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证券公司营业部反洗钱工作计划
2024年证券公司营业部反洗钱工作计划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开放,洗钱活动的频发形成了对金融系统和证券市场安全稳定的威胁。
2024年,我们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反洗钱工作将迎来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工作计划的目标是加强反洗钱意识,建立健全的反洗钱制度,提高风控能力,确保公司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二、任务和措施1. 加强反洗钱宣传教育(1)定期组织反洗钱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洗钱活动的识别和防范意识。
(2)制作反洗钱宣传材料,通过内部网络、企业微信等渠道广泛推广,提高员工的反洗钱意识。
2. 完善反洗钱制度(1)修订完善《证券公司营业部反洗钱制度》,确保制度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一致。
(2)建立规范的客户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制度,加强对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核实。
3. 加强交易监控和风险评估(1)加强对大额、异常和可疑交易的监控,建立并完善交易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客户交易行为。
(2)加强与交易所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共享交易监控信息,提高反洗钱的预警和处理能力。
(3)加强对风险客户的识别和评估,建立风险客户黑名单,并定期评估和更新。
4. 完善内部审查和报告机制(1)建立健全内部审查制度,定期对公司内部员工和业务活动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建立健全洗钱报告机制,确保及时报送可疑交易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5. 提高员工能力和素质(1)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合规意识。
(2)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反洗钱工作。
三、风险控制和监督1. 风险控制(1)建立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对不同类型的洗钱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地到位。
2. 监督和检查(1)设立专门的反洗钱监督部门,负责对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定期组织内部自查,检查公司各部门反洗钱工作的落实情况。
(3)建立监督制度,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并及时报告上级监管机构。
证券业反洗钱调研报告
证券业反洗钱调研报告证券业反洗钱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全球金融业务的不断增加,洗钱风险也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全球社会关注的问题。
证券业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反洗钱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报告对当前证券业反洗钱工作的状况进行调研,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一、反洗钱制度建设当前,证券业反洗钱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大多数证券公司已经建立了反洗钱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明确了反洗钱工作的责任和流程。
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制度抽象,缺乏具体操作指引;二是制度执行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制度,将其具体到每个岗位的操作指引,为员工提供明确的工作指导;二是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反洗钱制度的执行不仅是形式上的,还要实现到位。
二、客户背景核查与风险评估客户背景核查和风险评估是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客户的身份核实、资金来源调查和交易背景分析,可以有效识别风险客户,防止洗钱活动的发生。
调研发现,目前证券业对客户背景核查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核查方式单一,主要依靠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缺乏综合性的调查手段;二是核查程序不够严密,容易导致信息不全面或者虚假信息。
因此,我们建议:一是丰富核查手段,可以借鉴其他行业的先进经验,采用多种方式对客户进行背景核查;二是加强核查程序的合规性,确保核查工作的严密性和准确性。
三、异常交易监测与报告异常交易监测与报告是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内容。
通过监测交易活动,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可以有效防止洗钱活动的发生。
但目前调研发现,证券业对异常交易的监测和报告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监测手段不够先进,无法及时识别异常交易行为;二是报告程序不够规范,缺乏及时报告和有效跟进的机制。
因此,我们建议:一是引入先进的监测技术,如数据分析、风险模型等,提高监测异常交易的能力;二是完善异常交易报告程序,明确报告的时限和责任,确保异常交易得到及时报告和处理。
我国当前反洗钱工作的主要难点与对策建议
我国当前反洗钱工作的主要难点及对策建议09182158周洁茹金融91摘要:本文,通过介绍我国目前反洗钱工作展开的情况,找出其中的问题和难点所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其建议。
关键词:反洗钱;难点;对策建议一、我国目前的反洗钱工作展开情况(一)反洗钱法律法规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在法律方面,我国以《刑法》为中心,发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资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简称“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等法律规定和规范。
同时,我国已从20001年4月开始实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
(二)金融情报信息报告制度。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在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必须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具体的报告要求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做了明确规定。
根据《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单位之间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转账、单笔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现金收付,个人银行账户以及个人与单位账户之间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拨等15种类型的支付交易,属于人民币可疑支付交易。
当日存、取、结售汇外币现金单笔或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或者,以转账、票据或银行卡等非现金外汇资金收付交易、当日单笔或累计等值外汇,个人10万美元以上、单位50万美元以上的,属于大额资金支付交易。
另外,《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还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11种类型的交易为可疑外汇现金交易,20种类型的交易为可疑外汇非现金交易。
(三)对金融业的反洗钱监管初步实施2004年4月至8月,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了履行反洗钱职能以后的第一次全国范围内的检查活动。
检查的主要目的是了解《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颁布一年以来的执行情况,督促商业银行加强反洗钱内控体系建设,提高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水平。
我国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困境及对策
我国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困境及对策【摘要】我国证券公司在反洗钱工作中面临着诸多困境。
反洗钱法律法规落地难,证券公司对反洗钱意识不够强烈。
反洗钱技术工具不完善,人员培训和管理问题突出。
监管部门监督不到位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困境,应加强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的对策。
在面对严峻挑战的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技术手段,加强人员培训。
我国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迫切需要加强,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关键词】反洗钱背景, 我国证券公司, 反洗钱意识, 反洗钱法律法规, 反洗钱技术工具, 人员培训, 管理问题, 监管部门监督, 对策, 严峻挑战, 监管力度, 技术手段, 人员培训。
1. 引言1.1 反洗钱背景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洗钱活动日益猖獗,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洗钱活动指的是将来自犯罪或非法来源的资金,通过一系列复杂的交易和手段,掩盖其真实的来源和性质,使其看起来像合法收入。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的公平和公正,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经济资金支持,进一步危害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为了打击洗钱行为,国际社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反洗钱的措施和法规,要求各国建立起完善的反洗钱体系,加强金融监管,防范洗钱风险。
我国也不例外,在加入《反洗钱国际公约》后,逐步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了对洗钱活动的打击力度。
尽管我国的反洗钱法律框架相对完善,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许多困难和挑战。
证券公司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反洗钱工作尤为重要,但也面临着诸多困境和挑战。
接下来将具体分析我国证券公司在反洗钱工作中所面临的困境及可能的对策。
1.2 我国证券公司反洗钱意识不足部分证券公司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这只是一项形式主义工作,缺乏深刻的理解。
他们认为反洗钱工作只是为了迎合监管要求,而并非真正意识到反洗钱工作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部分证券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对反洗钱工作缺乏重视,存在着“应付”和“敷衍”的现象。
证券反洗钱工作总结8篇
证券反洗钱工作总结8篇第1篇示例:证券反洗钱工作总结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和国际经济的全球化,洗钱活动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
洗钱活动不仅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声誉,还对国家的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建立并完善反洗钱的制度和机制,加强证券反洗钱工作,已成为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当务之急。
在此背景下,我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全面加强了证券反洗钱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作为公司的领导者,我们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并将其纳入公司的重要工作日程。
成立了由公司高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反洗钱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措施,并督促各部门的落实情况。
通过领导小组的积极推动,公司反洗钱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二、建立健全的反洗钱制度和流程,规范业务操作公司制定了《反洗钱制度》,明确了反洗钱工作的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了各项反洗钱措施的科学合理和落实到位。
在业务操作方面,公司规定了客户风险评估、交易监控、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制度和流程,确保了公司业务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反洗钱意识公司通过举办内部反洗钱培训班、定期组织员工学习、设置反洗钱知识问答等形式,加强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和能力。
培训内容涵盖了反洗钱的基本概念、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提高了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
四、加强内部监控,提升反洗钱能力公司加大了对交易行为的监控力度,建立了完善的交易监控系统,并不断优化和完善监控模型和规则,提高了对可疑交易行为的识别能力和处置效率。
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内部审查和自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反洗钱问题。
五、加强合规合法管理,防范洗钱风险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合法。
通过加强对业务合作伙伴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避免与存在洗钱风险的合作机构开展业务往来,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证券行业洗钱案例
证券行业洗钱案例摘要:一、证券行业洗钱手法及案例分析1.利用证券发行市场洗钱2.利用证券交易市场洗钱3.利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洗钱4.反洗钱案例分析二、证券行业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1.制度不完善2.反洗钱监管力度不足3.金融机构合规意识薄弱4.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管理不到位三、证券行业反洗钱对策建议1.完善反洗钱法律法规体系2.加强监管力度3.提高金融机构合规意识4.优化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管理5.加强跨部门合作和信息共享正文: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行业成为洗钱犯罪的重要渠道。
证券行业洗钱手法多样,以下将对部分洗钱手法及案例进行分析。
一、证券行业洗钱手法及案例分析1.利用证券发行市场洗钱案例:某毒枭通过其亲属购买某上市公司股权,随后将公司更名为某产业集团,将非法所得合法化。
2.利用证券交易市场洗钱案例:洗钱分子通过在不同账户之间进行高频次、小金额的证券交易,将非法资金分散清洗。
3.利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洗钱案例:某上市公司收购一家亏损企业,通过将亏损企业的债务转移到上市公司,实现非法所得的洗白。
4.反洗钱案例分析案例:汪某毒赃洗钱案,通过购买某木业有限公司股权将非法所得合法化,但最终被相关部门查处。
二、证券行业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1.制度不完善:部分证券公司反洗钱制度不健全,难以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2.反洗钱监管力度不足:监管部门对证券行业的反洗钱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3.金融机构合规意识薄弱:部分证券公司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合规意识薄弱。
4.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管理不到位:部分证券公司在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容易成为洗钱犯罪的渠道。
三、证券行业反洗钱对策建议1.完善反洗钱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为反洗钱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2.加强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证券行业的反洗钱监管力度,确保金融机构合规经营。
3.提高金融机构合规意识: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反洗钱意识,建立健全反洗钱制度。
证券反洗钱工作总结9篇
证券反洗钱工作总结9篇第1篇示例:证券反洗钱工作是金融领域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其主要是为了防范和打击洗钱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证券公司是金融体系中的一员,也承担着反洗钱的重要责任。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证券反洗钱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对证券反洗钱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促进证券反洗钱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一、总结1.证券反洗钱工作的主要内容证券反洗钱工作主要包括客户身份识别、风险评估、交易监控和报告、员工培训等方面。
首先是客户身份识别,证券公司要求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对客户进行身份核实。
其次是风险评估,证券公司要对客户的交易行为和背景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洗钱风险。
然后是交易监控和报告,证券公司要监控客户的交易行为,及时发现可疑交易,并向监管机构提交洗钱报告。
最后是员工培训,证券公司要对员工进行反洗钱培训,提高他们的反洗钱意识和能力。
2.证券反洗钱工作的成效近年来,证券反洗钱工作在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提高技术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证券公司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加强风险识别和监控机制,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活动。
证券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和技能。
这些举措有效提升了证券反洗钱工作的水平,保障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1.制度建设不完善目前,我国证券反洗钱工作的制度体系尚不够完善,存在一些缺漏和不足之处。
证券公司在反洗钱工作中存在一些规章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导致部分工作难以开展。
部分证券公司在客户身份识别、风险评估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盲区和疏漏,有可能被洗钱分子利用漏洞进行非法活动。
2.技术手段不足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洗钱手段也在不断升级和演变,传统的反洗钱手段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一些证券公司在反洗钱工作中依然采用传统的手工方式进行监控和识别,效率低下、漏洞较多。
缺乏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系统支持,导致证券反洗钱工作的跟踪和监控能力不足,难以及时发现和阻止洗钱行为。
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现状及建议
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gōngzuò)现状及建议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gōngzuò)现状及建议证券公司(zhènɡ quàn ɡōnɡ sī)反洗钱工作现状及建议近年来,洗黑钱的违法犯罪行为(xíngwéi)日益猖獗,不法分子为掩饰其非法收入、逃避监管和追查,往往通过不同的方式和渠道(qúdào)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理。
长期的洗钱活动开展出了多种多样的洗钱工具,例如,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效劳,利用空壳公司,伪造商业票据等方法将不法财产合法化。
多种多样的洗钱方式也加大了反洗钱的监管难度。
本文通过列举证券公司常见的洗钱方式,结合现阶段证券公司反洗工作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探索未来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方法。
一、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现状证券行业虽然仅有20年的开展历史,但其具有较高的资金流动性且交易复杂,能够为不法分子的洗钱活动提供较好的掩护而逃避执法机关的打击,已经成为我国洗钱违法犯罪新的重点监查领域。
从行业总体来看,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众多,交易品种繁多,资金交易规模巨大,流动性高,供求关系瞬息万变,价格形成机制复杂,这些都给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总结过去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成功的经验,利用证券业洗钱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为以下几种途径:1.利用多个账户之间对敲,通过高买低卖的操作进行利益传输。
利用这种方式洗钱的一般为机构或企业,资金量较大,可以操控一只或几只股票;或事先与一些私募基金商议,通过高买低卖的手段把利润转移给基金公司,事后再与其分成。
2.通过转托管的方式转移非法资产,即将手中不法资金换成股票等有价证券,再通过转托管把有价证券转移到其他证券营业部,再卖出股票,提取现金。
或经过屡次买卖交易、屡次转托管,以混淆非法资金的来源,加大监查难度。
3.一些证券经营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为一己私利,没有认真审核了解开户人员真实身份及职业、根本收支状况等根本资料,使洗钱者可以使用虚假的身份资料开立资金账户,甚至开立多个资金账户,在洗钱者到达目的后销毁交易记录,并销户,对与资金的来龙去脉没有留痕,以至于无法追查资金去向。
我国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困境及对策
券公 司 已经建 立 了反洗 钱监控 系统 ,可 以 自动对 符合 可疑交 易标 准的数 据进行筛 选 、识别 、分析
和报送 。但是 由于可疑交易识别是主客观结合的 分析过程 ,不仅仅要依靠系统筛选符合 阀值的数 据 ,还 要结合 客 户 身 份信 息 、资 金 和 交易 流 水 、 机构监 管信 息等情 况综合 对数据 进行分 析 ,从 而 确定可 疑程度 。在 可疑 交易 的识 别分 析过程 中存
表 1 中 国登 记 结 算 有 限公 司 业 务 制 度 统计 表 ( 止 于 20 截 09年 5月 2 日) 4 制 度 类 别
账 户
分 公 司
6
深 圳 分 公 司
1 2
合计
3 5
登记与存管 结算与参与人管理 清算与交收
开 放 式 基 金 创 新 类 业 务 其 他 涉 外 业 务 代 办 股 份转 让 合 计
管 和指导 ,证 券公 司根据 自身情 况 ,制 定具 体操 作规程 ,落实 反洗钱 工作 。
续颁 布 了 《 融机 构 反洗 钱规 定 》 《 民币 大 金 、 人 额和可 疑支付 交 易 报 告 管 理 办 法 》 和 《 融机 金 构大额 和可疑 外汇 资 金交 易 报告 管 理 办法 》 ,我 国反洗 钱工作 开始走 上制 度 化轨 道 。5年 问 ,银 行业机 构逐步学 习 、理 解 、开展反 洗钱工 作 ,行
( 源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北京 宏 103 ) 0 03
内容摘要 :证券公 司反洗钱工作开展三年多来 ,各项工作 已经步人正 轨 ,但是 由于证 券行业 的独特 性,使 证券公 司 在开展反洗钱工作中遇到了很多与银行业反洗钱工作不同的困难 。证券公 司在落 实反洗 钱法律法规 中存在 的局限性要求
新设证券营业部存在的洗钱风险及监管建议
新设证券营业部存在的洗钱风险及监管建议作者:刘婧来源:《新财经》2019年第23期[摘要]自2008年中国证监会放宽券商新设营业部的资格条件,鼓励券商发展营业网点后,证券营业部数量持续增加,至2018年年末,全国已有10376家证券营业部。
近年来,随着东部地区的营业部数量趋于饱和,新设证券营业网点逐渐向中部城市转移,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
中部地区经济不够发达,新设证券营业部的反洗钱意识相对较弱,在对反洗钱法规的执行、组织架构建设、反洗钱义务的履行等方面落后于东部发达地区,极易成为犯罪分子洗钱的目标。
文章以衡阳市为例,以调研数据为样本,分析近3年新设证券营业部工作中存在的洗钱风险,并提出监管建议。
[关键词]新设证券营业部; 洗钱风险; 监管[中图分类号]F830.91自2008年中国证监会放宽券商新设营业部的资格条件,鼓励券商发展营业网点后,证券营业部数量持续增加,至2018年年末,全国已有10376家证券营业部,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
近年来,随着东部地区的营业部数量趋于饱和,新设证券营业网点逐渐向中部城市转移,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
文章以湖南省第二大人口城市——衡阳市近3年来新设的证券营业部为样本进行调研,分析中部地区新设证券营业部存在的洗钱风险,并提出监管建议。
1 基本情况1.1 新设证券营业部的情况衡阳市现有27家证券营业部,其中 2016—2018年新设证券营业部9家,占全市营业部33.3%(见图1),全部为轻型营业部。
调查显示,新设证券营业部平均员工数(不含经纪人)不足6人,远低于存量营业部的平均员工数21人,当中近半数新设营业部的经纪人数量多于正式员工(见表1)。
截至2018年年末,新设证券营业部的客户总数为22087户,占全市营业部客户总数3.76%;资产总额15924.77万元,占全市营业部资产总额4.24%;业务收入178.26万元,占全市营业部业务收入0.88%。
1.2 反洗钱监管现状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遵循风险为本和法人监管原则,合理运用各类监管方法,实现对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有效监管。
我国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国特定非金融机构指的是除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外的其他机构,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不动产代理机构等。
这些机构在反洗钱监管方面存在一些现状和问题。
首先是反洗钱监管的现状。
我国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机制主要由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这两个部门分别负责立案侦查和监督行政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监管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也对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提出了要求,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在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是监管主体责任不明确。
目前,反洗钱监管由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但他们的监管职责缺乏明确划分,容易出现监管责任上的盲区和重叠。
其次是监管标准不一致。
不同的监管机构对于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和标准不一致,导致机构难以同时满足不同的监管要求。
第三是监管手段不够充分。
目前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主要通过定期检查和监督的方式进行,缺乏实时、全面的监管手段。
接下来是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意识薄弱。
相对于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对于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认知不足,缺乏相关的培训和教育,导致他们在反洗钱工作中容易疏漏和出现问题。
其次是风险评估不够全面。
特定非金融机构在进行反洗钱工作时,往往只关注客户的身份等基本信息,较少对客户的交易背景和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第三是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
部分特定非金融机构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缺陷,例如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和业务流程控制等,容易出现洗钱风险。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明确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监管机制。
加强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意识的培养和教育,提高机构和从业人员对于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
完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机制,增强机构自身的反洗钱防护能力。
还需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建立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信息数据库,加强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洗钱犯罪行为。
我国证券保险业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我 国 证 券保 险 业反 洗 钱 工 作 存 在 的 问题
度 以及 反洗钱 工作职 责等 在内的反洗 钱 内控制 度 尚处
于 摸 索 建 立 阶 段 ,尚未 形 成 一 个 科 学 有 效 的 反洗 钱 内控 制度 体 系 。
丽
了 7 1
维普资讯
金 融 与经 济 2 D . D 88
务 制 度 ,有 关部 门 已经 制 定 了 比较 严 格 的 规 定 。在 对 实 际业 务 的 调研 中 , 遍 认 为 可能 被 洗 钱 活 动 利用 的是 机 普
反洗钱法规及部门规章 为配套的多层 次 、全方位的反洗 钱法律制度体系 。
侦测工作 ,就需 要大量熟悉相关政策和业务 的反洗钱专
业 人 才 , 同 时 这 些 专 业 人 才 由 于熟 悉 反 洗 钱 的 政 策 法 规 ,就 不 易 被 洗 钱 犯 罪 分 子 所 利 用 ,从 而起 到很 好 的防
关 于证 券保 险 业 的反 洗 钱条 例 或 指 引还 没 有正 式 出 台。 此外 , 作为我国证 券保险业最 重要 的法律制度 的《 证
火墙作用 。但是就 目前实际情况来 看 , 这部分专业人才
依然十分缺乏 。
( ) 国证 券 业 反 洗 钱 存在 的 问题 。 二 我
一
券法》 《 和 保险法》 也没有在 《 , 反洗钱法》 出台后进行 及
时修订 , 以增 加关 于反洗钱方面 的条款 。
是业务存在薄弱环节 。对于我 国证券业基本的业
( ) 券 保 险 机 构 反 洗 钱 的 共 性 问题 。 一 证
一
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使得 对基层保 险公 司监督检查
有 了一定 的难 度 。
(五 ) 可 疑 交 易 识 别 存 在 执 行 难 。 《 融 机 构 大 额 和 金
份 识别 和 客 户 身 份 资 料 及 交 易 记 录 保 存
收 ,基 层 公 司 提 供 被 检 查 的资 料 不 多 ,
责任 编辑 :尤其
黑龙 江金融 2 1 3 00 5
一
易 报 告 管 理 办 法 》 中第 十 三 条 规 定 ,从
严 审 查 投 保 人 的情 况 ,一旦 发 现 可 疑 , 立 即 上 报 ,决 不 隐 瞒 。
集 中在 省级 公 司 管 理 。 由 于 资 料 的 上
作者 单位 :哈尔滨 商业大 学会计 学院
中 国人民 银行 宁安市支 行
息 上要 填 写 完整 ,不 得 空项 。 ( )制 定 保 险 业 客 户 身 j
后 ,犯 罪 分 子 会 将 视 线 转 移 到 保 险 业 , 利 用保 险业 进 行洗 钱 活动
是 存 在 着 洗 钱 犯 罪 分 子 不 会
利 用 保 险 业 进 行 洗 钱 ,洗 钱 行
为 大 多 数 都 发 生 在 银 行 业 的 思 想 。二 是 受 业 务 性 质 的影 响 , 在 心 理 上 存 在 洗 钱 行 为 不 会 在 财产 保 险业 务 当 中发生 的思 想 。 ( )保 险 单 格 式 缺 项 ,且 内容 填 二 写不 全 。客户 身份 的识 别是 反 洗钱 工作 的 基 础 ,只有 严 格执 行 客户身 份 识别 制度 , 才 能有 效地 防 止犯 罪分 子利 用 保险 产 品进 行 洗钱 ,将 “ 黑钱 ”堵 截在 保 险公 司 的 门 外 。但 目前 保 险公 司使 用 的投保 保 险单 申
证券行业反洗钱整改报告加强反洗钱监管防范金融犯罪
证券行业反洗钱整改报告加强反洗钱监管防范金融犯罪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金融犯罪活动也随之不断增加。
其中,洗钱活动成为了金融犯罪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了有效打击洗钱犯罪,保护金融市场的诚信和稳定,证券行业加强了反洗钱监管,进行了整改并发布了报告。
一、整改措施为了加强反洗钱工作,证券行业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
首先,加强了对证券公司反洗钱风险的评估和监管。
证券监管机构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合理的风险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并防范洗钱风险。
其次,落实了客户尽职调查制度。
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前必须对客户进行身份核实和风险评估,以确保客户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同时,加强了对高风险客户的监管,确保与其建立业务关系的合规性。
另外,证券行业还加强了内控管理和员工培训。
证券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反洗钱工作的责任分工和流程,确保整个业务过程的合规性。
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和意识。
二、报告内容报告主要对证券行业的反洗钱整改工作进行了综合概述和总结。
首先,报告介绍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阐明了加强反洗钱监管的目标和意义。
接着,详细概述了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风险评估、客户尽职调查、内控管理、员工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报告对整改工作的成效进行了客观评价。
通过数据和案例,报告展示了整改工作的积极影响。
例如,整改后,证券公司发现和阻止了许多涉嫌洗钱的不法分子,保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报告还提出了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
鉴于洗钱犯罪活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证券行业要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和执法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打击洗钱犯罪。
三、反洗钱监管的意义加强反洗钱监管对于金融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反洗钱监管可以提高金融市场的诚信度和透明度,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只有加强监管,才能有效防范洗钱犯罪活动,减少投资者的损失。
反洗钱工作面临的困难及解决途径
捷, 虽然这样可以提高交 易服务的效率 和降低成本 , 即使和 但
客户面对面 , 证券机构要想辨别 客户的真实身份也是一件非常 困难 的事情。其次 , 以新 的融资融券产品为代表 的创新金融工 具, 容易出现犯罪分子 与证券 、 期货等金融机构 内部人员勾结 ,
以伪造交易等方式达到洗钱 目的, 这将成为证券业洗钱的新特 点。 部分证券公 司为 了自身利益, 配合庄家操纵股价 , 甚至提供 假身份证 、 假资金账户到销毁交易记录的 “ 一条龙”服务 , 根本 不管资金来源 。另外 , 通过同时操纵多个账户 “ 对敲”, 实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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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对证券机构报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的甄别、 筛选 、 和 分析
检查 , 充分发挥规模经济效应。 ( ) 二 加强证 券业反洗钱 的制度建设 , 对证券机构 内控制 度考核 。制定规范 的证券业务操作 、 管理办法 和详尽的证券业 反洗钱规定。 央行应积极与证券业 监管机关就证券业反洗钱相 关规范操作进行讨论 , 加大反洗钱监测系统开发。目前央行对
( ) 四 创新的金融工具为洗钱提供隐蔽 的途径。随着金融
产品和工具不断创新 , 操作手段 、 交易流程复杂性 的日益突 出, 给反洗钱监管 工作带来了重大的难题。首先 , 电子交易非常迅
在洗钱与反洗钱 的较量过程 中, 存在信息 不对 称 , 使证券账户
的监管存在真空。新颁布的《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 》 中规定 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监督 客户证券账户 , 这就定位 了证券公 司 上报可疑交易 ,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监督账户的格局 。这种操作 监管模式有一定的弊病 。第一 , 证券账户 由于可能存在多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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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商直 接投 资
刘德 英 董 藩
证券公司反洗钱总结
证券公司反洗钱总结一、引言在当今全球经济高度发展、金融市场日益复杂的背景下,洗钱活动日益猖獗,成为金融领域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证券公司身处金融市场的核心地位,其反洗钱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总结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该领域的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借鉴。
二、反洗钱的意义和目标反洗钱的意义在于防范洗钱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透明度,保护普通投资者的权益。
其主要目标包括:1. 防止洗钱资金进入证券市场,避免洗钱活动对市场秩序的破坏;2. 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协助执法机关打击洗钱犯罪;3. 加强对客户的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确保正当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三、证券公司反洗钱的法律依据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
合规是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首要任务,公司应设立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相应的工作。
四、证券公司反洗钱的组织结构和责任分工1. 高层管理层应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制定明确的反洗钱政策和战略;2. 设立合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和协调;3. 各部门和员工要按照公司的反洗钱制度和流程开展工作,加强对客户的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
五、反洗钱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建立完善的反洗钱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是证券公司防范洗钱风险的重要手段。
公司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状况,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估和监测计划,并定期更新。
六、客户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证券公司应对客户进行有效的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确保客户的真实身份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公司应建立客户身份识别的内部流程和程序,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识别可疑交易。
七、培训和意识宣传加强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的能力。
公司还应定期组织反洗钱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洗钱犯罪的认识和警惕。
八、与监管机构的合作证券公司应与监管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履行相关报告义务,并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审查和调查工作。
当前外汇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外汇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实施一年多来,山西省各金融机构执行“办法”的认识逐步提高,*管理部门探索有效的监管方式不断取得进展,并积极主动与公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领域反洗钱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与此同时,必须清醒的看到,金融机构报告信息的质量,*部门分析、甄别及核查,部门间的有效协调配合以及立法本身的局限等等,都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银行制度执行意识不强,报告信息质量不高1、没有正确处理追求效益与执行制度的关系。
部分商业银行片面奉行“客户至上,效益第一”的指导思想,不能正确处理追求效益与执行报告制度的关系。
部分银行几乎未履行尽职调查的责任,无原则满足客户的各种要求,忽视款项来源及用途合法性。
2、甄别和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不足,报送交易信息质量不高。
一是错报情况仍有发生。
目前我省部分银行在填报中身份证号码录人错误、识别编码错误、数据项填报不规范依然存在。
二是甄别和分析能力不强,存在“三多三少”问题,即大额交易信息报告多、可疑交易信息报告少,非现场分析多、现场核查少,对交易帐务记录核查多、对客户背景深入了解少。
“办法”中包括了31种的可疑*交易类型,但由于”办法”执行时间不长,深度培训远远不够,导致银行机构甄别和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明显不足,除较易判断的少数交易有所反映外,绝大部分交易类型都未进行有效监测。
迄今未报送一笔企业单位的可疑*交易信息,也无一家主报告行报送“金融机构甄别可疑*资金交易报告表”。
3、科技手段支撑不足,影响“办法”的实施效果。
目前,山西省只有少数银行采用直接从业务系统中提取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数据(据了解,目前绝大部分银行正在开发相应的系统),大部分银行尚处于手工采集、逐级汇总数据的方式。
由于手工统计环节多,核对机制薄弱,数据错漏时有发生。
(二)*管理部门监管力度有限,监测手段不完善1、监管工作开展不平衡,尚未形成全面有效的监管机制。
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1、证券公司反洗钱面临的挑战。
基于:2005年新证券法实施后,证券公司交易、财务、清算等业务核心流程实现大集中;2007年起证券公司客户资金全部实现第三方存管,券商不再提供现金服务,转绝迹;2008年证监会发起了声势浩大的账户清理规工作,一挂多、账户名不一致等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成效显著,证券公司合规体系健全有效,原则上不允许自然人代理,客户分类、客户适当性、客户回访等工作启动较早等因素,所以较长一段时间里:中国的反洗钱工作好于世界平均水平,证券行业的反洗钱水平好于金融行业平均水平。
但是,一切正在悄悄发生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传统证券经纪业务变革深刻,老的反洗钱方式方法已不能完全适应。
一是客户身份识别方面。
随着佣金、网点和非现场开户的放开,特别是见证开户、网上开户的推出,虽然提高了业务的便捷,但使户身份持续识别和重新识别的难度倍增。
二是客户资金途径日益复杂。
单客户多银行的应用虽然给券商反洗钱带来一定的压力,但毕竟还在客户名下、账户体系运作,随着券商支付功能的恢复、直销政策的宽松和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客户资金运作空间更大、更便捷,也更难觅踪迹。
三是账户管理新政频出。
外籍人开户的放开、一码通推出、一人多户政策的突袭和非现场业务的普及,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以及大额、可以交易的监控均受到很大挑战。
四是分支机构业务围拓展。
按照新的监管政策,证券公司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的业务围不超过公司本部即可,大大超越了传统的经纪业务围。
目前,分支机构已在资管的承揽、新三板业务的承做、柜台业务的推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旧的体系已经被打破,但是新的体系尚未建立。
分支机构控规、合规管理和反洗钱工作的压力巨大。
另一方面,证券非经纪业务围不断拓展,洗钱风险点不断增多。
2012年以来,证券公司依法自主开展了多项业务和产品创新工作,在原有的自营、资管、投行等非经纪业务的基础上,又陆续推出或普及了直接投资、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质押回购、收益互换、股票期权、沪港通、通等新的非经纪业务品种或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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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1、证券公司反洗钱面临的挑战。
基于:2005年新证券法实施后,证券公司交易、财务、清算等业务核心流程实现大集中;2007年起证券公司客户资金全部实现第三方存管,券商不再提供现金服务,内转绝迹;2008年证监会发起了声势浩大的账户清理规范工作,一挂多、账户名不一致等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成效显著,证券公司合规体系健全有效,原则上不允许自然人代理,客户分类、客户适当性、客户回访等工作启动较早等因素,所以较长一段时间里:中国的反洗钱工作好于世界平均水平,证券行业的反洗钱水平好于金融行业平均水平。
但是,一切正在悄悄发生变化,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传统证券经纪业务变革深
刻,老的反洗钱方式方法已不能完全适应。
一是客户身份识别方面。
随着佣金、网点和非现场开户的放开,特别是见证开户、网上开户的推出,虽然提高了业务的便捷,但使户身份持续识别和重新识别的难度倍增。
二是客户资金途径日益复杂。
单客户多银行的应用虽然给券商反洗钱带来一定的压力,但毕竟还在客户名下、账户体系内运作,随着券商支付功能的恢复、直销政策的宽松和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客户资金运作空间更大、更便捷,也更难觅踪迹。
三是账户管理新政频出。
外籍人开户的放开、一码通推出、一人多户政策的突袭和非现场业务的普及,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以及大额、可以交易的监控均受到很大挑战。
四是分支机构业务范围拓展。
按照新的监管政策,证券公司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的业务范围不超过公司本部即可,大大超越了传统的经纪业务范围。
目前,分支机构已在资管的承揽、新三板业务的承做、柜台业务的推广等方面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旧的体系已经被打破,但是新的体系尚未建立。
分支机构内控规范、合规管理和反洗钱工作的压力巨大。
另一方面,证券非经纪业务范围不断拓展,洗钱风险点不断增多。
2012年以来,证券公司依法自主开展了多项业务和产品创新工作,在原有的自营、资管、投行等非经纪业务的基础上,又陆续推出或普及了直接投资、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质押回购、收益互换、股票期权、沪港通、深港通等新的非经纪业务品种或类型。
相比传统的代理关系的经纪业务,非经纪业务具有业务模式更多,交易链条更长,参与主体更广;法律关系更复杂;交易速度更快,资金更多等特点,便于以构造交易的方式隐藏资金来源和交易目的。
如在投行业务中,对股东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关注不够,只关注其真实性;资管管理业务嵌套层级过多,反洗钱责任主体不明确,往往以承诺函进行简单应付;质押回购和约定购回
业务的资金已脱离券商资金监管体系,对资金用途关注极少。
简而言之,我国证券业反洗钱工作局限于经纪业务,不能有效应对当前非经纪业务不断创新,产品结构日趋复杂的现实要求。
2、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不完全适应新的反洗钱形势。
一是法律体系方面,只是初步形成了由刑事立法、有关金融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构成的反洗钱法律框架。
主要是人行出台了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三会虽有规定,但行业针对性不强。
同时,现行反洗钱法规未能充分体现风险为本的工作思路。
作为成文法国家,现行反洗钱法规是按照规则为主的监管理念建立起来的,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提出的风险为本有很大差异。
二是在履行反洗钱职责方面,只有人民银行将反洗钱作为一项主要职责,设立独立部门和专职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反洗钱工作,进行“正规作战”。
其他执法部门和行业,既没有将反洗钱作为本部门和行业的一项职责写进法律
里,对反洗钱工作中,多是以应付为主,作为某个部门附属职责之一,进行的都是“非常规作战”或“游击战”。
同时,各部门、行业反洗钱不能形成合力,进行“军团作战”,缺乏有威慑力的打击手段。
三是在社会环境方面。
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普遍认为,三方存管后,客户资金在银行,券商反洗钱责任可以忽略不计。
在普通人意识中,对“洗钱”的熟悉模糊,很多人不理解、不知道、不重视“反洗钱”;甚至在机构的宣传中将洗钱和反洗钱混淆。
四是其他方面,如对自洗钱行为不予定罪处罚影响打击洗钱犯罪的效果——按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洗钱罪只能是依附于其他犯罪行为方能定罪,没有上游犯罪就没有洗钱犯罪,洗钱犯罪只能由上游犯罪行为人以外的人实施;证券公司非经纪业务缺少反洗钱工作指引——非经纪业务的反洗钱工作者分散在有关业务规则中,没有得到重视;或者缺乏有关规定;由反洗钱引发的人行处罚不再会引起分类评价扣分。
3、证券公司反洗钱操作工作层面存在的问题。
虽然说,多数证券公司基本能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开展反洗钱工作,但鼓励创新、业务竞争的大背景下,不少券商在反洗钱的合规管理、风险防控、内部治理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不少券商洗钱的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存在缺陷。
缺乏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表面合规、应付检查仍是主要关切,洗钱风险管理较为弱化,如很少有公司指定自评估制度、极少有公司对业务洗钱风险进行评估;反洗钱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流于形式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好转,特别是券商的分支机构尤其是轻型网点;反洗钱合规文化缺失,持有“三方存管后券商缺少反洗钱义务”的人不是少数,反洗钱的宣传和培训比较被动;合规部门缺乏充足的履职权限和资源保障,不少券商总部都没有一个反洗钱专岗;反洗钱绩效考核占比过低,考核内容不全面,难以真正触动分支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监
管规定,反洗钱多限于合规部门,未能建立业务条线、合规部门、稽核审计的三道防线。
二是洗钱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明显滞后。
洗钱风险评估是落实风险为本方法的基础,但实践中,不少券商的产品、业务洗钱风险评估标准和流程不统一,合规部门参与不够;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往往简单复制监管部门发布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缺少个性化和差异化;在法人机构层面推动实施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缓慢,部分机构将其简单归结为产品业务的专项风险评估或者客户洗钱风险评估;多数证券公司未对非经纪业务开展风险评估,未建立有针对性的内部控制制度,停留在从客户的维度来识别和评估洗钱风险,对各业务自身的洗钱风险并未能做识别和评估,尤其是对业务种类繁多、产品结构负责的非经纪业务的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未能有效开展,无法了解业务中隐藏的风险。
三是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反洗钱客
户身份识别职责。
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调查是反洗钱义务机构展业的三大原则,但因不仅需要付出成本,还会降低客户满意度(体验),因此在实践中往往得不到有效执行。
在进行客户尽职调查时,比较关注客户的资格条件、风险承受能力、资金是否可以如期归还等方面,较少关注反洗钱客户身份之别侧重的客户的交易目的、交易性质和资金来源等方面,未能将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的相关要求与证券尽职调查环节有效结合,出现了证券尽职调查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的脱节。
客户身份初次识别、持续识别和重新识别不够规范、严谨,核对、登记、留存客户身份信息不完整;身份证件国企自动提示功能不完善,限制措施单一,期限要求不统一;非现场开户广泛采用,冒用他人身份成功开户、交易时有发生,特别是在新三板、期权、融资融券等高风险业务中极易引起纠纷。
四是反洗钱交易监测分析、报告工作有待加强。
反洗钱交易监测未能覆盖
所有交易、所有业务,多数机构未能及时按照3号令要求实现以客户为单位开展监测分析;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多依赖系统抓取,人工分析和持续分析不足,经常出现不可疑三个字替代分析过程;中模式下的交易监测分析没与雨客户尽职调查有效衔接;异常交易的排除理由、可以交易报告理由不够合理、充分;可疑交易报告集中在少数机构,多数券商仍然是零报告;能建立基于业务特点的可疑交易监测标准。
现行可以监测的十三条标准,主要针对经纪业务设立,未能考虑非经纪业务的实际——未将代销和自销的资产管理计划纳入监控范围;质押回购和约定购回客户的资金已让渡给客户,券商对其资金用途缺乏必要的监控和了解;收益凭证、中小企业私募债销售、新三板、IPO等业务均未纳入监测范畴。
五是与合作机构合作过程中难以完整获取客户身份信息。
如接触其他机构代销金融产品时,代销机构往往以客户保密或资料传递成本高等理由拒绝向证
券公司提供完整信息。
《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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