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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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制度(三篇)

2024年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制度(三篇)

2024年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制度为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分析排查通风、瓦斯异常隐患,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杜绝通风、瓦斯事故,根据矿井实际,制定《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一、通风、瓦斯异常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的:突然停风,风量不稳定,忽大忽小。

瓦斯浓度较大,经常处于临界状态;瓦斯浓度较小,但变化幅度较大;瓦斯浓度逐渐增大;打钻时喷孔、顶钻、卡钻等现象。

二、通风、瓦斯异常汇报1、采掘工作面无风、风量减小或出现风量忽大忽小变化异常时,现场瓦斯员或带班人员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查明情况及原因。

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到瓦斯异常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室、调度室汇报,同时,继续观察瓦斯异常变化情况,并做好瓦斯异常情况记录。

3、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队值班领导接到监控室值班人员瓦斯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井下跟班领导、现场专瓦斯检查员或就近瓦斯巡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处置措施:⑴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预警值____%、不超过____%时,现场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现场管理人员及矿跟班领导,并发出预警信息。

同时协同现场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瓦斯超限。

⑵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____%时,现场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值班人员汇报。

接到汇报后,调度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主任、通风室主任、总工程师汇报。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队领导组织实施,立即进行处理。

4、采、掘过程中出现煤体位移或钻孔施工过程中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发出警告、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室主任、总工程师、矿长汇报,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队领导组织实施,立即进行处理,防止瓦斯事故发生。

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

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

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引言:在当今的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瓦斯是一种重要的非可再生能源。

瓦斯的涌出量是衡量其在能源市场中的重要性和供应能力的关键指标。

在研究和分析瓦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未来发展方向时,了解瓦斯的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深入探讨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的概念、影响因素以及对能源市场和环境的影响。

一、瓦斯相对涌出量的概念和计算方法瓦斯相对涌出量是指单位矿井或地质区域内产生的瓦斯与所开采的煤矿井或地质区的煤矸石储量之比。

它反映了瓦斯的产出能力相对于可供开采的煤矿资源的丰度。

计算瓦斯相对涌出量涉及到确定煤层瓦斯含量、煤层厚度、采煤率等关键参数。

瓦斯相对涌出量的计算方法可以分为静态和动态两种。

静态方法是通过采煤工作面的采煤进度和瓦斯含量测定来估算瓦斯产量,再与煤矿储量相比较得出相对涌出量。

动态方法则通过监测和分析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含量和涌出量,结合采煤工作面的进度,计算得出相对涌出量的变化趋势。

二、瓦斯绝对涌出量的概念和影响因素瓦斯绝对涌出量是指单位时间内瓦斯从地下储层涌出的总量。

它通常以每单位面积或每单位时间的涌出量来衡量。

瓦斯绝对涌出量的水平直接影响着煤矿安全、瓦斯利用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

瓦斯绝对涌出量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煤层瓦斯含量、煤层厚度、矿床地质构造、采矿方法、矿井通风系统以及煤层气逸度等。

这些因素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到瓦斯绝对涌出量的大小。

高瓦斯含量的煤层、较大厚度的煤层以及受构造影响的煤层通常会导致较高的瓦斯绝对涌出量。

三、瓦斯相对涌出量与绝对涌出量的关系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在研究和评估煤矿安全、瓦斯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瓦斯相对涌出量主要用于评估煤矿区域的瓦斯产能,并指导瓦斯抽放和通风设计等工作。

它可以帮助决策者确定煤矿的开采潜力以及瓦斯爆炸和瓦斯灾害的风险程度。

而瓦斯绝对涌出量则更加关注瓦斯从地下储层涌出的总量,它对瓦斯利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

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

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
1、每日由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组织通风区、地质科、安监处及其他相关人员,对瓦斯状况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2、瓦斯动态分析内容有:
①瓦斯浓度增大2倍;
②井下瓦斯监控(瓦检员实测)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预警浓度;
③局部瓦斯积聚。

3、分析讨论各瓦斯检查点参数变化趋势,对特别状况要查明缘由,并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对监控系统上传的测点各类定义与井下实际状况进行核对,发觉与实际不相符的要准时进行修改,落实责任人追查处理。

5、分析监控系统运行状况及井下设备各种功能是否正常,对发觉问题准时实行措进行处理,并落实责任人追查处理。

6、平安生产信息中心、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发觉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预警值(T0、T1大于等于0.6%、T2大于等于0.4%)或采、掘工作面瓦斯瞬间变化特别等状况时必需马上向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通风区长报告,做到“超前预警,准时分析,快速处置”,并做好记录。

7、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对通过分析,可能造成
较大平安威逼的,必需对责任人严厉处理。

8、做好瓦斯信息分析记录,特别缘由、发生特别时的生产活动状况及处理措施必需记录清晰。

9、地质科要做好地质猜测预报工作,为瓦斯变化趋势猜测供应参考。

皖政办【2011】62号--《安徽省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重点内容摘录

皖政办【2011】62号--《安徽省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重点内容摘录

《安徽省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重点内容摘录1、皖政办【2011】62号文执行日期为2011年8月24日。

2、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字方针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3、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十六字体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4、四并重是指“科技、投入、管理、培训”并重。

5、煤矿要合理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替,做到合理集中生产,保证矿井瓦斯抽采能力与采掘布局协调平衡。

6、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瓦斯综合治理专项设计。

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并报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7、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须经市级以上煤矿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防突专项验收。

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移交生产。

8、煤矿要保证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与抽采达标煤量相对平衡,开拓煤量的瓦斯抽采工程与开拓工程同步设计、超前施工;9、抽采达标煤量要满足正常准备煤量的要求,回采煤量须满足预抽效果达标要求。

10、煤矿每年须对抽采达标煤量进行评价,并依据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编制矿井年度生产计划,计划开采煤量严禁超过抽采达标煤量。

11、采煤工作面严禁采用尾巷通风,严禁对采掘工作面瓦斯进行放限管理。

12、采煤工作面抽采达标后,进回风巷风速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仍超过0.8%的,须采取降产直至停产等措施。

13、排放区域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在3.0%及以下的,由煤矿负责组织排放。

14、排放区域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以及启封封闭的区域时,由煤矿企业负责组织,且须有矿山救护队参与。

15、严肃瓦斯超限分级追查纪律。

瓦斯超限浓度在3%以下的,由矿长组织追查。

瓦斯超限浓度在3%及以上的,国有重点煤矿由集团公司组织追查,其他煤矿由所在市级煤矿管理部门组织追查。

煤矿要建立健全瓦斯管理的预警分析和处置制度。

16、高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制度,由煤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

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

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

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职能部门在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方面的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资产安全。

该制度包含了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以确保规定的工作程序得到落实,并监测、分析和猜测煤矿瓦斯情况。

2. 适用范围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适用于企业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监测、分析和猜测煤矿瓦斯情况,以确保矿井安全和职工生命资产安全。

3. 管理标准3.1 煤矿瓦斯监测1.煤矿职能部门应依据煤矿的特点和规模,订立瓦斯监测方案,并确保监测设备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煤矿职能部门应定期检测和校准瓦斯监测设备,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3.煤矿职能部门应严格遵守瓦斯监测操作规程,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3.2 煤矿瓦斯分析1.煤矿职能部门应依据瓦斯监测数据,进行瓦斯分析和报告,及时发现并评估瓦斯超标的风险。

2.煤矿职能部门应据瓦斯动态变动情况,分析和研究可能引发瓦斯事故的原因和规律。

3.煤矿职能部门应依据瓦斯分析结果,订立相应的防范措施,及时采取措施掌控和降低瓦斯浓度。

3.3 煤矿瓦斯猜测1.煤矿职能部门应依据瓦斯监测数据和瓦斯分析结果,进行瓦斯走向的猜测。

2.煤矿职能部门应将猜测结果及时汇报给相关部门和矿井负责人,以便订立相关应对措施。

3.煤矿职能部门应跟踪瓦斯猜测结果,及时更新猜测信息,做好相关记录。

3.4 信息共享与应急响应1.煤矿职能部门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有效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瓦斯动态分析结果和猜测信息。

2.煤矿职能部门应乐观参加瓦斯防治相关的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情形的本领和应变本领。

4. 考核标准4.1 瓦斯监测考核1.考核指标包含瓦斯监测设备的完好率、准确性和可靠性。

2.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

4.2 瓦斯分析考核1.瓦斯分析报告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风险评估的科学性和及时性。

3.防范措施的完满性和有效性。

4.3 瓦斯猜测考核1.猜测准确度和及时性。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最新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最新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煤炭工业部1 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九年五月十四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本规定所称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区域防突措施;(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四)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工作面防突措施;(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四)安全防护措施.第六条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

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

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

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煤矿瓦斯煤矿瓦斯是指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由于煤层吸附的气体,在井下煤体破碎、矿井开拓巷道、钻孔、爆破等作业过程中,通过煤体的孔隙、裂缝、岩缝等途径逸出到煤矿工作面或巷道内部,产生可燃性、易爆性和窒息性危险气体。

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介绍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是针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瓦斯涌出风险控制和安全生产的需要制定的一种管理制度。

该制度要求煤矿企业对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工作面和巷道瓦斯浓度等参数进行动态日分析。

并结合煤矿生产实际情况,对瓦斯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制定瓦斯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

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步骤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的步骤包括:步骤一:收集数据煤矿企业应当每天收集与瓦斯涌出相关的监测数据,包括煤层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工作面和巷道瓦斯浓度等参数。

步骤二:分析研判煤矿企业应当结合煤矿生产实际情况,对瓦斯风险进行分析研判。

分析研判的内容包括:瓦斯涌出量、煤层瓦斯压力、巷道通风状况、工作面瓦斯浓度等。

步骤三:制定防治措施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分析研判情况,制定瓦斯防治、控制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巷道通风,减少产生瓦斯的作业环节,提高巷道风量,加强检修安装通风设备等。

步骤四:制定应急预案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分析研判情况,制定煤矿瓦斯应急预案。

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地处置事故。

注意事项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是煤矿生产中必要的手段,煤矿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制度,避免温度、湿度、天气等外部因素干扰数据采集和瓦斯分析。

同时,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煤矿瓦斯风险的认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煤矿瓦斯安全生产。

总结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是煤矿生产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制度,避免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

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1]

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1]

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1. 背景和目的煤矿瓦斯是煤矿安全中的重要因素之一。

及时准确地分析煤矿瓦斯的浓度和趋势对于预防瓦斯事故和保障矿工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工作,制定本制度,旨在确保煤矿瓦斯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分析结果的科学性,维护煤矿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3. 管理标准3.1 瓦斯监测数据采集煤矿瓦斯的浓度和趋势分析依赖于准确的瓦斯监测数据,因此要求具体如下:•所有瓦斯监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校准和维护;•瓦斯监测数据采集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瓦斯监测数据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采集,并进行记录。

3.2 瓦斯数据分析瓦斯动态日分析应基于准确的瓦斯监测数据,并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

具体要求如下:•瓦斯监测数据必须进行及时、准确的录入;•瓦斯动态日分析必须结合煤矿实际情况进行,包括工作面瓦斯、回风巷瓦斯等多方面数据的综合分析;•瓦斯动态日分析应关注瓦斯趋势的变化,预测潜在的瓦斯积聚风险;•瓦斯动态日分析结果必须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负责人。

3.3 安全预警根据瓦斯动态分析结果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发出安全预警,具体要求如下:•根据瓦斯动态日分析结果,及时预警可能的瓦斯积聚风险;•安全预警应包括预警级别、预警原因和建议措施;•安全预警信息必须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并进行记录。

4. 考核标准为了确保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进行定期考核是必要的。

4.1 日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日常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瓦斯监测数据采集的准确性;•瓦斯数据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安全预警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分析报告的书写和撰写能力。

4.2 突发事件考核对于煤矿瓦斯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瓦斯动态日分析工作,进行相应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突发事件中瓦斯监测数据收集的及时性;•对突发事件中瓦斯趋势的分析和预测能力;•事件后安全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事件的事后分析和总结能力。

煤矿矿井瓦斯地质工作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瓦斯地质工作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瓦斯地质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有效防范瓦斯事故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保障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对断层、褶曲、火成岩侵入、陷落柱、煤层厚度及倾角变化等煤层产状变化带和地质构造异常区的探查和控制,开展和规范煤矿井瓦斯地质管理工作。

第二条地测科、通防科是瓦斯地质工作的主管部门。

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矿井瓦斯地质工作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矿总工程师对本矿瓦斯地质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负责本矿瓦斯地质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领导瓦斯地质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第四条地测科、通防科共同负责瓦斯地质图编绘,进行瓦斯地质预报和瓦斯地质规律分析总结,配备瓦斯地质专业技术人员。

地测科负责地质资料收集整理、地质规律分析、地质预报、超前钻探方案设计和钻探成果分析及钻探资料信息化等工作;通防科负责瓦斯参数测定和收集整理、防突措施编制、防突、抽采钻孔设计等工作。

第五条矿井瓦斯地质图更新周期不得超过1年,工作面瓦斯地质图更新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

地质测量部门与防突机构、通风部门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图中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的位置、突出强度、瓦斯基本参数及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等资料,作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制定防突措施的依据。

第六条每月底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地质分析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研究解剖地质情况,要求逐头逐面进行分析,分析内容包括:上月预报与实际揭露地质情况对比,各采掘地点的地质条件现状和预测情况,钻探情况,瓦斯涌出情况,防突参数测定情况,应对变化所采取措施的实施效果,其他各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等。

第七条工作面掘进和回采前,地测科按规定编制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回采地质说明书;井巷揭煤前,编制揭煤地质说明书。

第八条地质月度预测预报需要对地质构造、煤层变化、软分层厚度及变化、钻探资料等进行分析,对瓦斯涌出量、突出危险性等作出预报。

通防科根据瓦斯地质图和地质预报情况,制定相应的防突措施。

顾桥矿煤与瓦斯管理制度(专业完整模板)

顾桥矿煤与瓦斯管理制度(专业完整模板)

顾桥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防突管理,落实各单位防突工作责任,杜绝各类突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成立顾桥矿防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光胜、胡德才副组长:吴浩仁、谢士文、李培、孙仕元、王贻平、陈永斌成员:张瑞、叶建军、孙兴平、许少东、赵庭福、程立严、黄友祝、左玉海,通防科、安监处、调度所、生产技术科、南区矿建科、工程设计科、人力资源部、财务科、企管科、纪委、物管科、二水平矿建科、地质测量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矿成立通风防突科,通风副总张瑞兼任通风防突科科长,全面负责矿井防突工作。

二、各级领导防突工作责任制(一)矿长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防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

2.负责督促检查分管副职防突责任的落实,定期组织检查防突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落实有关奖罚。

3.负责每季度、每月进行防突专题研究,检查、部署防突工作。

4.保证防突科研工作的投入,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防突工作和措施的落实。

5.负责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审批工作。

6.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突工作专题会议(可与一通三防例会合并)。

(二)总工程师1.负责全矿防突技术领导,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有关防突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

3.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组织审批防突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事故处理和原因分析。

4.负责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的组织编制工作。

5.负责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6.负责防突科研项目的开展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安监处处长1.对防突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规程及上级颁发的防突指令、决定、规定。

3.负责职工防突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防突培训工作。

4.负责对防突方面的文件、规定、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四)采煤副矿长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方案、措施的落实,管好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安全防护设施。

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制度范本(三篇)

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制度范本(三篇)

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保障矿井生产安全,提高矿井通风瓦斯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全体职工、合同工、来矿管理人员以及与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确保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四条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掌握矿井通风瓦斯的动态变化情况,提供科学的判断依据,为矿井通风瓦斯治理和事故预防提供支持。

第五条通风瓦斯分析工作应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构,明确分工,并配备专业人员从事相关分析工作。

第二章通风瓦斯分析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第一条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工作由矿井通风瓦斯分析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二条矿井通风瓦斯分析中心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机构,负责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三条矿井通风瓦斯分析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编制并完善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工作的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2. 负责制定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工作的计划和任务,并组织实施;3. 负责矿井通风瓦斯分析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分析;4. 负责矿井通风瓦斯预警和安全监测的分析和判断;5. 负责矿井通风瓦斯分析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第四条矿井通风瓦斯分析中心应建立完善的通风瓦斯分析工作档案,做好通风瓦斯分析工作的记录和整理。

第五条矿井通风瓦斯分析中心应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评价,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矿井通风瓦斯分析数据的采集和处理第一条矿井通风瓦斯分析数据的采集工作应由专门人员负责,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条矿井通风瓦斯分析数据的采集工作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采集设备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采集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矿井通风瓦斯分析数据的处理应使用专业的分析软件进行,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瓦斯超限分析管理规定

瓦斯超限分析管理规定

瓦斯超限分析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我矿现场瓦斯管理,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要分析追究”的理念,严格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分析,查找管理、技术上的漏洞,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杜绝瓦斯事故,特制定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制度:一、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1、瓦斯超限事故由通风科科长负责,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分析整理.2、调度员负责通知所有参加分析的队组及相关人员.3、监测值班人员负责将瓦斯超限记录填写完整、准确,将相关资料准备好.4、监测机房要执行三班作业,按时交接班,每班1人,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和空岗,当班监测到瓦斯超限时,监测机房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调度员,调度员汇报当日值班领导,同时通知当班相关人员,班后分析.5、通风科接到瓦斯超限情况汇报,必须及时对瓦斯超限情况进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查隐患.二、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参加人员由总工程师主持分析,总工程师不在时由当班值班长主持分析,参加人员有通风科长、安全科长、调度室主任、机电科长、施工队组干部及现场相关人员.分析处理记录由通风科负责.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程序1、瓦斯浓度出现异常,呈上升趋势达到0.8%预警时由监控人员汇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立即赶到监控室了解情况并做出安排,尽量在超限前控制住上升的趋势.2、瓦斯浓度超限报警达到1%时,监控人员的汇报顺序为:通风值班人员、矿调度室.矿调度室接到超限通知后,立即通知通风科、安全科下井查明瓦斯超限的情况和原因,并按矿井瓦斯管理制度中瓦斯排放要求立即进行瓦斯排放.四、瓦斯超限分析会召开程序1、瓦斯超限分析会由当班值班人员提前通知分析会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2、分析时由通风科先汇报瓦斯超限基本情况,然后由矿总工程师或当班值班领导主持会议,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处理.3、分析处理完毕后,由通风科于第二日向各部门和施工单位下发分析处理通报.五、责任追究考核制度:1、凡井下发生无计划停风,每次考核责任单位500元,因无计划停风或损坏风筒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的由通风科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并考核责任人500元.2、凡发生瓦斯超限,监测机房值班人员由于不负责任,没有监测到,或监测到而没有通知调度室值班调度员的,每发生一次,考核负责人100元.3、凡调度员接到监测机房值班人员瓦斯超限通知,记录不清,或无记录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没有及时通知当班跟班队长、班长、瓦检员、放炮员以及相关人员和有关部门人员班后进行瓦斯超限分析的,出现一次考核人负责人100元.4、凡是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员告知瓦斯超限时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或班后不组织分析的、对值班人员考核负责人100元.5、凡是接到瓦斯超限分析通知的人员,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的,考核负责人100元.6、瓦检员、放炮员由于自身原因,如风筒距迎头远,不接风筒的;违章一次起爆的;炮后不进迎头检查,风筒被埋压风量达不到迎头的造成瓦斯超限的,考核负责人1000元.7、因无计划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的,每发生一次,对责任单位考核2000元,对责任人考核负责人500元.8、因队组电工调试风机切换造成瓦斯超限的,每发生一次,考核负责人200元.9、对监测设备维护、检修不及时,瓦斯监测探头不能按时标校的,造成瓦斯监测探头或系统故障发生多次或大面积故障断电的,对责任队组考核2000元,考核负责人200元.10、瓦检员、放炮员玩忽职守,对无计划停风隐瞒不报的,由安全科进行分析,考核负责人200元.矿井无人区、采空区、闭墙、火区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及异常情况,瓦检员不能及时查明原因和准确汇报通风调度和值班矿长的,考核负责人200元.11、在因检修或有计划停风停电时排放瓦斯中,不能严格按照排放瓦斯有关规定进行排放的,发生排放瓦斯时超过排放瓦斯规定限度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和处置制度为了金岭煤业瓦斯管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AQ1029----2007安全监控系统规范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执行;充分发挥预警分析和处置制度的机制,更好的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1、瓦斯涌出异常时,现场带班领导、瓦检员、安全员、班组长立即撤出人员,立即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室值班领导立即下令切断相关区域电源,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并采区相应措施处理.2、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具体参加人员: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工程师主持、通风科长、防突科长、安全科长、安全区长、监控队长.3、瓦斯超限、监控主光缆、主干线中断等动态追查分析具体参加人员:矿长或矿总工程师主持、防突矿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科长、防突科长、安全科长、安全区长、监控队长、现场瓦斯检查员、生产区队长、当班安全员.4、瓦斯传感器、一氧化碳传输线中断挤压露芯线或挤压短路等动态追查分析具体参加人员:矿值班领导主持、通风科长、安全科长、监控队长、安全区长、生产区队长、当班安全员、班组长.5、瓦斯管理的预警分析按要求每天下午16:30进行一次全矿井范围内的瓦斯异常分析.6、原则意义上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8%重点区域时进行分析.7、未参与人员要具体注明原因带班、出差、开会.附汇报程序制度一、瓦斯预警、报警汇报程序10.60%CH4至0.80%CH4不含0.80%浓度瓦斯预警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安全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并汇报实情及原因.20.80%CH4以上瓦斯报警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安全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矿长、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并汇报实情及原因.3串联风瓦斯浓度0.50%CH4含0.50%CH4以上、总回风瓦斯浓度0.70%CH4含0.70%CH4以上、采区回风浓度0.80%CH4含0.80%CH4以上瓦斯报警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防突科长、安全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矿长、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上述瓦斯浓度变化异常时每隔5分钟向矿井调度室及矿调度汇报二、一氧化碳传感器超限汇报程序1一氧化碳传感器浓度超24PPm含24PPm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矿长、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2因放炮生成烟雾,经过CO探头引起预警、报警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安排现场测定后,打电通知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风机汇报程序1局扇停双级汇报程序井下局扇停双级时,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安全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矿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2主局扇停,备用局扇未自动切换汇报程序主局扇停,备用局扇未自动切换时,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安全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矿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三、监控设备故障汇报程序1、一般故障汇报程序1探头异常断线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调监控工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2分站异常直流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安排监控工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3异常通讯中断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安排监控工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2、大面积通讯故障汇报程序1因监控主机、传输接口、主通讯光缆或其他因素,造成监控系统全部通讯中断的.2因采区主通光缆、监测分站、供电系统等因素发生故障,造成该采区监测监控系统通讯中断的.3因系统本身故障,造成与监控系统相连接的重要机电设备停电的.上述故障发生后,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矿长、总工程师,安排监控工到现场查看情况并处理故障.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为认真贯彻实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依力煤矿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实现矿井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望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对矿井水害进行综合防治,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二、奋斗目标1.杜绝因矿井水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2.杜绝突水淹没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及以上的水害事故.3.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各项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安全生产.三、组织机构根据依力煤矿水害防治专题会议的精神,矿成立水害防治领导和工作小组.水害防治领导小组:以矿长和总工程师为组长、副组长,各级安全、生产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组长:孙玉普矿长副组长:鲁显刚总工程师成员:刘世义、苗立斌、张国凡、安良程、许海龙、高刚、白国君等.水害防治工作小组设在设在生产技术科,由孙玉普任组长,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成员,其工作职责为担负矿井水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水害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四、基本任务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防治水工作法规、规定、指令.2.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各种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3.抓好水害水患的分析排查和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水害水患,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并明确责任,定期落实.4.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做好各种水文补勘和防治水工程.5.落实具体防治水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水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五、岗位职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直接影响到职工人身和生产安全,而且内容庞大、覆盖面广,必须矿长亲自抓,总工程师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分工责任如下:1.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总责.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资金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2.副矿长对所分管业务中有关矿井防治水的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3.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贯彻上级的有关规程、条例、等,负责组织编制和修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负责组织矿井水害隐患的排查,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4.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经理做好防治水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5.安监科长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6.技术科长负责防治水井巷工程及防治水系统设计.7.地质测量组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及防治水措施的技术业务管理.8.机电组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所需的机电设备配置、管理、维护和监督检查工作.9.调度室负责防治水工作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10.通风科负责职责范围内防治水施工组织、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11.机电队负责矿井主要排水系统的安装、管理、维护工作.12.各施工队对施工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负责.13.矿每一名员工有自保互保和发现水患及时报告的责任.六、职能部门和基层联队的业务工作内容一、地质测量组地质测量组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部门,在矿长、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具体业务.1.必须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好各项水文地质工作.2.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富水性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凡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或预计涌水量较大的采掘工作面,尤其是仅能依靠水泵排放涌水的工作面,应超前开展井下水文物探,进一步查明开采区的富水情况,并提出防治水措施.3.负责健全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应对所有的影响安全生产的充水含水层布设水文观测孔.积极推广先进的水位自动观测技术,以获得准确丰富的水位资料.4.煤层近强含水层水害威胁区域开采时,负责开展“三带”发育高度的探测工作.开采浅部受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有充分的水文地质资料和“三带”观测资料,负责编制专项报告,确定安全合理的开采上限,按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规定上报批准后,方可开采.5.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收集、掌握井下、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害情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领导、生产安全部门及上级部门.6.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7.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并参与探放水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8.受水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负责编制专门的工作面水文地质说明书,对各类水害因素依据补勘或探查资料作出明确的分析.9.负责编制年度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措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负责做好矿井防治水仪器、仪表的检测标定工作.10.负责及时启封处理达不到现行封闭质量标准要求的钻孔.11.负责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12.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处理措施.二、工程技术组1.采掘工程设计时,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布置上要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尽量避免大量积水的产生,并确保排泄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2.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必须有排泄水设计及矿井防治水措施.3.审查作业规程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完善可靠的放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具备完善的矿井防治水安全措施及水害避灾路线;负责落实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负责组织审查探放水、疏放水设计并组织落实实施.4.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与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5.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6.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7.负责安排对临时水仓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8.负责安排对井下水沟中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9.检查采掘工程质量的同时,负责检查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并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考核.三、调度室⒈加强水情、水害情况的调度,及时落实处理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异常出水情况,并落实人员、设备等,加强采掘工作面等异常涌水排泄的调度协调.⒉发生水灾事故时,立刻指挥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3.每年雨季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编制排放水工程计划,组织抢险队伍,安排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四、安全监察处1.负责做好水害防治的监察工作,要把矿井防治水工作列为重要的安全监察内容,对各专业部门和区队所承担的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破坏矿井防治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理.2.负责对采掘设计和作业规程中矿井防治水内容及探放水设计进行审查,对现场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通风组1.参与对采掘设计、作业规程及探、疏放水设计的审查工作,对其中有关通风路线及避灾路线等内容进行审查.2.负责探、疏放水工程的管理工作,负责防治水施工安全措施的审查.3.负责探、疏放水过程中的气体监测工作,发现气体超限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指挥现场作业人员采取措施并安全撤离.4.负责密闭涌水口的检查,发现出水口堵塞、闭内积水时,及时疏通处理.六、机电组1.参与对采掘设计和作业规程的审查工作,对其中排放水设备等内容进行审查.2.负责对矿井排放水设备的检查、维护的管理工作,确保排放水设备正常运转.3.负责对临时水仓的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负责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治水抢险设备.七、供应组1..负责矿井防治水设备、仪器、配件、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2.负责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治水抢险物资.八、救护组负责矿井水灾事故的救护工作.九、采掘队1.对于正常施工的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掌握作业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切实做好防治水工作.2.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⒊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不消除水害隐患,不得从事采掘活动.对有水害威胁的工作地点,按探放水设计要求停掘、停采,并负责探、疏放水部分工程的现场施工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及设计进行施工,并详细记录施工情况、出水情况等,经有关部门审查确认消除水害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⒋负责贯彻学习作业规程中的矿井防治水有关内容,确定避水灾路线等,并认真贯彻到每个作业人员.5.负责施工地点排水管路、排水泵及配电设备的安装、维护、回撤工作.6.杜绝生产用水的“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7.下山掘进巷道的供水管必须有应急控水阀门,以便管路出现开裂、断裂时及时关闭.大于15°下山巷道每隔150m安装一组,小于15°的下山巷道每隔300m安装一组.8.预计最大涌水量大于20m2/h,长度大于200m的下山必须安装固定排水管路,固定排水管路距离迎头的距离不得大于50m,固定管路至迎头备有与固定管路管径一致的软管.工作面必须备有与工作水泵排水能力一致的备用水泵,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必须大于预计最大涌水量的1.5倍,排水设备挂牌管理,明确管理维护责任.9.长期淋水、涌水积水的低洼点必须施工排水硐室,安装排水设备,不得在巷道内施工永久排水坑,排水硐室水坑必须设置明显警戒标志,防止行人坠入.巷道顶、帮淋水、涌水点必须采取防水措施,采用统一的集水、导水设施,将涌水倒入水沟.10.设计有排水沟的巷道,必须及时开挖临时水沟,永久水沟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新开工工程对排水系统可能造成影响的必须预先采取保护措施,造成破坏的必须在工程结束后恢复原样.11.负责施工下山范围内探测孔涌水的排除工作排水硐室、迎头.12.队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十、通风、瓦斯防治区域1.负责编制防水施工安全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2.负责防水密闭的砌筑和维护,砌筑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3.负责钻场的防治水工作,钻机排水必须排入水沟或排水硐室迎头.4.瓦斯抽放管路的放水器排水必须倒入水沟.5.负责施工钻孔的涌水必须排入水沟硐室.七、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下井人员进行矿井防治水知识和矿有关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培训学习,熟悉矿井防治水基本知识,掌握水害事故的基本处理方法和避灾路线.八、本责任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技术管理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技术办公室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地质测量科科长成员: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全科、通防科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技术办公室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决策和处理.3、负责技术指导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第四条地质测量科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2监督、考核工作.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

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

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

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订立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对瓦斯演化的监测和分析工作得以有效实施,为安全生产供应必需的支持和保障。

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工作的开展,对于及时掌握瓦斯分布规律、防备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具有紧要意义。

2. 目的和范围2.1 目的订立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对瓦斯演化进行科学监测和分析,及时掌握瓦斯分布情况;—防备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建立瓦斯动态日分析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2.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煤矿生产瓦斯管理部门,包含煤矿瓦斯检测、监测、分析和相关管理工作等。

3. 职责和义务3.1 职责3.1.1 煤矿瓦斯监测人员:•负责日常瓦斯检测和监测工作;•定期收集和整理瓦斯监测数据;•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并帮助分析原因;•搭配上级主管部门的瓦斯动态日分析工作。

3.1.2 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订立煤矿瓦斯动态日分析计划;•对煤矿瓦斯监测数据进行定期分析;•提出针对分析结果的安全预警和措施;•跟踪瓦斯整治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

3.2 义务•全部相关人员必需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瓦斯动态日分析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部人员必需接受瓦斯动态日分析的培训,并始终保持学习和提升自身专业本领的态度。

4. 流程和步骤4.1 瓦斯动态日分析计划的订立4.1.1 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依据煤矿实际情况,订立瓦斯动态日分析计划;•确定瓦斯监测点位和频次,并订立检测、监测、分析的工作要求;•订立瓦斯整治措施,提出改进建议。

4.2 瓦斯动态日分析的执行4.2.1 瓦斯监测人员负责:•依照瓦斯分析计划进行瓦斯监测数据的手记和上传;•必需时进行现场调查和分析,了解瓦斯分布情况;•及时上报瓦斯异常情况。

4.3 瓦斯分析和评估4.3.1 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瓦斯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评估瓦斯整治措施的有效性;•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提高矿井瓦斯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本制度的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瓦斯检查工作,包括矿井瓦斯测量、监测仪器设备维护与管理、瓦斯抽放与利用等方面。

三、工作职责1. 矿方应设立瓦斯检查部门,负责瓦斯检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制定瓦斯检查计划和监测方案,并分配瓦斯检查人员进行具体工作。

2.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经专门培训,熟悉瓦斯检查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3.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工作状态良好。

4.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瓦斯检查工作的安全性和精确性。

四、工作内容1.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定期对矿井进行瓦斯测量,记录测量数据并及时上报。

2.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对瓦斯浓度超标的地点进行标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井内的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3.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定期对瓦斯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与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准确度。

4. 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瓦斯抽放与利用方案,保证瓦斯安全抽放和有效利用。

五、奖惩措施1. 对于瓦斯检查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单位,应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于瓦斯检查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个人和单位,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六、应急处理1.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矿井瓦斯检查人员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应急处理,尽快控制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矿方应设立应急处理中心,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人员,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七、制度评估和修订1. 矿井瓦斯检查部门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并进行推广。

2. 矿井瓦斯检查部门应收集并汇总瓦斯检查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分析评估瓦斯检查工作的效果和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一、背景介绍为了确保矿井瓦斯安全运营,防备瓦斯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订立本检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矿井的瓦斯管理工作,旨在加强对矿井瓦斯安全的管理,促进矿井安全生产。

二、管理标准2.1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的内容1.定期瓦斯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部门依照规定的频率进行矿井瓦斯检查,包括巷道、采空区、生产工作面等瓦斯积聚区域的检查。

2.停工检查:矿井采掘工作停工时,瓦斯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确保矿井内没有瓦斯积聚,避开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3.突击检查:瓦斯管理部门可以不定期地进行突击检查,以确保矿井操作人员严格依照规定操作,瓦斯指标达标。

4.特别检查:发觉矿井存在问题或瓦斯指标异常时,瓦斯管理部门会进行特别检查,以适时解决问题,并实行相应的掌控措施。

2.2 瓦斯检查要求1.检查方式: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方式,确保全面检查矿井内的瓦斯情形。

2.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包括矿井的巷道、采空区、生产工作面等瓦斯积聚区域,以及瓦斯抽采设备和监测设备的使用情况。

3.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包括瓦斯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瓦斯指标的监测记录、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情形、瓦斯泄漏情况等。

4.检查记录:对每次检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包括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检查项目、发觉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检查记录要适时归档保存。

三、考核标准3.1 考核内容1.定期瓦斯检查:对矿井瓦斯检查的频率、检查内容、检查记录等进行考核。

2.停工检查:对矿井停工时的瓦斯检查进行考核,包括瓦斯检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突击检查:对矿井突击检查的频率和结果进行考核,以及是否实行了相应的整改和掌控措施。

4.特别检查:对矿井特别检查的效果进行考核,包括问题解决的适时性和掌控措施的有效性。

3.2 考核方法1.进行实地考核:矿井瓦斯管理部门会派遣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考核,对矿井的瓦斯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巷道、采空区、生产工作面等瓦斯积聚区域的检查。

煤矿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制度

煤矿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制度

煤矿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制度为加强瓦斯管理,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杜绝通风瓦斯事故,制定此项制度。

一、瓦斯涌出分析参加人员:总工程师、通风助理、通风副总工、调度主任、监控主任、生技科长、调度值班员、监控技术员、通风技术员二、瓦斯涌出分析:根据瓦斯涌出情况,执行以下分析规定:1.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在0.3~0.5%之间,由通风副总工组织监控、调度、生技、通风技术员进行分析。

1.1若属设备线路故障导致监测数据异常,由监控部门制定调校、检修方案,按方案规定执行,并记录调校、检修情况。

1.2若属风量、检查技术因素导致瓦斯涌出异常变化,由通风部门制定防范措施,通风科组织实施,并记录处置情况。

1.3若属地质变化因素导致瓦斯涌出异常变化,由技术部门制定防范措施,生产队组织实施,并记录处置情况。

1.4若属生产强度增大导致瓦斯涌出异常变化,由技术部门制定防范措施,生产队组织实施,并记录处置情况。

2. 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在0.5~0.8%之间,由通风助理组织监控、调度、生技、通风等科室负责人进行分析。

2.1若属设备线路故障导致监测数据异常,由监控部门制定调校、检修方案,按方案规定执行,并记录调校、检修情况。

2.2若属风量检查技术因素导致瓦斯涌出异常变化,由通风部门制定防范措施,通风科组织实施,并记录处置情况。

3.总回风巷、串联通风区域瓦斯浓度超过0.3%时,由总工程师组织监控、调度、技术、通风部门进行分析。

3.1若属设备线路故障导致监测数据异常,由监控部门制定调校、检修方案,按方案规定执行,并记录调校、检修情况。

3.2若属生产工艺、地质构造引起瓦斯涌出异常变化,由技术科制定防范措施,通风科组织实施,并记录处置情况。

3.3若风量、瓦斯、通风设施存在问题引起瓦斯涌出异常变化,由通风科制定防范措施,通风科组织实施,并记录处置情况。

三、通风技术员每日汇总瓦斯检查班报数据,分析瓦斯涌出异常情况,并报通风助理、总工程师、矿长审核签字,通风科根据审签意见进行处理。

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制度

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制度

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制度
为了加强矿井瓦斯及防突管理,防止瓦斯及突出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杨柳煤矿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防突副总、通风副总、地质副总
成员:瓦斯办主任、生产技术部部长、地测科科长、通风区区长、防突区区长及通防专业的主管技术员
小组每月定期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召开一次瓦斯涌出及防突专题会议。

分析、讨论、总结瓦斯治理及防突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补充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内容,以提高防突预警分析及应急处理能力,防范突出事故发生。

二、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制度内容
(一)建立瓦斯、防突预警日分析制度
(二)根据现场情况,建立特殊区域的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及防突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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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管理的预警分析和处置制度
为了加强双龙公司瓦斯管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认真执行皖政办[2011]62号--安徽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AQ1029----2007安全监控系统规范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执行;充分发挥预警分析和处置制度的机制,更好的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高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制度,由煤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

2、瓦斯涌出异常时,现场带班人员、瓦检员、安监员、班组长立即撤出人员,安全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瓦检员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人员立即下令切断相关区域电源,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并采区相应措施处理。

3、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具体参加人员: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工程师主持、通风区长、监测主管工程师。

4、瓦斯超限、监控主光缆、主干线中断等动态追查分析具体参加人员:矿长或矿总工程师主持、通风副总工程师、矿总值班、通风区长、监测主管工程师或监测队长、现场瓦斯检查员、监测电工、生产班队跟班队长、当班安监员。

5、瓦斯传感器、一氧化碳传输线中断(挤压露芯线或挤压短路)等动态追查分析具体参加人员:矿总值班主持、监测主管工程师、现场监测电工、生产队跟班队长、当班安监员。

6、瓦斯管理的预警分析按要求每天下午16:30进行一次全矿井范围内的瓦斯异常分析。

7、原则意义上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5%(重点区域)时进行分析。

8、未参与人员要具体注明原因(带班、出差、开会)。

附汇报程序(制度)
一、瓦斯预警、报警汇报程序
(1)、0.60%CH4至0.80%CH4(不含0.80%浓度)瓦斯预警汇报程序中心站监控人员立即汇报通风调度、监测队长、监测主管工程师、通风区长、一通三防副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并汇报实情及原因。

(2)、0.80%CH4以上瓦斯报警汇报程序
中心站监控人员立即汇报通风调度、监测队长、监测主管工程师、矿调度员、通风区长、一通三防副总工程师、矿
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并汇报实情及原因。

(3)、串联风瓦斯浓度0.50%CH4(含0.50%CH4)以上、总回风瓦斯浓度0.70%CH4(含0.70%CH4)以上、采区回风浓度0.80%CH4(含0.80%CH4)以上瓦斯报警汇报程序中心站监控人员立即汇报通风调度、监测队长、监测主管工程师、矿调度员、测气队长、通风区长、一通三防副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

上述瓦斯浓度变化异常时每隔5分钟向通风调度及矿调度汇报
二、一氧化碳传感器超限汇报程序
(1)、一氧化碳传感器浓度超24PPM(含24PPM)汇报程序
中心站监控人员立即汇报通风调度、监测队长、监测主管工程师、矿调度员、通风区长、一通三防副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

(2)、因放炮生成烟雾,经过CO探头引起预警、报警汇报程序
中心站监控通风调度,经现场测气员确定后,打电话或
者发送短信通知监测队长、监测主管工程师、通风区长。

三、风机汇报程序
(1)、局扇停双级汇报程序
井下局扇停双级时,中心站监控人员立即汇报通风调度、、测气队长、监测队长、监测主管工程师、矿调度员、通风区长、一通三防副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

(2)、主局扇停,备用局扇未自动切换汇报程序
主局扇停,备用局扇未自动切换时,中心站监控人员立即汇报通风调度、、测气队长、监测队长、监测主管工程师、矿调度员、通风区长、一通三防副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

四、监控设备故障汇报程序
1、一般故障汇报程序(1)、探头异常断线汇报程序
中心站监控人员立即汇报通风调度、监测队长、监测主管工程师、矿调度员、通风区长、调监测工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

(2)、分站异常直流汇报程序
中心站监控人员立即汇报通风调度、监测队长、监测主管工程师、矿调度员、通风区经理、一通三防副总工程师,安排监测工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

(3)、异常通讯中断汇报程序
中心站监控人员立即汇报通风调度、监测队长、监测主管工程师、矿调度员、通风区长、一通三防副总工程师,安排监测工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

2、大面积通讯故障汇报程序
(1)、因监控主机、传输接口、主通讯光缆或其他因素,造成监控系统全部通讯中断的。

(2)、因采区主通光缆、监测分站、供电系统等因素发生故障,造成该采区监测监控系统通讯中断的。

(3)、因系统本身故障,造成与监控系统相连接的重要机电设备停电的。

上述故障发生后,中心站监控人员立即汇报通风调度、监测队长、监测主管工程师、矿调度员、通风区长、一通三防副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安排监测工到现场查看情况并处理故障。

双龙公司201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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