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患者各科室、各部门服务职责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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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患者就诊时各科室、各部门职责与服务流程根据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为急诊患者服务,提高急诊患者就医服务效率,减少和杜绝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充分调动各科室的能动性,提高各科室间的相互协调,相互合作的医疗环境,充分体现“绿色生命通道”的价值,对急诊患者就医环节中的各相关科室的职责和服务流程作如下规定:
一、急诊科:
1、急诊科作为急诊患者就诊的首诊科室,应提高24小时全天候诊疗服务;
2、急诊急救电话应24小时全天候保持畅通,并有专(兼职)人员守候,随时接听急救呼叫电话,话务员应详细询问患者基本信息、呼救原因、目前情况、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并做好记录。同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出车出诊急救。
3、一线及二线急诊值班医生应24小时在岗,随时接诊急诊患者,一般急诊患者由一线值班医生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危重、疑难急诊患者二线值班医生应亲临现场进行处理,严禁低龄资一线医生独立处理危重、疑难急诊患者。
3、若遇重大或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来院,急诊科应提前做好准备,并通知院总值班或相关职能部门,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情况通知相关临床科室到场参与会诊及抢救。急诊科在接诊重大或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时,应做好预检分诊,严格分区管理,按照先重后轻的急救原则进行处理。
4、急诊医生在对病人进行检诊后,作出相应的处理方案,决定患者抢救、手术、检查、住院、留观、回家等去向。
5、危重急诊患者,急诊医生应陪同护送进行检查、转入住院科室,并做好交接,必要时参与科室抢救。不得仅由患者家属陪同进行检查或转入住院科室。
二、医技科室:
1、各医技科室应提供24小时全天候检查服务,随时接诊急诊患者检查,不得擅自离岗。
2、负责安排好急诊患者的检查,对危急重症患者及时优先安排检查。
3、急诊患者就诊检查后应当按照管理规定,在相应的规定时间内出具检查报告,不得推迟或拖延报告出具时间。
4、在接诊患者检查后,应告知患者家属立即送至下一站进行检查,并为患者指引方向,告知患者取报告时间,必要时医技科室人员应将报告送至科室,若遇“危急值”,
应立即进行复核后电话告知科室,以便医生能够及时作出处理,减少患者死亡等不良事件发生。
三、临床科室:
1、临床住院科室应提供24小时全天候医疗服务,随时准备接收由急诊科或其他地方转入或来到科室就诊的就诊患者,不得擅自离岗。
2、临床科室应坚持首诊负责制,对来到科室就诊的急诊患者,应妥善进行处理,非本科室的患者,应申请其他科室会诊后进行转科,对危急重症患者,应就地抢救,待生命体征相对稳定后,再进行转科。
3、急诊科医生有权决定患者的收治科室,临床科室在接到急诊科送来的患者时,应积极安排床位接收,并仔细进行检查,作出诊断和治疗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诿,若为非本科室患者,应申请相关科室会诊后转科,不得再没有进行会诊和未经得相关科室医生同意的情况下硬性将患者转入其他科室。
4、临床科室应加强对急诊患者的管理,保障急诊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急救医疗服务。
5、临床科室医生在接诊急诊患者后,应主动向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沟通内容包括:
患者病情、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拟施行的诊疗措施及其优点及缺点、备选的诊疗措施及其优点及缺点,患者可能的预后。
四、药房:
1、药房应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随时接待急诊患者取药。
2、药房在接待患者划价取药时应遵循先来后到原则,但应急危重症患者、老年患者、残疾患者及军人提供优先取药服务。
3、遇抢救患者需要,药房应及时予以调剂药物,并及时发放,不得以未缴费而拒绝发药。
4、药房人员在给患者进行药物调剂和发药时应对处方用药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方能给予调剂,发药时,应核对患者姓名,并向患者交待服药方法及注意事项。
5、药剂科应与急诊科及临床科室有效配合,保持良好的沟通,保障患者得到合理及时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