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险和水渍险案例说明
案例分析-计算题
第八章案例分析计算题推定全损例如,汽车运往销售地销售,每辆售价为10000美元。
途中船舶遇险,导致货物遭受严重损失,如要修复汽车,所需修理费用,再加上继续运往目的地费用,每辆车将超过10000美元,此时,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予以全部赔偿,并将残损汽车交保险公司处理。
案例: 有一被保货物—精密仪器一台,货价为15000美元,运载该货的海轮,在航行中同另一海轮发生互撞事故,由于船身的剧烈震动,而使该台一起受到损坏。
事后经专家鉴定,认为该台仪器如修复原状,则需修理费用16000美元,如拆卸成零件出售,尚可收回5000美元。
试分析在上述情况下,这台受损仪器应属何种损失?保险公司又应如何处理这一损失案件?评析:这台受损仪器应属于推定全损。
因为修理费用加上运至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货在目的地的价值。
保险公司对于发生推定全损的货物,除按保单的规定给予赔偿外,被保险人应将该货物委付给保险公司,即将该货的权益转让给保险公司,并由被保险人签署权利转让书作为证据,从而使保险公司在赔付货款以后,能够自行处理该货的残余部分,并享有该货有关其他权益。
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这种损失属于实际全损。
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推定全损。
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这时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Abandonment)通知。
如果被保险人未发送委付通知,损失只能被视为部分损失。
案例分析⏹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被扑灭,但是由于主机受损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这次造成的损失有:(1)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2)600箱货物被水浇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
货运险计算案例
货运险计算案例120 1000包损失是由保单不承 第四章1、史密斯先生是保险经纪人, 受客户委托进口消毒剂向劳合社承保人购买了海运货物保险, 在投保时,史密斯先生由于疏忽 忘记将此批进口消毒剂采用简陋包装这一情况告诉保险人。
到货后发现包装破裂,货物大量渗漏。
保险人能否以史密斯先生的不告知主张合同无效?【答】保险人有权主史密斯先生的合同无效。
根据保险 的最大诚信原则,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的相关信息 如实告知保险人,如果因为没有告知导致保险人无法预 料的风险发生,保险人有权宣布合同无效,如果被保险 人故意隐瞒,已经缴纳的保险费不予退还。
本案中史密 斯先生由于疏忽没有告知包装简陋这一事实,导致保险 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做出错误决定,所以保险人有权主 张合同无效,但所缴纳的保险费可以退还。
2、美国内战期间有6500包咖啡从里约热内卢运到纽约,保险单不承保“敌对原因引起的损失”。
当载货船舶航行至哈特拉 斯角时,灯塔因军事原因被南部军队破坏,船长由于没有充分眺望而发生了计算错误,结果船舶触礁,约有120包咖啡被救 了上来,后被南部军队没收,另外还有1000包咖啡本来可以就出来但由于军事干预没有实施,剩下的货物留在船中,后发生全损。
问造成这些损失的近因是什么? 【答】近因应该是效果上对损失最有影响的原因,发生 损失时,应考虑造成的有效的和有支配力的原因。
包咖啡的损失是没收造成的, 保的“敌对行为”造成的。
因此保险人不必承担这1120包的损失。
剩下的5380包损失是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的近因 是船长的疏忽引起的船舶触礁,而战争引起的灯塔熄灭 在这项损失中要作为损失的原因显然太遥远了,因此保险人应对这5380包的咖啡损失负责赔偿3、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一艘蒸汽船被德国潜水艇击中,该船被拖往港口,系缆于较安全的内港码头,并开始由救助轮往外汲水,由于港口形状特殊,当一股大风刮来时,港内船舶都剧烈摇晃,于是汲水工作暂停,该轮因此马上就变得危险,港口当局担心该船沉没而堵塞内港航道,就命令把该船拖往港外,由于潮水起伏作用,该船反复坐底,在第三次坐底时,舱壁掉落,龙骨折断,致使该船全损,问该船损失的近因?【答】法庭认为:该船损失的近因为鱼雷击中而不是普通海上风险,直至船舶损失前,鱼雷击中的危险一直没有消失,在整个过程中起到主要影响作用。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2案情简介:要点评析:案例3案情简介:某外贸公司进口散装化肥一批,曾向保险公司投保海运一切险。
货抵目的港后,全部卸至港务公司仓库。
在卸货过程中,外贸公司与装卸公司签订了一份灌装协议,并立即开始灌装。
某日,由装卸公司根据协议将已灌装成包的半数货物堆放在港区内铁路边堆场,等待铁路转运至他地以交付不同买主。
另一半留在仓库尚待灌装的散货,因受台风袭击,遭受严重湿损。
外贸企业逐就遭受湿损部分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
对此,试予以评论。
要点评析:保险公司不需赔偿,因为根据保险责任起讫条款,保险责任在货物到达目的地进入指定仓库时终止,而本案中的货损发生在仓库内,所以不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范围。
案例4案情简介:某远洋运输公司的“东风”号轮在4月28日满载货物起航,出公海后由于风浪过大偏离航线而触礁,船底划破长2米的裂缝,海水不断渗入。
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掉一部分货物并组织人员抢修裂缝。
船只修复以后继续航行。
不久,又遇船舱失火,船长下令灌水灭火。
在火被扑灭后发现2000箱货物中一部分被火烧毁,一部分被水浸湿。
在船抵达目的港后清点共有以下损失:(1)抛入海中的200箱货物;(2)组织抢修船只而外支付的人员工资;(3)被火烧毁的500箱货物;(4)船只部分船体被火烧毁;(5)被水浸湿的100箱货物。
试问:(1)以上的损失各属什么性质的损失?说明原因。
(2)投保什么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予赔偿?为什么?(指CIC的最小险别)要点评析:1.(1)抛入海中的200箱货物;(2)组织抢修船只而外支付的人员工资;(5)被水浸湿的100箱货物,属于共同海损,因为以上损失是为了对抗危及船货各方共同安全的风险而导致的损失;(3)被火烧毁的500箱货物;(4)船只部分船体被火烧毁,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该损失是风险本身所导致的后果。
2.在投保平安险时,保险公司即予以赔偿,因为平安险承保共同海损,以及意外事故导致的部分损失。
险别
水渍险
案例: 我方向澳大利亚出口布匹100包。我方按合 同规定加一成投保水渍险。货物在海上运 输途中因舱内食用水管漏水,致使该批布 匹的30包受到水渍。问此项损失应该向保 险公司索赔还是向船公司索赔?
一切险
案例: 我某公司出口花生糖一批,投保一切险。由 于货轮陈旧,速度慢,加上沿途揽货,结 果航行3个月才到达目的港。卸货后,花生 糖因受热时间过长全部潮解,无法销售。 问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为什 么?
保险条款与C 条款 平安险 (FPA) 案例
基本险 水渍险 (WPA) 案例 一切险 (ALL RISKS) 案例 一般附加险
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战争险、罢工险
改错题
我方以CIF发盘: 1.一切险、锈损险、串味险 2.平安险、一切险、偷窃提货不着、战争险、
水渍险
水渍险包括: 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 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 既有自然灾害又有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 货物落海的全部和部分损失 施救费用和特殊费用
一切险
一切险包括:水渍险+11种一般附加险 偷窃、提货不着(TPND) 淡水雨淋(FWRD) 短量险 混杂、玷污险 渗漏险 碰损、破碎险 串味险 受潮受热险 钩损险 包装破裂险 锈损险
特别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包括: 交货不到险 进口关税险 舱面险 拒收险 黄曲霉素险
平安险
案例:
1、有批玻璃制品出口,由甲乙两轮分别载运,货 主投保了平安险。甲轮在航行途中与他船发生碰 撞事故,玻璃制品因而发生部分损失,而乙轮却 在航行途中遇到暴风雨而使玻璃制品相互碰撞而 发生部分损失,事后,货主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问保险人该如何处理?
保险学案例-近因原则
2002年7月6日,某市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三五牌香烟,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保险金额是100万元。
货物在运输途中船舶遭遇到恶劣气候,持续数日,船舶通风设备无法打开,导致货舱内湿度很高而且出现了舱汗,从而使这批进口香烟发霉变质,全部受损。
该进出口公司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保险公司检查现场和了解情况之后,认为不属于承保的责任范围,因此拒绝赔偿。
双方发生争议,并诉诸法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意见:
第一种意见。
对于本案保险公司应当拒赔。
拒赔理由如下:本案中香烟发霉变质是由于受潮和舱汗这两个原因引起,而受潮和舱汗造成标的的损失责任分别由海上货运险的附加险中的受潮受热险和淡水雨淋险承保。
该进出口公司只投保了平安险,没有投保一般附加险或者附加受潮受热险和淡水鱼淋险,所以本案中的货物损失不属于承保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当拒绝赔偿。
第二种意见,本案保险公司应该给予赔偿。
理由是:应该注意到本案香烟受损之前,运输船舶首先碰到了持续数日的恶劣气候,恶劣气候与受潮和舱汗都是造成香烟受损的原因。
同时,在本案中恶劣气候与受潮和舱汗连续发生,且又互为因果,恶劣气候是前因,受潮和舱汗是后果,即恶劣气
候导致受潮和舱汗的发生,受潮和舱汗是恶劣气候的必然结果。
因此,恶劣气候是香烟受损的近因。
根据近因原则,保险人负责赔偿承保的风险为近因所引起的损失。
本案中恶劣气候是平安险承保的风险。
因此保险公司应当赔偿100万元的香烟损失。
保险公司涉水险理赔案例
保险公司涉水险理赔案例随着气候变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水灾事件越来越频繁,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涉水险,以保障自己的财产安全。
然而,涉水险理赔也成为了保险公司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下面,我们将列举一些保险公司涉水险理赔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个问题。
1. 某市一家保险公司接到了一位客户的涉水险理赔申请。
客户的车辆在一次暴雨中被淹没,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保险公司派出了专业的理赔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并在第一时间为客户提供了必要的救援和赔偿服务。
2. 某省一家保险公司接到了一位客户的涉水险理赔申请。
客户的房屋在一次洪水中被淹没,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派出了专业的理赔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并为客户提供了必要的救援和赔偿服务。
3. 某市一家保险公司接到了一位客户的涉水险理赔申请。
客户的商铺在一次暴雨中被淹没,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派出了专业的理赔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并为客户提供了必要的救援和赔偿服务。
4. 某省一家保险公司接到了一位客户的涉水险理赔申请。
客户的农田在一次洪水中被淹没,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救援和赔偿服务。
5. 某市一家保险公司接到了一位客户的涉水险理赔申请。
客户的家庭财产在一次暴雨中被淹没,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派出了专业的理赔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并为客户提供了必要的救援和赔偿服务。
6. 某省一家保险公司接到了一位客户的涉水险理赔申请。
客户的工厂在一次洪水中被淹没,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派出了专业的理赔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并为客户提供了必要的救援和赔偿服务。
7. 某市一家保险公司接到了一位客户的涉水险理赔申请。
客户的办公室在一次暴雨中被淹没,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派出了专业的理赔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并为客户提供了必要的救援和赔偿服务。
8. 某省一家保险公司接到了一位客户的涉水险理赔申请。
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1.平安险,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
其责任范围主要包括: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B.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C.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D.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E.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F.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G.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H.运输合同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2.水渍险,该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该险除包括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外来原因指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玷污、渗漏、串味异味、受潮受热、包装破裂、钩损、碰损破碎、锈损等原因。
注意,一切险是最高险,责任范围最广。
它除了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外,还包括保险标的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所谓外来原因系指一般附加险所承保的责任。
所以,一切险实际上是平安险、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的总和。
往年真题:04年卷一45题45.平安险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障的主要险别之一。
下列哪一损失不能包括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之内?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B.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C.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D.共同海损的救助费用答案B03年卷一72题72.一批投保了海洋运输货物险“一切险”的货物发生了损失。
货物运输案例与分析
【例1】某货轮在某港装货后,航行途中不慎发生触礁事故,船舶搁浅,不能继续航行。
事后船方反复开倒车,致使船底划破海水渗入船内,造成船货部分损失。
之后,船长将船拖至就近港口的船坞修理。
前后花了10天,共支出修理费5000美元,增加各项开支(包括员工工资)共3000美元。
次日,又遇恶气候,使船上装载的某货主的部分货物受损,试从货运保险义务方面分析,以上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就哪些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为什么?分析:1. 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仓,造成的船货的部分损失,以及遇到恶天气,导致的某货主的部分损失属于单独海损;因修理船只花费的修理费和各项费用开支属于共同海损。
2. 根据198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对平安险的规定:对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了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3. 本案例中,被保险人有权就上述所有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
【例2】某货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中航船货物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遂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1000货物被烧毁;②6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的工资。
从上述情况和各项损失的性质来看,哪些属单独海损,哪些属共同海损,为什么?分析:1. 以上各项损失,属于单独海损的有①③;属于共同海损的有②④⑤。
2. 本案例涉及海上损失中部分损失的问题,部分损失分两种,一种是单独海损,一种是共同海损。
所谓单独海损,指损失仅属于特定方面特定利益方,并不涉及其他货主和船方。
所谓共同海损,是指载货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协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使航程行以继续完成,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支出特殊额外费用。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
1、某保险公司承保了三个进口商的进口棉布,甲商投保了海运货物平安险,乙商投保了水渍险,丙商投保了一切险。
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遭遇恶劣气候,船员虽尽快关闭了货舱的通风口,但是仍有一些海水在通风口关闭以前被大浪打入货舱,三个货主的棉布有一部分不幸被浸泡在海水中。
船长命令船员立即采取行动打开包装进行晾晒,并进行了重新包装,但货物仍遭受了一定损失。
由于恶劣气候持续下去,通风口关闭时间过长,使得船舱温度上升,大量舱汗聚集,因此通风口附近的三批棉布也遭受了水湿损失。
到货后,三个货主就棉布的损失分别向保险公司索赔。
试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对三个货主赔偿。
2、某进口公司按照CIF条件从中东进口一批货物,投保了海运货物水渍险附加偷窃提货不着险。
由于海湾战争爆发,货轮在运输途中被扣留在红海,船上货物不能运达目的地。
进口公司在提货不着的情况下,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保险公司是否应对这批货物承担赔偿责任?答案:偷窃提货不着险是指被保险货物整件被偷,本例显然不属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拒赔是正确的,除非投保“交货不到险”。
(?)3、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值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顺利开航。
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为2100美元,数日后,该轮又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遭到部分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
试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答案: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遭受的损失应全部予以赔偿。
1该船触礁所造成的8000美元的货损,属于意外事故造成的单独海损,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应赔偿。
2触礁之前由于蚺造成的2100美元的货损,保险公司也应赔偿。
因为,这是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也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
4、某批化工品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投保了海运货物一切险。
在装船时出于安全考虑,船方将该批货物放置在甲板上。
平安险介绍及案例分析
姓名陈佑生班级物流管理(2)学号150312081平安险介绍及案例分析(1)平安险介绍平安险(FreefromPerticularAverage简称F.P.A.)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主要险别之一。
平安险原来的含义是只保全损,即承保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损失。
自然灾害系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
后来又加上了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造成货物的部分损失。
对装卸、转运时的货物落海损失,避难港的卸货损失,避难港、中途港的特别费用,共同海损的牺牲和分摊,救助费用,以及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也包括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内。
此外,在货物遭受保险责任内的危险时,被保险人采取抢救、防损措施以减少货物的损失,因而支付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
这种施救费用可以在赔付货损保险金额以外的另一个保险金额限度内偿还给被保险人,英国1982年新修订的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用“C…险代替了原来的“平安险”。
.平安险,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
责任范围: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B.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C.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D.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E.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F.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G.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外贸运输与保险案例分析
《外贸运输与保险》案例分析一批货物由印度的马得拉斯港装船经新力口坡转船运往温哥华,承运人签发了全程运输提单。
在新力口坡转船时,货物在码头等候装第二程时,在露天仓库受雨遭损。
货主向承运人索赔,船方以货物不在船上而是在陆地上受损,不属于海上运输为由拒赔。
请分析,承运人拒赔理由是否充分?为什么?【分析】承运人拒赔的理由不充分。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对国际多式联运所下的定义,国际多式联运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并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的责任。
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灭失或损坏时,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
该批货物是在新加坡转船过程中等候第二程运输时遭损的。
承运人不能以货物不在船上而是在陆地上受损,不属于海上运输为由拒赔。
我重庆某出口企业同某国A公司达成一笔交易,买卖合同中规定:支付方式为即期付款交单;装运自重庆至汉堡;多式运输单据可以接受,禁止转运。
我方按期将货物委托B外运公司承运,货物如期在重庆被装上火车经上海改装轮船运至香港,再在香港转船至汉堡,并由B外运公司于装车日签发多式运输单据。
但货到目的港后,A公司已宣布破产倒闭。
当地C公司竟伪造假提单向第二程船公司在当地的代理人处提走了货物。
我方企业装运货物后,曾委托银行按跟单托收(付款交单)方式收款。
但因收货人已倒闭,货款无着落,后又获悉货物已被冒领,遂我出口企业与B外运公司交涉,凭其签发的多式联运单据要求其交出承运货物。
B外运公司却借以承运人只对第一程负责,对第二程不负责为由,拒绝赔偿,于是诉讼法院。
对此案件,你认为法院应如何判决?理由何在?【分析】应由承运人负责。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对国际多式联运所下的定义,国际多式联运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并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的责任。
在国际多式联运方式下,货物运程不论多远,不论由几种运输方式共同完成货物运输,也不论货物在途中经过多少次转运,所有运输事项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办理。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案例分析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案例分析一、关于货轮途中遇险致损案案例1 “明西奥”轮装载着散装亚麻子,驶向美国的纽约港。
不幸,在南美飓风的冷风区内搁浅被迫抛锚。
当时,船长发现船板有断裂危险,一旦船体裂缝漏水,亚麻子受膨胀有可能把船板胀裂,所以船长决定迅速脱浅,于是,该船先后4次动用主机,超负荷全速后退,终于脱浅成功。
抵达纽约港后,对船体进行全面检修,发现主机和舵机受损严重,经过理算,要求货方承担6451英镑的费用。
货主对该项费用发生异议,拒绝付款。
试分析本案?案例分析根据共同海损的含义,货主无权拒付。
从案例陈述的过程中可得共同海损成立;为了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合理措施而引起的损失,应由获救的各方和船方共同承担。
案例2 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某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合同。
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次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货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至次年1 月20日才完成。
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致的提单。
“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
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
次年1月30 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
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
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
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案例分析(1)属单独海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
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赔偿范围包含单独海损,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
(2)属共同海损,应由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
水渍险(WA(2)
水渍险的承担费用: 7、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 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 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 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9、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 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水险的承担范围: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 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 整批货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被保险 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远离海轮的,每一驳船 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 采取抢救、防止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 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 险金额为限。
水渍险(WA/WPA )
组员:徐少文、钟玲燕、张丽维、余思源、 张忠义、郑珊珊、杨森坤、周玮、严国熹、 张素珍
水渍险
概念 责任范围 与平安险的区别 与雨淋险的区别 水渍险的承担范围 水渍险的除外责任
什么是水渍险? 水渍险:又称“单独海损险”,原意 是指单独海损负责赔偿,海洋货物运 输保险的主要险别之一。 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货物被水淹 没,引起货物的损失。
分 析
1)1000美元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1500美元的损 失应由买方自己承担。 2)本案例涉及保险理赔级CIF的风险界点问题,根据中国人民 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规定的水渍险的承保责任 范围:除包括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 劣气候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另外,本案中交货条件 为CIF,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解释,按 CIF条件成交,买卖双方交货的风险界点在装运港的船舷,货物 越过装运港船舷以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 以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即使 货物在运输途中全部灭失,买方仍需付款。 3)结合本案例,1000美元的损失是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的意外损 失,属于保险公司水渍险的承担责任范围,故保险公司应该赔 偿。1500美元的损失,是由于包装破裂引起的,它不属于水渍 险的承担责任范围,而属于一般附加险中包装破裂险的责任范 围,故保险公司是不负赔偿责任的,另:根据CIF风险界点问题, 此项损失应由买方自行承担。
国际经济法案例(附答案)
1、1974年波兰出售一批食糖给英国,合同规定:“1974年11月到12月份交货”,还规定“如果发生政府干预行为,应予以延长直到撤消”。
1974年8月由于波兰连场大雨,甜菜严重失收。
1974年11月5日波兰政府禁止食糖出口,此项禁令一直到1975年7月仍然有效。
英国进口商因为波兰公司未能出口食糖而提出损害赔偿,但是波兰公司认为它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未能履行义务,双方提请诉讼解决。
问:波兰公司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理由抗辩?为什么?评析:可以。
不可抗力条款不但包括自然力,还包括如政府干预、暴乱、罢工战争行为等的不可抗力。
2、A公司出售一批苏丹花生给B公司,双方于1956年10月4日订立合同,价格条件是CIF汉堡,每吨为50英磅。
合同规定的装船时间为1956年11/12月份。
合同正在执行时,英国和埃及于己于11月2日爆发战争,导致苏伊士运河封锁。
卖方A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理由,停止装货出口,主张撤销合同。
但买方B不同意,他认为通往汉堡,除通过苏伊士运河的航线外,还可绕道好望角运往欧洲口岸。
因此,买方不同意撤销合同。
双方最后诉诸仲裁解决。
问:卖方A能否主张撤销合同?为什么?评析:卖方A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根据情势变更原则,A公司撤销合同的理由是成立的。
B公司主张绕道好望角运往欧洲,该线路成本过高,A公司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甲出售一架飞机给乙,发盘中说:确认出售一架马德拉水陆两用飞机(各项交易条件)请电汇5000英镑。
”乙立即复电说:“确认你方来电,我购买马德拉水陆两用飞机一架。
各项交易条件按照你电报所规定的条件,我已汇交你方开户银行5000英镑,该款在你交货前代你方保管,请确认自本电之日起,30天内交货。
”甲未做任何答复,并把这架飞机以更高的价格卖给第三者。
问:合同是否成立?评析:该合同成立。
接受必须以一定的形式表示出来。
接受也可以用行动表示。
B公司收到发盘后立即用电报发出接受通知,并用行动汇款给A公司。
所以此接受为有效接受。
运输保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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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
在80年代,有一进口商同国外买方达成一项 交易,合同规定的价格条件为CIF,当时正值海湾战 争期间,装有出口货物的轮船在公海上航行时,被 一导弹误中沉没,由于在投保时没有加保战争险, 保险公司不赔偿。 • 问题:买卖双方应由哪方负责?为什么? • 案例分析: • 注意保险责任的范围;由买方自己负责;按照 UCP500的解释,在买方没有提出特别要求的情况下, 卖方投保责任范围最小的险别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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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 1994年2月,中国某纺织进出口公司与大连某海运公司签订了运输1000件 丝绸衬衫到马赛的协议。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又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 的运输投保了平安险单。2月20日,该批货物装船完毕后启航,2月25日,装 载该批货物的轮船在海上突遇罕见大风暴,船体严重受损,于2月26日沉没, 3月20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索赔,保险公司以该批货 物由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为由拒绝赔偿,于是,进出口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 保险公司偿付保险金。 问题:本案中保险公司是否应负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的规定,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基本险是可以单 独投保的险种.主要承保海上风险造成的货物损失,包括平安险、水渍险与一 般险。平安险对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一般不予负责,除非运输途中 曾发生搁浅,触礁、沉没及焚毁等意外事故。平安险虽然对自然灾害造成的 部分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但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应负赔偿责任,本案 中,进出口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而所保的货物在船因风暴沉没时全部灭失, 发生了实际全损,故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其提出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案例9
保险案例分析报告
保险案例分析报告案例教学是高校《保险学》教学的常见模式,它既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也可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篇1:1.我某外贸公司与澳大利亚某商达成一项皮手套出口合同,价格条件为CIF悉尼,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投保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CC(A)险。
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手套的湿度降低限度,然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棱纸箱,再装入集装箱。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湿、霉、玷污、变色,损失价值达8万美元。
据分析,该批货物出口地不异常热,进口地不异常冷,运输途中无异常,完全属于正常运输。
问:(1)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2)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货款?为什么?答:(1)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不负责赔偿。
因为根据“协会货物保险条款”,货物本身的内在缺陷或特性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属于保险除外责任。
(2)进口商必须支付货款。
CIF是象征性交货术语,卖方不需要保证到货。
只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就必须付款。
2.某货轮在某港装货后,航行途中不慎发生触礁事故,船舶搁浅,不能继续航行。
事后船方反复开倒车强行浮起,但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货部分损失。
为使货轮能继续航行,船长发出求救信号,船被拖至就近港口的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
前后花了10天,共支出修理费5 000美元,增加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共3 000美元。
当船修复后继续装上原货起航。
次日,忽遇恶劣气候,使船上装载的某货主的一部分货物被海水浸湿。
(1)试从货运保险义务方面分析,以上所述的各项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掀? (2)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为什么?【分析】:(1)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仓,造成的船货的部分损失,以及遇到恶天气,导致的某货主的部分损失属于单独海损;因修理船只花费的修理费和各项费用开支属于共同海损。
海上保险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一艘满载各类货物的海轮从A港驶向B港。
不料在航行途中遇到大风暴的恶劣天气,船身剧烈颠簸导致放置在舱面上的,已经过加固和防滑措施的货物有100箱掉入大海,船机也部分受损,估计受损价值在2万左右。
此时,船舶发生严重倾斜,在此危机时刻,船长果断决定将舱面上装载的500箱货物全部抛向大海,并迅速向救助部门求救。
后来在救助船舶的拖带下,才安全抵达避难港,船上的其他货物也因此得以保存。
问题:1、哪些属于单独海损?2、哪些属于共同海损?“育航”船保险利益与保险费争议案船名:育航原告:某保险公司第一被告:大连常荣航运贸易公司第二被告:南京海运学校案情:第二被告通过万新货运代理公司将“育航”船光租给第一被告,约定由第一被告进行船舶保险,1997年第一被告向原告进行投保,原告承保后,被告没有缴纳保险费。
第一被告辩称:虽然保险合同事实存在,但“育航”船出租人万新代理有限公司并非船东,亦未经船东授权,且无合法的主体资格,其与第一被告签订的光租合同无效,因此第一被告对该船无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
第二被告辩称:作为船东,与原告无保险合同关系,也未授权第一被告订立保险合同。
问题:1、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对船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2、保险费是由第一被告负担,还是由第二被告负担,或是由两者共同负担?分析:1、万新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受第二被告委托将该船光租给第一被告的。
第一被告是被保险人和船舶管理人,对船舶具有保险利益。
因此,保险合同有效,第一被告应承担保险费。
2、第二被告作为船东对船舶也具有保险利益,但在保单上未作为被保险人,因此,不承担保险费支付义务。
同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船东也无权向被保险人请求船舶保险赔偿。
3、两被告均声称“未授权”,显然不符合事实,不能作为抗辩的理由。
“LEGEND”船预约货物保险申报争议案船名:LEGEND原告:天津市对外贸易总公司被告:某保险公司案情:1992年5月21日,原、被告双方订立“海运进口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承保险别为平安险,并特别约定如因特殊原因漏报的货物发生损失,保险人也按上述规定在补交保费后予以赔偿。
第四章货物运输保险案例
第四章货物运输保险案例案例一:2003年1月8日,江西某公司将184吨价值100万余元的棉浆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路货物运输综合保险,运输工具为“赣南昌货0236”轮,航线注明为上海至南昌,交保险费1177.6元。
同年1月13日18时30分,满载货物的“赣南昌货0236”轮航行至黄浦江106灯浮附近,为避免与他船碰撞,驾驶员采取倒船、右满舵等紧急避让措施,致使船舶打横,绑扎货物的绳索绷断,引起装载于舱面的54.7吨棉浆掉入江中漂失。
漂失的棉浆价值人民币350080元。
事故发生后,货主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递交了出险通知书。
并将54.7吨上述货物损失按保险金额每吨6400元计350080元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以不属于保险责任为由,发出拒赔通知书。
保险公司认为:货主所述的事故不构成保险责任,因为从货物起运地上海星火开发区港务储运站的调查笔录中,证明了这54.7吨货物装载在舱面上,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
从事故发生的过程来看,涉案船舶的驾驶员为避免碰撞,防止发生不应发生的事故,所采取的驾船紧急措施非施救行为。
气象资料也证明,事故发生时当地的气象情况良好,所以原告的货损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被保险人辩称,我们将184吨棉浆向保险公司投了保,并支付了保险费,在运输过程中,因装载货物的船舷避免碰撞,不得已采取紧急避险施救措施,致使船舶发生倾侧,装载在舱面的棉浆掉入海中漂失,但避免了更大的事故,并且我们并不知道承运人将货物装在舱面,不存在告知义务,完全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施救行为,保险公司理应赔偿损失。
你认为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案例二:2004年12月9日,某糖酒公司与某糖厂签订了白糖购销协议,由后者供应850吨白糖,总价值为3655000元,并办理运输及保险。
次年1月6日,该糖厂与某海运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
合同规定,由该海运公司所属T号轮将货物由海安港运至德胜港。
同日,该糖厂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水路货物运输保险。
水渍险定义
水渍险定义
水渍险(With Average/With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WA/WPA)又称“单独海损险”,是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一种主要险别。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具体来说,水渍险是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除承保平安险所负全部责任范围外,对平安险不负责的单独海损部分损失也予负责的一种基本险。
船舶在航行中没有遭遇保险条款中列举的意外事故,但遇到暴风、暴雨、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致使船舶进水,保险货物受到水渍损失时,平安险不予负责,而由水渍险负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水渍险只对某些货物规定的相对免赔率超过所订比例才予以赔偿。
同时,对于某些货物,水渍险有特定的免赔规定,如海水浸渍或雨水浸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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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险和水渍险案例说明
平安险和水渍险都是常见的保险类型,以下是它们的案例说明:
案例1:小明参加平安险,获得意外伤害赔偿
小明在平安险公司购买了意外险,其中包括身故、意外伤害等保障项目。
一天,他在爬山时不小心滑倒导致双脚受伤,需要住院治疗。
由于小明已经购买了平安险,因此他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险赔付,帮助他缓解治疗费用带来的负担。
案例2:小李购买了水渍险,得到意外赔偿
小李买下了一辆新车,担心在开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辆水渍,因此他决定购买水渍险作为车辆保险的附加保障。
不久后,小李遇到了一次车祸,在事故中他的车辆受损严重,需要进行大规模修复。
由于小李已经购买了水渍险,因此他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赔偿来支付车辆维修和修复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