沿7-21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发迹距照片上边沿距离与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以上照片样式、规格要求、颜色模式、基本要求和头像大小及位置与公安部门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要求基本一致。

6、单人拍照电子照片命名方式为:姓名信息检索码.jpg,例如张三的照片可以命名为“张三00000012.jpg”;批量拍照电子照片可用“批量压缩图片工具软件”按照相机实际拍照时间和拍照顺序命名并排序,如:9.28上午联通001.jpg、9.28上午联通002.jpg、9.28上午联通003.jpg…….。

上传电子照片的文件大小:60KB~80KB之间。

照相人员须知社保卡照片对照相人员的基本要求:白色或浅色必须换为深色上衣、洁净面部、去除浓妆、整理头发、去除饰物,并特别注意的以下几项要求:1.衣着:请穿深色有领上衣,不要穿白色或浅色上衣,不要敞开衣领。

2.头部:A.头发整理好不要凌乱,发髻不要盘在头顶,不要留太高的发型或怪异发型。

B.刘海不要挡住眉毛和眼睛。

C.不要戴眼镜,常戴眼镜的请佩戴照相馆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避免镜片反光。

D.露出两耳,不要带饰品。

E.面部洁净,不要涂口红,禁止化浓妆。

办社保对电子照片的格式要求有哪些

办社保对电子照片的格式要求有哪些

办社保对电⼦照⽚的格式要求有哪些
办社保的电⼦照⽚要求社会保险所⽤的电⼦照必须是公安部门指定的,拥有第⼆代⾝份证拍照资质的照相馆进⾏拍照,并且所拍照⽚严格按照第⼆代⾝份证的规格进⾏拍照⽅可有效,具体要求如下:1、电⼦照⽚以纯⽩⾊为底⾊,⾝穿深⾊上⾐的正⾯免冠头像彩照,⽆需修...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办社保对电⼦照⽚的格式要求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办社保的电⼦照⽚要求
社会保险所⽤的电⼦照必须是公安部门指定的,拥有第⼆代⾝份证拍照资质的照相馆进⾏拍照,并且所拍照⽚严格按照第⼆代⾝份证的规格进⾏拍照⽅可有效,具体要求如下:
1、电⼦照⽚以纯⽩⾊为底⾊,⾝穿深⾊上⾐的正⾯免冠头像彩照,⽆需修改、裁剪及冲洗;
2、相⽚⼤⼩必须为140KB或以上,⾊彩为24位RGB真彩⾊,像素为358像素(宽)×441像素(⾼),分辨率为
350dpi,尺⼨为32mm×26mm;
3、电⼦照中⼈物不得佩戴装饰品,包括眼镜、⽿环、项链、头饰品等;
4、照⽚⼈物必须五官清析,⾝体端正,眼神集中,头发不能遮挡⾯部;
5、电⼦照⽚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制定的居民⾝份证制证⽤数字相⽚技术标准(GA461-2004)进⾏拍照。

温馨提⽰:照相馆拍照费⽤⼤概为25元(即取)及15元(隔⽇取)两种,办理社会保险时只需提交带编号的回执即可。

如今是⼀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边的⼀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店铺找律师进⾏咨询。

一卡通制卡前电子版照片采集的标准要求

一卡通制卡前电子版照片采集的标准要求
一卡通制卡前电子版照片采集的标准要求
人像卡用数字相片样式:
照片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
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要求:人像卡的近期彩色相片图像,图像背景为纯白色,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同时请每位教工使用个人的教工代码作为电子版照片文件名命名方式,这样不会出现和别人重复,之后交给自己学院或部门收集电子版照片的负责人。
负责人收集全所有教工的照片后,数据采用Excel表格的形式整理后提供给网络信息中心,格式如下:
请各学院或部门负责人将数据表格和照片的压缩包这两个文件于7月3日中午之前发到网络信息中心李佳欢的OA中。联系方式:84566300。
头像大小及位置: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保相片质量和人相的尺寸、角度、姿态、色彩等的统一,公安部制定并公布了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GA461-2004)。所用相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6mm。
电子版照片的命名方式必须严谨,文件名的后缀请使用.jpg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近亲属共济使用的通知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近亲属共济使用的通知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近亲属共济使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4.10•【字号】鲁医保中心函〔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关于做好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近亲属共济使用的通知各省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有关银行:为提高省直医保职工个人账户使用效益,按照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完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110号)要求,现就做好省直医保职工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支付近亲属(配偶、子女、本人的父母、配偶的父母,下同)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具体办理步骤如下:第一步,参保人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省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填写《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支取单》(见附件1,下同)。

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身份证(代办人持双方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支取单》,到社会保障卡所属银行(各银行办理网点名单及地址见附件2)办理个人账户金支取手续,转账至其社保卡金融区。

二、支付近亲属住院期间个人负担费用(一)省直参保职工近亲属在省直医保协议定点医院住院的,可通过安装在省直医保协议定点医院住院结算收费窗口的个人账户刷卡专用POS机具,直接刷卡支付其近亲属个人负担医疗费用。

(二)省直参保职工近亲属在非省直医保协议定点医院住院的,可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通过银行支取、转账方式支付其近亲属住院期间个人负担费用。

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参保人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省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填写《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支取单》。

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身份证(代办人持双方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支取单》,到社会保障卡所属银行办理个人账户金支取手续,转账至其社保卡金融区。

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

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

附件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照片样式照片规格:26mm(宽)32mm(高),分辨率;颜色模式:位真色颜色模式;基本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不应佩戴首饰。

常佩戴眼镜应佩戴眼镜(不含墨镜)。

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尺寸26mm(宽)32mm (高)。

头像大小及位置:人像在照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稍偏上,其中脸部宽±像素,头顶发迹距照片上边沿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像素,当头顶发迹距照片上边沿距离与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以上照片样式、规格要求、颜色模式、基本要求和头像大小及位置与公安部门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要求基本一致。

单人拍照电子照片命名方式为:姓名信息检索码,例如张三的照片可以命名为“张三”;批量拍照电子照片可用“批量压缩图片工具软件”按照相机实际拍照时间和拍照顺序命名并排序,如:上午联通、上午联通、上午联通…….。

上传电子照片的文件大小:之间。

照相人员须知社保卡照片对照相人员的基本要求:白色或浅色必须换为深色上衣、洁净面部、去除浓妆、整理头发、去除饰物,并特别注意的以下几项要求:.衣着:请穿深色有领上衣,不要穿白色或浅色上衣,不要敞开衣领。

.头部:.头发整理好不要凌乱,发髻不要盘在头顶,不要留太高的发型或怪异发型。

.刘海不要挡住眉毛和眼睛。

.不要戴眼镜,常戴眼镜的请佩戴照相馆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避免镜片反光。

不允许戴彩色隐形眼镜。

.露出两耳,不要带饰品。

.面部洁净,不要涂口红,禁止化浓妆。

.颈部:不要戴饰品,如项链、吊坠等。

.肩部:坐姿端正、头部正直、肩膀水平、不要倾斜。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直医保开展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1〕1号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直医保开展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1〕1号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直医保开展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关于省直医保开展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各省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工作,着力解决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备案难题,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3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省直医保开展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简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员分类(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将目前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统一调整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将目前的异地转诊转院、出差、探亲、临时外出突发急危重症等人员,统一调整简化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办理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渠道按照“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即时开通、即时享受”的原则,省医保中心不再审核参保人备案材料。

上述两类人员异地就医前,通过下载并登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自助办理开通异地备案联网直接结算服务;也可通过省医保局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C20号窗口)或电话(*************)办理。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当次办理当次有效。

三、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员的待遇政策(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办理了长期异地居住(半年以上)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联网医疗机构持社保卡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医保待遇与在参保地就医相同,不降低报销比例。

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

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

附件5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照片样式照片规格:26mm(宽)x32mm(高),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24位RGB真色颜色模式;基本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不应佩戴首饰。

常佩戴眼镜应佩戴眼镜(不含墨镜)。

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尺寸26mm(宽)x32mm(高)。

头像大小及位置:人像在照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稍偏上,其中脸部宽207±14像素,头顶发迹距照片上边沿7-21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发迹距照片上边沿距离与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以上照片样式、规格要求、颜色模式、基本要求和头像大小及位置与公安部门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要求基本一致。

单人拍照电子照片命名方式为:姓名信息检索码.jpg,例如张三的照片可以命名为“张三00000012.jpg”;批量拍照电子照片可用“批量压缩图片工具软件”按照相机实际拍照时间和拍照顺序命名并排序,如:9.28上午联通001.jpg、9.28上午联通002.jpg、9.28上午联通003.jpg…….。

上传电子照片的文件大小:60KB~80KB之间。

照相人员须知社保卡照片对照相人员的基本要求:白色或浅色必须换为深色上衣、洁净面部、去除浓妆、整理头发、去除饰物,并特别注意的以下几项要求:1.衣着:请穿深色有领上衣,不要穿白色或浅色上衣,不要敞开衣领。

2.头部:A.头发整理好不要凌乱,发髻不要盘在头顶,不要留太高的发型或怪异发型。

B.刘海不要挡住眉毛和眼睛。

C.不要戴眼镜,常戴眼镜的请佩戴照相馆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避免镜片反光。

不允许戴彩色隐形眼镜。

D.露出两耳,不要带饰品。

E.面部洁净,不要涂口红,禁止化浓妆。

社保照片要求

社保照片要求

社保照片要求
社保照片是指用来办理社会保障事务的相关照片。

由于社保照片与个人信息紧密相关,所以其要求也较为严格。

下面将详细介绍社保照片的要求。

首先,社保照片的背景应为纯白色,不能有任何纹理、花纹或其他颜色。

这样可以使照片更加清晰,便于被识别和辨认。

其次,社保照片中的人物要求正面拍摄,面部不能有任何遮挡物。

头部应保持垂直,不可有倾斜或者旋转。

眼睛必须完整地展示出来,不能有遮挡或者眨眼。

再次,社保照片中的人物应该保持面容自然,不可有夸张的表情。

不可以微笑、张嘴或者翘唇等不正常的表情,要保持面部表情的平静。

另外,社保照片中的人物不可以佩戴任何帽子、头巾或者头饰。

也不可以戴着墨镜或者有色眼镜。

头发不可掩盖额头,也不可遮挡眼睛。

男性应该剃须或者保持胡须整洁。

最后,社保照片的尺寸和质量也有一定的要求。

照片尺寸一般为35mm*45mm,不可过大或者过小。

照片应该清晰可见,不可模糊、扭曲或者有明显的噪点。

色彩饱和度和对比度也需要适中,不可以过于鲜艳或者暗淡。

总之,社保照片作为办理社会保障事务的重要材料,其要求较为严格。

只有满足相关要求,照片才能被有效地识别和辨认。

因此,在办理社保事务时,务必按照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社保照片,以确保办理的顺利进行。

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1、白色背景,无边框。

2、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

3、24位RGB真彩色。

4、采用JPEG压缩技术,压缩品质因子70(品质因子取值范围0~100),一般相片的文件大小为14K~40K。

5、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度179~255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缘7~21像素,双眼连线中点距离图像左边缘为162~196像素,双眼连线距相片下边缘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距相片上边缘距离与眼睛距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要求时,特殊情况下可切除部分耸立过高的头发)。

6、人像轮廓及面部特征点清晰可见。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启用省直医保个人网上经办服务系统的公告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启用省直医保个人网上经办服务系统的公告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启用省直医保个人网上经办服
务系统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2.03.25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3.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
正文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启用省直医保个人网上经办服务系统
的公告
山东省省本级参保人: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省本级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已于3月25日正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启用“山东省省直医保个人网上经办服务系统”,“山东省省直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社保个人网办系统)将不再办理相关医保业务事项。

如需办理医保业务,请登录“山东省省直医保个人网上经办服务系统”(网址为:
https:///SmPsc/#/login?type=per),其系统登录用户名、密码与“社保个人网办系统”一致。

省本级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上线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疑问,可拨打155****5250咨询。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5日。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完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完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完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19.12.30•【字号】鲁医保发〔2019〕110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完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为解决我省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沉淀多、共济性差、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健康需求、支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十三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7〕20号文件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意见》(鲁政发〔2007〕61号)的规定,现就规范完善我省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适度调整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除可用于职工本人的门诊消费、药店消费及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外,可用于支付近亲属(配偶、子女、本人的父母、配偶的父母,下同)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报销后按规定需个人负担的费用;本人和近亲属健康检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

二、规范个人账户政策调整报备工作。

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涉及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各地要避免政策调整的随意性,不能乱开口子。

今后,各地新出台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要与本通知政策规定一致,并于发布前报省医保局备案。

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除因跨统筹地区关系转移、异地安置、出国定居、死亡等情况外不能随意提现或变相提现。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如有新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各市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制定实施意见,及时调整医保信息系统,把工作做细做实,让广大群众及时享受到惠民政策。

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流程

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流程

附件一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流程1、各参保单位按照规定时间(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表)携带U盘到区劳动保障局各经办机构(区人力资源市场)拷贝本单位数据和程序;2、参保单位根据信息采集要求对本单位基本数据(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进行修改完善。

对于身份证号不足18位的,要到公安部门变更为18位;3、参保单位按照社会保障卡数码照片标准和拍照要求对本单位每位参保人员拍照(有关要求见附件),形成各参保人员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以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为名字保存。

4、在完成基本信息和电子照片后,参保单位将本单位基本信息和电子照片拷到U盘上报区劳动保障局各经办机构。

5、区劳动保障局经办机构将以上两项数据导入核心二版,校验两项数据是否对应,如有问题退回参保单位;如无问题,导出数据由参保单位带回统一打印出《山东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通知参保个人领取。

6、参保个人对社保卡申领表信息进行校对,如果发现错误,可直接在《山东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上修改,然后由参保单位工作人员携带修改的申领表和U盘到区劳动保障局经办机构修改。

修改后,参保单位再打印出正确的申领表,交参保个人重新审核。

确认正确无误后,由本人签字,单位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区劳动保障局经办机构。

7、各参保单位在上报《山东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时,需携带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同时,缴纳社会保障卡费用。

8、区劳动保障局将参保单位上报的《山东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进行数据整理并上报市劳动保障局信息中心制卡。

附件二山东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身份证号码: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照 片性别 个人编号 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1、 审核日期是指经办机构审核完成日期。

2、 如申请表有未填写项目,请在该项目空白处直接将正确信息填入。

3、表格需要修改的错误信息划去,正确信息填入以下表格:修改内容名称1: 改为: 修改内容名称2: 改为: 修改内容名称3: 改为: 修改内容名称4: 改为:申领人:(签字)用人单位(章):经办机构(章):审核日期:经办人:山东省东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附件三山东省社会保障卡挂失单NO:00000001挂失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卡号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签名代理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第一联存根联︵劳动保障部门保存︶签名受理时间年月日时经办人说明:1、第二联受理联(受理单位保存)2、第三联挂失人保存3、书面挂失10天后,卡将自动注销。

数据采集上报主要工作流程

数据采集上报主要工作流程

附件2数据采集上报主要工作流程一、数据采集上报主要工作流程1、登录数据采集系统。

系统登录方式和登录账号请与厅信息中心联系,原则上每单位分配一个账号。

2、信息采集及确认。

单位经办人员通过数据采集系统打印《数据采集表》,核对个人信息、填写空缺栏目,并由参保人本人签字确认,单位盖章审核。

经办人员根据确认后的《数据采集表》将信息补充完善到数据采集系统,并在系统中完成【确认】操作。

3、照片审核。

省人社厅信息中心根据《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见附件),对各单位确认后的照片进行【审核】。

4、数据上报。

单位经办人员将审核通过后的人员信息通过数据采集系统进行【上报】,上报时须选择对应合作银行。

5、提交纸质材料申请制卡。

单位经办人员将纸质《数据采集表》及封面(封面可通过采集系统打印)提交省人社厅信息中心,封面信息须与数据采集表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省人社厅信息中心对封面信息、数据采集表总数量、系统中上报数量进行核对,审核通过后(三者数量一致),接收纸质申报材料。

若本次上报的制卡数据中,不存在关键信息变更情况(关键信息为身份证号、姓名、民族),则进入制卡流程。

6、关键信息变更。

若本次上报的制卡数据中,存在关键信息变更情况,应同时向省医保中心提交《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申请表可从数据采集系统下载、打印),并按省医保中心业务经办流程要求填写相应变更材料,履行变更手续。

省人社厅信息中心接收到省医保中心对《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的变更确认后,在数据采集系统中完成【变更确认】操作,进入制卡流程。

7、正式制卡。

省人社厅信息中心根据数据采集系统中单位上报的数据,按照《安徽省社会保障卡制发卡操作流程暂行规定》组织制卡,具体领卡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关问题说明1、采集数据项说明。

本次数据采集信息项共14项,其中姓名、性别、民族、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照片等为必采项。

14项数据中,已在省直医保业务系统中登记的,直接打印在《数据采集表》上,参保人需对这些信息进行确认,确保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未在系统中登记的,作为采集表空缺项由参保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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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直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码照片采集要求
1. 照片为JPG格式,每人图像保存为一个文件,以身份证号码姓名命名,命名不能
有空格、“+”“-
2. 二代身份证电子照片(彩色免冠大头照,不能是半身照),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英寸。

3.统一使用白色背景,无边框。

4. 拍摄
A.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即普通证件照片;头像居于正中,脸部需占整
张照片的50%到60%;拍摄人发顶至照片顶部约占10%。

B.被拍摄人应着棕色、红色、绿色、黑色等深色系服装(不能着白色等浅色系服
装)。

5.一般性要求
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被拍摄人应配戴眼镜,但必须能清楚地看到双眼,镜框不能遮住眼睛的任何一部份,镜片不能是彩色的,也不能反光。

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脸上不能有阴影,发型整齐不能遮住脸,特别是不能遮住眼睛,要露出全部面庞。

6.数码照片尺寸
20*25mm 或大于 20*25mm 的比例图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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