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实现
建筑火灾应急照明预案编写
建筑火灾应急照明预案编写一、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建筑火灾应急照明工作,提高应急疏散和灭火逃生的能力,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建筑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和公共设施等。
三、火灾应急照明布局1. 照明布局应遵循合理布局原则,覆盖建筑内所有可能出现火灾的区域,包括走廊、楼梯间、安全出口、消防设备间等。
2. 照明设备应符合国家照明标准要求,采用防爆、防水、防尘等特殊设计,以确保在火灾时正常运行。
3. 照明布局应能够提供充足的光照和照明范围,便于人员疏散和灭火逃生。
四、设备选用1. 照明设备应选用LED灯具,具有高亮度、低功耗、长寿命等特点,以确保在火灾时可靠运行。
2. 应急照明系统应配备备用电源或者应急电池,以备火灾导致主供电损坏或中断时应急照明设备能够继续运行。
3. 火警报警器和灭火设备应配备跟随式应急照明系统,以便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提醒和指引人员逃生和灭火。
五、工作流程1. 日常检查维护(1)负责人每月组织对应急照明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常规维护,包括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电池电量、光源亮度等。
(2)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应急照明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火灾发生时(1)火灾发生时,应急照明系统会自动启动,为人员提供充足的照明,便于疏散和灭火逃生。
(2)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并指导安排人员逃生通道和灭火逃生步骤。
3. 火灾后的恢复工作(1)火灾灭火后,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对应急照明系统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和修复。
(2)对灭火过程中受损设备进行维修和检查,确保应急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人员培训负责人应组织定期的火灾逃生演练和应急照明使用培训,包括疏散逃生、灭火逃生步骤和应急照明设备使用方法等,以提高人员在火灾时的应急反应能力。
七、预案评估负责人应每年对应急照明预案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包括设备运行情况、培训效果、维护记录等,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完善,以确保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民用建筑中的应急照明供电设计
注:a 表示正 常照 明相线 ( 常照 明时有电, 紧急情 况时也 有电 ) b 正 : 表 示紧急 照表相线 ( 常照 明时无电, 紧急情况 时有电 ) 正 。
图 1 E 急照 明接线示 意图 S应 P
市 电正 常 供 电 时, Q1 闭合 , K 打 开 , 灯 具 ( M 不 带 蓄 电 池 )可 由 现 场 双 控 开 关 K 控 制 亮 灭 。 市 电
作 者 简介 :曾愈 安 ( 9 9 ) 男 ,助 理 工 程 师 ,研 究方 向为 1 7 -,
宅 气 术 寝
2 四圆圈 2
20 年 7 06 期
维普资讯
继 电 保 护 技 术
变 压器差动保 护【 需考 虑的特殊 问题 l 】
及解 决措 旋
柴 伟 芳
用 应 急 电 源 时 , 优 先 考 虑 利 用 它 作 为 应 急 照 明 电
源 。不 过 该形 式 对 第 二 电源 的要 求较 高 。
1应 急 照 明的分 类
建 筑 照 明 设 计 标 准 将 应 急 照 明 划 分 为 3类 : 疏 散 照 明、 备 用 照 明和 安 全 照 明 。
( 西 侯 马 发 电厂 电控 部 继 电保 护 班 , 0 0 山 3 8) 4 0
1变 压器 差 动 保 护 的基 本 原理
变 压 器 差动 保 护 是 按 照 循环 电流 原 理 构 成 的 ,
丁
;T .
图 1是 双 绕 组 变压 器 差 动 保 护 单 相 原 理 接 线 图 。 正 常 运 行 或 外 部 故 障 时 , 差 动 继 电 器 中 的 电 流 等 于 两 侧 T 的二次 电流之差, 如图 l( ) A a 。欲 使 这 种 情 况 下 流 过 继 电 器 的 电 流 为 零 , 则 应 恰 当 选 择 两 侧 TA
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设计概述
部 或其 附近 ( 1 范 围 内) 的灯 具 称 为 自带 电 在 m
源 型应急 灯 ,可 以是持续 式或 非持续 式 的。
2 G a gh uIstt o e srigadT s n eh o g , 0 ) . u nzo ntue f aue n et gT c nl y 5 i M n i o 1 1 0 0
ABSTRACT:Th spa e nr d c st e c n e ta d ca sf ai n o meg n y l h i i p r i to u e h o c p n l sii t fe r e c i t c o g ng,t e kn fpo r h idso we
s p l fe r e c ih i g ,t e c n r l n n i n t o s o me g n y l h i g a d i tl g n me g n y u py o me g n y l t g n h o t l g a d w r g meh d fe r e c i t n ne l e te r e c o i i g n i
( ) 持续 式 应 急灯 与 非 持续 式 应 急 灯 :在 正 3 常 照 明或 应 急 照 明 时 ,光 源 始终 与 电源 接 通 的应
的照 明 ;安全 照 明是 指 用 于确 保 处 于 潜 在 危 险 之 中的人员 安 全 的 照 明 ;备 用 照 明是 指 用 于确 保 正
常 活动和工 作继续 进行 而设 置 的照 明 。
lg i g s se iht y t m. n
10.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3 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4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5 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2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3 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lx。
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10.3.4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10.3.5 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 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10.3.6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1 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的展览建筑;2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地上商店;3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5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6 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
民用建筑中火灾状态下的应急照明设计
20 年O 月 07 9
光 源 与 照 明
20 年第 3 07 期
民用建筑 中火灾状态下 的应 急照 明设计
郭
摘 要
宏
华 东建筑设计研 究院有 限公 司 ( 上海
20 0 0 0 2)
该 文 阐 述 了火 灾 状 态 下 , 民用建 筑 中应 急照 明系 统 的重 要 性 , 通 过供 电电 源 、 电线 路 、 具 的选 择 及 柿置 、 并 配 灯 系
( 1 )当供 电 电源 为两路 高压 电源 时 , 急照 明的 应 供 电 干线应 接 自由两 台不 同变压 器供 电 的低 压母线
段 , 在应急 照 明配 电箱 内进行 自动 切换 ( 图 1 并 如 所
示 ) ;
将 起到相 当积极 的作 用 , 如果设计 不合理 , 但 就会影
响疏散和灭火 的进程 , 严重时甚 至会 发生人员伤亡及
管暗敷是 既经 济又最 为可 靠 的一 种敷设 方式 。 是 , 但
在实际 的工程设计 中 , 我们 常常发 现 , 由于装修 的原 因 , 急照明灯具 的布置大 多情况下都不 能按原设计 应
落实 , 需要随着 装修 设计 的变化 而变更 , 其供 电线 路
图 3 由柴 油发 电机 组供 电的 应 急照 明供 电 系统
照明配电箱内进行 自动切换 ( 图 2 如 所示 ) ;
设 计一套合理 的应 急照明系统 , 提高火灾状态下应急
照明系统 的可靠性 、 全性 , 目前值得共 同探讨 和 安 是
研 究的一个 重要课 题。
一
个完善 的火 灾时的应急照明系统 , 应在供 电电
源的设置 、 电线 路 的选型及敷设 方式 、 具 的选择 配 灯 及布置 、 系统 的控制方式 等各 个环节都要做到严格执 行规 范的 同时 , 合工 程实 际情况 , 真分析 、 结 认 仔细 研究, 才能保 证在火灾 紧急状 态下发挥应有 的积极作
消防应急照明设置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设置要求消防应急照明是指在火灾事故发生时,为了保证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需要以及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等设备的正常使用而设置的照明设备。
它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提供足够明亮的照明,帮助人员快速疏散和进行有效的救援,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1.照明设备选择和布置:2.照明设备的供电保障:消防应急照明设备应设置独立的电源系统,即使主电源中断,也能正常供电。
常见的供电方式包括备用电源、紧急发电机组和自动切换装置等。
备用电源应具备足够的容量和长时间供电能力,发电机组应保证在短时间内启动并正常运行。
3.照明设备的自动化控制:消防应急照明设备应具备自动开启和关闭的功能,开启方式可以采用手动和自动两种方式。
自动开启和关闭的控制装置应能够根据火灾报警信号或电力主供断电信号自动控制照明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启动照明设备。
4.照明设备的独立回路:消防应急照明设备的供电应通过独立的回路进行,照明设备的电源线路不得与其他电器设备的线路共用,以免发生故障或过载导致照明设备无法正常使用。
独立的回路应设置相应的保护装置,如漏电保护器、短路保护器等,确保照明设备的安全供电。
5.照明设备的维护和检查:消防应急照明设置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帮助人员迅速疏散和进行有效的救援。
在消防应急照明设置中,选择适宜的照明设备、保障供电能力、自动化控制照明设备、独立回路以及定期维护和检查是重要的要求。
这些要求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火灾事故中人员的逃生速度和救援效率,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保障消防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方案编写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方案编写一、背景介绍火灾是一种常见的应急事件,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火灾发生时,大楼内的电力系统可能会受损,导致照明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方案至关重要,可帮助人员迅速疏散,减少伤亡并保护重要财产。
二、目的和范围该应急照明方案的目的是确保在火灾发生时,大楼内的照明系统能够提供足够明亮的照明,帮助人员快速疏散。
该方案适用于各类建筑,包括商业建筑、工业建筑、学校、医院等。
通过本文,将介绍应急照明方案的编写内容和实施步骤。
三、应急照明设备选择应急照明设备是指在电源故障时能够自动启动的设备,通常由蓄电池供电,可以提供足够明亮的照明。
在选择应急照明设备时,应考虑以下几点:1. 亮度:应急照明设备应能够提供足够明亮的照明,确保人员能够清晰看到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
2. 耐用性:由于应急照明设备通常在长期未使用,应具备良好的耐用性,能够在需要时正常工作。
3. 自动启动:应急照明设备应能够在电源故障时自动启动,并持续提供照明直至事故解除。
四、应急照明系统布局应急照明系统应该覆盖大楼的所有关键区域,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得到足够的照明。
关键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间、走廊、安全出口、集合点、消防器材房等。
在设计应急照明系统时,应该考虑到不同楼层和房间的布局差异,确保各个区域都能够得到有效的照明。
此外,在设计应急照明系统时,还应充分考虑灯具的防水防尘性能,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五、应急照明系统检测和维护为了确保应急照明系统在需要时能够正常工作,建议定期对应急照明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
检测和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定期充电:对应急照明设备的蓄电池进行定期充电,确保在需要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电力。
2. 灯具检查:定期对应急照明设备的灯具进行检查,确保能够正常发光。
3. 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照明设备使用培训,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找到并使用应急照明设备。
消防应急照明设计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设计规范浅谈消防应急照明设计摘要:近年来,建筑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中,为保证建筑物以及内部人员、财产的安全,我们采取了许多防控措施,而完善、可靠的应急照明系统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关键词:消防;应急照明应急照明分为火灾应急照明及非火灾应急照明,是现代建筑安全保障的关键设施之一,平时电源被迫切断或电网停电及发生火灾断电等特殊情况时,对保证火灾发生时人员迅速撤离和开展救援工作十分重要。
1火灾应急照明的供电时间JGJ16- 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3.8.1 中说明火灾应急照明应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其中:供消防作业及救援人员继续工作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供人员疏散,并为消防人员撤离火灾现场的场所,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和疏散通道照明。
由此可见,火灾应急照明在从功能上可以分为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
有的设计中统一把火灾应急照明的供电时间都定为不小于30 min,这是不正确的,在JGJ16- 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规定了不同场所的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所须保证的供电时间:其中要求疏散照明供电时间不小于30 min;而备用照明除了避难层和救灾直升机停机坪为不小于60 min,其余消防工作区域如消防控制室、配电室等均为不小于180 min。
这主要是由于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在火灾中所起到的作用不同,因而所需的供电时间也是不同的。
2火灾应急照明的控制在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第 6.3.1.8 条中规定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
但是,在强制点亮应急照明灯具的做法上,还存在一些误区。
误区一:应急灯具自带蓄电池,其充电电源接自消防电源箱,在火灾确认后的状态下,火灾自动报警联动装置切除应急照明的市政电源,使处于浮充电状态的应急灯具失去外电,灯具内蓄电池放电以达到自动点亮的目的。
高层民用建筑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
() 1 设计 漏项 , 了应 急 灯 , 未 设 疏散 设 但 指示灯 , 或设 有 疏散 指示 灯 , 但未 设应 急 灯 ,
以指示 灯代替应 急灯 。
要熟 悉需要设 置 火 灾 照 明灯 、 疏散 指示 灯、 安全 出 口标 志灯 的 范 围 、 位 。按 《 部 高层
下几方 面着手 。
设 计的火灾 应急照 明和疏 散指示标 志在发生 火 灾时仍 能正 常工作 一段 时 间 , 给人员 疏 散 提 供必要 照明和 指示 , 确保 火 灾现 场人 员 安 全撤 离 。所 以对其 供 电 电源 、 电线路 及 灯 配
1 火 灾 应 急 照 明 系统 的功 能 及
季 r
0
\
口
制室 、 防水 泵房 、 消 防排 烟风机 房 、 电梯 机房 、
发 电机 房 、 电话 总机 房 、 消防用 电 的蓄 电池 供
室、 自备发 电机 房 , 以及发 生火灾 时仍需 坚持
工作 的其它房 间 。 需要设 置疏 散 指示 灯 的场 所 有 : 是 商 一 业 营业厅 、 众厅 、 观 展览厅 、 餐厅 、 多功 能厅 等 人员 密集 的场所 ; 二是 公 共 建 筑 内的 疏 散走 道和居 住建筑 内 走道 长 度超 过 2 0i n的 内走
混乱 。
其所在防火 分区 的非消 防电源 , 时 , 此 若无 火
灾 应 急 照 明 和 疏 散 指 示 标 志 , 更 易 引 起 疏 就
散 人员紧张 、 惊慌 , 成疏散 混 乱 , 造 再加 上 有 毒 烟气 的扩 散 , 容 易造成 人 员伤 亡 的严 重 很 后果 。火灾应 急照明和疏散指 示标志就是 给 疏散人员 提供 必要 的 照 明和指 示 , 引导 人们 有序 、 迅速 撤离火 灾现场 , 避免 和减少不必要 的人员伤 亡 。因此 , 建筑 工程 中设计 火 灾应
民用建筑中的应急照明设计
2017年2月下【规划设计】住宅与房地产民用建筑中的应急照明设计李福令(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辽宁 抚顺 113008)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众多的民用建筑也开始出现,而民用建筑的层出不穷也对其内置的应急照明设计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
许多灾害不可预料,因此预防大于一切。
只有建立一个相对科学、完善的应急照明系统,才能确保人们在突发状况之下能够全身而退,将损失降到最小范围之内。
文章主要以民用建筑中的应急照明设计为主线展开论述,并对其设计要点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计;线路中图分类号:J9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6012(2017)02-0135-011 应急照明的概述应急照明是当代民用建筑中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之一。
在我国当代的民用建筑中,应当时刻保证供电及时的状态,可是总会有一些突发的状况,比如地震等不可抗力引起的突发状况,以及火灾等人为引起的灾害会迫使供电中断。
一旦突发状况发生,就需要应急的系统来保证用电正常,这时必须做好准备进入应急状态,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而这种应急的状态就是应急照明。
2 应急照明设计的意义及优势应急照明直接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是民用建筑中的关键设计之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民用建筑越来越趋向于高层化,对应急照明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以火灾为例,一般火灾的发生会伴随着很多的烟雾,对人们的可视范围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如果配备一套完备的应急照明系统,不但可以及时的供电,还能为人们的逃生指引方向,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3 民用建筑中应急照明的分类3.1 安全照明安全照明是为了避免一些特殊场所突然断电可能带来的人身安全隐患所设置的照明系统。
安全照明多使用于电梯或者医院的手术室等一些特殊场所,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度值的5%,并且要确保其在断电后投入使用的及时性。
3.2 疏散照明疏散照明是在正常电源被切断后能够保证人员可以迅速撤离危险地带的照明系统。
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设计
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设计应急照明是指在灾难发生时能够提供充足、可靠的照明设备。
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应急照明系统分为两个主要部分:常规照明和应急照明。
常规照明是指平时正常使用的照明设备,而应急照明则是当发生灾难或突发事件时,供应给人员进行疏散和设施运作所需的照明设备。
在设计应急照明系统时,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急照明系统的设置要符合建筑物的特点和需求。
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规模,选择合适的照明设备和布局方式。
一般来说,应急照明系统包括应急照明灯具、逃生指示灯及紧急广播系统。
应急照明灯具的选择要考虑到其照度、亮度和光源的稳定性,以确保在灾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亮度。
逃生指示灯则是为了指示人员疏散方向和安全出口,应设置在建筑物内明显的位置,并配备夜光功能,以确保在断电情况下仍然能够发挥作用。
紧急广播系统则是为了在灾难发生时向人员提供相应的警示和指示,应设置在建筑物中容易被人员察觉到的位置,同时保证语音的清晰度和连贯性。
其次,应急照明系统需采用合适的电源供应方式。
在灾难发生时,可能会造成电力供应中断,因此应急照明系统需采用备用电源供应方式,如蓄电池、发电机或太阳能电池板等。
备用电源供应系统应具有自动切换功能,一旦主电源中断,能够迅速切换到备用电源,并保持照明系统的正常运作。
备用电源供应系统的设计也要考虑到其容量和续航时间,以确保在灾难发生后能够持续供应足够长的时间。
此外,应急照明系统的控制和监控也是设计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应急照明系统的控制需要具备灵活性和可靠性,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迅速调整照明设备的亮度和位置。
应急照明系统的监控则是指对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和报警,一旦出现故障或异常,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
为了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还可以采用自动测试功能,定期对系统进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最后,应急照明的维护和管理也是不可忽视的。
应急照明系统的维护包括定期检查照明设备的完好性和电池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换老化或失效的部件,以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浅谈民用建筑中火灾应急照明设计
( )通 信机 房 、大 中型电子 计算机 房、B S中央 控制 2 A 站 、安全防范控制 中一 等重要技术用房 ; t l ,
( ) 建 筑 高 度 超 过 10m 的 高 层 民用 建 筑 的 避 难 层 及 3 0 屋 顶直 升 机 停 机 坪 ; ( ) 消 防控 制 室 、消 防 水 泵 房 、 自备 发 电 机 房 、 配 电 4 室 、 防 烟与 排 烟 机 房 以及 发 生 火 灾 时 仍 需 正 常 工 作 的 其 它
1 火灾应 急 照明 的设 置范 围与要 求
民用建筑内火灾应 急照 明的设计 内容 包括备 用照 明与 疏 散照 明两部分。
1 1 备 用 照 明 的 设 置 部 位 与 要 求 .
场所 的人员在任何 位置都 能看 到疏散标 志。安全 出 口标 志 灯应 装 设 在 建 筑 物 内 通 向 室 外 的 正 常 出 口和 应 急 出 口 、通 向疏散楼梯间或防烟楼梯 间前 室的 门 口以及 公共 场所通 向 疏散走道 的出 口等处 。疏 散指示 灯应设 置在 走廊 拐弯处 或 走廊直线段上相距安全出 口标志灯不 大于 1 0m处 。疏散通
灾事故时保证人员可靠及时的口处和疏 散走道 ,分别设 置安 全出 口
标 志 和疏 散走 道指 示 标 志 。 疏 散 照 明最 少 持 续 供 电时 间 不 应 小 于 3 i。 疏 散 照 0 mn 明包 括设 置 疏 散 标 志 灯 和 疏 散 通 道 照 明 灯 。 疏 散 照 明 的 设 置应 当保 证 ,当正 常 电 源 断 电 时 ,应 使 疏 散 通 道 上 或 公 共
关 键 词 : 民 用 建 筑 ; 火 灾应 急 照 明 ;设 置 范 围 与要 求 ;
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与接线方式
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与接线方式1 引言应急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系统因发生故障或必须切断正常电源,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的安全以及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的照明。
它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与备用照明。
应急照明的设计有许多种方式,但在具体工程中如何科学、完善地设计好应急照明系统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对于一些没有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且安装的应急照明灯具不多且较为分散、规模不大的建筑物,设计人员常常采用自带蓄电池的灯具作为应急照明,而这些灯具在火灾时如何实现强制点亮呢?切断主电源,靠自带的蓄电池作为消防电源?这似乎又有悖于规范的要求(消防时要求切断非消防线路)。
本着可靠、规范、灵活、经济实用的原则,笔者对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及接线做些尝试,以达到不同场所对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要求(应急灯具自带蓄电池只在消防线路断电时投入运行)。
2 应急照明的控制原理消防应急灯具连接的主电供电方式与控制方式应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使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全部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016-98)第6.3.1.8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
在实际工程应用中,常常采用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兼疏散照明用,其分散的就地灯具开关状态是处在不确定的状况下,事故停电时处于常亮状态的疏散指示灯和点亮状态的应急照明灯不存在自动点亮的问题,而处于熄灭状态的疏散标志灯和应急照明,就必须使其强制点亮。
图1 应急照明控制原理图Fig.1 control principle of emergency lighting尽管应急照明的控制有多种方式,但其原理是相同的,如图1所示,当手动时,按下开灯按钮S1,接触器线圈KM得电,其常开触点闭合,接触器完成自锁,灯具点亮;自动时,火灾自动报警联动触头K接到来自火灾探测器的信号后闭合使得接触器线圈KM得电,其常开触点闭合,接触器完成自锁,灯具点亮。
民用建筑应急照明强制点亮的设计规范要求
民用建筑应急照明强制点亮的设计规范要求在民用建筑工程的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针对其设计有着严格的规范要求和标准,为保障应急照明的强制点亮功能及时点亮,保障人身安全,以下就基于民用建筑的应急照明强制点亮进行分析和研究。
一、应急照明的概念和分类《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对于民用建筑中应急照明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所谓应急照明就是指因正常照明失去照明功能后而启动的照明。
在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环节中,相关的规范对于应急状态下的人身和设施安全给予了很大的保障,特别是针对人身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
作为民用建筑中安全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遇到紧急情况下要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与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应急照明能否顺利强制点亮显得非常重要。
而随着民用建筑的功能越来越多,结构越来越多样化,在进行应急照明强制点亮设计时还要考虑到其合理配置和可靠性。
一般来说,我们将应急照明分为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三种类型。
所谓备用照明就是指正常照明失去作用后,为保证继续照明而启动的备用照明设施,通常配电室、消防控制室以及消防水泵房等场所常常都会设置有备用照明设备。
安全照明就是指在正常照明突然中断的期间,为确保处于危险中的人员安全或者设备安全使用的照明,例如手术室中的安全照明设备等。
而疏散照明则是指在发生火灾等特殊情况下,保证人员能够从室内撤离到室外的疏散照明设备,我们经常见到的疏散标志、安全出口等都属于疏散照明。
二、民用建筑应急照明强制点亮的设计内容在实际的民用建筑电气工程设计中,因建筑楼宇的规模与位置有所差异,所以在进行应急照明设计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
具体来说,分为以下几种:1、对没有火警自动报警功能和联动系统功能的建筑来说,电气设计人员一般会使用携带有蓄电池的照明或者疏散灯具,或者集中应急电源来为应急电源的灯具提供照明,这种设备只有在主电源被切断时才能让蓄电池或者EPS放电以给应急照明设备供电。
且这种带有蓄电池的灯具放电时间可持续30分钟以上。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旳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旳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旳其他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旳场所。
公共建筑内旳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旳内走道。
疏散用旳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旳其他房间旳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旳照度。
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旳顶部,疏散走道旳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如下旳墙面上。
走道疏散标志灯旳间距不应不小于20M。
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应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利制作旳保护罩。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旳高层建筑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一般重视。
由于它是在紧急状况下,保障人旳生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
同步可进行必要旳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旳必要设施。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对应旳规范和法规。
例如有:建筑物旳内部旳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 号技术文献] ;安全照明[U. S. A. (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 ;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照明设计规范)] ;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 . . . . . . ,我国亦有对应规范、原则: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规定GB-15630-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节录:第3. 4. 5 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
应急照明的施工方案
应急照明及施工一、概述应急照明是为正常照明因事故中断时而设置的照明;应急照明直接关系到室内的人身安全和重要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照明按功能分为: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备用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中断时为保证继续工作而设置的照明;安全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中断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的人员的安全而设置的照明;疏散照明是为了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安全撤离而设置的;应急照明又分为火灾应急照明和非火灾应急照明;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中的应急照明称之为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的应急照明称为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设计和施工中对不同功能的应急照明有不同的要求;1应急照明的安装部位:疏散照明、疏散指示安装在人群安全疏散线路上,即走道、楼梯间及拐角处;备用照明安装在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消防用电设备机房、通信机房等重要设备用房以及人员密集的场所;安全照明多安装在大型商场、银行营业所、医院手术室、急救室及危险的工作场所;2应急照明的照度水平:用于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的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水平,如变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计算机室或通信机房等;用于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其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的10%~50%,如餐厅、营业厅、观众厅等人员密集处;安全照明:安全照明的照度不低于正常照度的5%~10%;3应急电源转换时间: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的电源转换时间不应超过15s,用于防盗的备用照明转换时间应在内;安全照明的电源转换时间不应超过;4供电时间:备用照明至少继续工作8h以上;暂时工作的备用照明应保证继续工作1h以上;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应保证继续工作20min以上;高度超过100m 的建筑则不应少于30min根据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的要求,标准应急照明灯具的工作时间不低于90min;目前的建筑电气设计对这两种应急照明的工作时间都有明确表示,但不统一;5应急照明电源:安全照明的转换时间要求不超过,只有蓄电池能满足此要求;安全照明电源的设计中多采用灯具自带电蓄电池或EPS应急电源EPS应急电源切换时间可达;备用照明一般利用双电源切换,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只有部分灯具带蓄电池;6应急照明的控制方式:针对火灾事故照明,按运行方式分为平时点亮的持续型,如有人员出入的楼梯间、前室;平时不点亮在火灾时点亮的非持续型以及这两种的组合型;应特别注意平时点亮的持续型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设计常采用单联双控开关就地控制;此时此地的单联双控开关不是在两处控制一盏灯,而是起正常照明与应急照明的转换作用,即不管开关的触点在哪里,应急照明灯总是亮的;2 应急照明安装1电线、电缆及保护管的选用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应急照明线路的敷设应急照明线路单独敷设,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不能与普通照明线路混用;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应有防火隔堵措施;防火隔堵的具体作法详见标准图集钢导管配线安装03D301—3第38页;当火灾应急照明线路的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在同一桥架敷设时,中间加隔板;明敷管线时,钢性导管上涂防火涂料保护;线管、线槽的PE 保护线连接完成后,经检查确认才能穿线;不进人的吊顶,管子的支架和接线盒固定在主、副龙骨上;进人的吊顶,电气配件应敷设在主龙骨上;在对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防火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电线接续完成后才能测试电线的绝缘电阻;应急照明线路不能与其他普通照明线路混用;3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工艺同普通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工艺,但应急照明配电箱与其他普通照明配电箱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应急照明配电箱结构及电气元件宜选用耐火耐热型,当用普通型配电箱时,其安装位置应尽可能避开易受火灾影响的区域;EPS电源柜安装在电气竖井内时,电源柜周围应留有散热通道;EPS输出端的中性线N应与建筑物的接地装置直接相连;EPS电源柜出线端的低压断路器应选用四极开关;支路断路器选双极型开关;4应急照明灯具及安装安全照明、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可用普通节能灯、荧光灯配电子镇流器;疏散指示标志灯必须采用消防认证产品;灯具安装部位一般在走道及楼梯转角处;疏散标志的箭头应指向通往出口的方向;灯具安装高度由设计决定;如无规定,一般疏散出口标志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处,上边缘距天花板应等于或大于;如天花板的高度较低,也可以在疏散门的两侧墙上设置,标志的中心点距地面的高度应在~之间;采用吊杆的疏散指示标志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或等于2m;疏散指示标志安装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转角处1m以下的墙上转角处需增设一盏标志;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应小于或等于10m;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也应安装疏散指示标志;疏散走道上采用蓄光自发光地面疏散标示灯的安装详见标准图集特殊灯具安装03D702-3的有关内容;疏散路线应简结明了;疏散标志灯应用不燃烧材料制灯具外壳灯罩,其标志的箭头指向应与逃生疏散方向一致;所有安装金属构件均应做防腐处理;不能用疏散指示牌代替疏散指示标志灯;5交工备用电源要核对双电源的相序;备用电源或应急照明电源作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前拆除负荷,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合格,才做有载自动投切试验;灯具的绝缘电阻不应大于或等于2MΩ;开关的绝缘电阻应大于或等于5MΩ;灯具、线路的绝缘电阻测试合格,灯具与可接近裸露导体的保护线PE连接完成,经检查合格,才能通电试验;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不小于8h;火灾事故照明纳入消防联动控制,手动或自动试验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防火卷帘门施工方案一施工技术措施及施工工艺1安装工艺流程确认洞口及产品规格——左右支架安装——卷筒轴——开闭机——空载试车——帘面安装——负荷安装——负荷试车——侧导轨——导轮横梁——控制箱和按钮盒——行程限位调试——箱体护罩——验收交付11确认洞口及产品规格安装前,依据安装任务单和报批确认的防火卷帘安装图检查测量建筑物洞口尺寸、标高以及防火卷帘产品规格、尺寸、型号、确认正确的安装位置;12划线确认建筑洞口及防火卷帘产品和开闭机左或右安装要求无误后,安装施工人员应首先以建筑物标高线施实划线a划出建筑洞口宽度方向中心线;b左右支架中心卷筒轴中心的标高位置线;c左右支架宽度万向固定位置线划线后依据防火卷帘门安装图,对所划线位置进行检验验证其精度允差不大于3mm;13安装左右支架左右支架的安装应按以下步骤要求进行;a根据安装图纸确认安装型式首先确认墙侧安装、墙中安装等安装型式;b清理并找平大小支架与建筑物墙体、柱、梁的安装基准面;当安装形式为墙侧安装时:1建筑有预埋件钢板时应在清理安装基准面后,检查校对预埋件尺寸及形状位置是否与安装图设计相符合,符合设计要求时,则以此为大小支架安装的基准面;2建筑没有预埋件或有预埋件但不符合安装技术要求时,应增设厚度等于或大于大小支架钢板厚度的钢板垫板;依据划线位置用安全适用的膨胀螺栓固定于安装基准位置,膨胀螺栓不少于4个,且其安全系数不小于防火卷帘总重量的5倍;安装基准面应垂直于大小支架;当安装形式为墙中安装肘1安装前首先按设计型号查阅产品说明书和电气原理图,检查表面处理和零附件,并检测产品各部位基本尺寸,检查门洞口是否与卷帘门尺寸相符、导轨、支架的预埋件位置、数量是否正确;2防火卷帘门必须配置温感、烟感、光感报警系统和水幕喷淋系统,出厂产品必须由公安部批准的生产厂家产品;3电动卷帘门安装的工艺流程:弹线确定各部件位置→安装边框→安装电机、减速机→装卷帘轴→安装帘板与轴连接→安装限位→接线、安装电盘试运转→安装导槽→调整限位装置→安装顶箱→试运转、试手动;4安装:测量洞口标高,弹出两轨垂线及卷筒中心线;边框、导槽应尽量固定在预埋铁板上,也可用膨胀螺栓固定,导槽使用M8,边框使用M12螺栓,电动门边框如果是砖墙,需用穿墙螺栓或按图纸要求进行;门帘板有正反,安装时要注意,不得装反;所有紧固零件如螺钉等必须紧固,不准有松动现象;卷帘轴安装时注意轴线的水平,轴与导槽的垂直度;防火卷帘门安装水幕喷淋系统,应与总控制系统联结;安装后进行调试,先手动运行,再用电动机启闭数次,调整至无卡位,阻滞及异常噪声等现象为止,全部调试完毕,安装防护罩,对各种防火性能要求安装好以后进行调试;。
民用建筑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实现
《 层 民用建 筑设 计 防火规 范 》( 0 5 年 版 ) 高 20
◆消 防应 急照 明标 志灯
消 防应 急灯 具 和 非 电致 发 光 的疏 散 指 示标 志 G 0 4 -5 《 筑设计 防火 规范 》 B5 0 62 0 ; B5 0 59 ; 建 G 0 1 —0 6 《 车 库 、修 车 库 、停 车 场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 G 共 同作用 实现 了民用建 筑 内的疏散 照 明。消 防应 急 汽 B 5 0 79 ;《 民 防空 工程 设 计 防火 规 范 》( 0 1 0 6 .7 人 2 0 照 明灯具 只是 其 中的一 种而 己。
32疏 散照 明 .
0年 3 月
第 7表
第 1
7 N0. 1
321供 人 员疏 散 , .. 并为 消 防人 员撤 离火 灾 现场 的场 所要 设 置 疏 散 照 明 ,要 求 最少 持 续 供 电时 间
二次 装修 的场 所 ,应急 照 明 的设计 处于 不受 控状 态 , 难 于 监管 。
的灯具提 出产 品制 造 、检 验等 方面 的要 求 。
2容易混淆 的两组概念
“ 急照 明 ”与 “ 应 消防 应急 照 明灯 具 ” 消 防 ;“ 安全 疏散 标志 ”与 “ 灯光疏 散 指示标 志 ” 。 21应急 照明 .
3民用建筑火灾应急照明设计要 求
与 民 用 建 筑相 关 的 设 计 要 求主 要 体 现 在 上 述
2 0年 3月 第 7 01
V . 1MAR2 1 OL7N0. 0
民用建筑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实现
尤士 刚
( 圳 华 森 建 筑 与 工 程设 计 顾 问有 限公 司 ) 深
【 摘要 l本 文列举 了民用建筑 中有 关应 急 照 明的法规要 求 、消 防应 急灯 具 的法规要 求 ,进 而提 出 了符 合上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应用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应用摘要: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民用建筑逐渐被投入使用。
然而,民用建筑中存在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影响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安全性、舒适性。
火灾发生时,消防照明系统可有效保障人们生命安全,是指引人们火灾逃生路线的基础设施,可提升民用建筑的安全性。
基于此,文章将对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应用进行探析,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参考,从而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
关键词:引言在建筑使用的过程中,只要有火灾的发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就会进行警示,并开启照明的作用。
如果建筑设计过程中,缺乏对照明系统的维护,就会影响人员的疏散,影响消防的效果,因此在建设电气设计领域,要做好对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实践,进而为消防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保证。
1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概述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是应用于大型公共场所的一套智能消防疏散指示系统,一般包括应急照明灯具,如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以及消防报警系统、智能疏散系统、集中电源控制柜等多种设备。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需要根据实际的民用建筑情况进行合理设计。
民用建筑内每隔一段距离会安装一个消防应急标志,通常将此标志安装在建筑疏散通道的墙面上,或将消防应急标志贴在地面上,且消防应急标志灯是集中进行控制,沿疏散路线通往建筑的各个安全出口。
若民用建筑未发生火灾,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器可监控消防应急标志灯,保证消防应急指示灯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若民用建筑内发生火灾,消防应急灯控制器可及时接收到警报信息,确定建筑内的火灾发生位置,并根据实际的火灾发生情况,智能选择最佳的逃生路线、疏散方案,将相关方案信息传递给消防应急标志灯,使其按照正确的逃生路线保持闪烁,直至到达建筑的安全出口,确保逃生人员能够按照正确的逃生方向进行疏散撤离。
若在逃生过程中,火灾情况出现变化,原定的逃生路线无法使用,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会根据实时的火灾情况重新规划逃生路线,保障人们的安全。
建筑火灾应急照明预案
建筑火灾应急照明预案一、概述建筑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危险性极高的灾害事件,对建筑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在火灾发生时,建筑内部的照明系统往往会遭受破坏,导致建筑内部光线不足,给人员疏散和救援造成极大困难。
因此,建筑内部应急照明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人员安全、有效疏散和救援十分重要。
二、应急照明设施的布置与规划1. 应急照明设施的布置应覆盖建筑内所有关键区域,包括走廊、楼梯间、安全通道、卫生间等。
2. 应急照明设施可以采用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等形式,同时应保证其灯具和电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应急照明设施应与主要照明系统区别开来,具有独立电源,并设置在易寻找和排除障碍的位置,以便于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快速找到并使用。
4. 应急照明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运行。
三、应急照明预案的制定1. 应急照明预案的编制应根据建筑的结构特点、人员密集程度、火灾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
2. 应急照明预案应围绕火灾发生时的照明需求和人员疏散情况进行设计,包括应急照明设施的布置位置、照明标准、指示标志设置等内容。
3. 应急照明预案应与建筑的其他应急预案相衔接,协调各项措施,确保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到安全地点。
四、应急照明预案的实施1. 在火灾发生时,建筑内部应急照明设施应自动开启,并提供足够的照明亮度,确保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2. 应急照明预案应明确人员疏散的路径和方法,并加强对人员的疏散指导和监督,确保人员能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点。
3. 应急照明预案应设立专门的值班人员,负责对应急照明设施的监控和维护,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可以正常运行。
五、应急照明预案的评估和改进1. 定期组织对应急照明预案的演练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完善。
2. 根据建筑的改建和使用情况变化,及时对应急照明预案进行调整和更新。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获取应急照明设施和技术的最新信息,保持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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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实现摘要本文列举了民用建筑中有关应急照明的法规要求、消防应急灯具的法规要求,进而提出了符合上述法规要求的设计实现方法。
关键词应急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照度、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应急标志灯、转换时间、持续供电时间。
1.法规及相关要求1.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此标准是对建筑照明设计的总体要求,包括对照明种类的划分(第3.1.2条)及照度标准值的要求(第5.4.2条)。
1.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GB 50045-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 50098-98《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这几本规范对“有关消防的应急照明”(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的设置部位、照度、灯具提出要求。
1.3 《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消防应急灯具》GB 17945这两本国标对“有关消防的应急照明”的灯具提出产品制造、检验等方面的要求。
2.容易混淆的两组概念“应急照明”与“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2.1应急照明:它为照明种类的一种,与其并列的有正常照明、值班照明、警卫照明、障碍照明。
应急照明的定义为“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它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
在民用建筑内火灾应急照明主要指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这是本文要论述的内容。
2.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灯具》中将“消防应急灯具”定义为“火灾发生时,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标志和/或照明的各类灯具”。
按功能,可分为以下类型:◆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应急标志灯(有些规范称为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
消防应急灯具和非电致发光的疏散指示标志共同作用实现了民用建筑内的疏散照明。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只是其中的一种而已。
2.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包括下列类型:常规、逆向反射、搪瓷、蓄光、荧光、内部发光(灯光型、电子显示型、场致发光型)、自发光。
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指后四种,不包括前三种。
2.4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即消防应急标志灯)它只是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一种,即“灯光型内部发光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3.民用建筑火灾应急照明设计要求与民用建筑相关的设计要求主要体现在上述几本防火规范中,对主要条款分类综合如下:3.1备用照明:1)建筑内供消防作业及救援人员继续工作的场所内应设置备用照明。
这些场所主要有以下两类:(1)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电话总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其他场所,要求最少持续供电时间≥180min。
(2)超高层建筑的避难层、屋顶直升机停机坪,要求最少持续供电时间≥60min。
2)备用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停止供电后,其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5s,照度标准与正常照明的照度标准相同,例如:配电室、发电机房:200lx;消防控制室、弱电机房:500lx;风机房、泵房:100lx;3.2疏散照明:1)供人员疏散,并为消防人员撤离火灾现场的场所要设置疏散照明,要求最少持续供电时间≥30min(人防工程内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该防空地下室的隔绝防护时间,二等人员掩蔽所为3.0h)。
分为疏散指示照明和疏散通道照明,二者分别由消防应急标志灯(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实现,各规范要求设置的部位主要为与人员疏散有关的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因篇幅愿意这里不再列举。
2)疏散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停止供电后,其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5s,规范对疏散指示照明无照度要求,仅对疏散通道照明有要求,要求如下:(1)楼梯间内、人防工程内疏散通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低于5.0lx;(2)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低于1.0lx;(3)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低于0.5lx;3.3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使用的灯具应符合《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的相关规定。
3.4除消防应急标志灯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外,对一些人员密集场所还应设置其他种类的疏散指示标志。
4.设计方法上面综合叙述了有关法规对民用建筑内应急照明的要求,具体在工程设计中如何实现呢?我想提出一些当前存在的一些设计作法并指出利弊,最终提出本人的设计倾向。
4.1消防应急标志灯采用专用灯具,但消防应急照明灯只利用普通灯具的一部分,电源满足一级负荷的要求。
这种作法在配电上满足了规范对应急照明的供电电源的要求,优点是可节省“专用”应急灯的用量、应急照明的照度可较高,但应看到这种作法存在下列缺点:⏹在能源紧张的大形势下,市电的可靠性值得怀疑。
备用发电机的投入运行时间规范要求15S内(实际中一般不到10S),在没有市电的时候,有10S左右的时间系统无法提供应有的照明,转换时间是不满足规范5S的要求的。
不管有没有发生火灾,都会造成人员一定程度的恐慌,甚至引发一些事故。
而专用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有严格的产品制造规定,产品制造规范要求其转换时间在1S以内,从实际应用看,5S以内是可以满足的,符合规范要求。
⏹因将一般灯具的一部分纳入应急照明配电系统,线路跳接比较烦琐,且必会要求多一套开关进行控制,平时使用及维护都会很不方便。
对于有二次装修的场所,应急照明的设计处于不受控状态,难于监管。
⏹用普通灯具作消防应急照明灯,因灯具本身没有防火保护罩等措施,在火灾时发挥作用的时间会较短,且遇火后可能会发生爆裂,进而引发短路导致失去照明,在最紧要的关头失去作用,不能确保人员疏散和消防队员灭火时的人身安全,这是这种作法致命的缺点。
所以,均采用专用灯具是应急照明设计的必要前提,上述传统的设计方法应摒弃。
4.2消防应急标志灯及消防应急照明灯均采用专用灯具,灯具自带电池作备用电源。
配电电源引自一般照明用配电箱,单独回路。
这种作法也能满足规范要求,因灯具自带的电源就是“第二电源”,消防应急灯具出厂时电池本身的持续供电时间≥90min,在实际使用时其持续供电能力会衰减,在正常维护情况下基本可保证30min,即使无市电的充电,也可满足消防规范对疏散照明的要求;但一定要注意从总配电箱处配出单独回路,避免一般灯具被长时间关掉时造成应急灯具的深度放电,而需要时无法发挥作用。
这种作法系统简单,适合于非常小型的建筑。
此种作法灯具不需长明,市电断电后灯具通过“检测端”对市电的检测,电池会自动转换到工作状态。
4.3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用的灯具均采用专用灯具,配电电源引自专用配电箱,应急照明形成独立的配电系统。
这是符合规范的设计作法,可充分满足转换时间的要求;因应急照明系统独立,灭火时市电维持供给,故电池处于持续充电的状态,可满足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对持续供电时间的要求。
此种作法市电维持供给(只是在极端情况,市电全无,发电机投入时会有10S左右的无电状态),故要求灯具要长明(休息平台的补充疏散照明另当别论)。
专用灯具、电池在此种作法中成本较大,故要求设计时应充分优化,在满足应急照明照度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应急灯具的数量,并要选用LED等低耗电型式的灯具,以减少灯具和电池的投资及运行中电能的消耗。
根据电池配置的位置的不同,有三种实现方法:1)灯具自带电池此种作法优点是将电源失效的危险分散,灯具可独立运作,可实现简单、可靠的应急照明,目前国内很多城市的消防局均按此作法进行要求。
此种作法的缺点是因电池分散,会带来电池检查、更换等维护问题,故本人认为项目规模较大时不宜采用此方案,而应采用下述两种方案。
2)利用EPS电源作备用电源可解决电池分散带来的维护问题。
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可将灯具较集中的备用照明由EPS供电,其他分散的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由灯具自带电池。
特别注意在有发电机作备用电源的工程中,计算EPS容量时没必要将时间按180min计算,可由发电机承担“持续供电时间”的任务。
3)采用集中电源的应急照明系统这种系统除集中电池的特点外,还有独立于EPS的其他特点:(1)先进的电池充放电技术,可大大提高电池寿命,环保、节省维护费用;(2)电池设计可采用集中或相对集中的方案,设计上会较EPS灵活;(3)通过灯具内置的控制模块,可有效检测各灯具状态,从而可实现实时维护,保障系统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这时此种系统最大的优点,也是最值得推崇的优点。
此种作法的系统简图如图1所示。
图1 集中电源的应急照明系统简图5.设计实现5.1民用建筑内应急照明的设计实现简图如图2所示。
备用照明应急照明电气接线示意图图2 应急照明的设计实现简图注:上图为采用灯具自带电池、长明的设计作法时的线路简图,采用EPS或集中电源的应急照明系统设计作法时的线路作法与此图相同,只是灯具本身不再需要电池。
5.2相关说明:1)消防工作区域的备用照明这些区域为专业人员使用的区域,熟悉现场情况,不涉及人员疏散,且使用的灯具较多,用电较大,故可通过现场的跷板开关进行平时的照明控制。
但应将相线直接接入灯具电池的检测端,这样才能保证在接入的相线失电时电池会自动投入工作。
2)疏散照明要求设置疏散照明的区域基本为公共区域,人员对环境不熟悉,灯具宜长明,这样有利于人员对疏散口的注意,在发生事故时可更有效地疏散。
应注意:若不是长明形式,通过开关进行平时的节能控制,则要保证相线接入灯具的检测端,以保证市电丢失时发挥电池的作用。
有两种方法强制灯具激活:在火灾时通过报警系统将相线强制切除以激活电池强制放电,或者多配出一根将现场开关旁路的强制接通线路(类似于楼梯间补充疏散照明的配电作法),前者可靠性差,没有充分利用发电机的持续供电能力,不宜采用;后者作法过于繁琐,不推荐采用。
疏散照明(非长明作法)3)楼梯间补充疏散照明楼梯间为安全区域,是人员逃生的竖向通道,设计中是不考虑这里发生火灾的情况的。
因该区域平时少人通行,故休息平台处的灯具可采用普通灯具,通过节能自熄感应开关控制以利于节能,但在火灾报警后应由报警系统联动强制接通,作为补充的疏散照明。
注意感应开关应采用三线制,以保证平时各层单独控制的有效性。
建议大型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额外设置蓄光自发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于楼梯踏板的踏面或踢面作为辅助应急用,相对而言,采用这种标志因无需供电,故更安全、可靠。
每个楼梯间内应急照明的线路宜分段自成体系。
图3为某项目的平面参考图及图例。
通道及公共场所用,嵌顶前室、楼梯间及通道等,吸顶楼梯间用,0.8米壁装管井及楼梯间休息平台用,吸顶消防工作区域用,2.4米壁装消防工作区域/车库用,2.4米链吊消防工作区域用,嵌顶大空间2.4米链吊 / 其它均0.8米壁装2.4米壁装应用场所及安装要求 图3 某项目的平面参考图及图例4)人防人防人员掩蔽区照度要求为75lx ,与车库的照度要求相同,因而最简单的配电作法是每个防护单元设置一个应急照明箱,电源引自相应防护单元的双电源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