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
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5c70533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d6.png)
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
3.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是指按在园幼儿人数平均计算的,用于幼儿园日常教育教学、保育、管理等方面的经费。
二、经费标准1.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2.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可参照公办幼儿园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三、经费来源1.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主要由财政拨款保障。
2.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由幼儿园自行筹措,并可向家长适当收取。
四、经费使用范围1.教育教学:包括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师培训、教学设备购置等。
2.保育:包括幼儿生活照料、卫生保健、安全防范等。
3.管理:包括幼儿园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
4.其他:包括园舍维修、设施设备更新、文化建设等。
五、经费管理1.幼儿园应设立生均公用经费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2.幼儿园应制定生均公用经费年度预算,经审批后严格执行。
3.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费核算,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理。
六、监督检查1.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的监督检查,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2.幼儿园应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监督,定期公布生均公用经费使用情况。
七、责任追究1.幼儿园在生均公用经费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生均公用经费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教育行政部门。
3.各地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九、经费申请与审批1. 幼儿园应在每个学年开始前,根据上年度生均公用经费实际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并向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2. 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收到幼儿园经费申请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并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和财政预算安排,予以批复。
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e185099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4f.png)
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
办法(修订)》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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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财政局:
为落实《广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穗教发〔2018〕13号)关于“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的有关要求,保障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对原《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穗教基教〔2015〕46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反映。
附件: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修订).docx
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
2018年3月30日
——结束——。
着力普惠优质,打造幸福标杆
![着力普惠优质,打造幸福标杆](https://img.taocdn.com/s3/m/99ea41ed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d6.png)
着力普惠优质,打造幸福标杆作者:罗峰李丽华赖淑贤来源:《广东教育(综合)》2021年第11期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发展学前教育是重要的民生实事。
作为国家级商务中心区,自2011年广州市实施发展学前教育第一期行动计划以来,广州市天河区始终致力于打造与天河经济实力相匹配的学前教育体系,将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幼有所育”的精神贯彻于全区学前教育顶层设计之中,以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立足区情,2018年7月,天河区在全市范围内第一个制定出台了区级第三期计划——《天河区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2020年8月印发《天河区基础教育“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幸福标杆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通过政府高位引领、教育投入倾斜、保教质量夯实、师资队伍强化等手段,形成立体推进学前教育的大格局,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顶层擘画:盘活资源,均衡格局天河区作为广州市第一经济强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带动人口快速增长,过去十年天河区新增约80万常住人口,高素质人才不断聚集。
为持续吸引人才流入,同时积极应对生育政策改革带来的挑战,天河区委、区政府主动作为,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就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问题做出专项批示,“要找准差距和短板,采取措施,抓好落实”,要求各部门形成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强大合力。
完善联动机制,合力助推學前教育发展天河区进一步完善了联席会议机制,由分管教育的区委常委任区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区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国规、卫健、食药监等部门和21条街道的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学前教育工作。
2017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持召开学前教育相关协调会不少于30次,及时协调解决学前教育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为天河学前教育加速发展扫除障碍。
为充分掌握区域学前教育入学需求,形成供需平衡的良好局面,天河区教育局牵头建立了学位需求预警机制,每年定期向公安、卫健部门了解天河区各街道幼儿出生人口统计数据,针对入学需求动态变化,提前做好形势预判,弥补学位缺口,形成《天河区学前教育学位供给预警应对措施》,对预警区域持续关注,挖潜扩容,有效缓解了预警区域的入学供需矛盾,为群众纾难解困。
幼儿园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
![幼儿园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e12328e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7ff4277.png)
幼儿园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幼儿园是培养人的地方,是文明的象征。
要树立一个幼儿园良好的形象,反映全园教职员工的精神面貌,必须营造一个“和谐、愉悦、安全、舒心”的工作、学习环境。
而这些都与后勤管理的优劣密切相关。
下面是作者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篇1实行财务规范管理的基本途径,是采取幼儿园资金预决算,为了使幼儿园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珊洲幼儿园特制定本预决算制度。
一、预算制度。
预算是关于为完成组织目标和计划所需资金的来源和用途的一项书面说明,是广泛应用的传统的财务控制方法。
通过预算,便于控制财务状况,便于从宏观上掌握全局,迫使管理人员在收和支的考虑上,都尽可能地精打细算。
(一)预算编制原则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考虑幼儿园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的发展支出。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1、根据幼儿园总体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使用的专项资金应按进度分年度提出计划。
2、幼儿园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数。
3、园长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预算方案,报幼儿园教代会通过。
(三)预算编制方法幼儿园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幼儿园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
在编制时要根据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幼儿园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做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
幼儿园的收入及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1、预算的执行。
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
幼儿园普惠补助管理制度
![幼儿园普惠补助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655a278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3b.png)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促进普惠性幼儿园的发展,保障幼儿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
三、普惠补助标准1. 财政补助: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市本级(市辖区、不含县改区)不低于300元/人一年,其他县(市、区)不低于200元/人一年。
各地原补助标准高于省定最低补助标准的,不得降低标准。
2. 生均定额补助:对普惠性幼儿园按照1000元/生/月给予生均定额补助,每年按12个月计发,用于弥补办园成本支出。
四、普惠补助申请与审批1. 申请条件:普惠性幼儿园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公办幼儿园;(2)集体或单位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3)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
2. 申请程序:(1)幼儿园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2)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3)教育行政部门将批准的普惠性幼儿园名单及补助标准向社会公布。
五、普惠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1.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保育教育活动及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所产生的商品服务支出;(2)资本性支出,如购置教玩具、改善办园条件等;(3)幼儿资助等支出。
2. 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以下方面:(1)人员经费;(2)偿还债务;(3)支付利息;(4)对外投资。
3. 普惠性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补助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教育行政部门对普惠性幼儿园的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挪用、侵占补助资金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关于印发《中山市户籍幼儿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山市户籍幼儿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8e6962bed630b1c59eeb511.png)
关于印发《中山市户籍幼儿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户籍幼儿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教育局中山市财政局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主题词:户籍幼儿生均补贴办法通知中山市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12月15日印(共印210份)中山市户籍幼儿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1〕64号)和《中山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中府办〔2011〕36号),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建立学前教育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切实减轻幼儿家庭经济负担,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逐步实现户籍幼儿享受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地体现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范围与对象在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登记、持证办学的幼儿园(含公办、集体办、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小、中、大班中山市户籍幼儿(入户时间截止为每年的8月31日)。
2011年9月起,对全市在读户籍大班幼儿实施定额补助,2012年对幼儿园在读户籍大班、中班幼儿实施定额补助,2013年起,对在读户籍大班、中班、小班幼儿实施定额补助。
每名幼儿最多只能享受3年的补助,不可重复享受。
享受补助对象的核定时间,统一按每学期开学第15日实际在园人数为准。
中途发生变动,待下学期再作调整。
二、补助项目与标准(一)补助项目:幼儿园保教费。
(二)补助标准:每人每学年500元。
三、资金来源与操作办法(一)资金来源补助经费由市镇(区)共同承担。
其中火炬区和五桂山两个实行一级财政管理的镇区全额负担,其他镇区由市、镇(区)按4:6比例分担。
分担比例随财政体制相应调整。
本市户籍跨镇区就读幼儿补助经费归口户籍所在镇区负担。
(二)操作办法1.生均幼儿定额补助经费按学年每学期核拨一次(每次250元),期间幼儿变动不作调整。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1e2a3ceb8bd63186bdebbc18.png)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城市幼儿园依法办学,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学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城市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广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城市幼儿园,各市、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条办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5个班。
第四条班额和年龄: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
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5人。
第三章园舍建设第五条幼儿园规划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第六条幼儿园选址合理,周边环境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规定。
第七条幼儿园总体规划。
(一)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
(二)园内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
(三)幼儿活动用房有良好的朝向、日照和通风。
第八条生均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10㎡,7个班及以上不小于9㎡(1990年前建成的幼儿园不小于7㎡)。
其中,生均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3㎡,绿化面积生均不小于1.5㎡。
第九条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7㎡,7个班及以上的不小于6.5㎡。
寄宿制幼儿园按寄宿幼儿人数计算,每生再增加1㎡。
第四章设施设备第十条幼儿园有与规模、场地相适应的各类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设置。
(一)每个班配有活动室和儿童卫生间。
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54㎡,如活动室与寝室共用,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70㎡。
寄宿制幼儿园的寝室应独立设置。
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托幼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托幼园(所)收费标准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托幼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托幼园(所)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3d1bce1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3423641.png)
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托幼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托幼园(所)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8.08.19•【字号】穗府办[1988]73号•【施行日期】198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托幼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托幼园(所)收费标准的通知(1988年8月19日穗府办〔1988〕7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市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托幼园(所)收费标准的请示》,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托幼办公室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八八年八月十九日关于调整托幼园所收费标准的请示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幼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托幼园所经济收支情况,为改善幼儿园所的条件,提高保教质量,我们会同市教委、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总工会、荔湾区托幼办、荔湾区教育局联合组成调查小组,对我市部分托幼园所的收支情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表明,我市一九八五年制定的各类托幼园所收费标准(穗府办[1985]70号文),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如不重新调整收费,保教队伍难以稳定,园舍设备得不到改善,必将影响在园、所幼儿的保教质量。
因此,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们重新调整广州市各类托幼园所的收费标准和报销办法,具体意见如下:一、各类园、所按月收费的项目统称为保育费、杂费和公立园的学费(各项收费或报销标准参照附表)。
其中单位报销一栏均在单位福利费或福利基金项下支出。
二、非“三免”或已办“三免”手续的独生子女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两个小孩无论进入那一类园、所,其杂费、膳食费均由家长自负。
三、公立园三岁以上的非“三免”独生子女的保育费、学费由家长自负,附设三岁以下托儿班的非“三免”独生子女的保育费(单位报销一栏)由父母双方单位各报销一半。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485b64b27f1922791688e8ae.png)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广东省教育厅年月日以粤教基〔〕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城市幼儿园依法办学,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学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城市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广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城市幼儿园,各市、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条办园规模以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个班、不超过个班。
第四条班额和年龄:小班(周岁)人;中班(周岁)人;大班(周岁)人;混合班人。
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人。
第三章园舍建设第五条幼儿园规划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第六条幼儿园选址合理,周边环境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规定。
第七条幼儿园总体规划。
(一)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
(二)园内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
(三)幼儿活动用房有良好的朝向、日照和通风。
第八条生均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规模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个班及以上不小于(年前建成的幼儿园不小于)。
其中,生均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绿化面积生均不小于。
第九条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规模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个班及以上的不小于。
寄宿制幼儿园按寄宿幼儿人数计算,每生再增加。
第四章设施设备第十条幼儿园有与规模、场地相适应的各类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设置。
(一)每个班配有活动室和儿童卫生间。
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如活动室与寝室共用,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
寄宿制幼儿园的寝室应独立设置。
活动室宜按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设置。
具体设备见附表。
《广州市幼儿教育管理规定(修订草案)》
![《广州市幼儿教育管理规定(修订草案)》](https://img.taocdn.com/s3/m/f96bcf32650e52ea5518985d.png)
《广州市幼儿教育管理规定(修订草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一条【立法目的与根据】1第二条【适用范围】1第三条【教育原则】1第四条【指导思想】1第五条【管理体制】1第六条【联席会议制度】1第七条【政府责任】1第八条【促进托幼一体化】2第二章规划和建设2第九条【专项规划】2第十条【配套建设】2第十一条【设施管理】2第十二条【闲置设施再利用】2第十三条【征收与重建】3第十四条【加强农村幼儿教育发展】3第十五条【重视特殊幼儿教育】3第三章幼儿园的设立与审批3第十六条【幼儿园设立条件】3第十七条【幼儿园设立场所设施具体标准】3第十八条【申请材料】4第十九条【许可制度和程序】4第二十条【登记备案】4第二十一条【变更停办增设园区申请及登记】4第二十二条【审批监管】4第四章幼儿保教工作与权益保护4第二十三条【保教原则】4第二十四条【入园招生】5第二十五条【禁止超前教育】5第二十六条【幼儿身心健康保护】5第二十七条【幼儿信息保护】5第二十八条【课程设置】5第二十九条【教育内容】5第三十条【安全责任制】5第三十一条【安全防护】5第三十二条【安全教育】5第三十三条【幼儿接送安全】6第三十四条【卫生保健】6第三十五条【食品安全】6第三十六条【特殊群体入园】6第三十七条【家园联系制】6第五章幼儿园工作人员7第三十八条【人员配备】7第三十九条【任职要求】7第四十条【园长职责】7第四十一条【教师职责】7第四十二条【保育员职责】8第四十三条【卫生保健人员职责】8第四十四条【其他工作人员】8第四十五条【福利待遇】8第四十六条【评价机制】9第四十七条【师资培训】9第六章保障与扶持9第四十八条【经费保障】9第四十九条【公办幼儿园保障】9第五十条【民办幼儿园保障】9第五十一条【幼儿园费用优惠】9第五十二条【活动场地保障】10第七章管理监督10第五十三条【政府监督】10第五十四条【教育主管部门监督】10第五十五条【评估监督】10第五十六条【专项监督】10第五十七条【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督】10第五十八条【对幼儿园经费使用的监督】10第五十九条【社会监督】11第八章法律责任11第六十条【政府行政责任】11第六十一条【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责任】11第六十二条【非法办园法律责任】11第六十三条【违法举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法律责任】11第六十四条【擅自改变幼儿园用地、设施用途的法律责任】11第六十五条【幼儿园名称违法责任】12第六十六条【幼儿园保育教育管理的法律责任】12第六十七条【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法律责任的特别规定】12第六十八条【保育教育人员侵害幼儿权益的法律责任】12第六十九条【拒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法律责任】12第七十条【幼儿园乱收费及违法谋利的法律责任】12第七十一条【干扰幼儿园办学的法律责任】13第九章附则13第七十二条13第七十三条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与根据】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保育教育质量,维护幼儿、保育教育人员和幼儿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2886e10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4ce7b4b.png)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6.03•【字号】粤府办〔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教育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6月3日广东省教育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52号)精神,现就教育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内容我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其他教育(含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三个方面。
(一)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总体为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并按具体事项细化,其中涉及学校日常运转、校舍安全、学生学习生活等经常性事项,所需经费一般根据省定标准,明确省级与市县财政分档负担比例,省级财政负担部分通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安排;涉及阶段性任务和专项性工作的事项,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统筹安排,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支持。
1.公用经费保障。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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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各级各类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项目和标准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寄宿制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含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二、收费标准(一)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寄宿制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含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二一)保育教育费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对应幼儿园不同等级即省一级、市一级、区一级和未评级,同时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等级管理的变化相应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机制。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见下表:广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表单位:元/人·月(注:财政拨款类幼儿园包括财政全额核拨的公办幼儿园和财政核补的公办幼儿园。
)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为8:00至16:30。
各级公办幼儿园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育教育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50%。
(三二)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是指公办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任务外,向在园幼儿提供可供家长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
包括:1.伙食费(含营养餐点)。
按月预收,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间接费用。
关于调整我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方案
![关于调整我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75951255ba1aa8114431d99c.png)
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方案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于2015年上半年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调整我市公办性质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函》,提出调整公办性质幼儿园(以下简称“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为促进幼儿园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幼儿保教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管理的规定》,经开展成本监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拟定了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方案,具体如下:一、我市幼儿园基本情况(一)幼儿园现状目前,我市共有幼儿园472所,在园幼儿12.4万余人。
我市幼儿园按照办学性质划分为公办、民办两类,其中公办幼儿园169所,民办幼儿园303所。
公办幼儿园是指领取注册证的幼儿园,包括有政府财政投入的公办幼儿园、自收自支的公办民营幼儿园和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
(二)收费政策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举办者自行制定。
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是按照2010年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中价〔2010〕58号)的规定执行,标准为省一级幼儿园800元/生·月,市一级幼儿园500元/生·月,规范化幼儿园380元/生·月,未定级幼儿园260元/生·月,各公办幼儿园对照等级标准,在不超过规定收费标准内执行。
二、调整保教费的理由(一)现行保教费标准低于平均成本中山香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市机关第一幼儿园等40所幼儿园2012-2014年度幼儿教育定价成本进行监审,审核平均成本如下(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省一级幼儿园为888.17元/月·人,市一级幼儿园为687.91元/月·人,规范化幼儿园为400.45元/月·人,未定级幼儿园为330.48元/年·人。
与现行保教费标准比较,现行各个等级保教费标准均低于监审的平均成本,有必要调整我市保教费标准。
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计划方案
![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计划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55037bb0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009a3a2.png)
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计划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国家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实现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二、补助标准根据《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各地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原则上应于2024年达到每人每年600元。
特殊教育幼儿园和随班就读残疾幼儿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6000元/年·人。
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提高标准,但已高于此标准的地方不得下调。
三、资金来源与分担1.资金来源: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规定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比例根据各地财政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地方财政应足额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2.分担比例:以某地区为例,自治区本级与各盟市按一定比例(如3:7、5:5、7:3)分担,各盟市再根据年度人均财力情况确定与所属旗县的资金分担比例。
四、补助经费的使用范围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幼儿园日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1.教学业务与管理:包括教学材料的购置、教学活动的开展等。
2.师资培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一定比例(如5%)安排教师培训费用。
3.文体活动:组织幼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所需的费用。
4.日常办公费用:包括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等费用。
5.设施设备维护:房屋、建筑物及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费用。
6.玩教具及图书资料购置:为丰富幼儿学习和生活而购置的玩教具和图书资料。
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2.加强资金监管: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创新管理理念,将绩效预算贯穿经费使用管理全过程,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强化监督检查: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公用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报套取、挤占挪用、违规使用公用经费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广州 生均经费拨款制度 -回复
![广州 生均经费拨款制度 -回复](https://img.taocdn.com/s3/m/3d62e42c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34.png)
广州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回复广州是中国的大城市,也是广东省的省会城市,经济、文化发达。
作为一座重要的国际化都市,广州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行了生均经费拨款制度。
这一政策是为了确保每个学生能够享受到公平而充足的教育资源。
本文将以广州的生均经费拨款制度为主题,从什么是生均经费、制定生均经费政策的背景与目的、广州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实施与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什么是生均经费?生均经费是指按学生人数平均分配的教育经费,它是一个反映教育资源分配公平性的重要指标。
生均经费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学质量和学生教育权益的保障。
通过生均经费的拨款,可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享受到相对均衡而充足的教育资源。
其次,制定生均经费政策的背景与目的是什么?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实施是为了解决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促进区域教育的协调发展。
早期,由于教育资源的集中分配,导致了一些区域的教育资源严重匮乏,同时也加大了城乡教育发展的差距。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广州决定通过生均经费拨款制度来调整教育资源的分配。
广州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实施与效果如何?广州教育部门根据学校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学生生均经费拨款标准。
首先,制定具体的拨款标准,根据教育需求的差异,将学校划分为不同的档次,每个档次对应着不同的经费拨款额度。
其次,通过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拨款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教育质量的改善形成正向关联。
教育部门将定期对学校的教学条件、师资力量等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成为拨款资金的参考依据。
此外,广州还完善了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机制,确保拨款资金能够真正用于教育教学,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通过广州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首先,广州学校的教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学校投入更多的金钱将硬件设施进行了更新与改善,提高了教学质量。
其次,学校的教育质量得到了提升。
有了更加充足的教育资源,学校可以雇佣更多优秀的教师,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学环境和服务。
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
![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f4421fa58fb770bf78a55ec.png)
粤教基〔2016〕4号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发〔2014〕9号)和《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1〕64号)精神,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我省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一)认定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学规、质量有保障的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应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规办学。
幼儿园办学证照齐全、有效,办学行为规。
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在申报日前1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无通报批评等相关处罚记录。
使用校车的幼儿园,遵守幼儿园校车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
2.收费合理合规。
保教费符合当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要求,并在一定时期(一个学年以上)保持稳定。
收费行为规,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无乱收费现象。
3.财务管理规。
财务独立核算、制度健全、运转良好,无克扣或变相侵占幼儿伙食费的行为。
依法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定期公开收支情况,开支合理,账目清楚。
财政补助经费专款专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
4.办学条件达标。
幼儿园根据办园类型达到《关于印发〈省教育厅关于规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等3份文件的通知》(粤教基〔2012〕1号)的标准要求,并通过县(市、区)级以上教育部门验收。
已评级幼儿园,应达到相应等级幼儿园督导评估要求。
5.实施科学保教。
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省教育厅《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等要求,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创设丰富、适宜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开展保育教育活动,无“小学化”倾向。
幼儿园财务管理办法
![幼儿园财务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6f761ba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34.png)
幼儿园财务管理办法(学习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学校: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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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
![广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34e53da3e2bd960590c67792.png)
广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全文)01月05日15:10 中国新闻网中新网1月5日电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三部委于 12月31日发布通知,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相关部门按照执行。
该办法自发布后30日施行。
全文如下: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能够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第六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五)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广州 生均经费拨款制度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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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回复广州市作为中国南方的经济、文化中心之一,一直以来注重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保障学生的教育权益,推行了生均经费拨款制度。
本文将从广州市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背景、目的、具体操作及存在问题等方面逐步回答这一话题。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广州市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背景。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教育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
然而,长期以来广州市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的问题日益凸显,城区的公立学校相对于郊区的公立学校在教师配置、教育设施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广州市决定推行生均经费拨款制度。
其次,广州市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目的是什么?广州市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设立统一的标准和程序来确保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通过将经费以学生人数为基础进行分配,可以避免不同学校之间的资源差距,并真正做到“每个学生都是被关注和重视的”。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广州市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具体操作。
广州市生均经费拨款制度通过两个环节来实现,即拨款标准制定和拨款管理。
首先,拨款标准制定。
广州市依据学校的级别、性质、地理位置等因素制定了不同的拨款标准。
例如,对于城区的学校,拨款标准会相对较高,以满足教育设施、教材、教师培训等方面的需求;对于郊区的学校,拨款标准则相对较低,以适应其实际教育需求。
其次,拨款管理。
广州市教育局会定期对学校进行拨款审核,并监督拨款的使用情况,确保拨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的教育需求。
然而,广州市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问题。
首先,拨款标准的制定存在一定的主观性。
虽然广州市根据学校的级别、性质、地理位置等因素制定了不同的拨款标准,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可能造成资源分配不够公平,学校之间的差距仍然存在。
其次,拨款管理的监督不够严格。
尽管广州市教育局定期对学校进行拨款审核,但仍有一些学校存在拨款不合理使用的情况,导致教育资源浪费。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建议来改进广州市生均经费拨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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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0〕64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教基〔2015〕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更好地体现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逐步实现幼儿享受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
构建覆盖城乡、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
客观性原则。
根据本市学前教育保教工作的客观需求、公共财政实际投入、保教费收取标准以及各区幼儿园生均经费支出的实际情况,确定幼儿生均经费基本补助标准。
稳定性原则。
确定幼儿生均定额补助标准,是保障幼儿园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政策执行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二、补助资金计算办法
根据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进行补助,以上一年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数据为准。
三、补助项目与标准
(一)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1.补助项目: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幼儿园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幼儿体检、文体活动、办公、水电、交通差旅、邮电通讯、教育信息化运行维护、园舍及仪器设备日常维护维修等幼儿园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方面的开支。
在公用经费补助基础上,幼儿园(全额拨款幼儿园除外)应从保教费中加大教师工资待遇支出,提高普惠性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2.补助对象:经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造册的集体办园、国有企业办园、事业单位办园,经所在区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对已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造册的集体办园、国有企业办园、事业单位办园,仍收取捐资助学款、不按照公办园标准收费、有剩余学位而不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生的,不给予补助。
3.补助标准:集体办园、国有企业办园、事业单位办园每人每学年400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人每学年300元,力争逐年提高。
(二)幼儿园生均设备费补助。
1.补助项目:生均设备费补助主要用于幼儿园园舍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与维修、消防整改、教具玩具和幼儿生活用品购置等。
2.补助对象:经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造册的公办幼儿园以及经所在区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对已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造册的公办幼儿园,仍收取捐资助学款、不按照公办园标准收费、有剩余学位而不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生的,不给予补助。
3.补助标准:集体办幼儿园每人每学年1000元、其他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人每学年700元。
4.补助年限:3年。
四、资金来源与操作办法
(一)资金来源
上述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和生均设备费补助在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中安排。
各区应根据财力加大相应投入,并制定本区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办法和标准。
(二)操作办法
1.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根据上一年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数据申报预算,编制分配使用方案。
2.各幼儿园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和使用补助资金。
五、组织管理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我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制度的实施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生均定额补助经费的年度预算申报,监督预算执行,做好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等;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总体绩效评价等。
各区财政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拨付,对资金定期开展自查,负责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等;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资金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指导辖区幼儿园做好补助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负责指导和督促辖区幼儿园填报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并及时汇总报送市教育局。
各幼儿园对资金的使用安全和管理全过程负责,严格按开支范围合理安排使用补助经费。
要以园为单位,定期张榜公布经费拨款及开支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补助经费真正用到保育教育教学和改善办学条件方面。
严禁以任何借口挤占、挪用补助资金,严禁弄虚作假,蓄意虚报人数,骗取财政资金,违反规定的将直接追究主要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各幼儿园应按时按要求填报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教育经费统计报表。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