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城市治理工作大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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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6.05.08•【字号】市政办发〔2006〕96号•【施行日期】2006.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六年五月八日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成果,保护和改善市区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结合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监控项目、重点监控污染源和实施目标(一)西安大气污染重点监控项目。

1.可吸入颗粒物PM10。

2.二氧化硫、二氧化氮。

(二)重点监控污染源。

1.城区现有建筑施工工地、市政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和园林绿化工地扬尘污染。

2.燃煤烟尘污染。

3.裸露物料场(堆):砂子、渣土、灰土、煤渣、粉煤灰、煤炭及开挖黄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场、堆。

4.机动车尾气。

5.餐饮炉灶油、烟尘排放。

6.市容保洁不当引发的二次扬尘。

7.秸秆无组织焚烧等。

(三)实施目标。

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果,按照国家“十一五”创模新标准,使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的天数逐步达到311天的目标。

二、大气污染监管原则和组织机构(一)监管原则大气污染防治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各区县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曲江新区管委会、浐灞河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制定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市环保、建设、市政、市容园林、公安交管支队、城管执法、房管、交通、农业、商贸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和巡回监督检查,负责制定管辖工作中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95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95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9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25日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住建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以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住建部印发的《关于将福州等19个城市列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17〕76号)有关要求,全面推进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利用两年时间,通过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工作,实施一批“城市双修”工程项目,改善生态环境,补足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立“城市双修”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治理“城市病”,明显提升环境质量,彰显城市特色风貌,使西安成为绿色之城、花园之城、宜居宜业之城。

二、工作范围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范围,选择秦岭、“八水”、“五路”两侧作为生态修复实施重点。

选择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可行性的中心城区,作为城市修补实施重点。

远期将在西安市域全面开展系统性生态修复与城市修补工作。

三、基本原则政府主导,协同推进。

将“城市双修”作为城市建设、规划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加强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政策,整合资源、资金、项目,协同推进。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8.19•【字号】市政办发〔2022〕40号•【施行日期】2022.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的实施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省、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高标准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充分彰显行政执法改革效能(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程序和公示内容。

一是强化事前公开。

及时更新西安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特别是在“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等内容发生变化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内容进行调整,提高公示内容的时效性。

二是规范事中公示。

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在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中,应包含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三是加强事后公开。

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应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应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要求重作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从公示平台撤下或更换原决定信息。

四是加强执法统计信息公示。

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要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并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08•【字号】市政办发[2010]131号•【施行日期】2010.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1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七月八日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确保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的如期实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现就我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清理范围市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市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原则这次清理主要是根据国家法律和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决定,结合我市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切实解决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保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各单位在清理过程中,主要是围绕以下三类问题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梳理,分别作出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等处理:一是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二是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三是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之间明显不协调的;四是含有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内容的;五是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满5年的。

在清理过程中发现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还有其他问题的,也一并处理。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15•【字号】市政办函〔2020〕76号•【施行日期】2020.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15日西安市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高标准迎接2021年第十四届全运会召开,按照中央和我省、我市关于大力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陕发〔2016〕22号)和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决定》(市发〔2019〕3号)精神,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落实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升级建设西安市一体化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推进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与国家平台、省级平台的对接联网工作。

围绕“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群众满意”的城市管理目标要求,基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编制《西安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按照“边建设、边完善”的工作思路,构建完善“两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管理”的全市一体化数字城管网络运行体系,形成城市环境秩序的常态化监管,持续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为2021年第十四届全运会的召开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营造整洁有序、优美靓丽的城市环境。

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工作督查通报例文

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工作督查通报例文

工作督查情况通报工作督查通报例文工作督查情况通报工作督查通报范文督查,即督促检查(全称),是一项社会活动,进行工作的督查之后需要将情况进行通报。

告知相关人员。

下面xx给大家带来工作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工作督查情况通报范文篇一各局、办,阳和街道办:根据年度工作安排,4月8日-10日,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联合组织对各部门一季度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好的方面今年第一季度,各部门对全年工作认真谋划和部署,制定了本部门20xx年工作计划,将年度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和分解,责任到人,各项工作开局良好。

一是紧紧围绕新区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谋划年度任务。

各部门能够按照新区总体工作思路,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筹划安排年度工作。

经济发展局全面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技术研发情况,对今年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等重要经济指标增长空间进行研究分析^p ,提出今年任务目标,组织申报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财政局在春节过后立即组织人员协同阳和国地税局深入企业,了解税情况,排查税收征管问题,为完成20xx年财政收入任务摸清了底数;招商局在与规划、征地等部门协调对接、逐家走访企业的基础上,认真分析^p 研究,提出今年产业招商设想和工作措施;阳和街道办事处深入农村、社区开展调研,统筹谋划今年基层工作的总体思路以及重点建设项目等。

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在建续建项目有序推进,确立并启动年度新建项目。

规建、征地、财政和社会事务等部门之间以及与东城公司密切协调、积极配合,通过多次联席会议,开展工作对接,围绕重点项目用地、资金、建设等具体问题进行协商解决,有效推动了在建续建项目建设。

x立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小学建设三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和路古亭滨江段部分路段完成路基的铺设,银海铝业2#熔保炉进行试产,热轧机主设备进入安装调试阶段;五菱柳机整体搬迁项目业主单位已基本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市政发〔2015〕14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市政发〔2015〕14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市政发〔2015〕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5月17日,我市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发〔2015〕12号),要求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明确了检查整改活动时间、重点任务和要求。

根据省政府5月18日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大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现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市已开展的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截止时间从6月18日延长至7月中旬,与省上时间安排一致。

二、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治理大检查活动中,所有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单位,都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检查,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紧紧盯住薄弱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特别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一)道路交通方面。

把驾驶员队伍、路面行车秩序、运输企业、危险路段、山区道路、“两客一危”作为检查重点。

(二)旅游方面。

着力加强旅游景区和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超范围经营,严厉打击非营运客车从事营运活动。

(三)非煤矿山方面。

重点检查“楼上楼”以及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整治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

重点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企业,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

(五)消防方面。

结合夏季特点,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

关于对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情况汇报

关于对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情况汇报

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2011年3月15)按照市纪委的指示精神,区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要求区纪工委、区监察局将市纪委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发到各相关单位,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区监察局于3月15日上午对各相关单位进行了先期监督检查,将迎检工作落实到岗到人。

区工委、管委会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单位把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五届九次全会和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积极学习传达会议精神,要求全区上下把思想上统一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上来,并结合当前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按照部署贯彻措施,努力促进各单位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深入宣传,深刻领会三项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结束后,我区立即行动,多措并举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是召开工委会议认真学习。

工委书记xxx同志带领班子成员传达学习了三项会议的精神,并就如何落实会议精神及7个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召开了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学习,各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上及时传达了三项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精心谋划今年全区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围绕各项工作会议精神,我区就认真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与谋划今年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并下发了《xxxx落实2011年市政府工作要点实施方案》、《xxxxx2011年工作要点》、《xxxx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xxx关于办好2011年“十件实事”的实施方案》、《xxx2011年项目建设年工作方案》、《xxxx掀起农田水利建设新高潮实施方案》、《xxx小型水库管理暂行办法》,并下发到各责任单位。

三、认真落实,部署具体工作措施今年是我局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是大力实施“一体两极”战略的开启之年。

我们将着力推动新一年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重谋划,全面科学决策。

为切实抓好开局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区工委、管委会召开了八次专题会议,对全区新农村建设、教育、水上安全整治、安置房建设、旅游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布置。

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西安市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通报

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西安市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通报

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西安市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中共西安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1.20•【字号】•【施行日期】2019.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西安市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通报2017年4月6日至5月7日,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8月22日向西安市反馈了督察意见。

西安市委、市政府对督察反馈问题高度重视,扎实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并按照省委环境保护督察追责工作有关要求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原则,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开展调查处理,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分析、精准问责,坚决让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受到惩戒。

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19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政务处分9人,其他处理9人。

现将其中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一、蓝田县汤峪镇重发展、轻保护,违规将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汤峪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未同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长期闲置,致使污水违规排放。

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蓝田县总工会主席刘军政(时任蓝田县住建局局长)进行诫勉;给予汤峪镇镇长张辉警告处分。

另有1名干部被诫勉。

二、鄠邑区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滞后,违规将部分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鄠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滞后,采取截河方式收集污水,部分污水未能通过管网收集直排新河,致使2014年至2016年新河水质一直为劣V类。

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鄠邑区住建局副调研员王九仓(时任户县住建局副局长)警告处分;对鄠邑区水务局副局长师根宝(时任户县水务局副局长)进行诫勉。

另有1名干部受到警告处分,1人因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不再予以追究,1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监委留置,待违纪违法问题查清后再处理。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城市治理工作大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市政办函〔2016〕39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城市治理工作大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市政办函〔2016〕39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城市治理工作大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城市治理工作大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市政办函〔2016〕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6年1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城市治理工作大会,对全市开展城市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后,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市级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工作。

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在治理工作第一阶段,碑林区政府及时召开动员会,结合辖区实际,在12项治理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规范便民蔬菜早市、提高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水平、加大非法摩的治理和规范废品回收站点”等4项内容,使治理更有针对性。

蓝田县政府在召开动员大会时,将全县516个行政村支书、主任及社区负责人纳入参会范围,在传达学习全市城市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还就城乡环境治理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属地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传达会议精神,科学周密部署,制定并印发《交警支队2016年城市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7项重点整治任务,突出治理重点。

从1月21日晚开始,全员上岗,依托全市69个巡逻网格,对全市重点区域进行点、线、面、网“四位一体”的治理,并积极与辖区交通、运政、工商、城管、残联、综治办等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在华商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西安日报、新华网、华商网、西部网等媒体发布专项宣传报道,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12•【字号】市政办函〔2021〕152号•【施行日期】2021.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1〕15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0月12日西安市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1〕74号)要求,深化我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厘清审管边界,明确审管权责,建立完善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和高效联动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发展,为奋力谱写西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权责统一”要求,科学界定审批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确保审批与监管边界清晰。

——坚持宽进严管。

坚决破除妨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障碍,按照减证便民要求,降低准入门槛,实现宽进增活力。

坚持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标准,创新监管方式,防范审批风险,做到严管护秩序。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大督查自查阶段省政府实地督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大督查自查阶段省政府实地督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大督查自查阶段省政府实地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市政办函[2018]177号【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8.01【实施日期】2018.08.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大督查自查阶段省政府实地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18〕17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单位:省政府第一督查组对我市开展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后,省政府督查室发来《关于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阶段省政府实地督查有关情况的反馈意见》,反馈了我市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好我市自查工作。

现就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11类85项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持续深入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具体措施和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实行台账管理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对照省政府列出的11类85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收集整理相关过程性档案资料和印证材料,统一梳理装盒,并标明目录和内容,以备查阅。

三、认真总结工作亮点,提炼经验做法各责任单位要对承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特别是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具体问题要认真梳理、积极整改,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要认真总结,充分挖掘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总结提炼工作特色和亮点,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据此对自查报告和我市汇报材料进行完善。

四、提前做好实地督查准备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对照11类85项重点工作任务,提前研究确定实地查看的点位(每项工作准备3个点位,按由好到差依次排序,并准备点位介绍等相关资料),做好实地查看准备工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113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113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1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3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安市开展违规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查纠整改和违法用地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0〕65号),对全市土地违法违规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我市进行督察后提出的整改意见,完成整改目标,维护全市土地管理工作的良好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此次整改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督察整改意见,纠正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积极整改、规范管理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坚决完成市政府的整改目标上来。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主动查纠、积极整改,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精心组织,坚决整改违规违法问题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坚决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坚决整改擅调规划、非法批地、违规征收、未批先用、未报即用等违法违规问题。

特别是被督察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逐项研究,强化措施,确保违法违规纠正到位、责任人查处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规章制度完善到位。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6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6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月28日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2月10日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下达计划,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第三条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应从以下项目中确定:(一)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重大工业项目。

(二)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有利于加快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生态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四)有利于促进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民生项目。

(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第四条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分为重点在建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两类:重点在建项目是指已完成规定的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当年能够实质性开工的项目,以及上年度结转续建的重点建设项目。

工作落实情况督查通报

工作落实情况督查通报

工作落实情况督查通报工作督查通报范文一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某某月某某日至某某月某某日,市软建办效能督查组会同市创模办对各县(区)所承担的创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县(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通报如下:项目进展情况(一)某某区1.工业污染源整治某某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土建工程已完成,某某月份可投入运行;某某市染料化工厂,企业准备搬迁到某某工业园区,新厂房正在建设,要求某某月底前务必搬迁。

2.油烟烟尘整治出台《餐饮业审批管理办法》,100m2以上餐饮业强制性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目前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00台。

全区共有锅炉178台,已拆除158台,其余正在做工作,计划5月底前全部拆除。

(二)某某区1.工业污染源整治某某有限公司除尘脱硫设施已投入运行;某某钢管有限公司废酸治理设施已投入运行。

2.油烟烟尘整治目前全区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44台,新审批的餐饮业强制性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锅炉拆除已制定初步方案。

3.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某某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1.5万吨,进水浓度COD200左右,基本达到要求。

某某管网还有200米长没有建设,督查时正在施工,计划某某月上旬全部贯通。

4.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垃圾填埋场已封场完毕,目前正在绿化。

(三)某某区1.工业污染源整治某某铸造有限公司没有排污许可证;某某纸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区政府安排拆迁,正在商谈之中。

2.油烟烟尘整治新审批餐饮业强制性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目前已安装油3烟净化装置24台;全区应拆锅炉113台,已拆除110台,未拆除台锅炉中,同春雨浴室已完成蒸汽管道改造,改成直供气;天河大酒店,锅炉改造正在落实之中。

3.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某某河水质差,黑臭;某某河某某路桥下有生活垃圾堆放。

(四)某某区1.工业污染源整治某某纸业新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计划某某月底建成,某某月上旬通过验收;现代染织漂染废水治理工程基本竣工,已申请市环保局验收。

城市管理督查通报范文

城市管理督查通报范文

城市管理督查通报范文督查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督办力度直接影响着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一般对督查情况做一个通报,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城市管理督查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城市管理督查通报范文一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xx经济开发区、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委会:为全面推进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x月xx日至xx日,我办抽调部分市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主管部门的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全省各市县(不含三沙市)、xx经济开发区、先行试验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第一季度督查。

现将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城区方面。

各市县对环境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全省城市(县城)主城区环境清扫保洁保持较高水平,大量长年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得到清理,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正在逐步建立和落实。

从综合评定情况看,琼海、乐东、儋州城区整体整治成果较好,琼中、临高、先行试验区整治效果较差。

(二)镇村方面。

各市县以《xx省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琼府〔20xx〕62号)为依据,认真贯彻全省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聚焦民生,精准发力,不断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投入,抓好整治工作落实,乡村环境卫生工作取得良好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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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儋州、保亭等市县召开了环境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三亚、保亭等市县编制了《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专项规划》,制订了201x年《市县、乡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计划)》。

100%的镇区、90%以上的农村配置了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安排清扫保洁人员和垃圾运输车辆,农村垃圾清扫保洁工作逐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目前,全省镇乡村一级共安排保洁人员6916人,村级兼职保洁员15071人。

全省农村历年积存的存量垃圾得到有效清理,清扫保洁覆盖率90.9%,全省乡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6.24•【字号】陕政办函〔2021〕68号•【施行日期】2021.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机构组织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陕政办函〔2021〕6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扎实做好今年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通知如下:一、聚焦市场主体感受度,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政策(一)把直达资金管理到位。

围绕市场主体制定实施政策,采取新的对冲举措,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不搞“急转弯”。

各市、县、区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健全实名台账,切实让资金的“及时雨”下到位,发挥惠企利民的应有功效。

财政部门要运用“财政云”系统,依托直达资金监控平台,加强全过程、全链条和全方位监管,按月通报资金下达、支付、监控预警情况,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账实相符。

审计部门要开展专项审计,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彻查一起、问责一起。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把减税降费落实到位。

全面梳理已出台的惠企利民政策、延期执行的制度性政策和到期退出的阶段性政策,制定简单明了的政策指引,运用“陕企通”等平台及时精准推送,全力消除政策执行“落差”,帮助企业用足、用好优惠政策。

对一些需要申请才能享受的,要简化申报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做到政策应享尽享、及时兑现,打好政策惠民和服务便民的“组合拳”。

精准有效落实金融惠企政策,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1.11•【字号】市政办发[2003]218号•【施行日期】2003.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发[2003]218号)最近,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先后发文,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做好治理整顿检查验收工作。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为此发出了《关于做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3]42号),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检查验收工作作出了部署。

根据省政府通知要求,市政府将在11月中旬对各区县、各开发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开展检查验收。

现将我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根据市政府关于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工作部署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抓紧做好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确保完成治理整顿各项任务。

要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方案中确定的验收标准,逐项对照,于2003年11月25日前向市政府提交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报告,同时抄送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3年11月11日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方案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重大决策,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3]42号)和市政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验收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务实、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治理整顿工作不走过场。

(一)检查验收重点是看治理整顿是否取得实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府督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府督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府督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12•【字号】市政办函〔2021〕151号•【施行日期】2021.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府督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政府督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21年9月13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0月12日西安市政府督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督查工作原则第三章督查对象第四章督查职责及任务第五章督查方式及流程第六章督查工作制度第七章督查工作考核第八章督查执纪问责第九章队伍建设及保障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府督查工作,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依据《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7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政府督查,是指市、区县人民政府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督查工作原则第三条政府督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政治引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善于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形势、分析问题、谋划工作。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督查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坚持统筹规范。

严格督查工作程序,控制督查频次和时限,科学运用督查方式。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三排查三落实工作实施方案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三排查三落实工作实施方案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三排查三落实工作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03.26•【字号】•【施行日期】2007.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三排查三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城六区、三个开发区执法局(支队),局属各支队、机关各处室:为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三排查三落实工作的通知》(陕办字〔2007〕14号)和市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三排查三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办字〔2007〕7号)精神,牢固树立城市管理贴近市民、服务市民、惠及市民的理念,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现提出我局开展“三排查、三落实”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的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城管执法工作中牢固树立和认真履行“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要服务、执法必须服务”的理念,始终坚持人性化执法、精细化管理、主动性工作,不断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圆满完成各项执法任务,为我省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七大召开,为构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成立开展“三排查、三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政副组长:吕强、孙智书、张玉成、刘希顺成员:冯银章、王永朝、段建荣、李增乐赵宗社、刘宝俊三、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排查和解决本单位生活较为困难的工作人员和行政相对人员中特困户生活问题。

1.摸清本单位干部(职工)家庭生活、家属就业、子女工作(上学)等情况,并对本单位人员有无参与聚众上访,有无农村土地征用,以及在城镇征地拆迁中是否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等。

主要措施:对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家庭要进行走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解决生活上遇到的困难。

对因干部职工家属失业、农村土地征用、城镇征地拆迁安置等原因而参与信访、上访的职工家属,要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引导他们积极维护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尤其是不能出现干部职工参与上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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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城市治理工作大会精神落实
情况的督查通报
【法规类别】治安管理
【发文字号】市政办函[2016]39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2.06
【实施日期】2016.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城市治理工作大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市政办函〔2016〕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1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城市治理工作大会,对全市开展城市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后,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市级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工作。

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在治理工作第一阶段,碑林区政府及时召开动员会,结合辖区实际,在12项治理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规范便民蔬菜早市、提高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水平、加大非法摩的治理和规范废品回收站点”等4项内容,使治理更有针对性。

蓝田县政府在召开动员大会时,将全县516个行政村支书、主任及社区负责人纳入参会范围,在传达学习全市城市
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还就城乡环境治理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属地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传达会议精神,科学周密部署,制定并印发《交警支队2016年城市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7项重点整治任务,突出治理重点。

从1月21日晚开始,全员上岗,依托全市69个巡逻网格,对全市重点区域进行点、线、面、网“四位一体”的治理,并积极与辖区交通、运政、工商、城管、残联、综治办等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在华商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西安日报、新华网、华商网、西部网等媒体发布专项宣传报道,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市城管局将由该局牵头治理的工地扬尘污染、道路清扫保洁、公共设施维护、广告牌匾治理及绿化养护等9项工作,细化分解为31项具体任务,分别由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督促落实。

同时,迅速组织全市保洁员和绿化维护人员,清理街头立面“野广告”,清掏绿化花坛、树池和行道树树坑内的杂物,对全市道路的果皮箱、垃圾箱进行大清洗、大擦洗活动。

临潼区政府利用1月23、24日(周末)休息时间,组织全区党政机关干部职工、清扫保洁人员、城管执法人员和社会志愿者1.1万人,走上街头开展大擦洗、大整治活动,使城市面貌短期内焕然一新。

户县政府利用近期气温较低、乘坐三轮摩的人员较少的有利时机,集中开展清查工作,基本遏制了黑车非法营运的蔓延势头。

市市政局加强对西三环沿线、南门周边、丈八北路等重点路段路面、路牙、井盖、人行道的修补,对太乙路下穿隧道、和平门下穿隧道、长安路立交等30座立交桥及下穿隧道的栏杆、隔音板、桥面、墙面、隔离墩等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清洗和擦拭。

高新区管委会重点对绕城高速高新段及陕西宾馆周边道路的维护和保洁、绿化带的修剪及中央隔离带内垃圾的清掏、科技八路沿线城乡结合部围墙和广告的规范等进行了专项安排,保证了责任的落实。

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分别针对治污减霾、市容环境整治和城市运行安全工作,制定了考核细则,并将检查验收的内容和标准印制成册,对督察人员开展培训,以提高工作实效。

新城区每天通过手机短信反馈存在问题,通报工作进展。

莲湖区建立周通报、月评比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检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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