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办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11.20•【字号】云建建[2009]598号•【施行日期】2009.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建建〔2009〕598号)各州市建设局、省属及有关企业:为做好云南省注册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设部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有关继续教育规定,现将《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附件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不断提高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能力和整体素质,促进云南省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设部《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建市监函[2007]43号)和《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云建建[2007]407号)文件关于建造师注册及继续教育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二级建造师实行继续教育制度。
目的是通过开展继续教育使二级建造师及时掌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熟悉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了解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适时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二级建造师业务素质、执业能力和管理水平,以适应工程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云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负责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组织和实施等工作。
第四条云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和发布全省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制订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方案;组织编写、审定、继续教育教材;可选择委托具备有必要条件的培训机构作为继续教育定点单位,并具体监督、指导、管理继续教育定点单位的继续教育实施工作,保证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
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7.12.08
•【字号】云府登1480号
•【施行日期】2017.1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云府登1480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第12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8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按照《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云府法明电〔2017〕2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云府法明电〔2017〕31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要求,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与现行法律法规不协调的12件规范性文件,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第12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
施行。
附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印发《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19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组织制定了《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发展,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注册建造师应通过继续教育,掌握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熟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
第三条注册建造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以下统称注册)的必要条件。
第二章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本专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组织工作采取分级与分专业相结合的原则。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铁路、交通、水利、工业信息化、民航等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协会(以下统称为专业牵头部门),组织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二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
第六条各专业牵头部门按要求推荐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培训单位的培训规模与该年度应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数量应基本平衡。
第七条各专业牵头部门负责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专职授课教师的培训,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专职授课教师的培训,培训合格的教师可按规定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授课工作。
云南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云南⼆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云南的朋友们来看看⼆建注册规定吧,可以帮助你注册⼆级建造师哦,为您整理“云南⼆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希望⼤家喜欢! 第⼀章 注册管理体制 第⼀条 为规范建造师注册管理⼯作,依据《⾏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条 云南省本省⾏政区域内⼆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云南省建设⾏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厅)为⼆级建造师注册机关,负责⼆级建造师注册审批⼯作。
具体注册⼯作委托云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办理。
第⼆章 注册申报程序 第四条 申请⼈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个具有建设⼯程施⼯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企业依法签订聘⽤劳动合同。
申请⼈向聘⽤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企业向企业⼯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第五条 注册申请实⾏⽹上和书⾯相结合的申报⽅式。
申请⼈所在聘⽤企业应当在云南省建筑管理处信息⽹(⽹址:)内进⾏填报,⽹上申报成功后⾃动⽣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第六条 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或污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可申请补办或更换。
第七条 初始注册 申请⼈⾃资格证书签发之⽇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厅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与聘⽤企业签订的聘⽤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事、⼯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三)、(四)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云南省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办理流程
云南省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办理流程示例文章篇一:《云南省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办理流程》一、注册前的准备咱要是想办理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的延续注册呀,那得先把一些东西准备好呢。
首先就是资格证书得找出来,这就像是战士上战场的武器一样,没有它可不行。
而且这个证书得是合法有效的哦。
我听我爸说,他有个朋友就是因为证书有点小问题,结果在办理的时候可麻烦了。
另外呢,还得有继续教育的合格证明。
这继续教育就好比给我们的知识充电一样。
你想啊,建筑行业一直在发展,有好多新的规定、技术冒出来,如果咱不学习,还按照老一套来,那建出来的房子能安全吗?所以这个合格证明很重要,得确保自己已经完成了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程。
还有身份证复印件也不能少呀。
身份证可是能证明咱身份的重要东西,就像每个人独一无二的标志一样。
二、网上申报准备好东西后,就开始网上申报啦。
要登录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的官方网站。
这个网站就像一个大的办事大厅,好多和建筑注册有关的事儿都能在这儿办呢。
登录进去后,找到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的入口。
这个入口可不能找错了呀,不然就像走岔了路,白费功夫了。
然后就按照网页上的提示,一项一项地填写信息。
这里面的信息可不能乱填,得如实填写,就像考试不能作弊一样。
我有个叔叔在填的时候不小心填错了一个日期,结果提交的时候就老是通不过,可着急了。
在填写的时候,要把自己的个人基本信息,像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填准确。
联系方式尤其重要呢,如果有什么问题,人家注册中心就能通过这个联系到你,要是填错了,就可能错过重要消息,那可就糟了。
三、提交申请材料网上申报完了,接下来就是提交申请材料了。
这材料得按照要求整理好,就像整理书包一样,书本、文具都得放得整整齐齐的。
除了前面提到的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可能还需要一些其他的材料,比如说劳动合同复印件。
这个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在建筑单位工作呢,就像你在学校上学要有学生证一样,是一种身份的证明。
把这些材料都整理好后,就可以送到指定的地点去了。
云南2024年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云南2024年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云南2024年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是指在2024年报考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申请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以下是关于云南2024年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的详细介绍。
首先,报考者应具备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按照国家规定,申请人的相关工作经验应满足以下要求:1.学士学位的申请人至少需要有3年的相关工作经验;2.大专学历的申请人至少需要有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3.中专学历的申请人需要有6年的相关工作经验;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需要有7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以上条件都需要在云南省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工作。
其次,申请人需要具备相关学历背景。
报考者应持有与二级建造师岗位职责相符合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
例如: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等专业。
此外,报考者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根据云南省要求,申请人需要参加省级或国家级组织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培训班,并顺利通过考试。
通过培训并获得15学时的证书才可以参加二级建造师的报考。
同时,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品德要求。
在报名时,申请人需要提供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和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证明。
只有在申请人没有不良记录的情况下,才具备报考的资格。
最后,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还需要缴纳一定的报名费用。
具体报名费用的数额会在招生公告中进行确定,并由考生自行承担。
综上所述,云南2024年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主要包括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学历背景、完成一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以及具备一定的品德要求。
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上条件,才能够报名参加云南省2024年的二级建造师考试。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9.07.22
•【字号】云建规〔2019〕3号
•【施行日期】2019.07.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云建规〔2019〕3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50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制定了《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3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孙云,*************。
附件:《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
云建建〔2007〕408号 《云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暂行规定》
云 南 省 建 设 厅 文 件云建建〔2007〕408号云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暂行规定各州(市)建设局:现将《云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云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规范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云南省内二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实行注册建造师制度。
本规定所称二级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工程总承包或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其他相关施工管理活动。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机构)负责注册地在滇的建筑业企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管理工作。
各州(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注册建造师执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注 册第五条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第七条 初始注册,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取得资格证书后三年内,到省级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建造师按照其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专业类别,实行分专业注册。
申请建造师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三)申请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五)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六)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达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建造师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完善建筑市场准入清除制度,促进云南省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1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查工作云南省建筑业企业每三年进行一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查。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查内容包括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不良记录、生产经营情况、业绩、人员及设备变动等。
经核查合格的,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加盖有效期印章。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查时间为证书有效期到期当年的3-6月。
不按时参加资质证书核查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实行动态监管,即对企业取得资质后的各项指标包括与企业资质有关的从业人员、设备、财务指标以及企业、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进行动态核查和监管。
其中,在企业办理注册建造师以及与企业资质相关的人员、设备等变更时,一并审查原聘用企业的相关资质条件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对于人员、设备等变更后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我省建筑业企业,将在“云南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网”上公示,给予三个月的整改期;未按规定期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将依法撤回资质或降低资质等级,并在“云南建筑业管理信息网”上给予通告。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11.08•【字号】云建规〔2018〕3号•【施行日期】2018.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有关企业:现将《云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1月8日云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危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超危大工程”)范围以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范围为准。
第三条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州市级和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市政管线设施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第五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并充分结合工程周边环境地质条件,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因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建设风险。
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课后习题
建筑工程一.单项选择题1.灌注桩后注浆技术在优化工艺参数的条件下,可使单桩承载力提高:(C)。
A.30%~100%B.20%~80%C.40%~120%D.40%~100%2.灌注桩后注浆技术在优化工艺参数的条件下,可使桩基沉降减小(B)左右。
A.20%B.30%C.40%D.50%3.灌注桩后注浆技术桩底后注浆导管及注浆阀数量宜根据桩径大小设置,对于d≤1000mm的桩,宜沿钢筋笼圆周对称设置(B)根。
A.1B.2C.3D.44.灌注桩后注浆技术的注浆作业宜于成桩(B)后开始。
A.1dB.2dC.3dD.4d5.灌注桩后注浆技术对于饱和土中的复式注浆顺序宜(A)。
A.先桩侧后桩底B.先桩底后桩侧C.桩底桩侧同时D.先桩侧后桩底或先桩底后桩侧1.长螺旋水下成桩的施工效率是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施工效率的(D)。
A.1~2倍B.2~3倍C.3~4倍D.4~5倍2.长螺旋水下成桩的施工效率是长螺旋钻孔无砂混凝土桩施工效率的(C)。
A.1.1~1.2倍B.1.2~1.4倍C.1.2~1.5倍D.1.3~1.6倍3.长螺旋水下成桩工艺中要求混凝土中粗骨料可采用卵石或碎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B)。
A.20mmB.30mmC.40mmD.50mm4.长螺旋水下成桩与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相比,施工费用可节约约(A)。
A.28%B.32%C.40%D.49%5.长螺旋水下成桩与长螺旋钻孔无砂混凝土桩相比,施工费用可节约约(D)。
A.28%B.32%C.40%D.49%1.水泥粉煤灰碎石桩的桩距应根据基础形式、设计要求的复合地基承载力和复合地基变形、土性、施工工艺等确定,宜取(D)桩径。
A.1~2倍B.2~4倍C3~4倍D.3~5倍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褥垫层厚度宜取(C)的桩径。
A.0.3~0.5倍B.0.2~0.5倍C.0.4~0.6倍D.0.5~0.6倍3.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褥垫层材料可用中砂、粗砂、碎石、级配砂石等,最大粒径不超过(B)。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0.11.15•【文号】建市[2010]192号•【施行日期】2010.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19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组织制定了《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发展,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注册建造师应通过继续教育,掌握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熟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
第三条注册建造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以下统称注册)的必要条件。
第二章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本专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组织工作采取分级与分专业相结合的原则。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铁路、交通、水利、工业信息化、民航等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协会(以下统称为专业牵头部门),组织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二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
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考试试题
一、单选1.李某被正在施工的建筑坠落物砸伤,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4000元,李某起诉到人民法院,并向法院递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则该诊断证明是()。
A:证人证言B: 书证 C:勘验笔录D:鉴定结论您的答案:B正确答案:B【本题 2 分】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A: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B:当事人对自己提出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C:法院对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D: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您的答案:B正确答案:B【本题 2 分】3.在民事诉讼中,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A:对方律师 B:书记员 C:对方代理人D:审判人员您的答案:D正确答案:D【本题 2 分】4.钢结构安装施工仿真技术具有安全性、()、高效性及经济性的特点,适用于大跨度网架结构、桁架结构,特别是大型复杂钢结构与构件的安装施工。
A:美观性B:直观性C:适用性D:复杂性您的答案:B正确答案:B【本题 2 分】5.工程项目远程验收知识中心。
具有收集工程验收相应标准、规范、规程企业标准等内容的功能,为验收过程中的相关人员提供()。
A:标准、规范、规程支持B:知识支持C:技术支持 D:法律法规支持您的答案:D正确答案:D【本题 2 分】6.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2016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和工程建设行业现阶段特点,创新性地提出了我国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一种实践方法(),它内容科学合理,具有基础性和开创性,对促进我国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和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A:LB-BIMB:3D-CADC:3D-BIMD:P-BIM您的答案:D正确答案:D【本题 2 分】7.全国建筑市场的信息化监管目标是实现()。
A:“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诚信为本”B:“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失信惩戒”C:“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D:“直观性、客观性”您的答案:B正确答案:C【本题 2 分】8.机电工程中常见的各种型钢、钢筋、钢丝等,均用()制造。
云南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考题全套
法规一一、单选题1、建设工程法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建设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C)的总称。
C、法律规范2、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职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B)B、建筑活动3、设计、建设监理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由(B)负责B、招标单位4、房屋建筑工程招标人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最多不得超过(D)万元D、805、招标人少于(C)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C、36、招标人或其委托人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至少在(D)家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D、17、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按【2002】1980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应为(C)元C、2255008、以下选项中,不在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范围内的是(C)C、造价单位9、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在(C)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C、2410、下列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说法有误的是(A)A、《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只针对建设方和施工方提出的特殊管理条例二、多选题1、建设行政决定,指执法者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出当方面的处理,其主要形式包括(ABE)A、行政许可B、行政命令 E、行政奖项目管理一一、单选16、关于建造师的执业活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A 具有监理企业资质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可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B 可以从事项目总承包管理、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C 经受聘单位同意,可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执业D 在保证执业成果质量的前提下,超出聘用企业业务范围执业17、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不包括( A )。
A 决策B 设计准备C 设计D 施工18、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时,一般将全面部署施工任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定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列入施工组织设计的( B )部分。
A 施工进度计划B 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C 施工总平面图D 工程概况19、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是( C )。
建市[2010]192号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19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组织制定了《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发展,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注册建造师应通过继续教育,掌握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熟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
第三条 注册建造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以下统称注册)的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本专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组织工作采取分级与分专业相结合的原则。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铁路、交通、水利、工业信息化、民航等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协会(以下统称为专业牵头部门),组织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二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
第六条 各专业牵头部门按要求推荐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培训单位的培训规模与该年度应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数量应基本平衡。
第七条 各专业牵头部门负责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专职授课教师的培训,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专职授课教师的培训,培训合格的教师可按规定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授课工作。
云南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流程
云南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流程
嘿,朋友们!今天咱就来讲讲云南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那点事儿,可别小瞧了这个,弄清楚了能省不少事儿呢!
你想想看,这就好比是给你的证书做一次“保养”,让它继续活力满满地为你服务呀!首先呢,你得准备好一堆材料,这就像是给车子加油一样,没油可跑不起来。
什么身份证啦、注册证书啦、继续教育证明啦,一个都不能少。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就像你出门没带钥匙,那可进不了家门呀!
然后呢,你就该在网上填写申请表啦。
这就好像是给你的证书打造一个专属的“身份证”,把你的信息都准确无误地填上去。
可别马虎,万一填错了,那不就像是走路走偏了方向,得绕好大一圈才能回到正轨呢。
填好表之后,就等着审核啦。
这时候你就可以稍微松口气,但也别掉以轻心哦,就像等考试成绩一样,心里还是有点小紧张的吧。
要是审核通过了,哈哈,那你就可以开心一下啦,这感觉就像跑了一场马拉松终于到达终点一样爽!要是没通过,别灰心,找找原因,重新再来嘛,就像打游戏没过关,再来一局就是了。
等一切都搞定了,你就会拿到新的注册证书啦。
哇塞,那种感觉,就像得到了一件宝贝似的。
这可不仅仅是一张纸哦,它代表着你的能力和资格呀!
哎呀,说起来这云南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也不难嘛,只要你一步一步按照要求来,肯定能顺利完成的。
就像走路一样,只要方向对了,一步一个脚印,总能走到目的地的。
所以呀,朋友们,别害怕这个过程,把它当成一次有趣的挑战,好好去享受这个过程吧!相信自己,你一定能行的!这就是我对云南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流程的看法,你们觉得呢?。
云南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关于启用A证、B证继续教育学习办
云南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关于启用A证、B证继续教育学习办尊敬的各位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为了提升我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云南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决定自即日起正式启用A证、B证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习对象本次继续教育学习主要面向持有建设行业A证、B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所有持证人员均需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二、学习内容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将涵盖建设行业的最新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安全知识等多个方面,旨在帮助从业人员更新知识、提升技能,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
三、学习方式本次继续教育学习将采用线上学习的方式进行。
持证人员可通过访问云南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官方网站,登录个人账户后进入学习平台,按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四、学习要求1. 持证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并参加在线考试。
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2. 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将作为持证人员参加下一期注册考试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五、学习费用本次继续教育学习不收取任何费用,旨在为广大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学习途径。
六、联系方式[请填写联系电话][请填写电子邮箱]我们相信,通过本次继续教育学习,将有助于提升我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为推动我省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感谢各位从业人员的支持与配合!此致敬礼!云南建设注册考试中心[请填写日期]云南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关于启用A证、B证继续教育学习办尊敬的各位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为了提升我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云南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决定自即日起正式启用A证、B证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习对象本次继续教育学习主要面向持有建设行业A证、B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所有持证人员均需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二、学习内容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将涵盖建设行业的最新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安全知识等多个方面,旨在帮助从业人员更新知识、提升技能,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
1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市政公用工程)
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一、单选1. 混凝土浇筑体底面的温度,宜为混凝土浇筑体底面上()处的温度。
A:60mm B:70mm C:40mm D:50mm您的答案:D正确答案:D【本题 2 分】2. 施工模型细度分为()个标准等级。
A:6 B:3 C:4 D:5您的答案:C正确答案:C【本题 2 分】3. BIM(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的中文含义是?()A:建筑信息模型化 B:建筑信息模型 C:建筑模型信息化建模 D:建筑模型信息您的答案:B4.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定标准》规定:()是指在检查评定项目中,对施工人员生命、设备设施及环境安全起关键性作用的项目。
A:通用项目 B:一般项目 C:保证项目 D:专业项目您的答案:C正确答案:C【本题 2 分】5. 有检查项目均提出检查具体要求,每个项目都给出分值,保证项目满分()分。
A:5 B:100 C:50 D:10您的答案:D正确答案:D【本题 2 分】6.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项目专属安全生产管理人的不正确要求是( )。
A: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B:可以不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 D: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7. 劳务分包单位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错误的要求是( )。
A: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施工人员在200人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千分之七 D: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您的答案:C正确答案:C【本题 2 分】8. 开挖深度超过()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A:2米及以上 B:3米及以上 C:5米及以上 D:1米及以上您的答案:A正确答案:A【本题 2 分】9. 关于基坑(槽)施工现场检查项目,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保证项目的是()。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文件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文件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文件的通知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2]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结合云南省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一、凡申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首次申请、升级申请、增项申请的企业,在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前均须开展业绩核查工作,未完成业绩核查工作的不予受理其申报资料。
二、业绩核查工作按照企业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所属企业的业绩核查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省属企业的业绩核查工作。
三、跨州、市申报的业绩由申报企业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厅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建筑市场监管处、勘察设计处、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处、机关党委、驻厅监察室等处室领导组成,负责全省业绩核查工作。
五、各州、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申报业绩核查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认真落实责任。
请于2012年11月10日前将本地区负责业绩核查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附件3)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2]36号)(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10月23日——结束——。
云南二级建造师职执业范围标准
云南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是经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可,由云南省建设厅批准的一种专业技术职称。
获得该资格的人员可以在建筑施工、工程造价、工程施工图设计等领域从事技术工作。
作为一项专业技术职称,云南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标准和范围一直备受关注。
云南省建设厅针对二级建造师的职业范围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标准,下面我们来进行详细地介绍。
1. 建筑施工范围云南二级建造师可以在建筑施工领域从事以下工作:1)参与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经济分析;2)参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技术审查及签订;3)参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4)参与建筑工程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的编制、技术交底和技术交底;5)参与建筑工程施工的施工管理、质量检验、工程质量组织评审和竣工验收;6)参与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工程造价分析、控制。
2. 工程造价范围云南二级建造师可以在工程造价领域从事以下工作:1)参与工程造价的沟通、预算、结算等工作;2)参与工程造价、工程造价沟通等相关沟通服务的技术支持和设计;3)参与工程造价监理管理。
3. 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云南二级建造师可以在工程施工图设计领域从事以下工作: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2)参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技术审查;3)参与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技术经济分析;4)参与施工图设计的技术交底与技术交底。
据了解,云南省建设厅对二级建造师职业的范围标准实行严格管理,并不断根据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的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持有云南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也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术,才能更好地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变化。
云南二级建造师的职业范围标准是明确和具体的,涵盖了建筑施工、工程造价、工程施工图设计等多个领域。
持有该资格的人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为建筑行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和地方部门也应持续加强对建造师资格的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
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成人教育
【发文字号】云建建[2009]598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9.11.20
【实施日期】2009.1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云建建〔2009〕598号)
各州市建设局、省属及有关企业:
为做好云南省注册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设部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有关继续教育规定,现将《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附件
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能力和整体素质,促进云南省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设部《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建市监函[2007]43号)和《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云建建[2007]407号)文件关于建造师注册及继续教育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二级建造师实行继续教育制度。
目的是通过开展继续教育使二级建造师及时掌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熟悉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了解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适时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二级建造师业务素质、执业能力和管理水平,以适应工程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云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负责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组织和实施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