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冠名发票管理规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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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冠名发票管理规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2.11.21•【字号】大地税公告[2012]7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冠名发票管理规定的公告(大地税公告〔2012〕7号)现将《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冠名发票管理规定》予以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冠名发票数据上传规则(图略)2.冠名发票印制资格许可申请表3.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4.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5.核准纳税人变更发票认定信息通知书6.不予核准纳税人变更发票认定信息通知书7.撤销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8.冠名发票印制申请表9.发票使用情况申报表10.发票缴销申请表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冠名发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地税普通发票管理,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经济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以下简称冠名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冠名发票,是指纳税人在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或收取印有收款单位名称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冠名发票根据发票类别和填开方式不同分为冠名定额发票和冠名机打发票;冠名机打发票根据发票开具信息采集方式分为数据上传类冠名机打发票和非数据上传类冠名机打发票。
冠名定额发票,是指发票票面印有固定金额的冠名发票。
如进入公园、风景区、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体育馆、文艺或文化表演场所等参观游览或观看文化演出、体育赛事等需要购买的一次性或月(年)卡等印有固定金额的纸质、IC 卡和其他非纸质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https://img.taocdn.com/s3/m/75c3fd8c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10.png)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2015年5月14日,《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公布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其中,涉及取消11个大项以及其他3项中8个子项的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同时,根据国发〔2015〕27号文件关于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的决定和国务院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要求,将23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这些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将随着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的推进,结合制定国务院部门权力清单,进一步研究、清理和规范。
另外,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取消22项税收优惠核准事项。
由于需要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该22项税收优惠核准事项一直未予公布。
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已经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3条,待国务院公布取消上述22项税收优惠核准事项后,税务总局将另行发文予以贯彻。
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精选5篇
![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精选5篇](https://img.taocdn.com/s3/m/76be10b8c850ad02df804114.png)
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民许不准延字()第号____________:你(单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经审查,决定不同意延期。
民政部(厅、局)____年____月____日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医药类)____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____药监()许不变、延决字[200 ] 号申请许可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审查认定,申请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口变更、口延续)的申请事项,不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
现决定,不予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口变更、口延续)。
不予该行政许可事项(口变更、口延续)的理由是: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对本决定不服的,你有权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____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申请经办人__(签名)机关办理人__(签名)送达人______(签名)被送达人____(签名)送达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注: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申请人、机关办理人、存根各存一份。
税务行政许可通用文书格式-许可文书目录:
![税务行政许可通用文书格式-许可文书目录:](https://img.taocdn.com/s3/m/fc3358cb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57d3551.png)
税务行政许可通用文书名目: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2、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回执3、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4、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5、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6、税务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告知书7、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8、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9、变更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10、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11、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12、连续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13、准予连续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14、不予连续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15、撤销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16、注销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17、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书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许可文书之一: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填写讲明:1、本申请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设置;2、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时使用。
3、填写要求:(1)“编号〞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填写,其余各项由申请人填写;本申请书“编号〞六位,第一位为申请事项编号,第二位为子工程编号,没有子工程的为“0〞,后四位为顺序号。
如:指定企业印制发票第一份申请编号为:100001。
申请事项编号依次为:指定企业印制发票——10异地经营申请领购发票发票——21拆本使用发票——22使用计算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23跨区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24企业自印发票——25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30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40印花税票代售许可——50(2)申请人是个人的,在第一行“身份证件〞栏填写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
(3)本申请书需经申请人签章,方为有效;申请人是个人的,由申请人签字;申请人是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4)申请人托付代理人提出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的,代理人须在“经办人〞处签字。
4、本申请书为A4竖式,一式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回档。
许可文书之二: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回执编号: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回执?填写讲明:1、本回执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设置;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受理人员同意税务行政许可〔变更、连续〕申请材料时使用;3、填写要求:(1)本回执编号与相应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编号一致;(2)申请情况局部由申请人填写,同意情况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填写;(3)在“讲明〞栏注明是否另附申请材料清单,在相应的“□〞内划“√〞,并注明页数;(4)申请材料“备注〞栏填写:“复印件〞、“原件〞或其他需讲明的情况;(5)本回执加盖税务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方为有效;5、本回执为A4竖式,一式两份,一份由税务机关交申请人作为收到申请材料的证实,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回档。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精选及答案1229-31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精选及答案1229-31](https://img.taocdn.com/s3/m/6f492a15f242336c1eb95ec2.png)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历年真题精选及答案1229-311、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公告规定,下列关于税务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及决定程序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A.对能够当即办理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仍应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得直接出具和送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B.具备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和网上办理平台提出申请C.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审查许可申请,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查的,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进行核查D.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县(市、区、旗)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期限内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转报申请材料,代办转报一般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E.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不得拒绝;申请人报送的材料应包括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1)选项A:对能够当即办理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出具和送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再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2)选项D: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县(市、区、旗)的,申请人可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转报申请材料,代办转报一般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3)选项E:现有政策已经取消了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报送要求,改为当场查验证件原件。
网上申请的,提供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2、下列关于侵权归责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A.过错责任原则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或过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存在过错,行为人就不承担民事责任B.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归责的依据或标准,举证责任在受害人一方,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有过错,加害人就不承担侵权责任C.我国侵权责任法有三项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D.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就要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侵权法的归责原则。
【会计实操经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会计实操经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https://img.taocdn.com/s3/m/7b930500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ef.png)
【会计实操经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申请人应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按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材料:
(一)申请开票最大限额的: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
2、《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3、企业书面情况说明;
4、《企业办理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委托书》;
5、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二)申请临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
2、《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3、企业书面情况说明;
4、若干份合同复印件,合同中的销售金额与单价必须与申请版本相适应;
5、《企业办理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委托书》;
6、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统一使用A4纸张,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在申请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办结告知:
1、准予许可。
颁发《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核发《防伪税控企业最大开票限额变更审定表》,并公开许可决定。
批准临时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完成开票后,在规定时限内仍恢复原来
批准核定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
2、不予许可。
出具《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救济途径。
结语:会计是一个注重积累的职业,出纳、会计、主管、经理一路攀升,是正常的途径,从简单的账务处理到报表制作、税务处理、到财务分析、到更高层级的管理会计,应该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大家定要积累大量的知识并且尽量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现在只需沉淀,相信将来会有更大更好的发展,最后感谢大家的支持!。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示范文本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示范文本](https://img.taocdn.com/s3/m/f4d6afd1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a1.png)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示范文本许可文书之一: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日期:XX 年XX 月XX 日编号:123申请人姓名XXX 身份证件533111900114567891电话1234567 邮政编码678300住址单位XX公司法定代表人李X X邮政编码678301 电话6129 X XX地址龙陵县XX乡(镇)XX路XX号委托代理人李X X 身份证件533010902 X XX住址X乡(镇)X路X号电话1234567申请事项(在申请事项前划“√”)1、指定企业印制发票;√2、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3、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4、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5、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申请理由:(公章)法定代表人:李X X 经办人:李X X 年月日受理人(审核人):收到日期:年月日许可文书之二: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国、地)税许受字第()号(申请人):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项目名称)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决定自年月日起受理。
(税务机关印章或许可专用章)年月日许可文书之三: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地)税许不予受字第()号(申请人):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项目名称)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该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请你(你单位)向机关另行提出申请。
(税务机关印章或许可专用章)年月日许可文书之四: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地)税许补字第()号(申请人):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项目名称)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需要补充下列材料:1. ;2. ;3. ;4. ;5. ;请你(你单位)补正后再向我局提出申请。
(税务机关印章或许可专用章)年月日许可文书之五: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地)税许准字第()号(申请人):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项目名称)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我机关已经于年月日受理。
区国家税务局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模板】
![区国家税务局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6c86de2b941ea76e59fa0457.png)
XX区国家税务局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7 税务行政处罚类《裁量基准》从重、加重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等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检查科《_______ 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1. 案件调查报告;2. 相关证据资料;3.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拟稿)。
1.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2. 证据是否确凿、充分;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4. 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5. 是否有减轻或加重处罚的充分理由和情形。
调查终结后__个工作日提交法制审核收到审核申请后__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区局8 税务行政强制类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冻结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五条检查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一十八条、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税务稽查工作规程》(___________ 〔2009〕___号印发)第三十五条1. 冻结存款决定建议情况说明;2.《税收行政执法审批表》;3. 《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代拟稿)。
1. 是否拟派出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2. 冻结存款是否符合下列法定条件:(1)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2)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
3. 《税收行政执法审批表》制作是否符合规定;4.冻结存款决定文书(代拟稿)是否包括了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冻结的理由、依据和期限;(3)冻结的账号和数额;(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https://img.taocdn.com/s3/m/0725b9ee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b5.png)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7.06.13•【字号】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有关问题的公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有关问题的公告〉的公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第一次修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第二次修改。
为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1号),现就辽宁省税务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实施机关一般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实施机关为区县税务机关。
二、实施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三、申请条件已纳入增值税税控系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当与其实际生产经营和销售所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相符。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2516a92a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1b.png)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03.01•【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施行日期】2019.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作出修改,将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修改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
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现将已取消的“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事项予以公布,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第67号修改)所附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和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予以更新。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全面落实取消“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要及时修改涉及取消事项的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征管流程和信息系统,在信息系统升级前,要辅以手工操作方式确保申报纳税事项办理顺畅,不得以信息系统不支持为由延缓取消事项落地;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加强对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12b9ba72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9640fab.png)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6.02.28•【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施行日期】2016.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为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现将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公告如下: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一)企业印制发票审批;(二)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三)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四)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六)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七)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二、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一)税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实施。
各级税务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税务机关是否具有行政许可权,由设定税务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确定。
(二)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税务机关不得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三)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由办税服务厅或者在政府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集中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没有设立办税服务厅的税务机关指定一个内设机构作为窗口,集中受理直接向本级税务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纳税服务司办税服务处作为窗口,集中受理直接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三、税务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告的规定执行。
淮安市地方税务局办税程序流程图
![淮安市地方税务局办税程序流程图](https://img.taocdn.com/s3/m/62097b16cc7931b765ce1572.png)
淮安市地方税务局办税程序流程图淮安市地方税务局行政许可流程图(1-4)行政执法机关:淮安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电话:12366 监督电话:83639016 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作税务行政许可表证单书,1日内传递到审查岗。
10日内审查,对申请内容核实后,制作调查报告。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许可事项;税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收到税务行政许可审查岗提请的听证申请后3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根据申请资料、审查资料、听证资料2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办理变更手续或是否准予延续的书面决定。
并将审批后材料行政许可准予延续通知书”、“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延续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
在办公服务厅或其他办公场所公开许可决定或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监督。
资料归档后调研,对实施情况适时评价,并将意见报省局。
淮安市地方税务局简易行政处罚流程图(5-1)行政执法机关:淮安市地方税务局联系电话:12366监督电话:83639016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拟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适用简易程序;对违法行为信息登记在“违法行为信息登记簿”上。
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罚款数额,同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对陈述、申辩意见应当复核;填写“税务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并由其签收。
当场收缴罚款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岗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
对拒绝罚款的,进入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执行程序。
根据执行岗的执行报告进行结案处理。
税务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执行报告及收缴罚款收据、票据复印件。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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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范文一
:
我厅于年月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申请,经审查不符合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年月日
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范文二
申请人:
经审查,你于年月日向我局提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不予你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沣西新城规划局
年月日
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范文三
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你向本机关提出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下列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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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撤销
![税务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撤销](https://img.taocdn.com/s3/m/45641afa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a89695d.png)
税务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撤销与注销程序和文书样式(试行)一、税务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一)变更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制《变更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对于被许可人提交的变更申请,税务机关按照实施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的程序在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制作《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被许可人。
需要变更税务行政许可证件的,税务机关应当收回原来核发的许可证件,按规定核发新的许可证件(或在原许可证件上变更相应内容)。
(二)延续被许可人需要延续税务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依法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制《延续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对于被许可人提交的延续申请,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实施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的程序在该许可有效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制作《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或《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送达被许可人。
税务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需要变更税务行政许可证件的,税务机关应当收回原来核发的许可证件,按规定核发新的许可证件(或在原许可证件上变更相应内容)。
二、税务行政许可的撤销与注销(一)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税务机关或者其上级税务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1.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依照上述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依照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公告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65940173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90.png)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1.05.09•【字号】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施行日期】2001.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公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为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现就辽宁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税务行政许可的范围目前,辽宁省国税系统实施的税务行政许可包括: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对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的审批、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二、指定企业印制发票有关问题(一)指定企业印制发票的实施机关为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
”(三)条件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3.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四)数量指定企业印制发票许可数量共6个。
(五)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1.指定企业印制发票申请;2.营业执照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5.企业生产责任制度、保密制度、质量检验制度、保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6.基础设施和与印制普通发票相关设备情况。
(六)实施程序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有效期限为3年。
三、对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的审批有关问题(一)对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的审批实施机关为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较大或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的,可以向省以上税务机关申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关于关于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法》中的正确定
![关于关于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法》中的正确定](https://img.taocdn.com/s3/m/e12571591ed9ad51f01df256.png)
关于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法》中的正确定位关于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法》中的正确定位作者马永平魏勇举国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已于2004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是规范设立、实施行政许可的需要,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需要,是适应加入WTO规则新形势的需要。
它所确立的诸多原则和制度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规范和重大改革,是对行政机关的一次新的挑战。
税务机关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执法部门,税务行政许可是税务行政管理中经常使用到的重要手段,因此税务机关处于应对《行政许可法》挑战的前沿。
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法》中应当如何正确定位从而积极应对这场新的挑战?这是我们每个税务干部都应当认真思考的问题,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谈谈自己的肤浅看法。
定位一:税务机关要做法治机关《行政许可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该规定要求行政机关在设定、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必须依法办事,使行政机关行政审批活动完全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
这就是行政许可法确立的法治原则。
法治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的原则,也是政治文明的一个突出标志。
具体到税务机关,在贯彻行政许可法治原则上,应当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税务行政许可设定法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无权设定行政许可,这是贯彻《行政许可法》法治原则的前提。
第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法定。
目前仅限于6项,即: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批,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除此外,不得对其他审批事项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第三,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法定。
税务行政许可文书不予许可决定书
![税务行政许可文书不予许可决定书](https://img.taocdn.com/s3/m/538ddc950c22590102029de1.png)
税务行政许可文书--不予许可决定书
文书类型:行政许可文书
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____地税()许不准字[ ]()号_______:
你(单位)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提出的_______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我机关已经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
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许可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决定不批准你(单位)取得该项许可。
如你(你单位)不服,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税务机关印章)说明:
1、本决定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做出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时使用;
3、填写说明:
(1)“”:填写本级税务机关代字,如:“东城”填写“东”,“西站”填写“西站”;“()”:填写税务所代字;
(2)“[ ]”:填写年度公元全称;
(3)“号”字前“()”:填写该决定书当年的顺序号;
(4)台头“”:填写申请人名称;
(5)“提出的”后的“”:填写许可项目名称;
(6)第二段“”:填写不予许可的理由;
(7)第三段“”:分别填写上一级地方税务机关名称和人民法院名称;
(8)本决定书须加盖税务机关印章;
(9)本决定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4、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由税务机关归档。
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
![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https://img.taocdn.com/s3/m/77a44150f524ccbff02184b7.png)
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许可文书之一: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日期:年月日收件人:收件日期: 年 月 日编号:许可文书之二: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税许受字第()号(申请人):你(单位)于_______ 年—月—日提出的(项目名称)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收悉。
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自—年—月—日起受理。
()税务局(加盖税务机关印章或许可专用章)年月曰注:1•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2. 以上受理事项法定办结时限为—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3.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将通过□受理窗口□主管税务机关代办转报窗口□邮寄方式发放,如有提前,将电话通知。
4•申请人可通过____ 途径查询办理进程。
许可文书之三: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税许不予受字第()号(申请人):你(单位)于_______ 年—月—日提出的(项目名称)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收悉。
经审查,该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请你(单位)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税务局(加盖税务机关印章或许可专用章)年月曰许可文书之四: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税许补字第()号(申请人):你(单位)于_______ 年—月—日提出的(项目名称)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收悉。
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需要补正下列材料:1 .2 .3 .4 .5 .请你(单位)补正后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税务局(加盖税务机关印章或许可专用章)年月曰许可文书之五: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税许准字第()号(申请人):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项目名称)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 _年_月—日受理。
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税务非行政许可清单
![税务非行政许可清单](https://img.taocdn.com/s3/m/31be2c64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83.png)
税务非行政许可清单
【原创版】
目录
1.税务非行政许可清单的定义和作用
2.税务非行政许可清单的内容
3.税务非行政许可清单的实施与监管
4.税务非行政许可清单的意义和影响
正文
一、税务非行政许可清单的定义和作用
税务非行政许可清单是指税务机关在行使税收管理职责过程中,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税务事项进行明确和规定的清单。
这一制度有助于规范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提高税收管理的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促进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
二、税务非行政许可清单的内容
税务非行政许可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事项:
1.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如税收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
2.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
3.税收优惠资格的认定: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等。
4.其他税务事项:如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等。
三、税务非行政许可清单的实施与监管
税务非行政许可清单的实施需要各级税务机关认真执行,确保清单内的事项不再需要纳税人提供行政许可。
同时,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非行政许可清单的监管,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四、税务非行政许可清单的意义和影响
税务非行政许可清单的推行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
1.有利于减轻纳税人负担:清单制度使得纳税人在办理税收事务时,不再需要为取得行政许可而耗费时间和精力。
2.有利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清单制度有助于提高税收管理的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提升税收营商环境的整体水平。
3.有利于规范税务机关行为:清单制度明确了税务机关的职权范围,有利于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侵害纳税人权益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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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填写年度公元全称;
(3)“号”字前“( )”:填写该决定书当年的顺序号;
(4)台头“ ”:填写申请人名称;
(5)“提出的”后的“ ”:填写许可项目名称;
(6)第二段“ ”:填写不予许可的理由;
(7)第三段“ ”:分别填写上一级国税机关名称和人民法院名称;
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国税许不准字[ ]( )号
_____________:
你(单位)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出的__________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我机关已经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受理。
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许可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决定不批准你(单位)取得该项许可。
(8)本决定书须加盖本级国税机关行政公章;
(9)本决定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4.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一式四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由国税机关归档,一份向同级法制机构报备,一份传递给基层主管国税机关。
如你(你单位)不服,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___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填写说明
1.本决定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国税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做出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