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重要考点7-价格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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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重点解析:专家咨询法-价格鉴证师考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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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重点解析:专家咨询法-价格鉴证师考试
2015年价格鉴证师备考阶段,特整理2015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重点解析供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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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咨询法
1
专家咨询法是市场比较法在实际价格鉴证中的具体运用,又
称模拟市场法。

专家咨询法适用于对稀有、异常的物品价值进行鉴证,如书画、古董、珠宝制品等,这些物品的共同特点是市场上没有或及少有交易,不具有独立、连续获利能力,价值的高低不主要取决于成本,在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历史价值等方面差异悬殊。

2
运用专家咨询法应选择3名以上专家,专家应是与价格鉴证标的密切相关的行业专业内,精通业务、有一定代表性和名望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市场销售人员。

3
专家应分别独立对价格鉴证标的的价格提出意见或建议,价格鉴证人员应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专家意见进行分析处理,形成价格鉴证人员自己的意见。

价格鉴证师考试《价格政策法规》复习要点8-价格鉴证师考试.doc

价格鉴证师考试《价格政策法规》复习要点8-价格鉴证师考试.doc

2014年价格鉴证师考试《价格政策法规》复习要点8-价格鉴证师考试2014年价格鉴证师备考阶段,特整理2014年价格鉴证师考试《价格政策法规》复习要点供大家学习!查看汇总:2014价格鉴证师考试《价格政策法规》复习要点汇总价格评估咨询服务价格评估的对象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服务项目和知识产权等。

在我国还使用资产评估的概念,我国现行法规中使用资产评估一般是指国有资产评估、土地估价和房地产估价,其概念与西方的资产评估不同(西方资产评估包括了生活资料)。

目前,我国从事或者兼事价格评估服务的机构有2万多家,从业人员30多万人,其中,取得注册价格鉴证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工程造价师以及土地估价师、无形资产评估师、乡镇企业资产估价师、旧机动车估价师执业(职业)资格的各类专业人员约7万人。

(二)价格信息咨询服务价格信息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经济信息之一。

价格信息咨询服务是重要的价格服务,它涉及到各个领域。

我国的价格信息咨询服务内容十分广泛。

主要包括:(1)地价、矿价、成本价格、工资、税收、利息、利润、出厂(收购)价格、批发价格、市场销售价格、外汇价格、股票价格、期货价格、期权价格、技术价格、信息价格,以及各种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标准。

(2)与价格有关的资源状况、市场供求、货币流通、消费结构、购买力投向、消费心态,以及气候、战争等自然的、社会的、经济的信息。

(3)价格及影响价格的经济与价格管理体制、方针、政策、法规、价格工作部署、进展、方法、作风、经验以及经济与价格理论信息等。

广义的价格信息还应包括价格预测、设想、计划、规划、方案等尚未对经济运行发生实际作用的信息。

价格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综合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

企业单独地、分散地进行价格信息搜集,不但工作困难,而且成本较高。

利用专业价格信息机构提供的服务,可以收到降低成本、促进贸易的效果。

在我国从事价格信息咨询的部门、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尚无准确的统计数据,但涉及面十分广泛。

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重点试题

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重点试题

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重点试题选择题1、以下关于价格鉴证与政府定价的说法正确的是( )A.政府定价是一种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和法律效力B.价格鉴证结论只有得到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力C.价格鉴证具有明显的时点价格特点,一般只协调人别的经济利益答案:A.BC.2、价格鉴证的特点包括( )A.时限性B.市场性C.独立性D.真实性E.咨询性答案:A.BC.E3、以下关于价格鉴证独立性主要表现在( )A.价格鉴证机构必须是独立的经济鉴证类服务机构B.鉴证人员与标的和利益涉及都没有利害关系C.价格鉴证人员必须是按照公允、合法的准则和规程进行的,(除上级领导)不受外界干扰和委托者意图影响,保持客观、独立、公正答案:A.B4、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范围主要包括( )以及经济合同仲裁案件中需要对相关价格不确定的物品进行的价格鉴证。

A.刑事案件B.民事案件C.经济案件D.经济纠纷E.行政案件答案:A.BC.D.E5、价格鉴证机构应当遵循( )的原则,与委托方签订合同,按照规定的方法、内容、程序开展业务,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A.优质优价B.自愿委托C.有偿服务答案:BC.6、以下关于涉案物品分类正确的是( )A.按是否可移动分动产和不动产B.按存在的形态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C.按是否存在充分流通的市场分易耗品、奢侈品答案:A.B7、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目的是协助司法侦察、审判和行政执法等机关解决案件及物品的'( )等问题A.价格不明B.产权不清C.价格争议D.质价不符答案:A.C.8、抵押物的价格鉴证特点( )A.市场性B.预见性C.可变现性D.技术性答案:A.BD.9、以下关于海关物品价格鉴证说法正确的是( )A.海关物品价格鉴证是指为防止信报、瞒报出口货物价格进行偷税、逃税,而以进出口货物的客观合理价格为基础鉴定完税价格的行为B.是为关税政策服务的C.鉴证时只需考虑某一交易的买卖双方即可答案:A.B多项选择题1、价格鉴证程序一般是指规范的价格鉴证( )A.作业流程B.调查C.次序D.勘查E.估算参考答案:AC2、广义的价格鉴证程序应包括( )等环节。

2023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重点解析2

2023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重点解析2

2023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重点解析2023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重点解析本钱法7.3.1 运用本钱法价格鉴证应按以下步骤进展:(1) 搜集有关本钱、税费、利润等资料;(2) 测算重置本钱;(3) 测算各种贬值或确定综合成新率;(4) 求出鉴证值。

根本公式:鉴证值=重置本钱-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或鉴证值=重置本钱×综合成新率7.3.2 采用本钱法价格鉴证的前提条件是:(1)被鉴证标的处于持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持续使用状态;(2)应当具备较充足的、可利用的历史资料;(3)形成物品价值的消耗是必须的,且这些消耗应表达社会或行业平均程度。

7.3.3 重置本钱的测算,应根据详细的鉴证标的和可以搜集到的资料选用重置核算法、价格指数法、功能价值法、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法、统计分析法等。

重置本钱构成内容,应根据详细价格鉴证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钱构成内容应在价格鉴证结论书中予以说明。

实际价格鉴证中,应注意区分使用复原重置本钱和更新重置本钱。

更新重置本钱,宜用于一般鉴证标的和因年代长远、已缺少与旧有物品一样的材料,或因技术变迁,使得旧有物品复原有困难的价格鉴证。

复原重置本钱宜用于有特殊保护价值的物品的鉴证。

7.3.4 实体性贬值即有形损耗引起的贬值,测算遵循的原那么应以鉴证标的有关事实和环境条件为根据,特别是标的服役年限和使用状况,有形损耗的程度最终取决于鉴证标的的实体状态条件与同样的新资产状态条件之间的差异。

详细方法可选用观测法(成新率法)、使用年限法、修复费用法等。

(1)使用年限法公式:实体性贬值=×实际已使用年限在实际价格鉴证中,总使用年限应为经济耐用年限。

鉴证标的`经济耐用年限可参考附录的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亦可取实际已使用年限与尚可使用年限之和。

实际已使用年限应根据资产的运转使用状态、资产利用率及分期投资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分析确定;尚可使用年限应根据资产的有形损耗因素等分析确定。

价格鉴证师考试基础理论知识点:会计要素-价格鉴.doc

价格鉴证师考试基础理论知识点:会计要素-价格鉴.doc

2014年价格鉴证师考试基础理论知识点:会计要素-价格鉴证师考试2014年价格鉴证师备考阶段,特整理2014年价格鉴证师考试基础理论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反映和监督的对象内容所作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企业的经营活动多种多样,为了将各种经营活动的业务事项在会计上加以记录,同时增加会计资料的效用,必须将其按性质分别归类,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

企业会计核算中将核算对象分为六类,即六项会计要素。

(一)资产会计上的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并具有未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

企业通过交易或非交易事项取得一项财产的所有权或实际控掣支配权,该项财产若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效益,且能以货币数量表示的,则会计就应将其作为企业的资产予以确认。

企业的资产按其性质,通常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1.流动资产。

所谓流动资产,是指货币资金以及其他能在=等或一个营业周期以内变现或被耗用的资产。

所谓营业周期是指自投入资金--购买原料--制成产品--销售产品--再收回资金起始的过程时间。

大部分行业一年有几个营业周期,其资产按年划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而某些特殊行业,如造船、重型机械等,其营业周期往往超过一年,其资产则按营业周期划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通常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

2.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是指企业出于特定目的而准备长期持有的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

如为了控制某公司而长期持有该公司的股票,即是一项长期股权投资。

(2)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供企业生产经营使用而不以出售为目的,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3)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供企业经营使用的,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最新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考点解析

最新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考点解析

最新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考点解析最新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考点解析价格鉴证是一种价格行为,价格鉴证机构和人员实行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价格鉴证的管理部门,负责对价格鉴证的管理和监督。

接下来店铺为大家编辑整理了最新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考点解析,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店铺!市场比较法7.1.1 运用市场比较法价格鉴证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搜集交易实例;(2)选取可比实例;(3)建立价格可比基础;(4)进行交易情况修正;(5)进行交易日期修正;(6)进行区域因素修正;(7)进行个别因素修正;(8)求出鉴证价格。

基本公式:鉴证价值=参照物市场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7.1.2 运用市场比较法价格鉴证,应准确搜集大量交易实例,掌握正常市场价格行情,根据价格鉴证标的状况和价格鉴证目的,从搜集的交易实例中选取三个以上的可比实例。

选取的可比实例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与价格鉴证标的相同或类似物品;(2) 成交日期与价格鉴证基准日期相近,不宜超过一年;(3) 成交价格为正常价格或可修正为正常价格。

7.1.3 选取可比实例后,应对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处理,建立价格可比基础,统一其表达方式和内涵。

换算处理应包括下列内容:(1) 统一付款方式;(2) 统一采用单价;(3) 统一币种和货币单位;(4) 统一计量单位。

注:1、统一付款方式应统一为在成交日期时一次总付清;2、不同币种之间的换算,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成交日时的市场汇率中间价计算。

7.1.4 进行交易情况修正,应排除交易行为中的特殊因素所造成的可比实例成交价格偏差,将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调整为正常价格。

7.1.5 进行交易日期修正,应将可比实例在其成交日期时的价格调整为价格鉴证时点的价格。

交易日期修正宜采用鉴证标的的专项价格指数或类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价格鉴证师《理论与实务》预习资料7-价格鉴证师考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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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价格鉴证师《理论与实务》预习资料7-价格鉴证师考试2014年价格鉴证师备考阶段,特整理2014年价格鉴证师考试科目《理论与实务》预习资料供大家学习!查看汇总:2014年价格鉴证师考试《理论与实务》预习资料汇总二、土地使有权价格鉴证的程序(熟悉)1、明确委托项目的基本事项2、制定价格鉴证作业计划3、现场勘察,收集资料,选择价格鉴证方法4、估算评定土地使用权价格鉴证结果,撰写价格鉴证结论书三、土地使用权价格鉴证的市场法(一)熟悉:土地使用权价格鉴证的市场法适用条件土地使用权价格鉴证的市场法,是将价格鉴证标的与在近期已经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加以比较,从已经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的已知价格,修正得出标的价格的方法。

适用条件是:市场有足够多的交易案例应用市场法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价格鉴证,在对交易案例进行修正时,需要修正的因素包括四种: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特别策划:2014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报考指南2014年价格鉴证师报名时间预计为2014年4月开始2014年价格鉴证师考试《基础知识》练习题汇总每门设40课时左右,主要内容包括专家视频讲座+在线作业+2套全真模拟试题。

主要是根据最新考试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对各章节的具体内容和例题进行详细的解析,同时每章都有课后作业供学员进行练习,以达到全面掌握,巩固基础知识,深层的了解考试的重点和难点,最后配有两套模拟测试题供学员检测学习效果。

全程强化班班级介绍:根据考试大纲要求对教材各章节的内容按顺序进行讲解,以知识点的形式列出,详细讲解每章的考点和重点,穿插以真题、模拟试题,每章结束后提供练习题供学员复习巩固。

教学目的:通过此班型的学习,学员基本上熟悉、理解教材基本内容和大纲中所有知识点,明晰大纲要求,基本掌握教材中的考点所在。

适合人群:该班型讲解全面,针对零基础学员。

应试点题班班级简介:提供三套模拟试题,其中一套将由教师进行讲解,另外两套题只给出答案和解析,供学员练习,测试使用该班型主要从考试题型、计分方式,答题时间控制等方面进行模拟训练,同时对当年的考题加以简单预测。

价格鉴证师考试《价格政策法规》预习资料7-价格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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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价格鉴证师考试《价格政策法规》预习资料7-价格鉴证师考试2014年价格鉴证师备考阶段,特整理2014价格鉴证师考试《价格政策法规》预习资料供大家学习!查看汇总:2014价格鉴证师考试《价格政策法规》预习资料汇总(一)政府制定价格的权限、范围和依据1.政府制定价格的含义政府制定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2.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适用范围《价格法》第18条将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适用范围限于五类商品和服务价格:第一类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第二类是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第三类是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第四类是重要的公用事业;第五类是重要的公益性服务。

《价格法》第19条规定,政府制定价格的具体品种范围由《中央定价目录》和《地方定价目录》确定。

3.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定价依据《价格法》第21条规定:“制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应当依据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

4.政府定价目录《价格法》规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要应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我国政府定价目录分为中央定价目录和地方定价目录。

中央定价目录和地方定价目录制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价格法》。

中央定价目录规定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定价权限、定价范围、定价方式和定价内容。

(二)政府价格决策制度1.政府制定价格的基本程序根据《价格法》,国家计委制定了《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对政府制定价格的基本程序作了规定,包括受理申请、初步审查、调查、集体商议、价格公告、跟踪监测和定期审查。

2.价格决策听证制度《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重点解析:成本法-价格鉴证师考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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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重点解析:成本法-价格鉴证师考试2015年价格鉴证师备考阶段,特整理2015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重点解析供大家学习!查看汇总:2015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重点解析汇总成本法7.3.1运用成本法价格鉴证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搜集有关成本、税费、利润等资料;(2)测算重置成本;(3)测算各种贬值或确定综合成新率;(4)求出鉴证值。

基本公式:鉴证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或鉴证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7.3.2采用成本法价格鉴证的前提条件是:(1)被鉴证标的处于持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持续使用状态;(2)应当具备较充足的、可利用的历史资料;(3)形成物品价值的耗费是必须的,且这些耗费应体现社会或行业平均水平。

7.3.3重置成本的测算,应根据具体的鉴证标的和可以收集到的资料选用重置核算法、价格指数法、功能价值法、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法、统计分析法等。

重置成本构成内容,应根据具体价格鉴证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成本构成内容应在价格鉴证结论书中予以说明。

实际价格鉴证中,应注意区分使用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

更新重置成本,宜用于一般鉴证标的和因年代久远、已缺少与旧有物品相同的材料,或因技术变迁,使得旧有物品复原有困难的价格鉴证。

复原重置成本宜用于有特殊保护价值的物品的鉴证。

7.3.4实体性贬值即有形损耗引起的贬值,测算遵循的原则应以鉴证标的有关事实和环境条件为依据,特别是标的服役年限和使用状况,有形损耗的程度最终取决于鉴证标的的实体状态条件与同样的新资产状态条件之间的差别。

具体方法可选用观测法(成新率法)、使用年限法、修复费用法等。

(1)使用年限法公式:实体性贬值=×实际已使用年限在实际价格鉴证中,总使用年限应为经济耐用年限。

鉴证标的经济耐用年限可参考附录的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亦可取实际已使用年限与尚可使用年限之和。

实际已使用年限应根据资产的运转使用状态、资产利用率及分期投资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分析确定;尚可使用年限应根据资产的有形损耗因素等分析确定。

20XX年价格鉴证师《理论与实务》知识点预习:价格鉴证的程序.doc

20XX年价格鉴证师《理论与实务》知识点预习:价格鉴证的程序.doc

2015年价格鉴证师《理论与实务》知识点预习:价格鉴证的程序1、价格鉴证程序中的时间限制一般由委托方和受理方协商确定,但是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中,应在受理之日7日内作出结论,另有约定的除外。

基准日一般由委托方确定,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基准日由委托机关确定。

2、回避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与事项由利害关系、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其他关系,都应该回避。

3、委托程序第七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遇有本办法第二条所列情形时,应当委托同级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事务所进行估价。

第八条委托机关在委托估价时,应当送交《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佑价委托书)。

《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佑价委托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估价的理由和要求;(二)扣押、追缴、没收物品的品名、牌号、规格、种类、数量、来源,以及购置、生产、使用时间;(三)起获扣押、追缴、没收物品时其被使用、损坏程度的记录,重要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应当附照片;(四)起获扣押、追缴、没收物品的时间、地点;(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委托机关送交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委托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九条价格事务所接到人民法院、人民捡察院、公安机关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佑价委托书》时,应当认真审核委托书的各项内容及要求,如委托书所提要求无法做到时,应当立即与委托机关协商。

4、估价程序第十条价格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应当按照《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委托书)载明的情况对实物进行查验,如发现差异,应立即与委托机关共同确认。

价格事务所一般不留存扣押、追缴、没收物品,如确需留存时,应当征得委托机关同意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价格事务所估价确实需要时,可以提请委托机关协助查阅有关的帐目、文件等资料。

可以向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或索取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价格事务所应当在接受佑价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结论;另有约定的,在约定期限内作出。

第十三条价格事务所办理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应当由两名以上估价工作人员共同承办,出具的估价鉴定结论,必须经过内部审议。

20XX年价格鉴证师《理论与实务》知识点预习:价格鉴证的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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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价格鉴证师《理论与实务》知识点预习:价格鉴证的程序1、价格鉴证程序中的时间限制一般由委托方和受理方协商确定,但是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中,应在受理之日7日内作出结论,另有约定的除外。

基准日一般由委托方确定,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基准日由委托机关确定。

2、回避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与事项由利害关系、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其他关系,都应该回避。

3、委托程序第七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遇有本办法第二条所列情形时,应当委托同级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事务所进行估价。

第八条委托机关在委托估价时,应当送交《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佑价委托书)。

《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佑价委托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估价的理由和要求;(二)扣押、追缴、没收物品的品名、牌号、规格、种类、数量、来源,以及购置、生产、使用时间;(三)起获扣押、追缴、没收物品时其被使用、损坏程度的记录,重要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应当附照片;(四)起获扣押、追缴、没收物品的时间、地点;(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委托机关送交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委托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九条价格事务所接到人民法院、人民捡察院、公安机关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佑价委托书》时,应当认真审核委托书的各项内容及要求,如委托书所提要求无法做到时,应当立即与委托机关协商。

4、估价程序第十条价格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应当按照《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委托书)载明的情况对实物进行查验,如发现差异,应立即与委托机关共同确认。

价格事务所一般不留存扣押、追缴、没收物品,如确需留存时,应当征得委托机关同意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价格事务所估价确实需要时,可以提请委托机关协助查阅有关的帐目、文件等资料。

可以向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或索取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价格事务所应当在接受佑价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结论;另有约定的,在约定期限内作出。

第十三条价格事务所办理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应当由两名以上估价工作人员共同承办,出具的估价鉴定结论,必须经过内部审议。

价格鉴证师考试之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价格鉴证师考试之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价格鉴证师考试之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引言价格鉴证师是负责价格鉴证的专业人员,他们在价格确定、评估和监管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价格鉴证师考试中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考试。

一、价格鉴证理论知识点1.1 价格鉴证的概念与作用价格鉴证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鉴证标准,对物品、服务或资源的价格进行合理性评估和验证的过程。

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保护用户权益:价格鉴证可以防止价格虚高,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 促进市场竞争:通过对价格的鉴证,可以促进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 维护行业稳定:价格鉴证可以避免价格的波动和不确定性,维护行业的稳定发展。

1.2 价格鉴证的原则与程序价格鉴证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等。

考生需要了解这些原则,并能够在具体的案例中运用。

价格鉴证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鉴证申请:鉴证师接收到鉴证请求后,需要与申请人确认相关事项,并收集相关资料。

- 资料分析:鉴证师需要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对价格进行评估。

- 鉴证报告:根据分析结果,鉴证师需要撰写鉴证报告,明确价格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 审核与审批:鉴证报告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核与审批程序,确保其真实可靠,符合相关要求。

1.3 价格鉴证的标准与方法价格鉴证的标准是指鉴证师在进行价格鉴证时所应遵循的规范性要求。

常见的价格鉴证标准包括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相关企业的内部规定等。

价格鉴证的方法是指鉴证师在鉴证过程中所采取的核算方法或评估方法。

不同的物品或服务可能采用不同的方法,例如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等。

二、价格鉴证实务知识点2.1 价格鉴证的应用领域价格鉴证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 商品价格鉴证:对商品价格进行鉴证,保护消费者权益。

- 服务价格鉴证:对服务价格进行鉴证,确保服务价格符合市场规律。

- 资源价格鉴证:对资源价格进行鉴证,维护资源市场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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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重要考
点7-价格鉴证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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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及其价格鉴证
了解土地分类和特性。

熟悉土地权属于以及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掌握土地使用权价格的特点、影响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因素和
土地使用权价格体系
1、土地分类
(1)社会经济用途:工业、商业
(2)经济地理位置:市中心……
(3)所有权归属: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
(4)利用程度:高度集约使用、正常使用、闲置未用、使用不当
(5)开发程度:已开发、未开发和列入市镇开发计划
2、土地特性
自然特性:
(1)面积的有限性
(2)位置的固定性
(3)使用价值的永续性和增值性
(4)不可替代性
经济特性
(1)用途的多样性
(2)经济地理位置的可变性
(3)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可垄断性——土地资产的可垄断性构成了土地资产市场价格的基础
3、土地权属
(1)土地所有权
全民和集体所有:城市市区归全民;农村和城郊归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归集体
(2)划拨土地使用权
无偿划拨
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单独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不得单独设定抵押权;不得单独租赁
可以由县级以上政府依法批准划拨的情况:
①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②城市基础设施和工业事业用地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④其他
(3)出让土地使用权(p67)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或依法对其使用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投资的权利。

集体土地经过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土地的使用权才可以有偿出让。

使用权出让,可以采用白面、招标或双方协议等方式
土地使有权最高出让年限:
a居住用地70年
b工业用地50年
c科教文卫体50年
d商业、旅游、娱乐40年
e综合或其他50年
4、土地使用权价格的特点
(1)不由生产成本决定
(2)由土地的需求决定
(3)明显的区域性,不同地段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相差巨大,是由级差地租形成的
(4)价格的上涨性
5、影响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因素
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
一般因素
(1)行政因素——国家干预
土地制度、住房制度、城市规划、土地出让方式、地价政策、税收政策、交通管制、行政隶属变更
(2)社会因素
政治安定状况、治安状况、房地产投机和城市化
(3)经济因素
a经济发展速度b居民收入水平c价格水平的变动
d储蓄投资水平、财政收支与金融状况、利率水平(4)其他因素:人口、心理、国际
区域因素
位置、交通、基础设施、环境、城市规划限制
影响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区域因素
(1)商业繁华程度
(2)交通便捷程度
(3)环境优劣程度
(4)规划限制
(5)其他因素
影响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区域因素
(1)位置
(2)交通
(3)基础设施
(4)公用设施
(5)环境质量
(6)规划限制
建筑密度是一块土地上底层建筑面积与全部土地面积的百分比
容积率是地块的建筑面积与地块总面积的比率
(7)其他
影响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区域因素
(1)交通
(2)基础设施
(3)产业聚集规模
(4)环境质量
(5)规划限制
(6)其他
个别因素
位置、面积、地形地质、地块形状、土地利用6、土地使用权价格体系
(1)基准价格
a是一个区域性均价
b各类用地的均价
c政府确定的在一定时期内的土地使用价格
d单位面积的地价
e土地鉴证的重要参考(2)标定地价
以基准地价为依据
a宗地地价
b不进行大面积评估
c是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的参考和依据(3)出让底价
(4)转让价格
(5)出租价格
土地使有权价格鉴证的程序(熟悉)
1、明确委托项目的基本事项
2、制定价格鉴证作业计划
3、现场勘察,收集资料,选择价格鉴证方法
4、估算评定土地使用权价格鉴证结果,撰写价格鉴证结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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