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定位放线施工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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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定位放线施工工艺
1;工程测量准备工作:
1.1;工程测量应具备的资料:
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建筑图、结构图、工程现场内地下市政管网图
1.2;工程测量应具备的工具:
经纬仪、水平仪、铅垂仪(多高层建筑中使用),塔尺(3m/5m),钢卷尺(50m),小卷尺
(3m/5m/7.5m),线砣,水平尺,尼龙线,墨斗,铁钉锤子,白粉,木桩,钢筋,红蓝笔。
1.3;全面熟悉图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2.施工平面控制基准点与标高控制基准点的建立
进场后首先根据业主或业主代表指示确定工程的施工定位基点及标高基点。现场上与业主一道对坐标点和水准点进行验收,经确认后方可正式定位,同时对双方确认好的基准点进行记录、保护、拍照存底。工程定位后经业主或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
3.现场工程控制点或水准参照点做法如下图所示:
3.1.从基准点引出到工地现场内设1个固定标高水准参照点,选在不受任何影响的地点,并标示出
3.3.所有水准参照点或工程控制点均用红色围栏防护,水准参照点由永久性水准点引入,记录引测
数值并作为现场标高引测之用,并每隔10天进行复核一次,当发现水准参照点或工程控制点被破坏时应立即进行复核整修。
3.4.用钢管搭设轴网控制龙门架,龙门架桩距不大于3m,横杆连接紧密牢固。
4.基础施工阶段的工程测量
4.1. 使用经纬仪或全站仪建立建筑物轴线控制网,用白灰画出轴线控制网、画出基坑开挖边线。
4.2.使用水平仪确定基础开挖深度。对局部未完成的土方采用人工挖除、清理修整。对于底板超
挖部分,清除掉浮土部分,采用级配砂石填至设计标高。
4.3.基础垫层结束后,使用经纬仪或全站仪将建筑物轴线控制网引至基础垫层上,画出基础边线、
柱边线,在基础底板施工前,应对现场控制网进行一次复核,纠正其过大的误差。确保轴线准确。
4.4.在基础底板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将各轴线及标高引测到底板砼上,采用红油漆做好明显标记。
划出墙体柱内外控制线。
4.5.基础施工过程中,还应做好基坑围护结构以及周边建筑物的沉降变形观测,支护结构在压顶梁
上每隔15m布置一个观测点,周边建筑物考虑每栋建筑物外墙布置不少于4个沉降观测点,按设计要求,监测与测试的控制要求为:沉降速度不超过0.1mm/d ;建筑物累计沉降量不超过5mm;
水平位移速度不超过0.05mm/d;累计水平位移不超过5mm;当发现观测值超过该要求值时,应会同有关部门商讨解决措施,并配合付诸实施。基坑开挖前观测一次,做为初始值,基坑开挖前期每二天观测一次,中期每一天观测一次,基坑周边环境位移变化较大时,每天观测二次,及时反馈监测结果以便作出必要的防范措施。
5.主体施工阶段的工程测量
5.1.采用线锤吊线法将轴线垂直引到各楼层。该方法因受风和障碍物影响,对测量的准确度影响很
大。在今后工程测量中禁止采用此方法进行主轴线的垂直传递测量。
5.2. 主体垂直度及轴线的控制:
5.2.1.轴线的垂直传递:利用经纬仪采用外控法将工程轴线网引到所需楼层。具体操作方法见《外
控法专题报告》。
5.2.2.轴线引到所需楼层后,采用线锤吊线法抽查复核。
5.2.3. 在楼板上画出控制轴线及柱边线。并用红油漆对控制轴线做好明显标记,以备放墙线用。
5.2.3.同一工程测量人员要稳定,不得随意调换。
5.2.4局部较小高度采用线锤吊线,线坠的几何形体要规正,重量要适当(1~3kg)。吊线用尼龙
线。悬吊时要上端固定牢固,线中间没有障碍,尤其是没有侧向抗力。线下端(或线坠尖)
的投测人,视线要垂直结构面,当线左、线右投测小于3~4mm时,取其平均位置,两次平均位置之差小于2~3mm时,再取平均位置,作为投测结果。投测中要防风吹和震动,尤其是侧向风吹。
5.3.上部结构标高测法:
±0.00m以上的标高测法,采用钢卷尺沿结构外部向上竖直测量,在四周共设四处,以便于相互校核。施测要点:
①起始标高线用水准仪根据水准点引测,必须保证精度。
②由±0.00水平线向上量高差时,所用钢尺应经过检定,量高差时尺身应铅直并用标准拉力。
③观测时尽量做到前后视线等长。并采用铝合金直尺以硬铅笔划水平线,以确保精度。
④测量完毕,换同组另一测量员进行复核检查。
5.4.定位放线验收标准
5.4.1.相邻轴线点间误差不大于5mm.
5.4.2.任意不相邻轴线点间误差不大于10mm.
5.4.3.轴线的累计误差不大于10mm。
5.4.4.本层内层高误差不大于5mm。
5.4.5.全楼高度累计误差不大于2H/10000.
5.4.
6.楼高不超过30m时,建筑总高度误差不超过10mm。
6.工程沉降观测
6.1工程沉降观测是施工中一项重要工作。当浇筑基础垫层时,在垫层上埋设临时观测点。当建筑施工到±0.00层时,再根据设计位置和要求埋设永久性观测点。然后主体阶段每施工一层、测设一次,装饰阶段每月一次,直至竣工。竣工后交由业主负责继续沉降观测,竣工当年每三个月一次,第二年每六个月观测一次,第三年一年观测一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
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师批准。
3)沉降观测必须由专业测量师负责,采取定人员、定仪器、定时间的三定方针。以确保观测结果的准确。
4)沉降观测点位置与埋设方法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布置。
5)工程竣工时,沉降观测提供以下成果:
A、建筑物平面图:图上标有观测点位置及编号;
B、下沉量统计表:是根据沉降观测原始记录整理而成的各个观测点的每次下沉量和累积下沉
量的统计值;
C、观测点的下沉量曲线。
6)对于周边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前面所述布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