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绩效评价体系
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绩效评价体系-Jiangsu
测的扣 1 分。
园区未配套建设专门化工园区(集中区)集中废水处理厂而直接接入城镇污
水处理厂的一律 0 分。
6﹒污水处理厂处 理工艺针对性
1﹒园区内化工废水依托一般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但未设置针对化工废水处 理工艺的扣 0.5 分。 3+0.5 2﹒园区外非化工污水接入比例高于 20%的扣 1 分。 3﹒未设置分质处理措施或高级氧化等强化处理设施的扣 1 分。
监测报告、情 况说明、图片、
图纸等
资料查阅, 企业抽查, 技术复核
3﹒未设置废水处理站事故池(罐)或尾水排放池的扣 0.5 分。
A2:企业 废水预处 理系统(5
分)
4﹒企业废水预处 理站运行水平
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主要指物化预处理工段、脱盐工段、污泥处理工
段未运行)的一律 0 分。近一年监督性检查存在不达标或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行为
4﹒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未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并存档或委托资质单
位进行方案编制但未进行专门工程设计的扣 0.5 分。
5﹒台账(应包括自测水质水量、药剂使用量、用电量、污泥产生量等内容)
记录不完全、不规范或者虚假的扣 0.5 分。
园区未按照要求全部建设“一企一管、明管(专管)输送” 系统(含一企一管、 一企一管加片区监控池、一企一管后总管输送、园区内输送采用专用管道等
方式)的一律 0 分。园区未按照要求设置一企一管水质监控系统或水质监控
系统存在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等情况的一律 0 分。
︱
A3:园区 5﹒“一企一管明管 废水收集 (专管)输送、”收 系统(5 分) 集及监控系统
5+0.5
1﹒一企一管明管输送系统建设不规范(如部分污水管道地埋重力自流、多企 一管且未采用分时排水、不具备监控、闸控和反馈功能等)的扣 1 分。 2﹒有企业(不含自身排污口有合法审批手续的企业)未接入一企一管明管(专 管)输送系统的扣 0.5 分。
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
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切实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化可持续发展,保障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我省化工园区污染防治技术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的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 园区规划与设立1.1化工园区应科学制订园区发展规划。
园区开发建设规划应结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推行产业链发展模式,按照一体化建设、分层次布局的原则科学制定。
1.2园区经省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原则上不再审批新设立化工园区。
园区的设立应符合区域产业定位。
禁止在人口集中区、生态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清水引调河道沿线区域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设立园区。
1.3落实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园区在编制开发建设规划时,应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审查。
未经批准前,各地不得核准、备案各类化工项目。
已经批准的园区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建设规模、结构与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修订的,应当及时重新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4实施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规划环评满五年的园区,应及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并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审核。
未按规定开展跟踪评价的,实施区域限批。
1.5园区开发边界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不少于500米宽的隔离带,并设有绿化带。
园区建成范围和隔离带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园区内和园区开发边界500米宽隔离带范围内现有环境敏感目标,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要求,完成拆迁安置工作。
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6 苏环办〔2014〕25号各市、县(市)环保局:为切实加强我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化可持续发展,保障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在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和《关于在我省沿海地区开展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的通知》(苏经信材料〔2014〕21号)的过程中,各地均应按照本规范,积极推进化工园区整治,加快建立完善园区环境保护体系,提高园区环境管理水平。
附件: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2月18日(联系人:王纪凤;联系电话:;)附件: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切实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化可持续发展,保障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我省化工园区污染防治技术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的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 园区规划与设立化工园区应科学制订园区发展规划。
园区开发建设规划应结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推行产业链发展模式,按照一体化建设、分层次布局的原则科学制定。
园区经省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原则上不再审批新设立化工园区。
园区的设立应符合区域产业定位。
禁止在人口集中区、生态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清水引调河道沿线区域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设立园区。
落实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中国化工园区30强评价标准
中国化工园区30强评价标准
中国化工园区30强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产业基础:化工园区应具备完善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拥有较多的优质企业和项目,能够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
2. 创新能力:化工园区应注重科技创新,拥有较多的科研机构和研发团队,能够不断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
3. 生态环境:化工园区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拥有较为完善的环保设施和环保管理体系,能够实现绿色生产。
4. 经济效益:化工园区应具备较高的经济效益,能够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5. 社会效益:化工园区应注重社会效益,能够为社会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查阅相关网站。
官方澄清!江苏化工园区遭淘汰为不实消息!化工整治行动继续推进!
2020年5月10日,江苏省印发了《江苏省 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2020年本)》的通知,并根据通知内容开 展百日攻坚行动。近日,江苏省化治办的 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对百日攻坚 行动做出了解释。
该负责人表示: 今年4月以来,此次百日攻坚行动主要包括五项重点工作,即: 1、全面排查整治化工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抓好化工生产企业评估; 2、化工园区和集中区评估; 3、化工行业发展负面清单制订; 4、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5、化工行业规划布局等。
此次百日攻坚行动,是指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对全省化工产业开展全覆盖、拉网兜底式大排 查大整治,对各设区市“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方案及企业风险辨识表开展评估论证。
5月8日 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动员培训会在南京召开。
5月10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进 一步强化化工产业负面清单管理。
5月29日 全省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按期开通上线,初步实现了危化品监管数据在 部门之间横向共享,并逐步向全省危化品生产企业和化工园区纵深监管渗透。
截止到7月8日,专家组已提出1000多条的安全环保建议,为江苏省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整 治提升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江苏省将改正专家组检查出的 问题及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江苏省 化工产业绿色、高端、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江苏省通过“263” 减化、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和化 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等行动, 全省化工生产企业数量已大幅下降, 化工整治取得阶段性进展。
THANKS
谢谢聆听
BY——危司机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023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2023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各省已认定化工园区进行复核的要求,结合我省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化工园区是2020年我省经过省级认定并由省政府公布的原化工园区和原化工集中区。
第三条按照国家《办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了《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标准(2022版)》(详见附件)。
第四条《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标准(2022 版)》相关内容分为A类和B类进行评价。
A类为涉及产业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环保保障能力建设等基础条件方面的事项;B类为涉及现场日常管理方面的事项。
第五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开展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汇总认定情况并提出认定建议。
组织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江苏海事局和连云港海事局等部门依据职责对分工范围内的业务事项进行认定并提出单项意见。
第六条按下列两类情况确定认定建议:L A项均符合要求的原化工园区、原化工集中区建议统一认定为化工园区。
2. A项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建议认定不合格,限期整改。
第七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提出的园区认定建议,提交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研究,形成报批意见,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第八条对认定不合格的原化工园区、原化工集中区,以及2020年认定后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期间除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外,停止办理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相关手续。
第九条认定期间,各设区市化工项目管理仍按《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苏化治1 2021) 6号)规定执行。
化工园区安全发展指标体系构建与评价方法综述
化工园区安全发展指标体系构建与评价方法综述摘要:为了更好构建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评价模型,本文从化工园区安全发展指标体系构建、指标权重方法确定、评价方法3个方面探讨了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评价体系的研究现状,指出了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评价存在的问题,并从通过合理运用数据库技术,提高化工园区安全发展指标数据收集的可靠性和时效性;通过自适应等信息化技术,建立动态指标权重确定方法;借助计算机技术,研发化工园区模拟软件,进一步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评价效果;通过机器学习等智能技术,提高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评价方法深度学习能力,提升其评价的准确性与实用性等方面提出了未来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评价的研究方向和发展趋势。
关键词:化工园区;安全发展;指标体系;权重确定;评价方法引言化工园区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承担重任,自身安全风险和环境破坏效应也值得关注。
安全环保一体化管理理念的提出,为化工园区管理指明前进方向,因此有必要探讨化工园区一体化管理的思路。
1定义范围化工园区的首要特征是产业集聚,是指以化工为主导的产业在特定地域范围内相互集中的现象。
产业聚集能形成集聚经济效益,有利于产业合作共赢、降低成本、增加竞争力;同时从安全生产角度,将化工园区内的企业集中布置,比在城市区域内分散布置可更大程度上降低外部风险防控区域范围。
虽然化工园区局部区域内会造成风险增加,但整体上有利于城市的安全可持续发展,因此化工园区的范围应包括专业化工园区和化工集中区,而且鉴于目前化工集中区在我国化工园区中占有很大比重,因此将化工园区的范围只局限专业性化工园区不是很合适,也不符合各地方的发展实情。
2化工园区安全发展指标体系构建与评价方法2.1对火灾风险进行科学定量分析,对园区内部各类危害进行定性分析对于化工生产而言,风险预防与保障工作的价值远远超过其日常生产过程,在火灾等安全隐患发生之前,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做好必要的防范工作。
企业管理人员可根据石油化工园区不同部门的分布与具体位置,科学分析不同区域火灾风险系数的高低,以及各类风险的分布规律,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为后续保障体系的落实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化工园区安全评价指标体系[Word文档]
化工园区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本文档格式为WORD,感谢你的阅读。
最新最全的学术论文期刊文献年终总结年终报告工作总结个人总结述职报告实习报告单位总结演讲稿化工园区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一、基本理论和方法(一)改进的层次分析法本文采用李梅霞[16]提出的诱导矩阵法调整判断矩阵的一致性。
为方便计算,本文将层次分析法的计算过程编制成计算机程序,再加入诱导矩阵改进方法。
在实际使用时,输入原始判断矩阵,即可得到符合一致性要求的判断矩阵。
(二)模糊综合评价法在进行多指标评价时,考虑的因素多,且各因素间有层次之分,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能够较好的解决该问题。
二、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本文基于构建化工园区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9],对化工园区的安全影响因素进行了实地调研和统计分析,并根据园区自身特点选取了以下五个方面作为评价的一级指标:区域企业安全生产状况(A)、区域应急状况(B)、区域规划状况(C)、区域生态安全状况(D)以及区域安全管理状况(E)。
(一)企业安全生产状况1.物料的安全性化工企业有些原材料、半成品、副产品和产品具有较大的安全风险,如果处理不当,企业自身乃至整个化工园区的安全都会受到威胁,需要对其进行危险性分析,主要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对物料进行分类。
2.设备的安全性由于化工企业生产的特殊性,在关注物料的同时,应当重视生产设备的安全性,即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是否易出现故障,是否存在爆炸等危险。
3.人员安全素质人员安全素质,指的是工作人员是否受过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化工生产是具有危险性的工作。
在生产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当,或稍有疏忽,都有可能产生安全事故。
4.工艺过程的安全性化工产品的生产需要特定的工艺过程参数(如压强、温度等),一旦超过参数范围,或产品不合格,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5.作业环境的安全性作业环境的安全性,指的是车间作业环境对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潜在的职业危害。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化学工业是国民经济重要基础产业。
多年来,我省化学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前列,已成为我省支柱产业之一。
但整体上仍存在部分产品同质化低端化、产业布局不合理、安全环保问题突出、自主创新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精神,促进江苏化工行业转型发展、迈向中高端,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石化产业发展新趋势,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树立创新绿色安全发展导向,全面实施区域协调江海联动发展,全面落实“减化”要求,全面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着力调存量、控增量、减总量,调结构、优布局、促规范,抓创新、提门槛、强监管,切实增强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二、科学规划产业布局(一)沿江地区。
重点实施压减、转移、改造、提升计划。
从区域、资源、环境、运输、市场等方面综合考虑,有序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和沿江两岸化工企业向有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转移。
重点延伸拓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排放少的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和功能性化学品、生物及能源新技术和新能源技术、新型化工节能环保产业等,形成产业集聚优势和特色品牌优势。
不得新建和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
现代化工园区安全、环保体系建设
建设 部 门应严 格 控 制 化 工 园 区环 境 安 全 风 险 防控 区 的控制 红线 不 同 的产 业 类 型 、当 地 的 自然 条 件 及 其 周边
敏 感点 的状 态 都对 化 工 园 区 环境 安 全 风 险 防 控 区 的 控制 距 离 有 直接 影 响 .我 国 目前 没 有 ,也很 难 明确 化工 园 区环境 安全 风 险防控 区的距离 要求 1 . 1 化 工 园区环境 安 全风 险 防控 距 离的研 究 方法 1 . 1 . 1 卫 生 防护距 离法 卫生 防护 距 离 主要 针 对 无 组 织 排 放 .其定 义 是 :“ 从产生职业性 有害因素的生产单元 ( 生 产 区 、车 间或工 段 ) 的边界 至居 住 区边 界 的最小 距
牧 稿 日期 :2 0 1 4 - 0 1 — 1 7
现 “ 城 围化 工 ” 现 象 .给 园 区 的发 展 带来 诸 多不
利 影 响 。有 必 要 在 化工 园 区外 围设 置 一 定 宽 度 的
“ 环 境 安 全 风 险 防控 区 ” .防控 区 内禁 止新 建 居 民
区 和其 他 人 员 密 集 场所 等 敏 感 点 .现有 的 敏感 点
1 . 1 . 2 大气 环境 防护 距 离法
H J 2 . 2 —2 0 0 8《 环 境 影 响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 提 出 了大 气 环境 防护 距 离 的概 念 ,也 是 针 对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的 .其 定 义 是 :“ 为保 护 人 群 健
康 .减 少正 常排 放 条件 下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居住 区 的
代 传统 卫生 防护距离
1 . 1 . 3 防火 间距 法 《 建筑 设计 防火 规 范 》 、《 石 油 化工 企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以 防火 间距 的概念 给 出防护 距离 的要 求 。
化学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指标体系初探
展环评不仅是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的具体要求 ,而且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构建指标
体 系是规 划环 评工 作 的重要 内容 ,应 既能满足 规划
1 指 标 体 系 的设 置原 则 与程 序
1 1 指标 体 系的设置 原则 ¨ .
teidxss m o EA ( n i n eti atassm n o l )bsdo h o s cada r d r erhs B l h e yt P I e v om n mpc ses e t rp ae ntedmet b a e a e. yf l n e f r f n a in o s c uy
c n i e n ey l g e o o o sd r g rc ci c n my, c -n u t lc u tia l e eo me d c n iu u rmo o a r d cin,i dc t r i n e oi d sr o a s an b e d v lp n a o t o p o t n o de p o u t y, l s tn n s i f n o n ia os
洁 生产等方 面的基础上 ,通过基础指标初步筛选、多角度指标分析 和专 家咨询、公众参 与等三个步骤 的筛选 ,最终形
成 了一 套 适 合 于该 化 工 园 区规 划 环 评 指 标体 系。
关
键
词 :规划环评 ;指标 体系 ;化工 园区
中图分类号 : 8 03 X 2 .
文献标识码 : A
ae p o e s d s c n t ee t n,a ay i tdf r n i w p i s x e tS c n utt n a d p b c e au t n F n l ,a r rc s e u h a i i a sl ci s i l o n ssa i e e t e o n ,e p r o s la o n u l v a o . i al l f v t i i l i y
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苏环办[2022]3号)[12页]
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苏环办[2022]3号)[12页]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2〕37号)和《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22〕130号)、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苏政发〔2022〕8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121号)和《关于印发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大气办〔2022〕2号),进一步规范我省化工行业废气治理工作,防治化工行业废气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推动我省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制订本规范。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本规范规定了我省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规范为指导性文件,供我省化工园区(集中区)及化工企业在环评、设计、建设、生产、管理和科研工作中参照采用。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1/11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1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我省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化工行业所有废气产生和排放企业,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设计、施工、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依据。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0]第32号)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50051-2002烟囱设计规范GB50234-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HG20640-97(A)、HG20640-97(B)塑料设备HJ2000-2022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27-2022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22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T387-2007工业废气吸收处理装置HJ/T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22]第18号)《挥发性有机物(VOC)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22]第3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2]37号)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调查和化工园区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调查和化工园区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2.08.22•【字号】宁环发[2012]164号•【施行日期】2012.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调查和化工园区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宁环发〔2012〕164号)各区县环保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大气办〔2012〕2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调查和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南京市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调查和整治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调查范围对全市化工行业企业、南京化工园区所有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筛选确定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为全面开展我市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掌握基本资料。
二、调查内容各区县环保部门、各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填写调查表,市环科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为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并负责调查表汇总和重点企业筛选。
市直管企业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组织填写。
本次摸底调查重点查清企业概况、产品和原辅材料、储罐无组织排放、现有废气处理设施等4个方面的内容:(一)企业基本情况、环评制度执行情况、三同时验收情况;(二)主要产品及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三)储罐无组织排放情况;(四)废气处理设施情况。
企业废气污染现状调查表见附件一,由相关企业或园区如实填写。
三、调查进度安排2012年8月启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发放相关表格。
2012年9-10月组织培训,完成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表的填写,相关表格提交市环科院。
2012年11月完成调查表汇总统计工作。
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6 苏环办〔2014〕25号各市、县(市)环保局:为切实加强我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化可持续发展,保障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在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和《关于在我省沿海地区开展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的通知》(苏经信材料〔2014〕21号)的过程中,各地均应按照本规范,积极推进化工园区整治,加快建立完善园区环境保护体系,提高园区环境管理水平。
附件: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2月18日(联系人:王纪凤;联系电话:;)附件: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切实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化可持续发展,保障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我省化工园区污染防治技术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的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 园区规划与设立化工园区应科学制订园区发展规划。
园区开发建设规划应结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推行产业链发展模式,按照一体化建设、分层次布局的原则科学制定。
园区经省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原则上不再审批新设立化工园区。
园区的设立应符合区域产业定位。
禁止在人口集中区、生态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清水引调河道沿线区域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设立园区。
落实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江苏出台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
不超过1次"的说明:一是新农药取得境内登记后,不再批准其他企业含有该有效成分的农药产品仅限出口登记,已批准 的仅限出口登记可申请登记延续1次。
二是非新农药相似制 剂取得境内登记后,不再批准该农药产品仅限出口登记,已 批准的仅限出口登记可申请登记延续1次。
(三)百草枯等原专供出口登记,在登记延续时转为仅限出口登记。
(四)国家规定不新增境内登记的高毒或剧毒农药,不予办理仅限出口登记。
我国禁限用的农药产品,严格按禁限用公告要求执行。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2020年10月23日江苏出台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2020年10月3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2020〕94号《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提出化工园区及化工集中区规范发展管理条款,并发布14家化工园区和15家化工集中区名单。
1 14家化工园区、15家化工集中区一、走位化工园区(14家)已形成清晰完整产业链或特色产品集聚,边界防护距 离、园区污水处理和危废处置满足要求,具备区域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实施封闭化管理和建成城市消防站的14家沿江沿海园区定位为化工园区。
1.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2. 江阴临港化工园区3. 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4.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5. 江苏高科技氟化学工业园(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6.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7.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8. 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9.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10. 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11.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12. 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13. 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14.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二、走位化工集中区(15家)基本满足以上化工园区设立条件、部分项需进一步建设提升的15家园区定位为化工集中区。
化工集中区要对照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加大整治提升力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升级为化工园区。
化工集中区在整改期限内不得新建新增产能类化工项目。
化工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化工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绩效考核自评报告一、绩效考核自评概述化工园区管理服务中心是负责协调和提供综合管理服务的机构,为确保园区的安全、有序和可持续发展,绩效考核自评报告成为评估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就我所负责的化工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进行自评,并阐述绩效考核的关键指标和评估结果。
二、园区安全管理1.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本年度,我们加强了化工园区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通过制定详细的排查方案,全面检查了园区内的设施设备和工艺流程,并针对存在的隐患制定了整改方案。
经过主动消除和合理整改,园区的事故率得到了显著降低,从而保障了园区的安全稳定。
2.应急演练和预案制定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我们及时组织了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完善了应急预案。
该措施有效提高了园区应急能力,并且演练结果表明各岗位员工在应急情况下的反应能力逐渐增强,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环境保护和治理1.污水排放管理我们建立了严格的污水排放管理制度,并采用先进的水处理设备进行污水处理。
通过加强监测和控制,成功降低了化工园区的污水排放浓度,保护了周边环境的安全和生态平衡。
2.固废处理与资源回收在园区运营中,我们致力于固废管理与资源回收。
通过引进高效的固废处理设备和科学的分类方法,有效地减少了固废的产生量,并实现了废物资源的再利用,从而降低了园区的环境风险。
四、企业服务和协调管理1.建立健全企业服务机制为方便企业在园区内开展经营活动,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企业服务机制,包括提供行政审批、企业注册和税收缴纳等相关服务。
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和提高服务效率,我们得到了用户的一致好评。
2.推动企业间合作为促进园区企业的互动与合作,我们定期组织企业交流活动,并推动企业间的合作项目。
目前,园区内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前景的产业集群,有效推动了园区内企业的发展。
五、员工培养和团队建设1.培训计划和措施我们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建立了全面的培训计划。
试析化工园区安全环保一体化管理
试析化工园区安全环保一体化管理化工园区安全环保一体化管理是指将安全和环保管理融合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管理。
它包括对化工园区内的生产设施、环境影响、危险品管理、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管理,以实现化工园区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目标。
1、综合性:化工园区安全环保一体化管理是综合管理,考虑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问题,以及对环境影响的综合考虑,采取综合管理措施。
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系统性:化工园区安全环保一体化管理是系统管理,它要求对整个化工园区的安全环保问题进行系统性的规划和管理,保证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3、持续性:化工园区安全环保一体化管理是持续管理,要求不断地对园区内的安全环保问题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以实现持续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1、风险管理模式:根据实际的生产情况和环境影响,对化工园区内的各种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这样可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园区内的安全性。
2、绩效管理模式:通过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对园区内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评价,以此激励和鼓励各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
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园区内的安全环保水平。
3、法规管理模式:建立完善的法规管理机制,从法律法规的层面对园区内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确保园区内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
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化工园区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2、建立健全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强对园区内各项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3、加强风险评估和控制:对园区内的各项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减少事故风险。
4、强化监控和应急处理:建立安全环保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环境异常和安全隐患,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5、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利用: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园区内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推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绿色化工园区评价导则
绿色化工园区评价导则近年来,我国绿色化工园区发展迅速,成为推动新型城镇化、提高经济质量的重要力量。
作为绿色化工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价绿色化工园区的制度对于实现绿色化工园区可持续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此,本文将详细阐述“绿色化工园区评价导则”,以期为绿色化工园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一、评价标准绿色化工园区评价导则,应该考虑绿色化工园区在经济、社会、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表现。
具体而言,评价标准包括:(一)经济性评价:主要体现绿色化工园区的经济绩效,如工业总产值、社会收入、就业水平、先进管理技术等。
(二)社会性评价:着力考察绿色化工园区对本地人口的影响,如提升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少数族裔技能、保护居民健康及安全等。
(三)环境性评价:重点着重于绿色化工园区的环境管理情况,如节能环保、污染治理、废物处理等。
二、评价方法绿色化工园区评价导则,应采用客观、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
具体而言,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以下评价方法:(一)问卷调查法:通过大量的访谈问卷,了解实地绿色化工园区的运营状况,确定绿色化工园区实际存在的问题,以及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二)指标法:根据评价标准,建立恰当的指标,如经济性指标、社会性指标、环境性指标等,为具体衡量绿色化工园区实施情况提供参考依据。
(三)文献分析法:通过对相关文献和新闻资料的分析,结合实地调查,以及社会调查,可以更加深入而全面地反映绿色化工园区的发展现状。
三、评价评级绿色化工园区通过采用上述评价方法,可以依据评价标准对绿色化工园区进行评价评级。
一般而言,绿色化工园区评价的等级普遍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极差”五个等级。
四、评价实施绿色化工园区评价导则,主要依据《区域经济发展条例》、《国家绿色化工园区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对绿色化工园区进行评价和管理,以保证绿色化工园区可持续发展。
绿色化工园区评价应由联合行政执法组织负责实施,结合上下游行业协调参与,定期进行抽查,并建立绿色化工园区的检查机制,实行多方联动的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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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
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绩效评价体系
一级 指标
A:废 水的 收集 与处 理 (24 分)
二级指标
具体指标
园区一票否决项
A1:企业 废水收集 (5 分)
1﹒企业雨污分流、 清污分流系统
2﹒企业废水输送 系统
分值/ 权重
打分项
证明材料要求
(一)通过审查的园区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四至范围不满足《江苏省国家级
建的又无法在设区市平衡的。
1﹒近一年检查发现存在通过雨污混排、清污混排等方式偷排废水行为的扣 1 分。
2﹒未设置初期雨水收集单元或初期雨水收集单元容积不符合要求(小于初期
3
雨水设计日处理规模或环评要求)的扣 0.5 分。 3﹒初期雨水收集不完全(如未收集罐区、设备围堰区初期雨水)或不能正常 收集到初期雨水(如大型企业未采用分片区收集方式导致初期雨水收集不到) 的扣 0.5 分。
2 力管(局部采用重力自流管)输送的扣 0.5 分。
明、图片、图
2﹒废水管安置在雨水沟、电缆沟内的扣 0.5 分。
纸等
3﹒初期雨水未接至废水处理站处理的扣 1.0 分。
考核方式
资料查阅, 现场检查
资料查阅, 企业抽查, 技术复核
资料查阅, 企业抽查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指标
分值/ 权重
打分项
证明材料要求 考核方式
未针对重金属、高氨氮、高磷、高盐份、高毒害(包括氟化物、氰化物)、高
3﹒企业废水分类 收集、分质处理系
统
2
浓度难降解废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一律 0 分。 1﹒废水预处理工艺不具备难降解、高毒性特征污染物去除能力的扣 1 分。 2﹒预处理系统对难降解、高毒性特征污染物去除能力不佳,整体处理效率低 于 90%的扣 0.5 分。
具体指标
分值/ 权重
打分项
证明材料要求 考核方式
22
5﹒接管指标限值高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中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或《污水综合排
︱
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相应限值(如 COD≥500mg/L)的扣 0.5 分。
6﹒水质在线监控系统检测指标(含 pH、流量、COD 和氨氮指标)不足的扣 0.5 分,设置附加检测指标项的加 0.5 分。 7﹒接管标准未设置特征污染物指标或针对特征污染物没有正常开展定期监
测的扣 1 分。
园区未配套建设专门化工园区(集中区)集中废水处理厂而直接接入城镇污
水处理厂的一律 0 分。
6﹒污水处理厂处 理工艺针对性
1﹒园区内化工废水依托一般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但未设置针对化工废水处 理工艺的扣 0.5 分。 3+0.5 2﹒园区外非化工污水接入比例高于 20%的扣 1 分。 3﹒未设置分质处理措施或高级氧化等强化处理设施的扣 1 分。
方案、监测数 据、情况说明、 图片、图纸等
资料查阅, 现场检查, 技术核查
︱
3﹒一企一管水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例如数据不全、无法实时传送数据、 无法更新数据、未实现数据联网等)的扣 1 分。
21
4﹒近一年园区集中污水厂进水超标(按在线监控或污水厂台账)3 次以上的 扣 0.5 分。
︱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方式)的一律 0 分。园区未按照要求设置一企一管水质监控系统或水质监控
系统存在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等情况的一律 0 分。
︱
A3:园区 5﹒“一企一管明管 废水收集 (专管)输送、”收 系统(5 分) 集企一管明管输送系统建设不规范(如部分污水管道地埋重力自流、多企 一管且未采用分时排水、不具备监控、闸控和反馈功能等)的扣 1 分。 2﹒有企业(不含自身排污口有合法审批手续的企业)未接入一企一管明管(专 管)输送系统的扣 0.5 分。
方案、情况说 明、图片、图
纸等
资料查阅, 现场检查, 技术复核
4﹒针对接管标准规定的特征污染物,未对尾水开展监测的扣 0.5 分。 5﹒除常规污染物监测项目之外,设置具备条件的特征污染物(如苯胺、挥发 酚等)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加 0.5 分。
A4:园区 集中污水 处理厂(7
分)
7﹒污水处理厂运 行达标稳定性
等情况的一律 0 分。
1﹒生化系统运行不正常(如污泥浓度不够、污泥活性差等)的扣 0.5 分。
3
2﹒近一年存在超标(在线监测设备数据)现象超过 3 次的扣 1 分,超过 6 次的一律 0 分。 3﹒废水预处理设施关键节点未安装水、电、蒸汽等计量装置的扣 0.5 分。
监测报告、情 况说明
资料查阅, 企业抽查, 技术复核
监测报告、情 况说明、图片、
图纸等
资料查阅, 企业抽查, 技术复核
3﹒未设置废水处理站事故池(罐)或尾水排放池的扣 0.5 分。
A2:企业 废水预处 理系统(5
分)
4﹒企业废水预处 理站运行水平
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主要指物化预处理工段、脱盐工段、污泥处理工
段未运行)的一律 0 分。近一年监督性检查存在不达标或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行为
4﹒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未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并存档或委托资质单
位进行方案编制但未进行专门工程设计的扣 0.5 分。
5﹒台账(应包括自测水质水量、药剂使用量、用电量、污泥产生量等内容)
记录不完全、不规范或者虚假的扣 0.5 分。
园区未按照要求全部建设“一企一管、明管(专管)输送” 系统(含一企一管、 一企一管加片区监控池、一企一管后总管输送、园区内输送采用专用管道等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管控要求的。
(二)园区内或边界 500 米环境防护距离内存在敏感目标的。(该项仅在 2019 年(沿海)和 2020 年(全省)绩效评价有效) (三)园区未实现废水集中处理的。 (四)园区未实现集中供热的。
方案、情况说 明、图片、图
纸等
(五)按照园区年度需焚烧处置危险废物产生量应该建设集中焚烧设施而未
方案、情况说 明、图片、图
纸等
4﹒蒸汽冷凝水未单独收集、回用的扣 0.5 分。
5﹒雨水(清下水)排放口未设置水质在线监控系统(指标基本要求:pH、
流量、COD)或视频监控的扣 0.5 分。
近一年检查发现存在逃避监管违法排污行为的一律 0 分。
1﹒车间废水至厂区废水处理站或处理后尾水至园区污水管网未全程采用压 方案、情况说
近一年监督性监测不达标或存在监测数据造假等逃避监管行为的一律 0 分。沿海
化工园区(集中区)2019 年、其他地区 2020 年后主要水污染物指标 C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