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精讲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措施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措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村地区的重要基础设施,对农田灌溉、排水、防洪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要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良好效益,需要加强运行维护管理措施,保障其安全性、稳定性和持续运行。
本文就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措施进行分析和讲解。
一、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是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的基础。
包括建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规范管理程序和办事流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还需要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工程档案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维护记录等资料,为工程管理提供依据。
二、加强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巡查检测为了及时发现和排除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运行中的隐患,需要加强巡查检测工作。
定期对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全面巡查,包括渠道、水坝、水泵等设施,检查其运行状态、设备损坏情况、渗漏情况等。
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修复,并制定维修计划,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科学合理进行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经验需要总结和应用,科学合理进行运行管理工作。
包括对于水源的利用和调配要合理,避免浪费;对于灌溉水量的控制要根据作物需水量进行调整,避免过度灌溉或是缺水;对于水泵的使用要进行合理的安排和管理,避免因不当使用造成设备损坏;对于渠道、水坝的管理要做好防渗漏、防决口等工作,确保工程设施的长期稳定。
四、开展农田水利工程技术培训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技术水平对于工程运行维护至关重要,需要开展技术培训工作。
对于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于工程管理和维护的培训,提高其管理和维护的水平。
对于使用人员,要加强对于设备使用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其使用设备的技术水平。
培训工作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技术素质,确保农田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五、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的资金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需要资金的支持,要加强资金保障工作。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措施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措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指为了满足农田灌溉和农作物生长需要而修建的一种小型水利工程。
它一般包括小型水库、小型灌溉渠道、小型水泵站等设施,是农村地区的重要基础设施。
在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中,为了保障其安全稳定运行,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运行维护管理措施。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首先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包括对水库、渠道、水泵站等设施进行检修和改造,确保其结构完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也包括对设施周边环境的整治,保障设施周围的土地不受污染、不受侵蚀,能够维持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是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管理制度应包括设施的巡查、维护、维修、保养等具体操作规程,明确工程管理部门的责任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程有序进行。
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对设施运行情况的监测和记录,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障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强维护保养工作维护保养工作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的重点内容。
包括对水库的堤坝、泄洪设施、渠道的渠道底、渠壁等部位进行定期检修和清理,确保设施的畅通无阻,避免发生渠道堵塞、泄洪设施失灵等问题。
对设施的机电设备也需要定期进行保养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的另一重要方面。
包括对设施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消除,确保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加强安全管理还包括对设施周边环境的管理,防范外部因素对设施的影响,避免因外部环境导致设施运行出现问题。
五、加强人员培训加强人员培训是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
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设施的运行维护技术,能够灵活应对设施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是保障设施安全运行的关键。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措施对农村地区的农田灌溉和农作物生长具有重要意义。
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精讲
**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灌排泵站、涵闸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明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责任主体,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建立适应水利现代化的小型工程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防洪、排涝、灌溉等综合效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泵站、塘坝、沟渠、涵闸、渡槽、防渗渠道等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本办法所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具体是:排灌流量在10m3/s以下的农村灌排泵站、流量在1。
0m3/s以下的灌溉渠道及涵闸、渡槽等配套建筑物。
第三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抵御农业自然灾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各镇区应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四条县水务局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
各镇区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的责任单位,要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承担行政区域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本镇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的落实.各村(居)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主体,具体负责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和养护。
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损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行为.各村民(居民)委员会应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领导,宣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
第二章工程管理第一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按照以下标准划定管理范围:农村泵站建筑物以边线外3至5米为管理范围;填方渠道以坡脚、挖方渠道以渠顶外2至4米为管理范围;涵、闸、渡槽等配套建筑物以边线外5至10米为管理范围.第二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其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但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安全监督,不得进行损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设施的任何活动。
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管护办法
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管护办法一、引言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的正确管理和维护对于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的管护办法,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长久使用。
二、设施巡查与日常维护1.定期巡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的巡查,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库、堤坝、渠道、闸门、泵站和供水设备等。
2.设施维护:(1)水库和堤坝的管理:定期检查水库和堤坝的坝体情况,及时发现并修复可能影响工程运行和安全的裂缝和渗漏问题。
(2)渠道维护和疏浚:定期清理渠道内的淤积物,确保水流畅通,避免渠道破损或漫水现象的发生。
(3)闸门操作与维修:定期检查闸门的开启和关闭机制,避免因损坏或卡住而导致供水问题。
如有闸门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
(4)泵站设备检修:定期检查泵站设备的运转情况,保证其正常工作。
若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修复或更换,以免影响供水。
三、水资源管理1.合理利用水资源:(1)通过现代化的灌溉技术,如滴灌、喷灌等,实现精确化灌溉。
避免过度灌溉,以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2)加强水资源的保护,禁止乱倒废水。
在农业生产中,合理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2.加强水价管理:通过适当调整水价,以激励用户节约用水。
同时,加强对农田用水和工业用水的监管,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先保障农业用水。
四、应急措施1.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如大面积洪涝、干旱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应对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设施的损害。
2.完善设施检修机制:设立专门的设施维修部门,负责设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
加强队伍建设,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提高维修水平和效率。
五、提升管理水平与信息化建设1.建立设施台账:对小型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全面登记,建立台账,记录设施的基本情况、巡查记录、维修情况等信息,做到有据可查。
2.引入信息化技术: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建设水利工程设施管理系统。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措施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措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村地区的重要基础设施,它对农田灌溉、排水和水土保持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发挥作用,需要进行维护和管理。
本文将重点介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措施,以期能够更好地服务农民和农田。
一、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应该明确责任,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来负责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明确各个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章,明确了维护、管理、修复等方面的具体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要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行。
二、加强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首先需要重视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
在日常管理中,要保证灌溉设备、水泵、水管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灌溉设施和排水设施,清理水道、渠道、塘坝等设施,保证通畅,确保农田的灌溉和排水畅通无阻。
三、科学合理的水资源利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也需要科学合理地利用水资源。
要注意合理利用自然水资源,根据降雨情况及时灌溉,合理调整灌溉水量,确保灌溉效果。
要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防止过度开采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和土壤盐碱化。
还要积极发展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水灌溉。
四、加强农民的管理意识和维护能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也需要广泛地加强农民的管理意识和维护能力。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重要性的认识,促使他们自觉遵守工程管理制度和规章,积极参与工程的管理维护工作。
还要通过技术培训等方式,提高农民的维护能力,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操作技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精简版)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镇行政区域内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具体指蓄水池、塘坝、引水堰、小型泵站、小型水库工程。
第三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实行谁受益、谁负担,工程所需投工投劳经协会代表会议议定后,由执委会按程序办理,工程方可开工建设。
第四条仁寿县**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领导,业务受县水务局指导。
工程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协会执委会统一管理全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直接管理跨村民小组工程;用水者小组代表直接管理本村民小组内的工程;会员履行所在工程的管护义务和享有权利;业主自建工程由业主自管。
第五条任何会员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参与水利工程抗洪抢险的义务,有制止、检举和和控告损害水利工程行为的权利。
第二章工程建设与岁修第六条执委会在当年8月末根据用水小组编制的当年9月至次年8月的水利工程兴建(含新建、扩建、改建)、整治配套计划,组织召开用水者代表会议,经审议批准后,按以下规定开展建设:各用水小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对水利工程的建设方案和工程投资进行议定后,根据受益面积将工程投资分摊到户。
执委会负责直管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用水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工程建设实施;所有工程建设都必须接受县水务部门的施工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管理。
第七条兴建水利工程,按一事一议原则,议决后由协会统一按以下规定向审批部门报送工程规划设计申请。
1、总投资30万元以下的水利工程经乡政府审查同意后申请水务部门规划设计。
2、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必经县水务部门同意后,由具有水利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设计。
第八条兴建水利工程经规划设计后,由协会统一向县水务部门提出工程建设申请。
经批准后,按规定的程序开展建设和履行验收程序,落实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第九条水利工程必须坚持年年岁修。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措施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措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指对农田进行水利设施建设,使得农田能够获得充足的水源,保证农作物的正常生长。
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后,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对于保障农田水利工程长期稳定运行非常重要。
为了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有效运行,必须采取一系列运行维护管理措施。
要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后,需要定期对水库、渠道、泵站等设施进行检查,排查可能存在的漏水、损坏或积淤等问题,并及时采取维修措施。
要定期清理渠道内的淤泥和水草,确保畅通无阻,保证水源的正常供应。
进行科学合理的灌溉管理。
农田水利工程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农田灌溉问题,因此灌溉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在农作物生长周期中,要根据作物的需水量和生长阶段进行科学合理的灌溉安排,避免造成水资源的浪费和农田的过度灌溉,从而达到节水增产的目的。
要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工程档案。
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首先要有完善的档案资料,实时记录工程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水资源利用情况等,为后续的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档案资料还可以用于工程的监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
要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的技术培训。
在农村地区,很多农民对于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知识了解不足,因此需要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水利工程操作技能和维护意识,使其能够熟练掌握水利工程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方法,确保农田水利工程的有效使用。
要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监督。
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监督是保障其持续运行的重要环节,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从多个方面加强管理,确保农田水利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
只有做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农田水利工程的作用,提高农田灌溉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
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一)
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一)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面临着水资源短缺的困境。
因此,建设小型农田水利以保障农田用水就变得尤为重要。
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问题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以便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小型农田水利设施。
一、设施管理1、做好设施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损坏、老化和破损的情况。
2、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及时修复和进行维护。
3、建立设施管理档案,定期更新有关设施信息,确保设施可靠性和安全性。
4、定期检查农田水利设施设备与器具的完好状况,对于老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设施,应进行更换和更新。
5、保障水源供应和水质要求,确保供水设备正常运转。
二、管理办法1、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制度,规范管理程序。
2、制定中长期水利设施管理计划,包括维护、更新和改进设施等措施。
3、选派专人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巡视,并定期举行会议,汇报设施的状况和管理方案执行情况。
4、加强监督,建立举报制度,对于任何设施管理不当或者私自改变、扩大设施的行为,必须严格处理。
三、管理要点1、设施维护: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保护和维护,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切忌私自更改。
2、设施更新:在需要更换和更新设施时,应及时进行。
3、责任分明:管理者应明确管理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
4、安全与保险:应保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安全,同时也应购买相应的保险。
5、公开透明:要定期公开设施和管理情况,让所有相关方了解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在农村地区的水源供应和农作物生产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而设施的保护和管理是保证其功能可靠和安全运行的前提条件。
因此,我们应该坚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程序进行设施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要点,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数十年如一日地为农民服务。
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
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为了保障农田的灌溉和排水功能,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效能,维护和管理农田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一、农田水利设施的维护与管理1. 对于已建成的农田水利设施,县级农业水利部门负责其维护与管理工作。
每年组织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设施中的隐患,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 对于新建的农田水利设施,其维护与管理由相关农田所有者负责。
农田所有者应定期进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及时修复设施的损坏和故障。
3. 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记录设施的建设、维护和修复情况,做到信息畅通和工作有迹可循。
二、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1. 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原则上应按照多方共享、合理利用的原则进行。
各农田使用者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用水计划,避免浪费和滥用水资源。
2. 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费用由使用者承担,费用标准由县级农业水利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 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存在争议时,应由县级农业水利部门进行调解。
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农田水利设施的保护1. 农田水利设施的保护责任由设施周边的农田所有者承担。
农田所有者应保持设施周边的环境卫生,防止污染和破坏设施。
2. 禁止在农田水利设施附近进行乱堆乱放、乱挖乱砍等行为,禁止在设施上停放重型机械和车辆。
3. 对于故意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农田水利设施的改造与升级1. 根据实际需要,县级农业水利部门可以组织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改造和升级工作。
2. 改造和升级工作应经过农田使用者的同意,并由县级农业水利部门指导和监督。
3. 改造和升级工作完成后,应由农田使用者进行验收,并及时通知县级农业水利部门。
以上即为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农田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与使用是农田灌溉和排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和落实细则,能够更好地保障农田水利设施的运行效能,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效益。
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及养护措施探讨
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及养护措施探讨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指在农田中针对灌溉、排水、灌溉调蓄、农田水土保持和防洪排涝等目的所建设的各类水利设施,包括渠道、水塘、水库、泵站等,是农村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及养护措施对于保障农田灌溉和排水效果,提高农田生产效益,保护农田水资源,维护农田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及养护措施进行探讨。
一、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1.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机制应当健全,包括成立农田水利管理委员会、设立专职管理人员等。
管理委员会应当由相关农村水利管理部门、农户代表等组成,负责管理和协调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 加强技术指导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农户对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和维护能力。
组织技术人员对农户进行培训,教会他们正确使用水利设施,了解水质、水量等相关知识,提高农户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水平。
3.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农田水利工程的问题,并督促农户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缮。
二、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养护措施1. 清淤除垢定期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清淤除垢,保持渠道、水塘、水库、泵站等设施的畅通。
农田水利工程长期运行后易堵塞,导致水流减少,影响灌溉效果,因此需要定期对其进行清淤除垢,保持通畅。
2. 检修设施定期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设施进行检修,保障设施的功能完好。
检查渠道是否漏水、水塘是否渗漏、泵站是否正常运转等,及时发现问题进行修理,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3. 加强防护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的防护工作,确保设施的安全稳定。
对于易受损的设施,应加强保护,防止损坏,延长使用年限。
需要对设施周围的植被进行维护,防止植物生长导致设施损坏。
4. 节约用水采取措施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方案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方案一、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要保障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设立专门的管护机构。
可以依托当地水利部门或者村级组织,成立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机构,负责对小型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 制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的使用要求、管理标准、维护周期和责任分工,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得到规范的管理和操作。
二、加强巡查和监控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小型水利工程的问题,在日常管理中可以加强巡查和监控工作。
具体措施如下:1. 设立巡查岗位。
在小型水利工程的重要位置设置巡查岗位,定期对水利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2. 使用监控设备。
可以借助现代技术,设置水位监测仪、视频监控设备等,实时监测并记录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为日常管理和维护提供数据支持。
三、加强维护和保养小型水利工程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是保证其正常运行的关键。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维护和保养:1. 定期检修。
对小型水利工程的各个部分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包括渠道、水闸、水泵、发电机等。
2. 加强清淤清洗。
定期清理渠道中的杂物和淤泥,保障水流畅通,提高灌溉和供水效率。
3. 维护设备设施。
定期对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四、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为了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使用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其管理和维护知识,可以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1. 定期举办培训活动。
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和水利专家到村镇开展管理和维护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农民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2. 发放宣传资料。
制作水利工程管理和维护知识宣传资料,发放给农民,普及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知识。
以上就是对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方案的一些措施和建议。
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巡查和监控、加强维护和保养、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等措施,能够更好地保障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为农村地区的发展和水资源利用提供有力的支持。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有效管理措施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有效管理措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是指为了解决农村地区农田灌溉、生活用水和农村发展所建的水利工程。
有效管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对保障农村地区的水资源利用和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管理措施,来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将各项管理工作细化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维护和保养。
水利工程建设后需要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保证水利工程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要做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巡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延长水利工程的使用寿命。
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涉及到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工作,防止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水资源利用方案,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加强对水利工程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随着科技的进步,水利工程技术也在不断发展,要加强对水利工程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提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水平和运行效率。
进行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宣传和教育。
加强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对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视和参与度,增强农民的水利工程管理意识,促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
要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做好水利工程管理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保障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有效管理和运行。
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方案
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方案一、概述小型水利设施是指在农村地区用于灌溉、排水和供水等用途的一类水利设施工程。
这些水利设施对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其进行科学的管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就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方案进行探讨。
二、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的重要性小型水利设施工程一旦出现故障或损坏,就会对农田灌溉、农作物生长以及村民生活用水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对小型水利设施工程进行科学的管护工作可以减少故障的发生,确保水利设施长期有效地发挥作用。
三、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的主要内容1. 定期巡查定期巡查是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的基本工作之一。
在巡查过程中,需要关注水利设施的堤坝、水闸、管道、渠道等部位,观察是否有破损、渗漏、积淤等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可以有效减少故障的发生。
2. 维修养护对已经发现的问题,需要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工作。
对于一些易损部位,如水闸的闸板、堤坝的防渗材料等,要定期进行更换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清淤除草水渠和水塘等地方容易积淤和长草,影响水利设施的使用效果。
因此,需要定期进行清淤和除草工作,保持水利设施的畅通。
4. 加固加高对于一些老化较为严重的水利设施,需要进行加固和加高工作,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5. 安全管理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的安全管理同样重要。
需要加强对水利设施周边环境的管理,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
四、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理的保障措施为了保证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的有效管护,需要有一系列保障措施来支持。
1. 加强宣传教育对于农村居民和水利设施管理者,需要加强对水利设施工程管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大家对水利设施工程管护的重视程度。
2.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是保障小型水利设施工程有效管理的重要保障。
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程序,确保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3. 加强人员培训对于水利设施管理的相关人员,需要进行专业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技能水平。
4. 拨付专项经费政府应该拨付专项经费,用于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的管护工作。
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及养护措施探讨
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及养护措施探讨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田水利工程在农村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指为了提高农田水分利用率、改善农田地理环境、提高农作物产量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而实施的小规模农田水利工程。
而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及养护措施,决定了工程的持续有效运行和使用寿命。
本文旨在就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及养护措施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在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项责任。
具体包括建立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实行科学管理制度等。
2.加强技术培训。
对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保障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
3.健全监测系统。
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工程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
4.加强资金管理。
建立农田水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监管,保障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安全管理。
二、养护措施1.定期检查维修。
定期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设施的完好。
2.加强农田水利信息化建设。
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农田水利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工程设施的远程监测和控制,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3.加强农田水利设施标准化建设。
依托标准化建设,规范管理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4.注重农田水利工程的环境保护。
在进行养护工作时,要注重环境保护,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浪费,促进可持续发展。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办法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应遵循因地制宜、节水高效、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小型农田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划工作。
第六条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应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水资源规划等相协调。
第七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安全、实用、经济。
第三章建设与验收第八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第九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条工程竣工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管理与维护第十一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应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体制。
第十二条工程所有权人或管理单位应制定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工程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和养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资金与政策支持第十四条国家和地方财政应设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工程建设和管理。
第十五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实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要求执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违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照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执行。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措施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措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指用于农田灌溉、排水和水资源利用的各种水利设施。
这些工程对于农田的生产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其运行维护管理措施也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特点、运行管理的重要性、维护措施及管理建议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特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包括渠道、水库、水泵站、灌溉设施等各种建筑设施,其特点如下:1. 多样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包括自流灌溉、移动式灌溉、滴灌、喷灌等多种形式。
2. 分布广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遍布农村各地,分布范围广,覆盖面积大。
3. 管理较为困难:由于农田水利工程分布广泛、种类繁多,其管理和维护较为困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维护。
4. 对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对于农业生产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对于农民的生产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重要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对于保障农田灌溉、排水和水资源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农田灌溉需求:农田水利工程是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保障其正常运行对于农田的灌溉需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 提高农田产量:良好的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可以提高农田的灌溉效率,进而提高农田产量,对于农业生产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3. 保障农田排水需求:农田水利工程还能够保障农田的排水需求,避免因为水害导致农田受灾。
4. 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良好的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可以帮助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措施1. 定期巡检维护: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巡检维护制度,定期对各项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各类问题并进行维护。
2. 技术培训: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对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专业水平。
3. 配备专业设备:为农田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配备专业设备,如泵站设备、灌溉设备等,提高管理效率。
海盐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
海盐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海盐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护管理,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管、用长效机制,确保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水利、农经、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组织实施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包括灌溉明渠、地下管灌、喷灌微灌、灌溉泵站以及圩区水闸、堤防、排涝泵站等的维护管理和排灌渠系清淤岁修等。
第三条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管护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县政府成立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水利部门、财政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水利、财政、农经、国土、发改、审计、农业综合开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有关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局。
第五条水利部门主要职责:县水利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行业主管机关,负责并指导镇(街道)和村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负责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的修订、完善,管护标准的制定;制定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考核办法,组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指导镇(街道)和村成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协会。
第六条财政部门主要职责:筹集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专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费的审核、拨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经费使用监督等。
第七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负责其辖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日常检查指导工作,按比例配套管护经费,督促各村建立项目工程管护协会;整理汇总村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协会有关资料,测算、编报每个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协会单位管护经费。
第八条各行政村主要职责:建立项目工程管护协会,成立管护组织及队伍,负责本村范围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工作;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筹集管护经费,制定切实可行的章程、制度和操作性、针对性强的管护细则;建立工程管护档案,内容包括:管护人员基本情况,用水户情况,工程设施布局情况,管护内容,管护记录和年度考核情况等。
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管护办法
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管护办法我县中小型水库XX座、堰塘X余处、泵站XX处、灌区、末级渠道、小水池、农村分散供水工程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与农业生产联系密切、农民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是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
目前,全县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主体缺位、权责模糊、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的状况比较突出,工程安全得不到保障,工程效益难以充分发挥,已不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全面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迫在眉睫。
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仪陇县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办法: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明晰工程产权为核心,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为前提,以落实管理权、搞活经营权为重点,放开建设权,出让资产权,转换经营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效益。
(二)目标任务。
通过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委托管理、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利设施管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使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得到明晰,经营方式得到搞活,管护责任得到落实,安全运行得到保障,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做到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
二、管理范围1、全县XX座小型水库;2、塘坝(容积小于XX万m3)、小型灌溉泵站(装机小于XX千瓦)、引水堰闸(流量小于Xm3/s)等小型水源工程;3、大中小型灌区末级渠系(流量小于Xm3/s)、小型灌区渠系等;4、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5、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蓄水容积小于XXm3);6、小坝塘、小水池、小水窖等“五小”工程;三、工程产权按个人、集体、国有三类确定权属,小(一)型以上水库、大中型灌渠、大中型泵站、大中型河流堤防等工程属国有;小(二)型以下的水库属集体所有(跨村的水库属乡镇集体所有、未跨村的水库属于所在村集体所有);水闸、塘坝、水池、小型电灌站等小微水利工程个人全额投资修建的属于个人所有,国家补助投资修建的属于村集体所有。
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管护办法
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管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养护和管理,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可持续发挥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水建管〔2014〕69号),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惠市水务〔2015〕15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阳府办〔2017〕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小型水利工程设施为:小型水库;流域面积小于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及在其上兴建的防洪标准小于50年一遇的3级以下堤防;建在河道上独立的过闸流量小于100立方米每秒(不含)的小型水闸;控制(灌溉面积1万亩、除涝面积3万亩)以下的农田水利工程,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流量小于1立方米每秒)及量测水设施等配套建筑物,喷灌、微灌设施及其输水管道和首部,山塘、堰(陂)闸、机井、水池及装机功率小于1000千瓦的泵站;日供水量小于1000立方米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等。
不包括单一农户自建自用的小型水利工程。
第三条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是全区小型水利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各镇(街道,下同)人民政府和各村(居,下同)委会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具体负责对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和养护。
第二章工程管护第四条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合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
区人民政府为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的主体,具体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界定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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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灌排泵站、涵闸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明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责任主体,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建立适应水利现代化的小型工程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防洪、排涝、灌溉等综合效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泵站、塘坝、沟渠、涵闸、渡槽、防渗渠道等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
本办法所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具体是:排灌流量在10m3/s以下的农村灌排泵站、流量在1.0m3/s 以下的灌溉渠道及涵闸、渡槽等配套建筑物。
第三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抵御农业自然灾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各镇区应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四条县水务局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的业
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
各镇区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的责任单位,要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承担行政区域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本镇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的落实。
各村(居)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主体,具体负责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和养护。
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小型农田水利
工程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损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行为。
各村民(居民)委员会应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领导,宣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
第二章工程管理
第一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按照以下标准划定管
理范围:农村泵站建筑物以边线外3至5米为管理范围;填方渠道以坡脚、挖方渠道以渠顶外2至4米为管理范围;涵、闸、渡槽等配套建筑物以边线外5至10米为管理范围。
第二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属
于集体所有的,其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
但从事生产经营的
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安全监督,不得进行损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设施的任何活动。
第三条建立水利工程管理台帐。
各镇区水务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定期进行普查,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台帐。
需要报废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报废;需要交付使用的,要通过县水务局及相关部门验收后交付使用;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要及时予以解决;需要维修改造的,可按轻重缓急,编制维修改造计划,逐步实施。
对微型水利工程可实行动态管理,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总量控制。
第四条每一项农村水利工程在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施工组织中都要考虑工程管理问题。
要把工程管理设施、监测观测、交通通信及信息化工程等管理项目纳入工程建设计划,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第五条工程验收中要把管理作为重要内容。
任何一项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都要按照其等级履行相应的验收程序。
对没有组织验收的水利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验收报告中应附具水利工程管理预案,验收后必须由验收主持单位出具验收纪要或验收单,并纳入工程管理档案。
第六条完善产权及管理权的相关手续。
对原有的各类水利工程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确权划界,对现有资产进行评估确认,依法办理资产转让手续;对新建的水利工程,建成后必须在2个月内办完资产转让手续,其中经营性水利工程完成承包、租赁经营管理手续的,资产转让给经营承包人,没有完成承包、租赁经营管理手续的,由镇区水务站暂时代管,待完成经营管理手续转交承包租赁经营人;公益性水利工程移交到村,由村在受益群众中选定管护人。
第七条对效益型农村水利工程的经营、管理权由镇区水务站进行公开招标,对投标竞买者(包括拍卖、租赁、转让、股份合作制、规范化承包)进行公开考评,中标后签订合同并报县水务局备案。
向中标人移交产权。
移交产权后的农村水利工程由县水务局核发统一印制农村水利工程管
理使用证,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若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还应办理出让手续。
涉及林地使用权的应依照《森林法》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依法缴纳森林生态补偿费。
涉及其他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承包经营者权利。
第一、经营者拥有经营权、使用权或收益权的,有依法转让、继承权利;拥有所有权的,享有转让、抵押或继承权利;第二、经营者有向用水户收取水费的权利,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改制后的水利工程由县物价局会同水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确定指导性水价,具体水价由经营者和有关用水户代表在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第三、经营者按有关法规和合同规定,可以合理利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土资源,建设必要的生产设施,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等综合经营活动;第四、国家因建设需要占用改制工程时,经营者有权按规定得到经济补偿;第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经营者占有或经营的工程和资源。
不得干预其合法的经营管理活动;第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承包经营者的义务。
第一、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破坏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得擅自变更水利设施的用途和服务范围;第二、对水利工程安全和高效运行负责。
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工程设施的维修、检查和养护。
服从县政府防洪抗旱调度命令,承担工程的防洪任务,工程出现险情时,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并立即报告县政府和县水务局。
保证农业灌溉用水,保障人畜
饮水安全,不得哄抬水价、牟取暴利。
接受县水务局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公益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
一是配备人员。
各行政村必须配备一名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水利事业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员(可由自来水抄管员兼任),负责指导该村(居)内水利工程的管理,协调解决工程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台帐统计、管理经费测算等工作。
二是落实管理经费。
工程管护经费按照每亩不少于15元标准补助,其中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的村,由县阜水农村供水公司安排管护补助资金每亩8元,其余不足部分由镇村在“一事一议"资金中统筹安排。
第十一条依法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县水务局要依法管理各项水事活动,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和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水利工程管理法人的合法权益。
严禁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沙、挖塘、修坟等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行为。
第三章奖励与惩罚
第十二条对水利工程设施管护工作作出突出贡
献和管护成效显著的工程专管人员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
第十三条因管护人员个人行为,造成管护区的工程严重损毁的,除解聘外,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对有意损坏项目工程或不听劝阻寻衅
闹事,殴打管护人员的,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