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基础知识及分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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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8(再保险)

保险学8(再保险)

第十章 再保险
2.溢额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指原保险人对于每一笔业务的保险金额, 将超过自留额部分,分给再保险人的一种再保险方 式。 溢额再保险分入公司承担责任的计量单位为“线”, 一线相当于原保险人的自留额。线是自留额的倍数, 如,三线,就是自留额的三倍。
第十章 再保险
(二)非比例性再保险,又称超额损失再保险,是指原保险 人与再保险人协议,规定一个赔款限度,对超过这个限度或 赔款率以上的全部或大部分赔款责任,由再保险人承担。 非比例再保险主要分为超额赔款和超额赔付率再保险两种方 式: 超额赔付率再保险(年度超额赔付率再保险)。 超额赔款再保险。 三、再保险的经营方式 1.临时分保。 2.固定分保。 3.预约分保。 4.集团分保。
第十章 再保险
第二节 再保险的业务种类及经营方式 一、种类 (一)比例性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签订再保险合 1.成数再保险。 其分保的数额如下: 100% 分出公司自留比例40% 分入公司自留比例60% 保险金额10万元,保险费100元。保险费分配依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按分保比例分配。 分出公司保费收入100×40%=40元 分入公司保费收入100×60%=60元 保险金额分担(即承担的责任) 10万元 分出公司100000×40%=40000元 分入公司100000×60 %=60000元
第十章 再保险
第三节 再保险的组织 再保险市场的机构 (四)专业自保公司 (二)兼营再保险公司 (三)再保保险的基本概念 一、概念 再保险又称分保,即“保险的保险”。再保险是合同保险 人为了分散风险,在支付议定的保险费条件下,将本身所 承保的风险责任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其他保险人承担,当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可以从其他保险人处取得 相应部分的赔款补偿的一种保险业务。 二、保险与再保险的比较 主体不同。 保险标的不同。 保险合同性质不同。 三、再保险的作用 有利于扩大业务量, 增强原保险的承保能力。 有利于风险的进一步分散 有利于节约和吸收外汇资金。

第10章 再保险

第10章 再保险
共三十八页
三、再保险 与原保险 比较 (bǎoxiǎn)
(bǎoxiǎn)
(一)再保险(bǎoxiǎn)与原保险(bǎoxiǎn)的区别
1、主体不同。 2、保险标的不同。 3、保险性质不同。
(二)再保险与共同保险的区别
共同保险仍然属于直接保险。
共三十八页
四、再保险的分类(fēn lèi)
比例(bǐlì)再保险
司与被保险人的地位相等,因此,不必支付再 保险佣金。
共三十八页
5.比例再保险的接受公司(ɡōnɡ sī)对分入业务必须提 存未满期责任准备金。 非比例再保险的接受公司并不对个别风险 负责,仅在赔款超过起赔点时才负责,所以不 发生未满期保险费责任。
共三十八页
6.比例再保险赔款的偿付,通常都由帐户(zhànɡ hù) 处理,按期结算。 非比例再保险对赔款多以现金偿付,并于 接受公司收到损失清单后,短期内如数支付。
共三十八页
总 保险金额

总保费
总赔款
自 保险金额

比例

保费

赔款

分保额
一 分保比例
溢 额
分保费
分摊赔款

分保额
二 分保比例

分保费
额 分摊赔款
A轮5 0.05
0
5 100%
0.05 0 0 0 0 0 0 0 0 0
B轮50 0.5 1
10 20%
0.1 0.2 40 80% 0.4 0.8
0 0 0 0
在某次事故中有三个危险单位受损,每个危险单位损失150万元。
(1)若每次事故对危险单位没有限制,则赔款分摊如下:
单位:万元
危险单位

再保险知识简介和分保计算

再保险知识简介和分保计算

再保险基础知识(1.6)
再保险与共保的区别(2):

再保险基础知识(1.6)
再保险的作用(1) ➢ 再保险对分保分出人的作用
✓ 分散风险、均衡业务质量 ✓ 控制责任,稳定业务经营 ✓ 扩大承保能力,增加业务质量 ✓ 降低营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 增加可运营资金

再保险基础知识(1.6)
再保险的作用(2) ➢ 再保险对分保接受人的作用
再保险的基本职能:
分散风险,把一个保险人承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 事故的责任在同意共同承担的同业之间进行分摊。

再保险基础知识(1.2)
再保险与保险的关系: 再保险是保险的一种,由保险派生发展而来,保
险是再保险的基础和前提,而再保险是保险的后盾和 保障。

再保险基础知识(1.3)
合同当事人 保险 投保人和保险人 再保险 保险人和再保险人

再保险基础知识(2.3)
➢ 按再保险的安排方式分类
临时再保险(Facultative Reinsurance)
根据业务需要,临时选择分保接受人,经协商达成协议,逐 笔成交 。
合同再保险(Treaty Reinsurance)
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用签定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再保险 关系,在一定时期内对一宗或一类业务,进行缔约人之间的约束 性的再保险。
分出比例、合约限额 计算方法:
不论分出公司承保的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额大小, 只要是在合约规定的限额之内,都按照双方约定的比 率进行分配和分摊。

再保险基础知识(2.7)
成数分保计算实例
假设一成数再保险合约,每一危险单位的最高 限额规定为500万元,自留部分为45%,分出部分 为55%,则合约双方的责任分配表如下:

再保险基础

再保险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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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稳定经营成果: 作为经营风险的保险公司,决定业务成绩的 主要因素是保险费的收入和赔款额的支出。 如果赔款和其他费用大大超过其保费收入, 就会出现严重亏损;反之,倘若赔付率甚低, 就会出现巨额盈余。而各年度的赔付率往往 会变化很大,有时很难做出准确的预测,因 此,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难以保持相对稳定。
4
分出人向再保人转嫁风险责任缴纳的保险费 称为分保费。为保持业务的原貌,会计制度 规定,分保费不减少原保险人的保费收入, 而是以支出的形式—分保费支出列帐。保费 规模仍留在原保险人。 分保手续费:又称分保佣金,由于原保险人 在招揽业务过程中支出了一定的费用,原保 险人向再保险人收取一定的费用加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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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有如下六个作用: (一)分散承保风险 保险是投保人将自己本身的风险转嫁给保险 人,保险人通过集合众多具有相同风险的投 保人,使风险得以分散。而通过再保险,则 可以使得风险进一步降低。 原保险人通过再保险就可以将超过自己承保 能力的这次风险分给再保险人来承担,从而 分散承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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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再保险的分类
(一)
按实施方法分类 法定再保险 自愿再保险,即 商业分保
(二) 按依据基础分类 国内再保险 国际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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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按安排方式分类 合约分保 临时分保 预约分保
(四) 按依据基础分类 比例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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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分类结构图
再保险
合同
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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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方面向再保险接受人介绍业务,另一 方面为分出公司安排分保,从中取得佣金。 经纪人的佣金是向再保险接受人收取,通常 为2.5%—5%。 介绍业务较多、影响较大的经纪公司有: 英国的赛奇威克、Willis 美国的Marsh 、亚历山大、约翰逊、弗兰 克等。

再保险分保

再保险分保

• 公司的业务经营主要包括:
一、比例合同分保业务
包括成数合同与溢额合同两种类型。成数合 同以全险种一揽子合同为主,具有分保费稳定、 风险分散、自平衡强的特点,是公司当前主要业 务来源,在协助分出公司解决偿付能力压力的问 题上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溢额合同以传统的非水 险合同、水险合同为主,还包括货运险、船舶险、 各类责任险、航空险、石油险、信用和保证保险 等单一险种合同,为分出公司提供了较大的自动 承保能力,在有力促进分出公司业务发展的同时, 充分发挥了再保险的稳定器作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保险标的的价值 日益增大,有时标的只有一个,责任非常集中, 大数却无从说起,使表现经营机制的大数法则丧 失了说服力,如此的保险标的,加上风险的积累, 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影响是致命的。
因此,在保险费率,损失概率,标的数量 等一定的情况下,要降低保险公司的财务 稳定性指标,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运用再 保险机制来分散风险!(个人认为这个方 法就是把由于经济发展日益增大的保险标 的通过分保的形式分成多个小部分,原理 如同增加了标的数量n)
中再集团通过旗下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集团国际业 务部经营再保险业务,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财产再 保险业务、人寿再保险业务等。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财产 保险的商业再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 害保险的商业再保险业务;上述再保险业务的服 务、咨询业务。目前,公司已与国内40多家财产 保险、国外200多家保险机构建立了业务关系。
1、技术性动因
(1)再保险可以扩大保险人的承保能力 (2)再保险可以可以控制保险人的责任 (3)再保险能均衡保险人的业务结构 (4)互惠交换业务更加稳定了保险公司经营 (5)再保险可以促进保险人加强管理

再保险知识

再保险知识

再保险•一、概述o基本概念▪定义•概述:保险依据大数法则发挥着分散风险的职能,再保险赋予大数法则更大范围的内涵,突破单一保险机构的限制•定义: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与另外一个或几个保险人签订协议,将原保险合同的部分风险或责任进行转嫁的行为•危险单位:保险标的,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自留额、分保额o自留额:分出公司自留额度o分保额:接受公司接受额度o根据分保双方承受能力大小,自留额和分保额均有一定控制o如果保险责任超过自留额和分保额的控制线,则超出部分应由分出公司自负或另行安排分保•线和线数o溢额再保险中,自留额是厘定再保险限额的基本单位,称为线o分保额和自留额的倍数关系,称为线数▪分类•按责任限制分类o比例再保险▪以保额为基础确定每一风险单位的自留额和分保额•乘数再保险o固定比例•溢额再保险o原保险人先确定自留额,超出自留额(溢额)时根据合同将溢额分出•乘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o非比例再保险▪以赔付金额为基础确定自留额和分保额•超额赔付再保险•超过赔付率再保险•按分保安排方式分类o临时再保险o合同再保险o预约再保险o原保险和再保险▪关系•再保险的基础是原保险,再保险的产生,正是基于原保险中分散风险的需要•二者相辅相成,都是对风险的承担和分散•再保险是保险的进一步延续,也是保险业务的延续▪区别•主体不同•保险标的不同•合同性质不同▪再保险特点•再保险是保险人之间的一种业务经营活动•再保险合同是独立合同•再保险合同是契约责任合同o再保险和共同保险▪共同保险•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人联合直接承保同一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责任而总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可保价值的保险▪联系•均具有分散风险、扩大承保能力、稳定经营成果的功效▪区别•共同保险仍属于直接保险,是直接保险的特殊形式,是风险的第一次分散;可以实施再保险•再保险是在原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分散风险,是风险的第二次分散,可通过转分保是分散风险细化o再保险职能▪基本职能•分散风险▪特殊功能•资本融通•风险管理•技术传导▪作用•分散风险•扩大承保能力•控制责任,稳定经营•降低营业费用,增加运用资金•有利于拓展新业务o再保险的发展和在中国的发展▪略•二、再保险合同o概念▪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o特点▪射幸合同▪双务合同▪补偿性合同▪诚信合同o分类▪按责任分配方式•比例再保险合同o成数再保险合同o溢额再保险合同o乘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合同•非比例再保险合同o险位超赔再保险合同o事故超赔再保险合同o积累超赔再保险合同o赔付率超赔再保险合同▪按安排方式•临时再保险合同o优点▪业务条件清楚,掌握业务情况▪收费快,有利于资金运用o缺点▪手续较繁琐,分出人必须将分保条件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是否接受事先无法掌握,容易影响原保险业务的承保•合同再保险合同o固定再保险合同▪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预先订立合同,凡是合同中规定的业务,分出人和接受人都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分出和接受保险业务•预约再保险合同o介于临时再保险合同和合同再保险合同之间▪双方对于再保险业务范围预先约定▪对合同中规定的业务,分出人有选择是否分出的自由▪而接受人则无权选择。

再保险计算复习整理

再保险计算复习整理

以保费为基础:例:固定分保费率3.75%,最低预付保费3万,实际净保费100万,分保费应为3.75万,调整保费0.75万以损失率为基础:规定最高与最低费率。

例:最低费率2%,最高费率7%附加费20/80,净保费100万,最低预付保费1.6万,1、如赔款1万,则费率为:1/100×100/80=1.25%,低于最低费率,按最低费率计2%×100万=2万,调整保费0.4万2、赔款8万,8/100×100/80=10%。

高于最高费率,按最高费率计算,7%×100万=7万,调整保费5.4万3、赔款4万附加费用:20/80 赔款成本:7/140 = 5% 附加费用5%(20/80)= 5%×25% = 1.25%分保费率:5% +1.25% = 6.25%或者:7/140×100/80 = 6.25%三、超赔分保费率前三年(或五年)平均法书116页三年风险分散法书117页三年共同法书118页四、成数分保和超赔分保的混合应用1、只安排成数分保:自留50%,分出50%,分保手续费30%,纯益手续费20%,年终结算结果如下:货币单位:元合同赔款总额90万,其中40万赔款一次,其余均为10万以下,合同亏损20万,亏损率20%。

现如为成数分保合同安排一超过10万后50万的超赔分保合同,费率为总保费的5%,一次40万赔款中的30万由超赔分例:赔付率分保佣金率y﹤50% 37.5%(最高佣金率)50%≤y﹤55% 35%55%≤y﹤60% 32.5%60%≤y﹤65% 30%65%≤y﹤70% 27.5%70%﹤y 25%(最低佣金率)赔付率= 赔款/保费如:全年保费14万,临时佣金率30%,分保佣金:14万*30%= 4.2万年终结算时赔付率55%,佣金率应为32.5%,分保佣金:14万*32.5%=4.55万差额0.35万由分入人支付。

如:某业务年度的利润是30万,该业务年度的分保费是100万,盈余佣金计算如下:1)分保费100万×10%=10万(利润),利润10万×20%=2万2)利润30万-10万=20万,20万×50%=10万,盈余佣金总计为:12万七、时间条款例:分出人安排了两个巨灾超赔合同,1、超过100万后的100万2、超过200万后的500万1、以第一期间为48小时,则双方的责任安排为:22以内,不作调整,如超过该幅度双方的责任额要进行调整。

再保险相关计算

再保险相关计算

Company name

成数再保险与超额赔款再保险的混合应用 假设在安排和同事,分出人与分保人协商之后,安排 了一个超过自负责任100,000元以后500,000元限 额的超赔分保合同,保险费率为5%。
总额 保费 1,000,000 超赔保费 —50,000 费用 —300,000 赔款 —600,000 结果 50,000 纯益手续费 结果
自留部分
分保部分
500,000 500,000 —150,000(费用) —150,000(手续费) —450,000 —450,000 —100,000 —100,000
纯益手续费又称盈余手续费,是指再保险接受人为鼓励再保险分出人谨慎地选择原 保险合同所承保的业务,在其取得纯益基础上付给再保险分出人一定比例(即纯益手 续费率)的报酬。纯益手续费=(收入项目合计-支出项目合计)×纯益手续费率
溢额再保险计算
船名 总 额 保险金额 保险费 赔款 A 50,000 500 0 B 500,000 5,000 10,000 100,000 20% 1000 2000 400,000 80% 4,000 8,000 0 0 0 0 C 2,000,000 20,000 20,000 100,000 5% 1000 1000 1,000,000 50% 100,000 10,000 900,000 45% 9,000 9,000 D 2,500,000 25,000 100,000 100,000 4% 1000 4000 1,000,000 40% 10,000 40,000 1,400,000 56% 14,000 56,000 合计 5,050,000 50,500 130,000 350,000 3500 7000 2,400,000 24,000 58,000 2,300,000 23,000 65,000

再保险基础概念知识

再保险基础概念知识
两种情况: 保费未了责任 赔款未了责任
转移方式: 结清方式 自然满期方式
9.3、合同的终止、修改:
合同的终止:
一般分保合同规定本合同从某年1月日零时起生效。 合同终止有三种情况:满期终止、通知终止、特殊终止。 比例分保合同一般是不定期的,故满期终止很少采用,主要 以通知终止和特殊终止为准。 合同终止时间通常是12月31日24时。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特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赔付率&金额以先达到者为限 对象-------------------分出公司经营成果 运用-------------------单位损失金额不大,损失频率较高/较集中,累积责任沉重。
➢保险法规定 自留保险费<=实用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4 ➢一次保险事故(每一危险单位)最大损失范围<=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10%
投保人
其他再保险人
转分保
保费
原保险人
自留
分保费 分保手续费
分保责任
再保险人
2.1、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关系:
保险
请求保险赔偿或给付
再保险
请求再保险摊赔
投保人 (被保险人)
支付保险费 签订保险合同
原保险人 (分出公司)
支付再保险费 再保险人
(分入公司)
签订再保险合同
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摊付损失赔款
2.2、再保险与共同保险:
再保险佣金 reinsurance commission(分保手续费)
转分保retrocession
比例再保险
proportional reinsurance
非比例再保险 non-proportional reinsurance
超过损失再保险 excess of loss reinsurance

再保险基础知识及分保计算

再保险基础知识及分保计算
✓ 扩大风险分散面 ✓ 节省营业费用 ✓ 借鉴经验的重要途径
➢ 再保险对被保险人的作用
✓ 加强安全保障 ✓ 简化投保手续 ✓ 提高企业信用 ✓ 支持自办保险
再保险基础知识(2.1)
再保险的分类
➢ 按再保险的实施方法分类
自愿再保险
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双方根据自愿原则,约定双方各自的 权利和义务、确定再保险合同条件和收益。
强制再保险
又称法定再保险,由国家的法律或法令规定,必须向国家再 保险公司或指定的再保险公司进行的再保险。
再保险基础知识(2.2)
➢ 按再保险的安排范围分类
国内再保险
只在本国范围内进行安排的再保险。此类业务一般限额较 低、风险较小。
国际再保险
对于限额高、风险大的项目,国内市场可能难以容纳,需 要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再保险。
分出比例、合约限额 计算方法:
不论分出公司承保的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额大小, 只要是在合约规定的限额之内,都按照双方约定的比 率进行分配和分摊。
再保险基础知识(2.7)
成数分保计算实例
假设一成数再保险合约,每一危险单位的最高 限额规定为500万元,自留部分为45%,分出部分 为55%,则合约双方的责任分配表如下:
保险标的
财物等 分出公司的责任
再保险基础知识(1.4)
再保险与共保的关系:
共同保险(co-insurance)是由两家以上的保险人联合直接承 保同一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责任而总保险金额不超过 保险标的可保价值的保险。共同保险的各保险人在各自承保金额 限度内对被保险人负赔款责任。
共同保险往往是在保险标的风险或保额巨大时,一家保险公 司承保能力有限,由投保人同时与多家保险公司协商建立联合的 保险关系,如农业保险、卫星保险均可采用这种承保方式。

再保险基础知识

再保险基础知识

4.2、溢额再保险:
实例1:
标 的 物 总额 自留额:400万元 分出额:
保险 金额
100 400
1000 2000
保 费
1 4
10 20
赔 款
0 10
500 600
自留 比例
100% 100% 40% 20%
保 费
1 4 4 4
自负 赔款
0 10 200 120
分保 比例
0 0 60% 80%
4.1、成数再保险:
实例2:
总额100% 自留20% 分出80%
保险 自留 自负 摊回 船名 金额 保费 赔款 额 保费 赔款 分保额 分保费 赔款
A B C D E 总计
200 400 600 800 1 000 3 000
2 4 6 8 10 30
0 10 20 0 0 30
40 80 120 160 200 600
转分保:
如果分保接受人又将其接受的业务再分给其他保险人,这种业务活动 称为转分保(Retrocession)或再再保险,双方分别称为转分保分出人 和转分保接受人。
一、再保险基本概念
危险单位:
危险单位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
自留额:
是指对于每一危险单位或一系列危险单位的责任或损失,分出公司根 据其自身的偿付能力所确定的责任限额称为自留额或自负责任额。
溢额再保险责任、保费和赔款分摊的计算: 某海上货运险溢额分保合同,危险单位按每一条船一个 航次划分,自留额为10万美元。第一溢额合同限额为10 线,第二溢额合同限额为15线,原保险人承保了四条船 (船次),有关责任、保费和赔款的计算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美元
4.2、溢额再保险:

第十章 再保险

第十章 再保险
例: 现有一超过100万元以后900万元的火险险位超赔 分保合同,在一次事故中有三个危险单位遭受损 失,每个危险单位损失150万元。
如果每次事故对危险单位没有限制,则赔款的分 摊如下表:
21
第二节 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险位超赔的赔款分摊表 单位:元
危险单位 发生赔款
Ⅰ Ⅱ Ⅲ 共计
1 500 000 1 500 000 1 500 000 4 500 000
比例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
有一定的分配比例

以保额为基础
以损失额为基础
按原保险费计收再保险费
无关,单独费率制度
有再保险佣金

接受公司需提存未满期责任准备金
不需
赔款帐户处理,按期结算
收到损失清单后短期内现金偿付
27
第三节 再保险安排
一、临时再保险
(一)概念和特点
分出公司根据承保业务的需要,将有关风险 或责任进行临时分出的再保险安排。
25
第二节 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三)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以某一业务在特定时期内的赔付率为基础 来确定分出公司自负责任额和接受公司分 保责任额的再保险方式。当赔付率超过一 定标准时,由接受公司就超过部分负责至 某一赔付率。
26
第二节 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三、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的比较
5
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
2、对保险人财务上的作用
(1)可降低保险人的经营成本。 (2)增加保险人的可运用资金。 (3)可增加保险人的佣金收入
3、对保险人管理上的作用
(二)宏观作用
1、对保险业的作用 2、保障了社会公众的利益
6
第二节 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保险学-再保险

保险学-再保险

内容回顾:(1)再保险的概念,保险人的保险(2)再保险是补偿性合同(3)再保险是责任保险(4)再保险的根本职能是扩大承保能力。

(5)比例再保险,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溢额再保险是分出公司先按每一危险单位确定自留额,将超出自留额后的剩余数额(即溢额)根据分保合同约定分给接受公司,分保额即合约最高接受限额,常表示为自留额的一定“线数”(倍数)。

对于溢额再保险,分保比例的计算过程如下:保单保额:A分保金额:B自留比例:(A-B)/A分出比例:B/A例1将一溢额分保合约应用于三个危险单位,其保额分别为:10万元、50万元、200万元。

根据该合约,自留额为10万元,合同最高限额定为5线。

若对这三个危险单位确定的自留额分别为10万元、10万元、20万元,则计算结果如下表:保额/元自留额/元分保线数分保额/元自留比率分别比例危险1 危险2 危险3 100 000500 0002000000100 000100 000200 00045400 0001000000100%20%50%0%80%50%(6)再保险的三种主要形式本节课程主要内容:一、佣金二、非比例再保险(险位超赔再保险、事故超赔再保险、赔付率超赔再保险)三、非比例再保险费率四、非比例再保险与比例再保险的比较五、复效条款一、再保险佣金包括分保佣金和盈余佣金。

分保佣金又称再保险手续费,是分入公司根据分保费支付给分出公司的费用,因为分出公司在招揽业务时支出了费用,如调查危险情况、签发保单、处理赔款形成的费用。

分保佣金=分保费净额*分保佣金率根据分保佣金率和赔付率的关系可分为固定佣金率和浮动佣金率。

赔付率=已发生赔款/已赚保费*100%已发生赔款=本年度已付赔款净额+本年度未决赔款准备金-上年度未决赔款准备金已赚保费=本年度保费+上年度未满期保费准备金-本年度未满期保费准备金(1)固定佣金率,按固定比例计算。

与赔付率无关(2)浮动佣金率,按累进比例计算。

根据赔付率的高低来计算分保佣金,年底根据赔付率计算确切数额,多退少补。

再保险基础知识

再保险基础知识

事故超赔 以赔款为计算基础,约定自负责任额与分保责任额,每 次事故的赔款超过自负责任额的部分由分保接受人在分保 限额内承担。分出人为每次事故承担一个自负责任额。
赔付率超赔(损失中止超赔) 当分出人的赔付率超过约定的百分比时, 分保接受人按 约定承担分保责任。
4、再保险的安排办法
临时分保 合同分保 预约分保合同 分保集团或联合体(POOL)
预约分保合同
与合同分保方式相似,但是分出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 将属于合同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放入预约分保合同,而接受 人是被动的,对于预约合同范围内的业务无权拒绝。
分保集团或联合体(POOL)
多个保险人或再保险人组成一个集团,制定章程,约 定:每个成员有义务将自己承保的业务分出给集团,同时 有义务按照约定从集团接受业务。 成员既是分出人,也是接受人。
成数分保
以保额为计算基础,按固定比例确定每笔业务的自留额 与分保额,并以此比例确定分保费和分担赔款。每笔业务的 分保比例是相同的。
成 数分保
ÉÊ ³ ý· Ö± £ 15000
î ±¶ £
10000 5000 0 A B C D êµ ± Ä E F G
·³ Ö ö¶ î ÔÁ × ô¶ î
一、再保险基础知识
1、 什么是再保险 2、 再保险的基本职能 3、 再保险分类 4、再保险的安排方式
1、 什 么 是 再 保 险
再保险是保险的保险,是保险公司的保护伞。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保险人与再保险接受人之间签订再保险合同, 约定保险 人 支 付 规 定 的 分 保 费 ,当 其 承 担 的 保 险 责 任 项 下 发 生 的 赔 款 达 到 再 保 险 合 同 约 定 的 条 件 时 ,享 受 摊 回 赔 款 的 权 利 ; 再 保 险接受人收取分保费,承担摊付规定的保险赔款的义务。

保险学10-再保险

保险学10-再保险

保险学再保险2“9.11”事件的损失超过1000亿美元,保险赔款约有一半。

劳合社、慕尼黑再、瑞士再和伯克希尔·哈撒威保险集团所承担的保险损失分别为29.13亿美元、24.42亿美元、23.16亿美元和22.75亿美元,损失赔付责任最低的ING 也达到4.4亿美元。

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共有100多家保险公司涉及“9·11”赔款,已知受理赔款金额为250多亿美元。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报》2002.09.16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后续我国《保险法》(2009)中有关再保险的条款§第102条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

”§第103条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第104条规定:“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计算办法和巨灾风险安排计划,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105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再保险,并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

”3第一节再保险概述一、再保险的基本概念再保险(reinsurance)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在再保险业务中,分出业务的公司称为原保险人(Original insurer)或分出公司(Ceding company),接受业务的公司称为再保险人(Reinsurer),或分保接受人或分入公司(Ceded company)。

再保险转嫁风险责任支付的保费叫做分保费或再保险费;由于分出公司在招揽业务过程中支出了一定的费用,由分入公司支付给分出公司的费用报酬称为分保佣金(Reinsurance commission)或分保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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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业务管理平台数据流转(4.2) 再保险业务管理平台数据流转(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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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业务管理平台数据流转(4.3) 再保险业务管理平台数据流转(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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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学习建议(5.1)
再保险业务在不断发展,需要注意学习和积累。 再保险业务在不断发展,需要注意学习和积累。 业务理论结合各公司业务实际,会抽象和归纳。 业务理论结合各公司业务实际,会抽象和归纳。 学习再保险业务知识的同时要对周边系统也要有所关 注。 再保险业务涉及范围广,数据精度要求高, 再保险业务涉及范围广,数据精度要求高,且需要综 合分析内容多,需提高逻辑思维能力, 合分析内容多,需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并培养数字敏 感性。 感性。
再保险基础知识(2.2)
按再保险的安排范围分类
国内再保险
只在本国范围内进行安排的再保险。此类业务一般限额较 低、风险较小。
国际再保险
对于限额高、风险大的项目,国内市场可能难以容纳,需 要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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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基础知识(2.3)
按再保险的安排方式分类
临时再保险(Facultative Re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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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基础知识(1.3)
合同当事人
投保人和保险人 保险 再保险 保险人和再保险人
保险标的
财物等 分出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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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基础知识(1.4)
再保险与共保的关系:
共同保险(co-insurance)是由两家以上的保险人联合直接承 保同一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责任而总保险金额不超过 保险标的可保价值的保险。共同保险的各保险人在各自承保金额 限度内对被保险人负赔款责任。 共同保险往往是在保险标的风险或保额巨大时,一家保险公 司承保能力有限,由投保人同时与多家保险公司协商建立联合的 保险关系,如农业保险、卫星保险均可采用这种承保方式。 共同保险与再保险均具有分散风险、扩大承保能力、稳定经 营成果的功效,但相对于再保险而言,共同保险费时费事,处理 起来不便,一般较少采用。
业务 次序 1 2 3 总额100% 保险金额 400,000 800,000 2,000,000 3,200,000 保费 800 1,600 4,000 6,400 赔款 400 600 8,000 9,000 保险金额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1,600,000 自留部分 保费 800 800 800 +800 3,200 赔款 400 300 1,600 +1,600 3,900 保险金额 0 400,000 1,200,000 1,600,000 分出部分 比例 0 50% 60% 保费 0 800 2,400 3,200 赔款 0 300 4,800 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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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基础知识(1.6)
再保险与共保的区别(2):
投保人
支付保险费
签订保险合同
甲保险公司
损失发生时,仅向甲公司索赔 分保费 签订再保险合同
分摊甲公司赔款
乙保险公司
分保费
签订转分保合同
分摊乙公司赔款
丙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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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基础知识(1.6)
再保险的作用(1) 再保险对分保分出人的作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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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基础知识(2.10)
一揽子分保合同(Bouquet Reinsurance Treaty)
将不同险类险种的业务组织安排在一起进行再保 多采用成数分保的安排方式。 险,多采用成数分保的安排方式。
转分保合同(Retrocession Treaty)
分保接受人参加再保险业务后, 分保接受人参加再保险业务后,为了减少自身承 担的责任, 担的责任,通过合同分保方式将一部分或全部责任转 分给其他再保险人。 分给其他再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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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基础知识(1.5)
再保险与共保的区别(1):
共同保险属于风险的第一次分散,而再保险是第二次分散。 共同保险对风险分散是横向的,再保险对风险的分散是纵向的。 就保险公司同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言,在共同 保险保险中,投保人与各共同并立的保险公司是直接关系,而在 再保险中,投保人仅一个保险公司有直接关系,其他保险公司随 后与这一保险公司成一列纵队的关系。 共同保险较再保险而言,一是要求共同保险的保险人必须在同一 地点,二是手续繁琐,投保人必须与每一个共同保险人洽商有关 保险事宜,而保险人之间的商议也辗转费时。再保险则不受限制。 但现在发展是共同保险有接近再保险的趋势,如几家保险公司以 某一保险公司的名义承保,然后按每一保险公司按一定比例分担 发生的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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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1.提问, 1.提问,解答 提问 2.沟通, 2.沟通,交流 沟通
谢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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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基础知识(2.9)
溢额分保 要素: 要素: 自留额、 自留额、 线数、 线数、 合约限额】 【合约限额】
临分 合同限额
合同
合同自留额 自留
自留额
合同分出
临分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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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基础知识(2.10)
溢额分保பைடு நூலகம்算实例
假设某溢额分保合约的自留额为40万元,线数为 , 假设某溢额分保合约的自留额为 万元,线数为3, 万元 笔业务, 有3笔业务,溢额分保的责任、保费和赔款分担结果如 笔业务 溢额分保的责任、 下表所示: 单位:元 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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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基础知识(1.11)
非比例再保险 险位超额赔款: 险位超额赔款:以每一危险单位所发生的赔款金额
来计算自负责任限额和分保限额。 来计算自负责任限额和分保限额。
事故超额赔款: 事故超额赔款:以一次巨灾事故中多数危险单位的
责任累积为基础来分摊赔款。 责任累积为基础来分摊赔款。
损失中止超赔或赔付率超赔: 损失中止超赔或赔付率超赔:是按年度赔款累计
损失数字或按赔款与保费的比例来计算自负责任和分 保责任额。 保责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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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业务处理及系统实现(3.1)
PICC再保险业务管理平台业务处理范围 再保险业务管理平台业务处理范围 直接业务获取 分出业务处理 临分/合约帐务处理 临分 合约帐务处理 帐单结付处理 分入业务处理 手工帐业务处理【系统帐业务处理】 手工帐业务处理【系统帐业务处理】 合约管理 超赔业务处理
再保险的基本概念:
再保险(Reinsurance)也叫分保,是指保险人将 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 险人。
再保险的基本职能:
分散风险,把一个保险人承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 事故的责任在同意共同承担的同业之间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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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基础知识(1.2)
再保险与保险的关系: 再保险是保险的一种,由保险派生发展而来,保 险是再保险的基础和前提,而再保险是保险的后盾和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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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业务处理及系统实现(3.2)
PICC再保险业务管理平台业务处理特点 再保险业务管理平台业务处理特点 和直接业务系统连接紧密 分出灵活,可操作性强 分出灵活 可操作性强
协议分出 固定而稳定的分出(类似法定) 特约临分分出 被保险人提出的分出约定 合约分出(成数 溢额) 成数,溢额 合约分出 成数 溢额
根据业务需要,临时选择分保接受人,经协商达成协议,逐 笔成交 。
合同再保险(Treaty Reinsurance)
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用签定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再保险 关系,在一定时期内对一宗或一类业务,进行缔约人之间的约束 性的再保险。
预约再保险(open cover)
介于合同和临时分保之间的一种分保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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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知识简介和分保计算
中科软科技 PICC再保组:韩佟丽 2009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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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1.再保险基础知识 2.再保险的分类 3.再保业务处理及系统实现 4.再保险业务管理平台数据流转 5.再保险学习建议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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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基础知识(1.1)
单位:元 保险金额 800,000 2,000,000 5,000,000 6,000,000 自留部分45% 自留部分 360,000 900,000 2,250,000 2,250,000 分出部分55% 分出部分 440,000 1,100,000 2,750,000 2,750,000 其他 0 0 0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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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基础知识(2.4)
按再保险的责任限制分类
比例再保险
以保额为基础确定自留额和分保额。
非比例再保险
以赔款为基础确定自负责任和分保责任。首先规定原保险 人负担的赔偿限额(自留损失),超过这一限度的赔款由再保险人 承担责任。(险位超赔,事故超赔,赔付率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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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基础知识(2.8)
溢额分保( 溢额分保(surplus reinsurance) )
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 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 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 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 的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 的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 要素: 要素: 危险单位、自留额、线数、 合约限额】 危险单位、自留额、线数、【合约限额】 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 如果某一业务的保险金额在自留额之内, 如果某一业务的保险金额在自留额之内,就无需 办理分保,只有在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时, 办理分保,只有在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时,才将超过 部分分给溢额再保险人。 部分分给溢额再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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