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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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3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为其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投保一切险,乙方同意承保,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保险合同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的所有财产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建筑材料、设备、固定装置、机械设备、工程中的第三者责任等。

具体的保险范围和财产价值应详细列明在保险合同中。

二、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方时止。

如建筑工程提前竣工或延期开工,应及时通知乙方调整保险期限。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根据甲方的实际财产价值和工程规模,双方商定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2. 保费: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双方商定保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甲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支付全额保费。

四、保险责任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承担以下责任:1. 对因火灾、爆炸、雷电、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2. 对因建筑物工程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进行赔偿;3. 对因建筑工程引起的第三者责任进行赔偿;4. 对其他在本合同中列明的风险进行赔偿。

五、赔偿处理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赔偿请求后,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限届满时终止。

2. 在保险期限内,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告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保费。

3.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或终止:(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2)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七、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筑工程一切险达成如下保险合同: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承保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造成的物质财产损失或损害。

2. 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主体结构、室内外装修、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等。

具体范围由甲、乙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二、保险期间1.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若工程期间发生延期,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相应延长保险期间。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1. 保险金额:甲、乙双方约定本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

2. 保费: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因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雨等)、意外事故(如盗窃等)造成的物质财产损失或损害承担保险责任。

2. 若因第三方责任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在赔偿甲方损失后,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五、免赔额与赔偿限额1. 本保险合同设定免赔额,具体数额在合同中约定。

2. 乙方对甲方的赔偿以保险金额为限,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的风险情况。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费。

3. 甲方在保险期间如有重要事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七、保险公司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损失并支付赔偿。

3.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风险管理,提供必要的安全建议。

八、争议解决1. 本保险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第1篇示例: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是建筑工程保险的法律依据,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约定。

下面是一份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供参考:甲方:保险公司乙方: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建筑工程保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投保的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乙方申请的建筑工程保险项目为__________(具体项目名称)。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保险金实际支付以确定事由终止。

三、保险责任: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因火灾、爆炸、雷击、地震、风灾、水灾、盗窃、抢劫等意外事件导致的建筑工程损失;2. 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重新修复、重建等费用;3. 因施工过程中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造成的法律责任。

四、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最高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具体金额)。

六、保险理赔: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甲方在收到理赔申请后,将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理赔处理。

七、保险合同变更:乙方应在保险合同签订后,未发生保险事故前,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内容。

如确需变更合同内容,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应手续。

八、其他约定: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共同维护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险合同的签署代表双方对保险合同内容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履行合同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保险公司名称)签订日期:年月日总结: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是建筑工程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保障被保险人在建筑工程过程中的利益,降低工程风险。

建议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双方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各项条款清晰明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通用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通用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通用3篇)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1.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单保单号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地、尽可能详细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

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1.工程关系方的名称和地址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工程分包人其他关系方2.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3.被保险工程名称4.被保险工程地点5.被保险项目、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及每次事故*免赔额5.1物质损失项目投保金额每次事故免赔额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所用材料)(1)工程承包价(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安装项目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专业费用其他费用总保险金额5.2特种危险赔偿限额危险种类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额80%)地震、海啸洪水、风暴、暴雨每次事故免赔额(不低于损失的20%)5.3费率5.4总保险费6.保险期限6.1建筑期:______个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试用期6.2有限责任保证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须与工程合同规定的保证期一致)7.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如是,请列明7.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7.2累计赔偿限额7.3每次事故物质损失免赔额7.4费率及保险费8.工程详细情况8.1建筑面积、高度、地下施工深度、跨度、层数、建筑结构、建筑材料8.2地基施工方法及其起止时间8.3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及起止时间8.4拆除项目9.工地及附近的自然条件9.1地形特点9.2地质及底土条件9.3地下水水位9.4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称、距离和以往最低、一般和最高水位9.5以往最大降雨量记录9.6以往遭受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记录10.工程承包人是否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或同类施工方法的经验及工程承包人专业等级专业等级11.工程监理人的名称和地址12.建筑工地附近他人财产的分布情况13.工程关系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与本工程有关的保险保险公司保险种类保险金额14.特别条款15.备注请随同本投保单提供下列文件(1)工程合同(2)承保金额明细表(3)工程设计书(4)工程进度表(5)工程地质报告(6)工地概图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兹声明所填上述内容属实,对贵公司就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及附加内容(包括责任免除部分)的说明已经了解,同意按照该条款和附加内容投保安装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7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7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工程活动,为确保建筑工程期间可能面临的风险得到合理保障,特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险合同: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的所有财产及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材料、人员等。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限自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限以双方约定并在保单中载明。

三、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因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雨、洪水等)或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对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因工程质量缺陷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3. 乙方对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因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4. 乙方对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因第三者责任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四、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双方根据工程规模、风险程度等因素,共同约定保险金额,并在保单中载明。

2. 保费: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费。

保费支付方式、时间等具体事项在保单中载明。

五、赔偿处理1. 在保险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3. 赔偿范围、标准等具体事项在保单中载明。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限届满时终止。

2. 在保险期限内,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保费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七、其他条款1.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因违约导致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第一部分: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甲方:投保人(建筑工程所有权人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乙方:保险人第一条缔约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以下简称“本险”)。

第二条保险标的:保险标的为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设备、人员等),范围详见投保单。

第三条保险金额:本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大写金额)。

保险金额以实际保险单为准。

第四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自__年__月__日零时起至__年__月__日零时止。

第五条保险费用: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费率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支付方式见投保单。

第六条保险责任:1、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对保险标的发生的意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复、重建、赔偿等。

2、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故意破坏、操作不当、违反合同约定等导致的损失。

第七条索赔程序:1、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2、乙方在收到索赔申请后将立即组织查勘,并在确认索赔事实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第八条保险合同解除:1、本合同在保险期间内可以解除,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2、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未使用的保险费。

第九条合同变更:本合同在签订后如有需要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生效。

第二部分:特别约定1、保险标的中如有高危设备或特殊施工项目,需另行约定保险金额和费率。

2、临时保险标的如需保险,需另行投保。

3、保险事故发生后如需使用保险金,需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本合同如与其他约定存在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以下空白无正文)以上为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双方请仔细阅读并确认无误后签署生效。

感谢您的合作!篇2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人):乙方(被保险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投保的工程项目中的建筑、水电设施、管道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等。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6篇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6篇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6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保险,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保,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甲方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机械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等。

二、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保险期间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双方约定进行调整。

三、保险责任(一)自然灾害:地震、水灾、火灾、爆炸、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二)意外事故:建筑物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三)第三者责任:因甲方的施工工程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四)其他保险责任: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责任。

四、保险金额与保费(一)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按照工程成本计算,具体金额由双方约定;(二)保费: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得出,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保费。

五、赔偿处理(一)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乙方收到甲方索赔请求后,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核实、理赔;(三)赔偿金额按照保险金额与损失程度比例计算,但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六、免责条款(一)因甲方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等导致的损失;(三)核辐射、核污染等放射性污染导致的损失;(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免责情形。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一)本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间届满时自动终止;(二)甲方有权在保险期间内提出解除本保险合同,解除时须向乙方说明理由并支付未了保费;(三)乙方在发现甲方存在欺诈行为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八、争议解决因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8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8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8篇篇1甲方(投保人/建筑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保险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所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及其相关财产和利益。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人员意外伤害等。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结构上的意外事故;4. 人员意外伤害。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保险需求,共同确定保险金额。

2. 保费: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费。

保费金额根据保险金额、风险等级及其他相关因素确定。

四、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索赔请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处理。

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

3. 甲方应提供真实、完整的索赔材料,协助乙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除外责任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政变、恐怖活动;2.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3. 地震及其次生灾害;4. 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保险期间届满时自动终止。

2. 在保险期间,若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其他情况下需要解除或终止的,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保险合同编号:【XXXXXX】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发生的各类风险进行保险约定,现就如下条款签订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合同保险标的为甲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建筑工程及其相关设备、材料等一切风险。

2. 建筑工程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及其他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工作。

第二条保险责任1. 本合同自保险期间开始至保险期间结束,乙方承担保险标的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雷击、盗窃、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财产损失。

2. 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需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信息。

3. 乙方对保险标的中的风险和损失进行鉴定核定,确定赔偿金额并及时给予赔偿。

第三条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并在缴费期间内足额支付。

2.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支付方式包括现金、转账等。

第四条保险期间及保险金额1.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年/月/日,合计______天。

2. 本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不得超过该金额对保险标的进行赔偿。

第五条保险合同变更和解除1. 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本合同内容时,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2. 在保险期内,若有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无法继续执行,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照解约协议执行。

第六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的附表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受承保人(以下简称“保险人”)委托,我们(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与保险人订立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保险人确认,现将保险的马先生最喜欢看的云上多云网内容说明如下:第一条保险范围1. 本合同适用于保险人承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

2. 除特别约定外,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包括保险事故发生前工程施工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和工程竣工阶段。

3.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中发生的火灾、爆炸、倒塌、地震、风灾、水灾等意外事故。

第二条保险金额及费率1.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以下简称“元”)贰拾万元整。

2. 保险费率为每万元保险金额按叁分壹角贰厘上保险额度计算。

3. 保险费用由保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给保险公司。

第三条保险期限及保险起止时间1.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至建筑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止。

2. 保险责任的起始日期为工程实际开工之日。

3. 保险责任的终止日期为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

第四条索赔及理赔程序1. 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2.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尽快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抢险和防范。

3. 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保险公司书面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索赔申请。

4. 保险公司在接到索赔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索赔进行审核,并支付合理的保险赔偿金额。

第五条合同变更1. 本合同的条款和内容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补充变更。

2. 未经书面变更的合同条款和内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抵押。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1. 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双方当事人可提交相关争议至保险行业协会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裁决。

3. 忠实履行合同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024年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4篇)

2024年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4篇)

2024年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为了保障在建筑工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和损失而签订的保险合同。

下面是一个3000字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的示例。

保险合同全风险保险合同甲方(承保人):XXX保险公司乙方(投保人):XXX建筑有限公司保险乙方在工程建设期间关于保险标的的意外损失或损坏,甲方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确保双方权益,乙方按照以下问题和条件签订该保险合同。

一、险别和保险标的1. 险别:本保险合同适用于全风险险别,即承包人在建设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一切意外损失或损坏。

2. 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设备、机械、材料和临时设施等与建筑工程直接相关的物品。

二、保险金额和保险费1. 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合同总价的XX%。

2. 保险费:乙方应按照保险金额的XX%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三、保险期限1.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从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日期为止。

2. 暂停工作保险期限: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暂停超过XX个月,保险期限将自动延长相应时间。

四、保险责任和免赔额1.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若保险标的发生意外损失或损坏,甲方将根据保险金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免赔额:a. 甲方不承担每次事故的免赔额。

b. 对于每一次事故,乙方应享受一定比例的免赔额减免,免赔额比例为XX%。

c. 免赔额只适用于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部分。

五、赔偿方法和时限1. 赔偿方法:甲方应根据保险金额以合理的方式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修复、替换或支付相应费用等。

2. 赔偿时限: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保险事故的发生,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资料。

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XX个工作日内进行理赔处理。

六、保险合同解除1. 保险合同解除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a. 乙方自愿解除合同,提前通知甲方。

b.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保险合同无法履行。

c.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保险合同无法履行。

2. 解除合同时,甲方将退还乙方剩余的保险费用,返还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第1篇第一条责任范围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2〕雷电、水灾、爆炸;〔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4〕盗窃;〔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条款第二条除外责任规定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然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去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以下各项,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成心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2〕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爆动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3〕核反响、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4〕自然磨损、氧化、锈蚀;〔5〕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6〕换置、修理或矫正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7〕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8〕全部停工或局部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9〕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10〕文件、账簿、票据、现金、有价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11〕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12〕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13〕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三条保险期限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开工日或被保险工程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程完毕验收时终止。

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

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保险金额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关税等。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系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方或开发商,乙方系从事保险业务的合法机构,为转移和分散甲方在该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承保位于_____________地区的甲方投资的建筑工程项目及其附属设施、机械设备等在建设过程中的风险。

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主体结构、室内外装修、机械设备安装等部分。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之日止。

如工程提前竣工或延期竣工,双方应协商调整保险期限。

三、保险责任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坍塌、裂缝等意外事故;4. 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

四、保险金额及保费本保险合同的总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具体金额以双方约定的投保金额为准。

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如发生保险事故导致保险标的损失,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五、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尽快对事故进行评估和核定损失。

2. 经双方确认损失金额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赔偿款项应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六、免责条款本保险合同不承担以下损失的责任:1. 甲方或其关联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2.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政变等引起的损失;3. 核辐射等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4. 间接损失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2024精)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2024精)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一、保险合同基本信息1.1 合同名称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1.2 合同编码[合同编码]1.3 保险期限自[开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二、保险合同的当事人2.1 保险人[保险人名称]2.2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名称]2.3 受益人[受益人名称]三、保险范围3.1 保险对象3.2 保险责任3.3 免责条款四、保险金额和费率4.1 保险金额本合同所保建筑工程的保险金额为[保险金额]。

4.2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为[保险费率],按照保险金额计算。

4.3 保险费支付方式保险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支付。

五、保险事故处理和赔偿5.1 保险事故通知和报案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之日起的三日内,必须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按照要求填写保险事故报告。

5.2 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保险事故报告后,将择期进行现场勘查,并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金额和费率进行赔偿。

5.3 赔款的发放保险人在确定赔偿金额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支付给受益人。

六、其他条款6.1 合同解除6.2 合同争议处理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解决。

6.3 附加条款[附加条款]七、保险合同生效和终止7.1 保险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保险合同终止八、合同补充和修改8.1 保险合同的补充对于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保险合同约定办理。

8.2 保险合同的修改本保险合同如需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修改协议。

九、附件保险合同附件一:保险赔偿申请表保险合同附件二:保险事故报告表。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4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4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4篇篇1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保险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鉴于乙方为甲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承保保险事故风险,且丙方作为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承担一定责任,为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各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金额:甲方投保的建筑工程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元。

在保险期间内,因保险事故导致的损失,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甲方相应的理赔金额。

第二条保险期间:本合同自甲方支付保险费之日起生效,保险期间为__________年。

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甲方未办理续保手续的,保险自动终止。

第三条保险责任:乙方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意外、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等因素导致的损失。

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遭受保险事故,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乙方确认后将在合理时间内进行理赔。

第四条保险费用: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未按期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保险合同。

甲方也有权在保险期间内取消保险,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手续费用。

第五条保险事故处理: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在乙方要求下提供相关材料以进行定损。

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理赔。

如因甲方故意隐瞒或虚构事实导致理赔失败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保险合同的解除: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取消或解除本合同: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违反了合同约定,拒不履行合同义务;保险费用未按期支付;甲方重大违约行为或违法行为导致的保险事故等。

甲方有权在保险期间内提前解除合同,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七条纠纷解决: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单位申请鉴定,如需诉讼解决,应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X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建筑工程项目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乙方同意承保,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等土木建设工程及其配套设施。

保险标的的具体范围由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

二、保险责任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电、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发生坍塌或突发性工程缺陷;4. 工人及相关人员操作失误或过失行为;5. 其他意外事件。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及赔偿限额由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

三、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间由双方根据工程进度约定。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具体金额根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及费率计算。

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约定)。

五、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的风险情况。

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

3. 甲方应在事故发生时,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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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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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范本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2020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1.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单
保单号
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地、尽可能详细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

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1.工程关系方的名称和地址
工程所有人
承包人
工程分包人
其他关系方
2.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
3.被保险工程名称
4.被保险工程地点
5.被保险项目、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及每次事故*免赔额5.1物质损失
项目
投保金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所用材料)
(1)工程承包价
(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
安装项目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
清除残骸费用
灭火费用
专业费用
其他费用
总保险金额
5.2特种危险赔偿限额
危险种类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额80%)
地震、海啸
洪水、风暴、暴雨
每次事故免赔额(不低于损失的20%)
5.3费率
5.4总保险费
6.保险期限
6.1建筑期:______个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试用期
6.2有限责任保证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须与工程合同规定的保证期一致)
7.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如是,请列明
7.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7.2累计赔偿限额
7.3每次事故物质损失免赔额
7.4费率及保险费
8.工程详细情况
8.1建筑面积、高度、地下施工深度、
跨度、层数、建筑结构、建筑材料
8.2地基施工方法及其起止时间
8.3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及起止时间
8.4拆除项目
9.工地及附近的自然条件
9.1地形特点
9.2地质及底土条件
9.3地下水水位
9.4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称、距离和以往最低、一般和最高水位
9.5以往最大降雨量记录
9.6以往遭受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记录
10.工程承包人是否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或同类施工方法的经验及工程承包人专业等级
专业等级
11.工程监理人的名称和地址
12.建筑工地附近他人财产的分布情况
13.工程关系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与本工程有关的保险
保险公司保险种类保险金额
14.特别条款
15.备注
请随同本投保单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2)承保金额明细表
(3)工程设计书
(4)工程进度表
(5)工程地质报告
(6)工地概图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兹声明所填上述内容属实,对贵公司就安
装工程一切险条款及附加内容(包括责任免除部分)的说明已经了解,同意按照该条款和附加内容投保安装工程一切险。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
经办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核保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
一、第一部分物质损失
(一)责任范围
1.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
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3.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

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定义
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环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因设计错误、铸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2.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电气设备或电气用具本身的损失;
3.施工用机具、设备、机器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4.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6.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
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
10.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二、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险
(一)责任范围
1.在本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

3.本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

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在本保险期限内,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
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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