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队伍机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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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队伍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规范劳务队伍机械设备管理,根据《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队伍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旨在规范劳务队伍机械设备管理,指导和帮助各项目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

2.1 公司机械管理部职责

2.1.1负责对项目部就劳务队伍的机械设备管理等方面情况的指导、监督、检查。

2.2 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梁场/机械专业队职责

2.2.1负责落实上级颁发的劳务队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劳务队伍机械设备管理细则。

2.2.2根据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规定,监督检查劳务队伍进场机械设备来源和技术状况、安全状况,负责对劳务队伍机械设备安全性能进行鉴定和设备现值核定,严格控制设备租赁结算。

2.2.3负责劳务队伍进场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台帐建立、收集并分析各项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

2.2.4 负责组织劳务队伍机械施工生产情况检查及评定工作。

2.2.5负责本单位责任成本中劳务队伍机械使用费的收集统计及分析工作。

第三章劳务队伍机械设备管理

3.1劳务队伍机械设备进场验收

3.1.1劳务队伍自带的机械设备进场前要逐台对其技术状况、新旧程度、安全性能、关键装置、关健部位、来源进行检查验收,对技术状况较差(二级以下)、存在生产及人身安全隐患、造成环境污染、来源不明的设备杜绝进入施工现场。

3.1.2机械设备进程验收应由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安质检人员、主管生产副经理、劳务队伍负责人参加,对验收合格准予进场的机械设备应签字确认。

3.1.3对劳务队伍机械设备应进行现值核定,经双方签字确认,记录保存至工程结束双方清算后1年。

3.1.4对进场的机械操作人员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岗前培训教育,并对有效的操作证进行台帐管理与复印件保存,确保持证上岗。

3.2劳务队伍机械设备现场管理

3.2.1对验收合格满足进场及施工条件的设备应统一标识,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台帐,详细记录设备基本情况,如规格型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进场时间、退场时间、现值等。

3.2.2施工生产过程中随时监控劳务队伍设备使用情况,对严重影响施工生产进度、质量、安全、环境的设备应及时下令整改调整或责令出场。每月必须对劳务队伍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

3.2.3对进场施工的特种设备,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对特种设备的要求进行检查,应具备出厂合格证、安装验收鉴定报告、使用登记

许可证、特种设备操作证、安装队伍资质,对证照不全、年审不及时,操作人员无证或证书过期未审的设备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3.3劳务队伍机械设备退场管理

3.3.1工程结束闲置的劳务队伍机械设备、不满足施工条件清退的机械设备必须及时与其签认退场记录,防止合同纠纷带来的机械设备方面的经济损失。

3.3.2退场记录应保存至工程结束后1年。

机械设备进场\租赁\分包方检验、评价记录表

检查人:验收人:检查日期:年月日

劳务队伍机械设备退场记录表

设备单位:

项目部/队(签字):劳务队伍(签字):

2010年月日

劳务队伍机械设备台帐

填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机械主管:填表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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