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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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
施方案
根据《中共x委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承接上级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承接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下放、委托授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四)将原市文化教育局的文化和新闻出版(版权)职责、原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职责划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管理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指导文化体制改革,协调、指导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作品的创作和生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图书馆、
文化馆(站)事业,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活动。
(三)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研究和制订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并组织或监督实施;指导文物的保护、执法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工作。
(四)拟订文化产业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实施重大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五)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行政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的日常宣传监管,依法查处危害、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案件;负责数字影院发展和监管,农村电影放映管理指导。
(六)负责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贸易等)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出版物;负责全市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七)负责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的批发、零售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单位的审批工作,负责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核发工作。
(八)承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研究提出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市场管理和行政许可;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十)指导协调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广电事业建设;负责对相关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管理,指导监督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业有关协会、学会工作,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新闻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十一)研究制订本市对外文化交流的发展规划,指导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及系统日常工作;负责接待、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提案议案处理、信访、综治、计生、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局干部人事、职称评聘、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与后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对所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二)社会文化艺术管理股
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拟订并组织实施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协调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指导艺术创作、生产等业务工作;协调、
指导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局下属艺术单位业务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教育、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指导本系统文化艺术教育和艺术科研工作。指导文化艺术教育、艺术科研和艺术档案工作,监督管理社会艺术等级考试和艺术教育培训工作。管理社会文化、图书馆事业,研究拟订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少年儿童文化、各类图书馆和文化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利用,推进图书馆间的协作与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指导各类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协调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传承。负责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家《文物法》;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管理、指导、监督重点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维修项目、开发利用等业务;规划、指导博物馆的业务建设;指导和协调文物拍卖、进出境和鉴定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和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文物安全保卫工作。
(三)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股
承担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制作、播出、传输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广播电视视频点播,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承担全市电影放映单位的业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内容审核及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开办群众性参与的直播节目的审核和检查;负责全
市文化广播影视政策法规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监督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内容。
(四)文化市场股(产业股、行政服务股)
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指导相关民办机构、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管理,拟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协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政策执行及运行中的重要事项;统筹规划和协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工作;负责承办由市政府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
(五)新闻出版股(版权管理股)
监督管理全市出版单位(包括报纸、期刊、图书、电子、音像出版单位及本地网站的网络出版等)的出版活动;审读报纸、社科类期刊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负责出版物版权合同审核、版权登记和管理;查处版权侵权案件,办理和查处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涉外版权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图书、报纸、期刊和电子出版物的发行(零售、展览、出租)监管;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上报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对全市印刷业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企业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版权行业中介机构的运作;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