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病人管理制度
护理核心制度(二)

核心制度六、患者身份确认制度目的:杜绝因患者身份识别错误造成医疗、护理不良事件,确保医疗安全。
适用范围:全院护理单元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凡门诊、急诊、住院患者进行各种标本采集(包括病理标本)、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种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使用床号、姓名、年龄、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院号、腕带等两项身份识别方式核对患者身份,准确无误后方可从事诊疗活动。
禁止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病区医护人员除核对床尾卡与腕带外还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有效沟通作为对患者身份的最后确认。
询问患者姓名时,须由患者说出自己的姓名(您叫什么名字?),不能直呼患者的姓名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严格执行腕带使用制度。
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科室每月督导并有记录。
5、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6、在检验、放射、CT、MRI、超声、放射治疗、高压氧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的科室都应进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七、护患沟通制度目的:通过正确的沟通交流方式、方法,取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和配合,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适用范围:全院护理单元1、护士仪表端庄,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表情亲切、诚恳、尊重对方。
2、护患沟通方式:床旁沟通、集中沟通、出院访视沟通、分级沟通(根据患者病情轻重、复杂程度及预后,由不同级别的护理人员沟通,尤其对已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纠纷的,要重点沟通)。
3、真诚、耐心地倾听患者及家属的表述,尽量让患者和家属宣泄和倾诉,对患者的病情尽可能做出准确解释。
三无人员病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三无人员(无身份、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院对三无人员病人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对三无人员病人的医疗救治、护理、生活照料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三无人员病人得到及时、有效、合理的救治和关爱。
第二章医疗救治第四条三无人员病人入院后,应由急诊科或相关科室负责接收,并进行初步评估。
第五条医院应优先为三无人员病人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包括但不限于:1. 急性病救治;2. 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3. 传染病、精神病的隔离治疗;4. 特殊治疗和康复。
第六条医疗救治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诊疗规范操作,确保医疗安全。
第三章护理与生活照料第七条三无人员病人住院期间,医院应提供以下护理和生活照料服务:1. 生活照料:为病人提供饮食、衣物、洗漱等基本生活照料;2. 心理护理:关注病人心理状况,提供心理疏导;3. 康复护理:针对病人病情,提供相应的康复护理;4. 特殊护理:针对老年、残疾、重病等特殊病人,提供必要的特殊护理。
第八条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确保病人安全。
第四章费用管理与结算第九条三无人员病人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不得因费用问题影响病人的救治。
第十条医院设立专门的三无人员病人费用管理账户,用于记录和结算三无人员病人的医疗费用。
第十一条三无人员病人的医疗费用结算,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五章保障与监督第十二条医院设立三无人员病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三无人员病人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医院定期对三无人员病人的救治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医院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对三无人员病人管理工作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以上是三无人员病人管理制度范本,旨在为三无人员病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管理制度

“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管理制度(一)“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界定1“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系指无姓名(不知姓名)及家属、无住址、无治疗经费的社会流浪、乞讨病人。
2.特殊情况病人系指:在各种突发事件中受伤、中毒、或突发疾病等,神志不清醒,无法确认患者身份者;或虽能简单叙述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但暂无资金、无家属或陪伴人,或有陪伴人暂无资金的急危重病人。
(二)“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管理的组织机构医院成立“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救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主任为该办公室主任,医院办公室主任为该办公室副主任。
组长:院长副组长:业务副院长成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院感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后勤科长、财务科科长、各科主任与护士长、保安队队长,负责三无病人的医疗救治、生活护理和经费落实等工作。
(三)“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的来源交通事故受伤的病人,“110”、派出所送来的伤病人,群众送来的伤病人,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后被医院收治的需要急救的伤病人等等,其中包括一些由于自杀、醉酒或打架受伤的病人。
这些“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大多无能力解决自己的医疗及食宿费用、无亲无友供养、虽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但需街道办(或村委会)办理诊疗相关手续等,多数病人病情严重,需立即进行救治。
医院院前急救人员和各科室要无条件接收“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并给予适当诊治,保障“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医疗,需抢救者必须积极抢救,任何科室和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
(四)处理原则对“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接诊科室、收治科室要以高度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充分发扬“救死扶伤,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使所有患者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安全的治疗,遵循先抢救后款项并登记的原则。
及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病人抢救。
(五)处理程序1.当“三无”及特殊情况患者送入医院,必须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由首诊医师对送入人员(如:110、120或其他发现无名患者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向送入人员了解患者受伤或患者发病时的详细情况。
临床管理制度-60:“三无病人”管理制度

1 医院对“三无病人”实行“救治在先”的原则,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病人”。
2 收治科室初步认定收治患者是“三无病人”的,第一时间上报保卫科《三无病人确认表》,并报告医务科,节假日及夜班报告医疗总值班。
由医务科或医疗总值班主任协调“三无病人”身份确认前的相关救治、护理等工作,应将处理情况于2日内汇总到医务科。
3 保卫科48小时内完成“三无病人”的身份调查工作,身份确认后,保卫科将签字的《三无病人确认表》送交住院处、医务科各一份。
由医务科通知收治科室主任,收治科室对该患者按照“三无病人”管理。
4 诊断明确需要住院治疗的“三无病人”,收入相关专业科室,符合重症医学科收治标准的患者收入重症医学科,疑难危重、病情复杂者由医务科组织会诊,依据专家组意见收入对应科室,不得出现推诿现象。
5 收治科室与医务科保持良好沟通状态,积极处理随时出现的问题(包括寻找亲属等)。
一旦发现患者有亲属,立即上报保卫科落实,及时与其亲属取得联系。
明确身份者由保卫科负责取消住院处和医务科的《三无病人确认表》。
6 相关费用6.1 “三无病人”在治疗过程产生的费用计入所在科室收入。
6.2 检验、检查费用计入各相关医技科室收入。
6.3 医院补助日常费用100元/天,用于补贴科室。
7 收治科室要保证病人治疗的基本用药、检查治疗,医务科进行督查。
如发现违规检查、治疗,要求科室立即整改。
两次发现违反治疗行为,发生费用由收治科室、个人承担。
8 “三无病人”达到出院标准的,科室报告医务科。
医务科负责联系民政救助站等部门商讨“三无病人”遣送事宜,相关科室积极配合。
遣送队伍由收治科室医护人员、保卫科人员组成。
9 各科室每季度初第一周将出院“三无病人”的情况填写《三无病人审核表》,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附住院费用结算单及门诊病历、检验单、申请单、报告单、收费单等,由医务科履行审批、上报相关手续。
10 手续履行完毕后,医务科将《三无病人确认表》、《三无病人审核表》、补助单据发放各科室护士长,由护士长持上述表格到住院处结账,持补助单据到财务科领取补助款。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1.成立本社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精防工作会议。
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摸底排查,准确掌握辖区精神病人基数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新发现的精障人员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3.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辖区精障人员,按危险性等级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服药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
5.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6.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随访制度
1.要定期走访辖区的患者,危险性三级以下至少每月入户走访一次,三级以上的每周走访一次,并按要求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及时掌握患者变化情况。
2.对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随访,落实监护责任人,完整填写随访记录。
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精神病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
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三无患者救治工作制度范本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本院就诊的无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以及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
二、救治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患者权益,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安全、便捷、有效的救治。
2. 优先抢救,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关的手续后补办,保证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3.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和急症抢救程序及操作常规。
4. 执行急诊与住院连贯的医疗服务标准与流程。
三、救治流程1. 接诊(1)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诊“三无”患者,根据病情将患者正确分诊至相关科室。
(2)值班医师立即接诊患者,进行诊治。
2. 评估与记录(1)接诊医师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患者性别、大致年龄、初步诊断及送来人员单位、车号。
(2)双方签字确认。
3. 危重患者救治(1)危重患者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
(2)启动危重患者抢救小组,组织多学科会诊,确保患者得到最佳救治。
4. 报告与沟通(1)积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寻求支持。
(2)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寻找联系患者家属,通报病情。
5. 手续办理(1)需办理各种检查和住院手续等时,工作时间由医务科审批。
(2)非工作时间,由值班领导审批。
6. 后续治疗(1)患者病情稳定后,转入相关科室进行后续治疗。
(2)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确保患者得到持续关注。
四、保障措施1.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救治水平。
2. 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救治合力。
4. 建立健全救治资金筹措机制,确保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5.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3. 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本制度,确保“三无”患者得到及时、安全、便捷、有效的救治。
医院三无病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我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障三无病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收治的无身份(姓名和居住地)、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三无病人。
三、责任与义务1.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三无病人救治绿色通道,确保三无病人得到及时救治。
2. 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疾病诊断标准,对三无病人进行分类救治。
3. 医院应建立三无病人信息档案,详细记录病人的病情、救治过程、费用等情况。
4. 医院应与公安、民政、救助站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三无病人的救助工作。
四、救治原则1. 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精神,对三无病人一视同仁。
2. 优先救治危重病人,确保病人生命安全。
3. 严格执行医疗规范,确保医疗质量。
4. 加强与家属或单位的沟通,共同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五、救治流程1. 接诊:三无病人就诊时,接诊医务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迅速开展救治。
2. 分类救治:根据病人病情,将其分为危重、一般、传染病和精神病四类。
3. 特殊病人救治:对传染病病人、精神病病人,应及时送至相应医院或专科治疗。
4. 观察治疗:对需在医院观察治疗的三无病人,应安排在急诊科或专科治疗。
5. 费用处理:三无病人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医院承担,不得因费用原因耽误病人抢救治疗。
六、监督管理1. 医院应定期对三无病人的救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救治措施落实到位。
2. 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 公安、民政、救助站等部门应定期对医院三无病人救治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为三无病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管理制度

“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管理制度(一)“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界定1“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系指无姓名(不知姓名)及家属、无住址、无治疗经费的社会流浪、乞讨病人。
2.特殊情况病人系指:在各种突发事件中受伤、中毒、或突发疾病等,神志不清醒,无法确认患者身份者;或虽能简单叙述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但暂无资金、无家属或陪伴人,或有陪伴人暂无资金的急危重病人。
(二)“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管理的组织机构医院成立“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救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主任为该办公室主任,医院办公室主任为该办公室副主任。
组长:院长副组长:业务副院长成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院感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后勤科长、财务科科长、各科主任与护士长、保安队队长,负责三无病人的医疗救治、生活护理和经费落实等工作。
(三)“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的来源交通事故受伤的病人,“110”、派出所送来的伤病人,群众送来的伤病人,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后被医院收治的需要急救的伤病人等等,其中包括一些由于自杀、醉酒或打架受伤的病人。
这些“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大多无能力解决自己的医疗及食宿费用、无亲无友供养、虽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但需街道办(或村委会)办理诊疗相关手续等,多数病人病情严重,需立即进行救治。
医院院前急救人员和各科室要无条件接收“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并给予适当诊治,保障“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医疗,需抢救者必须积极抢救,任何科室和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
(四)处理原则对“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接诊科室、收治科室要以高度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充分发扬“救死扶伤,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使所有患者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安全的治疗,遵循先抢救后款项并登记的原则。
及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病人抢救。
(五)处理程序1.当“三无”及特殊情况患者送入医院,必须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由首诊医师对送入人员(如:110、120或其他发现无名患者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向送入人员了解患者受伤或患者发病时的详细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三无”病人收治管理制度
“三无”病人是指:无身份(姓名和居住地)、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病人(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流落街头的盲流、乞丐、智障病人、精神病人等;二是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的突发急症的病人;三是交通事故中受伤的病人)。
“三无”病人的存在是当前社会的普遍现象,解决好“三无”病人的医疗求助问题是公立医院的基本职能,此类病人多数为病情严重,需立即进行救治。
“三无”病人应当得到及时救治。
首先,生命体现着最高的人格利益,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性权利。
健康是人生存的基本条件,生命健康权是法律上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是公民最基本的利益,受到我国各类法律规范的严密保护。
“三无”病人同样享有生存权、生命健康权,其生命健康权也应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医疗机构具有诊疗“三无”病人的义务。
医疗服务事关大众健康和病人生命健康利益,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病人就诊。
“三无”病人来医院时,大多伤情、病情严重,在病人病情危急的情况下,医院有无条件优先抢救病人生命的义务。
第三,医院抢救“三无”病人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我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在病人病情危重的情况下,病人享有强制医院缔约的权利,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如果有合理理由相信在转诊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诊。
如果医院拒绝对“三无”病人进行救治或延迟救治造成病人的死亡和人身伤害,那么医院的不作为的行
为既违背其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也侵犯了病人的生命健康权。
现就医院“三无”病人救治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1. “三无”患者多数为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以及外来人员,无法定监护人、无经济来源、无家可归的人,或无能力解决自己的医疗及食宿费用、无亲友供养、又无法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的城乡流浪乞讨人员等。
2.医院要无条件接受“三无”患者,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病人,并给予适当诊治,保障“三无”患者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医疗。
3.“三无”患者来院后,确需住院治疗的要报告医教部或医疗总值班,由医教部人员或医疗总值班签字后办理住院手续,收治原则上实行专科收治,科室主任、护士长要配合院方做好“三无”患者的收治和管理工作,医疗费用由医院暂时承担。
4.加强“三无”患者生活护理,对于不能生活自理的患者,由院方出资,护理部配合雇佣护理人员,实行专人管理。
5.有的“三无”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立即进行有创操作、检查、手术等需要病人和家属签字的,夜班及节假日由医疗总值班代签、正常上班时间由医教部人员代签,采用先抢救治疗后结算的方式。
6.在医务人员对“三无病人”积极实行救治的同时,医教部会同保卫科调查了解病员的基本信息,如身份、通讯联系、家庭住址、肇事车主及交通事故处理单位、基本病情等,并将基本信息向有关部门(公安、交警、民政部门)报告,寻求有关部门的法律、经济援助及善后处理。
7.“三无”患者救治无效后死亡的,尸体由科室送太平间暂时存放,并通知医教部,由医教部通知保卫科,保卫科联系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8.达到出院标准的“三无”住院病人,积极与民政救助站联系商议“三无”人员的医疗费用及遣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