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逮捕
司法考试《二卷》刑法章节重点第十九章(2)
司法考试《二卷》刑法章节重点第十九章(2)第二节妨害司F罪妨害司F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使用各种方法妨害国家司F机关正常诉讼活动,破坏国家司F权的行使,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节共17个罪名。
一、伪证罪(第305条)(一)概念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二)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司F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主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
首先,行为人必须有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
其次,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内容,必须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即对案件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或罪行的轻重具有重要关系的情节。
再次,伪证行为必须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即必须是在从公A机关立案侦查起诉、人民法院一、二审判决的过程中作伪证。
3、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对于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或翻译是明知的。
犯罪目的是陷害他人,或者包庇罪犯。
(三)认定在处理伪证案件时,要划清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的界限。
二者在侵犯客体、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都有相同之处,区别在于:前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前罪只是在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个别情节上提供伪证,后罪是捏造整个犯罪事实;前罪的行为发生在整个刑事讼中,后罪的行为则是在立案侦查之前实行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前者的犯罪目的可以是陷害他人,也可以是包庇罪犯,后者的目的只能是陷害他人。
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第306条)(一)概念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每周一练试卷A卷 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每周一练试卷A卷附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一原则?()A、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B、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C、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D、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2、宋体甲省A市副市长涉嫌受贿2000万元,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拟指定甲省B市管辖。
关于本案指定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应由B市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B、甲省检察院可指定B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C、可由最高检察院直接指定B市检察院立案侦查D、如甲省高级法院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A市中级法院应将案卷材料移送B、市中级法院3、甲乙两家有仇。
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
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属于正当防卫B、属于紧急避险C、属于防卫过当D、属于故意杀人4、甲欠乙10万元久拖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
于是,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侯,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
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C、妨害公务罪D、故意伤害罪5、宋体国有A公司总经理甲发现A公司将从B公司购进的货物转手卖给某公司时,A公司即可赚取300万元。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多项选择真题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多项选择真题答案二、多项选择题。
51.A.《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构成****罪。
按照文理解释,可将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解释为“****妇女”B.《刑法》对抢劫罪与****罪的手段行为均使用了“暴力、胁迫”的表述,且二罪的法定刑相同,故对二罪中的“暴力、胁迫”应作相同解释C.既然将为了自己饲养而抢劫他人宠物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罪,那么,根据当然解释,对为了自己收养而抢劫他人婴儿的行为更应认定为抢劫罪,否则会导致罪刑不均衡D.对中止犯中的“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既可解释为自动采取措施使得犯罪结果未发生;也可解释为自动采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措施,而不管犯罪结果是否发生52.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
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
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
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53.A.甲驾车经过十字路口右拐时,被行人乙扔出的烟头击中面部,导致车辆失控撞死丙。
只要肯定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甲就应当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B.甲****乙后,威胁不得报警,否则杀害乙。
乙报警后担心被甲杀害,便自杀身亡。
如无甲的威胁乙就不会自杀,故甲的威胁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C.甲夜晚驾车经过无照明路段时,不小心撞倒丙后继续前行,随后的乙未注意,驾车从丙身上轧过。
即使不能证明是甲直接轧死丙,也必须肯定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D.甲、乙等人因琐事与丙发生争执,进而在电梯口相互厮打,电梯门受外力挤也应肯定甲、乙等人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54.A.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B.《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C.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D.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_0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朱某是一起决水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为了审查案件,将朱某拘传至人民检察院接受了1日的讯问。
何处程序违法?A.未经传唤,直接拘传B.应由公安机关决定C.应由公安机关执行D.时间长至1日正确答案:D解析:传唤不是拘传的前提条件,故A错;拘传三机关均可决定,故B错;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选D。
知识模块:强制措施2.梁某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发现其已有5个月身孕,公安机关对梁某应采取怎样的强制措施?A.仍应当逮捕B.应当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C.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D.不应采取强制措施正确答案:C解析:对于罪该逮捕但已怀孕的妇女,有关机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参照《刑事诉讼法》第65条和第72条。
知识模块:强制措施3.华某因参与盗窃而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由于华某家庭生活拮据且家庭负担全靠他一个人支撑,其父母和妻子均无任何收入。
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华某可以取保候审,那么可以作为华某的保证人的是:A.华某已经成家立业的姐姐B.华某的妻子C.华某的父母D.华某尚未立业的儿子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华某的父母和妻子均无任何收入,不符合保证人的条件。
知识模块:强制措施4.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自诉案件以后,对被告人谢某作了取保候审的决定,由谢某的妻子王某作其保证人,但在取保候审期间,谢某骗过其妻子外逃,其妻子王某发现情况后,直到有关机关发现,都没有报告,挪么哪个机关可以对王某处以罚款?A.因为取保候审的决定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因此应当由人民法院对王某处以罚款B.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因此应当由公安机关对王某处以罚款C.当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与执行机关不一致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指定其中一伞机关对王某处以罚款D.以上意见都不对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六机关规定》第14条,对取保候审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由公安机关认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也由公安机关作出。
司法考试卷二刑法最新模拟题训练及答案解析(3)
司法考试卷二刑法最新模拟题训练及答案解析(3) 20. 甲某为赖掉欠丁某的5万元债务,将丁某杀害,并将尸体肢解,用塑料编织袋打包。
对某乙谎称是毒品,托其从××市运至×市,并声称事成后必有重酬。
某乙按吩咐打出租车将该塑料编织袋打成包裹运至×市,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
( ) A.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某不构成犯罪 B.甲某构成抢劫罪,乙某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 C.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某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 D.甲某构成抢劫罪,乙某构成包庇罪 答案:C 解析:乙某有运输毒品的故意和行为,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而甲某为自己杀人而毁灭罪证,不单独成立犯罪。
21.下列哪种情形属于自首:() A.甲某犯罪后自动投案,被取保候审期间逃跑。
在被公安机关通缉期间,甲某又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B.甲某伙同他人盗掘古墓葬被抓获归案。
在羁押审查期间,甲某主动交代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单独一次盗掘古墓葬的犯罪事实。
C.甲某犯罪后自动投案,被取保候审期间逃跑。
后来被公安机关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D.甲某因犯盗窃罪被逮捕审查,期间,甲某还交待了和自己一同盗窃的共犯乙某,并带领公安人员到乙某家中,将乙某抓获。
答案:A 解析:投案后又逃跑,被公安机关抓回的,不认为是自动投案,但逃跑后又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的,前一逃跑行为不影响后一自首的成立。
B项属于在案人犯交代同种罪行的坦白,如果交代不同种罪行,才以自首论;D项属于协助抓获同案犯的立功。
多项选择 1.下列各种行为哪些不实行数罪并罚? A.实施了非法制造枪支、非法运输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及非法邮寄弹药行为的 B.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致人重伤,死亡的 C.为追索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并使用暴力使他人重伤,死亡的 D.强奸妇女后,又实行杀人行为以图灭口的 答案:ABC 解析:A属于选择罪状;B中的致人重伤、死亡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C由法律规定应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D应数罪并罚。
逮捕的概念、逮捕的条件及实施程序有哪些内容
逮捕的概念、逮捕的条件及实施程序有哪些内容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是最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进⾏逮捕的,就需要经检察机关原批准,⽽逮捕是需要满⾜⼀定条件的,那么逮捕的概念、逮捕的条件及实施程序有哪些内容?店铺⼩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家浏览,谢谢。
逮捕的概念、逮捕的条件及实施程序有哪些内容⼀、逮捕的概念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或被告⼈⼈⾝⾃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应具备的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法,尚不⾜以防⽌发⽣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
三、逮捕的实施程序1、⽬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2、逮捕犯罪嫌疑⼈、被告⼈,⼀律由公安机关执⾏。
执⾏逮捕的⼈员不得少于2⼈,执⾏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印。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四⽇。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嫌疑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三⼗⽇。
检察院应当⾃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即释放。
3、逮捕犯罪嫌疑⼈、被告⼈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民检察院或者⼈民法院,应当在24⼩时之内进⾏讯问。
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即释放。
⽴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
除有碍侦查或者⽆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重要知识点】2017-2018司考刑诉法之逮捕的适用情形
【重要知识点】2017-2018司考刑诉法之逮捕的适用情形2017-2018司考刑诉法之逮捕的适用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79条分三款规定了三种逮捕的情形。
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了不予逮捕的情形, 包括应当不予逮捕和可以不予逮捕。
(一)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应当予以逮捕。
这一类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根据《规则》第139条第2款,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①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②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③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的。
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 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
根据《规则》第142条, 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符合上述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①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②有证据证明实施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③共同犯罪中, 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 才符合逮捕条件。
3.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社会危险性包括以下五项的一个或多个:(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即犯罪嫌疑人多次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 其主观恶性、犯罪习性表明其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以及有一定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已经开始策划、预备实施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即有一定证据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或者案发后正在积极策划、组织或者预备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 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即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归案前或者归案后已经着手实施或者企图实施毁灭、伪造证据, 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行为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即犯罪嫌疑人归案前或者归案后曾经自杀, 或者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试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020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单选题及答案解析
2020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单选题及答案解析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单选题及答案1.周某为香港公司领导,曾批评过工人许林,许林怀恨在心,蓄意进行报复。
一天,许林用钳子将设备上的贵重金属全部拧下,偷放在周某的办公室中,由于设备无法运转,造成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时,许林又提出将周某列为怀疑对象,公安机关从周某办公室发现“赃物”后,将周某拘留,后许林罪行暴露,许林的行为应定性为:A.诽谤罪B.诬告陷害罪C.破坏生产经营罪与诬告陷害罪D.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报复陷害罪正确答案:C2.下列各列情形中属于集合犯的是:A.甲某伪造货币并运输伪造的货币B.乙某组织了一恐怖活动组织并实施了杀人活动C.丙某是一邮政工作人员,某日其私自开拆别人的邮件并窃取了其中的5000元钱D.丁某虽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但常年进行非法行医正确答案:D3.下列选项中哪些情形构成结果加重犯()A.李某在儿子童年时,替儿子在邻村订了一门娃娃亲,儿子成年后对这门亲事不满意,但李某强迫儿子娶这个媳妇,并将儿子暴打一顿后关在房屋里让其反省,儿子当晚跳楼、摔成重伤。
B.张某遗弃患有重病又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太太,导致其死亡。
C.赵某在大街上公然强制猥亵侮辱一名少女,少女自感屈辱、自杀身亡。
D.王某对其丈夫前妻所生的8岁孩子进行虐待,下雪天将其关在鸡圈里,第二天孩子的鼻子完全被冻掉。
正确答案:D4.某单位领导某甲曾批评过工人某乙,某乙怀恨在心,蓄意进行报复。
一天,某乙用钳子将设备上的贵重金属触点全部拧下,偷放在甲的办公室内,由于设备无法运转,造成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公安机关侦察案件时,某乙又提出将某甲列为怀疑对象,公安机关从甲的办公室发现“赃物”后,将甲拘留。
后乙罪行败露,乙的行为应定性为()。
A.诽谤罪B.诬告陷害罪C.破坏生产经营罪与诬告陷害罪D.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报复陷害罪正确答案:C5.甲与乙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乙。
2020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习题答案(10)
2020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习题答案(10)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习题答案(10)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A)A、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
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3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B、乙为了杀死刘某,持枪尾随刘某,行至偏僻处时,乙向刘某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在还可以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乙害怕受刑罚处罚,没有继续开枪C、丙绑架赵某,并要求其亲属交付100万元。
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罚处罚,将赵某释放D、丁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绑架李某然后出卖。
李为脱身,便假装说:“我有性病,不会有人要。
”丁信以为真,于是垂头丧气地离开现场2.乙某为了躲避持刀抢劫犯甲某的追赶,在一胡同拐弯处踹开一住户大门进入躲避,不幸将门后一老太太撞倒在地造成小腿骨折。
乙某的行为属于(D)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D、意外事件3.下列情况属于正当防卫的是(D)A、黄某被姚某殴打后扬言要报复,姚某听说就拿出一把菜刀,被许某劝阻在一旁,此时黄某想先发制人,就从姚某手中夺过菜刀,将其砍成重伤。
对于黄某行为的认定B、李某身强力壮,对体弱的张某不满,伺机报复,一日见其和女友在一块,遂调戏侮辱其女友,张某看不过就抡起一根铁棍扑向李某,李某轻而易举的夺下铁棍,并借口防卫将张某手臂打折。
对于李某行为的认定C、一个晚上,一便衣民警夜晚巡逻,在检查三轮车时被远处的司机误认为窃车贼,司机立即找了几个人手持铁棍赶到现场,而民警也以为遭坏人袭击,双方因误会而发生冲突,民警开枪将司机打死。
对于民警行为的认定。
D、一日夜晚吴某在一僻静小巷行走,见一陌生人突然袭击他,遂挥拳打去,直至将其打瘫在地。
后查明此陌生人为一狂暴性精神病人,经常袭击路人,已造成好几起轻伤事件。
结果精神病人被吴某打断一条腿(轻伤害)。
对于吴某行为的认定。
4.李某因私仇蓄意杀害杨某。
一天,李某在杨某回家途中向其开枪射击,但未击中。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总分106,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
1. 某银行以某公司未偿还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予以驳回。
某银行向某县政府发函.要求某县政府落实某公司的还款责任。
某县政府复函:“请贵行继续依法主张债权,我们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尔后,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某县政府履行职责。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县政府已履行相应职责,某银行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在于其主张债权时已超过诉讼时效。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卷二—43,单)A. 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B. 因法院的生效判决已对某银行与某公司的民事关系予以确认,某县政府不能重新进行确定C. 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某县政府的复函合法D. 法院应当判决驳回桌银行的诉讼请求2. 孔某向某县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请求为其核发土地使用证,但某县政府以申请办证引起与张某发生土地权属纠纷为由立案,在组织孔某与张某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对双方的土地权属争议作出决定,认定土地属于孔某。
张某认为该土地使用权应确定由其享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县政府的处理决定。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二—43,单)A. 本案应由某县法院管辖B. 本案的审理对象是县政府为孔某核发土地使用证的行为C. 县政府的处理决定合法,应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D. 若孔某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3. 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
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
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
李某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二—46,单)A. 省公安厅为本案的被告B. 田某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C. 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D. 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4. 经王某请求,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授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并于2011年5月20日向李某送达决定书。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模拟试题A卷 附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模拟试题A卷附解析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2、甲系某医院外科医师,应邀在朋友乙的私人诊所兼职期间,擅自为多人进行了节育复通手术。
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A、构成非法行医罪B、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C、构成医疗事故罪D、不构成犯罪3、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无责任能力者与有责任能力者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有责任能力者均为间接正犯B、持不同犯罪故意的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C、在片面的对向犯中,双方都成立共同犯罪D、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但不能据此否认片面的共犯4、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规划局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B、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无需听取其意见C、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相对人,不具有原告资格D、因建筑工程尚未建设,刘某权益受侵犯不具有现实性,不具有原告资格5、段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段某上诉后省高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1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1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据刑事诉讼的一般理论,下列哪种诉讼参与人属于刑事诉讼主要诉讼主体?( )A.公诉人B.鉴定人C.反诉人D.人民陪审员正确答案:C解析: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
公诉人和人民陪审员分别系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和依法参加法院审判活动的人员,不属于诉讼参与人,而鉴定人和反诉人属于诉讼参与人。
故AD选项可以排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三大类:一是国家专门机关,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二是诉讼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是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是主要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一般诉讼主体。
反诉人属于与案件的诉讼结果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对刑事诉讼进程发挥着较大影响作用的当事人,系主要诉讼主体,但是,鉴定人属其他诉讼参与人,系一般诉讼主体,故B项也可排除。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知识模块:概述2.下列有关刑事诉讼职能的理解正确的是:( )A.刑事诉讼职能分为控诉和审判两种职能B.刑事诉讼职能包括控诉职能、辩护职能C.有关刑事诉讼职能的理论通说为三职能说D.刑事诉讼职能分为控诉、审判和诉讼监督职能正确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职能是指诉讼参与者在刑事诉讼中为实现特定目的进行诉讼活动所具有的作用和产生的功能。
诉讼主体进行诉讼行为,享有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都是在诉讼职能的基础上进行的。
目前主要有三职能说、四职能说、五职能说和七职能说。
通说坚持三职能说,包括控诉职能、辩护职能和审判职能。
逮捕需要哪些条件
逮捕需要哪些条件逮捕是指公检法机关,对可能判处徒刑刑罚的罪犯,在⼀定期限内完全剥夺其⼈⾝⾃由的强制措施。
它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最为严厉的措施。
那么,逮捕需要那些条件?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逮捕的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被告⼈,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法,尚不⾜以防⽌发⽣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的。
应即依法逮捕”,根据这⼀规定,适⽤逮捕应当具备以下三项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这⼀条件包含下列含义:⼀是有证据证明发⽣了犯罪事实。
这就要求查明发⽣的事实必须是构成犯罪的事实,⽽不能是其他事实,同时犯罪事实的存在已有⼀定证据加以证明;⼆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实施犯罪⾏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
如果⼀个犯罪嫌疑⼈有数个犯罪⾏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中⼀个就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条件的要求。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
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应当是适⽤于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因此法律上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才适⽤逮捕,⽽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适⽤附加刑的犯罪嫌疑⼈、被告⼈,不适⽤逮捕。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法尚不⾜以防⽌其发⽣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的。
这是从犯罪嫌疑⼈、被告⼈的⼈⾝危险性⽅⾯考虑的。
这就是说,如果仅具备以上⼆个条件,尚不能逮捕,还要看是否有逮捕必要。
这⼀条件⼀般主要从以下⼆⽅⾯来审查:⼀是案件性质是否严重、是否恶劣;⼆是犯罪嫌疑⼈、被告⼈的⾃⾝情况、主观恶性的⼤⼩。
如对犯罪嫌疑⼈、被告⼈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已经⾜以防⽌社会危险性的,就不应逮捕,⽽应采⽤较轻的强制措施。
⼆、逮捕羁押的时间是多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期间最长可以达到7个⽉。
2020司法考试卷二真题不定项选择题
2020司法考试卷二真题不定项选择题三、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准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一)甲送给国有收费站站长吴某3万元,与其约定:甲在高速公路另开出口帮货车司机逃费,吴某想办法让人对此不予查处,所得由二人分成。
后甲组织数十人,锯断高速公路一侧隔离栏、填平隔离沟(恢复原状需3万元),形成一条出口。
路过的很多货车司机知道经过收费站要收300元,而给甲100元即可绕过收费站继续前行。
甲以此方式共得款30万元,但骗吴某仅得20万元,并按此数额分成。
请回答第86—88题。
86.关于甲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的定性,下列分析准确的是:A.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B.聚众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成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C.锯断隔离栏的行为,即使得到吴某的同意,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D.锯断隔离栏属破坏交通设施,在危及交通安全时,还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87.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准确的是: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理解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88.围绕吴某的行为,下列论述准确的是: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应由收费站收取的费用,成立贪污罪B.贪污数额为30万元C.收取甲3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甲谋利益,成立受贿罪D.贪污罪与受贿罪成立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断(二)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率县福利企业年检小组到同学黄某任厂长的电气厂年检时,明知该厂的材料有虚假、残疾员工未达法定人数,但朱某以该材料为准,使其顺利通过年检。
为此,电气厂享受了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获取退税300万元。
黄某动用关系,帮朱某升任民政局局长。
检察院在调查朱某时发现,朱某有100万元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但其拒绝说明来源。
【重要知识点】司法考试刑诉法精讲:逮捕的批准和决定程序
【重要知识点】司法考试刑诉法精讲:逮捕的批准和决定程序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指导:逮捕的批准和决定程序。
2017-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之初,我们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希望能够给考生带来一些帮助。
祝大家学习愉快!(一)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批准程序1.基本程序。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报捕材料后,由侦查监督部门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
办案人员在查阅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和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
检察机关经审查应当分别作出以下决定:(1)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连同案卷材料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并可以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2)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执行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
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3日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模拟试卷4_真题-无答案(4)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模拟试卷4(总分82,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关于法院可以决定对什么人采取拘传这一刑事强制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司考,卷二,第28题)A. 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作为该公司诉讼代表人而拒不出庭的高某B. 抢夺案中非在押的被告人陈某C. 盗窃案中非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卢某D. 贿赂案中拒不出庭的证人李某2. 被告人陈克非因涉嫌抢夺犯罪在侦查阶段被依法逮捕,又因身患重病被取保候审,在一审过程中,被告人陈克非病愈,被重新逮捕。
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A. 每次逮捕都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B. 每次逮捕都必须经检察机关批准C. 两次逮捕的期限应该连续计算D. 每次逮捕期限分别计算,各有1个月3. 某案,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以后,先让其好好考虑,2小时后对其进行讯问,该公安机关的这一做法是否正确?( )A. 正确,给犯罪嫌疑人考虑时间,有利于其回忆有关案情B. 正确,拘留2小时后讯问,有利于侦查人员准备发问内容C. 错误,应该多给犯罪嫌疑人留一点时间D. 错误,拘传以后应当立即讯问犯罪嫌疑人4.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住在某县A镇,在取保候审期间,他到本县B镇赶了一天集,晚上返回,没有向执行机关报告,如何评价他的这一行为?( )A. 他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家外出,违背了取保候审的规定B. 他虽然外出,但并没有逃跑,因此没有违背取保候审的规定C. 他离家外出,没有让公安机关派员跟随,违背了取保候审的规定D. 他只是在本县范围内,从A镇到B镇,所以没有违背取保候审的规定5. 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要求复核。
在此期间,对被拘留人应当如何处理?( )A. 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作出复核决定后,决定是否释放B. 复议意见不被接受后立即释放C. 如不提请复核立即释放D. 在接到不批准逮捕决定时立即释放6. 在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被告人某甲有毁灭证据的可能,遂决定逮捕某甲。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模拟试卷23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模拟试卷23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某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须经哪个部门或机构核准?( )A.证券交易所B.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C.国家发展委员会D.财政部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证券法》第48条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根据该条规定,A选项正确。
注意:原《证券法》规定证券上市交易,应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批,《证券法》修订后将审核权下放到证券交易所。
知识模块:证券法2.下列证据中,既属于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哪项?A.鉴定结论的抄件B.赃物的复制品C.证人听到被害人哭声的证言D.被告人认罪的陈述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凡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属于直接证据。
凡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属于间接证据。
根据证据来源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凡直接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称为原始证据。
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称为传来证据。
本题中,C项证人听到被害人哭声的证言,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故属于间接证据;因其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故属于原始证据。
因此,C项为本题正确答案。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3.张某是甲市A区人大代表,因涉嫌贪污罪,甲市A区检察院决定对其予以逮捕,报请许可的程序正确的是:( )A.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许可B.报请甲市人民代表大会许可C.报请甲市所属省人民代表大会许可D.在甲市A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报请甲市A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正确答案:D解析:《高检规则》第146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担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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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逮捕本文“2020司法考试二卷知识点:逮捕”,跟着司法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
希望能帮到您!
司考新刑诉法全解读:逮捕。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民法、民诉法、行政法等部门法一样,在司法考试中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
纵观2002—2011连续九年司法考试中的刑事诉讼法试题,其分值一般在75分左右,占司法考试总分的十分之一以上;其难易程度既保持了稳定性、连续性的特点,又有一定的变化。
而今年刑诉法的修改,又将其在司考中的重要地位向前推进了一步,考试在线司法考试频道与您一起解读新刑诉法,与您一起过司考。
(一)一般情况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特殊情况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2、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三)处罚性对象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四)对“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发生”的理解
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指:
1、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并有证据能够证明其发生;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而非他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以上三点是构成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必备条件(同时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