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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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在生活中,建筑生产是最需要安全的工作之一,在电视上也经常能够看到一些建筑工程事故,因此,在法律上,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也有相关的规定。

以下是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希望能帮到你们。

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是建设工程的头等大事。

为了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维护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并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应当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

各级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都应当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有责任。

他们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其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应当规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也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自我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此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还应当规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各级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设备和工具,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有效预防和应对安全生产事故。

最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还应当规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对于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惩罚和追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维护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都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共同努力,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一部专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该条例共包括83条,涉及了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和责任规定。

该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目标和原则。

其中,条例规定了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本原则,强调了责任落实和防范为主的指导思想。

该条例还明确了国家鼓励和支持建设工程安全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减少事故发生的目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其中,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项目应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研究报告,强调了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同时,该条例还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应进行安全评估和安全检测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该条例还规定了建设工程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

其中,条例明确了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发生的事故,并组织调查和处理。

对于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而引发的事故,相关责任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罚。

此外,该条例还对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出了要求。

其中,条例规定了施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交底。

同时,该条例还明确了对未经培训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从业人员应予以停工整顿或处罚的要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还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各方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条例明确了设计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总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对于规范和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和提高技术水平,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同时,该条例的实施也促进了建设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目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法规。

一、《建筑法》《建筑法》于1998年3月1一开始执行,共有25条涉及安全生产,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共有16条,其他章节中涉及安全内容的有9条。

法中主要阐述了一个方针、两个关系、三个安全生产责任制、四个施工安全管理环节和五个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1.一个方针在第36条中已明确写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这是建国以来我们党和国家一贯的方针,这次是从法律上给予了肯定。

2.两个关系一个是要处理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理职责分工的关系;另一个是要解决好“扰民”与“民扰”的关系问题。

法中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就是说,正常进行的建筑活动是要受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横加干预和阻挠,否则就是违法。

3.三个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都要建立和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申请批准手续;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应提出设计方案;否则不得施工。

(2)设计单位对建筑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3)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是:○1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3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1Z3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1Z3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1Z3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1Z306010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本节包括3项内容:1Z306011 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1Z306012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督的规定1Z306013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1Z306011 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该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将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具体规定为:(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7)依法参于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一、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六)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 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 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 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项目6.5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一、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四)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 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模块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项目6.5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模块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项目6.5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一、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七)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的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 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 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3)拆除施 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2Z206051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案例6-5】某县招待所决定对2层砖混结构住宿楼进行局部拆除
改建和重新装修,并将拆改和装修工程包给一无资质的劳务队。该工程 未经有资质的单位设计,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仅由劳务队队长口述了自 己的施工方案,便开始组织施工。该劳务队队长在现场指挥4人在2楼干 活,安排2人在1楼干活。当1名工人在修凿砖柱(剩余墙体)时,突然发生 坍塌,导致屋面梁和整个屋面板全部倒塌,施工人员被埋压。

第四章建设工程安全法律制度(一)

第四章建设工程安全法律制度(一)


4.1.1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为了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 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施丁单位需根据以下内容保障安全生产。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的职责
(3)建议权
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从业 人员有权利参与用人单位的民主管理,通过参与生产经营的民主管理,可 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与主动性,可以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为本单位献计 献策,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共同做好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4.1.2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4.1.1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7.安全生产的相关保障措施
(1)施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 、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施工 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 备。 (3)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4)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 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 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 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5)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 费。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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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掌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即,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把握主要负责 人的含义(决策者、董事长总经理总裁)。 第二、了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P201), 重点把握建筑业企业资质序列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规定(总643, 专32,劳分2)。 第三、把握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第四、把握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制度(批评、检举和控告)。
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应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或其 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包括( )。 A.应急救援人员 B.单位主要负责人 C.从业人员 D.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特种作业人员 【答案】BDE 本题考核的是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
8
2Z206020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教育培训制度

2Z206010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 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应具备的12项条件(教材197页记关键词:制度、资金、 人、两考核、培训、保险、现场、防护、预案、救援、其 他)。在取得条件中,要注意应考核合格的人员包括哪些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
2.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的规定 (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要把握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的主体、对象,注意和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区别。前者 申请的主体是施工单位,后者是建设单位;前者是不同的 施工企业分别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后者申请的对象是工 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掌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及办理延期手续的 时间(3年有效、提前3个月、3年延期)。把握办理安全 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的规定(变更名称、地址、法人代表 需变更后10日内)。 (3)政府监管。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 颁发施工许可证。不要把先后顺序颠倒。注意暂扣吊销 (不具安全生产条件)、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颁发 的、越权颁发的、违反程序、不具备条件的、其他)的情 形。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规定
3.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改正。
十一、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险
1.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应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满足。
2.施工单位应参加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十六、培训与考核
1.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3.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3.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及时更新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二十一、国际合作与交流
1.鼓励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参与国际安全生产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技术。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应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法律法规,加强与国际安全生产组织的合作,提高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3.政府有关部门应支持国内建设工程各方主体与国际安全生产组织之间的交流,推动国内外安全生产标准互认。
四、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
1.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施工单位应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
五、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事故。

工程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工程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工程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筑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工程建筑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各类建设活动。

第三条工程建筑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安全设计,并编制安全设计文件。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检查等内容。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应急措施。

四、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三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安全生产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施工区域,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全文总结:本条例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了全面规定,明确了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职责,提出了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和监督管理办法,强调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并就事故处理、应急救援、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通过本条例的实施,将有效提升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2.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完整、清晰,并及时更新。
二十二、总结与展望
1.本条例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通过明确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通过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3)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体系,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应急演练的。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事故处理
1.建设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引进和借鉴国外的先进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
(2)参加国际安全生产会议、展览和交流活动;
(3)与国际安全生产组织建立合作关系。
十五、安全生产标准化
1.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应当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前言近年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问题频发,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意识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保障的重要性,加大了立法力度。

目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仍需进一步完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国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及其相关法律制度的总体,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在于法律,它是国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

行政法规是以法律为基础,由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颁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法律解释的规定,它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规范性文件是指由国家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文件,如标准、规程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律于2002年6月1日施行,明确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和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该法律从立法上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供了基本依据,为全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供了思想指导和法律保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该法律于1998年施行,规定了建筑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规划和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和验收等方面的内容。

它是我们国家建筑行业的法律基础,为建筑行业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该条例于1997年5月1日施行,是全国性的行政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

它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规定了工程建设单位和各类参建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应当遵循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和监理的具体要求,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及其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未经安全生产许可,擅自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施工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器材,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巡查,确保施工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各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施工安全的防护、文明施工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安全要求和技术措施。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特点、危险性等因素,制定施工安全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最新二建《法规》考点狂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最新二建《法规》考点狂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2Z2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15分左右)2Z206010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实行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未取得的企业,不能从事生产活动一、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完备制度、保证资金投入、设置专职安全人员、负责人考核合格、特种人有证、管理作业人员培训、工伤保险、防治措施、救援预案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督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3年。

延期的,期满前3个月办理延续;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的,到期后,不再审查,延期3年企业变更后10日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企业破产,应交回注销;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立即报告,媒体声明,申请补办2.政府监督:(1)建设主管部门先审查施工企业是否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后,才能颁发施工许可证(2)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可以撤销已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非法取得三、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1.未取得安全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动:责令停工,没收违法所得,10-50万罚款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责令停工,限期补办延续手续,没收违法所得,5-10万罚款3.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10-50万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4.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1)没有成功的: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不予受理或不予颁发,并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2)成功的:不正当手段取得后,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5.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6.颁证机关违法的: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2Z206030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1.《建筑法》规定,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候,制定安全技术措施2.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1.<<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2.5台以上设备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的,编制用电组织设计3.5台以下设备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制度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二、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验收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爆破工程7其他危险性工程以上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双方确认签字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或安全费用1.现场防护(1)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现场入口、起重机、用电、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基坑边沿、爆破物等危险部位(2)不同施工阶段和暂停施工采取的安全施工措施:暂停施工,现场防护,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合同约定(3)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安全卫生要求::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4)周边安全防护措施: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市区内工程,现场实行封闭围挡(5)安全防护设备、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场前查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建立档案,按规定报废(6)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起重设备、自升式架设使用前验收,承租的设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安装单位共同验收五、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安全措施1.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本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消防法》,安全职责:落实制度、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每年一次检测、保障道路畅通、组织检查、组织消防演练重点工程的消防安全职责: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重点部位3.每日防火巡查4.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演练《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2.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要求(1)设置消防通道,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作业要求(2)设置消防水源2Z206040 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一、安全事故等级按照伤亡、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划分:关键的几个数字记住(1)特别重大:30人以上,100人以上,1亿以上(2)重大:10-30人,50-100人,5000万-1亿(3)较大:3-10人,10-50人,1000万-5000万(4)一般:3人以下,10人以下,100万-1000万二、综合应急预案:应急机构、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三、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预案演练四、施工总分包单位的职责分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应急预案,按此,各自建立组织或人员,定期演练五、施工生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发生时间地点现场情况、事故经过、已经人员伤亡和初步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六、事故调查:发生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伤亡人数变化补报:发生30日内上报,交通、火灾的7日内上报。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科学防范和有效应对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目标是全面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确定一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规范化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提高事故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效率。

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秩序。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与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合作,促进安全生产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共同推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三条监管部门应当不定期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一、引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是我国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工程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安全生产事故也时有发生。

为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主体,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其主要安全责任如下:(1)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法办理建设项目批准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

(2)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有关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设计文件、施工图、施工方案等资料,确保施工单位能够准确了解工程特点和施工要求。

(3)不得提出违法要求和随意压缩合同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要求,合理确定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保证施工单位能够正常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5)不得要求购买、租赁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设备等。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购买、租赁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设备等,确保施工设备的安全性能。

2. 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勘察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安全责任如下:(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

勘察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工程的勘察工作,并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

(2)提出的勘察文件应当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1.1 目的和范围本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建设工程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并规范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1.2 术语定义1.2.1 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1.2.2 参与者: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等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单位或个人。

2. 建设单位责任2.1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参与者的责任和权限。

2.2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3. 设计单位责任3.1 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建设单位审核。

3.2 合理布置施工区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3 提供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4. 施工单位责任4.1 严格执行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4.2 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

4.3 优化施工工艺,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风险。

5. 监理单位责任5.1 监督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5.2 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反馈情况。

5.3 在工程质量验收前进行安全抽查,确保工程达到安全标准。

6. 法律法规及处罚规定6.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6.2 违法行为包括不按照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等。

7.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附件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板附件2: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模板附件3: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清单8. 法律名词及注释8.1 安全生产: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为确保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8.2 建设单位:指委托或自行组织和管理建设工程的单位。

8.3 设计单位:指负责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单位。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ppt课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ppt课件
【答案】A
22
6.2.4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从产业权人员利有与权义拒绝务违章
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单位不得因此降低工资
(一)从业人员权利(6项) 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
1.知情权和建议权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提出建议。
安全事故隐患; •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8
6.2.1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 负责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责任(14+8)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在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设置 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 书的施工现场的专职人员。
9
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总承包 资质序列
专业承包 资质序列
劳务分包 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 资质序列 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
特级 不少于 6人 ----
(二)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1.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2.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3.分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1
【单选题】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 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关于安全生产责 任的说法, 正确的是( )。 A.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生 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B.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分包单位独立承担 C.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安全责任 D.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担 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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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机构:省级部门
颁发和延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有效期为3年
延期:提前3个月向原机关办理手续
记忆:3年3个月
安全生产三三制
颁发和延期
未发生死亡事故的,经原机关同意, 延期3年
颁发和延期
逾期未办理,责令停止施工,限期补办,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5万-10万
变更
变更:名称、地址、法人代表, 10内提出
变更10日内 遗失:报告原机关;声明作废, 申请补办
报告声明加补办
撤销安全许可证
主要是政府犯错 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超越法定职权颁发的 违反法定程序颁发的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隐瞒情况、虚假材 料申请的处罚
不予受理、警告、1年内不得申 请
第6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2020.3.22
安管人数:总包643,专业32,其他2 按面积
建筑面积1万㎡:1人 1-5万:2人 5万以上:3人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 包企业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主管部门报告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检查、监督、查处、整改、报告
带班检查
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分别在企业、工程项目存档备案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对于分公司,集团负责人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分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01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
02
违法行为应承 担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负责人 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 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
记忆:没有落实 项目负责人是大官:组织 建立 制定 施工单位负责人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演讲人
2021-03-0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法律制度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 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与调查处理 3.25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 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3.25
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法律制度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 度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控第一责任人, 必须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 超过一定规模的 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带班检查。 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80% 因事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建设单位请假 建设单位批准, 安排好日常工作
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项目经理)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A
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 产责任制
D 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 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

B 巜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条倒》规定,施工单 位应该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E
施工单位
C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 制人:同为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
E
施工从业人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 领条件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防护用具 和安全防护服装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 领条件
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及施工现场预防、监控措施和应 急预案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条件
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 援设备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 领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颁发和延期
1建筑电工 2架子工 3起重信号司索工 4起重机械司机 5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6高 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条件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 领条件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 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 领条件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 场所、机具符合要求
(负总责) ①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安全 生产责任; ②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总分包双方按 照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救 援人员等); ③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 结构和负责上报事故; ④承担连带责任
02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 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 理的第一责任人
(1)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2)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确保安全生 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
项目经理是小官: 落实
施工单位
总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01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 领条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 领条件
保证资金的投入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 领条件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条件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 核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建筑特种作业
权利
知情权、建议权 (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等)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 (安全问题) 拒绝权 (危险作业)紧急避险权 (人身安全紧急情况)请求赔偿权 (安全事故损害) 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依靠工会维权和被派遣劳动者同等的权利
没有危险报告权,属于义务
义务
守法遵章的义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安全隐患报告义务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
01
安全生产许 可证申领条

02
颁发和延期
03
变更
04
撤销安全许 可证
05
隐瞒情况、 虚假材料申
请的处罚
安全生产 许可证申 领条:人员、资金、救援、措施、保险、制度、设备等
记忆:人资救措保制备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条件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必须审查安全生产许 可证
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注意)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总经理担任
国有企业:董总
施工单位
所有企业都要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预防应急公告制 度
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的配备要求
总承包资质 :特级不少于6人;一级4人;二级及以下3人施工专业资质: 一级3人;二级及以下2人劳务分包资质:不少于2人分公司、区域公司: 不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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