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环境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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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的内容

环境监察的内容

环境监察的内容环境监察是指对环境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的工作。

它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确保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环境监察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大气环境监察大气环境是人类生活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都有很大的影响。

因此,大气环境监察是环境监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大气环境监察主要包括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大气质量状况的监测和评估、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二、水环境监察水是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基本需求,保护水资源,维护水环境的良好状态对于人们的生活和健康至关重要。

水环境监察主要包括对水体水质的监测和评估、水污染源的排放情况的检查、水污染治理工程的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工作。

三、土壤环境监察土壤是农业生产和生态系统的基础,土壤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作物的生长和人类的健康。

土壤环境监察主要包括对土壤污染的监测和评估、土壤污染源的排放情况的检查、土壤修复工程的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工作。

四、固体废物环境监察固体废物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等。

固体废物的合理处理和处置对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至关重要。

固体废物环境监察主要包括对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方面的工作。

五、生态环境监察生态环境是自然界的一个复杂系统,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和生态系统的健康对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生态环境监察主要包括对生态系统的状况的监测和评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工作。

六、环境违法行为监察环境违法行为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包括环境污染、非法排放、违法建设等。

环境违法行为监察主要包括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排查和取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整改情况的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投诉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环境监察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的协作和配合。

只有加强环境监察工作,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保护好我们的环境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环境保护监察控制措施方案

环境保护监察控制措施方案

环境保护监察控制措施方案
概述
本方案旨在规划和实施环境保护监察控制措施,以确保我们的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

通过提供适当的监察机制和控制措施,我们将能够减少环境污染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监察措施
1. 建立监察部门:成立專门的环境保护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环境保护措施。

2. 定期监察:定期进行环境监察,检查和评估各种环境指标,包括水质、空气质量和土壤污染等。

3. 随机监察:进行随机监察,确保环境保护法规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4. 信息公开: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提供环境数据和监察结果的公开和可查询性,促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管理。

控制措施
1. 减少污染源排放: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强制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倡清洁生产和绿色技术。

2. 推动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 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开展环境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

4. 建立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全面覆盖的环境监测网络,实时监测环境状况,及时预警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实施和评估
1. 资金支持: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保证环境监察和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

2. 定期评估:定期评估环境监察和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措施。

3. 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环境保护监察控制措施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障。

以上是环境保护监察控制措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我们将努力落实这些措施,保护和改善我们的环境。

环境监察名词解释

环境监察名词解释

环境监察是一个非常专业和细致的环保领域术语,其定义指的是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

这项工作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纠正环境违法行为,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在实践中,环境监察的具体工作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对各类污染源的日常监测、对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管等等。

环境监察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环保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监测仪器和工具,对环境问题进行科学、准确的分析和评估。

环境监察是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环境监察,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防止环境污染的进一步恶化,保护生态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环境监察还可以促进企业加强环保意识,推动环保技术的进步和创新,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污染源排放监督工作意见

污染源排放监督工作意见

污染源排放监督工作意见
污染源排放监督是环保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监督工作,可以遏制不法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为了做好污染源排放监督工作,以下是一些工作意见: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加强法规落实,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向社会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
对重点行业和污染源企业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对于发现的违规排放行为,及时查处并对其进行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

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企业进行重罚甚至关闭停产。

三、加强技术支持和管理手段
建立污染源排放数据库和实时监控系统,对污染源企业的排放行为和排放量进行实时监测,便于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同时,逐步推广高科技手段,如无人机巡检、遥感监测等。

四、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对环境监测数据及时公开,引导公众了解环境状况和环保工作进展,增强公众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同时,加强媒体和社会组织的监督,协助政府加强污染源排放监督工作。

五、加强对环保人才的培养和管理
加强对环保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环保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和素质。

鼓励环保人才到基层一线工作,提高基层环保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总之,污染源排放监督工作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政府和社会各个方面通力合作,通过加强监督和执法、加强技术支持和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等措施,合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只有不断加强监督工作,才能保护我们的环境,保护我们的家园。

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

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

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成为我们面临的严峻问题之一。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讨论加强环境污染源监管的必要性和应采取的措施。

第一部分:环境污染源监管的重要性环境污染对人类和生态系统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大气污染导致空气质量下降,致使人们患上呼吸系统疾病。

水体污染使得饮用水变得不安全,危害健康。

土壤污染不仅对农作物生长产生了不良影响,也使得食物链中的毒素堆积。

因此,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至关重要。

第二部分:加强环境污染源监管的措施2.1 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

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源,应制定专门的法律来加强监管和惩罚。

同时,要完善执法机构和力量,确保环境保护法律的有效执行。

2.2 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为了及时发现和应对环境污染源,需要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体系。

这包括监测设备的更新和维护,以及对监测数据的实时分析和共享。

只有通过准确的监测数据,才能更好地了解环境污染源的分布和影响范围。

2.3 强化环境污染源的排放标准环境污染源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控制污染源的关键措施之一。

政府应该与企业和专家进行广泛的合作,制定科学合理的排放标准。

同时,要加大对企业排放行为的监测力度,确保它们符合相应的标准。

2.4 加强环境污染源的监管执法监管执法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

执法部门应该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应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监管。

第三部分:环境污染源监管的意义与前景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不仅能保护生态环境,也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环境友好型的企业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

同时,保护环境也能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吸引投资和旅游。

在未来,我们应该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监管的力度,并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

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监测体系的建立,排放标准的强化以及执法力度的加大,我们有信心应对当前环境污染问题,并为后代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环境监察大队工作要点

环境监察大队工作要点

环境监察大队工作要点一、引言环境问题是当前全球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保护环境成为各国政府的普遍关注。

为了保障人民生态福祉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概括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要点,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宏观视角下的环境监察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需要从宏观视角出发,考虑国家和地区的整体环境情况。

重点工作包括制定环境保护规划,监测环境质量,评估环境影响等。

只有从全局的角度出发,才能更好地解决环境问题。

三、细化工作重点1. 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环境监察大队要加大对工业企业、农业生产、城市建设等领域污染源的监管力度。

积极推动实施环境排放标准,督促企业减少环境排放和污染物处理,确保环境保护法规的落实。

2. 推动环境检测技术的创新: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环境监测技术也在不断更新换代。

环境监察大队需要与科研机构合作,引进先进的环境检测设备和技术,提升自身监测和评估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环境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3. 加强社会宣传和公众参与:环境监察大队应该加强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通过举办环境教育活动,组织环保志愿者等方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

4.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紧密的协作,形成合力。

例如,与环境保护部门、工商局、城管部门等进行信息共享和案件协调,构建一体化的环境监管体系。

5. 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离不开行政执法。

为了提高执法效果,需要加强监察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知识更新。

加强执法力量的建设,确保执法工作的执行力和公正性。

四、加强督查与考核1. 督查机制:环境监察大队要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对各类环境监管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督查工作要强调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

2. 考核指标: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以实际工作成效为评价标准。

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管理规定

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管理规定

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现场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全省环境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重点污染源为国家、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公示并重点管理的排污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

第三条省、市、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具体承担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现场监察职责。

第四条市、县(区)环境监察机构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五条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实行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方式;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环境监察机构应安排对重点污染源的暗查工作。

第六条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内容1、污染物排放情况;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3、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和台帐;4、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管理情况;5、自动在线监控数据。

第七条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程序1、现场监察前,要对监察对象的生产工艺、产污种类、产污环节、产污浓度、产污量及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掌握,并准备现场取证设备和现场检查所需用品等;2、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需两名以上环境监察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3、实施现场监察时,对企业生产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原始记录(交接班记录、设施各工段污染物进出浓度记录、水质化验记录、药剂使用记录)、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及校验记录等进行详细检查,并制作《环境保护执法现场检查记录》(见附件一)和《减排监察系数检查记录表》(见附件二)。

根据工作需要,可制作《调查询问笔录》(见附件三),由当事人核对后签字。

当事人拒绝签字的,由监察人员注明原因。

4、根据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视情节需要现场纠正的,环境监察人员应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见附件四),责令立即改正;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环境行政处罚程序执行。

5、对企业落实各级环保部门做出的处罚、处理决定和整改要求情况进行后督察,督促环境违法企业按时落实到位。

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保护生态环境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为此,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成为了当务之急,以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立法、监督、执法、技术创新等方面论述加强环境污染源监管的重要性及措施。

一、建立健全环境污染源监管的法律制度体系环境污染源监管的有效性离不开法制保障。

首先,应立足于现实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环境污染源监管的职责和权限。

其次,加强对环境污染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严厉的法律制裁机制,以震慑违法行为。

此外,加大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污染源企业能够依法承担起污染治理的责任。

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才能为环境污染源监管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二、加强环境污染源的日常监督与管控日常监督与管控是环境污染源监管的重要环节。

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应建立起完善的监测体系,通过环境监测站点布局合理、监测手段先进、监测数据准确等方式,为环境污染源监管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

另一方面,加大对环境污染企业的常态监督与执法力度,确保企业依法排放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只有做到严格监督与管控,才能保证环境污染源的规范运行。

三、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保护生态环境环境执法是加强环境污染源监管的有效手段。

在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方面,首先应加大执法力度,对环境污染行为严厉打击和处罚,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其次,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确保环境执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此外,应建立环境执法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不同执法部门之间的互动合作,形成合力打击环境污染行为。

通过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才能真正保护好生态环境。

四、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水平技术创新是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支撑。

相关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加大对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推动环境污染控制和治理的技术进步。

环境监察稽查办法

环境监察稽查办法

环境监察稽查办法从工业化以来,随着人类经济活动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环境监察与管理。

我国也不例外,通过制定环境监察稽查办法,加强环境监察工作,以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一、环境监察的意义环境监察是指对各种环境污染源的产生、排放和传输过程进行全面、及时、准确的监测与检查。

它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生态环境:环境监察可以及时了解、掌握各类环境问题的存在与程度,有效监控企业和个人的环境污染行为,有利于及早发现和防范环境污染、破坏的风险,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2. 推动经济转型:环境监察可以督促企业和个人加强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产,推动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3. 保障民众健康:环境监察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确保民众的生活环境安全与舒适。

二、环境监察稽查办法的主要内容环境监察稽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监察目标与范围:明确环境监察的目标和适用范围,包括监察对象、监察区域和监察时间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要明确监察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2. 监察手段与方法:规定环境监察的具体手段和方法,包括监测设备的使用、采样分析的方法和标准等。

此外,还需规定环境监察人员的核查、取证和处理违法行为的程序和方法。

3. 监察标准与指标:明确各类环境监察的标准和指标,以便对环境污染的情况进行准确评估和判断。

监察标准和指标需要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以便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和监督。

4. 监察责任与追责:规定环境监察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明确监察人员的权力和义务。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监察人员执法不力、违法行为进行严肃追责,确保环境监察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5. 监察结果与处罚措施:环境监察应当形成监察报告和监察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公开发布。

新宾县环境监察大队污染源日常监管

新宾县环境监察大队污染源日常监管

新宾县环境监察大队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各相关科室:为规范污染源工作,提高环境执法绩效,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透明化,根据《新宾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随机抽查领导小组,组长:晁先华,成员:崔乃力、朱婷婷、石立军。

具体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组织调度。

二、确定日常监管企业56家,其中重点污染企业19家,一般污染源企业37家。

三、按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重点排污单位中市管企业按5%比例,一般排污单位按照1:5(参加现场执法检查名录人员数量:抽查单位数量)比例进行抽查,确定每季重点排污单位检查5 家,一般排污单位检查8 家。

四、被抽查单位名单,实施动态调整,釆用抽签方式确定,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釆用抽签方式确定下一季度被抽查单位名单。

五、抽查人员以新宾县环保局参与现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为基数,实施动态调整,随机抽出二名执法人员牵头,并由分管科室人员配合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六、检查内容为被抽查企业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七、检查人员认真填写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询问笔录,并进行相关的声、像取证。

八、现场抽查结束后,抽查人员要在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及结论汇总形成随机抽查报告,执法人员签字后将随机抽查报告上报综合办公室。

九、分管科室负责对被抽查企业存在的问题定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综合科。

十、各科室要认真落实《新宾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规范污染源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排污单位进行抽查,网格监管区域责任科室负责督导,年终上报抽查工作总结。

十一、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对抽查单位具体检查时间由抽查领导小组决定。

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确定的企业名单和抽查人员应对外保密,防止失密泄密的现象发生。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1. 引言在当前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的背景下,实施有效的监管措施对于减少和防止污染源的排放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进行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以确保企业的排放行为符合相关环保法规,降低对环境的破坏性影响。

2. 目的与目标本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的日常环境监管制度,通过随机抽查机制,监测和评估污染源的排放情况,提高环境保护的效果。

具体目标包括:- 提高日常环境监管的覆盖面,减少监管盲区;- 促进污染源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规,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

3. 实施步骤(1)制定监管抽查计划根据监管区域、污染源种类、排放量等因素,制定每个阶段的监管抽查计划。

计划内容包括抽查对象、抽查频次、抽查时间等。

(2)建立执法检查组建立执法检查组,由相关环保部门牵头,由环保、公安、质监等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

负责开展抽查工作,监督和评估污染源企业的排放情况。

(3)抽查范围和方式根据监管计划,从污染源企业中随机抽查一部分进行排查工作。

抽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领域、环保设施和设备使用情况、排放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项目。

抽查方式主要包括现场抽查和数据核查。

现场抽查时检查人员到场考察,对企业现场环境进行实地勘察,检查企业的环保设施和排放情况。

数据核查时,检查人员对企业的环保报表、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和比对。

(4)抽查结果和反馈完成抽查后,将抽查结果及时进行整理和分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抽查企业。

对于发现问题排查的企业,要求其整改,并设立整改时限。

对于达到一定程度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如果抽查发现某一行业中存在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相关环保部门可以针对该行业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增加抽查频率,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 管理措施和保障(1)建立健全监督机构建立健全监督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环境监察办法

环境监察办法

环境监察办法一、环境监察的定义环境监察是指对环境变化进行定期检测,并对变化进行分析和评估,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环境健康和安全。

它是一种系统的环境管理手段,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环境监察的目的环境监察的目的是发现环境变化,了解环境变化的原因,以及变化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的影响,从而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维护环境的健康和安全。

三、环境监察的内容1. 空气质量监测:对大气中的空气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气态有机物等,进行定期检测,以了解空气污染物的变化情况。

2. 水质监测:对水体中的有毒物质、悬浮物、氨氮、磷等进行定期检测,以了解水质的变化情况。

3. 噪声检测:对噪声污染源,如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建筑噪声等,进行定期检测,以了解噪声污染的变化情况。

4. 土壤污染监测:对土壤中的有毒物质、污染物、污染物等进行定期检测,以了解土壤污染的变化情况。

四、环境监察的方法1. 监测设备:采用最新技术,如气象站、水质分析仪、土壤污染检测仪等,进行定期检测。

2. 人工监测:采用人工检测方法,如采样、水质分析、土壤污染检测等,进行定期检测。

3. 定期报告:每年定期发布环境监测报告,以便及时了解环境变化情况,并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五、环境监察的重要性1. 环境监测可以及时发现环境变化,从而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维护环境健康和安全。

2. 环境监测可以及时发现环境污染,从而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3. 环境监测可以及时发现环境危害,从而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环境危害的发生。

4. 环境监测可以及时发现环境变化,从而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保护环境资源。

六、环境监察的实施1. 建立环境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国的环境监测网络,以便及时发现环境变化,并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2. 加强科技研究:加强环境监测技术研究,开发新型监测设备,提高环境监测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加强监管: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监管,确保环境监测的质量和准确性,以便及时发现环境变化,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污染源环境监察PPT课件

污染源环境监察PPT课件
农业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也非常大, 会导致水体、土壤和空气的严重污染。
交通污染源
交通污染源是指交通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如 汽车尾气、噪音等。
常见的交通污染源包括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运输工 具。
交通污染源的特点是排放量大、污染物种类多、治理难 度较大。
交通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也非常大,尤其是对空气的污 染较为严重。
PART 06
结论
REPORTING
WENKU DESIGN
总结污染源环境监察的经验与成果
01
污染源环境监察的实践经验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们通过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污染源环境监察经验,形
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察方法和管理制度。
02
污染源环境监察的成果
通过持续的努力,我们成功地减少了污染源的排放,改善了环境质量,
PART 02
污染源环境监察概述
REPORTING
WENKU DESIGN
定义与特点
定义 综合性 强制性 预防性
污染源环境监察是指对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源头进行监督和检 查,确保其符合相关环保法规和标准,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
响。
污染源环境监察涉及多个领域,包括环境监测、环境评估、环 境管理等。
监察部门依法对污染源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 规。
对未来工作的建议
为了更好地完成未来的工作任务,我们建议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监察工作 的科技含量;二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监察人员的 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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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方法与技术
资料审查

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监察与监测

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监察与监测

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监察与监测环境生态部是负责保护和管理我国环境资源的重要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在良好的环境条件下开展工作,保障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质量,环境生态部对工作环境进行监察与监测。

一、环境生态部工作环境监察环境生态部工作环境监察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工作场所安全、健康和舒适。

监察部门会定期对环境生态部各个办公场所进行巡检,并对一些重点区域进行特别关注。

监察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空气质量监测:空气质量是工作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

监察人员会使用专业仪器对办公楼内部和周围空气中的污染物进行监测,确保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改善不达标的情况。

2. 噪音监测:环境生态部的工作严重依赖于专业设备和技术,因此需要一个相对安静的工作环境。

监察人员会利用噪音监测仪器对工作区域的噪音水平进行监测,一旦发现噪音污染超标,将采取措施隔音或调整设备运行方式等解决问题。

3. 光照条件监测:良好的光照条件不仅对工作效率有着重要影响,还能够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环境生态部会对各个办公区域的光照条件进行监测,确保光照强度适宜,并采取措施保证工作区域的良好采光。

4. 温度和湿度监测:合适的温湿度可以提升工作人员的舒适感,也有利于保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监察人员会对工作场所的温度和湿度进行监测,确保其在舒适范围内,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比如调整空调和加湿设备等。

5. 卫生状况监测:工作环境的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工作效率。

环境生态部会对各个办公区域的清洁程度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垃圾和保持整洁。

同时,还会做好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等环节的监管工作,确保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二、环境生态部工作环境监测环境生态部对工作环境进行监测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工作环境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

监测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调查问卷:环境生态部会定期向工作人员发放问卷,了解他们对工作环境的满意度和存在的不适感受。

污染源环境监察

污染源环境监察

(3)对于临时性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所,检查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 (4)对于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检查是否取得相应 资质;是否设置了专用贮存场所,是否设置明显的标志, 边界是否采取了封闭措施,是否有防扬散、防流失、防 渗漏等防治措施;是否符合 GB18597 的要求。 (5)检查排污者是否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 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 定禁止倾倒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固体废物。
无组织排放源的环境监察
(1)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的排 放点,有条件做到有组织排放的,检 查排污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治,实行有组织排放。 (2)检查煤场、料场、货场的扬尘和建筑生产过程中 的扬尘,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防治扬尘 污染的措施或设置防扬尘设备。 (3)在企业边界进行监测,检查无组织排放是否符合 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一、水污染源监察要点
1.检查水污染防治设施(设施的运行状态 、设施的历 史运行情况 、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 、废水的分质管 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 ) 2.检查污水排放口 3.排水量复核 4.排放水质 5.排水分流
6.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
7.废水的重复利用
二、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查处
三、对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查处
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的准备
1.现场检查人员
2.信息准备
信息资料的收集、污染源调查、排污申报登
记、环境保护档案材料积累、其他信息来源 信息资料加工整理 现场检查活动计划 现场检查装备配备
现场调查取证
污染源现场检查活动中取得的证据
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
和计算机数据、当事人陈述、环境监测报
环境应急管理检查
开展现场环境事故隐患排查及其治理情况监察;检查排 污者是否编制和及时修订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 预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按预案配置应急处置设施和 落实应急处置物资;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单位内部建立环境管理制度的检查 (二)进行工况调查,检查污染隐患 (三)排污单位的污染源守法监察 (四)指导性监察 (五)排污量的核定监察

污染源的环境监察

污染源的环境监察

污染源的环境监察污染源监察概述一、污染源的定义(一)污染源的概念:污染源是指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发生源,即产生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等有害物质时,这些有害物质在空间分布上和持续时间内足以危害人类和其它生物的生存与发展,这样的场所、生产装置和设备统称为污染源。

(二)污染源的分类:1、按污染类型可分为:大气污染源、水污染源、固体废物污染源、环境噪音污染源、辐射污染源;2、按人类活动可分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交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3、按分布特性可分为:点污染源、线污染源、面污染源。

4、按污染的形成分为:一次污染源,即直接排放污染物的污染源;二次污染源,即产生污染物的环境处理设施。

第一节污染源监察概述二、污染源监察(一)概念:是环境监察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辖区内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污染治理和污染事故以及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参与处理的具体执法行为。

(二)实质:监督监察污染源排污单位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污染物排放和治理的情况。

通过污染源监察,发现排污单位的违法违章行为,采取征收排污费、罚款、限期治理、停产整改、关闭等措施,督促排污单位自觉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主动采取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与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实现区域环境的环境质量目标。

第二节污染源监察的管理内容污染源现场监察程序:制订现场监察计划首先确定辖区内的重点、一般污染源的名录,计划各类污染源的监察频率;每次检查与巡查前应做好环境监察的装备准备工作,合理确定每次环境监察的路线、对象、检查的内容、具体时间等项准备工作。

1、充分了解企业生产工艺、产污种类、产污环节、产污浓度、产污量及执行标准等,提前准备现场取证设备和现场检查所需用品;2、调查企业实际生产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各工段运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原始记录(交接班记录、设施各工段污染物进出浓度记录、水质化验记录、药剂使用记录)、自动在线设施运行情况及校验记录等;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

环境监察—污染源监察s

环境监察—污染源监察s

环境噪声的监察 三、建筑施工噪声的检查
1.法律规定 2.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3.建筑施工噪声的监察
四、社会生活噪声检查
1.法律规定 2.排放标准 3.社会生活噪声的监察
五、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
污染源监察
目录
一、污染源监察的内容与程序 二、水污染源现场监察 三、大气污染源现场监察 四、固体废物现场监察 五、环境噪声现场监察 六、其他污染源环境监察 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 监察 八、环境监察与污染源监督性 监测 九、调查取证及文书制作
大气污染源现场监察要点
一、大气污染源的主要形式 二、燃料燃烧产生废气的环境监察 三、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监察 四、扬尘污染源的环境监察 五、查处:
1.对向大气排放物超标的查处 2.对未采取有效措施向大气排放恶臭和有毒物质气体的 查处 3.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向大气排放有害尾气的查处 4.对产生扬尘污染单位的查处
大气 污染源
水 污染源
环境噪声
污染源 现场监察
固体废物 其他污染源
其他污染源的环境监察 一、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监察
1.计划管理
2.建筑施工是否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3.施工过程的噪声管理 4.施工过程的渣土和扬尘管理 5.建筑装修有害气体的检查
6.环境恢复监管
二、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监察
其他污染源的环境监察
固体废物现场监察
一、固体废物的管理制度 二、对固体废物贮存和处臵场所的安全性检查 三、对固体废物贮存、处臵设施和措施的检查 四、对企业工业固体废物严格分类管理 五、对转移危险废物的监察 六、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
固体废物现场监察 一、固体废物的管理制度
1.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 2.明确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臵要求 3.处理、处臵危险废物的行政代执行制度 4.危险废物的许可证管理制度 5.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6.实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

限期治理项目环境监察工作程序1、收集信息环保系统内部沟通;日常现场监察信息2、现场监察听取治理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检查有关文件;检查治理进度。

3、视情况处理正常:记录、登记;异常: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并填写《环境监察处罚建议书》上报。

4、总结归档按项目立卷归档,注明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

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程序1、污染源监察的计划管理计划管理是污染源监察的基础工作之一。

它的目的是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污染调查、排污核算、分类管理,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环境监察计划。

为了对污染源进行分类管理,首先要收集污染源的信息,污染源的信息采集有以下方法:①污染源调查。

污染源调查是全面、完整获取污染源信息的最有效的方法。

在开展污染源监察的初期,应首先考虑采取调查方法,通过全面调查,搞清辖区污染源的基本情况,确定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名录和各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污染源调查获取的资料是污染源监察工作的基础,然后通过一定频率的污染源监察,充实我们掌握的污染源资料。

②排污申报登记。

环境监察部门依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情况对污染源进行正常监督管理,并对拒报、谎报、瞒报的排污单位进行处理。

③环境保护档案材料。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件》的规定,所有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审批和检查、监督。

在宏观管理中所积累的各种建设项目的档案材料是获取污染源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

此外,在日常环境监察中对有关污染源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积累的材料也是污染源监察的信息来源。

对采集来的污染源信息要进行加工整理。

按污染源的位置分布,所属行业类别,排放污染物的类别、规模大小、经济类别,所属流域、污染物排放去向等分类,建立污染源原始信息数据库,并应广泛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对数据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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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染源调查 二、污染源监察的内容 三、制订污染源监察计划 四、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 五、污染源监察的主要手段 六、污染源监察的形式
一、污染源执法技术规范
在环境监察工作中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
污染物排放口的监督检查密切相关。规定了对
各类污染源现场检查的技术要点,污染源按照
排放污染物的形态分类,包括水污染源、大气 污染源、固体废物污染源、噪声污染源等。
环境管理手续检查
检查排污者的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检查排污者是否曾有被处罚记录以及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
了解生产设施
了解排污者的工艺、设备及生产状况,是否有国家规 定淘汰的工艺、设备和技术,了解污染物的来源、产生规 模、排污去向,具体内容应包括: (1)了解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的类型、数量及 特性等情况; (2)了解生产工艺、设备及运行情况; (3)了解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的贮存场所与输 移过程; (4)了解生产变动情况。
告和其他鉴定结论、现场检查(勘察)笔
录等。
现场采样
现场采样取证应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环境 监测机构、环境监察机构或其他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机构承 担。采样人员可通过摄影、摄像等方式对采样地点、采样过 程进行记录,与样品一同作为检查证据。 污染源现场采样、保存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和技术 规范的要求。现场采集样品应当交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 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或其他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机构实施 检测。 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现场即 时采样或监测,其结果可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合法、是否 超标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在线监测数据, 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有效后,可以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 证据。 当事人与现场调查取证之间的关系应遵循•环境行政处 罚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 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
检查污染物排放口(源)的类型、数量、位置的设置 是否规范,是否有暗管排污等偷排行为。 检查排污口(源)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 排放方式等是否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检查排污者是否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 (源)‣(GB 15562.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场‣(GB 15562.2)以及•†环境保护图形 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环监„1996‟463号)的规定, 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环境应急管理检查
开展现场环境事故隐患排查及其治理情况监察;检查排 污者是否编制和及时修订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 预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按预案配置应急处置设施和 落实应急处置物资;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二、污染源监察的内容
(一)对排污单位内部建立环境管理制度的检查 (二)进行工况调查,检查污染隐患 (三)排污单位的污染源守法监察 (四)指导性监察 (五)排污量的核定监察
3. 固体废物转移
(1) 对于发生固体废物转移的情况,检查固体废物 转移手续是否完备。转移固体废物出省、 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是否由移出地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受 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 (2) 转移危险废物的,是否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并经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受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
(3)对于临时性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所,检查 是否采取了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 (4)对于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检查是否取得相应 资质;是否设置了专用贮存场所,是否设置明显的标志, 边界是否采取了封闭措施,是否有防扬散、防流失、防 渗漏等防治措施;是否符合 GB18597 的要求。 (5)检查排污者是否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 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 定禁止倾倒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固体废物。
采样记录与标志
现场采样取证应填写采样记录。采样记录应一式两
份,第一份随样品送检,第二份留存环境监察机构备查。 排污者代表对样品和采样记录核对无误后在采样记录上
签字盖章确认。
采样后,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或必要的前处理外, 现场采样人员应立即填制样品标签及样品封条。样品标 签应贴在样品盛装容器上,样品封条应贴在样品盛装容 器封口,封条的样式应便于检测单位确认接收前样品容 器是否曾被开封。采样人员和排污者代表应当在封条上 签名并注明封存日期。
五、污染源监察的形式
(一)定期检查 (二)定期巡查 (三)定点观察 (四)不定期检查 (五)特殊形式检查
第二节
水污染源现场监察要点
一、水污染源监察要点 二、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查处 三、对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查处 四、对采取私设暗管等规避监管方式排污的查处 五、对向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的查处 六、对向水体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的查处 七、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和排放进行检 查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污染源监察
污染源执法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现场监察要点 大气污染源现场监察要点 固体废物现场监察环境噪声的监察 环境噪声的监察 其他污染源的环境监察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监察 环境监察与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第一节
污染源监察的内容与程序
三、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监察
(一)检查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源 (二)检查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源的污染排放 (三)检查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源的污染排放 (四)检查大气污染源是否排放有毒污染物 (五)检查大气污染源是否排放有异味污染物
四、扬尘污染源的环境监察 五、对向大气排放物超标的查处 六、对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 恶臭和有毒物质气体的查处 七、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向大气排放有害 尾气的查处 八、对产生扬尘污染单位的查处
二、制订污染源监察计划
对污染源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抽查、暗查。在保证重点污染源每月一次、 一般污染源每季度一次检查的同时,还应 保证必要的抽查、暗查频次,并逐年递增, 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稳定达标排 放,并逐步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环境监察。
污染源监察计划的制订还要考虑人员、快速 监测和取证设备、交通工具等情况,进行科学、 合理的安排,计划要包括具体监察时间、路线、 对象,还要包括监察的重点内容、监察的目的, 以及人员、工具的配置等内容,
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的准备
1.现场检查人员
2.信息准备
信息资料的收集、污染源调查、排污申报登
记、环境保护档案材料积累、其他信息来源 信息资料加工整理 现场检查活动计划 现场检查装备配备
现场调查取证
污染源现场检查活动中取得的证据
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
和计算机数据、当事人陈述、环境监测报
第四节
固体废物现场监察
一、固体废物的管理制度,分类管理 二、对固体废物产生源的检查 三、对固体废物收集措施的检查 四、固体废物贮存的检查 五、对固体废物处置和利用的检查 六、对转移危险废物的监察 七、对尾矿库和污水处理污泥的检查
固体废物污染源现场检查 1. 检查固体废物来源 (1)了解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理化性质、产生方式。 (2)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 GB 5085 确定生产 中危险废物的种类及数量。 2. 固体废物贮存与处理处置 (1)检查排污者是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 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 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2)检查固体废物贮存设施或贮存场是否设置了符合环境 保护要求的设施,如防渗漏措施是否齐全,是否设置人造或 天然衬里,配备浸出液收集、处理装置等。
废气排放口的环境监察
(1)检查排污者是否在禁止设置新建排气筒的区域内 新建排气筒。 (2)检查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 标准的规定。 (3)检查废气排气通道上是否设置采样孔和采样监测 平台。有污染物处理、净化设施的, 应在其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孔。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的 设置应当符合 HJ/T 397的要求。
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
指环保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或者授权其下属单 位对工业污染源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并根据法 定程序执行或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具体行 政行为 排污者 直接或者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法人、个 体工商户或个人。 重点污染源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管理中确定 的污染物排放量大、污染物环境毒性大或存在 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环境危害严重的污染源。 对重点污染源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
三、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
1.污染源监察的计划管理 (1)污染源调查。 (2)排污申报登记。 (3)环境保护档案材料。 2.污染源现场监察 3.工况调查 4.视情处理 5.定期复查 6.总结归档
四、污染源监察的主要手段
污染源监督的手段有多种方式,包括现场检 查、环境监测、排污核定、环境举报与来信来访 等方式。对排污单位的排污量进行定量分析和监 察,可以采用安装连续自动监控设施进行不间断 的监督,可以由监测部门对排污口进行采样分析, 也可以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使用物料衡算的方法, 对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进行排污核 定。对排污单位的守法监察可采取现场监察(明 察和暗访)、也可以通过群众的举报和来信来访 进行监督。
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培训
环境监察
•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பைடு நூலகம்
总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环境监察总论 污染源监察 建设项目环境监察 生态环境监察 排污收费 排污申报登记 环境行政处罚 企业环境监督员 环境应急 环境监察工作的信息化 环境监察档案管理 环境监察队伍建设 世界环境执法概览
无组织排放源的环境监察
(1)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的排 放点,有条件做到有组织排放的,检 查排污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治,实行有组织排放。 (2)检查煤场、料场、货场的扬尘和建筑生产过程中 的扬尘,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防治扬尘 污染的措施或设置防扬尘设备。 (3)在企业边界进行监测,检查无组织排放是否符合 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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