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干洲镇1~6标、赤岸镇8标)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奉新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 章) 法定代表人:鄢用亮 ( 章) 联系人:占贤梓电话:
编制时间:二○一八年九月
投标须知
第一节前附表
第二节综合说明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量(具体以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标段划分:共七个标段,分别为: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一标段(岗上村),投资约390.75万元;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二标段(洪川村、北溪村),投资约434.58万元;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三标段(岗前村),投资约231.67万元;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四标段(草坪村),投资约349.59万元;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五标段(箬溪村),投资约235.16万元;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六标段(奖坪村),投资约315.17万元;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赤岸镇八标段(徐家村),投资约431.85万元。
3、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面积:12293亩;
(2)是否具备移交施工条件:已具备;
(3)施工用水、电: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4)规划设计图纸设计和审查情况:已设审。
4、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奉新县发改委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切实履行合同的能力。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资格合格条件及评审依据:
(1)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
评审依据: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且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注册建造师。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
评审依据: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评审依据:企业资质证书(2015年新标准可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审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注册建造师相应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及临时)资格。
评审依据:
A、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的劳务合同。
B、证书标明的工作单位与申请人单位应该一致,不一致的应由原发证机关提供证明。
C、省外建筑企业建造师资格参照宜市建[2008]37号文件执行。
(6)、关键岗位技术人员【施工员、安全员(含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和材料员】具有有效上岗证书。
评审依据:资格后审申请单位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中字头总公司所属单位为总公司颁发的上岗证)、且证书标明的单位名称应与资格后审申请人一致。不一致的应由原发证机关提供证明。
(7)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了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
评审依据: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转出的转帐凭证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银行转账单或银行保函必须注明工程名称)。采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
(8)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应按赣建办〔2017〕14号文件要求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能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该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且拟从事建设活动的企业相关人员需从已办理信息登记的人员中选取(提供企业和人员相关信息登记表、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以上所有证件(书)、材料均审查原件(资质证书可为复印件),全部满足条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且当场、当时、当众提交有关证件(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上述规定要求提交的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以上所有证件(书)、材料原件(附清单,资质证书可为复印件)装袋密封,暂不递交,待投标报价开标后入围前七名递交(注: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只审查报价排序前7名的投标单位的资格文件,其他投标单位的资格文件不再审查),且必须在报价排序结果宣布后10分钟内递交并且已密封,否则拒收并按无故不递交投标文件处理。(三)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人责任
1、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招标文件须知要求的时间前以传真或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传真或网络公告形式予以解答。网络公告地址: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注:请各标人关注发上网站,及时下载招标信息,以免投标失误。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补充通知将以网上公布给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