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级政治: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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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教案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教案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教案教案主题: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教案适用对象:初中生教案目标:1. 了解公民的人格尊严的含义和重要性;2. 了解公民的人格尊严受侵犯的形式和后果;3. 掌握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的方法;4. 培养公民责任感和尊重他人的意识。

教案内容:一、导入(5分钟)1. 向学生介绍人格尊严的概念,并与他们讨论其含义和重要性。

2. 提出问题:你认为什么是人格尊严?为什么我们要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二、观看视频(10分钟)1. 准备一个关于人格尊严的短视频,要求其中包含人格尊严受侵犯的场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思考。

2. 观看视频后,与学生一起讨论视频中发生的事情,以及这些事情对被侵犯者的影响。

三、案例分析(15分钟)1. 教师提供一些与人格尊严相关的案例,包括言语欺凌、身体侵犯等。

2. 学生们分小组进行讨论,每个小组选择一个案例进行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这个案例中的侵犯行为有哪些?对受害者的影响是什么?- 如果你是其中的一个当事人,你会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针对这种侵犯,我们有什么应对措施?四、课堂活动(15分钟)1. 分成小组,每个小组选择一个侵犯人格尊严的情境,编排一段小话剧,展示侵犯行为以及主人公的应对方式。

2. 展示完毕后,学生们互相评价彼此的表演,讨论表演中的亮点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讲解相关法律法规(10分钟)1. 介绍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讲解其中涉及人格尊严保护的相关条款和义务。

2. 强调法律对人格尊严的保护,同时指出每个公民都有责任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

六、总结(5分钟)1. 教师总结课堂内容,强调人格尊严的重要性以及保护自己和他人人格尊严的方法。

2. 结合学生的观点和讨论,引导学生思考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维护人格尊严,并鼓励他们积极举报侵犯行为。

教案延伸活动:1. 学生自主拍摄小视频,讲述关于人格尊严的故事或者生活场景,并展示给全班同学。

初中公民个人权利与义务知识总结

初中公民个人权利与义务知识总结

初中公民个人权利与义务知识总结公民个人权利与义务知识总结在公民教育中,掌握个人权利与义务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作为初中生,了解和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将有助于我们成为积极参与社会的公民。

本文将总结初中阶段涉及的一些重要的个人权利与义务知识。

一、个人权利1. 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指每个公民作为一个人的基本权利。

这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等。

每个人都有权受到平等和公正的对待,不能受到歧视、虐待和侵犯。

2. 自由权利:自由权利是指个人在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方面的自由。

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但需要注意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和社会利益。

3. 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指个人不受非法拘禁的权利。

公民有权自由出入、迁徙、居住和选择工作。

但这些权利也受到法律的规范和限制。

4. 人格自由权:人格自由权是指个人保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和隐私的权利。

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性别、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同时也有权拒绝他人的非法搜查和侵犯隐私。

5. 教育权:公民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这不仅包括义务教育的权利,还包括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权利。

每个人都有平等获取知识和发展能力的机会。

二、个人义务1. 学习义务:作为初中生,我们有学习的义务。

每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制定的教育教学计划完成学业,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和学习能力。

2. 尊重他人权利: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和隐私。

我们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自由权利等。

要注重礼貌和友善待人。

3. 遵守法律:公民有义务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

遵守法律既是我们的义务,也是我们的权利。

只有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我们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能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4. 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我们应当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减少污染物排放,节约资源,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5. 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公民有义务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这包括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捐赠爱心物品、帮助有需要的人等。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教学教案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教学教案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教学教案第一章:导入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人格尊严的含义和重要性。

2. 引导学生认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

教学内容:1. 介绍人格尊严的概念和定义。

2. 讨论人格尊严的重要性。

3. 强调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

教学活动:1. 开场提问:什么是人格尊严?为什么它重要?2. 讲解人格尊严的含义和定义。

3. 分享人格尊严的重要性的案例或故事。

4. 分组讨论:让学生探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

5. 小组分享和总结。

教学评估:1. 观察学生在讨论中的参与程度和理解程度。

2. 收集学生的讨论结果和观点。

第二章:人格尊严的权利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人格尊严的权利和保护。

2. 引导学生认识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

教学内容:1. 介绍人格尊严的权利和保护措施。

2. 讨论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和后果。

教学活动:1. 讲解人格尊严的权利和保护措施。

2. 分享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和后果的案例或故事。

3. 分组讨论:让学生探讨如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

4. 小组分享和总结。

教学评估:1. 观察学生在讨论中的参与程度和理解程度。

2. 收集学生的讨论结果和观点。

第三章: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的重要性。

2. 引导学生学会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教学内容:1. 介绍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的重要性。

2. 讨论不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和后果。

教学活动:1. 讲解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的重要性。

2. 分享不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和后果的案例或故事。

3. 分组讨论:让学生探讨如何学会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4. 小组分享和总结。

教学评估:1. 观察学生在讨论中的参与程度和理解程度。

2. 收集学生的讨论结果和观点。

第四章:人格尊严的维护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2. 引导学生学会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教学内容:1. 介绍如何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2. 讨论面对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时的应对策略。

【初中政治】初中政治知识点:人身自由权

【初中政治】初中政治知识点:人身自由权

【初中政治】初中政治知识点: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

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

又称身体自由。

人身自由内容包括: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

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

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如何维护人身自由权:⑴为了更好地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我们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增强防范和保护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⑵一旦受到伤害,要懂得依法追究对方对法律责任,以讨还公道和获得赔偿。

⑶我们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相应地就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相关初中政治知识点:消费者的权益及维权途径消费者,英文为Consumer。

科学上的定义为,为食物链的中的一个环节,代表着不能生产,只能通过消耗其他生物来达到自我存活的生物。

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指的的是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

消费者的九项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

关于自身安全的政治知识

关于自身安全的政治知识

关于自身安全的政治知识关于自身安全的政治知识汇总关于自身安全的政治知识汇总如下:1.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是公民首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

2.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种具体类型,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3.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害,我国法律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加害他人。

4.如果有人伤害他人生命和健康,公民要依法、冷静、理智地去处理问题,可以报告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5.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既保护了受害人个人的权益,维护了人们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条件,又保证了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

6.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是公民首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

7.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害,我国法律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加害他人。

8.如果有人伤害他人生命和健康,公民要依法、冷静、理智地去处理问题,可以报告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9.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既保护了受害人个人的权益,维护了人们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条件,又保证了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

关于自身安全的政治知识归纳以下是关于自身安全的政治知识归纳:1.宪法:保障人身自由权利、财产权利、平等权利等,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规定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刑法: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责任是犯罪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刑罚是最严厉的刑事责任。

3.民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继承权等。

4.行政法:规范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法、行政程序法等。

5.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7.治安管理处罚法:规范社会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_九年级政治教案_模板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_九年级政治教案_模板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_九年级政治教案_模板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导入新课:我们经常提到或听到人格尊严这样的词语,那你能否说一说你所认为的人格尊严蕴涵的意思?(学生思考、回答,教师根据学生的回答情况进行更正、补充,指出人格尊严的正确含义和所包含的内容。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它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板书)一、什么是人格尊严(板书)二、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板书)学生活动:(一)分析动画,判断他们分别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学生通过分析可以知道,这些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

(二)分析案例,判断公民的哪项权利被侵犯。

学生通过分析可以知道此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

(三)在学生对案例能大致分辨所侵犯权利的类型之后,教师可以让学生辨别如下问题:1、小李参加爱心募捐活动,某新闻媒体为宣传此事,拍摄了一些照片,并广为刊登。

其中有一张可以清楚地看到小李。

小李认为这是侵权。

你怎么看?2、某照相馆为了招揽顾客,将一张效果不错的照片挂在橱窗内。

照片的主人听别人说起此事方才得知,他认为照相馆的这种行为侵犯了他的肖像权。

你怎么看?3、王涛爱给同学起外号,有些外号倒也无伤大雅,可有的外号却让被叫的同学抬不起头来,甚至不敢去学校上课。

老师批评王涛,他却认为这只是同学间的玩笑而已。

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4、父母偷偷看过你的日记吗?如果他们说这是为了关心你,怕你思想出问题,你是赞同还是反对?为什么?(四)明确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的行为之后,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举出一些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事例。

学生小结。

第二节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第一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1、P72之“议一议”:这些工工程程均是能源设施建设,本身所投资金巨大,可增加就业,拉动内需,带动相关相关行业发展;建成后可缓解能源紧张状况,为我国各项事业提供巨大的能源支持,促使我国东西部共同发展。

初中政 治公民权利与义务知识汇总

初中政 治公民权利与义务知识汇总

初中政治公民权利与义务知识汇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公民权利与义务是非常重要的概念。

作为初中生,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社会运行的规则,还能帮助我们在成长过程中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成为有责任感的社会成员。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学习初中政治中的公民权利与义务相关知识。

一、公民权利1、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意味着无论我们的性别、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等如何,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不受任何歧视。

比如,在升学、就业、参与社会活动等方面,每个人都应该有公平竞争的环境。

2、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基本政治权利。

只有年满 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通过选举,我们可以选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人大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

(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这些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意愿和诉求的重要方式,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

3、宗教信仰自由每个公民有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者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或者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或者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4、人身自由权(1)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

这是我们能够自由行动、自主生活的基础。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我们要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同时也要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3)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家是我们最私密和安全的地方,法律保护我们的住宅不被随意侵犯。

5、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等。

当我们发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存在问题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批评和建议,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九课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第九课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老人想不通,自己的照片 怎么登在楼盘广告上了
南京一位年近6旬 的老汉近日被一桩飞来 的麻烦缠身,他的照片 上了一个高档楼盘的广 告,鼓楼广场的巨型广 告牌上,楼盘销售资料 上,都有老人的形象。 一不留神成了“广告明 星”,可这“明星”真 不是好当的,平静的生 活就此被打乱,还受到 一些街坊邻居和亲朋好 友的误解。“明星”老 汉一怒之下,将房地产 开发商告上法庭。
三、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 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公民起居的住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以保 障公民的安定生活、正产工作和人身安全。 刑法规定,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或非法 侵入他人住宅的,以非法搜查罪,非 法侵入住宅罪论处。
探究与实践
公安人员到某居民住宅搜 查犯罪嫌疑人
(1)敲开门后,其中一人出示搜查证,并说:”我 们奉命搜查你的住宅,这是搜查证.” (2)敲开门后,出示搜查证,但住宅主任拒绝搜查, 并不准公安人员进入.公安人员只好将住宅主任 强行推开,暂时看管起来,执行搜查任务. (3)敲开门后,其中一人对住宅主人说:”我们要搜 查你的屋子”住宅主人说:”请你们出示搜查证.”” 什么搜查证,你不知道我们是公安局的吗?””没有 搜查证,不管什么人都不能对住宅进行搜查!”几个 公安人员要强行搜查,住宅主人只好拨打110报 警电话.
实践与探究
法院立案后,对三被告行为是否侵犯了40名小学生 肖像权有三种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意见认为,三被告没有侵犯40名小学生的肖 像权,理由是:(1)肖像权一个重要特征是特定 性,即:肖像以一个特定的自然人为其表现的对象 的,本案广告中出现的40名小学生的形象,是一个 群体形象,观众看广告后留下的印象只是壮观的场 面,而不是某一个或几个小学生的肖像。(2)小 学生参加展销会是依次校队活动,有益于他们的身 心健康,不存在对他们肖像权的损害。(3)40名 小学生参加展销会是一次集体活动,学校有权作出 决定。

人的尊严与人格尊严-兼论中国宪法第38条的解释方案

人的尊严与人格尊严-兼论中国宪法第38条的解释方案

人的尊严与人格尊严——兼论中国宪法第38条的解释方案关键词: 人格尊严/人的尊严/个人尊严/宪法上的人格权/宪法的基础性价值内容提要: 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上虽然仅有“人格尊严”这一用语和条款,而缺落了可以与诸多立宪国家宪法上的“人的尊严”又或“个人尊严”相提并论的基础性价值原理,但彼此之间在语义脉络上也存在着某种相通之处,尤其是与德国基本法中的那种以“人格主义”为哲学基础的“人的尊严”这一概念之间就存在着某种可互换的意义空间。

正因如此,同时也基于对我国现行宪法第38条本身内部规范结构的规范分析,吾人也可以对这一人格尊严条款作出一种新的、更为合理的解释,此即本文所提出的“人格尊严条款双重规范意义说”。

一、引论“人”在公法上的问题,应可理解为宪法学的一个重大原初问题。

有鉴于此,近年来笔者较为集中地关注“公法上的人”之学理,并在此延长线之上, 进而思考“人的尊严”这一主题。

而在宪法之中,“人的尊严”本身就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乃被誉为现代宪法的“核心价值”,甚至被德国学界定位为是“最上位之宪法原则”(oberstes Konstitutionsprinzip)、“宪法之基本要求”(Grundforderung der Verassung)、“客观宪法之最高规范”(Oberste Norm des objektiven Verfassungsrechts)或“实质基本规范”(materiale Grundnorm)等等,可谓构成了宪法的基础性价值原理之一。

然而,综观迄今为止有关“人的尊严”原理的研究,特别是联系到中国宪法上的自身状况,这一论题也面临着如下两点问题。

其一,有关“人的尊严”之研究,在国外许多国家的法学界已有汗牛充栋之观,既便在当今华人圈法学界之内亦并不鲜见,但由于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中仅有“人格尊严”(第38条)之谓,而无“人的尊严”之说,为此, 如何在中国宪法的语境中把握这一概念及主题,也便构成理论上的一种挑战。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名词解释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名词解释

1.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名词解释?
答:所谓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指公民的人格权不受侵犯。

人格权是法律上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人的资格,也是做人的起码资格。

人格权包括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等。

侮辱、诽镑和诬告陷害都是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行为,为宪法和法律所禁止。

任何人实施了上述行为违法,对他人造成损害的,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我国刑法,构成侮辱罪、诽镑罪和诬告陷害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中考政治法律制度考点归纳: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中考政治法律制度考点归纳: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中考政治法律制度考点归纳: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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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政治法律制度考点归纳: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什么是人格尊严权?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2.人格尊严权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荣誉权。

3.什么是名誉权?主要表现是什么?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4.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的重要意义是什么?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5.侵害名誉权的危害有哪些?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6.侵犯名誉权的行为------①侮辱行为②诽谤行为
7.侵害肖像权的行为------①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②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③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8.侵害姓名权的行为------①盗用、冒用他人姓名②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变更姓名。

中考考点之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中考考点之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中考考点之权利与义务是什么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

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中考考点之权利与义务,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中考政治热点:权利与义务考点1.了解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懂得要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1、我国宪法与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有哪些?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

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

宪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2、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内容?(1)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2)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3)内容:①平等权;②选举权与被选举权;③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结社、示威自由;④人身自由;⑤宗教信仰自由;⑥文化教育权利;⑦社会经济权利;⑧监督权与请求权。

3、公民的基本义务含义及内容有哪些?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其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4、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为什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每个人既是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公民的某些权利与义务是相互结合的。

③我们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要增强义务观念,忠实履行义务。

5、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①尊重他人的权利②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④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中考政治辅导: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典型例题

中考政治辅导: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典型例题

⼀、多项选择 例1、公民的⼈格尊严是指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个⼈应当受到他⼈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它包括: A.肖像权 B.姓名权 C.选举权 D.荣誉权 分析:这道多项选择题属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类型选择题。

要求学⽣们掌握⼈格尊严的⼏种表现,A、B、D都是表现之⼀;C属于政治权利,在我国,公民的⼈格尊严不容侵犯,公民的政治权利更不容侵犯,但⼆者并⾮⼀回事,⼀个属于⼈⾝⾃由权利,⼀个属于政治权利。

⼀个⼈可能暂时失去了⼈⾝⾃由权,但他仍有政治权,因此不能把⼆者混为⼀谈。

答案:A、B、D ⼆、材料分析 例2、15岁的丽丽最得意的是⾃⼰有个⼩书桌,书桌上有个⼩抽屉,⼀把⼩锁就可以将⾃⼰的⼩秘密锁在⾥⾯。

这天放学后,丽丽突然发现⾃⼰书桌抽屉上的锁被妈妈砸开了,当她质问妈妈时,妈妈轻松地说:"我想看看你的抽屉⾥到底有什么东西。

"丽丽听完后⼜⽓⼜恼。

请回答: ①妈妈的做法合法吗?属于什么⾏为 ②我国法律对这种⾏为是如何规定的? ③作为未成年⼈的监护⼈,应该以什么⽅式了解⼦⼥的思想动态?④做为公民应该如何去做才不违法? 答案: ①妈妈做法是违法⾏为,属于违反公民隐私权⾏为。

②隐私权就是公民隐瞒个⼈私事,未经本⼈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揭露别⼈的隐私是不道德⾏为,也是违法⾏为。

③作为监护⼈的家长,不应以砸锁的⽅式来了解⼦⼥的思想动态,⽽应采取其他⽅式来了解。

如双⽅以朋友⽅式谈⼼,⽗母不妨回忆⼀下⾃⼰当年的经历唤起⼦⼥的共鸣,或找了解⼦⼥的朋友、同学等⽅式,但要注意,不能涉及他⼈的隐私。

暴露他⼈隐私,即使是⽗母,也属于违法⾏为。

④作为公民应该尊重别⼈的隐私,树⽴⾼尚道德品质,⾃觉维护⾃⾝和他⼈的隐私。

分析:这是⼀道材料题,材料是⽇常⽣活中发⽣过的⼀则侵害公民隐私权的事件,在当今中学⽣家长中,具有典型性。

公民的隐私权,不仅仅指成年公民有隐私权,未成年公民同样有隐私权,特别是作为未成年⼈的监护⼈,如何履⾏监护职责,是当今家长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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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政治新课程标准教材
政治教案( 2019 — 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 )
学校:
年级:
任课教师:
政治教案 / 初中政治 / 九年级政治教案
编订:XX文讯教育机构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教材简介:本教材主要用途为通过指导思想,使学生懂得做人的道理,了解社会,树立正确得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本教学设计资料适用于初中九年级政治科目, 学习后学生能得到全面的发展和提高。

本内容是按照教材的内容进行的编写,可以放心修改调整或直接进行教学使用。

导入新课:
我们经常提到或听到人格尊严这样的词语,那你能否说一说你所认为的人格尊严蕴涵的意思?
(学生思考、回答,教师根据学生的回答情况进行更正、补充,指出人格尊严的正确含义和所包含的内容。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它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板书)
一、什么是人格尊严(板书)
二、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板书)
学生活动:
(一)分析动画,判断他们分别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学生通过分析可以知道,这些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

(二)分析案例,判断公民的哪项权利被侵犯。

学生通过分析可以知道此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

(三)在学生对案例能大致分辨所侵犯权利的类型之后,教师可以让学生辨别如下问题:
1、小李参加爱心募捐活动,某新闻媒体为宣传此事,拍摄了一些照片,并广为刊登。

其中有一张可以清楚地看到小李。

小李认为这是侵权。

你怎么看?
2、某照相馆为了招揽顾客,将一张效果不错的照片挂在橱窗内。

照片的主人听别人说起此事方才得知,他认为照相馆的这种行为侵犯了他的肖像权。

你怎么看?
3、王涛爱给同学起外号,有些外号倒也无伤大雅,可有的外号却让被叫的同学抬不起头来,甚至不敢去学校上课。

老师批评王涛,他却认为这只是同学间的玩笑而已。

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4、父母偷偷看过你的日记吗?如果他们说这是为了关心你,怕你思想出问题,你是赞同还是反对?为什么?
(四)明确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的行为之后,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举出一些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事例。

学生小结。

XX文讯教育机构
WenXu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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