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见习基地带教管理制度
专科基地带教管理制度
专科基地带教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前言为了更好的推进医学生实习教育工作,提高医学生的实习实践能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患关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部分带教基地管理规范1. 教学管理制度(1)医学生实习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医学生实习教育的有关规定,提高学生从事临床实习的专业技能。
(2)严格执行医学生的实习学习过程和学习时间,实施相关规章制度。
(3)教学管理责任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工作,贯彻执行实习教育计划和要求。
2. 带教基地组织管理规范(1)医学生实习教育安排和管理应当与医院科室管理机构、教学管理部门实行合作,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2)根据医学生实习教育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和实行检查考核及时纠正。
3. 带教基地师资管理规范(1)教学过程中安排高素质的教育人才进行指导,力求提高教学实效。
(2)加强对教师的培训进修,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3)建立健全教学考核制度,对带教教师进行考核,提供优秀教师奖励。
第三部分医学生实习教育管理规范1. 医学生实习教育计划管理规范(1)根据院校教学计划和安排,合理安排实习教育安排和实习教学。
(2)确保医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学到实用的医学知识和技能。
(3)加强对实习教育计划的监督和管理,不断完善教学计划。
2. 医学生实习教育考核管理规范(1)对医学生实习教育过程中的考核内容和方式实行公开透明管理。
(2)加强对医学生实习教育考核的监督和评价,落实考核结果。
(3)对考核优秀的医学生进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进行督促监督。
3. 医学生实习教育纠纷处理管理规范(1)对医学生实习教育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及时加以处理,保证医患关系和谐。
(2)切实保护医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学生的帮助指导,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3)对医学生实习教育中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提高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四部分带教基地师资管理规范1. 带教基地师资管理规范(1)加强对带教基地师资的数量和素质的规范管理。
进修、实习、见习人员的带教管理规定
进修、实习、见习人员的带教管理规定1、科室带教管理(1)科教科或护理部依据进修申请或实、见习大纲,制定计划及人员分配,其中实习生以实习小组为单位,每月按计划表轮转;见习医师原则上见习一年轮转6个科室,3个外科3个内科,每科2月。
(2)科室不得私自接受进修、实习及见习人员从事诊疗工作,实习、进修及见习人员统一由科教科或护理部接收,并由其部门工作人员带至科室。
(3)科室必须服从科教科或护理部的安排,不得擅自变更进修、实、见习计划,以及滞留进修、实习及见习人员。
(4)科主任、护士长在科教科或护理部工作人员带到科室后,要根据科室工作安排予以带教,科室做好登记工作。
(5)科室要设立进修、实习及见习带教管理专人,有专人登记每年在科室中轮转及实、见习人员名单、带教老师、入、出科时间、专业学习情况、考核成绩。
(6)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工作实际对上述人员进行本专业“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及基础理论讲座,要求每批次不少于一次,并保留原始资料。
科教科、护理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7)各科室负责人每二周检查一次本学科教学工作,每月召开一次教学会议,做好记录,以备科教科随时检查。
2、带教老师管理(1)凡接受实习、进修生的科室,必须指定责任心强,能胜任教学的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医师为带教老师,负责管理、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实施完成教学大纲。
(2)带教老师要加强教学责任感,对学生严格要求,注意言传身教;要认真修改学生书写的病历及医疗文书。
在指导学生进行各项操作时,要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3)注重对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
各病房每周安排1-2次教学查房;带教老师将教学贯穿到日常查房工作中去,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4)每月各科室或病区要按照实习要求组织一次小讲课或者病案讨论等教学活动。
(5)要安排好学生的值班工作,特别是连班、夜班的安排要落实。
(6)要加强对学生的出科考核管理,结束时根据计划与科室工作实际进行考核鉴定,考试内容包括:实践考核、理论考试、病历书写、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等,并保存考核结果的原始资料。
医院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见习基地的管理,规范见习生实习工作,提高见习生的实践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医疗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设立的各类见习基地,包括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检验学等专业的见习生。
第三条见习基地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见习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升;2.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见习生的实践操作能力;3. 坚持规范化管理,确保见习工作的有序进行;4.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见习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四条见习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见习基地的全面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 监督和指导实习生的实习工作;3. 协调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项事务;4. 定期对见习基地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五条见习基地办公室负责见习基地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见习生的报名、选拔、分配和管理工作;2. 负责见习生的实习计划、培训计划和考核计划的制定和实施;3. 负责见习生的日常管理,包括考勤、请假、纪律等;4. 负责见习生的实习总结和评价工作。
第三章见习生管理第六条见习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实习工作。
第七条见习生实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安排;2.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活动;3. 严格遵守实习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4. 积极参与临床实践,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第八条见习生的考核分为实习期间考核和实习结束后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实习期间的表现;2. 知识掌握程度;3. 技能操作水平;4. 综合素质评价。
第四章培训与指导第九条见习基地应制定见习生培训计划,内容包括:1. 专业知识培训;2. 临床技能培训;3. 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培训;4. 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
临床实习见习带教制度
临床实(见)习带教制度
一、带教老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树立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的观点,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
必须牢固树立教学为本的思想。
对学生要全面负责,全面关心,全面培养。
二、医学院校实(见)习计划下达后,医教部根据计划要求,及时向各有关科室布置、落实。
三、凡接受实(见)习任务的科室,必须指定人员(一般为中、高级职称,特殊情况可用优秀的专业技术水平高且年资高的住院医师)负责具体带教管理工作,制定带教计划,安排实(见)习带教、考核工作及实(见)习医生的的考勤、纪律。
四、各科根据实习大纲、计划和实际情况,要有计划的安排不同形式的讲座(每月不少于1-2次、讲课课件上交医教部备案)、教学查房和示教手术等,根据情况每月必须组织病例讨论,不得少于一次,鼓励实习医生发言。
每月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将评估表交医教部。
医教部负责安排全院活动,每月组织两次院内专家教学查房和讲座,每周一次的院外专家查房,负责作好各科对学生及各院校学生对带教老师意见的反馈工作,以利教、学互长。
五、带教教师必须要求实(见)习医生跟随自己从事一切医疗活动,实习医生进行的一切操作均应亲自指导带教。
实习医生不得独立进行医疗活动。
六、带教教师应严格要求实(见)习医生,在学习和生活上关心实(见)习医生;带教老师对实习医生完成的住院病历和各种医疗文书,应及时、认真修改。
七、实习医生出科时,由带教老师及科主任组织出科考试,
科内要有相关记录,并认真填写学生的《毕业实习手册》。
八、如有带教老师对实习医生不负责、不关心、不培养、不给其临床动手机会,实习医生可向医教部反映,经查实后取消其年终评先机会,扣除教学费,并取消教师带教资格。
学校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学校见习基地管理制度学校见习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见习基地管理,提高见习效果,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的见习基地。
第三条见习基地应当具备一定的行业背景和较好的条件,确保学生的实践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第四条见习基地的选择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专业方向和实践需求,确保学生能够在实践中学到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学校教师、见习基地负责人和见习学生应当共同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六条学校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是见习基地管理的机构,负责见习基地的统筹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学校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制定并向各见习基地通知。
第二章见习基地的选择第八条学校应当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和实践需求,制定见习基地选择的相应规定。
第九条见习基地的选择应当根据以下要求进行:1. 让学生在实践中能够充分掌握和应用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和设备,满足学生实践活动的需要;3. 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教育质量;4. 能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学生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条学校应当与见习基地签订见习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见习学生的管理第十一条见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见习基地的各项规定,保持良好的纪律和形象。
第十二条见习学生应当遵守见习基地各项管理制度,服从见习基地负责人和导师的指导和管理。
第十三条见习学生在见习基地的实践活动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开。
第十四条见习学生应当按照实践要求认真完成实践任务,不得懈怠和敷衍。
第十五条见习学生应当尊重见习基地的客户和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第十六条见习学生在实践中要注意保护见习基地的财产,不得损坏或盗窃。
第十七条见习学生在实践中应当积极参与工作,虚心向导师学习,并及时反馈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八条见习学生在实践结束后应当撰写实践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交给学校和见习基地。
大学附属医院临床见习带教管理制度
大学附属医院临床见习带教管理制度
1、临床见习带教任务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见习小组的课程见习带教工作每学期应由一名带教老师系统负责。
2、首次承担带教任务的人员必须先参加2-3次的带教观摩,正式带教前由科室组织试讲评估,试讲课时不少于40分钟,评估合格后方可正式安排带教任务。
3、带教老师在接到带教任务通知后,应针对带教对象与带教内容进行充分的准备,编写好见习教案,并做好见习生的管理及学生课后作业批改登记工作,认真填写临床见习带教教案本。
各教研室/教研组必须保证带教老师在其带教时间内(半天共四学时)不安排其他工作。
4、在教学过程中带教老师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探索教学新方法新思路,努力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5、临床见习带教的重点在于对带教疾病各相关临床知识的掌控,并在教学中着重对学生的病史采集能力、病历书写能力、临床思维与分析能力以及体格检查技能的培养。
实习基地管理制度小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习基地管理,提高实习质量,保障实习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小学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小学教育实习基地,包括但不限于师范院校、教育机构、小学等。
第三条实习基地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教育性原则:实习基地应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教育教学环境,让学生在实践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2. 实践性原则:实习基地应注重实习生的实践操作,让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掌握教育教学技能。
3. 保障性原则:实习基地应保障实习生的合法权益,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有利于实习的环境。
4. 指导性原则:实习基地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二章实习基地的设立与调整第四条实习基地的设立:1. 实习基地的设立应经学校、教育机构或相关部门批准。
2. 实习基地的设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明确的教育教学目标和实习计划;(2)有稳定的师资队伍和良好的教学设施;(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4)有与实习内容相适应的实习场所。
第五条实习基地的调整:1. 实习基地应根据教育发展趋势、实习需求等因素,适时调整实习内容和实习方式。
2. 实习基地的调整应经学校、教育机构或相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实习生的选拔与分配第六条实习生的选拔:1. 实习生的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实习生的选拔应结合学生的专业特长、实习意向等因素进行。
第七条实习生的分配:1. 实习生的分配应遵循实习基地的实习计划,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实习意向进行合理分配。
2. 实习基地应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并确保实习岗位与学生的专业对口。
第四章实习过程管理第八条实习计划:1. 实习基地应根据实习生的专业特点,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内容、时间安排等。
2. 实习计划应经学校、教育机构或相关部门批准。
第九条实习指导:1. 实习基地应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实习指导,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法、教育技术等方面的指导。
医院见习代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见习代教工作,提高见习医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建立健全见习代教管理制度,明确见习医生的权利和义务。
2. 提供良好的临床教学环境,确保见习医生能够获得全面、系统的临床实践训练。
3. 提高见习医生的专业素质,培养具备临床思维、临床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医学人才。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教务部门负责制定见习代教计划,组织实施见习代教工作。
2. 临床科室主任负责组织科室见习代教工作,安排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师担任见习代教老师。
3. 见习代教老师负责指导见习医生的临床实践,确保见习医生能够掌握必要的临床技能和知识。
4. 见习医生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见习代教老师的安排和指导。
四、见习代教内容1. 临床技能培训: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分析、临床思维训练等。
2. 临床知识学习:包括医学基础知识、临床专业知识、医疗法规、职业道德等。
3. 临床实践:参与科室日常诊疗工作,包括门诊、急诊、病房等。
五、见习代教过程1. 报到与分配:见习医生报到后,由教务部门进行分配,明确见习科室和代教老师。
2. 熟悉环境:见习医生到达科室后,由代教老师带领熟悉科室环境、规章制度和医疗设备。
3. 临床实践:见习医生在代教老师的指导下,参与临床实践,学习临床技能和知识。
4. 检查与考核:教务部门定期对见习医生进行考核,了解见习效果,并及时反馈给代教老师和见习医生。
六、见习代教评价1. 代教老师对见习医生的考核评价:包括临床技能、知识掌握、职业道德等方面。
2. 见习医生对代教老师的评价:包括教学水平、指导能力、师德等方面。
3. 教务部门对见习代教工作的综合评价:包括见习效果、教学质量、管理制度等方面。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教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将确保见习医生在临床实践中的权益,提高见习质量,为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一、引言见习基地是指在企业、机关、学校等组织内,为见习人员提供实践学习机会的场所。
为了确保见习人员能够有序参与见习活动并获得有效的培训和指导,制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管理目标见习基地的管理目标是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通过规范的管理流程,使见习人员能够全面了解实际工作情况,提高实践和应用能力,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管理责任见习基地的管理责任由以下主体承担: 1. 见习基地管理部门:负责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见习基地的管理工作。
2. 见习基地导师:负责指导见习人员的学习和工作,并评价其表现。
3. 见习人员:需遵守基地管理制度,积极参与见习活动。
四、管理流程见习基地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见习招聘:见习基地管理部门与招聘部门共同制定见习招聘计划,确定招聘岗位和要求。
2. 见习入职:见习人员通过招聘程序顺利入职,并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和工作要求。
3. 见习培训:见习人员参加基础培训和岗位培训,了解企业文化、团队合作和岗位职责等内容。
4. 工作实践:见习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参与实际工作,接受导师指导并不断总结经验。
5. 评价与考核:见习人员根据见习期间的表现,由导师进行定期评价和考核,并记录相关数据。
6. 结业与晋升:见习期满,导师评估见习人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提出结业意见,并为优秀者提供晋升机会。
五、管理要求为了保证见习基地的管理效果和质量,以下是管理要求的基本内容: 1. 严格遵守见习基地管理制度,不得擅自修改、篡改。
2. 见习基地导师需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培训能力,能够有效指导见习人员的学习和工作。
3. 见习人员需按时参加培训和工作,积极配合导师的指导并完成岗位任务。
4. 见习基地管理部门需组织定期的管理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5. 见习基地管理部门应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学习条件,确保其参与见习活动的顺利进行。
医院实习带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实习带教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带教老师的职责1. 带教老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
2. 带教老师应严格按照实习教学计划,指导实习生进行临床实践,确保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能够掌握基本医疗知识和技能。
3. 带教老师应定期检查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对实习生的学习进度、技能水平、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及时反馈给实习生所在学校和实习单位。
4. 带教老师应关心实习生的生活,解决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实习氛围。
5. 带教老师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
三、实习生的职责1. 实习生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热爱本职工作。
2. 实习生应按照实习教学计划,认真学习,积极实践,努力提高自身临床技能。
3. 实习生应主动向带教老师请教,虚心接受批评,不断改进自己的不足。
4. 实习生应关心病人,热情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5. 实习生应遵守实习纪律,按时完成实习任务,不得擅自离岗。
四、实习教学管理1. 医院设立实习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实习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实习教学管理部门应制定实习教学计划,明确实习内容、实习时间、考核标准等。
3. 实习教学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实习教学工作例会,总结实习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4. 实习教学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带教老师的培训,提高带教老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5. 实习教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实习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实习生进行补考或重新安排实习。
五、实习纪律1. 实习生应按时参加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实习生应遵守实习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3. 实习生应爱护医院设施,不得损坏公物。
4. 实习生应遵守医德医风,不得收受病人红包、礼品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实习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见习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见习基地管理,加强对见习实习生的管理,提高见习实习生的素质和能力,促进见习实习生的全面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见习基地管理遵循均衡、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证见习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权益。
第三条见习基地管理应当依法合规,保证实习生的安全和利益,维护见习基地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见习基地管理应当注重对实习生的教育和培养,不断提高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实习生的指导和监督,帮助实习生解决在实习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五条见习基地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见习基地应当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实习生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实习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见习基地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经验。
第二章见习基地的管理组织机构第八条见习基地应当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见习基地的管理工作,为见习基地提供指导和监督,保障实习生的权益。
第九条管理委员会由见习基地的负责人、教育培训专家、心理辅导人员等组成,成员应具备相关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十条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见习基地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实习生的实习工作,协调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第十一条见习基地应当设立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见习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实习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需要。
第三章见习基地的管理制度第十二条见习基地应当制定见习实习生的招聘标准和程序,确定实习生的招募条件和数量,公开招聘信息,确定实习生的选拔办法和程序,保证实习生的选派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见习基地应当为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时长、实习内容和实习安排,保证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能够接受系统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实习生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见习基地应当制定实习生的岗前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实习生在实习岗位上能够胜任工作。
临床见习带教管理制度
临床见习带教管理制度1、带教老师应树立教书育人意识,做到崇高为师、身正为范、仪表整洁、语言文明,以高尚师德言传身教。
2、带教任务原则上应由高年资住院医师(任职三年以上)以上的人员承担,尽可能安排专职人员脱产带教。
低年资住院医师的培养性带教不得超过科室总带教学时的20%。
3、首次承担带教任务的人员需参加带教观摩,正式带教前由科室组织试讲评估,试讲课时不少于 30 分钟,评估合格后方可正式安排带教任务;并报所在教研室备案。
4、带教老师应熟悉教学内容和要求,了解教学进展,了解学生知识掌握情况,有的放矢地组织教学活动,认真准备带教内容,编写简要的带教案,收集必要的辅助教材(如心电图、X 线片、CT、MR 等),必要时带教老师可跟班听课。
5、认真选择示教病例,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合理利用示教病例资源,正确处理保护危重患者和完成教学任务的关系,以保证教学质量。
同时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必要时需履行相关的手续。
取得患者的信任与配合。
科室必须保证带教老师在其带教时间内(半天)不安排其它工作。
6、临床见习程序为:提前 1—3 天标出示教病例床位,让学生采集书写病历,见习学生提前将扼要病史抄写在黑板上,带教老师先分析病史,然后带学生到床头观察和验证、体验或示范阳性体征,再针对病例引导学生讨论。
7、病史采集小组以 3—4 人为宜,每次见习后必须上交书写的病史,带教老师应认真地逐份批改,并在下次实习前提出共性的书写错误,每个学生每学期书写病史 3—5份。
8、保证教学时间,带教老师带教开始时间与上班时间同步,非脱产带教老师带教开始时间不得迟于上班时间后半小时—1 小时(周五除外),期间带教教师可安排见习生分组查房或指定地点看书,熟悉病史等工作。
每次带教不得少于二小时三十分钟。
9、合理安排教学时间,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积极引导学生讨论,建立正确的临床判断思维,避免“一言堂”、“满堂灌”式教学,注意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
实习带教管理制度
实习带教管理制度一、前言实习带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可以提高实习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加强他们在实践中的学习和成长。
为了促进实习过程的顺利进行,保障实习生的权益,提高实习带教的质量,制定实习带教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实习带教过程中,应保障实习生的公平权益,对所有实习生一视同仁,不偏不倚。
2.导师责任原则:实习导师是实习带教的关键人物,在实习带教过程中应承担起充分的责任,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3.监督机制原则:建立健全的实习带教监督机制,监督实习导师的指导质量和实习生的学习情况。
三、实习带教流程1.实习任务分配:根据实习生的专业特长和学习需求,由实习导师分配实习任务,明确实习目标和内容。
2.实习计划制定:实习导师和实习生共同制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和学习方法等。
3.实习指导和培训:实习导师应对实习生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培训,包括实习目标的解读、工作方法的培训等。
4.实习过程记录:实习导师应及时记录实习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学习情况,与实习生进行定期的反馈。
5.实习总结和评价:实习导师和实习生应在实习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价,对实习的成果和不足进行反思,为进一步提高做出调整。
四、实习带教管理机制1.实习导师选拔机制:建立实习导师的选拔机制,包括职称要求、培训要求和评审要求等,确保实习导师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实习导师培训机制:建立实习导师的培训机制,包括实习带教指南、实习技能培训等,提高实习导师的指导水平和教学能力。
3.实习导师评价机制:建立实习导师评价机制,由实习生和其他职工对实习导师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保障实习带教的质量。
4.实习带教管理团队:成立实习带教管理团队,负责实习带教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定期召开管理会议,交流经验,解决问题。
五、实习生权益保障1.实习费用报销: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必要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应由实习单位报销。
2.实习合同签订:实习生和实习单位应签订实习合同,明确实习期限、工作内容和学习计划等。
学校见习基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见习基地的管理,提高见习质量,确保见习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见习基地,包括校内外的实习、实训、见习等实践基地。
第三条见习基地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用性原则:见习基地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生产、服务等功能,满足见习生的实践需求。
2. 安全性原则:见习基地应确保见习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3. 严谨性原则:见习基地管理应严格规范,确保见习质量。
4. 持续改进原则:见习基地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管理措施,提高见习效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见习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见习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见习基地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见习基地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2. 组织开展见习基地的评估和考核;3. 负责见习基地的招生、选拔、分配和管理;4. 协调解决见习基地运行中的问题;5. 组织开展见习基地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六条见习基地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见习基地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贯彻执行见习基地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见习计划;3. 确保见习生的安全和健康;4. 建立见习基地档案,及时更新见习信息;5. 配合学校进行见习基地的评估和考核。
第三章见习基地建设与管理第七条见习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1. 设施完善,能够满足见习生的学习和实践需求;2. 有一定数量的实践教学设备,且运行良好;3. 有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能够为见习生提供专业指导;4. 有完善的安全设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见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见习基地的合法性;2. 加强见习基地的硬件设施建设,提升见习条件;3. 建立健全见习基地的规章制度,规范见习生行为;4. 定期对见习基地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见习生管理第九条见习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见习工作。
实习带教管理制度
实习带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习带教工作,提高实习生实习质量,保障实习生利益,制定本实习带教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实习生的实习带教工作。
第三条实习带教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实习生权益,提高实习带教质量。
第四条实习带教管理单位应加强实习带教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实习带教水平,确保实习带教质量。
第五条实习带教管理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资源,保障实习生的实习条件。
第二章实习带教机构的设置第六条实习带教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实习带教部门,负责实习带教相关工作。
第七条实习带教部门应设立实习带教管理组,负责实习带教具体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第八条实习带教管理组应设立实习带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习带教全面工作的规划、安排和指导。
第九条实习带教管理机构应定期评估实习带教工作,并做出相应调整。
第十条实习带教管理机构应对实习带教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实习带教质量。
第三章实习带教工作的安排第十一条实习带教管理机构应根据实习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实习带教岗位。
第十二条实习带教管理机构应制定实习带教计划和方案,明确实习带教内容和要求。
第十三条实习带教管理机构应指派专门的实习带教人员,负责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第十四条实习带教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能够全面指导和帮助实习生。
第十五条实习带教人员应遵守带教规定,严格执行实习带教计划,做到有计划、有目标。
第四章实习带教工作的监督第十六条实习带教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实习带教工作的监督机制,对实习带教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七条实习带教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实习带教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第十八条实习带教管理机构应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及时汇报实习带教工作情况。
第十九条实习带教管理机构应建立实习带教工作档案,保留相关资料,做到证据确凿。
第五章实习带教工作的评价第二十条实习带教管理机构应定期评估实习带教工作,对实习带教人员进行评价。
第二十一条实习带教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实习生进行评估,总结实习经验,提高实习带教质量。
临床见习带教制度
临床见习带教制度一、带教准备L根据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教研室(科室)在学期开始前组织集体备课,填入教学日历。
2.带教老师应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一般由具有三年住院医师以上资历的教师担任。
3.临床见习教学以床边教学为主,为保证质量,每个见习小组学生不超过10-15人,教师应相对固定负责一个小组的带教,以便于教书育人,因材施教。
4.带教老师应事先根据教学内容确定见习病种、床位,并做好患者对支持培养未来医学人才的思想工作,做到知情同意。
病区管床医生应予以配合,必要时请病区主任协调,以保证见习的顺利进行。
5.带教老师应事先填写见习教案,明确本次见习的病例、见习目的、教学内容步骤、时间分配,需强调的重点。
要预先准备和熟悉病例(含典型病例、非典型病例和鉴别诊断病例)并准备好X光片、心电图等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
二、带教过程1.带教老师检查并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带教开始时简短说明本次见习的目的、内容和时间安排。
2.见习教学内容应包括临床病史询问、检体示范、相关医学资料展示,病史综合分析讨论。
教师组织病例讨论时应在作一简要的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理论课内容,分析该病种的临床特点,特别是重要体征、症状的意义及检查方法。
3.带教老师操作要严谨规范、以身作则,并注重培养学生“三严,,(严密的方法、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医德医风。
4.带教老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及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临床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5.见习课师生均要遵守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不得提前结束见习,对患者要有礼貌,并遵守见习医院的规章制度。
6.见习课师生均要穿白大衣、戴工作帽,不留长指甲及胡须,女生长发者必须将工作帽盖住发辫,并携带听诊器等教学及见习用品。
7.见习学生做好课前预习,并遵守纪律、尊重老师、认真见习(包括看、听、记、做、问),勤于思考,回答问题。
三、见习小结见习结束后,教师根据实际带教情况填写见习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等见习小结,包括需要在今后的课堂教学中加以注意的问题,以便改进课堂教学效果。
临床实习带教制度
临床实习带教制度1.医学院校实习计划下达后,科教科根据计划要求,及时向有关科室布置、落实工作任务。
2.凡接受实习任务的科室,必须指定人员(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负责具体管理,制定带教计划,安排实习带教、考核工作及实习生的考勤、纪律。
3.根据实习计划和要求,科教科负责安排全院教学工作,各教研室根据情况安排教研室内教务活动。
4.带教教师必须要求实习生跟随自己从事一切医疗活动,实习生进行的一切操作均应亲自指导带教。
实习生不得独立进行医疗活动。
5.带教老师应严格要求实习生,在学习和生活上关心实习生。
带教老师对实习生完成的各种医疗文书,应及时、认真地修改。
6.带教老师必须提前1天准备好实习内容及实习病例,并写出讲稿。
实习病例应建立登记本登记。
7.带教老师必须按照实习轮换表安排的内容及人员参加实习教学,每次上课时应提前15分钟到场,做好准备工作。
临床带教进度安排制度1.教研室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教务活动、集体备课,经常性开展评教评学活动。
2.进行入科教育。
安排带教老师和具体学习内容。
3.安排学生临床实践(分配床位、参加跟班值班、提出治疗方案、完成医疗文书、掌握诊疗操作等)。
4.参加每2周1次的所在科室的临床小讲课。
5.参加每2周1次的教学查房和教学病例讨论。
6.收集典型教学病例及少见病、罕见病病例。
7.出科理论考试。
8.出科操作考核。
9.集体评议出科鉴定。
毕业实习教学管理工作程序1.每学年在实习生来院前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并检查教学准备工作、岗前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相关资料、完成实习计划和实施计划、落实实习轮转表等。
2.督促有关教研室做好教学工作准备,完成教学进度表和教研室有关教学活动安排。
3.实习医师到院时做好生活安排,落实有关保障措施。
组织岗前教育,内容有:介绍医院概况、医德医风教育、病历书写规范、院感知识、医疗安全教育、劳动纪律和请销假制度和职业道德等。
4.布置并落实有关教学执行工作,落实各教研室的临床教学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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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见习带教管理制度
公司各部门是公司所有实习见习的基本单位,公司聘请的带教老师是公司实习见习基地的主要骨干。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实习见习基地的管理工作,提升实习见习的质量效果,本基地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公司根据各个岗位需求,安排部分在校大学生或社会失业青年进
入公司进行实习见习,是公司为了发展确立的政策,全公司各部门及主要负责人都必须积极响应,主动配合。
●公司根据各管理层及技术骨干的履历情况,聘请部分同志为公司
实习见习基地的带教老师,具体名单见附件。
带教老师在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
●带教老师要做到为人师表,做实习见习人员的表率;主动向实习
见习人员介绍公司及本部门岗位的相关情况。
●带教老师应依据实习见习大纲制订好每批次的实习见习计划,并
尽可能创造条件完成实习大纲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
定期举办实习见习讲座,介绍本行业国内外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拓展实习见习人员的视野,增强他们对公司各设备操作技能、各产品工艺性能和创新意识的应知应会能力。
●带教老师应主动关心实习见习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了解
他们的各种思想动态和合理需求,帮助他们解决相关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向公司报告具体情况。
●带教老师应组织所在部门的员工共同参与到传、帮、带中来,从
本部门的工作积累、现实难题及可期未来状态传输相关技能和注意事项,尽早让实习见习人员进入工作状态。
同时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充分发挥想象力,听取他们对公司各方面的看法与意见,及时汇总书面呈报公司。
●带教老师及所在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实习见习人员的管理制
度,坚持在各批次轮转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详细考核,并形成考核鉴定表报送公司总经办。
●公司将根据各部门及带教老师完成基地实习见习带教任务的具体
情况进行考评,其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评选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考核项,同时作为绩效奖励的主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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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