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法的考点图表优选稿
海洋法考点整理
1、基线是一国领海与海岸或内海水之间的分界线,也是测算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宽度的起算线。
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2、正常基线(normal baseline)就是海水退潮时退到距离海岸最远的那条线,即沿岸的低潮线。
3、直线基线(straight baseline)(折线基线)就是在大陆沿岸突出处和岸外岛屿最外缘选定一系列适当的基点,在这些基点之间连续地划出一条条直线,这些直线构成的一条沿着海岸的折线就是直线基线,所以直线基线也被称为折线基线。
4.内水(internal waters):广义的内水和狭义的内水(即内海);狭义的内水仅指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即内海水;广义的海水既包括内海水,还包括一国陆地领土内的水域,即内陆水。
内水的法律地位:内水是沿海国领土的组成部分,国家对其有排他的,完全的主权(排他的管辖权。
)(1)沿海国有权制定有关内水的法律和规章制度(2)一切外国船舶未经沿海国许可不得进入内水(3)外国商船如果获准进入一国内水,必须按照该国法律和规章驶入该国指定的港口,但是注意两个例外:一是外国遇难船舶的临时避难行为。
二是基于条约义务,各国也常准许外国商船驶入内水.(4)外国军用船舶必须通过外交途径办理一定顺序,才能进入一国内水。
(5)沿海国对于进入内水的外国船舶享有属地管辖权。
5.海湾是指海洋深入陆地而形成的明显的水曲。
但只有当水曲的面积大于或等于以水曲曲口宽度为直径所划的半圆时,这样的水曲才能称为海湾。
6.历史性海湾是指那些沿岸属于一国,其湾口虽然超过领海宽度的二倍,但历史上一向被承认是沿岸国内海的海湾。
7.(英)领海是指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在群岛国的情形下则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
我们可以将领海定义为邻接国家领陆,内水和群岛水域的,受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的一定宽度的海域。
8.(英)《海洋法公约》第3条对领海宽度问题作了如下规定:“每一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直至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十二海里的界限为止。
国际法之海洋法共41页PPT
41、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 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42、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 己。——德国
43、重复别人所说的话,只需要教育; 而要挑战别人所说的话,则需要头脑。—— 玛丽·佩蒂博恩·普尔
44、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 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贝多芬
45、自己的饭量自己知道。——苏联1、不要轻言放弃,否则 Nhomakorabea不起自己。
2、要冒一次险!整个生命就是一场冒险。走得最远的人,常是愿意 去做,并愿意去冒险的人。“稳妥”之船,从未能从岸边走远。-戴尔.卡耐基。
梦 境
3、人生就像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喝起来是苦涩的,回味起来却有 久久不会退去的余香。
国际法之海洋法 4、守业的最好办法就是不断的发展。 5、当爱不能完美,我宁愿选择无悔,不管来生多么美丽,我不愿失 去今生对你的记忆,我不求天长地久的美景,我只要生生世世的轮 回里有你。
海洋法复习重点
一.名词解释
1.领海:
2.登临权:
3.平行开发制度:
4.方便旗:
5.国际海底区域:
6、内海:
7、毗连区:
8、过境通行制度:
9、领海基线:
10、海峡:
11、专属经济区:
12、群岛基线:
13、大陆架:
二.问答题
CH5
1.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划定直线基线的方法、适用条件和限制条件有哪些?
11、简述海峡的通过制度
12、如何判定海湾,如何划定海湾的领海基线
CH6-L2
7、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间的领海界限是如何划定的?
CH7
3.简述群岛水域的定义及其法律地位
8、简述划定群岛基线的限制性条件
CH10
2.说明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划分大陆架的三种原则。
14、大陆架的划界及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划分的原则
CH11-L2
5.说明公海管辖权的主要内容。
9、简述紧追权。
10、简述《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公海自由的具体内容
CH12
6、简述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及含义
CH15
4.解决国际海洋争端的方法有哪几种:
13、海洋争端解决的原则和方法
三.分析题
1.专属经济区渔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对海洋渔业的主要影响CH9 4.简述专属经济区制度的主要内容。
(CH9) 2.说明用于国际航行的领海海峡的航行制度CH8 3、群岛水域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CH7 5、简述并比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领海、公海、国际海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科学研究的规定的不同。
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5小题,计20分)
问答题(每题8分,共5题,计40分)
分析题(每题20分,共2题,计40分)。
国际法课件7章第七章 海洋法
第二节 基线
二、群岛基线 (一)群岛和群岛国的定义 (二)群岛基线的划定
第三节 内海水
一、内海水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1. 内海水是指一国领海基线内的一切水域。它包括 一国的港口、海湾和海峡以及领海基线与海岸之间 的海域。 2. 内海水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 (1)所有外国船舶不得驶入内海; (2)外国商船如获准进入内海,必须驶入指定的港 口并遵守该国的有关法律和规章; (3)对于遇难或基于履行条约义务或按照国际公约 规定行事的目的,外国商船被允许驶入内海时,要 遵守沿岸国的法律; (4)在内海中不得享有无害通过权。
海洋法的编撰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一次海洋法会议:1958年2月24日在日内瓦召开 会议通过了4个公约:《领海及毗连区公约》、《公海 公约》、《捕鱼与养护生物资源公约》和《大陆架公约》 第二次海洋法会议:1960年3月17日在日内瓦举行 争议较大,未获任何结果
第三次海洋法会议:1973年12月3日在纽约开幕,历时9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当代第一部国际海洋法典 海洋宪章
第四节 领海与毗连区
(三)领海的外部界限 1. 平行线法 2. 共同正切线法 3. 交圆法 (四)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间领海的分界线 一般以中间线为界
第四节 领海与毗连区
二、领海的法律地位和制度 (一) 沿海国对领海的主权权利 1、属地优越权 2、捕鱼和开发利用领海内资源的权利。 3、对领海上空的专属权利。 4、制定和颁布有关领海内的规章制度的 权利。
古代 “共有之物” 海上霸权
殖民帝国
扩展贸易
分割可利用资源
第一节 海洋法概述
国际法之海洋法表格
领海
毗连区
经济专属区
公海
范 围
一过领海基线以内的区域,包括内海湾、内海峡、港口以及其他直线基线与海岸之间的海域。
以一国确定的基线量起,向外12海里的海域。
以确定的领海基线量起的24海里的海域。
从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以内的海域。
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
性海国权利
1:刑事管辖权: (1)对扰乱港口安宁,受害者为沿海国国民。 (2)案情重大。 (3)船旗国领事或船长提出请求时沿岸国才予以管辖2:民事案件:对完全属于船舶内部管理的,各国通常不行使管辖权。
1:刑事: (1)扰乱港口安宁,罪行后果及于沿海国。 (2)案情重大。 (3)船旗国领事火船长提出请求。 (4)当发生需要取缔违法贩运麻醉药品或精神调理物质所必要时,沿岸国可以行使管辖权。 2:民事: (1)沿海国不得因对外国船舶上的人行使管辖权的时候而停止该船的航行或改变航向。 (2)不得为民事诉讼目的而对船舶实行执行或加以逮捕。
对海关、财政、卫生、移民等类事项行使管辖权。
1: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 2: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力等其他活动的主权权利。{1、2说明:1、2具有专属性,其他国家未经沿海国许可不得开发和利用资源。沿海国行使和利用主权时可采取:①登临权②检查权③逮捕权和进行司法程序} 3: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等方面拥有管辖权。
1:登临权。 条件:从事海盗行为;从事奴隶贩卖;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虽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 2:紧追权。 沿海国的军舰和军用飞机对于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海域内违反了该沿海国法律的外国船舶进行追逐至公海,仍可继续追逐以期逮捕。
国际公法第八讲海洋法
(二)国际航行海峡
? 1. 国际航行海峡,主要指两端都是公海或 专属经济区,而又用于国际航行构成世界 航海通道的海峡
? 2.通过制度: 过境通行制度:船舶和飞机
八、公海与国际海底区域
(一):公海是指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 群岛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 1:公海自由—航行自由 飞越自由 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 科学研究自由 建造人工岛屿和设施自由 捕鱼自由
? 2. 大陆架的宽度 a. 不足200海里,则扩展至200海里; b. 超过200海里,不得超出从领海基线量起 350海里,或不超过2500米等深线100海里
七、群岛水域和国际海峡
? (一)群岛水域 ? 1. 群岛国对其群岛水域包括其上空和底土拥
有主权 ? 2. 两种航行制度:
a. 无害通过制度:所有国家船舶享有通过除 群岛国内水以外的群岛水域的无害通过权 b. 群岛通道:
实践中,采取沿岸国与船旗国管辖结合
? 2. 刑事管辖:一般不管,只对于扰乱港口 安宁,受害人是沿岸国或国民,案情重大, 或者船旗国领事或船长请求时沿岸国才管
? 3. 民事管辖:对完全属于船舶内部管理、 工资、劳动条件、个人财产权利等事项, 各国通常不行使管辖权。只有当涉及港口 国公民利益、其他船舶以外的因素,或涉 及船舶本身在港口内航行、停留期间的权 利义务时,港口国才予以管辖。
? 1. 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毗邻领海的一定宽度的 水域,从领海基线起量不超过 200海里
? 2. 既不是公海,也不是领海。沿海国不拥有领土 主权,只享有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
? 3.沿海国对在该区域内以开发自然资源为目的的 活动拥有排他性的主权权利和与此相关的某些管 辖权,由此对其他国家在该区域的活动构成一定 的限制。
海洋法复习要点
——《海洋法与渔业法规》复习——第一部分:课程内容要点第一章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第一节法律法规概述1.法律、法规的含义2.法律法规的类别及其阶位。
3.法律的基本特征。
4.法律法规的主要作用。
第二节国际法概述1.国际法2.国内法第二章海洋法规第一节海洋法综述1.海洋法规、领海基线2.海洋法的概念3.主要海域的划定第二节国内外有关海洋的主要法规1.国际惯例、国际条约2.简述我国海洋法规的主要类别3.简述国际海洋法第三节代表性海洋法规解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海洋生态保护的主要对象2.滨海湿地、渔业水域;排放、倾倒;陆地污染源、陆源污染物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1.内水、领海、海岸线2.我国海域管理的基本原则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公约》有关海洋开发方面的主要内容2.《公约》的重要性3.群岛国、内陆国、群岛基线、公海、沿海国第三章渔业法规基本知识第一节国内外渔业现状概述1.渔业资源的基本特点2.海洋鱼类资源捕捞过度的表现及其成因第二节国际渔业法规概述1.双边及多边渔业协定的签订3.国际法、国内法、渔业法规、国际渔业法规第三节国内渔业法规概述1.国内渔业法规第四节渔业法规的作用、特点和一般原则1.渔业法规对渔业生产的调节作用(宏观作用和微观作用)第四章国际渔业法规第一节内水、领海、群岛水域及其渔业制度1.群岛国、群岛基线、群岛水域2.领海基线的类型第二节专属经济区的渔业制度1.专属经济区内生物资源养护和利用的基本规定2.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建立对海洋渔业管理的影响4.降河产卵种群、溯河产卵种群、内陆国和地理不利国第三节大陆架的渔业制度1.海洋法上的大陆架概念和地理学上的大陆架概念的区别第四节公海的渔业制度1.公海自由的主要内容2.公海捕鱼自由原则及其主要限制3.登临权、紧追权4.现行公海渔业制度的缺陷及其发展趋势第五节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1.制定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背景及目的2.行为守则对渔业的影响第六节《执行协定》1.《执行协定》对公海渔业管理的影响2.发展和使用有选择性渔具的主要原由第七节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渔业协定1.在中日渔业协定下,中日双方在东海形成的不同性质水域及管理3.在中韩渔业协定下,中韩在黄海和东海北部形成的不同性质水域及管理第五章我国的主要渔业法规第一节我国渔业法规的发展简史和现状1.我国现行的渔业法规体系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确定的渔业生产方针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确立的渔业管理基本原则及其原由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主要特点第二部分:核心内容解读一、主要名词1.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可分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
国际法之海洋法讲义
海洋法讲义: 2017年11月30日
(一)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地位比较
正常基线:落潮时海水退到离海岸最远的潮位线。
领海基线
直线基线:连接海岸或近海岛屿最外缘各点的直线。
领海的无害通过制度
(三)国际海底区域
1.范围: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大陆架以外)
2.权属:区域内资源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人类,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
由海底管理局企业部进行(保留区)
3.平行开发制:由缔约国有效控制或担保的自然人或法人与管理局以合作的方式进行(合同区)。
国际法中海洋法知识点归纳
海洋法第一节:概论首先,海洋的上空可以用于飞行。
第二,海洋的表面可以用于船舶的航行第三,海洋水体本身是大量的生物资源,潜艇也在水体航行,水体还要接受向海洋倾废。
第四,海底可以铺设电缆和管道第五,底层土有是有和天然气海洋法是关于海域的法律地位以及知道国家利用不同海域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海洋划分为不同的海域: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
18世纪初,荷兰学者宾刻舒克提出了“大炮射程论”,以确定领海的宽度。
1958年2月24日至4月27日,联合国主持的第一次海洋法会议在日内瓦召开,最后制定了四个公约:《领海与毗连区公约》、《公海公约》、《捕鱼与养护生物资源公约》、《大陆架公约》。
1960年3月,日内瓦第二次海洋法会议,专门讨论领海宽度问题,未果。
1994年11月16日,《海洋法公约》终于生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决议和协议》也在公约生效之日起开始临时适用第二节:基线一、正常基线与直线基线基线(起算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是内水、向海的一面是领海。
基线是测算领海宽度、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起算线。
正常基线(低潮线,即退潮时海水推到离岸最远的那条线)多适用于那些海岸比较平直的情况。
直线基线(沿岸向外突出的地方和沿海岛屿上选定一系列的点,将这些点之间连接起来划出的一条线)适用于海岸线曲折的地方。
为适应沿海国不同的情况,《公约》海规定沿海国可交替使用以上各条规定的任何方法的确定基线。
二、群岛基线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睡眠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
岛屿的海域应按照《公约》适用于其他陆地领土的规定加以确定。
所有的岛屿不论其面积大小都可以有自己的领海,而且岛屿拥有其领海的前提条件并不是它必须被人占领。
群岛国可以划定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干礁最外缘各点的直线群岛基线。
群岛国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宽度从群岛基线量起。
群岛基线划定规则:1、应当包括一个主要岛屿和一个区域,陆地水域比为1:1到1:9之间;2、基线长度不应超过100海里,最长不超过125海里;3、不应在任何位置偏离该岛的一般轮廓。
国际法——海洋法
第五轮 2006/05 第六轮 2006/07 第七轮 2007/03 第八轮 2007/05 第九轮 2007/06 第十轮 2007/10 第十一轮 2007/11
地点
主张
北京 中方:共同开发;日方:划界
北京
同上
东京 日方:中间线两侧;200EEZ 北京 中方:东海的南侧和北侧
东京 日拒绝 北京
(4)暂停无害通过
(5)军舰是否享有无害通过
四、领海管辖权
1.刑事管辖权
❒ 原则上不行使 ❒ 例外
2.民事管辖权
❒ 原则上不行使 ❒ 例外
思考题:
有
没有 习惯法
外国军舰是否享有无害通过权?
甲国船东的货轮“欢乐号”(在乙国注册) 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国籍船员詹某 和卡某在船舱内因口角引起斗殴。依据国际 法的相关规定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 的
A.乙国的行为非法,应立即停止并承担相应责任
B.根据海洋科研自由原则,乙国行为合法
C.乙国行为合法,因为甲国从来没有提出大陆架的 主张
D.乙国合法,因为甲国从未在大陆架上进行任何活 动或有效占领
第七节 专属经济区(exclusive economic zone)
一、专属经济区概念
200海里主权区 承袭海 专属经济区 ≤200海里
精品 课程
国 第七章
际 法 学
海洋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 ®
第一节 概 述
一、海洋法的概念
陆地面积1.5亿平方公里 海洋面积3.6亿平方公里
航行
☆郑和下西洋路线图
资源开发
二、海洋法的历史发展
共有之物
格老秀斯
海洋割据
海洋自由论 闭海论
四章海洋法
第三节 领海及毗连区
➢ 一、领海的概念和范围 ➢ (一)领海的概念 ➢ 领海是国家陆地领土和内水之外,并且与之相连接的一带海域。 ➢ (二)领海的范围 ➢ 1、领海的宽度 ➢ 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 ➢ 2、领海基线 ➢ 正常基线法也称自然基线法,或退潮线法,即以海水退潮时离海岸
➢ ②沿岸运输权专属沿海国。外国船舶不得进行港口之间 的运输活动。
➢ ③领海上空属于国家领空,外国航空器飞经或飞入领海 上空要得到沿海国的允许。
➢ ④沿海国在领海中有权建立法律规章,例如建立航行、 资源开发、安全、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的法律规章。 并且有执行法律的权利,去管辖领海的活动。
领海中的无害通过制度
➢ ②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的建造及使用,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 研究有专属的管辖权。
➢ ③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如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 道的权利。
➢ ④建立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执行该法律规章的权利。沿海在专属经济 区内行使上述权利同时还应顾及到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
2.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
连的一带海域,它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 不应超过200海里。沿海国在它的专属经济 区内享有专属的经济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其他国家享有一定的自由权和其他权利。 因此,专属经济区是一带特殊的海域。
(二)专属经济区的地位
➢ 专属经济区是一带特殊的海域,实际上,是各国权利和义务在该海 域的交叉。因此各国在专属经济区内都有权利和义务。 1.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 沿海国在本国的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有四个方面: ①对自然资源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的专属经济主权权利。
(三)公海上的管辖权
➢ 公海上的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公海上的船舶及其 人员和发生的事件的管辖权。
超全海洋法整理
何为海洋?广义XX水水体,海洋生物,邻接海面的空气空间,海岸,海床与地土组成的统一体,狭义XX洋水体,我们海洋法指的是广义上。
海与洋的区别是什么?洋远离大陆。
海濒临大陆。
洋面积大,海面积小。
洋很深,海水浅。
洋温度,盐度不受大陆影响,海温度盐度受大陆影响。
洋有自己的独立系统,海没有自己的独立系统。
海洋对于人类的作用?海洋是人类食品的重要来源地海洋是人类经济发展的重要原料和能源的供应地1、海水2、海底石油3、海底矿砂4、锰结核海洋是人类发展贸易和友好往来的交通要道海洋是风雨的故乡,全球气候的调节器(天气预报要靠海洋)海洋是国防的前哨,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海洋法定义有哪三个方面?海洋法是由各种原则、制度、规X构成的总体海洋法是规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的原则,制度和规X的总和海洋法是调整国家间在各海洋领域内从事各项活动而形成的相互关系的原则、制度和规则的总体海洋的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区别?1、具有国际性(各国广泛参与及合作)2、综合性(涉及各学科各专业)3、科学技术性(海洋科学技术保护海洋生态,利用海洋资源)4、国家权益性(国家对于各部分海域的权益主X)海洋法的渊源?主要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世界各国在实践上一般都已实行这种做法、接受承认为法律、有法律约束力)辅助渊源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家学说普遍性国际组织的规X性决议海洋法的编纂?1.1930年海牙会议(领海\毗连区\历史性海湾)2. 1958年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日内瓦四公约)3. 1960年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领海\毗连区宽度)4. 1973-1982年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线分类正常基线(沿岸的最低潮线)直线基线(大陆沿岸凸出处和岛屿最外缘连成的直线)混合基线(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两用)领海基线的作用是什么?内水是什么?狭义:领海基线相陆地一面的海域;广义:还包括河流湖泊内水与内海的区别是什么?内水包括了内海,内水另有河流和湖泊港口便于船舶停泊和上下客货的港湾港口分类天然港、人工港军港和商港港口制度1、国家的开放港口应对所有国家的商船开放2、外国商船进入必须遵守法律3、港口国一律平等对待4、遇难船舶准其入境、停泊5、军舰要做特别规定海湾和水曲的区别是什么?水域大于半圆:海湾水域小于半圆:水曲海湾是海洋深入陆地的水曲历史性海湾是什么?湾口虽然超过了领海宽度的2倍,但历史上一向被承认是沿海国内谁的海湾。
海洋法考点整理
海洋法考点整理1、基线是⼀国领海与海岸或内海⽔之间的分界线,也是测算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陆架宽度的起算线。
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陆架2、正常基线(normal baseline)就是海⽔退潮时退到距离海岸最远的那条线,即沿岸的低潮线。
3、直线基线(straight baseline)(折线基线)就是在⼤陆沿岸突出处和岸外岛屿最外缘选定⼀系列适当的基点,在这些基点之间连续地划出⼀条条直线,这些直线构成的⼀条沿着海岸的折线就是直线基线,所以直线基线也被称为折线基线。
4.内⽔(internal waters):⼴义的内⽔和狭义的内⽔(即内海);狭义的内⽔仅指领海基线向陆地⼀⾯的海域,即内海⽔;⼴义的海⽔既包括内海⽔,还包括⼀国陆地领⼟内的⽔域,即内陆⽔。
内⽔的法律地位:内⽔是沿海国领⼟的组成部分,国家对其有排他的,完全的主权(排他的管辖权。
)(1)沿海国有权制定有关内⽔的法律和规章制度(2)⼀切外国船舶未经沿海国许可不得进⼊内⽔(3)外国商船如果获准进⼊⼀国内⽔,必须按照该国法律和规章驶⼊该国指定的港⼝,但是注意两个例外:⼀是外国遇难船舶的临时避难⾏为。
⼆是基于条约义务,各国也常准许外国商船驶⼊内⽔.(4)外国军⽤船舶必须通过外交途径办理⼀定顺序,才能进⼊⼀国内⽔。
(5)沿海国对于进⼊内⽔的外国船舶享有属地管辖权。
5.海湾是指海洋深⼊陆地⽽形成的明显的⽔曲。
但只有当⽔曲的⾯积⼤于或等于以⽔曲曲⼝宽度为直径所划的半圆时,这样的⽔曲才能称为海湾。
6.历史性海湾是指那些沿岸属于⼀国,其湾⼝虽然超过领海宽度的⼆倍,但历史上⼀向被承认是沿岸国内海的海湾。
7.(英)领海是指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及其内⽔以外邻接的⼀带海域,在群岛国的情形下则及于群岛⽔域以外邻接的⼀带海域,称为领海。
我们可以将领海定义为邻接国家领陆,内⽔和群岛⽔域的,受国家主权⽀配和管辖的⼀定宽度的海域。
8.(英)《海洋法公约》第3条对领海宽度问题作了如下规定:“每⼀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直⾄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海⾥的界限为⽌。
MindMaster系列‖国际法——国际海洋法
MindMaster系列‖国际法——国际海洋法大一下学期国际法线上课程思维导图国际法与当今世界之间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学习国际法有助于拓展国际视野和政治格局期末复习+法学笔记=奥利给国际法|国际海洋法▲图片画质实在不佳,有需要欢迎私我补充说明•本章的内容顺序大体是按照《国际法》第五版北大高教红皮教材(因为学校此时还没有下发教材)•其中内容部分参考了网上国际法的PPT和老师上课讲的内容,将二者相结合而成,因个人观点可能会有出入,因人而异•其中内容中标有★的部分是老师上课强调或者自己认为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判断是否需要,因人而异补充内容第一节领海与毗连区⒈港口制度⑴船舶可以在对方航道航行,未经许可不得靠泊,修建设施需要事先征得对方同意(许可)⑵沿海国克制对停靠在本国港口外国船的刑事管辖权,以避免对国际航行制度产生负面影响⒉河流制度界河以主航道中心线或河道中心线为界,航行可以突破界限⒊限制条件⒋毗连区制度海关:走私行为财政:未缴纳税费移民:偷渡行为卫生:进出口无检验手续★中国的情形:安全(国家安全)【补充】⒌权利范围的变化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公海:主权权利逐渐递减第二节专属经济区⒈毗连区是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⒉如果他国的渔船未经许可,来到我国专属经济区进行捕捞,我第三节公海⒈管辖权:船旗国管辖权→一船一旗制禁止一船无旗、禁止一船多旗→视为无国籍船(追逐、拿捕、审判、定罪、量刑)⒉登临检查权(登临权、临检权):指在公海上直接提起管辖的权利⒊紧追权:指在其他海域提起管辖,并将管辖权延伸至公海的权利★区别——管辖权的起点不同★海洋的底土——领土、大陆架、国际海底区域第四节大陆架制度★专属经济区:水域 & 大陆架:底土★海洋的底土——领土、大陆架、国际海底区域第五节国际海底区域制度沿海国开发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非生物资源,应通过国际海底管理局并缴纳一定的费用或实物,发展中国家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免缴▲国际海洋法的地域划分▼开通了留言区,欢迎大家交流学习,多提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洋法的考点图表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海洋法
考点一:内海及有关制度
一、领海基线
二、内海制度
【特别提示】国家在内海享有完全主权。
考点二:领海法律制度
【特别提示】刑事管辖方面,除以下情况外,沿海国不对外国船舶上人员在船舶无害通过期间在船上所犯行使管辖权:①罪行的后果及于沿海
国;②罪行具有扰乱当地安宁或沿海国良好秩序的性质;③经船长或船旗国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请求当地政府予以协助;④取缔违法贩运麻醉品或精神调理物质所必要。
考点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特别提示】外大陆架的划界:对于主张拥有200海里外大陆架(提案国),该国需要把有关的科学信息和证据资料提交给依公约建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
对于提案国的外大陆架主张,若其他国家提出异议,则委员会不进入审议程序,由相关国家先自行解决争议,若其他国家无异议,则该委员会将从科学上确定提案国的外大陆架界限,这样提案国的外大陆架才能得到承认。
例题:甲国在其宣布的专属经济区水域某暗礁上修建了一座人工岛屿。
乙国拟铺设一条通过甲国专属经济区的海底电缆。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1-31,单)1
A.甲国不能在该暗礁上修建人工岛屿
B.甲国对建造和使用该人工岛屿拥有管辖权
C.甲国对该人工岛屿拥有领土主权
D.乙国不可在甲国专属经济区内铺设海底电缆
考点四:公海及国际海底区域
一、公海法律制度
(一)公海与公海制度
1 B。
(二)公海上的管辖权
二、国际海底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