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潘光旦人文教育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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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潘光旦人文教育思想
“ 内容提要潘光旦(1899-1967),江苏宝山县人,是我国著名优生学家和社会学家,也是教育家。他站在生物遗产学的角度,以社会生物学理论为基础,围绕着近代教育的本质、目的、宗旨及方法等方面,提出了以“位育”观为核心、以人格培养、“通识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系统教育理念。从中表达了他对近代西方工业文明与现代人格之间关系的深刻思考。
关键词“位育” 人格品格通识教育
在中国近现代教育史上,潘光旦的名字是不应当被人们遗忘的。他曾经执教于清华大学、西南联合大学长达18年,不仅担任社会学系教授,而且还担任过清华、西南联大的教务长、秘书长、系主任、图书馆主任等职务;他不仅是中国现代著名的优生学家,同时,还是教育学家,在他一生所涉猎广博的诸多学术领域中,蕴含着丰富的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他以坚实的自然科学理论和方法为基础,站在现代生物学理论的独特视角,融汇中西文化的人文精神,深刻阐发了中国现代教育的一些基本理念和思想。其中,关于社会“位育”的教育观、全人格教育的思想、“通识”教育的观点和方法构成了他整体教育思想的基本框架。下面,仅就此略加评述。
一、基于“社会位育”观为核心的教育思想――达到“以群则和,以独则足”的理想
他认为,“位育”就是教育的本质所在。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促成这种位育的功能”,“从每一个人的位育做起,而终于达到全人类的位育”。(5)因为,教育的对象是人类本身,它涉及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而“位育”正是“一切生命的目的”,这是“百年来演化论的哲学所发见的一个最基本最综合的概念”,所以,用“教育的努力而人各得其位育,人类全部的位育是不求而自致的”。他指出“文明人类之生活要不外两大方面,曰己,曰群,或曰个人,曰社会;而教育之最大目的,要不外使群中之己与众己所构成之群各得其安所遂生之道,与夫共得其相位相育之道,或相方相苞之道”。(6)那么,如何达到“位育”的教育目标呢?他又提出了“调适”的观点,他阐述到:“人是群居的动物,人也是变异最多的动物,人也是有相当自由选择能力的动物,惟其群居,而此其所以为群,又和蜂蚁之所以不同,其分子之间,在智能、兴趣、与意向上,有极复杂的差别,”(7)因此,人类有了其特殊的“调适”功能,主要作用于三个方面,即自然、社会、人类,其结果,也表现在三个方面,即“人要和自然环境调适,于是就有自然科学。要和目前的社会文化环境调适,于是就有了社会科学。又要和历史经验调适,于是就有人文科学”,这种反复调适的结果,经过漫长的历史过程的演化,“终于教会人类在环境中更进一步的安所遂生的程度,安所遂生,就是调适,也就是我希望到的‘位育’”。(8)如果我们站在“社会位育”观的角度去理解教育,就会发现潘光旦所赋予的更深一层次的涵义:即教育完全不是仅仅教会人们识几个字、教会演算、甚至也不是教会人某种生活的技能,而是蕴含着另外一层意义,这就是使人在所生存的环境之中,寻找到一个安
身立命的合适场所、一种人生依托,使人与自然、社会、文化这几个方面能够和谐相处。所谓“社会位育”的全部价值就体现在这里。
潘光旦提出“位育”观的重要意义在于,深化和丰富了中国近代教育思想的内涵,使人们对教育观念的理解提高了一步。
二、“全人格”教育思想之精髓涵义
潘光旦提出的“位育”观,实际上是涵盖了整个的教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他又提出了更为关键的问题,这就是教育目的和教育宗旨究竟是什么?他指出“学校教育的目的不端在灌输智识,而在培养一个囫囵的人”,(9)“我们要承认每一个人是一个本体,是囫囵的,而不是零碎的;教育的对象是一个囫囵的人。”(10)教育的目的只有一个,即:“就是每一个人的人格的培养”。(11)经过陶冶而形成的人格,是一个不可分割整体,是一个人整体素质的体现。
人格教育问题之所以引起他的高度关注,是他针对当时教育界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的弊端,由感而发。他主要列举了二点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忽视通性与性别,而过分强调个性;二是漠视人的意志与情感的培养,过分强调智识,甚至变为“唯一的宠儿”,其结果,造成“个人全都成为畸形之人,零星片断之人,而于社会,则分工愈细,合作愈见困难”。(12)潘光旦认为“一个学生原是一个不能分割的人格,现代的学校教育却硬把这个人格凌迟处决了”,“此种教育却单单把理智的部分隔离开来,而把其余的部分,或则根本舍弃,不加存问”,这是“举一而废百”的教育。(13)
潘光旦提出的全人格教育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其一,他提出了“全人格”的基本内涵,即智识、情感、意志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及和谐发展。这既是实施人格培养的主要内容,又是整个教育过程不可偏废的有机整体。关于智识的教育,他认为绝非单纯的知识灌输,应以“推十合一”的科学方法加以传授,避免“泛滥无归”或“执一不化”的现象;值得强调的是,他特别重视人的情绪与意志的培养,认为这种精神力量对一个人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在中国儒家教育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培养“君子”及“士”的思想元素,例如:“士不可以不弘毅”、“君子任重而道远”、“士可杀不可辱”、“君子见危受命”等等,潘光旦对此给予首肯,并赋予新意。他指出“所谓弘,指的就是情绪的培植,”“所谓毅,指的是意志的训练,持志有方法”,(14)注重这二个方面的培养,对学生人格的塑造、身心的健康益处很大。看似无” 形却是“桃李无言、下自成溪”。对此,潘光旦的论述是准确的,他说“治学之精神与思想之方法,貌若完全属于理智一方面之心理生活,实则与意志之坚强与情绪之稳定均有极密切之关系。治学贵谨严,思想贵不偏不蔽,要非持志坚定而用情有分寸之人不办。”(15)其二,他提出“品格的陶冶”即是人格教育的基本过程。在人格培养中,除了需重视人的心理诸因素的协调之外,还应重视个性与社会性的和谐、人与文化传统的继承,这都是教育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潘光旦认为,品格教育由三部分内容构成:“一是通性与个性的辨识”;“二是明与恕两个标准的重申”;“三是个人的修养”与“意志与制裁能力的培植”。这三者之间,既有相互递进的关系,又紧紧围绕着一个中心主题――对“人性”的深入理解和诠释。在他看来,实施品格教育的首要前提,是认识人性的本质特征。他认为,人格是基于人性的,而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