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异常分析管理办法

瓦斯异常分析管理办法
瓦斯异常分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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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为加强矿井瓦斯管理,分析排查瓦斯异常隐患,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防止瓦斯超限,杜绝瓦斯事故,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防治瓦斯超限管理办法》(〔2015〕117号)、《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矿井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暂行)》(〔2015〕261号)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煤矿矿井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一、瓦斯异常是指在正常通风条件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的:瓦斯浓度较大,经常处于临界状态;瓦斯浓度较小,但变化幅度较大;瓦斯浓度逐渐增大;打钻时喷孔、顶钻、卡钻;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测定参数超指标等现象。

二、瓦斯异常“零”汇报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到瓦斯异常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区)、调度室汇报,同时,继续观察瓦斯异常变化情况,并做好瓦斯异常情况记录。

2、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科(区)值班领导接到监控室值班人员瓦斯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通风科(队)井下跟班领导、现场专职瓦斯检查员或就近瓦斯巡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⑴当瓦斯浓度不超过预警值0.8%时,通风科(队)跟班队干、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并督促现场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⑵当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0.8%、不超过1%时,现场必须停止作业,预警断电;通风科(队)跟班领导、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向矿调度室汇报瓦斯异常情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析核实原因,制定措施,然后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队)领导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

⑶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在不受瓦斯威胁的安全区域内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通风副总、总工程

师、矿长汇报,同时向义煤公司调度室报告。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队)领导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

3、采掘及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煤体位移、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在不受瓦斯威胁的安全区域内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矿长汇报,同时向义煤公司调度室报告。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队)领导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

4、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测定参数超指标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防突措施,经矿长签字后,报义煤公司审批,然后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和煤层突出。

三、瓦斯异常分析

1、分析范围

出现瓦斯监测数据异常、瓦斯基础参数超标的采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通风地点。

2、分析重点

⑴采掘工作面突然出现绝对瓦斯涌出量变化,幅度在20%以上;

⑵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经常处于0.5%以上;

⑶采掘工作面爆破后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一月内超过2次;

⑷采掘生产期间,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较正常情况下瞬时增大值超过0.3%;

⑸掘进工作面停风时,30min内瓦斯浓度达到2%或以上;

⑹采掘及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煤体发生位移、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

⑺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⑻煤层瓦斯含量大于5m3/t、瓦斯压力大于0.5MPa;

⑼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测定参数超指标;

⑽存在其它瓦斯涌出异常情况。

4、分析内容

经人工检测与安全监测系统数据比对,确系瓦斯异常,分析以下内容:

⑴通风系统情况:独立回风系统、风量变化、通风设施、主(局)扇运行情况等;

⑵地质构造情况:煤层赋存、地层产状、构造形态等;

⑶采掘工艺情况:采掘方法、循环进度、落煤量等;

⑷瓦斯抽采情况:抽采工艺,抽采系统运行状况。

5、分析方法

⑴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通风副总、地测副总、通风区(科)、地测科、生产科、防冲科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分析小组,对瓦斯异常信息进行分析,查找出问题原因,制定预防、整改措施,并做好分析记录、建立瓦斯异常涌出分析台帐。

⑵瓦斯数据分析方法采取即时分析法和定期分析法两种。

即时分析法:人员检查或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或瞬时增大值超过0.3%)要及时分析,由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组织,瓦斯异常分析小组成员参加,对瓦斯数据异常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制定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

定期分析法: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分析会议,对一周内出现的瓦斯动力现象和瓦斯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防范措施。

⑶在矿井瓦斯地质图上标注瓦斯异常点,标明瓦斯浓度、瓦斯涌出量,在分析台帐上记录异常原因、发生异常时的生产活动情况及处理措施等。

6、其它要求

⑴每月底制定瓦斯检查点计划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采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需要分析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条件变化时,要及时调整瓦斯检查次数。

⑵地测科要做好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为预测瓦斯变化趋势提供参考。

⑶通风调度员要经常对瓦斯调度台帐的数据进行分析,安全监控室值班人员要时时观察监控系统各种信息,发现瓦斯监测数据超过预警值或处于快速上升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向通风科(区)值班领导和矿调度室汇报,并做好记录。

⑷采掘工作面设计参数、采掘方法、循环进度等必须经通风部门审查。

⑸分析矿井存在瓦斯异常区后,必须及时上报上义煤公司,作为重大隐患闭环管理。

最新瓦斯日分析制度

邯郸市峰合矿业有限公司矿井瓦斯日分析管理制度 二○一七年六月

邯郸市峰合矿业有限公司 瓦斯日分析制度 一、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通风瓦斯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通风瓦斯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瓦斯管理分析制度如下。 二、矿井通风瓦斯日分析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 成员:通风区区长、安监科科长、调度室主任、采煤区区长、掘进区区长、机运区区长 三、瓦斯日分析管理制度 1.每月矿井总工程师召集相关单位(部门),根据采掘生产地区接替变化情况和瓦斯地质情况,确定出当月通风瓦斯管理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内容后通知安监科、通风区和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必须认真传达,并严格遵照措施执行。 2.每天由总工程师或安全副经理组织召开日分析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汇报各自的日分析内容,排查矿井可能存在

的通风瓦斯隐患,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安排责任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3.通风区根据重点地区对瓦斯进行日分析,必须及时报经董事长和总工程师审阅、签字,严格执行审签字制度。 4.瓦斯日分析会议的安排处理意见经审批后,必须送达相关责任单位落实。 5.通风瓦斯日分析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通风系统是否独立可靠,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不合理的通风方式;采掘工作面风量变化;采掘工作面等用风地点风量、风速、风向是否稳定,符合规定要求;巷道贯通是否按措施执行、贯通后通风系统是否合理。 (2)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是否符合要求,涌出量是否出现异常。 (3)放顶煤工作面推进度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是否按规定落实防灭火措施;放顶煤工作面回风及上隅角co浓度及变化趋势;工作面结束回撤及密闭是否符合上级及公司规定,co浓度及变化趋势是否出现异常;采空区密闭墙是否按规定检查,是否定期进行气样分析,是否存在漏风及其它异常现象。

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普安县楼下安宁煤矿 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编制:安宁煤矿通防科 编制时间:2016年5月1日

规程(措施)制度贯彻学习签字表

安宁煤矿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为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分析排查通风、瓦斯异常隐患,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杜绝通风、瓦斯事故,根据矿井实际,制定《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成立通风瓦斯异常分析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陈朝庭 副组长:牙韩山汪晓文刘继方郭荣金马黔成刘义

成员: 李林刘灿义王忠李亮吕良富景书忠黄康权张林方张孔方王斌王喜昌陈驰刘云 杜宝同、郝双九及各施工队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由李亮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监督工作。 一、通风、瓦斯异常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的:突然停风,风量不稳定,瓦斯经常处于临界值状态;瓦斯浓度忽大忽小;打钻时喷孔、顶钻、卡钻等现象。 二、通风、瓦斯异常汇报 1、采掘工作面无风、风量减小或出现风量忽大忽小变化异常时,现场瓦检员或带班人员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通防科(队)、机电科、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查明情况及原因。 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到瓦斯异常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防科(队)、调度室汇报,同时,继续观察瓦斯异常变化情况,并做好瓦斯异常情况记录。 3、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防科(队)值班领导接到监控室值班人员瓦斯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井下跟班领导、现场专职瓦斯检查员或就近瓦斯巡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⑴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预警值0.7%、不超过0.8%时,现场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现场管理人员及矿现场跟班领导,并发出预警信息。同时协同现场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瓦斯超限。 ⑵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时,现场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值班人员汇报。接到汇报后,调度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主任、通防科(队)长、总工程师汇报。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防科(队)长组织实施,立即进行处理。 4、采、掘过程中出现煤体位移或钻孔施工过程中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发出警告、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防科(队)长、总工程师、矿长汇报,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防科(队)长组织实施,立即进行处理,防止瓦斯事故发生。 三、通风、瓦斯异常分析 1、分析范围出现通风异常,瓦斯监测数据异常、瓦斯基础参数超标的采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通风地点。 2、分析重点

瓦斯管理制度

瓦斯管理制度 阿拉善福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通风科 2010年度

一、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二、瓦斯请示报告制度 三、瓦斯异常汇报调度制度 四、瓦斯重点区域管理制度 五、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六、瓦检员交接班制度 七、盲巷管理制度 八、瓦斯检查牌板、手册、汇报三对口制度 九、瓦斯排放制度 十、“一炮三检”制度 十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十二、跟班瓦检员工作制度 十三、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隐患气体检查制度

一、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1、瓦斯检查点由通风队规定,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检查点随井下情况的变化及时变化。对每一检查点名称、内容、次数要做明确的统一规定。 2、瓦斯检查次数:正常情况下,每班由瓦检员分水平巡回检查,除井下变电所、绞车硐室每班检查一次外,其他检查点均按每班至少两次的要求巡回检查,特殊情况下,要实行专人定点检查。特殊情况包括灭火,过老巷等。 3、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钻场、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异常的地点,必须设有专人经常检查。本班未进行作业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井下停风地点删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档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对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硐室或巷道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4、矿井的分区回风和矿井总回风等回风巷道都必须设点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5、密闭墙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瓦斯、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 6、瓦斯检查工对所负责区域的各种硐室、巷道冒顶处及有关地点的瓦斯情况都应进行检查,发现有瓦斯超限时,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瓦斯异常区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75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瓦斯异常区管理制度标 准版本

瓦斯异常区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通风方面 1、加强异常区通风设施的施工、维修质量,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严禁不合理通风,避免串联风。 2、采掘工作面风量满足规程的规定,局部通风采用双局扇,双电源做到自动切换自动分风,严禁风机喝循环。 3、风筒吊挂做到平、直、稳、无破口,风筒出口到迎头距离不得大于4米,确保迎头风量将瓦斯浓度稀释在1以下。炮掘工作面备用风筒不得少于2节,机掘工作面备用风筒不得少于3节。

4、局扇由施工单位设专人看管,确保风机正常运转,严禁停风。否则在门口设置栅栏、警标,严禁人员入内,待气体排放后方可进入,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局扇。 5、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随时检查巷道、迎头及炮眼内气体,若迎头(巷道内)瓦斯浓度超过1%,严禁放炮;超过1.5%,严禁作业,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揭示警标,并向矿调度、通防调度汇报。电动机及开关附近20米,若瓦斯浓度超过1.5%,立即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严格瓦斯检查员现场交接班及班中汇报制度,瓦斯检查员每班检查三次并及时向矿调度、科调度及队汇报。严格瓦斯管理,出现空班漏检按严重“三违”论处。 6、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复电开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77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组织领导 以瓦斯防治为突破口,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围绕瓦斯治理工作,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搞好监督检查,务求实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防治工作的责任体系。 成立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井瓦斯治理的各项工作。矿长担任组长,生产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通防专业组、通修队干部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担任。 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管理,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完善瓦斯治理的技术保障体系,完善防治瓦斯的基础设施,提高综合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坚决做到以风定产;完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实现监测监控;进一步研究矿井瓦斯涌出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瓦斯防治技术的发展和创新,有效地预防瓦斯

矿井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制度

瓦斯管理的预警分析和处置制度 为了加强双龙公司瓦斯管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认真执行皖政办[2011]62号--安徽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AQ1029----2007安全监控系统规范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执行;充分发挥预警分析和处置制度的机制,更好的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高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制度,由煤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 2、瓦斯涌出异常时,现场带班人员、瓦检员、安监员、班组长立即撤出人员,安全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瓦检员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人员立即下令切断相关区域电源,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并采区相应措施处理。 3、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具体参加人员: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工程师主持、通风区长、监测主管工程师。 4、瓦斯超限、监控主光缆、主干线中断等动态追查分析具体参加人员:矿长或矿总工程师主持、通风副总工程师、矿总值班、通风区长、监测主管工程师或监测队长、现场瓦斯检查员、监测电工、生产班队跟班队长、当班安监员。

5、瓦斯传感器、一氧化碳传输线中断(挤压露芯线或挤压短路)等动态追查分析具体参加人员:矿总值班主持、监测主管工程师、现场监测电工、生产队跟班队长、当班安监员。 6、瓦斯管理的预警分析按要求每天下午16:30进行一次全矿井范围内的瓦斯异常分析。 7、原则意义上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5%(重点区域)时进行分析。 8、未参与人员要具体注明原因(带班、出差、开会)。 附汇报程序(制度) 一、瓦斯预警、报警汇报程序 (1)、0.60%CH4至0.80%CH4(不含0.80%浓度)瓦斯预警汇报程序中心站监控人员立即汇报通风调度、监测队长、监测主管工程师、通风区长、一通三防副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并汇报实情及原因。 (2)、0.80%CH4以上瓦斯报警汇报程序 中心站监控人员立即汇报通风调度、监测队长、监测主管工程师、矿调度员、通风区长、一通三防副总工程师、矿

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瓦斯超限怎么处理

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 1、瓦斯超限后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召开分析会,通风防突部、机电运输部、通风区、施工区队及现场瓦斯检查员、施工人员、班组长参加。 2、发生瓦斯超限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处理,否则,每次罚通风防突部、安全监察部经理各50元。 3、每周安全办公会必须通报上周瓦斯超限处理情况,否则,罚安全监察部经理50元。 4、瓦斯超限分析会内容事故经过、超限原因、责任划分、处罚、安全措施、安全教育等。 5、瓦斯超限按下列标准处罚 ①瓦斯浓度低于5%,超限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罚款500元。超限时间超过10分钟的罚款1000元。超限时间超过30分钟的罚款3000元。 ②瓦斯浓度超过5%,超限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罚款1000元。超限时间超过10分钟的罚款2000元、超过30分钟的罚款4000元。

③瓦斯浓度超过2%,超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的罚款1500元。超限时间超过5分钟的罚款2000元、超过10分钟的罚款3000元、超过30分钟的罚款5000元。 ④瓦斯浓度超过3%的一次罚款3000元,超限时间超过15分钟的一次罚款5000元。 6、造成通风系统受阻或风流短路的罚责任人300元, 罚责任单位1000元。造成瓦斯超限的在按瓦斯超限处罚。 7、局扇吸循环风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人100元。造成瓦斯超限的在按瓦斯超限处罚。 8、无计划停风、停电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责任区队罚罚款1000元。造成瓦斯超限的在按瓦斯超限处罚。 9、敞开单道风门不关的罚责任人100元,同时敞开两道风门的罚款1000元。造成瓦斯超限的在按瓦斯超限处罚。 10、掘进工作面设备故障造成停风,罚责任区队500~1000元,相关队领导100元。造成瓦斯超限的在按瓦斯超限处罚。

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安全措施示范文本

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安全措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安全措 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一、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1)在建筑通风设施、延接风筒、安装风机、安撤隔爆 水袋和安装监测监控装置等从事通风工作时,必须提前编 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措施的要求进行 施工。 (2)施工人员需要站在梯子上或脚手架上施工时,梯 子或脚手架必须架设牢固可靠,施工人员在进行以上施工 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其使用的工具物品等防止其突然掉落 而伤及其他工作人员。 (3)在运送物料或管路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装封车

的管理规定,用矿车时物料(物品)不得超出车沿,用平板或花架车时封车时不得少于两道,并封装牢固可靠,不得超高、超宽装车。 (4)在运输过程中,人员应远离车辆,在斜巷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 (5)在安装管路过程中,必须用葫芦等起重工具或人力可靠托住管子,防止其突然脱落砸伤人员。 (6)在安装拆除风机过程中,必须使用葫芦等工具可靠固定住,人员应远离风机突然掉落所波及的范围。 (7)在吊挂风筒过程中,施工人员应避开来往车辆和运转的皮带,并注意好顶板安全。 (8)盲巷及采空区必须及时进行封闭,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无风或风量不足的地点。 二、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1)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采区通风系统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 第一条回采工作面必须每班安排瓦检员巡回检查工作面进风流、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两次。 第二条煤、岩巷掘进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巡回瓦检员检查局扇安设处、工作面风流、回风、局部高冒区的瓦斯浓度,每一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两次。使用掘进机的工作面,瓦检员随时检查掘进机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 第三条瓦检员在巡回检查瓦斯时,有一处瓦斯超限,立即停止该工作面作业。 第四条瓦检员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岗的瓦检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第五条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小于2米长的胶管和温度计。矿长、生产科长、采掘队长、通风科长、工程技术人员、安检员、流动电钳工、班组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电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或光学检测仪。 第六条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七条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和检查手册上,且检查该地点监测传感器显示的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科、调度室汇报。瓦检员必须做到井下牌板、检查

手册、瓦斯台账三对口。 第八条瓦检员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和二氧化碳超过3%的区域,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区域。 第九条通风科长要每天审查瓦斯班报台账,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瓦斯检查日报表每日必须上报矿长和总工程师签字。 二、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手拉手交接班。 第二条交班内容:交接班时,交班人要交清本班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情况。 1.交清分工区域的通风、瓦斯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若有异常是如何处理的,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 2.交清分工区域内各种设施,包括通风、防尘、放火、局部通风等有关设施和装置运行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设和拆除。 3.交清分工区域内发生的各种“一通三防”隐患及当班处理情况和需要如何继续处理。 4.交清有关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第三条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接班人对交班内容了解清楚后,交接班人员都必须在交接班手册上签字,记录备查。 第四条防止“空岗”。交班时,如下一班瓦检员未到班,交班瓦检员必须请示通风科长,决定是否有由交班瓦检员继续进行下一班的瓦斯检查,还是另派瓦检员,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不能中断瓦斯检查工作。

《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郑新鑫旺(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为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分析排查通风、瓦斯异常隐患,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杜绝通风、瓦斯事故,根据矿井实际,制定《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一、通风、瓦斯异常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的:突然停风,风量不稳定,忽大忽小。瓦斯浓度较大,经常处于临界状态;瓦斯浓度较小,但变化幅度较大;瓦斯浓度逐渐增大;打钻时喷孔、顶钻、卡钻等现象。 二、通风、瓦斯异常汇报 1、采掘工作面无风、风量减小或出现风量忽大忽小变化异常时,现场瓦斯检查员或带班人员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通风科、安全科、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查明情况及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到瓦斯异常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安全科、值班领导汇报,同时,继续观察瓦斯异常变化情况,并做好瓦斯异常情况记录。 3、值班领导及通风科、安全科值班领导接到监控室值班人员瓦斯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矿级带班领导、现场专职瓦斯检查员或就近瓦斯巡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⑴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预警值0.8%、不超过1%时,现场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现场管理人员及矿级带班领导,并发出

预警信息。同时协同现场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瓦斯超限。 ⑵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现场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值班人员汇报。接到汇报后,调度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安全科长、通风科长、总工程师汇报。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矿级带班领导、跟班管理人员组织实施,立即进行处理。 4、钻孔施工过程中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发出警告、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安全科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总经理汇报,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矿级带班领导、跟班管理人员组织实施,立即进行处理,防止瓦斯事故发生。 三、通风、瓦斯异常分析 1、分析范围。出现通风异常,瓦斯监测数据异常、瓦斯基础参数超标的采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通风地点。 2、分析重点 ⑴采掘工作面发生无风、微风、循环风时; ⑵正常情况下,风量突然减小或出现风量忽大忽小变化异常时; ⑶采、掘工作面突然出现瓦斯涌出变化,波动幅度较大时;⑷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经常处于临界值时;⑸采掘工作面爆破后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⑹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生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⑺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min,

瓦斯超限预警分析制度

瓦斯超限预警分析处置制度 第一条为了从严控制和查处瓦斯超限,有效预防瓦斯超限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瓦斯超限预警机制,是通过对井下作业环境中瓦斯浓度达到超限临界值之前进行超前报警(下简称预警),现场及时处置,达到防止瓦斯超限的目的,实现瓦斯零超限。 第三条矿井必须建立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制度,对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机电硐室和其它用风地点实行瓦斯超限预警。实施预警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时,矿井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第四条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当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置。 第五条以下地点的瓦斯超限预警浓度规定为: (一)矿井采掘工作面风流、回风流及回采面上隅角瓦斯预警浓度设%; (二)采区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 (三)矿井总回风巷及一翼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 (四)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 (五)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瓦斯预警浓度设%; (六)处于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瓦斯预警浓度设%。

第六条瓦斯检查员发现检查地点的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就近通知带班矿长、带班队长和预警区域的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条带班矿长、带班队长接到瓦斯超限预警信号后,必须立即赶到预警工作面,查找原因,进行处置,必须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继续上升,保证瓦斯不超限。 第八条回采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工作面必须立即采取限产(包括控制爆破量)、控制施工作业强度等措施,降低瓦斯涌出量;若因通风系统短路或通风巷道垮塌造成风量不足发生瓦斯预警,则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恢复正常通风系统或维修失修巷道,保证正常供风量。 第九条掘进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工作面必须立即采取增风措施,降低瓦斯浓度;若属出煤等施工作业增加了瓦斯涌出量,则首先停止作业或控制施工作业强度,再采取增风措施,将瓦斯浓度控制在预警值以下。 第十条采区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区内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停止采煤及爆破作业,由值班矿长负责,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将瓦斯浓度控制在预警值以下。 第十一条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查明原因,对引起矿井或一翼回风巷预警的主要瓦斯源采取增风、限产、限掘等措施,保证预警区域内所有地点瓦斯均不超限。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41718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加强通风安全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编制以下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 2、《矿井通风安全管理》; 3、上级有关煤矿通风防瓦斯规定; 二、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成立通风科,通风科每天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并进行矿井通风调度,通风科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本矿的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划,对每月通风作业计划进行制订、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具体负责。 2、主扇工、井下通风工、瓦检工等特殊工程必须经上级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

3、矿井必须配备各种通风检测仪器、仪表,坚持保管、维修、保养和使用制度,并定期校正,保持台台完好。 4、各种通风管理报表、台帐要做到准确无误,数字齐全,上报及时,井下通风管理牌板填写清楚; 5、由通风科负责,每月对矿井进行不低于三次的全面测风,每次结果应有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根据测风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6、矿井通风系统图由通风科及时填绘并按月补充修改,及时与主管部门进行图纸交换,通风系统图必须将矿井现状的实际风量,风流方向、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标明清楚。 三、主扇安全管理制度: 1、主扇值班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每天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对主扇运行情况每天检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及值班矿长。 2、主扇必须保证连续24小时运转。 3、由机电科负责,每月至少对主扇检查1次,风井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检查维修1次,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80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瓦斯监控室每班至少有1名值班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好各面的测点定义,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2、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认真填写日志,统计当班瓦斯传感器信号传输的故障情况,及时汇报安全部值班人员和通风调度。 3、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监测日报上,打印并报送安全部汇总,由安全部报送项目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和通风总调审签。 4、值班人员对瓦斯变化异常地点要详细跟踪监视。 5、值班人员配合好监测工搞好系统的调整工作。 6、值班人员要穿洁净工作服,拖鞋,不得将磁性和带静电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保持室内文明卫生。 7、监控室主机严禁使用带有病毒的软盘、U盘。

瓦斯异常分析管理办法

欢迎阅读 **煤矿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为加强矿井瓦斯管理,分析排查瓦斯异常隐患,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防止瓦斯超限,杜绝瓦斯事故,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防治瓦斯超限管理办法》(〔2015〕117号)、《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矿井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暂行)》(〔2015〕261号)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煤矿矿井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一、瓦斯异常是指在正常通风条件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的:瓦斯浓度较大,经常处于临界状态;瓦斯浓度较小,但变化幅度较大;瓦斯浓度逐渐增大;打钻时喷孔、顶钻、卡钻;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测定参数超指标等现象。 二、瓦斯异常“零”汇报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到瓦斯异常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区)、调度室汇报,同时,继续观察瓦斯异常变化情况,并做好瓦斯异常情况记录。 2、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科(区)值班领导接到监控室值班人员瓦斯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通风科(队)井下跟班领导、现场专职瓦斯检查员或就近瓦斯巡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⑴当瓦斯浓度不超过预警值0.8%时,通风科(队)跟班队干、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并督促现场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⑵当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0.8%、不超过1%时,现场必须停止作业,预警断电;通风科(队)跟班领导、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向矿调度室汇报瓦斯异常情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析核实原因,制定措施,然后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队)领导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 ⑶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在不受瓦斯威胁的安全区域内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通风副总、总工程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2.1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为加强煤矿通风系统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通风系统管理制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煤矿必须有完整、独立、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不得出现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 二、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一个采(盘)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盘)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采区专用回风巷不用于运输、安设电气设备和兼做主要行人巷;专用回风巷道维修时制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三、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当采掘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而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煤矿总工程师审批。煤层倾角大于12°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报煤矿总工程师批准。 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禁止采用局部通风机稀释瓦斯。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溜煤眼不得兼作通风使用。

四、煤矿每月至少召开1次通风工作例会,总结安排年、季、月通风工作,并有记录。煤矿每月对通风系统进行一次检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通风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按季度绘制,并按月补充修改;多煤层同时开采的矿井,必须绘制分层通风系统图,应当绘制矿井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 五、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煤矿各区域内通风设施由当班瓦斯检查工负责日常检查;施工单位对本区域内通风设施负管理责任。 六、煤矿准备采区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改变全矿井、一翼或水平的通风系统,必须编制改变通风系统的设计及安全措施,由相关人员会审,煤矿总工程师审核后实施。井下爆炸物品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七、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者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矿井主要通风机安设在线监测系统,能够实时准确监测风机运行状态、风量、风压等参数。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回风井口的防爆门符合规定,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制定年度全矿反风演习技术方案,按规定审批、实施。 煤矿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投入使用后每3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梅河矿各井深部煤层开采,必须先进行瓦斯预抽后 方准开采,预抽时间不少于一年。 2、凡有抽放瓦斯井口(包括移动抽放)必须有足够的 各工种人员,包括钻工、管工、测定工、瓦斯泵司机等。 瓦斯泵要有操作程序图。瓦斯泵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工 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3、抽放瓦斯工作必须纳入井口的月份生产计划,包括 送瓦斯道、砌密闭、打钻(米/孔)、接管、抽放量等,每月 矿考核。 4、每处抽放瓦斯地点必须做设计,无设计不准施工, 内容有:瓦斯道、钻场布置、钻孔(个数、方位、孔深、孔 径)、管路系统和管径、负压、流量等,矿审批。原始煤层

预抽设计或新方法抽放报集团公司批。 5、采空区抽放瓦斯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和抽放瓦斯浓度过低的措施。 6、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保证严密不漏气,管盘必须焊接,凡新安装管路都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管路不准用胶皮杠连接(钻孔合管除外)。 7、干线管路应按瓦斯流向2—3‰下降坡度安设,每200—500米设一放水器,每个钻场必须有一个放水器,不是自动放水器每天(班)必须有专人放水。 8、干线管每500—1000米、支线管分歧处均应设一组测定装置,每个抽放地点必须设一组测定装置,能测负压、浓度、流量,测定员每天测一次。每旬要对全井抽放情况分地点填旬报报矿。 9、瓦斯泵司机每小时要对瓦斯泵的负压、瓦斯浓度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抽放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机械设备

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郑新鑫旺(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为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分析排查通风、瓦斯异常隐患,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杜绝通风、瓦斯事故,根据矿井实际,制定《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一、通风、瓦斯异常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的:突然停风,风量不稳定,忽大忽小。瓦斯浓度较大,经常处于临界状态;瓦斯浓度较小,但变化幅度较大;瓦斯浓度逐渐增大;打钻时喷孔、顶钻、卡钻等现象。 二、通风、瓦斯异常汇报 1、采掘工作面无风、风量减小或出现风量忽大忽小变化异常时,现场瓦斯检查员或带班人员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通风科、安全科、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查明情况及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到瓦斯异常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安全科、值班领导汇报,同时,继续观察瓦斯异常变化情况,并做

好瓦斯异常情况记录。 3、值班领导及通风科、安全科值班领导接到监控室值班人员瓦斯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矿级带班领导、现场专职瓦斯检查员或就近瓦斯巡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⑴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预警值%、不超过1%时,现场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现场管理人员及矿级带班领导,并发出预警信息。同时协同现场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瓦斯超限。 ⑵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 1%时,现场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值班人员汇报。接到汇报后,调度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安全科长、通风科长、总工程师汇报。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矿级带班领导、跟班管理人员组织实施,立即进行处理。 4、钻孔施工过程中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发出警告、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安全科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总经理汇报,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矿级带班领导、跟班管理人员组织实施,立即进行处理,防止瓦斯事故发生。 三、通风、瓦斯异常分析 1、分析范围:出现通风异常,瓦斯监测数据异常、瓦斯基础参数超标的采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通风地点。 2、分析重点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第一节矿井通风管理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按大于生产能力的20﹪配备。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主扇特型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如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启封密闭、建造及拆除通风设施等)时必须在24小时内补填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科应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通风网络图,矿井通风系统图每季报公司通风部门一份。 2、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包括主要通风机的改造)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公司批准。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此种回风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调改采区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其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 3、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主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作为备用,备用主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启动。 4、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主要通风机的实际功率必须在电机额定功率之内、运行效率在60﹪以上、主要通风机的风压在允许最高风压的90﹪之内。 5、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一周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公司备案。 6、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主要准备巷道(皮带巷、轨道巷、专用回风巷)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在构成通风系统时,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7、所有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内不得

防治瓦斯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30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防治瓦斯管理制度标准 版本

防治瓦斯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必须配备专职瓦斯员对掘进工作面进行瓦斯巡回检查。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两次(临时停工时,无特殊情况,每班检查一次),间隔时间3—5小时。若瓦斯涌出异常时,根据矿总工程师的要求,增加检查次数。 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掘进工作面风流、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m以内的风流、局部高冒区。 3、瓦斯检查要挂牌管理,瓦斯记录牌板离迎头应不超过50m。 4、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每次装药前、

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装药和爆破;爆破后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处理。 5、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6、掘进迎头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悬挂位置为风筒异侧的迎头5m以内,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 7、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放炮员等必须佩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做到正常使用。 8、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 9、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

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煤矿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为加强矿井瓦斯管理,分析排查瓦斯异常隐患,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防止瓦斯超限,杜绝瓦斯事故,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防治瓦斯超限管理办法》(〔2015〕117号)、《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矿井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暂行)》(〔2015〕261号)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煤矿矿井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一、瓦斯异常是指在正常通风条件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的:瓦斯浓度较大,经常处于临界状态;瓦斯浓度较小,但变化幅度较大;瓦斯浓度逐渐增大;打钻时喷孔、顶钻、卡钻;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测定参数超指标等现象。 二、瓦斯异常“零”汇报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到瓦斯异常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区)、调度室汇报,同时,继续观察瓦斯异常变化情况,并做好瓦斯异常情况记录。 2、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科(区)值班领导接到监控室值班人员瓦斯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通风科(队)井下跟班领导、现场专职瓦斯检查员或就近瓦斯巡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⑴当瓦斯浓度不超过预警值%时,通风科(队)跟班队干、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并督促现场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⑵当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不超过1%时,现场必须停止作业,预警断电;通风科(队)跟班领导、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向矿调度室汇报瓦斯异常情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析核实原因,制定措施,然后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队)领导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 {

⑶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在不受瓦斯威胁的安全区域内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矿长汇报,同时向义煤公司调度室报告。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队)领导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 3、采掘及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煤体位移、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在不受瓦斯威胁的安全区域内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矿长汇报,同时向义煤公司调度室报告。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队)领导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 4、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测定参数超指标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防突措施,经矿长签字后,报义煤公司审批,然后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和煤层突出。 三、瓦斯异常分析 1、分析范围 出现瓦斯监测数据异常、瓦斯基础参数超标的采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通风地点。 2、分析重点 ⑴采掘工作面突然出现绝对瓦斯涌出量变化,幅度在20%以上; \ ⑵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经常处于%以上; ⑶采掘工作面爆破后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一月内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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