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目标管理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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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目标管理考核意见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以社区为单位,分目标管理和单项奖励两项考核。目标管理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单项奖励采用加分考核。

(一)目标管理考核(100分)

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分类为社区基础、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社区环境卫生、社区一居一品、行政事务六个项目。具体考核细则参照附件。

(二)单项奖励考核

1.业绩优秀奖。获得区镇、、、省级、全国荣誉的,有一项相应加1分、2分、5分、10分、15分(获条线部门表彰的降低一个级别,获区镇条线部门表彰的加0.5分),所获荣誉以发文单位文件为准,且需经考核组认可。同一类荣誉就高不就低。

2.宣传报道奖。做好基础宣传(社区内部如宣传栏、黑板报、小黑板等)视效果得1-5分;对外宣传(电视、报刊、网络),除目标管理任务外,以社区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在镇级内部刊物发表的每篇加0.2分;在级每篇加0.5分;在级每篇加2分;在省级每篇加5分;在国家级每篇加10分(须以社区为主体报道的),同一篇内容就高不就低;几个社区联合开展活动在媒体报道的得分由几个社区平分;宣传报道内容不是以社区建设为主的、作者不是本社区工作人员的不得分。

3.重要贡献奖。鼓励社区在区镇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建设发展、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等重要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根据工作实绩、证明材料确认有所作为的,依据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意见,给予酌情加分,每一条线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该项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

二、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工作由社区综合办根据社区自评申报材料、工作台帐资料、实绩证明材料、区镇相关条线提供的考核资料等,对照本意见加以考核、汇总、核算。报分管领导审核,经镇党委研究通过。

(二)12个社区,由社区综合办对照本意见考核后,按20%折算并入XX年村定额补贴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后计发奖金。

(三)年度综合考核先进,以目标管理考核为基础以单项奖励考核为参考,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确定8个先进社区和8个先进个人(村改居纳入农村先进单位评定,不参加先进社区和先进个人评比)。

(四)目标管理考核奖金和单项奖励考核奖金,由街办预算并向镇政府申请下拨至社区,再按XX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考核结果分配至个人。

(五)其他条线、创建工作考核奖以具体文件为准,另行发放。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一、继续抓好会议精神贯彻,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

1.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具体贯彻落实计划,坚持问题

为导向,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

2.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

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作体制机制落到实处。紧紧

依靠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通过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

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推动各部门较好地履行职责。

二、严格落实基本任务,确保社区矫正安全持续稳定

3.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重点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外

出管理、考核奖惩、收监执行等工作,维护社区矫正正常秩序,确保刑罚执行严

肃性。

4.切实加强教育矫正。认真执行《全省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大纲》,指导和规

范教育矫正活动。重点抓好集中教育活动,制定集中教育计划,明确社区矫正中

心与司法所任务分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行社区服务菜单制管理,

开发、建立社区服务项目,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和考核,确保社区服务的落实和效果。

5.切实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

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为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并

融入社会创造条件。深化“黄丝带帮教活动”计划,制定具体项目和措施,丰富帮

教内容,拓展帮教载体,保证帮教活动取得实效。

6.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

案件一案一报制度,定期召开监管安全分析会,建立健全安全预警、突发事件处

置工作机制,提高社区矫正安全防范能力。

7.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外出和居住地变更审批、考核奖惩、提请执行变更等执法环节,督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执法中

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问题。

三、强化法治思维引领,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水平

8.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加强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沟通协调,制定相

关工作规定,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实现制度全覆盖,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9.规范县社区矫正中心运行和管理。优化功能设置,规范运作机制,完善配套管

理制度,切实发挥县社区矫正中心作用,构建具有特色的社区矫正集中执法和管

理模式。

10.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分级培训计划和任务,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规

政策、基础执法业务培训。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水平

11.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推动县社区矫正机构向实体性“队建制”模式转变,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司法所至少确定一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1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等六部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发展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和志愿者队伍。

13.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村(居)监管体系,动员村(居)组织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帮教。

14.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的意见》,加强社区矫正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到社区矫正工作中。

15.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加强管理系统应用、手机定位与刷证报到管理。推行运用电子腕带试点,对需要重点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推动建立与公、检、法、监狱及等部门相关网络平台之间的联接,实行人员、法律文书交付、提请治安处罚、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执法活动网上办理,实现社区服刑人员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效能。

五、加强研究和宣传,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发展

16.加强工作宣传。继续加强社区矫正信息报道工作,积极与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宣传效果,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六、建立健全刑释人员社会化救助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安置帮教工作社会效果 17.根据上级安排,健全“黄丝带帮教行动”工作机制,深化帮教行动成果,引导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

18.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途径,积极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吸纳社会组织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实现监狱、安置帮教组织、社会组织的有效互动,彰显帮教实效。

19.抓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措施落实。分类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衔接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争取解决重点帮教对象刑满释放时衔接保障经费。

20.大力推进依托社会企业建立安置基地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安置基地作用,切实提高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率和帮教率。

21.抓好新版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依托系统全面开展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刑满释放人员网上信息衔接、安置帮教数据库建设。推动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建设,规范探视系统应用。

上述要点,将待省、市司法行政部门XX年度工作要点出台后再结合我县实际及时予以调整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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