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和依据1.1 目的描述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的目的和宗旨。
1.2 依据列出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依据。
第二节:适用范围2.1 适用主体说明适用该管理办法的主体范围。
2.2 适用产品适用的银行供应链融资产品。
第二章: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第一节:资金流向管理1.1 资金划入管理规定供应链融资资金划入的审核、打款和监控要求。
1.2 资金划出管理详细说明融资资金划出的审核、支付和追踪要求。
第二节:交易管理2.1 交易流程管理描述供应链融资交易的各个环节,包括交易申请、审批、签约、履约、结算和解押的管理要求。
2.2 交易数据管理规定交易数据收集、整理和报送要求,确保交易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一节:信用风险管理1.1 客户评级和额度管理描述客户评级和额度管理的方法和程序。
1.2 监控和控制风险暴露规定监控和控制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的措施和要求。
第二节:操作风险管理2.1 内部控制阐述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要求。
2.2 外部合作机构的管理描述与外部合作机构合作的管理程序和要求。
第四章:合规监管第一节:合规要求1.1 法律法规遵循描述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
1.2 内外部合规监督规定内部和外部合规监督的程序和要求。
第二节:信息披露2.1 外部信息披露规定供应链融资业务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
2.2 内部信息披露规定供应链融资业务内部信息的披露要求。
附件:2、附件二 - 相关文件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法律名词一、注释一2、法律名词二、注释二:::附件:(可根据需要添加附件内容)。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提升风险防控水平,特制定本文档。
二、业务范围与业务结构1.业务范围: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融资、保理融资、贷款业务等。
2.业务结构:2.1 信用融资:信用融资是指银行对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以解决其资金周转问题。
信用融资分为短期信用融资和中长期信用融资两种形式。
2.2 保理融资:保理融资是指银行向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综合融资服务,包括应收账款保理、库存融资、订单融资等。
2.3 贷款业务:贷款业务是指银行向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资金借款,以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三、风险管理1.信用风险管理:1.1 审核流程: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审核流程,包括资产质量评估、贷款审批流程等。
1.2 风险控制措施:银行应加强对供应链企业的信用风险控制,包括风险预警、贷后管理等。
2.流动性风险管理:2.1 流动性监测:银行应建立流动性监测机制,确保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具备足够的流动性风险防控能力。
2.2 流动性调控:银行应根据市场情况对供应链融资业务的流动性进行控制,包括主动管理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
四、合作管理1.合作机构选择:银行应选择合适的合作机构进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合作协议:银行与合作机构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业务合作细则。
五、附件1.供应链融资业务合同范本2.信用风险审核流程图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贷款:指一方将一定数额的资金交付给另一方,由后者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一种合同行为。
2.信用风险:指因借款人违约或无法如期还款而导致损失的风险。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了规范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称供应链融资业务,是指银行以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为依托,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结算、咨询等综合性金融服务的行为。
1.3 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业务稳健、高效、可持续发展。
1.4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
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二、业务范围与条件(1)供应链核心企业及其直接上下游企业;(2)与核心企业有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3)为供应链提供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服务的第三方企业。
(1)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4)确保融资资金专项用于供应链的正常运营。
三、业务流程3.1 融资申请: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向银行提交供应链融资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3.2 资料审核:银行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
3.3 融资方案制定:银行根据企业需求和审核结果,为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
3.4 签订合同:双方就融资方案达成一致,签订相关合同。
3.5 融资发放: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将融资款项发放至企业指定账户。
3.6 融后管理:银行对企业融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风险管理4.1 银行应建立健全供应链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信贷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
4.2 银行应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尽职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信用状况和供应链管理能力。
4.3 银行应密切关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4.4 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贷资金被挪用、套利等风险。
五、合规与监督5.1 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监管要求。
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全文)(一)
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全文)(一)引言概述:融资业务管理办法是指对公司的融资业务进行规范管理的企业内部制度。
通过建立和执行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公司可以有效地管理融资业务,确保融资活动的合规性、风险控制和高效运作。
一、融资业务流程管理1.确定融资需求: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资金需求,明确融资的目的、金额、期限等关键因素。
2.制定融资计划:根据融资需求,制定相应的融资计划,包括融资方式、时间表、融资方案等内容。
3.融资渠道选择:根据融资计划,评估各种融资渠道的优劣,并选择最适合公司的融资渠道。
4.融资协商与谈判:与融资方进行协商与谈判,明确融资条件、利率、抵押品要求等关键事项。
5.融资合同签订:根据谈判结果,制定融资合同,并确保各项条款确切明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融资风险评估与控制1.资金需求评估:对公司的资金需求进行评估,包括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偿还能力、市场前景等因素。
2.融资项目评估:对各种融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包括项目的风险性、收益性、市场竞争力等因素。
3.融资风险控制:建立融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严格的融资审批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控制指标。
4.融资合规管理:确保融资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合同法、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5.融资后续管理:对融资项目进行跟踪监管,及时调整融资策略,防范风险,并根据融资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三、融资业务信息披露1.信息披露原则:制定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明确披露的内容、方式、时机和范围。
2.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融资活动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3.披露内容要求:明确对外披露的内容要求,包括融资计划、融资合同、融资风险评估等相关信息。
4.信息披露方式:选择合适的信息披露方式,包括公告、通知、报告等适用于不同融资活动的披露方式。
5.信息披露监督和追溯:建立监督机制,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和追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融资业务监管与评估1.监管机构及职责:明确融资业务的监管机构及其职责,包括金融监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
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风险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风险管理供应链融资是指银行为有效控制供应链风险,支持供应链成员的融资需求,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和发展而进行的一种金融服务。
在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中,风险管理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以下将从供应链融资的风险特点、风险管理的原则和具体风险管理措施三方面进行阐述。
供应链融资具有一定的风险特点。
由于供应链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得供应链融资在风险方面具有一定的挑战。
供应链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各个成员之间的信息流通不畅,很难获得准确的供应链相关信息,增加了金融机构的风险。
供应链融资涉及多个成员,每个成员的风险也会传导到整个供应链中,一旦供应链的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将对整个供应链造成连锁反应,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违约风险。
供应链融资还存在合作伙伴的风险,如果供应链中的某个成员出现经营问题或违约行为,将给金融机构带来损失。
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中应遵循的风险管理原则主要有三个。
首先是风险的多元化原则,即通过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供应链融资产品结构,降低整个供应链融资的风险和风险传导。
其次是风险的可控原则,即商业银行应根据风险特征并根据不同层次的供应链成员的经营状况,通过有效的措施,确保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最后是风险的定制化原则,即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供应链成员的特点,为其提供量身定制的风险管理服务,以满足其融资需求和风险管理的需要。
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风险管理方面可以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
加强对供应链各个环节的尽职调查,通过收集信息、评估风险,有效识别供应链各个成员的经营状况和信用风险,为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流程,包括风险测评、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等环节,加强对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全面管理。
采取灵活多样的抵押品方式和担保方式,对供应链各个环节进行风险防控,确保供应链融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还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供应链金融信息平台,便于各个成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风险分析,提高供应链的风险管理水平。
供应链金融管理制度
供应链金融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防范金融风险,保障业务合规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所称供应链金融业务,是指公司依托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的信用和资金流为依托,通过应收应付账款融资、库存质押融资等方式,向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二、业务管理原则1.审慎经营原则。
公司应制定科学合理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和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确保业务风险可控。
2.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行业自律规则,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3.公平交易原则。
公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4.风险收益匹配原则。
公司应合理评估风险和收益,制定科学的风险定价策略,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配比。
三、业务管理流程1.业务受理。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业务受理机制,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融资需求、还款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确定融资额度和融资方式。
2.尽职调查。
公司应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审核,同时对融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3.审批决策。
公司应根据审批权限和程序,对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审批决策,确保业务合规开展。
4.合同签订。
公司应与客户签订正式的融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融资额度和期限等要素。
5.资金划拨。
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划拨资金,并建立完善的资金划拨流程和风险控制机制。
6.贷后管理。
公司应对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定期进行贷后检查和风险评估,确保资金安全。
7.档案管理。
公司应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
四、风险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完善风险管理流程,防范和控制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
2.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定期对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隐患。
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中的贷款管理
结 算 等 通 过 互 联 网 进 行 ,简 单 、 方 便 ,运 作 过程 中信 息依 靠 供 应 链 融 资 平 台在 各 方 之 间传 递 ,当供 应 链
要核 心企 业 的 资信 情 况 良好 ,银 行 的该 笔 贷款 就 能 以该 笔 交 易产 生 的
现 金 流偿 还 ,而且 银 行 能 将 贸 易 回
款 与 保理 业 务 项 下 的应 收 账 款进 行 电子 化 跟踪 匹配 ,更加 保 证 了贷 款 回收的 安全 性。
心企 业 的推 介 ,这样 银 行 和核 心企
流 ,对核 心 企 业 的 实时 动 态监 控 非
常重 要。 通过 B B电子 商务 平 台 , 2 银
行 可 以获得 核 心 企业 和 上 下游 企 业 之 间 的全部 交易 情 况 ,可 以 实 现对 核 心企 业经 营状 况 的综 合 掌 握 。 另
一
仓库 , 银 行 获得 贷 款 , 次偿 还 贷 从 分 款并 取 回货 物的~ 种融 资 方式 。
金流 动 过 程 的 控 制 与管 理 ,资 金 流 循 环 周 期 的 管理 等 方面 。 而 银 行 的 供 应 链 融 资 服 务 的 核 心 理 念 是 “ N+I +M” 式 , 模 即银 行 利 用供 应 链 产 业 集 群 下核 心企 业 与 上 下 游 中 小 企 业 之 间稳 定 的 贸 易关 系 ,将核 心 企 业 的信 用 引 入对 其 上 下 游 中小 企 业 的授 信 服务 中 ,将 中 小 企业 的信 用和 核 心 企 业进 行 捆 绑 ,根 据 真 实 的 贸易 背 景 对 各节 点 的企 业 提供 金
同。实 现信 息流 和物流 统 一时 , 行 银
链 融 资平 台 ,实 现 票据 的传 递 和 结
供应链金融业务管理办法
2023供应链金融业务管理办法CATALOGUE目录•总则•供应链金融业务运营•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和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实施效果及案例分析01总则目的和意义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发展通过制定管理办法,确保供应链金融业务符合国家法规和监管要求,为实体经济提供有效支持。
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通过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降低潜在风险,保障供应链金融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
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水平通过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各类金融机构、企业和服务机构。
企业包括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等。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
服务机构包括第三方物流公司、信息平台等。
供应链金融概述供应链金融是一种基于供应链整体视角的金融服务模式,将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各方参与者连接起来,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供应链金融通过整合供应链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资源,降低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企业现金流状况。
供应链金融业务包括订单融资、存货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多种模式,为企业提供短期和中长期融资选择。
02供应链金融业务运营供应商准入筛选合格供应商,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
评级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指标,对供应商进行评级,确保供应链的可靠性。
供应商准入与评级订单融资为供应商提供短期融资服务,以支持其生产活动。
业务流程供应商提交申请,金融机构审核订单真实性,为供应商提供融资。
采购订单融资业务流程存货融资为供应商提供中期融资服务,以支持其库存管理。
业务流程供应商将存货质押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根据市场行情为供应商提供融资。
存货融资业务流程反向保理为供应商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以支持其销售和收款。
业务流程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为供应商提供融资、应收账款管理等服务。
反向保理业务流程03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供应商风险供应商破产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不稳定,可能会给供应链带来风险。
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操作审批管理办法
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操作审批管理办法供应链金融业务是指银行或金融机构为供应链上的各个环节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种金融业务。
为了规范和管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操作和审批流程,各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
下面将从操作管理和审批管理两个方面介绍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相关办法。
操作管理办法是指为了确保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各个环节的操作必须遵循的规程和要求。
首先,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操作流程应该明确,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任务,确保业务顺利进行。
例如,在融资申请环节,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银行或金融机构则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和处理。
其次,操作管理办法还要求各个环节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操作的准确性和效率性。
例如,在融资审批环节,审批人员需要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交易记录等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
最后,操作管理办法还要求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各个环节的信息畅通和数据的准确性。
例如,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涉及到多个参与方的交易,需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方之间的信息互通,实现业务流程的透明化和高效化。
审批管理办法是指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审批流程和各个环节的审批要求。
审批管理办法的制定主要是为了确保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和合规性。
首先,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对融资申请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保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资金用途合法合规。
例如,在融资申请的审批环节,需要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正当使用。
其次,审批管理办法还要求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审批流程,确保所有的审批行为都是透明、公正和规范的。
例如,在融资申请的审批环节,需要设立专门的审批委员会,由多个审批人员参与决策,减少个人意见的干扰,确保审批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最后,审批管理办法还要求建立健全的备案和监督机制,对审批行为进行监管和监督,确保审批过程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例如,在审批完成后,需要对审批决策进行备案,并设立监督机构,对审批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xx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供应链融资业务发展,实现对供应链各参与主体的集群营销与批量作业,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控制业务风险,根据xx 银行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链是指围绕核心企业,由上游供应商、核心企业及下游购货商三方主体(统称为供应链客户)构成,涉及采购、加工、销售等一系列过程的商品或服务的供需传输链条。
上游供应商和下游购货商合称为上下游客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链融资业务,是指x银行确定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客户名单,制定整体信贷服务方案,应用供应链融资服务平台,根据核心企业与上下游客户之间的真实交易背景,为供应链客户提供资金融通的信贷业务。
第四条供应链融资服务平台,是x银行开发的用于办理供应链融资业务的管理操作系统。
平台主要功能包括:对外通过网银、银企通平台、ERP直连等方式与客户系统对接,实现与客户的信息交互,对内与信贷管理系统群(C3)、BoEing/ABIS等系统对接,进行业务申请的分发、传递、客户数据分析、会计核算、业务统计管理,实现对商流、物流、资金流的实时跟踪监控。
第五条供应链融资合作额度,是x银行核定的用于控制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客户总体融资规模的额度。
第六条办理供应链融资业务,应在C3系统中统一标识“供应链融资”字样。
第七条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择优支持。
根据核心企业的整体实力、经营规模、资信状况、抗风险能力等因素,优选符合条件的供应链客户。
(二)交易真实。
核心企业与上下游客户之间的交易背景合法真实有效。
(三)整体管控。
对供应链融资业务制定整体信贷服务方案,确定融资合作额度,对业务风险进行总体评价和把控。
(四)动态调整。
根据供应链融资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按照准入、退出条件对客户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业务对象及条件第八条x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对象为以下三类客户:(一)核心企业。
在供应链中居于核心地位、起决定性作用,行业竞争优势明显、经营规模大、实力雄厚、偿债能力强、发展前景良好的大中型企业。
供应链融资项目授信管理办法
融资项目授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有效防范业务风险,提高核心企业及链属企业授信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范内容包括各部门职责权限、授信管理原则、授信条件、授信额度及期限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操作的各类供应链金融业务,包括有/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卖/买方保理业务、保兑仓业务等。
第二章授信管理职责第四条参与核心企业及链属企业授信审批的职能部门包括:风险管理委员会、授信审批委员会、风险管理部、资产业务部;第五条各职能部门职责:1. 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1)审议批准风险管理部拟定的规章制度,决定授信审批委员会的人员组成;(2)审议复核单户授信额度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2. 授信评审委员会职责:(1)首席执行官下设授信评审委员会,对资产业务部报送的融资项目进行授信评审工作,审议通过的项目最终形成的《授信批复》由首席执行官签发,首席执行官对授信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具有一票否决权;(2)审批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核心企业授信和2000万元以上的链属企业授信审核项目。
授信额度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项目,授信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需呈递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复核,复核通过后形成最终的授信批复。
3.风险管理部职责:(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结合公司制定的战略发展目标,构建公司授信审批体系,拟定相关规章制度、操作指引,规范公司授信审批流程;(2)对资产业务部报送的项目进行风险审查,出具《授信审查报告》,包括核心企业风险审查和2000万元以内的链属企业授信审批;(3)对授信审批委员或风险委员会复核审议通过的项目拟定《项目授信批复》,并审核合同起草、放款或产品上线等后续项目操作,满足批复要求;(4)在项目出现突发重大情况以及在年度重要节点向风险管理委员会出具《专项报告》及《年度风控工作报告》;(5)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银行交易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交易融资业务管理办法中国ⅩⅩ银行交易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行交易融资业务营销和管理水平,规范管理组织架构,提升风险管理质量,推动全行交易融资业务健康、有序、规模发展,依据中国ⅩⅩ银行相关制度、办法及其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易融资业务,是指我行对生产、贸易或物流等领域内的企业,通过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采用一种或多种产品模式,以债权、货权或其他形式做担保,在能有效控制企业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前提下提供的融资性资产业务。
第三条交易融资业务范围:包括存货类融资、预付类融资、应收类融资、预付与存货组合类融资、国际贸易项下相关产品类融资、其他可设权且可控性融资业务。
第四条交易融资业务项下具体授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贸易融资等。
一、预付类融资业务产品,如银票承兑、商票保贴、信用证等;二、存货类融资业务产品,如仓单质押、动态抵(质)押、静态抵(质)押业务等、提货担保、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抵(质)押等;三、应收类融资业务产品,如保理、应收款(池)质押、动态融资、应收款票据化、信保融资等;四、其他类融资业务产品,购销通、海陆仓、租赁保理等。
第二章相关单位及职责第五条总行主要涉及部门:公司银行部、产品部门、风险管理部门、保障运营管理部门。
一、总行公司银行部(一)统筹管理交易融资类产品;(二)负责交易融资产品的研发与管理;(三)负责交易融资监管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管理,统筹与监管商的合作与管理,维护与总行及区域级监管商的合作关系;(四)牵头组织重点产品全行销售。
二、产品部门含:贸易金融部、金融市场部。
主要负责本领域内产品研发、培训及其相关工作。
三、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含:风险管理部、授信评审部、资产监控部、法律与合规事务部。
主要职责为:(一)授信评审部1、制定交易融资业务的授信指引及授信政策;2、监管商资格准入和动态评级;3、新押品审查审批;4、参与“总对总”核心客户及新商业模式方案设计;5、参与交易融资中心分类管理,协助验收交易融资中心,并提供必要人员支持。
商业银行供应链业务管理办法
(三)对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பைடு நூலகம்开展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和持续营销,对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的经营风险承担监测和管理责任,并及时向总行上报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和业务数据;
(四)部分集中方式下,协助总行协调和支持非主办行对核心企业上下游的营销、授信工作,汇总上报相关情况及数据(包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总行XXX部负责全行供应链业务的推动和管理工作,包括供应链金融产品开发、供应链平台的搭建和运维等;组织、参与对供应链业务方案的准入、退出等工作;指导、协助分支机构进行供应链客户拓展营销、服务方案设计等业务,以及对供应链业务的管理、考核等。
总行金融市场部、贸易金融部、投资银行部、数字金融部等部门负责对供应链业务方案中涉及的相关部门的业务模式及产品进行业务指导和支持。
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对供应链业务涉及到的各类法律文本进行审核,对供应链产品或业务模式开发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指导,对供应链业务进行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提示。
分支机构参照总行的管理要求,负责供应链客户的营销和维护,业务需求信息的收集和反馈,业务的操作及贷后管理等。
第四条主办行职责
(一)与核心企业接洽,初步洽谈合作的整体方案;
2.与核心企业签订有真实、有效、合法的交易合同;
3.企业信用记录良好,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等遵纪守法、个人信用信誉良好;
4.总行XXX部根据业务发展补充的其他标准。
2.“部分集中”是指由于操作成本、操作风险等原因无法或不宜采用完全集中方式操作的业务,在主办行进行整体营销和供应链业务方案获批后,主办行以外的分支机构在总行的总体协调下,作为“协办行”就近对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开展业务。
公司供应链融资部账务管理规定
公司供应链融资部账务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公司供应链融资部作为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助力。
为了保证融资业务的稳定运行和高效展开,有必要对该部门的账务管理进行规范和制度化。
本文将探讨公司供应链融资部账务管理规定。
二、管理制度1. 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供应链融资部对内对外都需要进行资金管理。
因此,需要实行以下规定:(1)结算时限:融资部供应链垫付资金的期限一般是2-3个工作日。
(2)业务监控:资金交付之后,需要对资金的去向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3)资金同步管理:一旦出现资金缺口或异常状况,需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做好资金同步管理工作。
2. 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是保证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
因此,融资部门需要制订遵循的会计核算制度,并加强财务核算的监控。
(1)单一转账:融资部门只允许使用核定账户进行资金出入,禁止使用其他账户。
(2)财务审核:所有融资外部转账均需经过财务科目审核。
(3)凭证结算:对账后立即进行财务凭证结算,确保财务核算建立在稳定、严谨的基础上。
3. 费用报销制度公司供应链融资部的人员日常工作离不开一定量的费用报销。
而且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还会有额外的大额费用开支。
因此,应制定科学的费用报销制度,做到准确、规范、及时、公正的费用报销。
(1)费用管控:对各类费用明确指标、控制标准,部门领导需进行费用预算计划和审核报销。
(2)费用报销制度:按照公司制定的费用报销规范,规范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的报销。
(3)费用核销:对于发票金额与结算金额不符或费用项目不规范的,需进行核销处理。
三、监督管理完善的监管机制对于账务管理规定的执行至关重要。
因此,应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规定得以落实:(1)审计监督:定期对融资部门账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落实监督和惩罚机制。
(2)数据信息防泄露:融资部门对员工身份核验、授权和权限管理需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3)违规处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维护公司的公平公正形象。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供应链融资业务发展和中小型客户基础拓展,统筹协调我行公司金融相关产品,规范我行供应链融资业务,根据我行现行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本办法,对供应链融资的业务原则、产品配置、风险控制、定价及核算等进行统一规范,搭建我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架构,实现前台营销、中台管理、后台操作的高效协调运作,提高业务拓展效率和质量,以核心客户为切入点,延伸到其供应链的上下游,为客户提供全面、综合的解决方案,从而扩大客户基础,提高综合收益,提升我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供应链融资业务拓展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性原则。
统筹协调国际结算、公司业务、国内结算、中小企业等公司金融产品,有效整合营销资源和产品资源,建立统一的、系统的供应链融资管理架构和运行平台,提升我行供应链融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二)“1+N”原则。
依托供应链中的核心客户,向上向下延伸到其上下游企业,将我行的公司金融产品渗透到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和所有参与者,实现以点带面,以一带多的链条式发展。
(三)客户导向原则。
从客户需求出发,针对客户供应链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集支付结算、资金融通、风险管理、财务管理于一体的全面综合服务。
(四)差异化原则。
评估供应链的整体资信,充分考虑供应链融资的封闭性、自偿性,根据客户及行业的特性,制定符合供应链融资特点的差异化的授信政策和定价政策。
第四条供应链是指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中,由供应商、生产商、服务商、批发商、销售商以及最终消费者组成的供需传输链条,即由原材料获取、产品加工、服务提供及销售实现这一过程所涉及的企业组成的链条。
供应链中一般涉及三类企业:(一)核心企业:指在整个供应链中具有规模大、实力强、技术优势明显等特点,并在供应链中居于核心地位、起决定性作用的企业。
(二)上游企业:指在供应链中为核心企业直接提供原材料、零配件或服务的企业。
供应链金融业务管理办法
制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具体操作规范,明确业务流程和风险管 理要求。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市场监管实践
准入管理
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参与方进行严格的准入管理,确保 参与方的合规性和实力。
风险管理
建立完善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采取有效措 施控制业务风险。
信息披露
要求参与方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业务透明度和降 低信息不对称。
对业务流程进行评估,包括流程设计合理性、执行效 果等方面。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控制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容忍度和风 险控制目标。
对质押物的市场价格波动进行密切关注,并建立 质押物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质押物的安全和有效 管理。
对债务人进行严格的信用审查和监控,建立债务 人评级系统,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债务人实行差异 化的融资政策。
运营风险管理优化
通过持续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保障供应链金融业
务运营安全。
04
供应链金融业务技术应用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信息技术应用
供应链金融信息系统
包括采购、生产、销售、仓储等环节的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和可视化等功 能,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云计算技术的应用
通过云计算技术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快速处理,提高数据处理效率和安全 性。
03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逐渐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出现了多种新型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如P2P网贷、互联网保险等。
02
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与管理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
信用风险
由于债务人无法按照合同履行偿债义务而给债权 人带来损失的风险。
市场风险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给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损失的 风险。
供应链金融业务管理办法
基于订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
• 基于订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指以 供应链上游企业的订单为基础,提 供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这种业 务形式中,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享 订单信息,金融机构根据订单的可 靠性和支付能力为上游企业提供资 金支持。
0 业务流程 3
业务流程
• 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概述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流程包括信息共享、资金流动、风险管理等环节。供应链上下 游企业通过共享信息和账款,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为其提供融资服务, 各方通过电子结算平台进行结算,同时进行风险管理和监控。
• 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详解
Hale Waihona Puke 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详解•
1. 供应链信息共享:各参与方通过供应链金融平台共享企业信
息、库存信息、订单信息等数据,建立信息互通的基础。
•
2. 资金需求申请:上游企业根据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递交融
资申请,包括应收账款、库存、订单等。
•
3. 资金审核与审批:金融机构对融资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包
括对企业信用、业务情况等进行评估。
•
4. 资金发放与结算:金融机构根据审批结果,将资金发放到企
业账户,并进行相应的结算操作。
•
5. 风险管理与监控:金融机构通过对供应链各环节的风险进行
评估和监控,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
在编写本演示文档时,我们着重介绍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概念
、分类和流程,并通过配图使内容更加生动和直观。供应链金
基于应收账款的供应链金融业务
• 基于应收账款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 指以供应链上游企业的应收账款为 基础,提供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 。这种业务形式中,供应链上下游 企业共享账款信息,金融机构根据 账款的可信性为上游企业提供资金 支持。
供应链融资项目授信管理办法
供应链融资项目授信管理办法融资项目授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有效防范业务风险,提高核心企业及链属企业授信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范内容包括各部门职责权限、授信管理原则、授信条件、授信额度及期限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操作的各类供应链金融业务,包括有/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卖/买方保理业务、保兑仓业务等。
第二章授信管理职责第四条参与核心企业及链属企业授信审批的职能部门包括:风险管理委员会、授信审批委员会、风险管理部、资产业务部;第五条各职能部门职责:1. 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1)审议批准风险管理部拟定的规章制度,决定授信审批委员会的人员组成;(2)审议复核单户授信额度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2. 授信评审委员会职责:(1)首席执行官下设授信评审委员会,对资产业务部报送的融资项目进行授信评审工作,审议通过的项目最终形成的《授信批复》由首席执行官签发,首席执行官对授信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具有一票否决权;(2)审批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核心企业授信和2000万元以上的链属企业授信审核项目。
授信额度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项目,授信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需呈递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复核,复核通过后形成最终的授信批复。
3.风险管理部职责:(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结合公司制定的战略发展目标,构建公司授信审批体系,拟定相关规章制度、操作指引,规范公司授信审批流程;(2)对资产业务部报送的项目进行风险审查,出具《授信审查报告》,包括核心企业风险审查和2000万元以内的链属企业授信审批;(3)对授信审批委员或风险委员会复核审议通过的项目拟定《项目授信批复》,并审核合同起草、放款或产品上线等后续项目操作,满足批复要求;(4)在项目出现突发重大情况以及在年度重要节点向风险管理委员会出具《专项报告》及《年度风控工作报告》;(5)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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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供应链融资业务发展和中小型客户基础拓展,统筹协调我行公司金融相关产品,规范我行供应链融资业务,根据我行现行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本办法,对供应链融资的业务原则、产品配置、风险控制、定价及核算等进行统一规范,搭建我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架构,实现前台营销、中台管理、后台操作的高效协调运作,提高业务拓展效率和质量,以核心客户为切入点,延伸到其供应链的上下游,为客户提供全面、综合的解决方案,从而扩大客户基础,提高综合收益,提升我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供应链融资业务拓展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性原则。
统筹协调国际结算、公司业务、国内结算、中小企业等公司金融产品,有效整合营销资源和产品资源,建立统一的、系统的供应链融资管理架构和运行平台,提升我行供应链融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二)“1+N”原则。
依托供应链中的核心客户,向上向下延伸到其上下游企业,将我行的公司金融产品渗透到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和所有参与者,实现以点带面,以一带多的链条式发展。
(三)客户导向原则。
从客户需求出发,针对客户供应链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集支付结算、资金融通、风险管理、财务管理于一体的全面综合服务。
(四)差异化原则。
评估供应链的整体资信,充分考虑供应链融资的封闭性、自偿性,根据客户及行业的特性,制定符合供应链融资特点的差异化的授信政策和定价政策。
第四条供应链是指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中,由供应商、生产商、服务商、批发商、销售商以及最终消费者组成的供需传输链条,即由原材料获取、产品加工、服务提供及销售实现这一过程所涉及的企业组成的链条。
供应链中一般涉及三类企业:(一)核心企业:指在整个供应链中具有规模大、实力强、技术优势明显等特点,并在供应链中居于核心地位、起决定性作用的企业。
(二)上游企业:指在供应链中为核心企业直接提供原材料、零配件或服务的企业。
(三)下游企业:指在供应链中购买核心企业产品用于继续加工或者销售的企业。
本办法将上游企业与下游企业统称为“上下游企业”。
第五条供应链融资是指在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企业进行有效管理或提供信用支持的前提下,凭借核心企业自身实力和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真实的基础交易,对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提供全面综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金融模式。
目前,我行提供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类:(一)应收账款类融资:以真实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主要基于应收账款转让或质押,为企业提供的融资和结算服务。
主要产品包括:福费廷、保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融信达、融易达、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议付、融通达、通易达、票据置换通、应收款转让、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质押融资等。
(二)预付/应付类融资:以真实交易中产生的预付款或应付账款为基础,为企业提供的,主要以交易中的商品及其产生的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融资及结算服务。
主要产品包括:订单融资、打包贷款、汇出汇款融资、开立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商务通、票货通等。
(三)货押类融资:以货物/权利质押,引入第三方物流监管,为企业提供的主要以货物及其产生的收入为还款来源的融资和结算服务。
主要产品包括:融货达等。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适用总行和境内分支机构办理供应链融资业务。
第七条对于符合总行风险管理总部信贷管理要求的供应链融资业务,信贷管理及授信审批可按照风险管理总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总行公司金融总部(国际结算)是我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公司金融总部各模块对供应链融资业务进行产品研发和组合运用,并在客户准入、授信审核、产品运用、授后监控等方面,协同相关部门搭建符合供应链融资特点的专业化体系。
各一级分行国际结算部门负责本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组织与协调,具体产品的授权及办理按照相关产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业务审核与管理要点第九条贷前管理(一)基本审查要点1.客户基本情况的审查(1)企业资质。
审查是否依法合规成立、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等。
(2)业务资格。
通过核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进出口业务批件(如需)等文件了解客户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资格,核查客户委托我行办理的业务在其经营范围内。
(3)业务经营能力。
包括已经营年限、年生产或贸易规模、业务技术的先进程度、业务经验及行业地位、品牌知名度、近三年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
2.业务基本情况有关融资的业务背景属于客户的主营业务,审查业务交易双方合作往来的情况及融资需求的产生原因等,并注意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以及有关“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的规定审查业务背景,防范诈骗或我行被利用作为洗钱及恐怖融资的渠道。
(二)具体审核要点1.应收账款类(1)了解业务背景下的交易商品或服务内容情况,审核应收账款账期是否合理,融资金额、融资期限与应收账款是否相匹配,融资比例是否合理;(2)客户的履约能力强以及以往的履约记录良好;(3)应收账款来源明确合理,并产生于客户的主营业务;(4)应收账款资金回笼稳定(包括稳定的销售渠道、明确的销售对象,销售对象的资信状况、是否具备应有的偿付能力等)。
2.预付/应付类(1)审查涉及的交易商品或服务内容情况,并根据涉及的不同商品或服务了解预付款/应付帐款期限的合理性;(2)了解预付款/应付帐款的性质,初步判断风险程度;(3)了解客户的资信实力、付款意愿、以往付款记录等基本情况,并据此确定合理融资比例;(4)了解客户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以往的履约记录是否良好;(5)审核还款资金来源情况,了解下游销售渠道的落实情况及回款账户,客户应在我行办理相关下游的销售结算并开立回款账户,用于监控销售回笼资金。
3.货押类(1)对出质人的审查。
原则上出质人对拟质押商品的经营年限应在2年以上,有稳定的购销渠道,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2)对质物的审查。
质物应符合我行的有关要求(包括物理/化学特性、计量、价格、交易市场、变现能力等);(3)仓储条件、监管单位及监管模式等符合我行要求;(4)分析客户的销售还款计划、跌价补偿能力、质物变现计划等,确保质物经营风险的可控性。
第十条贷中管理(一)基本审查要点1.审查叙做具体业务时客户是否仍为该供应链中的稳定成员。
2.业务背景真实性(1)审核基础合同、发票、运输单据等业务背景资料是否齐备真实,确保基础交易的真实性。
对于初次交易或不规则交易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业务背景真实性的了解;(2)有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有效;(3)对业务背景涉及关联交易的,应采取有效措施了解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集团统购统销要求、双方分别负责不同环节等),确保交易背景真实,避免通过虚假关联交易套取银行资金。
3.融资需求的合理性。
了解客户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生产、销售、运输、货款回笼等交易环节的运作情况,分析融资需求产生的原因;通过采购量、生产周期、销售量、资金回笼周期测算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融资比例、融资期限,控制融资的匹配性。
4.第一还款来源的确定性。
从供应链的上下游关系确定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并了解还款来源方的支付能力、信用记录、还款资金的划拨路径,了解还款来源的可靠性。
(二)具体审核要点1.应收账款类(1)审查有关合同、发票等单据,确定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2)审查应收账款的具体账期是否与合同相符,融资期限是否与应收账款期限匹配;(3)应收账款债权清晰无瑕疵,出质人或转让人拥有完整的应收账款债权,并经合法程序将债权转让或质押予我行。
2.预付/应付类(1)审查客户付款责任的确定性,货到付款项下客户应已收货、掌握货权或接受服务、对基础交易未提出争议,不存在负面的付款意愿等;预付款项下客户应已签订合同或订单;(2)审查融资的金额及期限,将融资金额控制在预付款/应付帐款金额以内,并结合客户自有资金安排或资金回笼期,合理确定融资期限;(3)融资款项应直接支付给客户的上游交易对手,并控制融资款项的支付路线,防止资金挪用。
3.货押类(1)审查出质人对质物是否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在法律权属上无瑕疵;(2)凭以申请融资的质物已办理质押手续;(3)质物及其他担保额已涵盖我行融资金额,融资比例、质押率等符合我行规定;(4)融资款项通过我行直接支付给其交易对手;(5)监管协议已签署生效。
第十一条贷后管理(一)基本管理要点1.跟进有关供应链的发展状况,了解上下游企业关系、业务发展情况等是否有重大变化。
2.跟进交易双方业务往来情况。
业务往来应持续稳定,各方履约意愿正常,未出现交易纠纷等。
3.跟进交易方经营财务变动情况。
关注交易双方的经营动态、财务状况、资信变化,业务部门应加强与客户关系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客户授信政策和风险分类调整等变动情况。
4.回笼资金情况。
监控销售回款情况和回款路径,回笼资金用于清偿我行融资;如回款出现问题,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催收方案,拟定追偿措施,包括取得应收账款债权人等合法身份,使用法律手段进行追偿等。
(二)具体管理要点:1.应收账款类(1)跟进出质人或转让人交易项下的履约情况,动态关注应收账款项下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变化、财务变动等情况,及时预警风险;(2)对于交易双方出现争议,应加强了解争议处理的进展及结果,会同行内相关部门采取合法措施及时维护我行合法权益;(3)关注应收账款是否按期、按既定付款路线回笼,遇异常应考虑降低融资比例或停止融资;(4)如应收账款未按期回收,应及时催收,建立定期、完整的催收记录。
2.预付/应付类(1)关注客户与其供应链上下游客户合作关系的稳定性;(2)货物已按合同要求交收;(3)跟进客户下游销售资金的回笼进度及回笼账户,确保回笼资金首先用以清偿融资。
3.货押类(1)关注仓储条件的变化,指定专人核库,加强与监管单位沟通联系,核实存货流转记录与客户的提货、融资偿还进度一致;(2)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质物的盯市工作,一旦价格下跌超过一定幅度要按有关要求采取跌价补偿措施;(3)跟进货物销售的进度,是否按计划正常销售。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二条前台职责(一)客户关系部门1.负责了解供应链融资业务项下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客户的实际需求,并就产品研发和改良工作提出具体意见;2.负责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客户关系的建立和维护工作;3.负责对供应链融资业务项下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授信发起和额度切分工作;(二)产品管理部门遵循“1+N”原则制定并不断完善供应链融资产品设计方案,协同客户关系部门负责专业性产品的营销和推广工作。
第十三条中台职责(一)国际结算部门1.作为全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发展的牵头部门,制订本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发展战略和具体实施方案;2.组织协调我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产品开发、产品及服务定价、业务后评价,研究与供应链融资业务有关的银行产品与服务的最新发展和组合应用;3.制定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年度经营计划,对全行供应链融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指导、监控全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经营开展情况;4.根据我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总体要求,建设完善供应链融资产品线的风险内控体系;5.按照我行IT蓝图的整体构想,组织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信息系统建设;6.负责全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培训;7.负责全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品牌建设及对外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