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体育类(含特招、高水平、体育加分)办法
吉林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特长生和高水平-吉林教育考试院

附:吉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测试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科学合理制订测试标准和测试程序,严格规范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透明,确保测试工作公正、有序、平稳进行。
(二)测试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坚持标准统一,难易适度,考核全面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高水平运动队和体育特长生测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教育考试院共同组织实施。
成立高水平运动队和体育特长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保卫及医疗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全面做好测试组织与实施工作。
具体名单如下:(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岳强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副组长:李桢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院长许世彬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刘强吉林省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处长王福海吉林省体育局训练竞赛处副处长李耀松吉林省教育厅纪检委员、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陈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成员:万家森田雨涛马永垚孟辉唐栋王成名(二)安全保卫及医疗小组小组成员由吉林体育学院和吉林师范大学选派。
三、测试对象申报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长生测试并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教育考试院联合审查认定合格的考生。
四、测试标准(见附件)五、测试时间、地点(一)速度滑冰:时间:2015年2月2日下午1时地点:长春冰上训练基地(长春市南关区吉顺街1202号,南岭体育场北侧)(二)乒乓球:时间:2015年3月9 日上午8时30分地点:吉林师范大学体育馆(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三)排球:时间:2015年3月12日上午8时30分地点:吉林师范大学体育馆(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四):篮球时间:2015年3月16日上午8时30分地点:吉林师范大学体育馆(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五)游泳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7时地点:长春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长春市南关区体北路1号)(六)射击、航模:时间:2015年3月23日上午8时30分地点:长春市军体校(长春市绿园区兴阳街425号)(七)摔跤、跆拳道、散打、武术:时间:2015年3月25日上午8时30分地点:吉林体育学院临河校区(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5699号,办公楼前集合)(八)棋类、网球、赛艇:时间:2015年3月27日上午8时30分地点:吉林体育学院临河校区(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5699号,办公楼前集合)(九)足球(男、女):时间:2015年4月15日上午8时30分地点:吉林师范大学体育场(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十)田径:时间:2015年4月20日上午8时30分地点:吉林师范大学体育场(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六、测试程序(一)检录。
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20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0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不断提高体育教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二、考试办法与考务工作(一)考试办法1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
市区201年4月21日~4月27日全天,在蚌埠市职教中心田径场进行。
每个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
如遇雨天不能进行考试,则考试日程以通知为准。
三县时间、地点安排参照市区安排由三县自定。
3考试内容。
体育考试以《体育与健康程标准》运动技能领域(水平四)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
4考试项目与分值。
(1)考试项目: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2项。
A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B选考项目:201年体育考试选考项目数不变,仍为4个项目,①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考生须从中选1项;②2g实心球、0米跑,考生须从中选1项。
考生在报名时须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从2016年开始,我市体育考试的选考项目将在原4个选考项目的基础上增设2个选考项目,具体增设的选考项目另行通知。
(2)考试分值: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201年开始,我市体育考试总分定为0分。
其中必考项目20分,选考项目各1分。
测试手段。
使用学生体质测试仪器。
所有项目的评分完全由电脑进行,确保评分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6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内容之一,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作为初中毕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依据。
2015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定稿

2015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94号)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有效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维护体育考试的公平与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充分体现体育课作为学校必修课程的重要地位,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使每个学生学会一两项伴随终身的运动技能,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二、考试对象2015年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凡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必须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医院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三、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1.时间:2015年5月5日至5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县区教育局拟定。
2.考点设臵和组织考试:体育考试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县区教育局本着规范组织、保证质量、平稳顺利考试、成绩公布真实的原则设臵考点,组织考试。
要成立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体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
考试期间县区教育局抽调思想端正,作风正派、经验丰富并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的体育教师,分成若干测试小组到辖区内每所初中进行集中考试。
每组测试的专业教师不少于5人,独立行使测试职能,其中1人担任主考,保证标准统一,要求一致,公平公正。
四、考试内容2015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总分值定为50分,以考生各项目实际测试得分之和计入中考学业考试总分。
考试内容应由必考和选考项目组成。
男生必考项目:引体向上、1000米、足球运球;选考项目:立定跳远、50米跑、掷实心球、跳绳、篮球运球。
女生必考项目:仰卧起坐、800米、足球运球;选考项目:立定跳远、50米跑、掷实心球、跳绳、篮球运球。
必考项目分值为30分,选考总分20分。
2015年浙江杭州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2015年杭州市区各类⾼中招⽣体育考试⼯作实施办法杭教体考办〔2014〕2号 有关区教育局(社发局)、市区各初中学校: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杭州市区各类⾼中招⽣体育考试⼯作的通知》(杭教⾼中〔2014〕38号)精神和要求,为认真做好2015年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区、西湖区,滨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各类⾼中(含普通⾼中、职业⾼中、中专、技⼯学校,下同)招⽣体育考试(以下简称2015年体育中考)⼯作,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请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初中学校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以下有关⼯作。
⼀、报名流程 1.凡符合《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杭州市区各类⾼中招⽣体育考试⼯作的通知》(杭教⾼中〔2014〕38号)中报考条件的具有市区初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毕业班学⽣,向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2015年体育中考。
2.各校将《杭州市区各类⾼中招⽣体育考试⼯作有关规定》(杭教⾼中〔2014〕38号附件2)印发给每位报考的学⽣及家长。
3.学校组织学⽣完成信息采集⼯作(详见附件1)。
在“杭州市区各类⾼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摄像信息导⼊、必要信息填报和相关信息核对后,统⼀打印《体育中考报名表》(需有照⽚),由学⽣本⼈及其家长或监护⼈核对签名确认,经学校验证核实(加盖学校公章)后按要求报送杭州市师⽣发展指导中⼼(以下简称指导中⼼)。
指导中⼼将根据各校在“信息管理系统”上的报名情况,监制“2015年杭州市区⾼中招⽣体育考试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学⽣取得准考证才能参加2015年体育中考。
4.学校组织每位考⽣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杭州市区中考体育报项系统”,进⾏上选定考试项⽬(含免考项⽬)。
⼆次报项系统开放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到场考试时,已选定的考试项⽬不能更改。
5.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位学⽣共可报名参加⼆次考试。
第⼀次考试从三⼤类考试项⽬中各选择确定⼀个项⽬(共三项),分别参加⼀次考试,不收费;第⼆次考试可在未获满分的类别中各选定⼀个项⽬参加⼀次考试,每项每次收费5元(经市物价局备案)。
湖南省级体育比赛高考加分政策详解

湖南省级体育比赛高考加分政策详解
2015年湖南省级体育比赛高考加分政策详解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公布具有申请2015年高考加分或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省级体育比赛,其中一共包含21项省级体育比赛,包括湖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湖南省中学生健美操比赛、湖南省中学生田径比赛等赛事。
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等五部委发布文件,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2015年1月1日起,高考将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优秀学生等5类全国性加分项目,同时还决定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的规定,2015年1月1日以后,参加体育比赛获奖不再具有高考加分资格,此前获得的相关奖项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各省确定,但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
对此,湖南省已明确,在高中阶段参加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举办的有关省级体育比赛并获得相关奖项的考生,仍具有过渡期内应届毕业当年申请湖南省高考体育加分资格;2012年9月至2015年3月10日(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截止日期)期间举办的'相关比赛为具有报考2015年有关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赛事。
湖南省教育厅规定,体育加分运动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游泳等8项,以上这8个项目的比赛才具有加分资格。
具有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省级赛事除公布的外,跆拳道、网球、射击等其他未列项目赛事,也必须符合此前的相关规定,即,由省人民政府、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主办的省级体育赛事才具有报考资格。
另外,湖南省教育厅还说明,从2016年高考起,具有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省级体育比赛为省级综合运动会,即全省运动会和省中学生运动会。
2015年中考体育考试分值有所改变

2015年中考体育考试分值有所改变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506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的通知》(滁政办电〔2013〕49号)文件精神,现将《滁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县(市)教育局在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后10日内,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统计分析表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附件:滁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滁州市教育局2014年12月1日附件滁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二、考试范围和对象凡报考安徽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三、体育考试项目2015年滁州市确定必考项目为两项和选考项目为一项。
必考项目为①800米(女)、1000米(男)跑;②坐位体前屈;选考项目为①立定跳远②排球垫球③篮球运球④足球运球四项当中任选一项。
四、体育考试时间市直及两区考试时间定在4月中下旬,各县(市)要在5月上旬之前完成。
五、考试分值1.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皖政办〔2013〕5号)关于“从2013年起,逐步增加初中毕业体育考试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权重”以及《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的通知》(滁政办电〔2013〕49号)到2015年我市中考体育分值增加到50分的要求,因此决定,2015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为50分。
体育考试项目分必考两项、选考一项。
必考项目①800米(女)、1000米(男),分值是20分;必考项目②坐位体前屈,分值是20分;选考项目为①立定跳远②排球垫球③篮球运球④足球运球四项当中任选一项,分值是10分。
2015年高考加分政策

2015年高考加分政策从2014年起,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教育部主办的美术、音乐(声乐、器乐、舞蹈)、书法、节目主持人比赛获个人作品、单项比赛三等奖(含)以上的应届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教育厅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美术、音乐(声乐、器乐、舞蹈)、书法、节目主持人比赛获个人作品、单项比赛二等奖(含)以上的应届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考生等四类考生,将不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
同时,从2014年起,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教育厅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全省性体育比赛(不含少年赛)获单项前五名的队员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并同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比赛成绩标准的应届考生(获铁饼、铅球、标枪、全能单项前三名的队员,对是否同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不作要求),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
”修改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获个人单项前三名的队员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并同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比赛成绩标准的应届考生(须同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
”将“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
”修改为“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和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必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满五年(引进的优秀人才子女和现役军人子女的户籍要求满三年),考生本人高中阶段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就读时间要求满三年。
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
”将“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师附中、海南侨中和海南农垦中学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
”修改为“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考生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学校就读并毕业,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10分投档。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发布部门】西安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5.03.09【实施日期】2015.03.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有关学校:现将《2015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教育局2015年3月9日2015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陕西省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陕教体〔2008〕4号)精神,以及西安市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安排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为目标,坚持“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全程监督,扩大学校的招生自主权,扩大考生的选择机会,为建立高水平的中学生体育、艺术后备队奠定基础,促进我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事业发展迈向新台阶。
二、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一)全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如下:1.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14个):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击剑、围棋、轮滑、举重、游泳、射箭、射击、健美操。
2.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6个):声乐、器乐、舞蹈(不含体育舞蹈)、戏剧(曲)、美术、书法。
(二)对于其他体育、艺术类招生项目,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按照有关特长生招生政策进行招生。
三、招收特长生学校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城六区各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须经市教育局进行资格认定,三区四县各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须经区县教育局进行资格认定。
(一)符合招收体育特长生学校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省、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2.市级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示范校。
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考考试评分标准介绍

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考考试评分标准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设身体素质和专项考试两个部分,总分值为150分,其中身体素质考试分值为100分,专项考试分值为50分。
身体素质设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800米跑、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等四项必测考试内容;专项设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羽毛球(新增)等九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上述九个项目中自主确定选考一项。
各专项(田径除外)考试均包含选考内容,具体考试内容由省教育考试院在每年考试前一个月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一、身体素质考试内容(一)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800米跑和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共四项,每项分值均为25分。
(二)考试评分标准1.男子100米跑成绩单位:秒4.女子立定三级跳远成绩单位:米二、专项考试内容专项按百分制的形式计分,所得分值×0.5折算成专项最终成绩(田径除外)。
(一)田径2.考试评分标准田径各专项均已按50分制设定评分标准,所得分值即为专项最终成绩。
(12)女子跳高成绩单位:米(14)女子跳远成绩单位:米(二)篮球2.考试评分标准(1)助跑摸高,满分20分。
男生助跑摸高评分标准女生助跑摸高评分标准(2)“V”脚步移动,满分20分。
男生“V”脚步移动评分标准女生“V”脚步移动评分标准(3)全场综合技术(A变向运球与传接球投篮或B传接球与变向运球投篮),满分50分(技术40分+技评10分),最终成绩=技术分+技评分。
技术评分标准:男生全场综合技术评分标准女生全场综合技术评分标准(4)投篮A,满分30分。
男生投篮A评分标准女生投篮A评分标准(5)投篮B,满分30分。
男生投篮B评分标准女生投篮B评分标准(三)排球2.考试评分标准(1)助跑摸高,满分20分。
男生助跑摸高评分标准女生助跑摸高评分标准(2)变向移动,满分20分。
(3)传垫球A,满分30分。
每完成1组合格的传垫球该项考试得分累加1分,满分30分。
2015年上海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上海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提出的“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要求,结合《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沪教委基﹝2006﹞66号)和《上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沪教委基﹝2006﹞69号)的相关规定,制定2015年本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实施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社会、学校、家长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关心和重视,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
体育考试旨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完成《上海市中小学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规定的初中生学习体育的基本任务,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提出的基本要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体育考试的原则和要求体育考试必须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作用,体现对学生意志品质和道德情感的培养作用,体现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推动作用。
实施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与学生体育兴趣爱好和特长相结合;要有利于体育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提高,促进体育课程改革的发展。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市教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实施本方案,坚持“客观、公正、安全”的组织原则,坚持“常态化、易行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体育考试的结构和内容(一)结构和分值2015年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
其中统一考试为15分,日常考核为15分。
1.统一考试分设四类项目: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三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四类项目满分为3分。
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单招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5-01-02 14:17:00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
为做好2015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免试条件的运动员申请进入普通高等学校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习的,必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要求履行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相关手续。
一、招生院校及项目第三条运动训练专业可按本办法进行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大连大学、渤海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北华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合肥师范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井冈山大学、赣南师范学院、宜春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烟台大学、聊城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江汉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衡阳师范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嘉应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理工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等86所。
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试行)

四川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按以下标准和办法执行。
一、考试总成绩评分办法1、体育考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两部分成绩。
身体素质三项总分满分按60分计算,每项满分为20分;专项考试总分满分按40分计算。
2、体育考试总成绩为身体素质和专项成绩之和。
各项考试成绩分值超过满分者,不得附加分,按其满分计算。
二、身体素质考试成绩评分办法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三个项目,每项满分为20分。
其中:100米考试使用全自动电子计时,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考试使用电子测距,成绩计取按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考试成绩按评分表评分。
三、专项考试成绩评分办法1、专项考试分为专项素质和专项技术两类,球类项目分为专项技术和比赛两类,总分为40分。
各类考试项目占分详见专项考试办法。
2、田径和游泳项目按考生所选单项参加测试,成绩按评分表评分。
3、武术、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球类等项目按各专项考试项目得分之和评分。
4、专项考试对考生实际水平确定等级评分,并对34分以上(含34分)进行复试,成绩以复试为准。
5、技评项目,每项须有3—4位测试人评定成绩。
成绩计算方法: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取中间成绩的平均分。
所有球类项目考试用球均由考点统一提供。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一、考试项目: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二、考试办法(一)100米跑:1、按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全能项目中径赛项目的规则规定进行考试,使用全自动电子计时,按田径竞赛规则计取成绩。
2、评分表:(表1、2)(二)立定三级跳远1、场地设备:在跳远助跑道上设起跳线,起跳线距沙坑的最短距离为男子5.6M,女子4.2M。
起跳线距离可酌情后移。
2、动作规格:双脚站在起跳线后起跳,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第一跳原地双脚起跳,单脚落地;第二跳用落地脚起跳,向前跨出一步,以摆动腿落地;第三跳用落地的摆动脚起跳双脚落入沙坑。
德阳市2015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德阳市2015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德阳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53号)文件精神,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积极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相关要求,制定2015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试目的和意义实施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社会、学校、家长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关心和重视,是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
体育考试旨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考试对象2015年参加德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所有学生。
三、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及计分办法(一)体育考试项目及方式:考试采用“2+1”方式,即2项必考项目加1项抽考项目。
必考项目:1分钟跳绳和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
抽考项目:立定跳远。
(二)评分标准考试评分标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为参考依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见2015年德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表)。
(三)计分办法体育考试总分为50分,2项必考项目满分各为20分,1项抽考项目满分为10分。
2项必考项目和1项抽考项目分别以百分制计分的百分之二十和百分之十折算后的实得分计入总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数)。
体育考试成绩除了以50分记入升学总分外,还将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其等级量化标准为:A:[45,50];B:[40,45);C:[35,40);D:[30,35);E[0,30)。
2015西安中考体育考试办法

2015西安中考体育考试办法阳光报2015-02-16西安市教育局印发了2015年西安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体育考试统一考试时间为2015年4月5日至4月30日,考试地点由各区县教育局根据考试实际需要具体确定。
体育考试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组成、满分为50分凡参加2015年初中毕业(即升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学业考试的考生(包括往届生、在外地就读回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和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凡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不得升入高一级学校。
体育考试报名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同步进行,统一编号,统一在考生报名区县参加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组成,满分为50分。
其中平时考核满分为15分,统一考试满分为35分。
考试结果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 (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原始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平时考核应届生平时考核:每学年5分,三年满分为15分。
其中,体育课成绩每学年3分,三年满分为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2分,三年满分为6分。
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体育课成绩遵循《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分标准,采用A等(优秀)为100—90分,B等(良好)为89—75分,C等(及格)为74—60分,D等(不及格)为59分以下四个等级的方法评定。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须在每年9-10月份进行,由学校根据学生每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具体量化。
平时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平时考核成绩=体育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体育课成绩=(3年体育课成绩相加)×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3年测试成绩相加)×2%往届生平时考核得分,由区县招生办公室按过程考核满分的80%(即12分)直接记入。
西安市在外地和跨区县就读的考生,由就读学校出具过程考核得分证明,报区县招生办审核记入成绩。
2015年高考取加分政策

2015年高考取加分政策教育部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意见》。
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奥赛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5类加分项目。
教育部要求,各省市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使用范围。
此外,有关部门要对加分资格进行复核复测。
涉及体育类特长生加分的考试,体育部门要按照二级运动员标准进行严格测试,确保加分资格真实可信。
最终规定,以教育部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过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国家从上世纪50年代起实行高考(课程)加分政策,主要分为鼓励性加分及扶持性加分两大类。
鼓励性加分是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
而扶持性加分主要是针对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
未来——减少加分项目本轮改革对高考加分做出了“减法”。
记者注意到,2014年,全国性加分项目共11项,其中鼓励类6项,扶持类5项。
此轮改革关于加分政策的调整中,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6类鼓励类加分项目。
限制加分分数北京晨报记者获悉,2015年1月1日以后获得6项鼓励类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加分资格。
而对于2015年前获得相关项目证书、证明的高中在校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以上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对于仍保留学生加分资格的省份,加分不得超过5分。
据了解,目前各省市加分分值从5分至20分不等。
6类奖项——获得考生高考不再加分1.在高中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
2.“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3.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4.高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为满足我校体育运动队发展需要,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我校2015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
具体招生办法如下:一、招生项目和签约参考人数球类项目考生限报一个场上位置,请考生根据个人特长合理报考。
二、报考条件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2.报考的运动项目与运动等级证书一致;3.截至2015年8月31日,年龄不超过22周岁(足球、排球、篮球项目,不超过20周岁)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5.专业水平达到《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初选基本标准》。
三、报名及初选1.网上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月21日结束。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下载打印《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和相关证明后加盖公章。
2.考生应于2月26日前(以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收件日期为准),将《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名次证书(成绩证明)和对应的比赛秩序册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特快专递形式(特快专递内容一栏需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字样)邮寄到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无论考生最终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凡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
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015年宜昌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

2015年宜昌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考试细则及评分标准宜昌市教育局2015年4月2目录1、篮球 (1)2、排球 (4)3、足球 (6)4、乒乓球 (9)5、毽球 (10)6、羽毛球 (11)7、健美操 (12)8、武术 (14)9、田径 (15)3篮球一、助跑摸高1.考试意义:通过助跑摸高的考试,主要了解考生的弹跳力,助跑起跳的协调性和高空对抗的优势情况。
2.权重:15分。
3.考试方法:将标有刻度的黑板挂在篮板上,考试的男、女考生先在手指上沾摸一些滑石粉或粉笔灰,然后通过助跑单脚起跳手指触摸黑板,黑板上的手指印迹表示摸高的高度,每人连续摸两次,取最好成绩。
4.要求:⑴助跑路线自由选择。
⑵不能用力拍打黑板。
二、1分钟投篮1.考试意义:通过该项考试,主要了解考生的投篮能力及临场心理素质。
2.权重:20分。
3、考试方法:以篮圈中心投影点为圆心,4.252米为半径画弧,考生在弧线外进行1分钟自投自抢,投篮方式不限,记投中个数,每人测一次。
4、要求:投篮必须在弧线外,不准踩线,踩线投篮投中无效。
三、半场往返运球投篮1.考试意义:通过该项考试,可以了解考生运球的熟练程度、控球能力、运球突破攻击力和行进间投篮的稳定性;2.权重:25分;3.考试方法:考生在球场中线的右侧靠近边线处(踩中线为起点),快速运球右手上篮,在运球上篮前必须完成一次后转身运球,且球要投中,若投不中则必须补投,直至投中为止(以下各次与此相同);自己抢到篮板球后快速运往左侧中线的边线处,踩中线后返回快速运球左手上篮,在运球上篮前必须完成一次背后运球,抢到投中的篮板球后,快速运球返回右侧中线的起点处。
上述过程再重复做一遍,一共往返两个来回,投中4个球,从右侧起点运球开始记时,到第4个球投中后抢到篮板球再运回右侧中线起点处则记时结束,时间越短成绩越好,每人一次机会。
(如下图)- 1 -- 2 -4要求:⑴考生的后转身运球上篮和背后运球上篮,左右两侧可以任意选择使用,但两侧不能做相同动作;⑵左侧必须用左手上篮,右侧必须用右手上篮;⑶抢到投中的篮板球后不得向前抛球和抱球跑回中线,必须将球运回至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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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体育专业特招生、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办法
1、体育专业特招生(限报考体育类的考生选报)、高水平运动员(限报考文科、理科类的考生选报)专项测试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报名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报名信息输入,时间为2月1日至28日,第二阶段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8日-10日。
2、专项测试项目
体育专业特招生项目: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网球、武术、足球(男)、举重(男)、游泳、体操等十项。
高水平运动员项目: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定向越野,排球、网球等共九项(见附件3)。
3、参加体育专业特招生、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专项测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考点报到,了解相关专项测试点分布情况和注意事项,并准时参加测试,逾期不再补测。
4、专项测试时间为4月19日,测试点于测试前一周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和当地招考机构同时公布。
附件1:体育特招生报考条件
具有报考体育专业资格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兼报体育特招生(仅限省内高校,简称特招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我省体育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体操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体操比赛中获得过男、女个人全能前六名)或具备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附件2: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
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附件3:2015年浙江省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含项目)名单
注:学校具体招生要求,详见当年各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年体育专业的报名、术科测试办法
1、体育考生的文化考试报名与体育术科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报名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报名信息输入,时间为2 月1日至28日,第二阶段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8日至10日。
2、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发给《普通高校体育术科考试准考证》。
3、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时间4月25日—27日。
考生持《体育术科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报到,参加考试。
考试分考点分批次,每批次考试时间为一天。
各市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考点、批次安排,于测试前一周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和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时公布,请有关考生及时注意查看和询问。
术科测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等四项(每项各占25%
分值,折合总分100分。
)
2015年体育类加分项目统一认定测试办法
1、体育类加分认定测试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报名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报名信息输入,时间为2 月1日至28日,符合这类条件的考生应登陆体育加分认定测试报名界面,按提示输入相关信息。
第二阶段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8日-10日。
考生须提供运动等级证书(奖状)原件及相应比赛的原始《秩序册》和《成绩册》,经确认点审核合格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登记表》、《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
由所在学校和体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两章盖齐后于3月11前交报名点。
特别提醒:考生填写测试项目时应填写具体的项目,且与获得奖项(证书)时的比赛项目完全一致;2011年后获取的奖项(证书)按《浙江省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5号)执行。
2、申报需提供的材料:(1)《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登记表》1份;(2)《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3份(3)运动等级证书(奖状)原件及相应比赛的原始《秩序册》和《成绩册》(若复印件,须主管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名证明),以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考生所在学校对具备体育类加分测试资格的考生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即2015年3月11日—24日。
4、省考试院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公布测试点和测试时间。
符合测试认定条件的考生持身份证、高考报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测试点办理测试认定报名手续并缴纳报考费,领取《准试证》,了解项目测试认定的具体时间、场所安排等情况,准时参加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